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了皇帝之后 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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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到飞骑营宋家,衙役们马上明白了过来,他们此次押解的是何人。
调派他们押解犯人之时,有时会告知他们犯人身份,有时是不告知的。如今,上京都传疯了,此次新帝登基宋家是最大的功臣,而且宋家十分重情义,在大殿之上为沈家父子求情,这才免了死罪。
能让宋家公子前来护送的流放罪犯,除了沈家父子还能是何人?
如此,这位瘸着腿的小公子,就是女扮男装的沈家独女了。
怪不得。
衙役马上道:“宋校尉请便,宋校尉怎么安排都行,只要让我们将犯人送到瘴城,拿了交换文书就行。”
只要交换文书到手,之后再发生任何事都和他们没关系了。
宋有光不再理会那些衙役,将沈家三人分别扶上了马车。
作者有话说:
这个端午小长假不加班!哦耶!所以有时间码字,下章万字肥章,争取老时间更!争取把流放之地的剧情都写完!
第八十七章
有了宋有光的照拂, 一路上很平顺。
不但如此,宋有光还找了郎中医治了沈常松后背的刀伤和沈亦槿的腿伤,至于沈誉, 伤及肺理,用药物和内力调理之后好了许多,但还是落下了终生的咳疾。
走了整整一个半月, 终于到了瘴城。
还没进入瘴城,他们就已经感受了烟瘴之气的威力,这里的冷和上京的冷不一样, 上京冷了穿上厚厚的棉衣和孤皮大氅就不冷了, 可是这里的冷, 虽不似上京那么冷, 但夹杂着的湿气好似能穿过衣服渗透到身体里,让人十分难受。
又因这里冷的时间短,且当地人都习惯了, 没有卖炭的小贩,但对于他们这些在上京养尊处优惯了的人来说,这样夹杂着湿气的冷, 还真是要遭罪了。
幸好, 他们来时已经二月了,很快就能暖和了, 但被流放的人, 又岂是只待一年?
几人进了县衙,瘴城县令十分惊讶, 这么多年, 常有流放到这里的人, 但大多都死在了路上, 即使来了也是半死不活的样子,没几天便见了阎王爷,这还是他上任十多年以来,第一次见到身体康健的流放之人。
所以当宋有光拿出了令牌,又顺手塞给他银子时,他便有了几分猜测,再看到京兆府的文书,知道了两人的身份,就全都明白了。
瘴城天高皇帝远,对于上京发生的事,时常是过了一年半载才有消息传来。
除非是捅破天的大事。
而先帝殡天新帝登基,就是这样捅破天的大事。
前几日刚收到上京快马加鞭送往各地的文书,今日就来了流放的犯人,十有八九和此次皇权之争有关,但奇怪的是,为何还有拿着令牌的人跟随左右,这还真是令人猜不透,朝堂诡谲,不知是不是君主的权益之计。
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事,流放没几年又被召回的,所以,他还是别得罪为好。
京兆府的衙役交换文书后离去,瘴城县令给沈家父子安排了驿站的劳役。
驿站相比于去官庄劳作要好上许多。
沈家父子被人带去了驿站,沈亦槿本想跟随,宋有光将她拦了下来。
来到府衙外,宋有光安抚道:“沈姑娘,我知你担心沈将军,官府的驿站不管是当地的伙计还是流放的罪犯,都是男子,你无法在沈将军身边照顾的。”
沈亦槿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过多奢求,方才就是本能想要跟随,“宋公子说的对,能保住父兄的性命,就是老天给我的最大恩赐了,我不该再过多奢求,能时常去驿站探望父兄我应该知足。”
看着眼前坚强的女子,宋有光暗暗发誓,一定要尽全力给她最好的生活,虽然是在烟瘴之地,但他相信,经过自己的努力,也一定能过得很好。
“我们先在驿站附近找个住处吧。”
这一路上的花费不少,现下只是买了个没有院墙仅有栅栏的小院子,宋有光身上带的银子就没剩几个了。
沈亦槿从房间里走出,看着院中拿着钱袋发呆的宋有光,慢慢走到他身边。
“宋公子,我缝衣服刺绣的功夫还行,明日我去买些针线回来。”
宋有光忙将钱袋藏到身后,“姑娘不用担心生计,一会我先去买些米面菜,顺便看看这里能讨什么生活。”
沈亦槿笑道,“我已经不再是上京贵女,反而是宋公子,身为飞骑营校尉还在这里陪着我们吃苦,你不必再对我这般客气了。”
她摇摇双手,“我这双手,觉得很无趣,想要多赚些银子,况且等父兄安顿好了,宋公子迟早都要离开的,我总得有谋生的手艺不是吗?”
