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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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为了教训我,他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意,也不松手,反而伸出另一只手按住我的膝盖,说:“你这筋骨看起来不是很利索。”我愣了一下,心说什么意思?我的筋骨利不利索关他啥事儿?没等我反应过来,这人就顺着抓着我的脚绷得笔直,然后倒着往我的肩头压。
我又不是学舞蹈的,也没练过瑜伽,我一个糙爷们儿,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哪里做的出来,特别是他还按着我的膝盖,将我腿打直了压。那种痛就别提了,我觉得自己的腿仿佛要被活活扯断一样,最后还真的压了下去,不过也要了我半条命,让人浑身都是冷汗。
办完这事儿,他才问我:“还踢吗?”
我立刻摇头,好汉不吃眼前亏,这帮人不好惹。这时候,我腿上的肌肉根本就不受控制在抽搐,很显然已经拉伤了。这人将小安的神位拿在手上颠了颠,最后打开车窗,在我龇目欲裂的眼神下,直接扔出了车窗外。
这一瞬间,我只觉得心跳都停顿了一下,该死的,飞驰的公路上,这样一串珠子被扔出去,谁能注意到?保不住就被车子给压碎了,即便不压碎,便是被别人捡去,茫茫人海,我以后也很难找回来了。
“呜呜呜……呜呜……”我挣扎着爬到了窗口,这时开车的女人又说了一句:“他太吵了,别引起人注意,弄晕他。”接着那个怪人就拿出一个瓶子放在我鼻子下面。
我意识可能是迷药一类的东西,顿时屏住呼吸,不去吸它,但人憋气能憋多久,没两下实在憋不住,还是吸进去了。
一吸的瞬间,我就知道这帮人的身份了。
他们肯定是羽门的人,因为这迷药的味道,和我在雷鸣谷闻到的毒花香味儿一模一样。这味道很浓烈,我一闻之下,顿时头晕眼花,没支撑多久,就失去了意识。
待我醒过来时,天都已经亮了,而我本人,则被五花大绑的丢在一个角落里。
我倒在地上,想起昨晚的经历,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样子就和我之前推测的差不多,羽门的人采取行动了,看样子是找我要牝牡元胆珠来了。不过真抱歉,那玩意儿已经被我吃了,早就消化了。
此刻,我所在的房间里,窗明几净,地上铺着的是木地板,不远处是落地窗和阳台,阳光透过纱窗照进来,显得非常的典雅,实在不像是关人的地方,我怀疑这应该是在某个人的家里。
我被捆的很紧,挣扎了很久才从地板上坐起来,顺着落地窗看下去,可以看到下面的草坪和远处的绿化带极公路,周围没有看见有高楼大厦,这让我意识到,我应该是被带到了郊区一类的地方,根据建筑风格来看,应该没有离开深圳。
这让我松了口气。
几乎就在我坐起来没多久的时候,门就被打开了,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熟人。看见她时我觉得很惊讶,她冲我微笑了一下,笑容并没有到达眼底,让人有种直冒寒气的感觉。
这女人不是之前开车的那个女人,而是我在羽门里,看到过的那个叫阿签的短发女人,司尘堂的首领。
我心里打了个突,落在这帮人手里,只怕完蛋了。
阿签道:“我们又见面了。”
我干笑:“阿签姐,您帮我抓这儿来,不知有何贵干。”比起羽门其他冷冰冰的人,这个阿签是在尘世里打滚的,好歹还能交流。
她脸上依旧带着笑,皮笑肉不笑的那种:“有何贵干你不知道吗?我们真是小瞧你们了,没想到你们居然会和那个叛徒绞在一起,盗贼,你知道自己接下来会面临什么吗?”她这最后一句话,让我升起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对于羽门的人来说,我们还真的和盗贼无异。
人家与世隔绝过的好好的,我们这帮人闯进去,弄死了对方的人不说,还夺了人家的至宝,他们恨我们也是应该。
可是,如果不是羽门的人这么不友善,我们之前也不会被逼到那个地步。要知道,最初我们可没有想过夺宝杀人这些事情,我们只不过是抱着求帮助的心态去的。不帮就不帮,也不至于为了保护羽门的隐私,对我们赶尽杀绝吧?
