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漂亮的男知青 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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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山犹豫开口,“我比你表妹大了近十岁。”
苏烟也不知道张大山什么意思,不过她想着,表妹要真是嫁给张大山的话,至少是不用吃苦的,张大山是大学生,以后就算混的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而且张大山人品也没的说,长得也不差,表妹不一定就能找到比他更好的了。
于是装作没听见,笑眯眯道:“那就见见面吧,不合适就当认个朋友。”
第九十二章 考完试,……
考完试, 张大山就没有回家了。
他对家里的感情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深了,他是家里的老大,当初父母本来是想让二弟去下乡插队的, 二弟装病躲了过去, 他心疼弟弟妹妹, 就将工厂的工作让给了二弟,自己去了乡下,这么多年来,弟弟妹妹们各自成家, 他再回去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了外人, 父母对他也没有以往的亲密。
最让他心寒的还是高考被替那事,在他最无助的时候, 家里人更多担心的是回城赖上他们,知道他考上了, 也是哭穷说没钱, 帮不上忙,最后还是他妈拿出十块钱给他说是学费。
他只觉得心寒, 他二弟一个月三十块钱,那工作曾经是他的, 现在对他说穷, 张大山在乡下过得再苦都没想过后悔,那是他弟弟。
可反过来, 弟弟弟媳妇却看不起他, 觉得他是乡下人, 担心他打秋风。
对那个家,他内心也是抗拒回去的。
张大山寒假住的是宿舍,学校里跟他一样的还有不少人, 苏烟还给他安排了份工作,让他帮店里去拿货物,这是一项苦力活,店里衣服卖的快,需要从纺织厂不断将衣服带到省城来,坐火车是最便宜的,但也累人。
不过苏烟给他开的工资跟其他员工一样,五十块钱,路上还包吃包住。
张大山平时的经济来源是在学校食堂当帮工,还是他老师介绍的,每个月只有十五块钱,但足够他一个人生活了。
这五十块钱,省着用的话,都够他用半个学期了。
过年当天,张大山是在苏烟家里吃的饭,然后大年初三,他在苏家见到了苏烟那个表妹,人比照片上好看,长得水灵灵的,一双大眼睛笑眯眯,左边脸颊上还有个甜甜的酒窝。
张大山低头看着自己冻得跟萝卜一样的手,心里有些自卑。
苏烟表妹方兰兰,一来就抱住肉肉亲,喜欢的不得了,她这趟过来完全是被父母压着的,她觉得自己还小,根本不想这么快结婚,她小时候就看到她妈被继奶奶和几个婶子欺负的样子,很怕自己结婚后也要经历这些。
整个家里她最羡慕的就是烟烟姐了,长得漂亮不说,下个乡还能找到那么出色的丈夫,连她继奶奶都说,那孩子好,要是她家幺妹遇到就好了。
方兰兰当初听到这话只觉得可笑,幺妹遇到了难不成就能嫁给表姐夫了?也不拿个镜子照照自己,就算她以前不怎么喜欢被家里宠的无法无天的表姐,也不得不承认她这个表姐是个厉害的,人长得漂亮,下乡插队后还能通过高考回城,换做她可做不到。
方家一家子都来了,方兰兰母亲在接到苏母的信后就在家里坐不住了,她在鞋厂工作,里面没几个年轻人,都是女工,她男人的工厂倒是男工人多,但都是五大三粗的糙汉子,一嘴的脏话,不说她闺女不喜欢了,就是她都不怎么喜欢。
她认识的朋友又不多,都找不到介绍的人,而她男人又太忙了,也不好拿这事让他操心,再说,就算他给闺女找个了对象,她也不放心。
