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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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赵渲这个人也是有哪里不对的。赵源断了腿,可又不是生活不能自理,再是兄弟情深,也最多是经济资助,哪有像赵渲这样的守着不放的?
赵源是鹰,是畜生堆里厮杀出来的野兽,被这样像家畜一般饲养着,对他来说,是在耗着他的命。
说实话,连秦默看赵源那样子,都觉得有些心酸。
秦默走的时候把门刚一叩上,赵渲就忍不住摔了手里的杯子,玻璃碎片散落了一地,滚烫的茶水在奶白色的木质地板上缓缓蔓延。
此刻他的脸上没有半点笑意,眼神也阴晴不定。
是了,他在邀请赵源与自己同住的时候,收到的也是这样直白的拒绝。
“你跟我搅合个什么劲?”赵源叼着根烟,吐出烟雾来,脸上一丝多余的表情也没有。“你自己能管好自己就得了,以后也能给老头老太太养个老,老子好的很,以后少来烦我。”
那时他脸上的笑意几乎维持不住:“哥,你一个人住不方便。”
“我他妈就断了个腿,又不是半身不遂,有什么不方便。”赵源懒洋洋地把那老式电视机换了个频道,又说。“一会他们来找我打牌,你赶紧走。”
是了,在赵源看来,他们两个一直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们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可他赵源这辈子,活是活在胡同街头,死也要死在贫民巷口的,他就是天生反骨,就乐意这样活着,撞得头破血流也觉得痛快。
而赵渲,注定了以后是要飞黄腾达的,他运气好,又聪明,年纪轻轻的就是金牌律师,总会一生遂顺,平安喜乐的。
他们走的就是两条完全相反的路子,背道而驰,也就注定会渐行渐远。现在赵源依然见不得他受委屈,可见不得的只是他——赵源的弟弟受委屈而已。
那他呢?
如果不是他的兄弟,他赵渲,在赵源的眼里,又是个什么东西?
赵渲最恨的,最爱的,莫过于“血脉相连”这四个字。
后来,他还是把那些在社会上学来的肮脏手段用在了自己赵源身上,强迫着他跟自己住在一起:他只是想就这样,一直跟他的哥哥在一起而已。
可最后呢?
秦默说:“他好像并不想跟你住在一起。”
赵源,连随便的一个人,都能看出你对我的厌弃。
※※※
秦默刚一出小区,就看见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了自己的面前,姜绍乐呵呵地从车上跳下来,凑到他面前说:“秦少,您谈完事了?沈哥让我来接你。”
秦默抽了抽嘴角,在自己的纵容之下,沈卓云已经把监视这件事放到明面上来了么?记得秦蓁说过一句话,男人不能惯,越惯越操蛋,现在看来……这话挺适用于沈卓云的。
虽然肚子里还腹诽着,但秦默还是上了车。
走到一半的时候,姜绍讨好似的跟秦默说:“秦少,我中途停一下成不?我去买二斤葡萄带家去。”
秦默一笑:“还往家里带葡萄?有家室的人了?”
姜绍说:“哪啊,这周末回家看看,空着手不太好意思。”
秦默这倒有些新奇了,他记得姜绍跟他家里关系并是不很好——事实上,当初那学校的学生,跟家里多少都是有些矛盾的。而姜绍居然还想着往家里带水果这回事?
秦默问:“现在跟家里关系好了?”
姜绍闻言一声苦笑,神色间多少有些复杂:“好什么?老头子天天骂我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呢,回家就是一顿训,反正我在他们眼里一辈子也就是那熊样了……”
秦默倒听出来了些什么,故意问:“那你还肯回家?”
姜绍看了他一眼,最终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
怎么会肯回家呢?大概是因为那个糟心的老头子?
