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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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买回来的肥肉,曾一度让罗云初很为难,煎油嘛,煎了后就没了,不煎嘛,那么肥,怎么入口啊?后来她在门外遇到赵家嫂子时随口问了下他们家是怎么炒猪肉时。赵家嫂子很热情,说了好几种炒猪肉的法子。罗云初呆呆地听着,貌似她听了许久,怎么没有煎油这一过程?于是她将她的疑惑问出口,赵家嫂家不以为然,在她看来,罗云初就是个新媳妇不会当家的,这猪肉煎了哪里还有油水?正因为它们肥滋滋的才好吃呀。
罗云初听了赵家嫂子的话,将肥肉炒得肥滋滋的,油水十足。二郎果然很喜欢,得知已经给宋陈氏送去一份,便捧着红薯饭吃得有滋有味。今日,宋铭承去他恩师家请教功课去了,尚未回来,罗云初给他留了饭菜。
宋二郎和宋铭承都是孝顺的,哪天要是割了一块肉或者家里做了些什么好吃的,必定会叫宋陈氏过来吃饭。罗云初倒无所谓,不过是少吃几筷子的问题。令她不舒服的是,次日宋方氏见了罗云初必定要说几句酸话的,什么分了家后日子过得红火了啊。这些罗云初都没和她计较,实在说得过火了,罗云初也不会由着她欺负,领教过罗云初的伶牙俐齿,渐渐的,宋方氏收敛了一些。
想必宋方氏也没少在宋陈氏面前嘀咕,至于嘀咕什么,罗云初就不得而知了。但宋陈氏过来的次数渐渐少了,不过她不过来,二郎就让罗云初把做好的菜装一些过去,多的时候就一整碗,少的时候就半碗或大半碗。
渐渐的,宋方氏见到罗云初时的脸色真是一个大转变啊,每次都笑吟吟的。罗云初略带恶意地想,送过去的那些东西,没少进了宋方氏或天孝两个孩子的嘴里吧?要不,宋方氏能给她这般好脸色?
扯远了,罗云初看着炒出来的肥肉,虽然卖相不错,闻起来也很香,但她只吃了一两块就腻了。偏二郎他们吃得津津有味,看得罗云初胃里直翻滚。她忙挟了一筷子青菜吃了起来。对于一个生长在红旗社会吃惯了精瘦猪肉的罗云初来说,她真不习惯吃肥肉啊。
“娘,你做的红烧肉好好吃哦。”饭团捧着碗,吃得一脸满足。
看他吃得脸颊鼓鼓的,罗云初一时没忍住,伸出手点了点他的腮帮子,嗯,弹性十足,手感很好。
饭团嘴巴里塞满了东西,只好瞪着他圆溜溜的眼睛以示抗议了。
不过罗云初一向都无视这种无声的抗议的,她轻笑,“好吃就多吃点好快快长大。”说着就给他挟了一块猪肉。
“唔嗯。”娘的话好像他每天对猪舍里的白白说的哦(白白是饭团给猪舍里的那头猪取的名字)。
每天罗云初给猪喂食的时候,饭团总会跟在一旁看着它进食,嘴里还念念有词,白白你一定要吃饱饱长得肥肥壮壮的哦,等你长大后,饭团就能吃肉了。
咽下饭,饭团仰着小脸,奶声奶气地对罗云初说:“娘,饭团不是白白,不用催的啦。”
罗云初被他的童言童语逗笑了,“是是是,咱们家饭团比白白要乖,比白白听话,以后长得比白白还要壮。”
饭团很纠结,说他乖,是夸他的话,他听得懂,可是他听着怎么就那么不对劲呢?想来想去,他仍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得点头,“嗯,以后长得比白白壮,爹,你说对不对?”
