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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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实没想到竟然会有这么好的事情,一时间他不禁有些讷讷的,“筱雅,这钱是不是太多了。”
真是个老实人啊,你说,换做别人,还有谁会嫌弃工钱多的。
“不多,周叔每天来给送柴火,很是辛苦,30个铜板绝对不多。”
周老实一想到卧病在床的老娘,还有家里成天吃不饱饭的儿子跟女儿,眼眶一红,点了点头,“筱雅,周叔承你的情了。”
凌筱雅闻言,将装着两个瓦罐的篮子递给了周老实。
这次,周老实也没有推拒。
送走周老实以后,凌筱雅原本打算去给林氏喂饭,凌筱柔硬是接过了这活,凌筱雅也没有跟凌筱柔争,开始跟凌平安一起吃饭。
“二姐,你这么瘦,赶紧多吃一点肉!”
凌平安边说,边将菜里的肉往凌筱雅大大碗里夹。
乡下的孩子,难得能吃一顿肉。凌平安自然也是想吃的,可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她,这让凌筱雅的心暖暖的,真不愧是自己看做亲人的平安!
“好了,别夹了。你也多吃一点。”凌筱雅说着就往凌平安的碗里夹了不少的瘦肉。
“姐,够了够了。待会儿大姐还要吃的。”
谁家的弟弟能有自己家的这么懂事!凌筱雅只觉得欣慰极了!
“大姐也是够吃的,平安多吃一点,这样才能快快长大,将来考状元!”
凌筱雅慈爱地看着凌平安,其实凌平安这个年纪也是可以去上学堂了。家里的钱也是够用,可要是一下子拿出三十两银子的束修,恐怕林氏不会答应,她还惦记着大姐跟她的婚事呢!
而且去上学堂的学生,之前肯定都是有一些基础的,平安去了,一点基础都没有,到时候更不上进度怎么办?
这也是一个大问题。
要不后天去镇上买一些笔墨纸砚,提前帮平安启蒙一下?
可找谁启蒙呢?
大姐?呵呵,她以前成天在凌家干活,哪里有机会学写字。
自己倒是一个知识分子,可她学习的都是简体字,虽然跟着大伯也学习过写繁体字,可要教导平安古言,凌筱雅还真不是太有把握。
娘?对啊,凌筱雅怎么把娘给忘记了!
林氏也是秀才的女儿,听说也是识文断字的,让她教导平安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一想到林氏的身子,凌筱雅又犹豫了,教平安读书也是一件费神费力的事情,林氏万一因此病情加重怎么办。
唉,生活真是处处多艰辛啊!
凌筱雅每每想要做一点事情,都发现,前方有一堆的困难再等着她,她真心是连哭的心都有了。
算了,要是林氏不能帮平安启蒙的话,不如就她亲自来启蒙吧。
启蒙应该也就只要教教平安认字,至于练字,凌筱雅还是决定帮平安买字帖,让他自己练习吧。
虽说她的字确实写的不错,可太轻柔飘逸了,在现代的是时候,大伯也说过,她的字一点气势也没有。
当时自己还吐槽,她是女的,一个女人把字写的那么霸气做什么!