姜绍从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注定成为不了角色,他的胆子不够大,也不够坚韧,不够优秀,除了八面玲珑没有任何优点,而圆滑世故,似乎也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特点。学习上他是个半吊子,可混起来他依然也就是个半吊子。
但是他又有着大部分人都有的缺点,虚荣,好事,喜欢被吹捧。
父母觉得他就是个不成器的畜生,老师觉得他就是个说不听的混混,弟兄觉得他是个挺够义气的哥们,可有可无的存在,也就是说他了。
或许有人愿意教育他,可是没人需要他。
直到他后来遇到了那么一个老头,说他是魔术师都是抬举他了,也就是个变戏法的,还是个不怎么出名的变戏法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老头,带着原本素不相识的他,走遍了大江南北,把所有手艺都教给了他。他惹事,老头上去帮着道歉,他赚钱,老头给他攒着替他保管,老头没骂过他一句,两个人也没说过多少动情的话,居然就这么走了一路。
最后老头躺在病床上,把存折交给他,跟他说,一路辛苦了,回家看看吧。
后来老头彻底走了,遗体是他扛下楼的,也是他火化的,最后只留下那么一点骨灰装在了小小的盒子里,他用存折里的钱,买了块不是那么贵的墓地,好歹有了一个念想。
他曾想过老头到底为什么要带上指挥蹭吃蹭喝的他,后来他想,或许也就是因为独身一人的老头,跟他一样的寂寞。
那就回家吧。
姜绍在沈卓云这里找了个还能糊口的工作,隔三差五往家里跑跑,有时候还是被家里的两个老人气的摔门,可他竟然还会再拎着东西回去。
说起来有点可笑,父母没有教会他的东西,却被一个陌生的糟老头子告诉了他。
☆、第二十四章 情敌
第二十四章情敌
秦默坐在长椅上翻着手机里的资料,一边沈卓云肆无忌惮地把下巴搁在他的肩上,像是一个大型挂件一样挂在秦默的身上,吸引了来来往往不少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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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默动了动肩,示意趴在自己身上的人起来:“走吧,去接机口。”
沈卓云一脸懒洋洋的神色,却明显没什么兴致。原本秦默是提出要一个人来接机的,但是沈卓云能放他一个人去见一个潜在情敌,那才是出了鬼了。秦默也没在意,自己站起身来左右环顾了一下,往接机口的位置前行,没走几步,沈卓云自己就跟了上来。
“我去见过赵渲了,”秦默站在接机口,等着一会汹涌的人流从这里出现,皱着眉同沈卓云闲聊,“他跟赵源……好像不太对。”
沈卓云闻言眯了眯眼:“怎么个不对法?”
秦默静了片刻,才说:“赵源好像是被迫跟赵渲住在一起的,还有,当初赵渲真的是被……那什么了?”
“看当初赵源那样子,是假不了了。”沈卓云毫不在意,挑起一个笑来倒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要是你说的是真的,赵源那狼崽子就是栽在自己亲弟弟的手里了。”那热闹就大了,赵源这是养了一条披着羊皮的狼,还是硬生生把一条兔子逼成了狼?
沈卓云看热闹不嫌乱子大,却丝毫没意识到,他才真正是那个披着人皮的禽兽。
“赵渲说,我现在的证人还不够,我打算再去找沈晴一次。”秦默抿了抿嘴唇,想到了上次从沈晴那里回来对方的反应。“你跟我一起去么?”
“沈晴开的gay吧,你一个人去,万一被人拐跑了怎么办?”沈卓云在他耳旁不满的抱怨,但好歹算是答应了。
显然是最近这一阵肉吃饱了,人逢喜事精神爽,连这事都答应的干脆利落。可一想到最近沈卓云无节制的索取,秦默却觉得头疼。他自己在这方面的需求不大,之前二十多年的光棍汉也都挺自然而然的过来了,但沈卓云是龙精虎猛,活像几百年没吃过肉的兽类,这让秦默很是吃不消。
“阿默!”
老远传来一声生涩的中文,秦默抬头一看,正是自己等着的师弟安迪。
安迪是混血儿,高鼻深目,五官立体,肤色白皙,有一双极漂亮的绿眼珠,颜色清澈,凑近了看会觉得瞳孔异常漂亮。浅棕色的发丝,脸上挂着微笑,却给人一种极随意风流的感觉。
安迪上来就给了秦默一个熊抱:“你居然真的来接我了,我就知道,我们才是真爱!”
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接机口刚出来的乘客不少人都盯了过来,安迪却似乎毫不在意,居然立马就单膝跪下了:“亲爱的秦默,在你离开我的没日没夜里,我都是如此的焦躁不安、辗转反侧,如果只有将灵魂出售给魔鬼才能换回你的眷顾,那我愿意永坠地狱——嘿!等等我!”
安迪在秦默拔腿就走的一瞬间立马就反应过来了,瞬间站直身体勾住了秦默的脖子:“未免太无情了吧?”
“我怎么不知道你汉语已经这么好了?”秦默寒着一张脸把他的手臂扯了下来,看着沈卓云的神色还算凑合,半松了口气。“你要吃什么?”