宋有光很想说,他根本就没打算要离开,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看着沈亦槿白皙的双手,心里很不是滋味,“姑娘别累着了。”
沈亦槿笑道:“这还没开始呢,宋公子难不成觉得我会日以继夜的刺绣赚银子吗?我没有那么贪心的,锦衣玉食的日子享受过了,再奢靡不过也就是那样了。”她抬头看看天空,深深吸一口气,“其实我并不觉得瘴城很苦,至少如今我活得很安心。”
眼前女子似乎又有了曾经那样明媚的笑容,宋有光心中的情意不断膨胀,不由幻想着,如果能在这方小院中同心爱的女子生儿育女,平淡温馨过一生,该有多好。
“公子,快去吧,你想吃什么?买回来,我给你做。”想她为了讨好李彦逐,厨艺已经练的很好,这一路多亏了宋有光的照拂,为了感谢,也该给他做些好吃的。
宋有光的笑容再也控制不住,“好,我这就去。”
*
瘴城的周围都是烟瘴弥漫的森林,但是森林中却藏着很多宝贝,有栉风沐雨的灵芝,有清火败毒的野菊花,还有去除眩晕症的珍贵药材绞股蓝,这里的很多百姓都会进山寻找,然后卖给大商户,大商户再卖往各地。
但林中也有很多危险,毒蛇毒虫满地,若是被咬了,说不定就会丧命。
宋有光也跟着这些百姓一同进山寻找药材,他为人谦虚,武功又好,待人又温和,很快就和那些入山的百姓打成了一片,大家都很喜欢和这个乐于助人热心肠的小伙子相处。
沈亦槿则在小宅子里刺绣再拿出去换银子,若天色尚早就做些吃食送去给父兄,从驿站回来后,都会等着宋有光采药归来,一起吃饭。
日子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周围的邻居都以为他们是一对小夫妻,一开始沈亦槿还解释,时日一久,她也不再解释了,心想,反正宋有光过几天就会走,谣言不攻自破,哪怕别人觉得她是被人抛弃也无所谓。
其实她已经催了宋有光好多次,可宋有光总说不急不急,还以舍不得新认识一起入林采药的朋友为由,想要多留几日。
沈亦槿自然也不好再催,宋有光给予沈家太多的照顾,若是总赶人走,似乎也不太合适。
瘴城的三月,气候已经不再湿冷,沈亦槿还是不适应整天都干不了的衣服和身上始终黏腻的感觉,不过心情却一直都很好,父兄虽说身体受点苦,但性命无忧,一家人都在一起,就是她最想要的日子。
这天夜里,她和往常一样收拾睡下,正要进入梦乡之时,就听见房间里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忙点亮了烛火,当看见房中爬进了两条蛇时,吓得她大喊出声!
