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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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噢!”他回过神,“看要淬的次数了,先放一些,然后再看。”他说着,把回血丹准备好,不用多说,定不是一般的货色,而是极品。
    这要让别人知道了,非骂街,一个小伤还用得上极品回血丹!那可是白骨生肉的良药啊!
    要让白宁说,定会说,给媳妇自然是给好的!丹药比不得媳妇!
    叶听雪割破手腕,灵力催之,血如柱,直接注入炉中,炉中起了变化,白宁立刻掐咒,她先自己止血,没有封上伤口,而是等他说再放。
    炉中几翻变化,相合,相分,相融,相离,她注了七次血,炉中的法器终于在第七次血注入时,成了型,全部的铁水凝结而成,一滴都没有浪费,法器浮在炉上,冷却,退去凡容,露出其面目。
    那是一杆长枪,枪长七尺二寸,枪头长六寸一,枪身青蓝色,龙鳞纹上鲜红的咒纹成凤翎状布满枪身,银光璀璨的枪头如瀚海银河的繁星,上面篆刻着叶听雪的道号,朝凰!狂草的字体,显得霸气十足,这两个字怎么看怎么不似是女儿家有的!背面的放血槽中带着倒刺,诉说着它的凶险!
    枪头下,篆刻着制造者的名号,白泽图腾中有正楷写的两个小字,白宁。
    就似是有意,又似是无心,感觉这两个名字写反了一般,却又觉得就应该是这样。
    “好枪!”叶听雪上手握-住长枪,比她高不少的长枪在她的手中耍出了个漂亮的枪花。
    “你喜欢就是好的。”白宁笑眼看她,果然,她会喜欢。
    “这枪叫什么名字?”她回头问他。
    “你想叫它什么?”他反问。
    “唔……”她想了想,“叫湮灭好了,遇上它无论神魔都要湮灭在此枪之下!”这话不可谓不张狂!
    “好。”他笑了,只有这样的张狂才是真的她,她本就不是内敛的人,她这样就很好了。
    叶听雪把湮灭收入丹田之中,感觉到它在丹田中转了一圈,沉稳的停留住,很是乖巧的样子,安家落户了,终于有了本命法宝!她特别的安心,当然,因为是白宁亲手铸造的。
    才特别的安心!
    80.(柒拾捌)
    “师姐!你什么回来啊!打算在东望山扎根了?你还没嫁过去呢!你快回来啊!”薛百炸了毛的声音从乌金珠中传出来。
    自打叶听雪被白宁拐到东望山后,已经有三个月没回阵峰了,阵峰的众人要准备参加宗山大比,都发了狠的开始大量的制阵盘、画符,由于薛百的符咒都很凶残,攻击力强,他就被以和昶为首的各师兄弟给压着画符,画得他手都快抽抽了,虽说灵脉不停的冲刷提升极快,可这日子也太苦了!
    叶听雪在阵峰时,他还能死皮赖脸的躲到她身后,打滚耍赖的让她出头,不要命的死抱她大腿,总之,能逃过一劫,至少不会像现在累的像狗似的!
    “本就准备明天回去的,你别急。”叶听雪打着哈欠靠在椅子上,用气无力的开口,看神情精神不大好。
    “师姐,你怎么了?被人采补了?”他咋咋呼呼的叫着,“白师兄也太过分了!”
