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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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坊间流传,说执掌魔力女巫多年的女暴君,其实是个宠起女儿来毫无下限的家伙——证据就是,飞天鞋横空出世时那丧心病狂的广告创意,竟然就是出自她女儿的手笔!
消息一经证实,顿时引发了巨大的浪潮。
当时最火的话题赫然是:我也要好好赚钱,然后把脑洞丢给我男神,让他一一演出来给我看!
真特么让人羡慕嫉妒恨哦……
现在再把时间轴拉回来。
大家都挺忙的,没时间浪费在扯皮和试探上。所以很快,第二天上午,王子霄和莫行之就收到了魔力女巫的邀约,如果合同没什么问题的话,就可以签订下来了。
卫士锦接到通话时,整个人都呈现出了一种魔幻的状态——什么鬼啊!大米小麦不是说两位小主子散心去了吗?怎么散心的同时还能碰上买卖呢?
无心插柳?还是居心叵测?
但不管如何,他身为他们的经纪人,两位小主子无论签什么合约,也得先经过他来把关。
赶过去的路上,卫士锦好好查了查魔力女巫到底是干嘛的。
这世界上不省心的明星多的是,只不过别人家的熊孩子,大多是传统型的不省心,类似喝酒飙车逛夜店……他们家的熊孩子,这些low到爆的毛病一概没有,好多同行都特羡慕他,谁知道他内心的苦哟。
魔力女巫竟然是家玩具公司!
是的你没看错,他们的主打产品,一直都是各种玩具!
哪怕魔力女巫在玩具界干的很棒,王子霄和莫行之接他们的代言,都说不上明智吧?
卫士锦对莫行之和王子霄寄予厚望,他觉得,以莫行之的形象气质来说,最适合走“高贵华丽”路线,代言就接豪车名表奢侈品,总之怎么高大上怎么来。而王子霄……同样豪车名表奢侈品,他的路子可以更加狂野一点,比如莫行之接跑车他就接越野,莫行之接复古表他就接运动表……或者像什么电子产品类也可以接一接,毕竟他们俩头顶上还有学神的光环,一脸聪明相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别人家小明星等着盼着接广告,就他们俩,前途无量,最需要精挑细选,一般二般的牌子咱们看都不看一眼!
莫非,是他们心急了?出道一年多,只接了皇族珠宝的代言,跟同档次的明星比,实在有些凄惨。
可他之所以压着他们,是为了等更好的时机啊!
玩具!哼,玩具!
卫士锦选了最快的交通工具,当天下午就到了星辉大裂谷。
气势汹汹,因为他坚信两位小主子肯定是涉世未深,给老奸巨猾的玩具厂骗了。
等到了魔力女巫,卫士锦没来得及去找管事儿的问责,因为他先看见了王子霄。
特别鲜明,因为这熊孩子正跟苍蝇一样满场飞舞呢。
月球的原始引力太低,按理说日常不佩戴调节重力的装置时,人就会有“飘飘欲仙”的感觉,但肯定不能真的飞起来,能让人悬浮必须得微重力或者无重力,这个月球上还达不到。
当然,很多人选择来月球旅游,就是要体验这种飘飘之感,当局为了迎合这种期望,月球上有许多场所是有类似的体验项目的。
但王子霄这是在露天。
身上也没绑着东西。
他太灵活了,各种上下左右转弯骤停,炫技一样,让人一看就顿生眼花缭乱之感。
卫士锦脑子懵了一瞬,过了好一会儿才看出来,王子霄脚上踩着东西呢。那是一柄金光闪闪的飞剑,飞剑的造型和颜色均十分浮夸,在阳光底下闪烁着刺瞎人狗眼的光芒。
不昧着良心说的话,此时的王子霄,真的非常的耀眼,非常的帅气,非常的……苏。
卫士锦眼光一转,就看到了正在不远处做仰望天空状的莫行之,他的嘴角挂着笑,目光柔柔的,嘴上时不时喊上两句:“你小心一点!”