我道:“你想怎么样?”
阿签道:“牝牡元胆珠在你手里。”
这事儿很难辩解,我道:“丢了。”
阿签冷笑一声:“我会相信。”
“我知道你不会相信,但那东西我真的拿不出来。”
阿签依旧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神情,道:“因为被你吃下去了对吗?”我有些震惊,这事儿她怎么知道?
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她道:“你体内的狐仙,明明已经苏醒了大半,但现在又沉睡下去了,而且你体内生机很浓郁,稍微动点脑子都能看出来。”
羽门的人能看出我体内的狐仙并不奇怪,但生机这个东西,他们又不是小安那种鬼,这些活人是怎么看出来的?
我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她笑了笑,道:“你等着。”
片刻后,她手里端了个小鱼缸过来,里面有两条小金鱼,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奄奄一息,其中有一条,甚至半悬着,仿佛随时会翻肚皮一样。阿签将鱼缸放到了我面前,随机抓住我的手,顺势从一旁的床头柜里拿出刀片,二话不说在我手指上割了一下。
瞬间,血液就顺着手指滴入了鱼缸里,接下来,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原本奄奄一息的两条鱼,竟然很快的恢复过来,重新恢复了精神,游的欢快。
难道……难道是因为我的血?
第267章 金肌玉骨
我目瞪口呆的盯着那两天金鱼,心想:天呐,我吃了牝牡元胆珠后,血竟然还有这种作用,我这算不算成超人了?
阿签端起那个小鱼缸,看着里面的两条鱼,继续用那种带笑的表情说道:“牝牡元胆珠,相传是句芒神鸟所赐,乃我族至宝。生死人,肉白骨……”说到此处,她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突然凑近,几乎跟我鼻子对着鼻子:“据说,活人吃下,可以变成金肌玉骨……”
金肌玉骨?
这个词,配合着她脸上诡异的神情,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什么意思?”我问道。
她呵呵笑了两声,盘腿坐到了我对面,撑着下巴道:“金肌玉骨,就是说你身上的每一块血肉和骨头,都比黄金和美玉更为贵重。吃了牝牡元胆珠的人,据说能容颜永驻,增寿三百。”
我干笑:“太夸张了吧。”
阿签点了点头,道:“听起来是有些夸张,能不能增加三百的寿命,谁也不知道,如果三百年后你还活着,那就可以证明这个传说是真的。你说,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我们羽门的人自己不吃,反而便宜了你呢?”
“呃。”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是啊,如果这东西真有这么宝贵,羽门的人恐怕早就自己吃了,还用得着等我们这些外人来盗?我不由顺势道:“你们舍不得吃?”
阿签笑了笑,道:“身外之物,有什么舍不得的?千百年来,我族有多少英雄为了守护家园而牺牲,若牝牡元胆珠能救他们,早就救了。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吃,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我被她弄的神经高度紧张起来:“为什么?难道这东西吃了,有什么副作用?”
阿签神情依旧显得很古怪,似笑非笑,看着我的眼神,仿佛不是在看一个人,而是在看什么别的东西,眼神甚至带着一丝热烈。我不安的扭动了一下,等待着她的回答、“没有副作用,什么副作用都没有,牝牡元胆珠,传说一共有两颗,其中一颗,在几百年前,被一个叫‘永靖’的人吃了,你知道,那个人最后怎么样了吗?”
我摇了摇头。
她道:“后来,他成就了一个‘不老国’。”
“不老国?”