不过要是知道她会穿越,她在现代的时候就将字练得霸气一点,然后来教平安了,想想,自己的亲弟弟写的字体是她的,这是多么让人激动啊!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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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 寻到劳动力(一更)
凌筱雅和凌平安吃完以后,特意给了凌筱柔留了不少的饭菜。
凌筱柔给林氏喂完饭以后,看到这么多的饭菜,忍不住笑了。
“怎么还有这么多,你们俩也不知道多吃一点。”
凌筱柔嘴上虽然是责怪的语气,可是眼底的笑意是那么的明显。
凌筱雅笑了一声,然后笑眯眯地看着凌筱柔,“姐,说的你和平安一起吃饭的时候,给我留的菜很少似的。”
前段时间都是凌筱雅给林氏喂饭,所以都是凌筱柔和凌平安给她留饭,同样是留了很多。
等到凌筱柔吃完,凌筱雅和凌筱柔收拾了桌子,打算去洗碗,家里倒是迎来了一位客人。
凌筱雅在看到凌平顺的是时候,是有些吃惊的,“大堂哥,你怎么来了。”
凌平顺的额头还有些汗水,看的出来,他应该是跑过来的。
“筱雅,这里面有一两的碎银,是我跟爷爷凑起来给你的。”
凌平顺从怀里取出一两银子。
凌筱雅看着摊在凌平顺是手上的银子,不禁有些吃惊。
“大堂哥,你——”
其实凌筱雅很想问一句,你干啥要给这么多钱。
可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凌平顺给截了,“筱雅,也怪我粗心。你们分家什么都没有分到。三婶的身子又不好,你们要用钱的地方多。50个铜板够干什么,你们居然都吃猪下水了,爷爷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可伤心了,都——”
凌筱雅这次算是听懂了,原来是因为自己一家吃猪下水啊!
原来这凌丰收和凌平顺的眼里,吃猪下水,是因为他家太穷了。
不能不说,这真是一个美丽至极的误会。
看着凌平顺手里的一两碎银,凌筱雅只觉得自己的心房好似被触动了一下。
这大部分肯定是凌丰收出的,凌平顺可拿不出这么多钱。
凌筱雅原本对凌丰收的感情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可没想到,凌丰收倒是真的关心他们一家,否则也不会一下子拿出一两银子来!
只能说,凌丰收这辈子最失策的,就是娶了陈氏那老虔婆!
“大堂哥,这钱,你急拿回去吧。”
她现在不缺钱啊,她身上可是有一万两银子啊!
“筱雅,难道连爷爷和我的钱你都不要吗?人有骨气是好的,可我们是亲人啊!我——”
凌平顺以为凌筱雅是因为自尊心才不要这钱,顿时急了,忙不迭的开口,说话都有些颠三倒四的!
凌筱雅摆了摆手,“大堂哥,你误会了。我家现在不缺钱。吃猪下水呢,是因为那是好东西,要是做得好了,绝对是一等一的美味啊!可惜这两天,猪下水都吃光了!要不然,下次,大堂哥也来尝一尝我的手艺?”
凌平安这个姐控,点了点他的小脑袋,一脸呆萌的开口,“嗯,二姐做的炒大肠还有筒骨汤,真是美味极了!大堂哥下次也来尝尝!”
“筱雅,你是说真的?”
猪下水能做出什么好味道来,凌平顺心里其实还是不相信的。
不过,谁家要是有钱,会不乐意吃猪肉,反倒是去吃猪下水!
这么一想,凌平顺还是坚定了要将钱交给凌筱雅的心,“筱雅,无论如何,这钱你得收下。你们一家在外面过,爷爷和我都是很担心的。你们身边多一点钱,我们也能放心一点。”
“大堂哥。我不骗你。我家现在不是很缺钱。这一亮碎银你就收回去吧。如果真的到了缺钱的时候,不用你送,我一定找你要。”
凌筱雅看着凌平顺一副“你家没钱,我一定要给你钱”的模样,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凌筱雅见凌平顺还是不相信,于是开口,“大堂哥,你可是晚来了一步,我们刚才可是吃了萝卜炒猪肉。你要是再早来一会儿,就能尝到我的手艺了。”
“嗯嗯,姐姐做的肉好好吃,平安好喜欢。”凌平安抓住几乎狠狠称赞了一番凌筱雅的厨艺。
“真的?”
“真的。”
“筱雅,那这钱你也得收下。这大多数都是爷爷给的,你让我拿回去,你让爷爷怎么看?”