没过一会,宋有光就冲了进来,将沈亦槿挡在身后,利剑将两条蛇砍成两半,又挑了出去。
当宋有光再进屋之时,两人都有些尴尬。
沈亦槿穿着单薄的中衣,宋有光因为着急,外袍都没有穿好,半敞着。
不知为何,在这样的深夜,烛火映照着面前的女子单薄却又玲珑有致的身子,突然让宋有光生了些不该有的想法,拿着剑呆呆站在原地。
沈亦槿从他的眼中也看出了一些不太对劲的东西,忙给自己套了件外袍,宋有光意识到自己失态了,红着脸道:“姑娘安心睡,今夜我守在姑娘门外,明日就去买驱逐蛇虫的药粉。”
说完,直接走出了房门。
沈亦槿躺回床上,却再没了睡意,刚刚宋有光的那个眼神太过赤|裸,那是她在听戏之时,台下风流浪子看着台上优伶的眼神,是她偷偷进青楼玩乐之时,醉酒公子看着舞姬的眼神。
这些浪子和醉鬼都会在戏唱完舞跳完之后,给戏园班主和青楼老鸨很多银子,然后带走他们看中的人。
陈言时告诉她,这些人肯定又要去逍遥快活一番。
那时她不知道陈言时口中的逍遥快活是何意,可如今,她是知道的。
脑海中再次闪过宋有光方才看自己的眼神,比那些浪子醉鬼的目光都纯澈,还带着羞赧,尤其是最后眼神的闪躲,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
沈亦槿又想起认识宋有光以来的种种,他对自己从来都是温和的,每次看着自己的时候眼神都格外深刻,再加之此次将他们送到瘴城后却迟迟不离去,他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呢,难道仅仅是为了报恩和愧疚?
她好像找到了答案,却又下意识想要这个答案是错的。
第二日宋有光入林采药后,她没去卖刺绣,而是做好吃食来到驿站,等沈誉和沈常松劳作完可以回屋休息,她拿出了食盒,一边给父兄盛饭,一边问沈常松,“哥,自从来瘴城,我已经三番四次让宋公子回上京了,但他找了各种借口不走,也不知是为什么?”
宋常松吃了一口饭道:“我的傻妹妹,你既然这么问,肯定是察觉到了什么。哥我早就看出来宋公子对你的情意,因你爱慕那时的六皇子,如今的天子,就没告诉你,不想让你徒增烦恼。”
沈誉放下碗筷,严肃又慈爱地道:“小槿,为父虽然知道你对他并没有爱慕之情,也知道宋有光还有大好前程,应该回上京,但……”他沉默片刻道:“但把你交给他,为父放心。”
“小妹。”沈常松抬眼望了望四周:“我和爹爹今后的日子注定要被困在这里了,而小妹你不一样,你是自由的,如果你能随宋公子离开这里去好的地方生活岂不是更好,你若不愿回上京,就不回,为兄相信,宋公子一定会依着你的。”
其实以沈誉和沈常松的武功,大可不必留在这里劳作,逃出去后更名换姓也能生活,但若是这样,朝廷就会将曾经将军府的奴仆都抓起来杀了,沈亦槿也会变成死刑犯,这就是大兴朝为了防止流放之人逃跑而立的法度。
且不说这些,就是为了身后的名誉,沈家父子也不会逃跑。
说不定还能等到大赦天下,还清白之身,但这些都太遥远了,沈亦槿不能一直待在这个烟瘴之地,沈家父子都希望沈亦槿能去更好的地方有更好的生活。
沈誉是想过自绝的,就在他被关进死牢的那一天,打算绝食而亡。可过了三日奄奄一息之时,宋家和陈言时都往死牢传递了沈亦槿去求情的消息。
他便知道了,他的傻女儿有多死心眼,她瞒着他留在上京,或许就已经料到了这一天,若他真的自绝,她的傻女儿会受不住的。
忠义一生,他也算是对后世有了交代。
就这样活一天算一天,也算是给小槿一个念想吧。
沈誉慈爱地看着沈亦槿,“小槿,宋有光是个好归宿,但你若不愿,就别强求自己,你看如今,我们不是挺好的,你不必再担心,你该有自己的生活了。”
沈常松也道:“父亲说的对,天下之大,那么多男子,我的小妹这样好,怎么会遇不到良缘呢?”
良缘这样奢侈的东西,前世的沈亦槿也曾憧憬过,但重生以后,她一心只想救下父兄的性命,如今心愿达成,她也只想陪在父兄身边,一家人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下去,至于其他的事,她没想过。
可现今,她不得不去想。
离开驿站,沈亦槿买了一只杀好的鸡,又买了些酒回了小宅院。
傍晚,宋有光进门的时候,看见小院的石桌上摆着酒菜,而沈亦槿端端坐在一旁正等着他。
他放下背篓,去一旁的水缸中舀了一瓢水,洗干净了脸和手上的污物,坐到了沈亦槿对面,看着丰盛的菜品,宋有光心里有些忐忑,“姑娘,今日?”
