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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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点银子,想说动本官,怕是在开玩笑吧,”魏太守捏着她的钱袋子摇晃摇晃,听见里头银钱相撞的悦耳声音,他的眼睛微微眯起,“不过,说不定留下总有点用呢。”他显然是自己在和自己说话,说完之后,自顾自嘿嘿嘿地笑起来,走下堂围着顾朝歌转悠,让人不舒服的目光黏腻在顾朝歌身上许久:“派个女人过来,难道,真正的‘礼物’是你?”他弯下腰,想要用手去碰触顾朝歌的下巴,难掩那种恶心的感觉,顾朝歌毫不犹豫,张开大口,两颗尖利的小虎牙在白日的光线中一闪。
    “啊啊啊!”魏太守凄厉得变了调的尖叫难听至极:“小贱/人竟然敢咬我的手,来人,来人!把她拖出去砍……哦,不不,把她关进牢房,听候发落!”
    手上鲜红出血的牙印差点令魏太守失去理智,幸好最后他记起来,这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很可能和红巾军有关。
    至于是把她交给张遂铭发落,还是留下来讨好红巾军,那就得看日后的战况了。
    顾朝歌并不知道,正是魏太守开得过大的脑洞救了自己一命,被关进牢里的她心里七上八下,想着那个色眯眯的太守被她攻击后,居然把自己关起来而不杀掉,太不符合如今世道的太守们随心所欲滥杀无辜的行为守则了!
    难道……难道他是想把她关起来,折磨几天,好慢慢享用?
    如此一想,顾朝歌浑身寒毛直竖,脱口而出:“放我出去!”
    “吵什么吵!”人未见,一条鞭子在地上狠狠一甩,响声清脆:“再吵老子废了你!他喵的,全太守府的人不是跟着张盐头的军队吃香喝辣,就是抓人讨好卫家去了,就我们哥俩,在这里看守没一点油水的人犯!大人为何不把他们全杀了,要这个牢房作何用!”顾朝歌贴在冰冷滑腻的墙砖上,听着外头的狱卒骂骂咧咧,摔了碗,气不顺地一个牢房一个牢房甩鞭子,只听见鞭子响,却无一人回应,听上去,牢房里似乎没关什么犯人。
    真奇怪啊,偌大的牢房,竟然……
    “啊,别打我,别打我,大人饶命啊!”一个有些沙的老者声音响起,似乎害怕得很,不停地给狱卒说着好话,狱卒听烦了,让他闭嘴,晃悠到顾朝歌的牢房前,鞭子一甩:“小娘皮,老实点!要不是大人嘱咐,老子非把你给扒个精光……喵的,好久没开荤了!”
    顾朝歌缩在牢房的最角落,狱卒的鞭子打不到的地方,埋着头,静静地不出声。墙壁上滑腻的感觉来自青苔,脚下是并不干爽而且血迹斑斑的稻草,不远的地方摆着一个脏兮兮的恭桶,整个牢房里弥漫着一股腥臭腐败的气味。
    狱卒不知道骂了多久,终于走了,没有了声响,透过牢房最上端很窄很小的进气口,顾朝歌看见天色渐渐发暗起来。
    “吃饭了吃饭了!”狱卒将猪食一样黏糊的东西倒在碗里,那气味不好闻,即便是这样狱卒仍然骂骂咧咧,道犯人都是吃饱了不干活的混账,应该让太守将他们都宰了。
    就这猪食一样的糊糊,只能用手抓,而且吃慢了还会被狱卒骂。顾朝歌实在是嫌恶不已,只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狱卒收回碗的时候,嘴巴不干不净地又骂了好一阵子。
    顾朝歌只窝在角落听着,等狱卒自己骂完走人,她方才抬起头来,扭头看向那窄窄的窗外,深蓝色的夜空。
    这种地方,待久了,真的会让人心智失常,连最基本的尊严都忘记吧。
    她正如此想着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轻轻的声音。
    “嗨,嗨,隔壁的,隔壁的小丫头?”
    这声音,是之前那个老者的,顾朝歌左右张望,寻找这声音的来源。
    “这儿,这儿呢!”从墙砖的某条缝隙里艰难地伸出一根小小的稻草,顾朝歌睁大了眼睛:“这、这有缝啊!”