凌平顺说着将钱重新塞到凌筱雅的手上。
凌筱雅却将钱塞回给凌平顺,“大堂哥,爷爷攒钱也不容易。况且我家这会儿真的是不困难。你把这钱还给爷爷。要是我们真的有苦难了,你放心,我一定不会死撑,一定会跟爷爷开口的。”
凌平顺见凌筱雅坚持,也就不再多说,收回了银子。
“大堂哥,这个时候你不用干农活吗?”
凌筱雅是真的好奇,这个时候,凌平顺居然有时间来她家。
“才吃过午饭,我就抓着机会跑到你这儿。其实就算不到你这儿,我也不忙。家里的田有我爹一个人就够了。我想着,过两天去镇上看看,能不能找个活计。”
“大堂哥想去镇上干活?”
“去镇上当学徒,好歹能管饭,这也算是省了家里的开销了。”
“当学徒?”当学徒好像没有工钱的吧!
像是看懂了凌筱柔眼底的意思,凌平顺点了点头,“去镇上当学徒,一开始是没有多少工钱,不过只要熬出头了,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
看来凌平顺还是挺积极乐观的,居然都想到这么长远去了。
不过熬出头,媳妇儿都要熬十年才能熬成婆,当学徒,就算不用十年,起码也要四五年才能出头吧!
凌筱雅的眼珠子转了转,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底闪过一丝光芒,“大堂哥,我给你找个活计,你听听看,要是愿意干的话,你就做,不愿意干,就当我没说过。”
凌平顺见凌筱雅一脸神秘,忍不住笑道,“哦?筱雅还给我找活计啊!你就说说,给我找什么活计啊!”
“大堂哥,我打算将我门前的几亩荒地给开垦种番椒和番瓜。可是需要人来挑水。你也知道,我家里没有劳动力。所以你每天能不能来帮我挑水。我每日付你100个铜板,再加上中午饭。”
凌平顺吃惊的瞪大瞳眸,不可思议的惊呼,“筱雅,一天100个铜板,你出的工钱是不是太高了!”
这个大堂哥也是个老实的,居然会嫌自己的工钱开的高,这也真是让人无语了。
“大堂哥,我要种的番椒和番瓜可是稀罕东西。要是种成功了,那可是要赚大钱的!不过越是金贵的东西,越要悉心打理,这浇水就是其中一样,每隔上一段时间,这要浇的水的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这活儿也不是谁都能做的,我是信得过大堂哥你的为人,才愿意交给你!”
“番椒和番瓜?筱雅有人种过吗?你确定你能种植成功?”
凌平顺很是怀疑,因为他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番椒番瓜的,筱雅又熬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种它,能不能种植成功都是一个大问题呢!
“我很有信心能种植成功!”
凌筱雅对自己还是十分有信心的!
“大堂哥,你就说,这活你愿不愿意接!”
真是个老实人啊,你说,换做别人,还有谁会嫌弃工钱多的。
“不多,周叔每天来给送柴火,很是辛苦,30个铜板绝对不多。”
周老实一想到卧病在床的老娘,还有家里成天吃不饱饭的儿子跟女儿,眼眶一红,点了点头,“筱雅,周叔承你的情了。”
凌筱雅闻言,将装着两个瓦罐的篮子递给了周老实。
这次,周老实也没有推拒。
送走周老实以后,凌筱雅原本打算去给林氏喂饭,凌筱柔硬是接过了这活,凌筱雅也没有跟凌筱柔争,开始跟凌平安一起吃饭。
“二姐,你这么瘦,赶紧多吃一点肉!”
凌平安边说,边将菜里的肉往凌筱雅大大碗里夹。
乡下的孩子,难得能吃一顿肉。凌平安自然也是想吃的,可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她,这让凌筱雅的心暖暖的,真不愧是自己看做亲人的平安!
“好了,别夹了。你也多吃一点。”凌筱雅说着就往凌平安的碗里夹了不少的瘦肉。
“姐,够了够了。待会儿大姐还要吃的。”
谁家的弟弟能有自己家的这么懂事!凌筱雅只觉得欣慰极了!