“是是是。”看着娘俩,宋二郎摇了摇头,媳妇还真调皮,连饭团的便宜也占。可不是吗,刚才那话分明是欺负人家饭团小听不明白深意嘛。
“呵呵,二郎,你也多吃点,把肉肉给补回来。”罗云初给他挟了好几块肉。
“够了够了,媳妇,你也吃呀,别光顾着我了。”媳妇的关心让宋二郎很开心。
“嗯。”
不得不说,罗云初的厨房艺不错,宋方氏和她比,两人根本就不在同一个等级上的。宋方氏做事嫌麻烦,有时两样菜一起倒入锅里,大火一炒,放个油放个盐就行了。而罗云初不是这样,她习惯精细,讨厌大杂烩。油是个精贵物品,她也省着用,但却不像宋方氏那么吝啬,煮一锅菜就只放两滴油,多放一滴就像要了她的命般。
而且她前世在乡下老家的时候,家里的大人都挺忙的,所以她四年级的时候就学着烧菜了,初中那会也是住在家里头。厨房的活基本都是她包揽了。所以罗云初烧菜的技术挺不错的,虽然如今没有那个条件让她做满汉全席,但她炒起这些青菜疏果来也是别有一翻滋味。
即便只是一道空心菜也被她折腾出好几种吃法,什么清炒呛炒一菜三吃,蒜蓉空心菜、腐乳空心菜。她每天变着法子给他们做,他们这一家子每天都吃得很饱。宋铭承向来苦夏,胃口一向都不咋好。罗云初做的饭菜虽然清淡,但胜在爽口,他吃得有滋有味,相比之前他还胖了一点点。
作者有话要说:唉,前面因为有两章被举报了,所以这两天都没啥心情码字,所以拖到现在才发上来。打滚求分,啊啊啊,给我点鼓励吧。
24、香芋绿豆 ...
“二郎家的,你昨天做的那个香芋绿豆啥的,还有不?”赵家嫂子双手不住地往围裙上擦,看得出来很不好意思,“唉,家里的孩子闹着要吃这个,我又是个手笨的,只好腆着脸来问你要一些了。”
罗云初一脸抱歉地说道,“赵家嫂子,真对不住了,这东西还真没了。你不知道这个香芋绿豆冰在这种天气不耐久置,一般都是现做现吃的。”
赵家嫂子重重地叹了口气,眉头紧锁,“哎,这可怎么办?那个小魔星,一会还不知道怎么闹腾我呢。”
“嫂子,你别急,我昨天做这个香芋绿豆冰的时候还顺手做了道叫拔丝芋头的吃食,你拿点回去哄大胖,你看中不?”自己做的食物有人喜欢,罗云初觉得很高兴,这是赚钱的第一步啊。
“成,给我点让我拿回去哄那小魔星。”赵家嫂家松了口气,都是用香芋做出来的吃食,而且全都是自二郎家的做的,儿子应该会满意吧。其实也怨她,把儿子宠过了头,不过也难怪,儿子上头有三个姐姐,大胖算是她日盼夜盼才盼来的儿子,平日里难免宠溺了些,这才把他养成了略为任性的德性。
罗云初领着她往客厅走去,因为他们新建的小厨房太小,放些柴草水桶之类的就占满地方了,根本就放不下一张吃饭的桌子,所以他们就移到客厅来吃饭了。“其实昨天那香芋绿豆冰加一些奶子下去会更好吃。”说到这个,她彼为遗憾,她就是找不到椰奶或牛奶才想着用白糖水代替的。
香芋西米露好吃她是知道的,要不然当初她也不会专门去和一个老师傅学了这道手艺。那时香芋西米露演变有多个版本:有块状的,有磨溶煮成糊状的,还有加椰奶的等,香芋西米露是所有糖水中复杂程度最高也是最难掌握的一项糖水技术。最好吃的香芋西米露版本当属块状的香芋西米露,因为块状香芋能最好的保持其自身的香甜味道和口感,吃起来软糯细腻,香甜透心,可谓糖水中的极品。她现在的技术不说能学个十成十,但也有八九分火候了。做出来的香芋绿豆冰绝对好吃。