阿签道:“他被一个寨子的人抓了起来,那些人,给他最好的吃的,睡最好的床,让最漂亮的女人照顾他。但他一直被锁着,每天都有人去割他的肉,每一个出生的小孩,都会喝他的血,每个吃过他肉,喝过他血的人,都身强体健,貌美不老,那个寨子,再也没有老人,所有人到死,都停留在最年轻力壮的时刻。”
我觉得自己身上冷汗直冒。
“那个地方……民间传称为‘不老国’,这就是金肌玉骨,没有人有勇气把自己变成金肌玉骨。牝牡元胆珠没有任何副作用,真正的副作用,是人,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一样东西。”
我觉得浑身发凉,道:“别、别开玩笑了。”如果她说的那种情况真的存在,那么我……我岂不是成了唐僧肉?
阿签道:“我没有开玩笑。牝牡元胆珠没有了,但这个亏,我们不能白吃,所以,只能把你抓回去了。以后……你就是我们羽门的至宝,放心,我们会对你很好的,当然,你也需要作出一些贡献,比如……”她说着话,将我还沾着血的手指,含到了嘴里,狠狠的吸了几下。
伤口有些痛,阿签眯了眯眼,显得很享受,而我却觉得毛骨悚然。
我要逃出去。
我不能被抓回羽门去。
瞬间,我脑海里冒出自己被锁在一间豪华的,不见天日的房间里,然后时不时就有人来割我的肉,喝我的血,而我则被当成一株药材一样养起来,可以预见,他们肯定连自杀的机会都不会给我。
这太恐怖了。
我必须要想办法逃出去。
冷静……冷静……
我深深换着气,将手指从阿签的嘴里狠狠的抽出来,顺势在身上抹了抹沾上的口水。
阿签只是笑了笑,依旧是那种古怪的表情,紧接着,她道:“如果不是接下来要赶路,我不想带着一个受伤的人,我真想……现在就在你身上咬一口。你知道的,女人压力一大,就老的快,最近感觉自己的身体,真是大不如从前了。你看……”她凑近了一下,让我看她的眼角:“是不是有皱纹了?”
我摇头,道:“很漂亮,一点皱纹都没有,真的,你不需要吃我的肉,也一样漂亮。”
阿签哈哈大笑了一阵。拍了拍我的脸,顺手又塞了块布在我嘴里,道:“防止你学电视剧里那些女人咬舌自尽。”
我觉得欲哭无泪,心说咬舌头根本没办法自尽好吗?那都是骗人的,我怎么可能干出那种蠢事。
把我嘴一堵,那女人就走了,唯一留下的是那个鱼缸,里面两条金鱼欢快的游着,生龙活虎。我脑海里不断闪现它们之前奄奄一息的模样,又不断想起阿签的话。
金肌玉骨。
这玩意儿真的存在吗?
我忍不住低头看向自己裸露在外的手臂,没觉得和之前有什么变化,似乎白了一些,但和我这半个多月的宅有关,除此之外,哪里看得出什么金肌玉骨。我松了口气,心说,即便真是那么回事儿,那我只要不让人知道,应该也不会引来某些倒霉的事吧?
没想到我苏天顾,竟然会成为一块儿唐僧肉。
不行,我一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是唐僧。
当务之急,是得想个办法从这地方逃出去。
看样子,这里应该是阿签的家,像是一栋小别墅。从落地窗看下去,可以看到院子里有两个人高马大的人在走来走去,是两个男人,但留着长头发,很明显也是羽门的人。看那长头发,八成不是司尘堂的人,而是为了抓我,从羽门内部出来的人。
他们可真是下了血本了,我一个人,现在还被绑着,可怎么逃的出去?
这种时候,也不会有人知道我失踪了,或许唐琳琳会关心我一下,或许我那些福利院的弟妹会打电话找我,但那有什么用?他们很难找到我,也不可能想到我是被人绑架了,而且是被这样一帮来历不凡的人。
中午时分,之前开车的那个长头发的女人端来了一些吃的给我,非常的精致,其中还有一份小粥,里面有很多红枣和桂圆。
我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红枣?”