可怜的毫无存在感的经纪人,在原地逡巡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终于被两个旁若无人的小主子发现了行踪。
“咦,你什么时候来的?够快的啊!”
卫士锦无力的摆摆手,他懒得跟他们说自己明明比他们以为的还要更快点。
“怎么样?飞天鞋,帅不帅?!”
早有预感的卫士锦凑上去仔细看了看那所谓的飞天鞋——的确是飞剑形状,当飞天鞋启动的时候,它可以和人的脚踝连接在一起,因为连接处设计的非常巧妙,当王子霄飞起来的时候,别人只会认为他是在脚踏飞剑,就跟玄幻小说中拉风无比的剑仙一样。
“他们竟然真将这个研究出来了!”
卫士锦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时代,哪个调皮的小男孩没盼着过能有这样的神器?
坐飞机飞艇飞船……都能飞起来,可依然挡不住人类有着“自主飞天”的梦想。
他现在一早将“棒打鸳鸯”的念头抛飞到九霄云外,反而兴致勃勃的将飞天鞋抢过来,自己穿上,了解了用法,就立刻像一只英俊的窜天猴,直冲天空而去!
刚刚卫士锦还吐槽过王子霄像只苍蝇一样飞来飞去,现在换了他,那就不是苍蝇了,非要形容的话,就好像放飞了一只吹满了气的气球,各种无规则的东跑西窜,最后pia~落地了。
所以跟魔力女巫的代言人签约,卫士锦是顶着一颗青紫相间的猪头过去的。顺便他还签了保密协议,因为现在飞天鞋还没到全面问世的时候。魔力女巫定的日期是五一,到时候随广告投放,全渠道铺货!
当然,签完约后,魔力女巫这边表示,二位少侠现在是不是就可以把广告拍起来了?宜早不宜迟啊!
王子霄和莫行之刚好还剩两天的假期,算算如果拍摄顺利的话,刚好能将广告搞定。
这就是天作之合啊!
于是点了头。
魔力女巫那边也爽快,当场就将几页广告创意分发给他们两个,以便他们晚上提前揣摩揣摩,换来明天的拍摄好状态。
广告创意并不长,刷刷翻页的功夫,王子霄跟莫行之就把故事梗概看完了。
然后,属于王子霄的爆笑就响彻整个空间,他将两只手搭在莫行之的肩膀上,笑得一抽一抽的,眼角都闪着晶莹的泪花。
“这是哪位天才的主意啊!哈哈哈我不行了。”
莫行之板着脸将他的爪子从自己肩膀上掰下来丢出去。
对面魔力女巫的负责人将脸上残留的两分尴尬抹掉,态度诚恳的说道:“嗯,二位有什么不同的见解,也可以提出来,我们再讨论讨论。”
赶在莫行之开口之前,王子霄开口道:“唯一的异议,就是我觉得与其做勇者,不如做恶龙……将公主囚禁在山洞里,然后盘踞在洞口,把所有试图来抢的煞笔勇者乓乓打回去……肯定更有看头。”
负责人的眼睛一亮。
的确,王子霄描述的这种,听着就是比原始版本更有吸引力。
“好的,这一点我会让编剧再进行修改的。”
“那就行了,咱们明天见。”
说完,王子霄就风风火火的将莫行之拉走了,好像身后有什么怪兽在追。
卫士锦在后边跟着,心里感叹:之前觉得他们俩相爱甚笃的自己一定是脑子进了屎……或进屎的也有可能是识人不清的莫行之。
卖队友卖的如此兴高采烈,真是让人不由想感慨一句世态炎凉啊。
耳朵里还得听着王子霄的“神逻辑”。
“反串什么的多有意思啊!你看我拍完了《千里不留行》,不还要拍《梨生花》吗?有我陪着你怕什么?”