“跟你在一起吃什么都可以,”安迪瞥了一眼沈卓云,却似乎是在明面上挑衅。“阿默,这是你的男朋友么?不是我说——你的品位真是……”
“那就去附近吃吧。”秦默面无表情地打断了他的话,扭头就直接走了,安迪的目光从秦默身上又滑到了沈卓云身上,摸了摸下巴,仿佛若有所思。
点过餐后,秦默直接问道:“之前的恐吓信是怎么回事?”
“我最近才回国,那应该叫堂哥?还是表哥?”安迪整个人都半趴在桌子上,一副懒洋洋的模样。“总之就是他,本来是要请人做的,不过因为我在所以就干脆我来,没想到是你……”
秦默皱了皱眉,问:“你知道张敬梓么?”
“张敬梓?我好像听过……”安迪打了个呵欠,想了半天。“忘了从哪听到的了。”
秦默知道安迪没有搀和进来,心下稍安,却冷不防安迪拧着眉冲沈卓云伸出一只手来:“你就是阿默的男朋友?我叫安迪。”
警铃大作。
沈卓云注视了他片刻,极自然的伸出手来同他握了握,目光淡定:“你好,沈卓云。”
可那两只手半天还没分开,最后安迪叫了一声主动抽出手来,冲着秦默卖可怜:“阿默,你的男朋友真是太野蛮了——天啊,你看我的手!”
活该。
服务生将菜端了上来,秦默不再搭理这个热爱作死的师弟,埋头苦吃。菜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大腿上多了某个温热的东西。
!
秦默的眼神往沈卓云身上瞟了过去,对方居然正坐得八方不动,用左手握着水杯,漫不经心地抬了抬眉,向安迪询问:“你打算住几天?”
安迪那头深情款款地回答:“如果阿默愿意,我可以在这个城市里陪他一辈子。”
秦默移动了一下左手,把自己大腿上的手移了下去,却反被对方抓住了左手,慢条斯理地摩挲着手心,左边声音再次响起:“我还以为安迪先生是个知趣的人。”
“我一直很知趣,阿默万一被什么奇怪的男人骗了,我也方便带他远走高飞。”安迪状似诚恳的回答。
沈卓云轻哼一声,手牵着秦默的手,直往秦默的大腿根钻:“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男人能把第三者行径说的这样理所当然,脸皮厚也是来自m国的特产么?还是您是m国独一份的呢?”
“你真是过奖了,我可从来没听说过阿默有什么喜欢的人,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还有待考证呢。”安迪笑语盈盈却丝毫不落下风。
这两个人!
秦默按了按额角,沈卓云真的没有发现他的智商已经沦落到只能跟安迪一样互相嘴炮攻击了么?
秦默硬抽出手来,拍了拍沈卓云的肩:“你让一下。”说着从桌子内侧挤了出来,走到安迪那边。
“阿默,你这是打算离开那个男人,跟我一起坐么?我真是太……”
“你出来,”秦默寒着一张脸,把人从椅子里揪出来,不顾这是公共场合,一个金臂勾直接勾住了安迪的喉咙,死死地向后拖拽,勒的他说不出话来了,秦默才冷着脸松开手:“你话太多了。”
安迪咳嗽了半天,沉默下来按着秦默的肩膀,盯着他看了半晌,脸色忽然一变:“你害怕他?……还是,你认真了?”
秦默脸撇了过去:“不清楚。”
安迪多了解自家师兄啊,当初在m国,秦默长得漂亮精致,人也冷漠淡然,有不少人就喜欢这一口东方风韵,追他的男人女人都有,络绎不绝,可最后的结果呢?含蓄点的,秦默全当没看见,媚眼全抛给了瞎子,直白点的,那秦默拒绝的比对方更直白。
人家说“我喜欢你”,秦默说“谢谢,我不喜欢你。”;人家说“我爱你”,秦默说“谢谢,我对你没感觉。”;人家说“我们交往吧,没有你我就像死去一样。”,秦默一句话把人差点噎死:“你既然已经死去了二十多年,忽然活过来也不太好。”。
秦默所有的毒舌点几乎都点在了“如何拒绝交往请求”这个课题上,寒着一张脸,说着最直白的话就能拒人于千里之外。
一开始安迪觉得秦默太过于无情,可后来他却又有些奇怪,秦默并不是一个喜好用言辞伤害别人的人,怎么会把拒绝的话说的如此直白?