她冷冷道:“补血。”
“……”这就开始给我补血了吗?我有种自己变成了猪,正在被人养肥的感觉。这种情况下,我实在吃不下什么东西,便没张嘴。她拿着勺子喂我,我把头偏过去。
这女人八成是司刑堂出身的,冷冰冰的,仿佛没有一点儿感情,皮肤也白的仿佛没有见过光。她看着我拒绝性的动作,抿着唇沉默半晌,道:“你是喜欢女人喂你,还是喜欢男人喂你?”
“……”女人,我喜欢女人。
看样子,我要是不吃,一会儿就会换一个大老爷们儿来给我喂,我觉得还是不要跟自己的心脏作对了,于是只能张嘴吃东西,顺便补血。吃完之后,她,没把嘴给我堵上,估计是看出我不是那种会咬舌自尽的人。
下午时分,我想上厕所,叫了一声,这个女人就又进来了,看样子,她是一直守在门外,而我居然没有听到一点声音。
“我要上厕所,能不能把我解开。”
这女人冷冷的看了我一眼,突然走到了旁边,弯下腰,紧接着,一个公主抱,将我抱了起来。
没错,是公主抱。
虽然这女人看起来漂亮有利落,但身材还是属于高挑纤细形的,但我这个大男人,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她抱了起来,这种感觉,让我浑身的肌肉顿时都僵硬了起来。
她直接将我抱到了厕所,让我站着,然后伸手来解我的裤子,我吓的连忙夹紧腿,只觉得血液直往脸上涌:“解开我,我自己来。”
她冷冷道:“不行。”
“我宁愿憋死,我也不让你来。”
她面无表情看了我一眼,于是静静的等着,足足站了二十多分钟,她都没有妥协的意思,而我感觉自己的膀胱都要憋爆了,最终我只能认命,闭着眼道:“你来吧。”
接下来的一切就不想多说了,反正尿完之后,我浑身都是烧的。
苏天顾,你是男人,出息点儿。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与此同时又忍不住庆幸:还好我是小便,不是大便,这要是蹲大号的,她难不成还要看着我拉屎?给我擦屁股?
那样我肯定会便秘的!
我又不是学舞蹈的,也没练过瑜伽,我一个糙爷们儿,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哪里做的出来,特别是他还按着我的膝盖,将我腿打直了压。那种痛就别提了,我觉得自己的腿仿佛要被活活扯断一样,最后还真的压了下去,不过也要了我半条命,让人浑身都是冷汗。
办完这事儿,他才问我:“还踢吗?”
我立刻摇头,好汉不吃眼前亏,这帮人不好惹。这时候,我腿上的肌肉根本就不受控制在抽搐,很显然已经拉伤了。这人将小安的神位拿在手上颠了颠,最后打开车窗,在我龇目欲裂的眼神下,直接扔出了车窗外。
这一瞬间,我只觉得心跳都停顿了一下,该死的,飞驰的公路上,这样一串珠子被扔出去,谁能注意到?保不住就被车子给压碎了,即便不压碎,便是被别人捡去,茫茫人海,我以后也很难找回来了。
“呜呜呜……呜呜……”我挣扎着爬到了窗口,这时开车的女人又说了一句:“他太吵了,别引起人注意,弄晕他。”接着那个怪人就拿出一个瓶子放在我鼻子下面。
我意识可能是迷药一类的东西,顿时屏住呼吸,不去吸它,但人憋气能憋多久,没两下实在憋不住,还是吸进去了。
一吸的瞬间,我就知道这帮人的身份了。
他们肯定是羽门的人,因为这迷药的味道,和我在雷鸣谷闻到的毒花香味儿一模一样。这味道很浓烈,我一闻之下,顿时头晕眼花,没支撑多久,就失去了意识。
待我醒过来时,天都已经亮了,而我本人,则被五花大绑的丢在一个角落里。
我倒在地上,想起昨晚的经历,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样子就和我之前推测的差不多,羽门的人采取行动了,看样子是找我要牝牡元胆珠来了。不过真抱歉,那玩意儿已经被我吃了,早就消化了。
此刻,我所在的房间里,窗明几净,地上铺着的是木地板,不远处是落地窗和阳台,阳光透过纱窗照进来,显得非常的典雅,实在不像是关人的地方,我怀疑这应该是在某个人的家里。
我被捆的很紧,挣扎了很久才从地板上坐起来,顺着落地窗看下去,可以看到下面的草坪和远处的绿化带极公路,周围没有看见有高楼大厦,这让我意识到,我应该是被带到了郊区一类的地方,根据建筑风格来看,应该没有离开深圳。