沈亦槿笑笑,“我这几日的刺绣买了个好价钱。”
她为宋有光斟了一杯酒,宋有光忙接过酒杯,为沈亦槿斟酒,“我来。”
沈亦槿端起酒杯道:“小女多谢宋公子对父兄的照拂,更感谢公子对小女的照顾。”
宋有光道:“姑娘客气了,做这些事,在下心甘情愿。”
心甘情愿,沈亦槿蹙了蹙眉,李彦逐似乎也说过,但很显然,他们的心甘情愿意义是不同的。
沈亦槿给宋有光夹一块鸡肉,“累了一天了,快吃饭吧。”
她也开始默默吃饭,边吃边想着一会要说的话,她知道那些话说出来,宋有光肯定没了胃口,就先让他先把饭吃饱吧。
宋有光吃得很开心,边吃边说着今日在林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还说着他采到了一颗大灵芝,不打算交给商户,想要给沈誉滋补身体。
很快,他已经吃下了一大碗饭,便给自己和沈亦槿斟了酒,“在下也要谢谢姑娘。”
沈亦槿喝下杯中酒道:“我只不过请林姑姑医好了方伯母的眼疾,就连找到亲生父亲,也是公子自己决定入军营,又以自身才能得到了宋将军的赏识,这才机缘巧合之下找到了亲生父亲,我真的没做什么。反倒是你,这段时日,我们沈家三人欠你太多恩情了。”
“宋公子,你身有公职,还是尽快回上京吧。”
宋有光沉默片刻,再抬头时似是鼓了很大勇气,“沈姑娘,我今早已经给父亲传去了书信,我要留下,不回去了。”
沈亦槿站起来道:“公子不可,我们两家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如今也分不清谁欠谁,还记得我入宫见陛下那日,公子说希望有一天能得到谅解,那我现在就告诉公子,我原谅了,所以公子不必再愧疚。”
调派他们押解犯人之时,有时会告知他们犯人身份,有时是不告知的。如今,上京都传疯了,此次新帝登基宋家是最大的功臣,而且宋家十分重情义,在大殿之上为沈家父子求情,这才免了死罪。
能让宋家公子前来护送的流放罪犯,除了沈家父子还能是何人?
如此,这位瘸着腿的小公子,就是女扮男装的沈家独女了。
怪不得。
衙役马上道:“宋校尉请便,宋校尉怎么安排都行,只要让我们将犯人送到瘴城,拿了交换文书就行。”
只要交换文书到手,之后再发生任何事都和他们没关系了。
宋有光不再理会那些衙役,将沈家三人分别扶上了马车。
作者有话说:
这个端午小长假不加班!哦耶!所以有时间码字,下章万字肥章,争取老时间更!争取把流放之地的剧情都写完!
第八十七章
有了宋有光的照拂, 一路上很平顺。
不但如此,宋有光还找了郎中医治了沈常松后背的刀伤和沈亦槿的腿伤,至于沈誉, 伤及肺理,用药物和内力调理之后好了许多,但还是落下了终生的咳疾。
走了整整一个半月, 终于到了瘴城。
还没进入瘴城,他们就已经感受了烟瘴之气的威力,这里的冷和上京的冷不一样, 上京冷了穿上厚厚的棉衣和孤皮大氅就不冷了, 可是这里的冷, 虽不似上京那么冷, 但夹杂着的湿气好似能穿过衣服渗透到身体里,让人十分难受。
又因这里冷的时间短,且当地人都习惯了, 没有卖炭的小贩,但对于他们这些在上京养尊处优惯了的人来说,这样夹杂着湿气的冷, 还真是要遭罪了。
幸好, 他们来时已经二月了,很快就能暖和了, 但被流放的人, 又岂是只待一年?