“哎哟喂呀,还要更好吃?!昨天你拿来的时候,我试了一口,都觉得美味无比了。你说加些奶子下去会更好吃?你这不是要馋死嫂子我嘛!”赵家嫂子惊讶地叫了起来。
罗云看看着她夸张的表情,笑了,她不知道她这是真想法还是恭维的,不过她的确被她的表情逗笑了,“可惜没有奶子啊,要不我做好时候嫂子你就能尝尝了。嗯,不说这个了,来尝尝这道拔丝芋头,昨天顺手做的,你若觉得还行,就拿点回去给大胖。”进了客厅,罗云初将桌面上的盖子掀开,将里面的那一小盘拔丝芋头拿了出来。
赵家嫂家拿了一块吃了起来,叹道:“看着就觉得卖相不错,想不到入口味道也如此好呢。”不过她转而叹道:“也就你家二郎赚得了钱,舍得用那么多糖来做这些吃食了,要是我,那是万万舍不得用的。”
罗云初笑笑,也不解释。当初分家分粮食那会,罗云初就瞄准了堆在最角落里的那十来只大香芋,当时她和二郎提了,想要那些香芋,二郎对她这些小要求很少驳回。于是他就找大哥大嫂说了,最后在宋方氏的暗示下,罗云初他们以双倍重量的小芋头换回了那十来只香芋。看着暗暗高兴的宋方氏,罗云初摇摇头,她估计宋方氏以为她就是一个不会过日子的新媳妇吧。
后来她和二郎提了提,想用这些香芋做些吃食,拿到街上去卖挣点儿零花也好。当时二郎犹豫了会,实话告诉她,镇上的人看不上他们这种粗粮制作的吃食的。当时她心里不服气,但想着家里刚分家,活儿都还没完全上手,便歇了这份心思。这不,最近清闲点了,昨天她就试着做了一下。做好后放在井里镇着,晚上的时候才拿出来。二郎他们尝了,都赞不绝口。饭团那小家伙更是捧着个碗吃个不停,小孩子对这样的甜食最没抵抗力了。若不是罗云初在一旁看着,不给他一下子吃那么多,恐怕他今天就要闹肚子了。因为这个,那小家伙撅了老半天的嘴。
昨天宋陈氏得知她用了半罐子糖做这两道吃食时,板着个脸,一脸不赞同。而宋陈氏则啧啧有声,表情那叫一个...晚上的时候,她偷偷问二郎,她这样是不是很浪费白糖?二郎摸摸她的脸,憨笑着说只要她高兴,她喜欢做啥都成,况且她的确做得很好吃啊。
这些东西做好后,给大郎一家送去了一些,以及二郎他大伯一家,也送去了一点。东西不在多,重要的是那份心意,连和他们交好的赵大山一家都送了,没道理自家的亲戚不给一点的。如今看来,反响还是不错的嘛。难怪今天天孝带着一群孩子老出现在她附近,一群小包子时不时用期待的眼睛看着她呢。
“嫂子,你拿点回去哄大胖吧。”罗云初手脚利落地给她包了半盘子,其实说是半盘子也只不过是五六根拔丝香芋罢了。赵家嫂子见了心里暗暗点头,这二郎家的是个大方的。
其实罗云初挂在碗柜上头的篮子还放有一些,她向来不喜欢把鸡蛋放在一处的。
“成,二郎家的,谢谢你啦,以后有啥事尽管来找你嫂子,能帮的嫂子不会说个不字的。”赵家嫂子拿着碗装的拔丝芋头,眉开眼笑地走出客厅。
“嫂子,说这做什么?不就是一点儿吃食嘛。再说上回你还帮我买回五只小鸭子呢。”分家时,他们不是分到了两只抱窝的母鸡么,后来她大嫂给了他们十只能敷出小鸡(也就是受精)的鸡蛋,分给那两只鸡妈妈窝着了。后来鸡仔是敷出来了,经常会看到两只母鸡自成一派,带着它们的孩子在院子里找食。后来罗云初琢磨着,离过年还有四五个月,光几只鸡可能不行,得再养几只鸭子。她和赵家嫂子提了提,后来赵家嫂子给她拎回了几只,看着很健康,而且价格也很公道。
赵家嫂子罢罢手,表示惭愧,临出门前,她想起什么,回过头来,“对了,你不是说要奶子么?要什么样的?牛乳还是羊乳?”