所以看到四妹信里写这边有个小伙子不错,还是个大学生,人长得也不丑,就着急想过来看看,要不是因为过年,她都准备直接带着闺女来了。
张大山今天穿了件军绿色羽绒服,这是苏烟店里今年卖的最好的一款衣服,版型是苏烟设计的,男生就三个版型,短款、中长款和长款。女生的版型就多了,薄的厚的宽松的修身的……应有尽有,还分好几种颜色,黑色、白色、粉色、浅蓝色和紫色。
过年的时候,苏烟见张大山一个冬天都穿那一件打了补丁的黑棉袄,就送了他一件新的,让他初三的时候穿这件来。
他今天乖乖穿这件过来了,可能这半年都在城里上学的缘故,张大山变白了不少,穿着军绿色的羽绒衣也不显黑,人高大挺拔,目光清明自信,一进屋就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的兰兰妈,直抓着苏母的手悄悄点头,表示很满意。
方兰兰还在屋子里跟小家伙玩,笑声大的都快将屋顶掀了。
苏母赶紧将张大山叫过来说话,兰兰妈笑眯眯问他一些问题,张大山有些紧张,人坐的笔直,乖乖回答着。
只不过三言两语,就将家里的老底都给交代了一遍。
问的差不多了,苏母就将苏烟叫出来,让她、楼斯白带着兰兰和张大山出去玩。
兰兰亲弟弟国强也非要跟着一起。
苏烟给小家伙裹上厚厚的衣服,戴好帽子围巾,然后带着一起出去了。一开始几人还是并排走在一起,等出了家属楼大院,苏烟就跟楼斯白走到前面去了,留表妹和张大山走在后面。
张大山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好在苏烟这个表妹性子比较活泼,嘴里不停说着话,问他省城哪里好玩,大学有什么趣事。
张大山少了些紧张,认真跟她说起省城和大学的事情。
等他们逛完百货大楼回去后,两人聊的已经很开心了。
而家里的苏母也将张大山的情况全都跟弟弟一家说清楚了,毕竟是说亲,她当然打听的很细致。
拉着弟妹的手就道:“这孩子是个有上进心的,在学校成绩很好,老师都喜欢他,我听我家烟烟说了,现在国家恢复高考,以后文凭会越来越重要的,还让我女婿一直往上学呢。大山家里人虽然多,但他下乡好几年,跟家里那边没那么亲了,以后就算结了婚也会在省城这边生活,兰兰受不到什么欺负的。”
说到这里一顿,想了想,还是将张大山之前跟人谈过对象的事说了,“女方现在已经结婚怀孕了,当初大山没收到通知书女方就走了,你也不用担心大山对人恋恋不忘,最重要的还是人品行如何,要不是烟烟和小楼在乡下插队就认识了他,觉得他人不错,我也不会敢保这个媒。”
兰兰妈听到张大山在乡下跟人谈过,心里确实有些不舒服,不过听到后面的话也就释怀了很多,主要还是觉得张大山本人的条件确实不错,以后他们家多照顾一点,不怕他对自己闺女不好。就像四姐女婿,跟亲儿子也没差别了,今年四姐夫做手术,可是这女婿一手照顾操办的,就算是亲儿子,也不一定能做的这么好。
她也不指望张大山这孩子有这么好,她只希望人对她闺女好一点,两人和和睦睦的。
这么一想,中午吃完饭她就问自己闺女感觉如何,如果喜欢的话就同意。
当然,如果不喜欢的话,她也会劝着闺女同意,这么出息的女婿去哪儿找?工厂里的员工能跟大学生比吗?
现在大学生多金贵啊。
好在方兰兰对张大山也挑不出错来,张大山比起她朋友的丈夫,可是样样都出挑很多。
得了闺女的点头,兰兰妈就跑去找张大山,声音那叫一个温柔细语,嘴里都快将她闺女夸出一朵花来了,张大山根本招架不住。
于是第二天,方家就在国营饭店组了一桌子饭菜,顺便将亲事定了下来,还说要开学前就把亲事办了,所有的事他们来操心。
动作快的不可思议。
简直把苏烟震惊的不轻。
倒是苏母他们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他们以前结婚,看对眼当天就跟着男人回家的都有,这算什么?