“再说这广告片明显就三个角色,你是想演勇者跟我做情敌吗?那公主得美成什么样才能让咱俩反目成仇啊!”
“恶龙当然也能囚禁王子,可你不觉得囚禁王子听起来很怪吗?”
“让公主男扮女装,话题度肯定要飞起来,咱们既然拿了人家那么多代言费,就得忠人之事,好好为人家的宣传效果负责。”
“再说你长的这么好看,扮演公主才不浪费啊!我倒是想演公主呢,人家也看不上啊!”
“行了行了别扭捏了,咱们做演员的,就得有为艺术献身的觉悟。你看xxx,还有xxx,这都是封了神的大咖,人家也都反串过,那些作品在今天都是经典,粉丝们也都很喜欢。”
卫士锦听着听着,就开始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啊!
站在经纪人的角度,他考虑的更多还是利益方面的东西。
的确,莫行之反串公主,广告投放后,话题度肯定爆炸,这绝对有利于两位小主子的人气增长。
男扮女装,效果上可以分成两种,九天玄雷和万众惊艳。卫士锦看了看莫行之,嗯,就凭他这逆天的颜值,肯定是后者啊!
所以口碑上,持肯定态度的也会比持否定态度的多。
这么两边一权衡,卫士锦的立场就开始偏移了。
不过他很识趣,没有开口,因为他很清楚,但凡莫行之有一点松动,凭王子霄的口才,就一定能让他就范。而如果莫行之坚决不肯,那加不加他也没什么意义了。
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睡了一大觉,第二天果然收到了“莫行之同意反串”的好消息。
他就知道!
没有人能抵得住凶残起来的王子霄……
那边,魔力女巫连夜请来了一位知名的广告片导演,他们选择的拍摄场地就在不远处,星辉大裂谷的地形太适合拍摄“恶龙囚禁公主”的戏码了,因为此处别的不多,各种山洞、石壁应有尽有,都不用费心布置,挑个人迹罕至的地段就成了。
王子霄和莫行之正在分别化妆。
因为恶龙调给了王子霄出演,他现在的造型,大概就是“我头上有犄角我身后有尾巴”了。
广告片的大致剧情依然十分简单。
说的是恶龙将公主囚禁在山洞里,然后总有勇者前赴后继的来挑战恶龙,要将美丽的公主救出去。恶龙武力值强大,可他还是一不留神受了某个勇者的算计,翅膀重伤,连龙型都维持不了,只能以人的形态守护公主。他依然武力强大,就是翅膀没了不能飞,让恶龙施展不开手脚——这时候,就要靠我们外挂一样牛逼的飞天鞋了!
最后的结局就是,恶龙与勇者战斗完毕,从天上掉下来,一副要死的样子。这时候,原本美丽娇弱的公主,却裙裾飞扬的奔过来,一把将恶龙接住!
一个真正的“公主抱”,恶龙睁大眼睛,公主邪魅一笑。
over。
特么狗血的简直头皮发麻。
说起来,昨天王子霄为了说服莫行之从了他,口水差点耗干,还签订了若干条不平等条约……结果第二天拿到新修改的剧本,种种滋味当即涌上心头,这种占小便宜吃大亏的痛楚到底是什么回事?
导演来时还给莫行之带了一句编剧的感谢,说谢谢莫行之给他的灵感,如果最初版的剧本能打六分,现在改完之后,妥妥十分啦!总之不能更好!
呵呵。
王子霄顶了一身特效妆,头发也接长了,眼睛戴着美瞳,头顶有两根恶魔角,耳朵尖尖竖起,身上穿的是皮革和金属拼接而成的衣服,看起来格外有种邪恶狂野的味道。
另外一边,化妆师和他的助理正在为莫行之拉紧束身衣。
男人长得再好看,五官轮廓也会比女人更硬朗。给莫行之化妆的那位手艺非常好,折腾了两个多小时,镜子里的莫行之就彻底变了姓。但神奇的是,他五官上的特点还都完整保存着,所以只要认识莫行之的人,看一眼这位大美女,就能反应过来“哦,这是莫行之。”,也就是说他的辨识度还在,但穿上女装后,任谁也不会违心的给个□□。
美艳华贵,绝色倾城。
——公主当然得漂亮啦,不然恶龙为什么会抢她?不然勇者们为什么前赴后继的来救她?