“不计什么,牛乳羊乳都行的。”可惜两样她都没法弄到。
“我现在记起来了,去年村尾的王家买回一头羊,最近在产奶。我去帮你问问,应该能要点回来。”赵家嫂子一拍大腿,叫道。
“真的?那真是太好了,对了嫂子,若王家要钱买的话,只要不过分,给点就是了。”罗云初很高兴,但她也不想为了要一些羊奶,却要赵家嫂子豁出面子去求。用一些钱就能买到的东西,何必欠人家人情呢。
罗云初听了赵家嫂子的话,将肥肉炒得肥滋滋的,油水十足。二郎果然很喜欢,得知已经给宋陈氏送去一份,便捧着红薯饭吃得有滋有味。今日,宋铭承去他恩师家请教功课去了,尚未回来,罗云初给他留了饭菜。
宋二郎和宋铭承都是孝顺的,哪天要是割了一块肉或者家里做了些什么好吃的,必定会叫宋陈氏过来吃饭。罗云初倒无所谓,不过是少吃几筷子的问题。令她不舒服的是,次日宋方氏见了罗云初必定要说几句酸话的,什么分了家后日子过得红火了啊。这些罗云初都没和她计较,实在说得过火了,罗云初也不会由着她欺负,领教过罗云初的伶牙俐齿,渐渐的,宋方氏收敛了一些。
想必宋方氏也没少在宋陈氏面前嘀咕,至于嘀咕什么,罗云初就不得而知了。但宋陈氏过来的次数渐渐少了,不过她不过来,二郎就让罗云初把做好的菜装一些过去,多的时候就一整碗,少的时候就半碗或大半碗。
渐渐的,宋方氏见到罗云初时的脸色真是一个大转变啊,每次都笑吟吟的。罗云初略带恶意地想,送过去的那些东西,没少进了宋方氏或天孝两个孩子的嘴里吧?要不,宋方氏能给她这般好脸色?
扯远了,罗云初看着炒出来的肥肉,虽然卖相不错,闻起来也很香,但她只吃了一两块就腻了。偏二郎他们吃得津津有味,看得罗云初胃里直翻滚。她忙挟了一筷子青菜吃了起来。对于一个生长在红旗社会吃惯了精瘦猪肉的罗云初来说,她真不习惯吃肥肉啊。
“娘,你做的红烧肉好好吃哦。”饭团捧着碗,吃得一脸满足。
看他吃得脸颊鼓鼓的,罗云初一时没忍住,伸出手点了点他的腮帮子,嗯,弹性十足,手感很好。
饭团嘴巴里塞满了东西,只好瞪着他圆溜溜的眼睛以示抗议了。
不过罗云初一向都无视这种无声的抗议的,她轻笑,“好吃就多吃点好快快长大。”说着就给他挟了一块猪肉。
“唔嗯。”娘的话好像他每天对猪舍里的白白说的哦(白白是饭团给猪舍里的那头猪取的名字)。
每天罗云初给猪喂食的时候,饭团总会跟在一旁看着它进食,嘴里还念念有词,白白你一定要吃饱饱长得肥肥壮壮的哦,等你长大后,饭团就能吃肉了。
咽下饭,饭团仰着小脸,奶声奶气地对罗云初说:“娘,饭团不是白白,不用催的啦。”
罗云初被他的童言童语逗笑了,“是是是,咱们家饭团比白白要乖,比白白听话,以后长得比白白还要壮。”
饭团很纠结,说他乖,是夸他的话,他听得懂,可是他听着怎么就那么不对劲呢?想来想去,他仍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得点头,“嗯,以后长得比白白壮,爹,你说对不对?”