所以接下来就有的忙了,方家家境不错,方舅舅结婚晚,他工作后的工资一直都是苏烟外婆帮忙存着,结婚后就交给方舅母保管了,方舅母是个节省的,这些年老两口存了不少钱,她要孩子艰难,结婚七年才生下一个闺女,所以对这个闺女疼的不能再疼,既然大山在省城这边结婚,那当然要住在省城,便拜托苏母在这边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
然后他们要回家准备婚礼,方舅母也是个精明的,故意说她和方舅舅忙,加上大山现在放寒假,可以趁着过年将婚事办了,不然也不知道会拖多久。
她还跟张大山说,省城这边房子还没买好,总不能将苏家当婚房,这样太麻烦人了,所以还是在自家办比较好,当初楼斯白苏烟成亲的时候也是在女方娘家办的,让他别放在心里。
句句都是为他好,张大山哪有不应的。
以至于张家只接到结婚请帖,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而且时间紧,他们连写信问一问都来不及,更别说到了方家摆谱什么了,只知道他们大儿子(大哥)要结婚了,女方家境不错,以后可能会随张大山在省城住,至于住在哪里,现在还没找好地方。
这样一来,方兰兰也就不用去应付婆家的几个妯娌了。
等他们在省城真正定下来后,张家人也没工夫过来了,就算以后过来走亲戚,那时候方兰兰已经和张大山有了感情,也不怕张大山不护着。
打的一手好算盘。
苏母跟苏烟聊起这事前因后果时,苏烟才知道方舅母有多厉害。
突然心里有些同情张大山,摊上这么一个精明的丈母娘。
不过她也是想多了,张大山自从结了婚后日子过的不知道多好,方兰兰前两年被舅舅托关系弄到去国营饭店上班,大概是看得多了,做的一手好菜。加上她初中没毕业就进厂,工作了有四五年,这些钱方舅母都给她存着,现在两人结了婚,方舅母便将这些全给了她,天天在家做好吃的,眼见张大山气色都好了。
苏烟见她厨艺不错,建议她摆个摊子卖吃的,现在省城各种摊子很多,尤其是晚上,百货大楼那边都快成小吃街了。
方兰兰当了真,主要是在省城这边她没工作,总不能一直坐吃山空或靠家里养,所以跟张大山一商量,还真弄了个摊子推到街上去卖吃的,卖烤肉饼,一个五分钱。
张大山站在旁边帮她一起卖,一个做,一个收钱,配合的天衣无缝,好的话一晚上能挣七八块钱。
而也就是这时候,苏烟收到了周燕的信,她生了个儿子。
苏烟还没高兴多久,楼斯白老家那边也送来一封信,竟然是楼斯白母亲没了。
第九十三章 这消息来……
这消息来的太突然, 简直让苏烟和楼斯白一时间都没法作出反应。
虽然这几年楼斯白都没回去过,但他们对老家那边的情况却也有所了解,苏烟知道楼斯白母亲当年改嫁给了一个县城的干部。那男人早几年也当过兵, 还是楼斯白父亲的战友, 后来退伍回到老家入职, 找了份不错的工作,不过年纪有点大,前面妻子还给他留下两个孩子,具体的情况苏烟就不清楚了, 反正听说那两个孩子好像不是很喜欢楼斯白亲妈, 尤其后面又给他们生下一个弟弟。
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楼斯白的亲生母亲, 苏烟和楼斯白作为儿子儿媳妇,还是要回去一趟的。
当天下午, 苏烟就回学校请假了, 然后又买了晚上的火车票。
小家伙现在两岁了,有些认人, 这一趟过去恐怕要好几天,只得将他带上, 一同去的还有苏母, 苏母说:“毕竟是亲家母,咱们家总得过去一个长辈看看。”
主要还是放心不下苏烟, 肉肉才两岁, 女婿情绪又不好, 担心闺女照顾不来。
于是一家四口下午吃完饭就去火车站了,楼斯白从中午开始就有些沉默,一直不开口说话, 苏烟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她知道,在他心里一直都有些恨他亲生母亲的,恨她抛弃他,恨她改嫁的太快,也恨她将对他的爱转移的那么快……
但更多的是,一个小男孩从小对母亲的渴望和失望。
这么多年的恨,还没来得及找到宣泄口,就突然听到人没了,换做谁恐怕都有些接受不了。
楼斯白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这对他的打击更大。