    “嘘,嘘,小声点,想挨骂吗?这条缝我发现好久了,就是隔壁没人,发现了也没用,现在好了,有人住进了,可以陪老夫说说话,嘿嘿。”
    稻草又缩了回去,留下一条空空的缝,这缝隙确实很小,顾朝歌能听见对面的人说话,却看不见对面的人。
    但是,出恭的时候怎么也得把这条缝堵起来,为什么牢房不把女犯人和男犯人分区域关呢!顾朝歌一点也不为隔壁有人感到高兴:“就这一条缝,没有别的了?”
    “没了啊,”老头回答得很快,似乎没想到那方面去,“这条缝还是我老吴眼神精准,好不容易才发现的。唉,死前有个人说话,也算运气好吧!”
    “死前?你是死刑犯吗?”
    “当然不是,老子要不是贪图卫家那点赏金,趟了浑水,才不至于被关进来!小丫头,你瞧见了吧,这牢里的犯人就我们两个,是不是觉得奇怪啊?不是扬州治安好,是每隔一段时间,被抓起来的犯人就会被拖出去,全部砍头!”
    “砍头?可、可是杀犯人不是需要皇帝御批,秋后押送,统一问斩吗?”
    “秋后?哈哈哈,小丫头你该不是哪个大户人家跑出来的小姐吧,这年头皇帝算个p,姓魏的跟在张遂铭后头点头哈腰,早就是反贼了,还听帝都那个乳臭未干的小皇帝的?听说,姓魏的不想浪费养犯人的钱,把人统统杀了,找屠夫割了肉,当成猪肉卖呢!”
    老头神叨叨地说着,声音压低,如同说什么不得了的秘密。顾朝歌听得瞪大眼睛:“不、不可能吧!”猪肉和人肉的区别,别人不清楚,她最有发言权了。
    “哼,怎么不可能,这年头,人都被猪油蒙了心,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老头俨然愤青嘴脸
    顾朝歌对这个隔壁的“狱友”好奇起来:“那,那老先生,你是为什么被抓起来的呀?”
    “别叫我老先生,我没啥学问,担不起先生这个称呼,我姓吴,行五,叫我老吴就成。”
    “哦,那老……嗯,吴叔,听您的口气,之所以被抓起来,是和那个卫家有关?”
    “哟,小丫头还挺有礼貌,果然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姐吧,赶紧给狱卒递口信,让你家人给你赎出去。这地方开始待着新鲜,久了浑身各种虱子臭虫,非要了你的命。”
    “我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也没有家人,我师父早就死了。”顾朝歌摸摸贴身藏着的宝贝札记,认真地说。
    “啊?老夫看走眼了?还是个孤儿,啧啧,这世道也是怪了。那成,我老吴给你说说,卫家大小姐中邪的事情。”
    卫家,是世代为官的大户人家,听闻祖上有人做到过大靖尚书令,也就是宰相之首的位置,后来隐退扬州,扎根扬州。卫家官商皆沾,有权有势,在扬州这地界,赫然成为富户世家之首,当年张遂铭夺取扬州,是卫家号召所有扬州百姓共同抵御,身先士卒捐钱捐粮。然而城破之时,卫家也是最早向张盐头投诚的。
    这审时度势的本事,难怪无论世道如何变化,卫家都屹立不倒。
    卫家的嫡出大小姐,卫潆,听说是个心善又知书达理的美人。早年还常常抛头露面施舍乞丐,后来世道乱了,卫家人怕她被鲁莽的贼兵抢去jian污了,便不再允许她出门。
    谁知道这年,许久不出门的卫家大小姐忽然又成为扬州城的热门话题,因为她突然中邪,白天看起来没事,晚上却像鬼神附体一般乱说胡话。请了多少大夫都没用,症状不减,反而加重,喘气的时候喉咙中发出痰声跟拉锯似的。卫家长子长房,夫妻恩爱,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将来是打算入赘招婿的。如今闺女病危,于是病急乱投医,到处请道士做法,贴悬赏令求好大夫给他们闺女看病。
    吴叔没家没口,是个老流浪汉,几天前听路过的商贩聊起这件稀奇事,他抱着蹭吃蹭喝的态度也去卫家晃悠一圈。在卫家吃饱喝足,本着良心,他仔细给床上的卫大小姐看了一下,然后……
    “唉,怪我老吴嘴贱,说真话干什么,害得卫家人气得报官,那姓魏的太守狗腿子样,能不把我抓进牢里嘛!”