几人进了县衙,瘴城县令十分惊讶, 这么多年, 常有流放到这里的人, 但大多都死在了路上, 即使来了也是半死不活的样子,没几天便见了阎王爷,这还是他上任十多年以来,第一次见到身体康健的流放之人。
所以当宋有光拿出了令牌,又顺手塞给他银子时,他便有了几分猜测,再看到京兆府的文书,知道了两人的身份,就全都明白了。
瘴城天高皇帝远,对于上京发生的事,时常是过了一年半载才有消息传来。
除非是捅破天的大事。
而先帝殡天新帝登基,就是这样捅破天的大事。
前几日刚收到上京快马加鞭送往各地的文书,今日就来了流放的犯人,十有八九和此次皇权之争有关,但奇怪的是,为何还有拿着令牌的人跟随左右,这还真是令人猜不透,朝堂诡谲,不知是不是君主的权益之计。
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事,流放没几年又被召回的,所以,他还是别得罪为好。
京兆府的衙役交换文书后离去,瘴城县令给沈家父子安排了驿站的劳役。
驿站相比于去官庄劳作要好上许多。
沈家父子被人带去了驿站,沈亦槿本想跟随,宋有光将她拦了下来。
来到府衙外,宋有光安抚道:“沈姑娘,我知你担心沈将军,官府的驿站不管是当地的伙计还是流放的罪犯,都是男子,你无法在沈将军身边照顾的。”
沈亦槿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过多奢求,方才就是本能想要跟随,“宋公子说的对,能保住父兄的性命,就是老天给我的最大恩赐了,我不该再过多奢求,能时常去驿站探望父兄我应该知足。”
看着眼前坚强的女子,宋有光暗暗发誓,一定要尽全力给她最好的生活,虽然是在烟瘴之地,但他相信,经过自己的努力,也一定能过得很好。
“我们先在驿站附近找个住处吧。”
这一路上的花费不少,现下只是买了个没有院墙仅有栅栏的小院子,宋有光身上带的银子就没剩几个了。
沈亦槿从房间里走出,看着院中拿着钱袋发呆的宋有光,慢慢走到他身边。
“宋公子,我缝衣服刺绣的功夫还行,明日我去买些针线回来。”
宋有光忙将钱袋藏到身后,“姑娘不用担心生计,一会我先去买些米面菜,顺便看看这里能讨什么生活。”
沈亦槿笑道,“我已经不再是上京贵女,反而是宋公子,身为飞骑营校尉还在这里陪着我们吃苦,你不必再对我这般客气了。”
她摇摇双手,“我这双手,觉得很无趣,想要多赚些银子,况且等父兄安顿好了,宋公子迟早都要离开的,我总得有谋生的手艺不是吗?”
宋有光很想说,他根本就没打算要离开,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看着沈亦槿白皙的双手,心里很不是滋味,“姑娘别累着了。”
沈亦槿笑道:“这还没开始呢,宋公子难不成觉得我会日以继夜的刺绣赚银子吗?我没有那么贪心的,锦衣玉食的日子享受过了,再奢靡不过也就是那样了。”她抬头看看天空,深深吸一口气,“其实我并不觉得瘴城很苦,至少如今我活得很安心。”
眼前女子似乎又有了曾经那样明媚的笑容,宋有光心中的情意不断膨胀,不由幻想着,如果能在这方小院中同心爱的女子生儿育女,平淡温馨过一生,该有多好。
“公子,快去吧,你想吃什么?买回来,我给你做。”想她为了讨好李彦逐,厨艺已经练的很好,这一路多亏了宋有光的照拂,为了感谢,也该给他做些好吃的。
宋有光的笑容再也控制不住,“好,我这就去。”
*