坐在火车上时,苏烟尽量给他独处的空间,不过好在楼斯白现在已经成家了,更能明白作为父亲身上的责任,尽管还没有完全走出来,也不会让苏烟担心太久,还反过来安慰她,“我没事,这是她当年自己的选择,有什么样的结局也是她自己该受的。我只是过去送她最后一程,尽了自己的本分。”
苏烟点点头,不过她想起他姑姑信里的话,说楼斯白亲妈死的有异常,还说她今年过年还看到人,健健康康的,突然没了肯定有其他原因。
但毕竟住的太远,具体什么原因她也不知道,这些都是她自己猜的。
苏烟也觉得奇怪,按理说人还年轻,就算生病什么的,按照楼斯白亲妈那性子肯定会通知他们,不可能什么都没有。
不过现在还都不清楚,也不好瞎想。
坐了三个多小时的火车到了楼斯白老家市里,天色有些晚了,尤其肉肉还小,楼斯白做主先在市里招待所歇一晚,第二天再去县城。
没去楼斯白姑姑家,虽然当初那事他姑姑一家不知道是他干的,但也有些将他们怨恨上了,这几年之所以还有些联系,那也是楼斯白现在在省城上学,本事大。
以后说不定还能依靠一二。
但楼斯白跟姑姑姑父不亲,苏烟更不会主动提出去看看了。
一家四口住进了招待所,大通铺,进屋的时候里面的客人已经歇下了,也不好洗漱什么的,给孩子喂了一碗奶粉就直接睡了。
苏烟和楼斯白睡一张床,肉肉跟苏母睡一张床。
躺在床上后,楼斯白似乎有些睡不着,翻了好几个身,最后一把将苏烟抱住,脸埋在她脖子里深深吸了一口。
苏烟搂着他的脑袋,轻轻抚摸着他的后背,小声哄道:“乖,没事了,好好睡一觉再说,别想太多,还有我呢。”
“嗯”
一觉睡到早上五点,快速收拾完,便去了国营饭店吃饭,最后坐上去县城的大巴车。
到达县城的时候是上午十点多,这也是楼斯白第一次来,对这边都不是很熟悉,几人按照楼斯白姑姑信封上的地址一路问人才找到韩家。
韩家在城北街,位子还挺好的,越往那边走越安静,地面也很干净,能感受到住在这边都是家庭条件不错的。
韩家是个独立带院子的房子,还没到就远远看见墙上的白纸。
苏烟和苏母都没说话,跟着楼斯白走了过去。
苏烟也不知道张大山什么意思,不过她想着,表妹要真是嫁给张大山的话,至少是不用吃苦的,张大山是大学生,以后就算混的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而且张大山人品也没的说,长得也不差,表妹不一定就能找到比他更好的了。
于是装作没听见,笑眯眯道:“那就见见面吧,不合适就当认个朋友。”
第九十二章 考完试,……
考完试, 张大山就没有回家了。
他对家里的感情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深了,他是家里的老大,当初父母本来是想让二弟去下乡插队的, 二弟装病躲了过去, 他心疼弟弟妹妹, 就将工厂的工作让给了二弟,自己去了乡下,这么多年来,弟弟妹妹们各自成家, 他再回去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了外人, 父母对他也没有以往的亲密。
最让他心寒的还是高考被替那事,在他最无助的时候, 家里人更多担心的是回城赖上他们,知道他考上了, 也是哭穷说没钱, 帮不上忙,最后还是他妈拿出十块钱给他说是学费。
他只觉得心寒, 他二弟一个月三十块钱,那工作曾经是他的, 现在对他说穷, 张大山在乡下过得再苦都没想过后悔,那是他弟弟。
可反过来, 弟弟弟媳妇却看不起他, 觉得他是乡下人, 担心他打秋风。
对那个家,他内心也是抗拒回去的。
张大山寒假住的是宿舍,学校里跟他一样的还有不少人, 苏烟还给他安排了份工作,让他帮店里去拿货物,这是一项苦力活,店里衣服卖的快,需要从纺织厂不断将衣服带到省城来,坐火车是最便宜的,但也累人。
不过苏烟给他开的工资跟其他员工一样,五十块钱,路上还包吃包住。
张大山平时的经济来源是在学校食堂当帮工,还是他老师介绍的,每个月只有十五块钱,但足够他一个人生活了。
这五十块钱,省着用的话,都够他用半个学期了。
过年当天,张大山是在苏烟家里吃的饭,然后大年初三,他在苏家见到了苏烟那个表妹,人比照片上好看,长得水灵灵的,一双大眼睛笑眯眯,左边脸颊上还有个甜甜的酒窝。
