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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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指着客栈大堂的一桌人道,“看见没,那桌人是商队,也要去白龙峪的,要不我给您引见一下,你和他们搭个伙一起去吧!这一路难保遇见个马贼匪徒的,你一个人去实在不安全。”
樱荔想拒绝,可是那店小二已经拉着她的袖子走到商队那伙人的桌前,其中一个看似领头的人很热情的欢迎樱荔的加入,樱荔鬼使神差的就成了这伙商队的一员。
领头的男人三十出头,胡子拉碴,看起来很邋遢,十足的一个糙老爷们,大家都叫他陶哥。
让樱荔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是南方人,他官话说的不好,一开口就是金陵一带的方言,非老乡还真的听不懂,可樱荔偏偏能听懂,陶哥很惊喜,问她,“你也是金陵人?家住哪里?”
樱荔道,“我在金陵长大,家住在城外。”
陶哥对同行的人喊了一声,“真是巧了,这个小兄弟也是金陵人!”
陶哥是家中庶子,并不被陶父看重,偶然的机会他在白龙峪发现了财路,每年都花费人力物力去组建商队去白龙峪倒茶,陶父等家中长辈思想守旧,常常指责陶哥不务正业。
他对樱荔道,“我家里做茶叶生意,每年的这个时候都组建一支商队去白龙峪淘金,胡人的钱最好赚,你出最高的价卖最次等的茶叶,他们还当成宝贝似的哄抢。小兄弟去白龙峪倒卖什么?”
他说的让樱荔很向往,“你真聪明,能想出这种办法赚钱,我也想学,可是我没有值得卖的东西。”
“看你年纪这么小,能动这个心思已经不容易。”陶哥道,“发财的门路多的是,只要肯动脑筋肯吃苦,你跟着我混吧,每个月工钱至少三两银子。”
樱荔对金钱没概念,她平日里大手大脚,三两银子实在难以触动她,可是她再一想,自己什么都不会,能赚到钱就不错了,“怎么跟你混?我什么都不会做,但是我可以学。”
陶哥只是缺一个贴身伺候的小厮罢了。
他每年赚的钱都拿去置地,一分都不交给家里,因为他知道,他只要说了,他的钱就要全部上交,所以陶父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小儿子已经偷偷买了近千亩良田。
陶父以为自己的小儿子一直在做一件劳民伤财又不讨好的事,所以他今年不再资助陶哥组建商队的费用,相比往年浩浩荡荡的二三百人,今年陶哥的商队完全是自费,只有二十余人。
而贴身伺候陶哥的小厮染了病,陶哥中途让人把他送回家,陶哥看樱荔眉清目秀的,留下来伺候他正合适。
一行人就这样上了路,樱荔后来就发现不对劲儿了,因为她现在做的事和以前伺候皇上没什么分别。
而陶哥却发现了樱荔和一般小厮的分别,这个小子对金银看的很淡,每次他赏赐她的时候,她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而她对茶并不是一无所知,无需他教,她就能准确的说出茶的性状和口味,最重要的是,她能泡出最好喝的茶,且姿态优雅,光是看着就赏心悦目。
他问樱荔,“小子,你家里是做什么的?不会也是种茶的吧?”
樱荔之所以能懂茶,还是当年在宫里的几个月学到的皮毛,不过她不能告诉陶哥实情,所以只是道,“我乳母很懂茶,我和她学的。”
每次提到她家里的事,她都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陶哥知道这年头行走在外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人家不愿意说,自己也不能勉强她,所以往后也不再多问了,只是他有了个新的爱好,喜欢看樱荔泡茶。
他搞不懂,怎么一个小伙子泡茶的样子就那么美呢?他老婆死的早,他也懒怠续弦了,因为觉得有人管着没意思,可这不代表他对女人没兴趣了,妓院这种地方他可一点没少去,按理说,他不是该是有龙阳癖好的人。
可他要是没有龙阳癖好,三十好几的人为什么总盯着个年轻小伙子流口水呢?
第四十四章
樱荔第一次发现陶哥不对劲儿是在启程的第四天。
那天中午他们一行人在郊外的茶馆歇脚,摊主泡好了茶呈上来,陶哥喝了一口全吐了,骂了句粗话,说,“这鬼玩意儿是漱口的吧?”