瘴城的周围都是烟瘴弥漫的森林,但是森林中却藏着很多宝贝,有栉风沐雨的灵芝,有清火败毒的野菊花,还有去除眩晕症的珍贵药材绞股蓝,这里的很多百姓都会进山寻找,然后卖给大商户,大商户再卖往各地。
但林中也有很多危险,毒蛇毒虫满地,若是被咬了,说不定就会丧命。
宋有光也跟着这些百姓一同进山寻找药材,他为人谦虚,武功又好,待人又温和,很快就和那些入山的百姓打成了一片,大家都很喜欢和这个乐于助人热心肠的小伙子相处。
沈亦槿则在小宅子里刺绣再拿出去换银子,若天色尚早就做些吃食送去给父兄,从驿站回来后,都会等着宋有光采药归来,一起吃饭。
日子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周围的邻居都以为他们是一对小夫妻,一开始沈亦槿还解释,时日一久,她也不再解释了,心想,反正宋有光过几天就会走,谣言不攻自破,哪怕别人觉得她是被人抛弃也无所谓。
其实她已经催了宋有光好多次,可宋有光总说不急不急,还以舍不得新认识一起入林采药的朋友为由,想要多留几日。
沈亦槿自然也不好再催,宋有光给予沈家太多的照顾,若是总赶人走,似乎也不太合适。
瘴城的三月,气候已经不再湿冷,沈亦槿还是不适应整天都干不了的衣服和身上始终黏腻的感觉,不过心情却一直都很好,父兄虽说身体受点苦,但性命无忧,一家人都在一起,就是她最想要的日子。
这天夜里,她和往常一样收拾睡下,正要进入梦乡之时,就听见房间里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忙点亮了烛火,当看见房中爬进了两条蛇时,吓得她大喊出声!
没过一会,宋有光就冲了进来,将沈亦槿挡在身后,利剑将两条蛇砍成两半,又挑了出去。
当宋有光再进屋之时,两人都有些尴尬。
沈亦槿穿着单薄的中衣,宋有光因为着急,外袍都没有穿好,半敞着。
不知为何,在这样的深夜,烛火映照着面前的女子单薄却又玲珑有致的身子,突然让宋有光生了些不该有的想法,拿着剑呆呆站在原地。
沈亦槿从他的眼中也看出了一些不太对劲的东西,忙给自己套了件外袍,宋有光意识到自己失态了,红着脸道:“姑娘安心睡,今夜我守在姑娘门外,明日就去买驱逐蛇虫的药粉。”
说完,直接走出了房门。
沈亦槿躺回床上,却再没了睡意,刚刚宋有光的那个眼神太过赤|裸,那是她在听戏之时,台下风流浪子看着台上优伶的眼神,是她偷偷进青楼玩乐之时,醉酒公子看着舞姬的眼神。
这些浪子和醉鬼都会在戏唱完舞跳完之后,给戏园班主和青楼老鸨很多银子,然后带走他们看中的人。
陈言时告诉她,这些人肯定又要去逍遥快活一番。
那时她不知道陈言时口中的逍遥快活是何意,可如今,她是知道的。
脑海中再次闪过宋有光方才看自己的眼神,比那些浪子醉鬼的目光都纯澈,还带着羞赧,尤其是最后眼神的闪躲,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
沈亦槿又想起认识宋有光以来的种种,他对自己从来都是温和的,每次看着自己的时候眼神都格外深刻,再加之此次将他们送到瘴城后却迟迟不离去,他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呢,难道仅仅是为了报恩和愧疚?
她好像找到了答案,却又下意识想要这个答案是错的。
第二日宋有光入林采药后,她没去卖刺绣,而是做好吃食来到驿站,等沈誉和沈常松劳作完可以回屋休息,她拿出了食盒,一边给父兄盛饭,一边问沈常松,“哥,自从来瘴城,我已经三番四次让宋公子回上京了,但他找了各种借口不走,也不知是为什么?”
