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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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先去账房支了,你可莫要心疼。”抱朴笑了笑,立即转身走了。
    明日在太清茶馆将会举行一场作诗比试,邀请各家书院有名的读书人参加。今年恰逢三年一届的春闱,各省的学子皆往京都而来,各地素有才名的举人层出不穷,谁都想要在考后未放榜前博出个名声,温良辰此举,正是给各地学子一个展示才华的契机。
    此次赛诗大会规定,所作诗文获得前十者,便能亲自将诗文誊写在屏风上,茶馆将永久地对其进行保留。
    太清茶馆格调高雅,陈设品质不凡,读书人个个精明,哪里不知其背后势力,更何况这等风雅之地,必能吸引京都豪门贵族来驻足流连,只要自己的诗文出现在茶馆内,还有机会落下款儿,没准便能趁机入了某位高官的青眼,说不准对今后的官途有所助力,也是未可知之事。
    反正能当上举人赴春闱考试,今后都有得官做,有机会结交一两个达官贵人,何乐而不为,不占便宜是傻子。
    温良辰将这群读书人的心理抓得分毫不差,令秦元君也自愧不如。
    赛诗文当日,秦元君特地从国子监请假出门,与季云卿约好在太清茶馆门口等候。
    季云卿落下马车,站在对面的街道上,对着不远处被挤得人满为患的茶馆啧啧称奇。
    他甩袖一展折扇,悠悠闲闲地扇了起来,嘴上不停地赞叹道:“听闻这太清茶馆乃是公主府产业,没想到温五姑娘竟然有此等手段,当真是冰雪聪明。如今京都四处谣传,都说此处‘风水宝地财源旺’,连整条街铺面都贵了一倍。难道他们不知,京都中人素爱凑热闹,若是太清茶馆生意下去,其他各家生意可不是跳楼亏本。”
    秦元君侧着头,视线不在茶馆门口诸人身上,而是望向茶馆牌匾上熟悉的“太清”二字,他眉宇沉静,目光深邃,似笑非笑地道:“季兄话是这般说没错,可是,我怎么听说,你最近也在这街上置下一间酒楼?”
    季云卿转了转眼珠子,潇洒地将扇子一转,再顺手打开,遮住自己大半张脸,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元君兄弟,好说,好说啊。”
    然后,他又将扇子拉了下来,抬了抬眼皮,道:“我季家之事,难道你甚不清楚?我二叔素来厉害,我不趁机赚些银子保身,估计连觉都睡不安稳。说不准某日二叔当上首辅,我也不用再参加科考,专心去当那商人去,总比回老家种田强。”
    秦元君哂笑一声,脸上写着明显的不信,他转过头,故意调笑道:“你二叔对你尚好,连娘子都给你亲自挑,你以为温家姑娘好求么?”
    因为他也喜欢温家的姑娘,自然很羡慕季云卿。
    秦元君之所以有此想法,怪只怪他每次去温府,注意力都集中于温良辰身上了,若是他分上一丁点心思在温良春身上,说不定季云卿就不会被坑得这么惨。
    听闻秦元君提及温良春,季云卿脸上起了一层薄红,故意将话题转移走:“二叔的确对我如亲子,只是可惜的是,他于今春娶了续弦过门,那刘氏看起来是个心大的,不会甘于屈居大房之下。更何况,二叔现今正当壮年,谁知道某一天,会不会让我多一位堂弟?若真是如此,我哪里斗得过二叔?”