    “采补你个头!”她凶眼一瞪,那头蔫儿了。
    “本来嘛,谁让你和白师兄丢下一峰的人跑了呢,还能不叫人想歪。”他无辜的低着头,捏着手指。
    “我这是吸收本命法宝的关系,你乱想什么!”她抱着装满水灵石的手炉,慵懒的挑起眼角。
    “师姐有本命法宝了?是什么?”他好奇的瞪大眼睛。
    “兵器。”只有这两个字,别的她没说,越发觉得困了,又打了个哈欠。
    他还想问,但,白宁从中强行将断了,“明天就回去了,见了面再问,听雪这几日累着了,要休息了。”说完不等薛百那边外应,断了阵法,收起乌金珠。
    “我抱你回屋睡会儿去。”白宁轻言,见她点头,轻手抱起她,往内室走去,放在水玉青木大床上,为她盖好被子,屋中添几炉水灵石、木灵石,点起一小炉安神香,手轻拍着她的背,哄她入梦,就像做了很多次一样,没有半分的生疏。
    她没有任何戒备的枕着软枕,往他怀中哄了哄,寻了个服务的位置,睡得香甜,他嘴角带着笑,手指轻抚过她的脸。
    东望秘境白宅中一切都是那么的宁静美好。
    翌日,两人离开东望山,说是回却也不急着一口气到云天宗,而是走走停停,一路上看风景,见到城镇也不管是凡人的还是修真界的,都停下来逛一逛,若非东望山和易江相差南辕北辙,她一定会带白宁上易江。
    说不准,白宁能被她祖母给揍一顿呢!他一定不敢还手,想想她祖母那威风凛凛的样子,就觉得高兴。
    她这想法要是让白宁知道了,肯定很无语,却也只能无语了,毕竟是自己的媳妇,打不得,骂不得啊!
    遇仙城,是凡界一座修士与凡人共同生活的城镇,城中的修士修为都不高,最高的也不过是金丹初期,而年岁已经过了三百,面容更是垂暮老者,因为没有驻颜丹,但凡到了筑基期的修士都已经是衰老之姿,筑基期后可以延寿三百岁,但,容颜还是会衰老,所以,城中凡人认为越是年老的修士越是厉害。
    另外,修士与凡人通婚,或是结合,生下的孩子很多都是灵根杂沉,又用各种残次的丹药喂食,很多孩子小小年纪就中了丹毒,不是夭折就是中毒过深,半死不活的,如行尸走肉。
    而城中,纯粹的凡人家族过得就是平凡人的生活,到罕见些灵根极佳的,但,城中无人会测灵根所以并不知道,修士凡人通婚乃至于纯修士的家族生活就是一团乱了。
    叶听雪白宁两人落在遇仙城中时,看到城中的景象,真得就想直接走了,可看着凡人家族中那些纯真的孩子,又觉得这里像两个极端,一边极好,一边极坏。
    “过犹而不及啊。”白宁轻叹一声。
    “修道虽是逆天而行,却也讲究缘法的,很多事强求不来。”叶听雪淡,看了城中一眼,“去走走,看看这里到底有多好,有多糟糕。”
    “好。”媳妇开口了,他还能说什么。
    两人走在城中,没有收敛,也没有改容换装,叶听雪一席的赤红轻纱软甲,高梳成马尾的长发,发带上有一颗圆润的鲜桂圆大小的东珠,却是泛着青色光芒,看样子好似是武将家的大小姐,不是那个爵爷家的就是那个侯爷家的,看起来贵不可言!
    而白宁一身白衣,布料很垂,看起来就很贵,外衫广袖暗银花纹,腰带一条纯白镶黄玉的锦带,靴子白底带金银卷云,好似踏云而行,单手拿着把剑,剑虽然朴素,却一眼就能让人看出是个古物,能拿在这样的人手,想来必是一把好剑,他若再拿个折扇就太像是那家出来的小王爷或贵公子了!
    这样的两人走在街上想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
    茗香楼上,苍老的如同如老妖怪的罗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下面,几乎要把人看穿般,他身边的中年男子见状打趣道,“怎么?老友还被这年轻貎美的男女迷住了?”
    “马道友可别乱说。”罗帆撇了马如来一眼,“下面的那两个是修士。”
    “修士?”马如来不相信,往下看了眼,和富贵人家的小姐公子没什么两样,“怎么看出来的?”
    “那女子身上的是玲珑坊出的赤艳,头上的那条发带是铸宝斋的青月,那男子身上的是蛾茧织,他腰带上的那块不是黄玉而是海煌精,手中的那把剑我到看不出品阶,却也能感觉到是把斩过妖魔之剑,这样的剑必定不是凡品。”罗帆顿了下,似对马如来说,又似自语,“穿成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只是个凡人,必是修士,还是家世背景深厚的。”
    “老友可看得出他们的修为?”马如来几日前刚入筑基,怎么也看不出下面的两人修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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