“大姐也是够吃的,平安多吃一点,这样才能快快长大,将来考状元!”
凌筱雅慈爱地看着凌平安,其实凌平安这个年纪也是可以去上学堂了。家里的钱也是够用,可要是一下子拿出三十两银子的束修,恐怕林氏不会答应,她还惦记着大姐跟她的婚事呢!
而且去上学堂的学生,之前肯定都是有一些基础的,平安去了,一点基础都没有,到时候更不上进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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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呵呵,她以前成天在凌家干活,哪里有机会学写字。
自己倒是一个知识分子,可她学习的都是简体字,虽然跟着大伯也学习过写繁体字,可要教导平安古言,凌筱雅还真不是太有把握。
娘?对啊,凌筱雅怎么把娘给忘记了!
林氏也是秀才的女儿,听说也是识文断字的,让她教导平安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一想到林氏的身子,凌筱雅又犹豫了,教平安读书也是一件费神费力的事情,林氏万一因此病情加重怎么办。
唉,生活真是处处多艰辛啊!
凌筱雅每每想要做一点事情,都发现,前方有一堆的困难再等着她,她真心是连哭的心都有了。
算了,要是林氏不能帮平安启蒙的话,不如就她亲自来启蒙吧。
启蒙应该也就只要教教平安认字,至于练字,凌筱雅还是决定帮平安买字帖,让他自己练习吧。
虽说她的字确实写的不错,可太轻柔飘逸了,在现代的是时候,大伯也说过,她的字一点气势也没有。
当时自己还吐槽,她是女的,一个女人把字写的那么霸气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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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筱柔给林氏喂完饭以后,看到这么多的饭菜,忍不住笑了。
“怎么还有这么多,你们俩也不知道多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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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筱雅笑了一声,然后笑眯眯地看着凌筱柔,“姐,说的你和平安一起吃饭的时候,给我留的菜很少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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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凌筱柔吃完,凌筱雅和凌筱柔收拾了桌子,打算去洗碗,家里倒是迎来了一位客人。
凌筱雅在看到凌平顺的是时候,是有些吃惊的,“大堂哥,你怎么来了。”
凌平顺的额头还有些汗水,看的出来,他应该是跑过来的。
“筱雅,这里面有一两的碎银,是我跟爷爷凑起来给你的。”
凌平顺从怀里取出一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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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筱雅这次算是听懂了,原来是因为自己一家吃猪下水啊!
原来这凌丰收和凌平顺的眼里,吃猪下水,是因为他家太穷了。
不能不说,这真是一个美丽至极的误会。
看着凌平顺手里的一两碎银,凌筱雅只觉得自己的心房好似被触动了一下。
这大部分肯定是凌丰收出的,凌平顺可拿不出这么多钱。
凌筱雅原本对凌丰收的感情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可没想到,凌丰收倒是真的关心他们一家,否则也不会一下子拿出一两银子来!
只能说,凌丰收这辈子最失策的,就是娶了陈氏那老虔婆!
“大堂哥,这钱,你急拿回去吧。”
她现在不缺钱啊,她身上可是有一万两银子啊!
“筱雅,难道连爷爷和我的钱你都不要吗?人有骨气是好的,可我们是亲人啊!我——”
凌平顺以为凌筱雅是因为自尊心才不要这钱,顿时急了,忙不迭的开口,说话都有些颠三倒四的!
凌筱雅摆了摆手,“大堂哥,你误会了。我家现在不缺钱。吃猪下水呢,是因为那是好东西,要是做得好了,绝对是一等一的美味啊!可惜这两天,猪下水都吃光了!要不然,下次,大堂哥也来尝一尝我的手艺?”
凌平安这个姐控,点了点他的小脑袋,一脸呆萌的开口,“嗯,二姐做的炒大肠还有筒骨汤,真是美味极了!大堂哥下次也来尝尝!”
“筱雅,你是说真的?”