    “季二老爷素来重视名声,不会对你如何,若是他敢打压你,御史们不会放过他的小辫子。”秦元君挑眉道,不上前死揪一顿不符合御史的风格。
    如今吏部尚书年事已高,吏部诸事皆出于季闻达之手,说他真正掌控吏部大权,其实也不为过。
    季闻达得了宣德帝新令,便开始着手最近推行吏部新法。他将考评划分为五大方面,剔除那等表面光鲜、为民不利的政绩因素,大大加重了各省官员、朝廷官员的考核力度,弄得朝廷上下官员突然变得勤政起来,再也不敢偷懒耍滑,而地方为虎作伥的官员更是夸张,几乎人人自危,还有不少被牵连降级者大呼季闻达倒行逆施,行那有违圣明本意的“苛政”。
    宣德帝却不以为意,不仅亲自为参季闻达出头,还将参他的折子通通扣了下来,来一个包庇到底。可惜被钳制的官员们依旧不依不挠,参季闻达的折子如雪片般不要钱似的往宫里飞,硬是将御案堆得如同一个小山包。
    秦元君心道,在这种情况之下,季闻达敢对季云卿不利,别说是等着骂大官出名的御史们,光是那群地方官员,就有得他受的了。
    “你倒是会宽慰我。”季云卿故作云淡风轻地笑了笑,眉间依旧留着一道浅浅的褶皱,“我们且过去瞧瞧,看是否有人做出一首巧夺天工的诗句。”
    秦元君勾唇一笑:“甚好。”若是没有顶用的诗句,他不介意亲自参加,为温良辰捧个场。
    正在此时,巨阙身形一闪,突然从街道旁柱子后奔出,连季云卿眼睛一花,都没瞧见这么大个儿的人从哪儿冒出来的。只见巨阙大步走向秦元君,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再垂头在他耳边说了几句,片刻后,秦元君脸色瞬间一变。
    巨阙重新退了回去,季云卿又没瞧见他往何处去了,秦元君却往前走来,将季云卿往身边一拉,小心翼翼道:“季兄,你可知有人跟踪于你?”
    季云卿抬起头来,眼睛瞪得滚圆,结结巴巴道:“有人跟踪我,为何?”他什么时候涨了银子,竟然值得人跟踪?!
    秦元君垂眸沉思,沉吟了片刻,依旧想不明白,只好摇摇头道:“你还是小心些,我方才已向我护卫吩咐,让他好生帮你探察,待揪出了背后之人,我再告知于你。”
    谁会跟踪一个没落家族中的嫡子?
    季云卿又不是二房嫡子,难不成有人想抓住他,然后再威胁二房的季闻达?
    不过……秦元君想了想,又觉得不大可能。若是如此,此举简直是在给季闻达递枕头,顺利除去大房嫡子,季闻达便可以不顾族中那些老头,开开心心生他的嫡子去了。
    真要绑架季云卿,还不如绑架季闻达的续弦夫人的肚子来得有用,至少季云卿活着,季闻达就不敢违逆家族。
    季云卿叹了一口气,耸耸肩膀,有些无所谓地道:“元君兄弟不必太过费心,既然那人想知道什么,我让他知道便是。”
    “话不是这般讲,你可得小心才是。”秦元君大为皱眉,声音带着一股火气,“你也太宽心了罢,都是要成亲的人,怎的还如此毛毛躁躁,莫非你想学圣人,来一次将生死置之度外?”
    “哎哟,秦少爷教训的是,小的季云卿受教了。”季云卿被他训得面红耳赤,简直是颜面无存,只好弯腰作揖求饶,话说秦元君平时看似冷漠无情,但私下里对朋友却十分认真,当真值得相交之人。
    “好了,咱们过去看看诗会罢,再枯站在此处,等会错过了好句,那该抱憾终身啦。”
    见季云卿大摇大摆地过去,秦元君在后摇摇头,苦笑一声,急忙跟了上去。
    待距离茶馆还有五丈之远处,秦元君心底一动,没来由地抬起头来,目光往上掠去,停留在胭脂铺子二层的小窗上,过了许久之后,他才慢慢收了回来,面上露出一丝疑惑。
    而在这扇雕花小窗的背后,温良辰却陡然一惊,一个不小心,将手中捏的点心抖落在地,她出神地望着楼下的二人,小声喃喃道:“难道是……他?”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回来晚了,晚更了半小时哦,不好意思哒~
    各位么么哒,晚安~
    ☆、第52章 念不忘
    秦元君和季云卿二人认识,且关系较密的模样,皆数落入旁观者温良辰的眼中。
    温良辰垂眸凝思,将薛扬种种心虚的神色重新分析了个遍,最终确定了结论——帮助薛扬之人,非秦元君不可。
    只是,秦元君私下帮助薛扬,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温良辰不是傻子,即便秦元君再如何隐藏,他总是有意无意对薛扬透出一股莫名其妙的敌意,绝对不如她这般干净,薛扬虽然木讷呆愣了一点,但从其道行来看,他绝对不是个笨的,相信在平时的相处之中,他也能感受到秦元君若有若无的敌视态度。
    这倒让温良辰有些不解。
    秦元君能做到的,公主府出面托关系,同样能做得到,他们三人一同在太清观从师,有何事是非秦元君不可的?
    还需要特意要瞒她?