张大山低头看着自己冻得跟萝卜一样的手,心里有些自卑。
苏烟表妹方兰兰,一来就抱住肉肉亲,喜欢的不得了,她这趟过来完全是被父母压着的,她觉得自己还小,根本不想这么快结婚,她小时候就看到她妈被继奶奶和几个婶子欺负的样子,很怕自己结婚后也要经历这些。
整个家里她最羡慕的就是烟烟姐了,长得漂亮不说,下个乡还能找到那么出色的丈夫,连她继奶奶都说,那孩子好,要是她家幺妹遇到就好了。
方兰兰当初听到这话只觉得可笑,幺妹遇到了难不成就能嫁给表姐夫了?也不拿个镜子照照自己,就算她以前不怎么喜欢被家里宠的无法无天的表姐,也不得不承认她这个表姐是个厉害的,人长得漂亮,下乡插队后还能通过高考回城,换做她可做不到。
方家一家子都来了,方兰兰母亲在接到苏母的信后就在家里坐不住了,她在鞋厂工作,里面没几个年轻人,都是女工,她男人的工厂倒是男工人多,但都是五大三粗的糙汉子,一嘴的脏话,不说她闺女不喜欢了,就是她都不怎么喜欢。
她认识的朋友又不多,都找不到介绍的人,而她男人又太忙了,也不好拿这事让他操心,再说,就算他给闺女找个了对象,她也不放心。
所以看到四妹信里写这边有个小伙子不错,还是个大学生,人长得也不丑,就着急想过来看看,要不是因为过年,她都准备直接带着闺女来了。
张大山今天穿了件军绿色羽绒服,这是苏烟店里今年卖的最好的一款衣服,版型是苏烟设计的,男生就三个版型,短款、中长款和长款。女生的版型就多了,薄的厚的宽松的修身的……应有尽有,还分好几种颜色,黑色、白色、粉色、浅蓝色和紫色。
过年的时候,苏烟见张大山一个冬天都穿那一件打了补丁的黑棉袄,就送了他一件新的,让他初三的时候穿这件来。
他今天乖乖穿这件过来了,可能这半年都在城里上学的缘故,张大山变白了不少,穿着军绿色的羽绒衣也不显黑,人高大挺拔,目光清明自信,一进屋就吸引住了坐在沙发上的兰兰妈,直抓着苏母的手悄悄点头,表示很满意。
方兰兰还在屋子里跟小家伙玩,笑声大的都快将屋顶掀了。
苏母赶紧将张大山叫过来说话,兰兰妈笑眯眯问他一些问题,张大山有些紧张,人坐的笔直,乖乖回答着。
只不过三言两语,就将家里的老底都给交代了一遍。
问的差不多了,苏母就将苏烟叫出来,让她、楼斯白带着兰兰和张大山出去玩。
兰兰亲弟弟国强也非要跟着一起。
苏烟给小家伙裹上厚厚的衣服,戴好帽子围巾,然后带着一起出去了。一开始几人还是并排走在一起,等出了家属楼大院,苏烟就跟楼斯白走到前面去了,留表妹和张大山走在后面。
张大山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好在苏烟这个表妹性子比较活泼,嘴里不停说着话,问他省城哪里好玩,大学有什么趣事。
张大山少了些紧张,认真跟她说起省城和大学的事情。
等他们逛完百货大楼回去后,两人聊的已经很开心了。
而家里的苏母也将张大山的情况全都跟弟弟一家说清楚了,毕竟是说亲,她当然打听的很细致。
拉着弟妹的手就道:“这孩子是个有上进心的,在学校成绩很好,老师都喜欢他,我听我家烟烟说了,现在国家恢复高考,以后文凭会越来越重要的,还让我女婿一直往上学呢。大山家里人虽然多,但他下乡好几年,跟家里那边没那么亲了,以后就算结了婚也会在省城这边生活,兰兰受不到什么欺负的。”
说到这里一顿,想了想,还是将张大山之前跟人谈过对象的事说了,“女方现在已经结婚怀孕了,当初大山没收到通知书女方就走了,你也不用担心大山对人恋恋不忘,最重要的还是人品行如何,要不是烟烟和小楼在乡下插队就认识了他,觉得他人不错,我也不会敢保这个媒。”
兰兰妈听到张大山在乡下跟人谈过,心里确实有些不舒服,不过听到后面的话也就释怀了很多,主要还是觉得张大山本人的条件确实不错,以后他们家多照顾一点,不怕他对自己闺女不好。就像四姐女婿,跟亲儿子也没差别了,今年四姐夫做手术,可是这女婿一手照顾操办的,就算是亲儿子,也不一定能做的这么好。
她也不指望张大山这孩子有这么好,她只希望人对她闺女好一点,两人和和睦睦的。
这么一想,中午吃完饭她就问自己闺女感觉如何,如果喜欢的话就同意。
当然,如果不喜欢的话,她也会劝着闺女同意,这么出息的女婿去哪儿找?工厂里的员工能跟大学生比吗?