猪下水能做出什么好味道来,凌平顺心里其实还是不相信的。
不过,谁家要是有钱,会不乐意吃猪肉,反倒是去吃猪下水!
这么一想,凌平顺还是坚定了要将钱交给凌筱雅的心,“筱雅,无论如何,这钱你得收下。你们一家在外面过,爷爷和我都是很担心的。你们身边多一点钱,我们也能放心一点。”
“大堂哥。我不骗你。我家现在不是很缺钱。这一亮碎银你就收回去吧。如果真的到了缺钱的时候,不用你送,我一定找你要。”
凌筱雅看着凌平顺一副“你家没钱,我一定要给你钱”的模样,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凌筱雅见凌平顺还是不相信,于是开口,“大堂哥,你可是晚来了一步,我们刚才可是吃了萝卜炒猪肉。你要是再早来一会儿,就能尝到我的手艺了。”
“嗯嗯,姐姐做的肉好好吃,平安好喜欢。”凌平安抓住几乎狠狠称赞了一番凌筱雅的厨艺。
“真的?”
“真的。”
“筱雅,那这钱你也得收下。这大多数都是爷爷给的,你让我拿回去,你让爷爷怎么看?”
凌平顺说着将钱重新塞到凌筱雅的手上。
凌筱雅却将钱塞回给凌平顺,“大堂哥,爷爷攒钱也不容易。况且我家这会儿真的是不困难。你把这钱还给爷爷。要是我们真的有苦难了,你放心,我一定不会死撑,一定会跟爷爷开口的。”
凌平顺见凌筱雅坚持,也就不再多说,收回了银子。
“大堂哥,这个时候你不用干农活吗?”
凌筱雅是真的好奇,这个时候,凌平顺居然有时间来她家。
“才吃过午饭,我就抓着机会跑到你这儿。其实就算不到你这儿,我也不忙。家里的田有我爹一个人就够了。我想着,过两天去镇上看看,能不能找个活计。”
“大堂哥想去镇上干活?”
“去镇上当学徒,好歹能管饭,这也算是省了家里的开销了。”
“当学徒?”当学徒好像没有工钱的吧!
像是看懂了凌筱柔眼底的意思,凌平顺点了点头,“去镇上当学徒,一开始是没有多少工钱,不过只要熬出头了,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
看来凌平顺还是挺积极乐观的,居然都想到这么长远去了。
不过熬出头,媳妇儿都要熬十年才能熬成婆,当学徒,就算不用十年,起码也要四五年才能出头吧!
凌筱雅的眼珠子转了转,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底闪过一丝光芒,“大堂哥,我给你找个活计,你听听看,要是愿意干的话,你就做,不愿意干,就当我没说过。”
凌平顺见凌筱雅一脸神秘,忍不住笑道,“哦?筱雅还给我找活计啊!你就说说,给我找什么活计啊!”
“大堂哥,我打算将我门前的几亩荒地给开垦种番椒和番瓜。可是需要人来挑水。你也知道,我家里没有劳动力。所以你每天能不能来帮我挑水。我每日付你100个铜板,再加上中午饭。”
凌平顺吃惊的瞪大瞳眸,不可思议的惊呼,“筱雅,一天100个铜板,你出的工钱是不是太高了!”
这个大堂哥也是个老实的,居然会嫌自己的工钱开的高,这也真是让人无语了。
“大堂哥,我要种的番椒和番瓜可是稀罕东西。要是种成功了,那可是要赚大钱的!不过越是金贵的东西,越要悉心打理,这浇水就是其中一样,每隔上一段时间,这要浇的水的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这活儿也不是谁都能做的,我是信得过大堂哥你的为人,才愿意交给你!”
“番椒和番瓜?筱雅有人种过吗?你确定你能种植成功?”
凌平顺很是怀疑,因为他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番椒番瓜的,筱雅又熬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种它,能不能种植成功都是一个大问题呢!
“我很有信心能种植成功!”
凌筱雅对自己还是十分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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