    “且帮我传信给李随,就说让那探子回来,事情已经有眉目了。”温良辰从椅中转身,朝房内贴身伺候的纯钧道。
    “是,姑娘。”纯钧微微颔首,利索地下楼去了。
    李随是李太后本家的一名子弟,如今被公主府招纳,专门替温良辰铺开暗地势力。
    自温良辰皇外祖母李太后得了癔症,被废去皇后之位后,李家以眼睛可观的速度没落下去,直到如今,李家家族已退出京都,龟缩于海宁老家。这位李随为家中嫡次子,不必撑起家族,似大哥般走科举的路子,于是,他特地剑走偏锋,前来京都投靠亲戚,想混出个人样来。
    可惜,李家的亲戚,除了皇帝就是亲王,除了亲王就只有公主。
    去皇宫寻皇帝攀亲戚,那定然不大现实,没准还没靠近紫禁城门边儿,便被守卫侍卫给砍了。去年和亲王镇守边关,不在府上,和亲王妃懒得理会李家人,李随是个聪明的,直接跑来公主府投奔新接班人温良辰。
    温良辰见他为人机灵,身体强壮,又会些防身的武术,温良辰寻人悄悄观察了一段时间,又派人去海宁打探,确认此人牢实可靠,便将招收探子一事交由他来办,此事虽然不大光彩,但好在有个门路,更何况温良辰答应于他,只要他干的不错,今后还有机会举荐当官。
    李随自知机会难得,欣然应允,在他的努力建设下,如今探子队伍规模已达到二十人,集会地点也从原来的小宅院换做茶馆的地下。
    之所以将探子总部放置于茶馆楼下,一方面是让抱朴帮忙看顾,二方面还带着牵制的意思。
    李随虽然是温良辰亲戚,但由于其工作性质上不得台面,让人完全放心不大可能,再加之他初到京都不久,对附近一带尚不熟悉,有抱朴这位人精坐镇,李随办起事来,也好有个人商量。
    楼下一会儿人声鼎沸,一会儿针落有声,学子作诗之声朗朗传来,温良辰侧耳听着,时不时发出几声轻笑。
    京都汇聚了全国各地的举子,各人的风格完全不一样。
    既然是各省而来的,便有不少人带着家乡口音,其中不知是哪位从海宁而来的举子作诗,硬是将一句“一枝清梅凝腊季”的“腊季”念成了“乐色”,正好拐弯抹角与那“垃圾”二字同音了。
    正在她听得正欢之事,纯钧急匆匆上来,差点碰翻了脚边的椅凳,她随手将那凳子扶得歪歪扭扭,立即抬起头来,神色颇有些慌乱,道:“姑娘,大事不好了,咱们的探子出事。”
    温良辰收回望向望的目光,转过头来,挑眉道:“怎的如此毛躁,那探子发生何事了?”
    纯钧将眼睛瞪得圆圆的,道:“他一直追踪季大公子而来,谁知突然在咱们茶馆附近消失了,李公子派人前去扫尾,发现他竟然连一丝痕迹都未留下。”
    温良辰愣了片刻,心生诧异,没道理会这样……
    各个探子接受集中训练大半年,在训练之时,曾明文规定,若有人外出执行任务时碰上危险,切记及时留下记号,或是在危险之前随意拉人以言语传递讯号。
    谁有那么大的本事,竟然连一丝一毫的线索都没让公主府的探子留下?
    莫非是……
    温良辰霍地抬起头来,那双如今颜色已变得微淡的眸子,骤然闪过一道慑人的精光。
    “姑娘……”纯钧被她的眼神看得发毛,心道,如今姑娘的墨绿眸色越来越像不怒自威的和亲王,听说宫里的皇帝也是这般,莫非当今世上最厉害的人物,都拥有一双这样洞悉人心、察于微毫的眼睛?
    温良辰咬咬下唇瓣,抬起小拳头砸向桌面,桌上放置着一套鱼戏莲叶茶盏,被她这般重重一敲,连带着茶壶一块发出闷闷的脆响,温良辰气得小脸绯红,不理会那些“砰砰”之声,怒道:“好你个秦元君,不仅偷偷摸摸帮助薛扬,合伙一块来骗我,今日居然还坏我好事,将我的人扣了下来!”
    纯钧顿时大惊失色,上前劝道:“姑娘,您怎会知道是表少爷所为,万一是那季大公子寻人办的呢?”