日子久了,安迪才发现,秦默对感情这种东西,似乎认真的过分。现在这个时代的伴侣交往,有几个是认真的呢?在思想开放的m国更是如此,玩得来就玩,玩不来就不玩,哪怕是嘴上说着你是我的心脏我愿为你付出生命,可激情过了分手也异常的干脆。
赵源是鹰,是畜生堆里厮杀出来的野兽,被这样像家畜一般饲养着,对他来说,是在耗着他的命。
说实话,连秦默看赵源那样子,都觉得有些心酸。
秦默走的时候把门刚一叩上,赵渲就忍不住摔了手里的杯子,玻璃碎片散落了一地,滚烫的茶水在奶白色的木质地板上缓缓蔓延。
此刻他的脸上没有半点笑意,眼神也阴晴不定。
是了,他在邀请赵源与自己同住的时候,收到的也是这样直白的拒绝。
“你跟我搅合个什么劲?”赵源叼着根烟,吐出烟雾来,脸上一丝多余的表情也没有。“你自己能管好自己就得了,以后也能给老头老太太养个老,老子好的很,以后少来烦我。”
那时他脸上的笑意几乎维持不住:“哥,你一个人住不方便。”
“我他妈就断了个腿,又不是半身不遂,有什么不方便。”赵源懒洋洋地把那老式电视机换了个频道,又说。“一会他们来找我打牌,你赶紧走。”
是了,在赵源看来,他们两个一直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们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可他赵源这辈子,活是活在胡同街头,死也要死在贫民巷口的,他就是天生反骨,就乐意这样活着,撞得头破血流也觉得痛快。
而赵渲,注定了以后是要飞黄腾达的,他运气好,又聪明,年纪轻轻的就是金牌律师,总会一生遂顺,平安喜乐的。
他们走的就是两条完全相反的路子,背道而驰,也就注定会渐行渐远。现在赵源依然见不得他受委屈,可见不得的只是他——赵源的弟弟受委屈而已。
那他呢?
如果不是他的兄弟,他赵渲,在赵源的眼里,又是个什么东西?
赵渲最恨的,最爱的,莫过于“血脉相连”这四个字。
后来,他还是把那些在社会上学来的肮脏手段用在了自己赵源身上,强迫着他跟自己住在一起:他只是想就这样,一直跟他的哥哥在一起而已。
可最后呢?
秦默说:“他好像并不想跟你住在一起。”
赵源,连随便的一个人,都能看出你对我的厌弃。
※※※
秦默刚一出小区,就看见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了自己的面前,姜绍乐呵呵地从车上跳下来,凑到他面前说:“秦少,您谈完事了?沈哥让我来接你。”
秦默抽了抽嘴角,在自己的纵容之下,沈卓云已经把监视这件事放到明面上来了么?记得秦蓁说过一句话,男人不能惯,越惯越操蛋,现在看来……这话挺适用于沈卓云的。
虽然肚子里还腹诽着,但秦默还是上了车。
走到一半的时候,姜绍讨好似的跟秦默说:“秦少,我中途停一下成不?我去买二斤葡萄带家去。”
秦默一笑:“还往家里带葡萄?有家室的人了?”
姜绍说:“哪啊,这周末回家看看,空着手不太好意思。”
秦默这倒有些新奇了,他记得姜绍跟他家里关系并是不很好——事实上,当初那学校的学生,跟家里多少都是有些矛盾的。而姜绍居然还想着往家里带水果这回事?
秦默问:“现在跟家里关系好了?”
姜绍闻言一声苦笑,神色间多少有些复杂:“好什么?老头子天天骂我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呢,回家就是一顿训,反正我在他们眼里一辈子也就是那熊样了……”
秦默倒听出来了些什么,故意问:“那你还肯回家?”
姜绍看了他一眼,最终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
怎么会肯回家呢?大概是因为那个糟心的老头子?