现在大学生多金贵啊。
好在方兰兰对张大山也挑不出错来,张大山比起她朋友的丈夫,可是样样都出挑很多。
得了闺女的点头,兰兰妈就跑去找张大山,声音那叫一个温柔细语,嘴里都快将她闺女夸出一朵花来了,张大山根本招架不住。
于是第二天,方家就在国营饭店组了一桌子饭菜,顺便将亲事定了下来,还说要开学前就把亲事办了,所有的事他们来操心。
动作快的不可思议。
简直把苏烟震惊的不轻。
倒是苏母他们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他们以前结婚,看对眼当天就跟着男人回家的都有,这算什么?
所以接下来就有的忙了,方家家境不错,方舅舅结婚晚,他工作后的工资一直都是苏烟外婆帮忙存着,结婚后就交给方舅母保管了,方舅母是个节省的,这些年老两口存了不少钱,她要孩子艰难,结婚七年才生下一个闺女,所以对这个闺女疼的不能再疼,既然大山在省城这边结婚,那当然要住在省城,便拜托苏母在这边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
然后他们要回家准备婚礼,方舅母也是个精明的,故意说她和方舅舅忙,加上大山现在放寒假,可以趁着过年将婚事办了,不然也不知道会拖多久。
她还跟张大山说,省城这边房子还没买好,总不能将苏家当婚房,这样太麻烦人了,所以还是在自家办比较好,当初楼斯白苏烟成亲的时候也是在女方娘家办的,让他别放在心里。
句句都是为他好,张大山哪有不应的。
以至于张家只接到结婚请帖,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而且时间紧,他们连写信问一问都来不及,更别说到了方家摆谱什么了,只知道他们大儿子(大哥)要结婚了,女方家境不错,以后可能会随张大山在省城住,至于住在哪里,现在还没找好地方。
这样一来,方兰兰也就不用去应付婆家的几个妯娌了。
等他们在省城真正定下来后,张家人也没工夫过来了,就算以后过来走亲戚,那时候方兰兰已经和张大山有了感情,也不怕张大山不护着。
打的一手好算盘。
苏母跟苏烟聊起这事前因后果时,苏烟才知道方舅母有多厉害。
突然心里有些同情张大山,摊上这么一个精明的丈母娘。
不过她也是想多了,张大山自从结了婚后日子过的不知道多好,方兰兰前两年被舅舅托关系弄到去国营饭店上班,大概是看得多了,做的一手好菜。加上她初中没毕业就进厂,工作了有四五年,这些钱方舅母都给她存着,现在两人结了婚,方舅母便将这些全给了她,天天在家做好吃的,眼见张大山气色都好了。
苏烟见她厨艺不错,建议她摆个摊子卖吃的,现在省城各种摊子很多,尤其是晚上,百货大楼那边都快成小吃街了。
方兰兰当了真,主要是在省城这边她没工作,总不能一直坐吃山空或靠家里养,所以跟张大山一商量,还真弄了个摊子推到街上去卖吃的,卖烤肉饼,一个五分钱。
张大山站在旁边帮她一起卖,一个做,一个收钱,配合的天衣无缝,好的话一晚上能挣七八块钱。
而也就是这时候,苏烟收到了周燕的信,她生了个儿子。
苏烟还没高兴多久,楼斯白老家那边也送来一封信,竟然是楼斯白母亲没了。
第九十三章 这消息来……
这消息来的太突然, 简直让苏烟和楼斯白一时间都没法作出反应。
虽然这几年楼斯白都没回去过,但他们对老家那边的情况却也有所了解,苏烟知道楼斯白母亲当年改嫁给了一个县城的干部。那男人早几年也当过兵, 还是楼斯白父亲的战友, 后来退伍回到老家入职, 找了份不错的工作,不过年纪有点大,前面妻子还给他留下两个孩子,具体的情况苏烟就不清楚了, 反正听说那两个孩子好像不是很喜欢楼斯白亲妈, 尤其后面又给他们生下一个弟弟。