这让我松了口气。
几乎就在我坐起来没多久的时候,门就被打开了,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熟人。看见她时我觉得很惊讶,她冲我微笑了一下,笑容并没有到达眼底,让人有种直冒寒气的感觉。
这女人不是之前开车的那个女人,而是我在羽门里,看到过的那个叫阿签的短发女人,司尘堂的首领。
我心里打了个突,落在这帮人手里,只怕完蛋了。
阿签道:“我们又见面了。”
我干笑:“阿签姐,您帮我抓这儿来,不知有何贵干。”比起羽门其他冷冰冰的人,这个阿签是在尘世里打滚的,好歹还能交流。
她脸上依旧带着笑,皮笑肉不笑的那种:“有何贵干你不知道吗?我们真是小瞧你们了,没想到你们居然会和那个叛徒绞在一起,盗贼,你知道自己接下来会面临什么吗?”她这最后一句话,让我升起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对于羽门的人来说,我们还真的和盗贼无异。
人家与世隔绝过的好好的,我们这帮人闯进去,弄死了对方的人不说,还夺了人家的至宝,他们恨我们也是应该。
可是,如果不是羽门的人这么不友善,我们之前也不会被逼到那个地步。要知道,最初我们可没有想过夺宝杀人这些事情,我们只不过是抱着求帮助的心态去的。不帮就不帮,也不至于为了保护羽门的隐私,对我们赶尽杀绝吧?
我道:“你想怎么样?”
阿签道:“牝牡元胆珠在你手里。”
这事儿很难辩解,我道:“丢了。”
阿签冷笑一声:“我会相信。”
“我知道你不会相信,但那东西我真的拿不出来。”
阿签依旧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神情,道:“因为被你吃下去了对吗?”我有些震惊,这事儿她怎么知道?
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她道:“你体内的狐仙,明明已经苏醒了大半,但现在又沉睡下去了,而且你体内生机很浓郁,稍微动点脑子都能看出来。”
羽门的人能看出我体内的狐仙并不奇怪,但生机这个东西,他们又不是小安那种鬼,这些活人是怎么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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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她手里端了个小鱼缸过来,里面有两条小金鱼,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奄奄一息,其中有一条,甚至半悬着,仿佛随时会翻肚皮一样。阿签将鱼缸放到了我面前,随机抓住我的手,顺势从一旁的床头柜里拿出刀片,二话不说在我手指上割了一下。
瞬间,血液就顺着手指滴入了鱼缸里,接下来,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原本奄奄一息的两条鱼,竟然很快的恢复过来,重新恢复了精神,游的欢快。
难道……难道是因为我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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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瞪口呆的盯着那两天金鱼,心想:天呐,我吃了牝牡元胆珠后,血竟然还有这种作用,我这算不算成超人了?
阿签端起那个小鱼缸,看着里面的两条鱼,继续用那种带笑的表情说道:“牝牡元胆珠,相传是句芒神鸟所赐,乃我族至宝。生死人,肉白骨……”说到此处,她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突然凑近,几乎跟我鼻子对着鼻子:“据说,活人吃下,可以变成金肌玉骨……”
金肌玉骨?