姜绍从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注定成为不了角色,他的胆子不够大,也不够坚韧,不够优秀,除了八面玲珑没有任何优点,而圆滑世故,似乎也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特点。学习上他是个半吊子,可混起来他依然也就是个半吊子。
但是他又有着大部分人都有的缺点,虚荣,好事,喜欢被吹捧。
父母觉得他就是个不成器的畜生,老师觉得他就是个说不听的混混,弟兄觉得他是个挺够义气的哥们,可有可无的存在,也就是说他了。
或许有人愿意教育他,可是没人需要他。
直到他后来遇到了那么一个老头,说他是魔术师都是抬举他了,也就是个变戏法的,还是个不怎么出名的变戏法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老头,带着原本素不相识的他,走遍了大江南北,把所有手艺都教给了他。他惹事,老头上去帮着道歉,他赚钱,老头给他攒着替他保管,老头没骂过他一句,两个人也没说过多少动情的话,居然就这么走了一路。
最后老头躺在病床上,把存折交给他,跟他说,一路辛苦了,回家看看吧。
后来老头彻底走了,遗体是他扛下楼的,也是他火化的,最后只留下那么一点骨灰装在了小小的盒子里,他用存折里的钱,买了块不是那么贵的墓地,好歹有了一个念想。
他曾想过老头到底为什么要带上指挥蹭吃蹭喝的他,后来他想,或许也就是因为独身一人的老头,跟他一样的寂寞。
那就回家吧。
姜绍在沈卓云这里找了个还能糊口的工作,隔三差五往家里跑跑,有时候还是被家里的两个老人气的摔门,可他竟然还会再拎着东西回去。
说起来有点可笑,父母没有教会他的东西,却被一个陌生的糟老头子告诉了他。
☆、第二十四章 情敌
第二十四章情敌
秦默坐在长椅上翻着手机里的资料,一边沈卓云肆无忌惮地把下巴搁在他的肩上,像是一个大型挂件一样挂在秦默的身上,吸引了来来往往不少人的目光。
pm1:45
秦默动了动肩,示意趴在自己身上的人起来:“走吧,去接机口。”
沈卓云一脸懒洋洋的神色,却明显没什么兴致。原本秦默是提出要一个人来接机的,但是沈卓云能放他一个人去见一个潜在情敌,那才是出了鬼了。秦默也没在意,自己站起身来左右环顾了一下,往接机口的位置前行,没走几步,沈卓云自己就跟了上来。
“我去见过赵渲了,”秦默站在接机口,等着一会汹涌的人流从这里出现,皱着眉同沈卓云闲聊,“他跟赵源……好像不太对。”
沈卓云闻言眯了眯眼:“怎么个不对法?”
秦默静了片刻,才说:“赵源好像是被迫跟赵渲住在一起的,还有,当初赵渲真的是被……那什么了?”
“看当初赵源那样子,是假不了了。”沈卓云毫不在意,挑起一个笑来倒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要是你说的是真的,赵源那狼崽子就是栽在自己亲弟弟的手里了。”那热闹就大了,赵源这是养了一条披着羊皮的狼,还是硬生生把一条兔子逼成了狼?
沈卓云看热闹不嫌乱子大,却丝毫没意识到,他才真正是那个披着人皮的禽兽。
“赵渲说,我现在的证人还不够,我打算再去找沈晴一次。”秦默抿了抿嘴唇,想到了上次从沈晴那里回来对方的反应。“你跟我一起去么?”
“沈晴开的gay吧,你一个人去,万一被人拐跑了怎么办?”沈卓云在他耳旁不满的抱怨,但好歹算是答应了。
显然是最近这一阵肉吃饱了,人逢喜事精神爽,连这事都答应的干脆利落。可一想到最近沈卓云无节制的索取,秦默却觉得头疼。他自己在这方面的需求不大,之前二十多年的光棍汉也都挺自然而然的过来了,但沈卓云是龙精虎猛,活像几百年没吃过肉的兽类,这让秦默很是吃不消。
“阿默!”
老远传来一声生涩的中文,秦默抬头一看,正是自己等着的师弟安迪。
安迪是混血儿,高鼻深目,五官立体,肤色白皙,有一双极漂亮的绿眼珠,颜色清澈,凑近了看会觉得瞳孔异常漂亮。浅棕色的发丝,脸上挂着微笑,却给人一种极随意风流的感觉。
安迪上来就给了秦默一个熊抱:“你居然真的来接我了,我就知道,我们才是真爱!”
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接机口刚出来的乘客不少人都盯了过来,安迪却似乎毫不在意,居然立马就单膝跪下了:“亲爱的秦默,在你离开我的没日没夜里,我都是如此的焦躁不安、辗转反侧,如果只有将灵魂出售给魔鬼才能换回你的眷顾,那我愿意永坠地狱——嘿!等等我!”
安迪在秦默拔腿就走的一瞬间立马就反应过来了,瞬间站直身体勾住了秦默的脖子:“未免太无情了吧?”
“我怎么不知道你汉语已经这么好了?”秦默寒着一张脸把他的手臂扯了下来,看着沈卓云的神色还算凑合,半松了口气。“你要吃什么?”