    顾朝歌好奇:“你都说了什么呀?”
    “老夫告诉他们,若再没有名医给卫小姐看诊,她活不过一个月!一过大暑日,再无良医,必死!”
    顾朝歌笑了:“你这样说,人家当然要把你抓起来呀,哪有上门看病的大夫诅咒病人死的,还把死亡的日子说得这么清楚。”
    “我,我这不是后悔了啊!那,那我也不会别的,就会看这个啊!我是好心好意,让他们别请道士,赶紧去找有名的靠谱的大夫来救人,难道我还有错了?”吴叔理直气壮。
    顾朝歌眨了眨眼,犹疑片刻,开口问道:“你……原来是那种大夫啊?”从前都只听人说,还是第一次见呢。
    “小丫头怎么说话呢,啥叫‘那种’大夫,你说我老吴是哪种大夫?”
    “就是那种专门断人生死的,一搭脉就知道这个病人会不会死,哪天死,什么时辰死,说得清清楚楚,而且奇准无比。可是,就是不会治。”
    顾朝歌掩嘴咯咯笑起来:“我以前一直好奇谁会请这种气死人的大夫来诊病,别说给钱,不把他们轰出去就算好的了,没想到,这路人还真有啊。”
    “小丫头懂得还挺多,”吴叔的语气有点蔫蔫的,“我也想给人看病的,但那医书,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活了大半辈子,没拜到过一个靠谱的大夫,专靠家传的这点微末道行混饭吃,老夫我也不容易的。”
    “原来是家传啊,吴叔,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你同我说说,你是怎么断人生死的,真的能精确到具体日子和时辰吗?”她好奇得很呢,饶是她,也没法做到这么神奇的精准。见着隔壁狱友是个奇人,她一时间连自己身处牢狱的事情都忘了,扒住他问个不停。
    吴叔嘚瑟起来:“那可是家传绝学,老夫岂能告诉你一个小丫头。”
    顾朝歌逗他:“你都快死啦,还管什么家传不家传,有人愿意听就不错了。”
    我去,这个小丫头之前看起来很乖巧,嘴巴原来这么毒?吴叔满脸的郁闷,幸好她看不见:“别说我了,你也快死了,我告诉你这个有p用?”
    “我?我有办法出去的呀。”顾朝歌摸了摸头上,将发髻上插着的一支细细的银簪拔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从一些书上看到的记载,过去真有这么一路奇怪的医生……
    掐指一算wuli大蜘蛛已经不远了
    ☆、第 24 章
    俗话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很幸运,狱卒们没有丧心病狂地夺走顾朝歌浑身上下唯一的首饰——用来束发的银簪子,还是掺了铜,不纯的那种。
    但是这并不代表实践经验为零的顾朝歌真的能按照那个病人的传授,把手铐脚链和牢房门通通打开。
    她试了半个晚上,无果,反遭吴叔嘲笑:“小丫头,是不是话本看多了,你以为打造牢房的锁匠们都是白痴吗?”
    “有人教过我的。”顾朝歌很郁闷地睡了,庆幸的是,因为包裹札记的口袋是经过特制防虫的,没有臭虫来咬她。
    第二天晚上,她接着锲而不舍地尝试。
    在她不长的铃医生涯中,诊治过很多平民百姓,当然也有些经历奇奇怪怪的人,包括一个转职做开锁匠的盗贼。
    那是个技术很好的盗贼,偷盗多年从未被捉,后来爱上一个女子,洗心革面从良。不过对自己那手开锁绝活后继无人之事念念不忘,儿子要好好读书,不能学这个。心事重重的盗贼因此病了,路过的顾朝歌顺手把他治好,于是,这个很相信缘分的盗贼死活都要把开锁绝活传授给顾朝歌。
    可以想见顾朝歌当时是一脸大写的囧,不过人家盛情难却,便勉为其难认真听了。她记性很好,听一遍就全部记住,手也灵活,操作几次就完全能上手。
    可是,那是好几年前了,许久不用的铁器都会生锈,更何况是她那从来没做过贼的脑袋呢?