摊主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京城的生意人讲究一团和气,平时就算被客人刁难通常也是用笑脸化解,可是这荒郊野外的生意人就不一定了,能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地方生存下去,大多都是道上混的,陶哥一句无心的话很可能就会引来祸患。
摊主阴着脸走了,同行中有人过来指责陶哥言行不妥,陶哥道,“我就是下意识的随口一说,谁知道被他听见了,再说我说的也没错,这茶本来就难喝。”
那人道,“三爷怎么越来越娇气了,以前出门在外也不见你嫌东嫌西。”
陶哥这时忽然站起来,勾住樱荔的脖子把她揽在怀里,得意的一笑,“那是你没喝过荔子泡的茶,喝了她泡的茶,你这辈子都喝不下去别人泡的了!”
樱荔对这种身体接触很是反感,当即就甩了陶哥一个耳光,陶哥的皮肤很粗糙,她这一掌打下去手比对方的脸还疼。
陶哥和其他人登时就傻眼了,樱荔憋的满脸通红,气愤地跑走了,陶哥被打懵了,懵了之后就犯傻了,他第一反应不是为那莫名奇妙的一巴掌感到愤怒,而是撒开腿去追樱荔,害怕樱荔一时想不开。
陶哥人高马大,没两步就追上了樱荔,他强行扳过樱荔的身子面对自己,竟然发现樱荔的眼圈红了。
陶哥吓了一跳,当时就手足无措起来,那个大的个子就像一只笨重的大猴子,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樱荔气的瞪他,陶哥被她看的发毛,弱弱的来了一句,“不就抱了你一下吗?”
男人之间动手动脚、搂搂抱抱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吗?陶哥想不通自己犯了什么错,可是看见樱荔反应这么大,他还真觉得是自己错了,于是挠挠后脑勺,“我错了,行吗?”
樱荔吃软不吃硬,对方一道歉,她的火就消了大半,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有点大题小做,先不论人家陶哥根本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就说以前,顾行之都是不问她的意见直接亲她的,那时她也没这么生气,换了人就不一样了。
其实都一样,不一样的是顾行之,她又有点不争气的想念顾行之了。
“对不起,是我心情不好。”樱荔觉得很灰心,她现在压根接受不了除了和顾行之以外的任何人的身体接触,她想啊,这个毛病不改以后可怎么办啊,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了,二十岁就生不了孩子了。
陶哥把脸凑过去,古铜色的皮肤上有浅浅的抓痕,“看你打的!我那个死了的婆娘都不敢这么抽我!”
樱荔和他回去,路上问他,“陶哥的妻子去世了吗?”
“早死啦!”陶哥语气中并无一丝悲伤,相反,樱荔还在个中感受到了轻松和欢快,她皱眉问他,“你不难过吗?”
陶哥看了她一眼,就像看一只小雏鸡似的,嘴角撇了撇,“都死了六七年了,还难过个屁啊,整天吊丧个脸给谁看啊,死了婆娘日子就不过了吗?”
樱荔问他,“六七年就能把一个人彻底的忘了吗?”
陶哥眯起眼睛,打量面前这个文文弱弱的少年,“怎么?小荔子,你是受了情伤离家出走吗?来,跟哥说说,哥来开导开导你!”猛然间,他意识到一个问题,“你……你该不会成亲了吧?”
“没有。”樱荔叹了一口气,“我喜欢一个人十年了,可他不是个好人,对我也不好。”
陶哥一拍大腿,“我也不是个好人!但是我能对你好!怎么着,你不如就跟了我算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跟我搞在一起,咱们俩亲上加亲了!”陶哥以玩笑的口吻说出这番话,暗中却观察樱荔的神色,他并不是在开玩笑,这番话他酝酿了很久,江南自古就是富庶之地,才子名士无不风流,养个娈童不是什么稀罕事,先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这话不好说,现在话一出口才发觉,这并没什么。
而樱荔却呆怔了半天才明白陶哥在说什么,但是她本就单纯,自然不能完全窥破陶哥的心意,只当自己被陶哥发现了女儿身,她抱着胸和陶哥拉开距离,“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不会嫁给你的。”
她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把陶哥逗笑了,一个“嫁”字更让陶哥忍俊不禁,他本能的觉得眼前这小子八成就是个娈童,喜欢的也是个男人,要不正常男人怎么可能用“嫁”这个字呢,他朝樱荔走过去,一边伸手一边道,“怎么跟个小娘们似的这样扭捏,你喜欢的人是干什么的,有我有钱吗,有我壮实么,你跟我在一处肯定快活。”
他朝樱荔扑过去,想去亲樱荔的嘴,每次都被樱荔躲过去,他只好去啃樱荔的脖子,隔着衣服滋味就已经很蚀骨了,怎么一个小美少年比青楼名妓还叫人心痒呢,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揉怀里人的胸,手下那一团很软很大,陶哥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停了下来,樱荔推开他,他一下子跌坐在地上,支支吾吾的指着樱荔,“你……你是女人?!”