这个词,配合着她脸上诡异的神情,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什么意思?”我问道。
她呵呵笑了两声,盘腿坐到了我对面,撑着下巴道:“金肌玉骨,就是说你身上的每一块血肉和骨头,都比黄金和美玉更为贵重。吃了牝牡元胆珠的人,据说能容颜永驻,增寿三百。”
我干笑:“太夸张了吧。”
阿签点了点头,道:“听起来是有些夸张,能不能增加三百的寿命,谁也不知道,如果三百年后你还活着,那就可以证明这个传说是真的。你说,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我们羽门的人自己不吃,反而便宜了你呢?”
“呃。”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是啊,如果这东西真有这么宝贵,羽门的人恐怕早就自己吃了,还用得着等我们这些外人来盗?我不由顺势道:“你们舍不得吃?”
阿签笑了笑,道:“身外之物,有什么舍不得的?千百年来,我族有多少英雄为了守护家园而牺牲,若牝牡元胆珠能救他们,早就救了。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吃,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我被她弄的神经高度紧张起来:“为什么?难道这东西吃了,有什么副作用?”
阿签神情依旧显得很古怪,似笑非笑,看着我的眼神,仿佛不是在看一个人,而是在看什么别的东西,眼神甚至带着一丝热烈。我不安的扭动了一下,等待着她的回答、“没有副作用,什么副作用都没有,牝牡元胆珠,传说一共有两颗,其中一颗,在几百年前,被一个叫‘永靖’的人吃了,你知道,那个人最后怎么样了吗?”
我摇了摇头。
她道:“后来,他成就了一个‘不老国’。”
“不老国?”
阿签道:“他被一个寨子的人抓了起来,那些人,给他最好的吃的,睡最好的床,让最漂亮的女人照顾他。但他一直被锁着,每天都有人去割他的肉,每一个出生的小孩,都会喝他的血,每个吃过他肉,喝过他血的人,都身强体健,貌美不老,那个寨子,再也没有老人,所有人到死,都停留在最年轻力壮的时刻。”
我觉得自己身上冷汗直冒。
“那个地方……民间传称为‘不老国’,这就是金肌玉骨,没有人有勇气把自己变成金肌玉骨。牝牡元胆珠没有任何副作用,真正的副作用,是人,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一样东西。”
我觉得浑身发凉,道:“别、别开玩笑了。”如果她说的那种情况真的存在,那么我……我岂不是成了唐僧肉?
阿签道:“我没有开玩笑。牝牡元胆珠没有了,但这个亏,我们不能白吃,所以,只能把你抓回去了。以后……你就是我们羽门的至宝,放心,我们会对你很好的,当然,你也需要作出一些贡献,比如……”她说着话,将我还沾着血的手指,含到了嘴里,狠狠的吸了几下。
伤口有些痛,阿签眯了眯眼,显得很享受,而我却觉得毛骨悚然。
我要逃出去。
我不能被抓回羽门去。
瞬间,我脑海里冒出自己被锁在一间豪华的,不见天日的房间里,然后时不时就有人来割我的肉,喝我的血,而我则被当成一株药材一样养起来,可以预见,他们肯定连自杀的机会都不会给我。
这太恐怖了。
我必须要想办法逃出去。
冷静……冷静……
我深深换着气,将手指从阿签的嘴里狠狠的抽出来,顺势在身上抹了抹沾上的口水。
阿签只是笑了笑,依旧是那种古怪的表情,紧接着,她道:“如果不是接下来要赶路,我不想带着一个受伤的人,我真想……现在就在你身上咬一口。你知道的,女人压力一大,就老的快,最近感觉自己的身体,真是大不如从前了。你看……”她凑近了一下,让我看她的眼角:“是不是有皱纹了?”