而莫行之化妆后的样子,远超人们对“公主”这个词的期待。
要说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公主怎么比恶龙还高一截儿似的?
怎么可能不高一截儿!王子霄拼命吃拼命锻炼,到现在也没追上莫行之的身高。何况他女装下还配了双高跟鞋呢!
没办法,为了让画面看起来更加和谐,导演不得不指挥着让人在王子霄鞋里拼命垫增高垫,莫行之那边则打赤脚,长长的裙摆将他的脚遮住一部分,探出来的脚趾和前脚掌竟也显得纤细小巧莹白,充满一种脆弱的美感。
消息一经证实,顿时引发了巨大的浪潮。
当时最火的话题赫然是:我也要好好赚钱,然后把脑洞丢给我男神,让他一一演出来给我看!
真特么让人羡慕嫉妒恨哦……
现在再把时间轴拉回来。
大家都挺忙的,没时间浪费在扯皮和试探上。所以很快,第二天上午,王子霄和莫行之就收到了魔力女巫的邀约,如果合同没什么问题的话,就可以签订下来了。
卫士锦接到通话时,整个人都呈现出了一种魔幻的状态——什么鬼啊!大米小麦不是说两位小主子散心去了吗?怎么散心的同时还能碰上买卖呢?
无心插柳?还是居心叵测?
但不管如何,他身为他们的经纪人,两位小主子无论签什么合约,也得先经过他来把关。
赶过去的路上,卫士锦好好查了查魔力女巫到底是干嘛的。
这世界上不省心的明星多的是,只不过别人家的熊孩子,大多是传统型的不省心,类似喝酒飙车逛夜店……他们家的熊孩子,这些low到爆的毛病一概没有,好多同行都特羡慕他,谁知道他内心的苦哟。
魔力女巫竟然是家玩具公司!
是的你没看错,他们的主打产品,一直都是各种玩具!
哪怕魔力女巫在玩具界干的很棒,王子霄和莫行之接他们的代言,都说不上明智吧?
卫士锦对莫行之和王子霄寄予厚望,他觉得,以莫行之的形象气质来说,最适合走“高贵华丽”路线,代言就接豪车名表奢侈品,总之怎么高大上怎么来。而王子霄……同样豪车名表奢侈品,他的路子可以更加狂野一点,比如莫行之接跑车他就接越野,莫行之接复古表他就接运动表……或者像什么电子产品类也可以接一接,毕竟他们俩头顶上还有学神的光环,一脸聪明相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别人家小明星等着盼着接广告,就他们俩,前途无量,最需要精挑细选,一般二般的牌子咱们看都不看一眼!
莫非,是他们心急了?出道一年多,只接了皇族珠宝的代言,跟同档次的明星比,实在有些凄惨。
可他之所以压着他们,是为了等更好的时机啊!
玩具!哼,玩具!