“跟你在一起吃什么都可以,”安迪瞥了一眼沈卓云,却似乎是在明面上挑衅。“阿默,这是你的男朋友么?不是我说——你的品位真是……”
“那就去附近吃吧。”秦默面无表情地打断了他的话,扭头就直接走了,安迪的目光从秦默身上又滑到了沈卓云身上,摸了摸下巴,仿佛若有所思。
点过餐后,秦默直接问道:“之前的恐吓信是怎么回事?”
“我最近才回国,那应该叫堂哥?还是表哥?”安迪整个人都半趴在桌子上,一副懒洋洋的模样。“总之就是他,本来是要请人做的,不过因为我在所以就干脆我来,没想到是你……”
秦默皱了皱眉,问:“你知道张敬梓么?”
“张敬梓?我好像听过……”安迪打了个呵欠,想了半天。“忘了从哪听到的了。”
秦默知道安迪没有搀和进来,心下稍安,却冷不防安迪拧着眉冲沈卓云伸出一只手来:“你就是阿默的男朋友?我叫安迪。”
警铃大作。
沈卓云注视了他片刻,极自然的伸出手来同他握了握,目光淡定:“你好,沈卓云。”
可那两只手半天还没分开,最后安迪叫了一声主动抽出手来,冲着秦默卖可怜:“阿默,你的男朋友真是太野蛮了——天啊,你看我的手!”
活该。
服务生将菜端了上来,秦默不再搭理这个热爱作死的师弟,埋头苦吃。菜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大腿上多了某个温热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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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默的眼神往沈卓云身上瞟了过去,对方居然正坐得八方不动,用左手握着水杯,漫不经心地抬了抬眉,向安迪询问:“你打算住几天?”
安迪那头深情款款地回答:“如果阿默愿意,我可以在这个城市里陪他一辈子。”
秦默移动了一下左手,把自己大腿上的手移了下去,却反被对方抓住了左手,慢条斯理地摩挲着手心,左边声音再次响起:“我还以为安迪先生是个知趣的人。”
“我一直很知趣,阿默万一被什么奇怪的男人骗了,我也方便带他远走高飞。”安迪状似诚恳的回答。
沈卓云轻哼一声,手牵着秦默的手,直往秦默的大腿根钻:“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男人能把第三者行径说的这样理所当然,脸皮厚也是来自m国的特产么?还是您是m国独一份的呢?”
“你真是过奖了,我可从来没听说过阿默有什么喜欢的人,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还有待考证呢。”安迪笑语盈盈却丝毫不落下风。
这两个人!
秦默按了按额角,沈卓云真的没有发现他的智商已经沦落到只能跟安迪一样互相嘴炮攻击了么?
秦默硬抽出手来,拍了拍沈卓云的肩:“你让一下。”说着从桌子内侧挤了出来,走到安迪那边。
“阿默,你这是打算离开那个男人,跟我一起坐么?我真是太……”
“你出来,”秦默寒着一张脸,把人从椅子里揪出来,不顾这是公共场合,一个金臂勾直接勾住了安迪的喉咙,死死地向后拖拽,勒的他说不出话来了,秦默才冷着脸松开手:“你话太多了。”
安迪咳嗽了半天,沉默下来按着秦默的肩膀,盯着他看了半晌,脸色忽然一变:“你害怕他?……还是,你认真了?”
秦默脸撇了过去:“不清楚。”
安迪多了解自家师兄啊,当初在m国,秦默长得漂亮精致,人也冷漠淡然,有不少人就喜欢这一口东方风韵,追他的男人女人都有,络绎不绝,可最后的结果呢?含蓄点的,秦默全当没看见,媚眼全抛给了瞎子,直白点的,那秦默拒绝的比对方更直白。
人家说“我喜欢你”,秦默说“谢谢,我不喜欢你。”;人家说“我爱你”,秦默说“谢谢,我对你没感觉。”;人家说“我们交往吧,没有你我就像死去一样。”,秦默一句话把人差点噎死:“你既然已经死去了二十多年,忽然活过来也不太好。”。
秦默所有的毒舌点几乎都点在了“如何拒绝交往请求”这个课题上,寒着一张脸,说着最直白的话就能拒人于千里之外。
一开始安迪觉得秦默太过于无情,可后来他却又有些奇怪,秦默并不是一个喜好用言辞伤害别人的人,怎么会把拒绝的话说的如此直白?
日子久了,安迪才发现,秦默对感情这种东西,似乎认真的过分。现在这个时代的伴侣交往,有几个是认真的呢?在思想开放的m国更是如此,玩得来就玩,玩不来就不玩,哪怕是嘴上说着你是我的心脏我愿为你付出生命,可激情过了分手也异常的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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