我摇头,道:“很漂亮,一点皱纹都没有,真的,你不需要吃我的肉,也一样漂亮。”
阿签哈哈大笑了一阵。拍了拍我的脸,顺手又塞了块布在我嘴里,道:“防止你学电视剧里那些女人咬舌自尽。”
我觉得欲哭无泪,心说咬舌头根本没办法自尽好吗?那都是骗人的,我怎么可能干出那种蠢事。
把我嘴一堵,那女人就走了,唯一留下的是那个鱼缸,里面两条金鱼欢快的游着,生龙活虎。我脑海里不断闪现它们之前奄奄一息的模样,又不断想起阿签的话。
金肌玉骨。
这玩意儿真的存在吗?
我忍不住低头看向自己裸露在外的手臂,没觉得和之前有什么变化,似乎白了一些,但和我这半个多月的宅有关,除此之外,哪里看得出什么金肌玉骨。我松了口气,心说,即便真是那么回事儿,那我只要不让人知道,应该也不会引来某些倒霉的事吧?
没想到我苏天顾,竟然会成为一块儿唐僧肉。
不行,我一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是唐僧。
当务之急,是得想个办法从这地方逃出去。
看样子,这里应该是阿签的家,像是一栋小别墅。从落地窗看下去,可以看到院子里有两个人高马大的人在走来走去,是两个男人,但留着长头发,很明显也是羽门的人。看那长头发,八成不是司尘堂的人,而是为了抓我,从羽门内部出来的人。
他们可真是下了血本了,我一个人,现在还被绑着,可怎么逃的出去?
这种时候,也不会有人知道我失踪了,或许唐琳琳会关心我一下,或许我那些福利院的弟妹会打电话找我,但那有什么用?他们很难找到我,也不可能想到我是被人绑架了,而且是被这样一帮来历不凡的人。
中午时分,之前开车的那个长头发的女人端来了一些吃的给我,非常的精致,其中还有一份小粥,里面有很多红枣和桂圆。
我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红枣?”
她冷冷道:“补血。”
“……”这就开始给我补血了吗?我有种自己变成了猪,正在被人养肥的感觉。这种情况下,我实在吃不下什么东西,便没张嘴。她拿着勺子喂我,我把头偏过去。
这女人八成是司刑堂出身的,冷冰冰的,仿佛没有一点儿感情,皮肤也白的仿佛没有见过光。她看着我拒绝性的动作,抿着唇沉默半晌,道:“你是喜欢女人喂你,还是喜欢男人喂你?”
“……”女人,我喜欢女人。
看样子,我要是不吃,一会儿就会换一个大老爷们儿来给我喂,我觉得还是不要跟自己的心脏作对了,于是只能张嘴吃东西,顺便补血。吃完之后,她,没把嘴给我堵上,估计是看出我不是那种会咬舌自尽的人。
下午时分,我想上厕所,叫了一声,这个女人就又进来了,看样子,她是一直守在门外,而我居然没有听到一点声音。
“我要上厕所,能不能把我解开。”
这女人冷冷的看了我一眼,突然走到了旁边,弯下腰,紧接着,一个公主抱,将我抱了起来。
没错,是公主抱。
虽然这女人看起来漂亮有利落,但身材还是属于高挑纤细形的,但我这个大男人,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她抱了起来,这种感觉,让我浑身的肌肉顿时都僵硬了起来。
她直接将我抱到了厕所,让我站着,然后伸手来解我的裤子,我吓的连忙夹紧腿,只觉得血液直往脸上涌:“解开我,我自己来。”
她冷冷道:“不行。”
“我宁愿憋死,我也不让你来。”
她面无表情看了我一眼,于是静静的等着,足足站了二十多分钟,她都没有妥协的意思,而我感觉自己的膀胱都要憋爆了,最终我只能认命,闭着眼道:“你来吧。”
接下来的一切就不想多说了,反正尿完之后,我浑身都是烧的。
苏天顾,你是男人,出息点儿。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与此同时又忍不住庆幸:还好我是小便,不是大便,这要是蹲大号的,她难不成还要看着我拉屎?给我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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