樱荔想拒绝,可是那店小二已经拉着她的袖子走到商队那伙人的桌前,其中一个看似领头的人很热情的欢迎樱荔的加入,樱荔鬼使神差的就成了这伙商队的一员。
领头的男人三十出头,胡子拉碴,看起来很邋遢,十足的一个糙老爷们,大家都叫他陶哥。
让樱荔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是南方人,他官话说的不好,一开口就是金陵一带的方言,非老乡还真的听不懂,可樱荔偏偏能听懂,陶哥很惊喜,问她,“你也是金陵人?家住哪里?”
樱荔道,“我在金陵长大,家住在城外。”
陶哥对同行的人喊了一声,“真是巧了,这个小兄弟也是金陵人!”
陶哥是家中庶子,并不被陶父看重,偶然的机会他在白龙峪发现了财路,每年都花费人力物力去组建商队去白龙峪倒茶,陶父等家中长辈思想守旧,常常指责陶哥不务正业。
他对樱荔道,“我家里做茶叶生意,每年的这个时候都组建一支商队去白龙峪淘金,胡人的钱最好赚,你出最高的价卖最次等的茶叶,他们还当成宝贝似的哄抢。小兄弟去白龙峪倒卖什么?”
他说的让樱荔很向往,“你真聪明,能想出这种办法赚钱,我也想学,可是我没有值得卖的东西。”
“看你年纪这么小,能动这个心思已经不容易。”陶哥道,“发财的门路多的是,只要肯动脑筋肯吃苦,你跟着我混吧,每个月工钱至少三两银子。”
樱荔对金钱没概念,她平日里大手大脚,三两银子实在难以触动她,可是她再一想,自己什么都不会,能赚到钱就不错了,“怎么跟你混?我什么都不会做,但是我可以学。”
陶哥只是缺一个贴身伺候的小厮罢了。
他每年赚的钱都拿去置地,一分都不交给家里,因为他知道,他只要说了,他的钱就要全部上交,所以陶父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小儿子已经偷偷买了近千亩良田。
陶父以为自己的小儿子一直在做一件劳民伤财又不讨好的事,所以他今年不再资助陶哥组建商队的费用,相比往年浩浩荡荡的二三百人,今年陶哥的商队完全是自费,只有二十余人。
而贴身伺候陶哥的小厮染了病,陶哥中途让人把他送回家,陶哥看樱荔眉清目秀的,留下来伺候他正合适。
一行人就这样上了路,樱荔后来就发现不对劲儿了,因为她现在做的事和以前伺候皇上没什么分别。
而陶哥却发现了樱荔和一般小厮的分别,这个小子对金银看的很淡,每次他赏赐她的时候,她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而她对茶并不是一无所知,无需他教,她就能准确的说出茶的性状和口味,最重要的是,她能泡出最好喝的茶,且姿态优雅,光是看着就赏心悦目。
他问樱荔,“小子,你家里是做什么的?不会也是种茶的吧?”
樱荔之所以能懂茶,还是当年在宫里的几个月学到的皮毛,不过她不能告诉陶哥实情,所以只是道,“我乳母很懂茶,我和她学的。”
每次提到她家里的事,她都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陶哥知道这年头行走在外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人家不愿意说,自己也不能勉强她,所以往后也不再多问了,只是他有了个新的爱好,喜欢看樱荔泡茶。
他搞不懂,怎么一个小伙子泡茶的样子就那么美呢?他老婆死的早,他也懒怠续弦了,因为觉得有人管着没意思,可这不代表他对女人没兴趣了,妓院这种地方他可一点没少去,按理说,他不是该是有龙阳癖好的人。
可他要是没有龙阳癖好,三十好几的人为什么总盯着个年轻小伙子流口水呢?
第四十四章
樱荔第一次发现陶哥不对劲儿是在启程的第四天。
那天中午他们一行人在郊外的茶馆歇脚,摊主泡好了茶呈上来,陶哥喝了一口全吐了,骂了句粗话,说,“这鬼玩意儿是漱口的吧?”
摊主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京城的生意人讲究一团和气,平时就算被客人刁难通常也是用笑脸化解,可是这荒郊野外的生意人就不一定了,能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地方生存下去,大多都是道上混的,陶哥一句无心的话很可能就会引来祸患。
摊主阴着脸走了,同行中有人过来指责陶哥言行不妥,陶哥道,“我就是下意识的随口一说,谁知道被他听见了,再说我说的也没错,这茶本来就难喝。”
那人道,“三爷怎么越来越娇气了,以前出门在外也不见你嫌东嫌西。”
陶哥这时忽然站起来,勾住樱荔的脖子把她揽在怀里,得意的一笑,“那是你没喝过荔子泡的茶,喝了她泡的茶,你这辈子都喝不下去别人泡的了!”