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楼斯白的亲生母亲, 苏烟和楼斯白作为儿子儿媳妇,还是要回去一趟的。
当天下午, 苏烟就回学校请假了, 然后又买了晚上的火车票。
小家伙现在两岁了,有些认人, 这一趟过去恐怕要好几天,只得将他带上, 一同去的还有苏母, 苏母说:“毕竟是亲家母,咱们家总得过去一个长辈看看。”
主要还是放心不下苏烟, 肉肉才两岁, 女婿情绪又不好, 担心闺女照顾不来。
于是一家四口下午吃完饭就去火车站了,楼斯白从中午开始就有些沉默,一直不开口说话, 苏烟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她知道,在他心里一直都有些恨他亲生母亲的,恨她抛弃他,恨她改嫁的太快,也恨她将对他的爱转移的那么快……
但更多的是,一个小男孩从小对母亲的渴望和失望。
这么多年的恨,还没来得及找到宣泄口,就突然听到人没了,换做谁恐怕都有些接受不了。
楼斯白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这对他的打击更大。
坐在火车上时,苏烟尽量给他独处的空间,不过好在楼斯白现在已经成家了,更能明白作为父亲身上的责任,尽管还没有完全走出来,也不会让苏烟担心太久,还反过来安慰她,“我没事,这是她当年自己的选择,有什么样的结局也是她自己该受的。我只是过去送她最后一程,尽了自己的本分。”
苏烟点点头,不过她想起他姑姑信里的话,说楼斯白亲妈死的有异常,还说她今年过年还看到人,健健康康的,突然没了肯定有其他原因。
但毕竟住的太远,具体什么原因她也不知道,这些都是她自己猜的。
苏烟也觉得奇怪,按理说人还年轻,就算生病什么的,按照楼斯白亲妈那性子肯定会通知他们,不可能什么都没有。
不过现在还都不清楚,也不好瞎想。
坐了三个多小时的火车到了楼斯白老家市里,天色有些晚了,尤其肉肉还小,楼斯白做主先在市里招待所歇一晚,第二天再去县城。
没去楼斯白姑姑家,虽然当初那事他姑姑一家不知道是他干的,但也有些将他们怨恨上了,这几年之所以还有些联系,那也是楼斯白现在在省城上学,本事大。
以后说不定还能依靠一二。
但楼斯白跟姑姑姑父不亲,苏烟更不会主动提出去看看了。
一家四口住进了招待所,大通铺,进屋的时候里面的客人已经歇下了,也不好洗漱什么的,给孩子喂了一碗奶粉就直接睡了。
苏烟和楼斯白睡一张床,肉肉跟苏母睡一张床。
躺在床上后,楼斯白似乎有些睡不着,翻了好几个身,最后一把将苏烟抱住,脸埋在她脖子里深深吸了一口。
苏烟搂着他的脑袋,轻轻抚摸着他的后背,小声哄道:“乖,没事了,好好睡一觉再说,别想太多,还有我呢。”
“嗯”
一觉睡到早上五点,快速收拾完,便去了国营饭店吃饭,最后坐上去县城的大巴车。
到达县城的时候是上午十点多,这也是楼斯白第一次来,对这边都不是很熟悉,几人按照楼斯白姑姑信封上的地址一路问人才找到韩家。
韩家在城北街,位子还挺好的,越往那边走越安静,地面也很干净,能感受到住在这边都是家庭条件不错的。
韩家是个独立带院子的房子,还没到就远远看见墙上的白纸。
苏烟和苏母都没说话,跟着楼斯白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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