    温良辰侧过头,一撇嘴,咬牙切齿地道:“怎么会,那季云卿被跟踪了半个月,都没半点觉察,今儿怎会突然有能耐逮走我的人?此事必然是秦元君的手笔,旁人没几个能耐能拿下李随的人。”
    的确,此次派出去的探子,乃是李随手下的精英。温良辰记得他,那人本身便是天赋高超的练武之人,没几把刷子拿不下他。
    “姑娘说的可是……巨阙?”纯钧露出一脸惊慌,眼底的担忧掩都掩不住。
    温良辰叹了一口气,随后点了点头。
    “事不宜迟,巨阙此人心狠手辣,再拖延下去,那人便有性命危险。你下去帮我传个口信,就说今晚在薛扬家中一见。”温良辰对于巨阙本人虽然不大了解,但平日观其言行,便能很清楚地得知,此人下手甚重,还杀人如麻,再晚些出手,没准等探子回来之时,就得缺胳膊少腿了。
    温良辰磨磨后牙槽,心道,一想起巨阙便令人遍体生寒,秦元君到底是有多大能耐,竟然能将这种人招入麾下?
    赛诗会热闹至午后才结束,期间竟然出现两篇佳作,魁首并列有两位举子,分别是京都的刘与,和那位有海宁口音的林辰。抱朴此人本身善诗文,连他都不禁大肆称好,上来装模作样地请示温良辰,又将那订下来的屏风豪华度升上一级。
    与此同时,茶馆为刘与和林辰一人发下一块永久铁劵,今后若是他们上门喝茶,一率只收一半的茶水费。
    温良辰倒是不计较这点银子,怕就怕这二人春闱成绩不佳,不小心被派出京都做官,不仅让铁劵变成废品,更糟糕的是,二人也没法继续发挥余热,带贵人来茶馆喝茶说话。
    毕竟,官员间请客吃饭喝茶是平常事,在京都花银子和花水似的,二人今后若在朝为官,定然不会浪费铁券不用,跑去隔壁季家那间贵得离谱的酒楼吃饭。
    在茶馆呆了大半日,温良辰也乏了,正巧走胭脂铺子的小门出来,冷不丁瞥见远处的街道上,行来一列骑高头大马的巡逻侍卫。
    她顿时眼皮一跳,也不知怎的,咋呼咋呼往马车里一扎,直接来一个避而不见。
    淡金色的阳光投下茶馆门前宽阔的街道,来者身穿黑色铁甲衣,冰冷的铠甲鳞片被镀了一层和煦的光泽,倒显得那层外壳不如从前般孤冷,薛扬轻扯缰绳,刻意将马的速度放慢了一些。
    “哟,是大人们来啦,可要进小店喝口茶,润润喉咙?”抱朴刚送完温良辰,还未抬脚进门,便瞧见薛扬领着人进来,登时惊得眼珠子掉了出来,差点被门槛绊一个大马趴。
    谁能告诉他,太清观的大弟子薛扬,怎会突然而然变成金吾左卫?而且,看他外形打扮,应该算是个领头的,可见其在卫所混的顺风程度。
    太清观的弟子不出门不知道,一出门,个个都是顶尖儿的!
    难为抱朴平素反应灵敏,一下便收回了脸色,摆出一副大大的笑脸,还私下朝薛扬挤挤眼睛。
    薛扬,如今应该称呼为金吾左卫的薛小旗,见抱朴露出一脸恭敬和那不合时宜的眼神,他身子微颤,急忙垂下双眸,掩盖住眼底汹涌澎湃的情绪。
    “小旗,您可想进去休息片刻?”身边的小兵讨好地笑道,其实街道巡逻不算什么苦差事,饿了便能随便进家馆子搓一顿,反正那些商户也不敢向他们要银子。
    有时候,官与匪的区别,仅在于名声正规与否罢了。
    薛扬本就性子古怪,如今见着太清观故人,顿感胸闷气躁,内力逆流,大有把持不住之势,更何况旁边还杵着温良辰的马车,不消说,这家馆子定是公主府麾下的。
    他与温良辰闹别扭已久,这时候跑进去大喝一通,岂不是要让他愧疚得钻入地下?
    “不。”
    薛扬轻张嘴唇,仅留下一个字。
    说完简练的一个字后,他遂踢了踢马肚子,再一拉缰绳,马儿痛苦地嘶鸣一声,迈着蹄子加快地跑了,留下一尾巴的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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