宋常松吃了一口饭道:“我的傻妹妹,你既然这么问,肯定是察觉到了什么。哥我早就看出来宋公子对你的情意,因你爱慕那时的六皇子,如今的天子,就没告诉你,不想让你徒增烦恼。”
沈誉放下碗筷,严肃又慈爱地道:“小槿,为父虽然知道你对他并没有爱慕之情,也知道宋有光还有大好前程,应该回上京,但……”他沉默片刻道:“但把你交给他,为父放心。”
“小妹。”沈常松抬眼望了望四周:“我和爹爹今后的日子注定要被困在这里了,而小妹你不一样,你是自由的,如果你能随宋公子离开这里去好的地方生活岂不是更好,你若不愿回上京,就不回,为兄相信,宋公子一定会依着你的。”
其实以沈誉和沈常松的武功,大可不必留在这里劳作,逃出去后更名换姓也能生活,但若是这样,朝廷就会将曾经将军府的奴仆都抓起来杀了,沈亦槿也会变成死刑犯,这就是大兴朝为了防止流放之人逃跑而立的法度。
且不说这些,就是为了身后的名誉,沈家父子也不会逃跑。
说不定还能等到大赦天下,还清白之身,但这些都太遥远了,沈亦槿不能一直待在这个烟瘴之地,沈家父子都希望沈亦槿能去更好的地方有更好的生活。
沈誉是想过自绝的,就在他被关进死牢的那一天,打算绝食而亡。可过了三日奄奄一息之时,宋家和陈言时都往死牢传递了沈亦槿去求情的消息。
他便知道了,他的傻女儿有多死心眼,她瞒着他留在上京,或许就已经料到了这一天,若他真的自绝,她的傻女儿会受不住的。
忠义一生,他也算是对后世有了交代。
就这样活一天算一天,也算是给小槿一个念想吧。
沈誉慈爱地看着沈亦槿,“小槿,宋有光是个好归宿,但你若不愿,就别强求自己,你看如今,我们不是挺好的,你不必再担心,你该有自己的生活了。”
沈常松也道:“父亲说的对,天下之大,那么多男子,我的小妹这样好,怎么会遇不到良缘呢?”
良缘这样奢侈的东西,前世的沈亦槿也曾憧憬过,但重生以后,她一心只想救下父兄的性命,如今心愿达成,她也只想陪在父兄身边,一家人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下去,至于其他的事,她没想过。
可现今,她不得不去想。
离开驿站,沈亦槿买了一只杀好的鸡,又买了些酒回了小宅院。
傍晚,宋有光进门的时候,看见小院的石桌上摆着酒菜,而沈亦槿端端坐在一旁正等着他。
他放下背篓,去一旁的水缸中舀了一瓢水,洗干净了脸和手上的污物,坐到了沈亦槿对面,看着丰盛的菜品,宋有光心里有些忐忑,“姑娘,今日?”
沈亦槿笑笑,“我这几日的刺绣买了个好价钱。”
她为宋有光斟了一杯酒,宋有光忙接过酒杯,为沈亦槿斟酒,“我来。”
沈亦槿端起酒杯道:“小女多谢宋公子对父兄的照拂,更感谢公子对小女的照顾。”
宋有光道:“姑娘客气了,做这些事,在下心甘情愿。”
心甘情愿,沈亦槿蹙了蹙眉,李彦逐似乎也说过,但很显然,他们的心甘情愿意义是不同的。
沈亦槿给宋有光夹一块鸡肉,“累了一天了,快吃饭吧。”
她也开始默默吃饭,边吃边想着一会要说的话,她知道那些话说出来,宋有光肯定没了胃口,就先让他先把饭吃饱吧。
宋有光吃得很开心,边吃边说着今日在林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还说着他采到了一颗大灵芝,不打算交给商户,想要给沈誉滋补身体。
很快,他已经吃下了一大碗饭,便给自己和沈亦槿斟了酒,“在下也要谢谢姑娘。”
沈亦槿喝下杯中酒道:“我只不过请林姑姑医好了方伯母的眼疾,就连找到亲生父亲,也是公子自己决定入军营,又以自身才能得到了宋将军的赏识,这才机缘巧合之下找到了亲生父亲,我真的没做什么。反倒是你,这段时日,我们沈家三人欠你太多恩情了。”
“宋公子,你身有公职,还是尽快回上京吧。”
宋有光沉默片刻,再抬头时似是鼓了很大勇气,“沈姑娘,我今早已经给父亲传去了书信,我要留下,不回去了。”
沈亦槿站起来道:“公子不可,我们两家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如今也分不清谁欠谁,还记得我入宫见陛下那日,公子说希望有一天能得到谅解,那我现在就告诉公子,我原谅了,所以公子不必再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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