“是是是。”看着娘俩,宋二郎摇了摇头,媳妇还真调皮,连饭团的便宜也占。可不是吗,刚才那话分明是欺负人家饭团小听不明白深意嘛。
“呵呵,二郎,你也多吃点,把肉肉给补回来。”罗云初给他挟了好几块肉。
“够了够了,媳妇,你也吃呀,别光顾着我了。”媳妇的关心让宋二郎很开心。
“嗯。”
不得不说,罗云初的厨房艺不错,宋方氏和她比,两人根本就不在同一个等级上的。宋方氏做事嫌麻烦,有时两样菜一起倒入锅里,大火一炒,放个油放个盐就行了。而罗云初不是这样,她习惯精细,讨厌大杂烩。油是个精贵物品,她也省着用,但却不像宋方氏那么吝啬,煮一锅菜就只放两滴油,多放一滴就像要了她的命般。
而且她前世在乡下老家的时候,家里的大人都挺忙的,所以她四年级的时候就学着烧菜了,初中那会也是住在家里头。厨房的活基本都是她包揽了。所以罗云初烧菜的技术挺不错的,虽然如今没有那个条件让她做满汉全席,但她炒起这些青菜疏果来也是别有一翻滋味。
即便只是一道空心菜也被她折腾出好几种吃法,什么清炒呛炒一菜三吃,蒜蓉空心菜、腐乳空心菜。她每天变着法子给他们做,他们这一家子每天都吃得很饱。宋铭承向来苦夏,胃口一向都不咋好。罗云初做的饭菜虽然清淡,但胜在爽口,他吃得有滋有味,相比之前他还胖了一点点。
作者有话要说:唉,前面因为有两章被举报了,所以这两天都没啥心情码字,所以拖到现在才发上来。打滚求分,啊啊啊,给我点鼓励吧。
24、香芋绿豆 ...
“二郎家的,你昨天做的那个香芋绿豆啥的,还有不?”赵家嫂子双手不住地往围裙上擦,看得出来很不好意思,“唉,家里的孩子闹着要吃这个,我又是个手笨的,只好腆着脸来问你要一些了。”
罗云初一脸抱歉地说道,“赵家嫂子,真对不住了,这东西还真没了。你不知道这个香芋绿豆冰在这种天气不耐久置,一般都是现做现吃的。”
赵家嫂子重重地叹了口气,眉头紧锁,“哎,这可怎么办?那个小魔星,一会还不知道怎么闹腾我呢。”
“嫂子,你别急,我昨天做这个香芋绿豆冰的时候还顺手做了道叫拔丝芋头的吃食,你拿点回去哄大胖,你看中不?”自己做的食物有人喜欢,罗云初觉得很高兴,这是赚钱的第一步啊。
“成,给我点让我拿回去哄那小魔星。”赵家嫂家松了口气,都是用香芋做出来的吃食,而且全都是自二郎家的做的,儿子应该会满意吧。其实也怨她,把儿子宠过了头,不过也难怪,儿子上头有三个姐姐,大胖算是她日盼夜盼才盼来的儿子,平日里难免宠溺了些,这才把他养成了略为任性的德性。
罗云初领着她往客厅走去,因为他们新建的小厨房太小,放些柴草水桶之类的就占满地方了,根本就放不下一张吃饭的桌子,所以他们就移到客厅来吃饭了。“其实昨天那香芋绿豆冰加一些奶子下去会更好吃。”说到这个,她彼为遗憾,她就是找不到椰奶或牛奶才想着用白糖水代替的。
香芋西米露好吃她是知道的,要不然当初她也不会专门去和一个老师傅学了这道手艺。那时香芋西米露演变有多个版本:有块状的,有磨溶煮成糊状的,还有加椰奶的等,香芋西米露是所有糖水中复杂程度最高也是最难掌握的一项糖水技术。最好吃的香芋西米露版本当属块状的香芋西米露,因为块状香芋能最好的保持其自身的香甜味道和口感,吃起来软糯细腻,香甜透心,可谓糖水中的极品。她现在的技术不说能学个十成十,但也有八九分火候了。做出来的香芋绿豆冰绝对好吃。
“哎哟喂呀,还要更好吃?!昨天你拿来的时候,我试了一口,都觉得美味无比了。你说加些奶子下去会更好吃?你这不是要馋死嫂子我嘛!”赵家嫂子惊讶地叫了起来。
罗云看看着她夸张的表情,笑了,她不知道她这是真想法还是恭维的,不过她的确被她的表情逗笑了,“可惜没有奶子啊,要不我做好时候嫂子你就能尝尝了。嗯,不说这个了,来尝尝这道拔丝芋头,昨天顺手做的,你若觉得还行,就拿点回去给大胖。”进了客厅,罗云初将桌面上的盖子掀开,将里面的那一小盘拔丝芋头拿了出来。