樱荔对这种身体接触很是反感,当即就甩了陶哥一个耳光,陶哥的皮肤很粗糙,她这一掌打下去手比对方的脸还疼。
陶哥和其他人登时就傻眼了,樱荔憋的满脸通红,气愤地跑走了,陶哥被打懵了,懵了之后就犯傻了,他第一反应不是为那莫名奇妙的一巴掌感到愤怒,而是撒开腿去追樱荔,害怕樱荔一时想不开。
陶哥人高马大,没两步就追上了樱荔,他强行扳过樱荔的身子面对自己,竟然发现樱荔的眼圈红了。
陶哥吓了一跳,当时就手足无措起来,那个大的个子就像一只笨重的大猴子,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樱荔气的瞪他,陶哥被她看的发毛,弱弱的来了一句,“不就抱了你一下吗?”
男人之间动手动脚、搂搂抱抱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吗?陶哥想不通自己犯了什么错,可是看见樱荔反应这么大,他还真觉得是自己错了,于是挠挠后脑勺,“我错了,行吗?”
樱荔吃软不吃硬,对方一道歉,她的火就消了大半,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有点大题小做,先不论人家陶哥根本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就说以前,顾行之都是不问她的意见直接亲她的,那时她也没这么生气,换了人就不一样了。
其实都一样,不一样的是顾行之,她又有点不争气的想念顾行之了。
“对不起,是我心情不好。”樱荔觉得很灰心,她现在压根接受不了除了和顾行之以外的任何人的身体接触,她想啊,这个毛病不改以后可怎么办啊,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了,二十岁就生不了孩子了。
陶哥把脸凑过去,古铜色的皮肤上有浅浅的抓痕,“看你打的!我那个死了的婆娘都不敢这么抽我!”
樱荔和他回去,路上问他,“陶哥的妻子去世了吗?”
“早死啦!”陶哥语气中并无一丝悲伤,相反,樱荔还在个中感受到了轻松和欢快,她皱眉问他,“你不难过吗?”
陶哥看了她一眼,就像看一只小雏鸡似的,嘴角撇了撇,“都死了六七年了,还难过个屁啊,整天吊丧个脸给谁看啊,死了婆娘日子就不过了吗?”
樱荔问他,“六七年就能把一个人彻底的忘了吗?”
陶哥眯起眼睛,打量面前这个文文弱弱的少年,“怎么?小荔子,你是受了情伤离家出走吗?来,跟哥说说,哥来开导开导你!”猛然间,他意识到一个问题,“你……你该不会成亲了吧?”
“没有。”樱荔叹了一口气,“我喜欢一个人十年了,可他不是个好人,对我也不好。”
陶哥一拍大腿,“我也不是个好人!但是我能对你好!怎么着,你不如就跟了我算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跟我搞在一起,咱们俩亲上加亲了!”陶哥以玩笑的口吻说出这番话,暗中却观察樱荔的神色,他并不是在开玩笑,这番话他酝酿了很久,江南自古就是富庶之地,才子名士无不风流,养个娈童不是什么稀罕事,先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这话不好说,现在话一出口才发觉,这并没什么。
而樱荔却呆怔了半天才明白陶哥在说什么,但是她本就单纯,自然不能完全窥破陶哥的心意,只当自己被陶哥发现了女儿身,她抱着胸和陶哥拉开距离,“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不会嫁给你的。”
她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把陶哥逗笑了,一个“嫁”字更让陶哥忍俊不禁,他本能的觉得眼前这小子八成就是个娈童,喜欢的也是个男人,要不正常男人怎么可能用“嫁”这个字呢,他朝樱荔走过去,一边伸手一边道,“怎么跟个小娘们似的这样扭捏,你喜欢的人是干什么的,有我有钱吗,有我壮实么,你跟我在一处肯定快活。”
他朝樱荔扑过去,想去亲樱荔的嘴,每次都被樱荔躲过去,他只好去啃樱荔的脖子,隔着衣服滋味就已经很蚀骨了,怎么一个小美少年比青楼名妓还叫人心痒呢,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揉怀里人的胸,手下那一团很软很大,陶哥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停了下来,樱荔推开他,他一下子跌坐在地上,支支吾吾的指着樱荔,“你……你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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