    老吴没有向狱卒告发她的“努力”,而是日复一日地嘲笑她。听闻顾朝歌这手烂技术竟然是跟一个盗贼所学,那贼还是她的病人,老吴哈哈大笑:“小丫头,你居然是个大夫?那贼碰上你,真倒霉啊。”
    顾朝歌囧囧的:“我怎么不能是大夫了,我把人家治好了的。”
    “真有本事,去治治人家卫大小姐,碰个运气,比你在这儿瞎开锁的好。”
    “那,那我试试?”顾朝歌傻乎乎的,试着凑近牢门吼了一嗓子,要求狱卒带她去卫家看病,说她是大夫。结果,换来的是狱卒的鞭子:“滚滚滚,有一个混吃混喝的,以为卫家能救你,等死吧!唉,你们倒好,坐在这儿等死便是,老子我可不想死啊……”很奇怪的,狱卒这几天的鞭子少了,而且今天还出乎意料地开始自怨自艾起来,似乎……似乎扬州城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令他感到不安,甚至是恐惧。
    顾朝歌并不知道狱卒的恐惧来源于常州的大批难民,以及势如破竹的红巾军。她颓丧地坐回去,一面吐槽吴叔的建议不靠谱,一面继续锲而不舍研究开锁。
    吴叔嘿嘿笑:“我早知道不会成功,人家才不相信高人会窝在这种地方呢,谁傻不是?我就是想告诉你,别瞎折腾,没用。”
    “我才不是瞎……”
    “咔嚓”一声,清脆的解锁声从未像这一刻那般悦耳动听。以致于顾朝歌的声音戛然而止,隔壁的狱友老吴更是倏地从地上站起来,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靠近那条缝,小心翼翼地悄声问:“丫头,你……真的成功啦?”
    顾朝歌也不敢相信,试了那么久无果,突然就成了,她将手上的拷链取下,然后又去解脚上的。“咔嚓”一声,也成功了!
    老吴贴着墙壁听动静,听见这悦耳无比的声音,他激动起来,手舞足蹈,说话都结结巴巴:“丫、丫头,高人,高人那!那啥,你先别动,别让狱卒发现,等晚上,深夜,再开牢门,懂吗?”
    顾朝歌点点头,然后想起来老吴看不见,于是“哦”了一声表示明白。
    老吴更激动了:“还有,别忘了老夫我,我们是难兄难弟……哦不,难姐难妹,也不对,啊呸,随它是啥,总之你逃走的时候别忘了带我一起啊!”
    顾朝歌得意地拍拍小胸脯:“那是当然,不过,你说清楚,我是不是傻,是不是话本看多了,是不是瞎折腾?”
    “不是,不是,都不是,您是高人,大大的高人!天仙下凡,观音菩萨,王母娘娘!”
    顾朝歌开心地笑起来。还从来没人这样夸赞过她,没想到第一个将她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人,竟然不是因为她的医术,而是某个病人教的“开锁”术。
    既然解开了镣铐,她的心便定了下来。对面的老吴虽然激动得要死,可是也知道此刻不能暴露,于是也不再和她说话,两人安心等着深夜到来。
    然而,凡事皆有意外。
    深夜未至,狱卒的靴子却出现在了顾朝歌的牢门外。
    莫非是提审?不,不对,怎会有人深夜提审犯人。那是杀人?不,也不会,深夜阴气重,杀人忌讳。
    “姑娘,您……真的是大夫?”这不是那个甩鞭子的狱卒,而是他的副手,负责放饭的那位。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迟疑。
    顾朝歌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便如实点头答道:“不错,我是。”
    “那、那您能救救我儿子吗?”狱卒副手的声音听起来居然带点哭腔:“我儿子病了七八日,请了扬州城里好些大夫都无用,十个里有七个说是瘟疫,瘟疫会死人啊!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啊!求求您,救救我儿子!”
    瘟疫?
    对面靠墙坐着闭目养神的老吴,倏地坐了起来:“丫头,不成!”瘟疫那是会传染的。这狱卒打得一手好算盘,让牢里的大夫看病,既不需要付药钱,就算大夫被传染了瘟疫,他也不用负责任!
    顾朝歌听见了老吴的阻止,她明白老吴在担心什么,可是这个狱卒,真的跪在牢门外的地上,在给自己磕头。
    男儿膝下有黄金。
    他没有对她隐瞒,直言其子是瘟疫,想必也不是太坏的人。
    “好呀,你带来给我瞧瞧,我会尽力医治。”顾朝歌很认真地点了点头,狱卒闻之大喜,对她连磕三个响头,然后匆匆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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