赵家嫂家拿了一块吃了起来,叹道:“看着就觉得卖相不错,想不到入口味道也如此好呢。”不过她转而叹道:“也就你家二郎赚得了钱,舍得用那么多糖来做这些吃食了,要是我,那是万万舍不得用的。”
罗云初笑笑,也不解释。当初分家分粮食那会,罗云初就瞄准了堆在最角落里的那十来只大香芋,当时她和二郎提了,想要那些香芋,二郎对她这些小要求很少驳回。于是他就找大哥大嫂说了,最后在宋方氏的暗示下,罗云初他们以双倍重量的小芋头换回了那十来只香芋。看着暗暗高兴的宋方氏,罗云初摇摇头,她估计宋方氏以为她就是一个不会过日子的新媳妇吧。
后来她和二郎提了提,想用这些香芋做些吃食,拿到街上去卖挣点儿零花也好。当时二郎犹豫了会,实话告诉她,镇上的人看不上他们这种粗粮制作的吃食的。当时她心里不服气,但想着家里刚分家,活儿都还没完全上手,便歇了这份心思。这不,最近清闲点了,昨天她就试着做了一下。做好后放在井里镇着,晚上的时候才拿出来。二郎他们尝了,都赞不绝口。饭团那小家伙更是捧着个碗吃个不停,小孩子对这样的甜食最没抵抗力了。若不是罗云初在一旁看着,不给他一下子吃那么多,恐怕他今天就要闹肚子了。因为这个,那小家伙撅了老半天的嘴。
昨天宋陈氏得知她用了半罐子糖做这两道吃食时,板着个脸,一脸不赞同。而宋陈氏则啧啧有声,表情那叫一个...晚上的时候,她偷偷问二郎,她这样是不是很浪费白糖?二郎摸摸她的脸,憨笑着说只要她高兴,她喜欢做啥都成,况且她的确做得很好吃啊。
这些东西做好后,给大郎一家送去了一些,以及二郎他大伯一家,也送去了一点。东西不在多,重要的是那份心意,连和他们交好的赵大山一家都送了,没道理自家的亲戚不给一点的。如今看来,反响还是不错的嘛。难怪今天天孝带着一群孩子老出现在她附近,一群小包子时不时用期待的眼睛看着她呢。
“嫂子,你拿点回去哄大胖吧。”罗云初手脚利落地给她包了半盘子,其实说是半盘子也只不过是五六根拔丝香芋罢了。赵家嫂子见了心里暗暗点头,这二郎家的是个大方的。
其实罗云初挂在碗柜上头的篮子还放有一些,她向来不喜欢把鸡蛋放在一处的。
“成,二郎家的,谢谢你啦,以后有啥事尽管来找你嫂子,能帮的嫂子不会说个不字的。”赵家嫂子拿着碗装的拔丝芋头,眉开眼笑地走出客厅。
“嫂子,说这做什么?不就是一点儿吃食嘛。再说上回你还帮我买回五只小鸭子呢。”分家时,他们不是分到了两只抱窝的母鸡么,后来她大嫂给了他们十只能敷出小鸡(也就是受精)的鸡蛋,分给那两只鸡妈妈窝着了。后来鸡仔是敷出来了,经常会看到两只母鸡自成一派,带着它们的孩子在院子里找食。后来罗云初琢磨着,离过年还有四五个月,光几只鸡可能不行,得再养几只鸭子。她和赵家嫂子提了提,后来赵家嫂子给她拎回了几只,看着很健康,而且价格也很公道。
赵家嫂子罢罢手,表示惭愧,临出门前,她想起什么,回过头来,“对了,你不是说要奶子么?要什么样的?牛乳还是羊乳?”
“不计什么,牛乳羊乳都行的。”可惜两样她都没法弄到。
“我现在记起来了,去年村尾的王家买回一头羊,最近在产奶。我去帮你问问,应该能要点回来。”赵家嫂子一拍大腿,叫道。
“真的?那真是太好了,对了嫂子,若王家要钱买的话,只要不过分,给点就是了。”罗云初很高兴,但她也不想为了要一些羊奶,却要赵家嫂子豁出面子去求。用一些钱就能买到的东西,何必欠人家人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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