卫士锦选了最快的交通工具,当天下午就到了星辉大裂谷。
气势汹汹,因为他坚信两位小主子肯定是涉世未深,给老奸巨猾的玩具厂骗了。
等到了魔力女巫,卫士锦没来得及去找管事儿的问责,因为他先看见了王子霄。
特别鲜明,因为这熊孩子正跟苍蝇一样满场飞舞呢。
月球的原始引力太低,按理说日常不佩戴调节重力的装置时,人就会有“飘飘欲仙”的感觉,但肯定不能真的飞起来,能让人悬浮必须得微重力或者无重力,这个月球上还达不到。
当然,很多人选择来月球旅游,就是要体验这种飘飘之感,当局为了迎合这种期望,月球上有许多场所是有类似的体验项目的。
但王子霄这是在露天。
身上也没绑着东西。
他太灵活了,各种上下左右转弯骤停,炫技一样,让人一看就顿生眼花缭乱之感。
卫士锦脑子懵了一瞬,过了好一会儿才看出来,王子霄脚上踩着东西呢。那是一柄金光闪闪的飞剑,飞剑的造型和颜色均十分浮夸,在阳光底下闪烁着刺瞎人狗眼的光芒。
不昧着良心说的话,此时的王子霄,真的非常的耀眼,非常的帅气,非常的……苏。
卫士锦眼光一转,就看到了正在不远处做仰望天空状的莫行之,他的嘴角挂着笑,目光柔柔的,嘴上时不时喊上两句:“你小心一点!”
可怜的毫无存在感的经纪人,在原地逡巡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终于被两个旁若无人的小主子发现了行踪。
“咦,你什么时候来的?够快的啊!”
卫士锦无力的摆摆手,他懒得跟他们说自己明明比他们以为的还要更快点。
“怎么样?飞天鞋,帅不帅?!”
早有预感的卫士锦凑上去仔细看了看那所谓的飞天鞋——的确是飞剑形状,当飞天鞋启动的时候,它可以和人的脚踝连接在一起,因为连接处设计的非常巧妙,当王子霄飞起来的时候,别人只会认为他是在脚踏飞剑,就跟玄幻小说中拉风无比的剑仙一样。
“他们竟然真将这个研究出来了!”
卫士锦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时代,哪个调皮的小男孩没盼着过能有这样的神器?
坐飞机飞艇飞船……都能飞起来,可依然挡不住人类有着“自主飞天”的梦想。
他现在一早将“棒打鸳鸯”的念头抛飞到九霄云外,反而兴致勃勃的将飞天鞋抢过来,自己穿上,了解了用法,就立刻像一只英俊的窜天猴,直冲天空而去!
刚刚卫士锦还吐槽过王子霄像只苍蝇一样飞来飞去,现在换了他,那就不是苍蝇了,非要形容的话,就好像放飞了一只吹满了气的气球,各种无规则的东跑西窜,最后pia~落地了。
所以跟魔力女巫的代言人签约,卫士锦是顶着一颗青紫相间的猪头过去的。顺便他还签了保密协议,因为现在飞天鞋还没到全面问世的时候。魔力女巫定的日期是五一,到时候随广告投放,全渠道铺货!
当然,签完约后,魔力女巫这边表示,二位少侠现在是不是就可以把广告拍起来了?宜早不宜迟啊!
王子霄和莫行之刚好还剩两天的假期,算算如果拍摄顺利的话,刚好能将广告搞定。
这就是天作之合啊!
于是点了头。
魔力女巫那边也爽快,当场就将几页广告创意分发给他们两个,以便他们晚上提前揣摩揣摩,换来明天的拍摄好状态。
广告创意并不长,刷刷翻页的功夫,王子霄跟莫行之就把故事梗概看完了。
然后,属于王子霄的爆笑就响彻整个空间,他将两只手搭在莫行之的肩膀上,笑得一抽一抽的,眼角都闪着晶莹的泪花。
“这是哪位天才的主意啊!哈哈哈我不行了。”
莫行之板着脸将他的爪子从自己肩膀上掰下来丢出去。
对面魔力女巫的负责人将脸上残留的两分尴尬抹掉,态度诚恳的说道:“嗯,二位有什么不同的见解,也可以提出来,我们再讨论讨论。”
赶在莫行之开口之前,王子霄开口道:“唯一的异议,就是我觉得与其做勇者,不如做恶龙……将公主囚禁在山洞里,然后盘踞在洞口,把所有试图来抢的煞笔勇者乓乓打回去……肯定更有看头。”
负责人的眼睛一亮。
的确,王子霄描述的这种,听着就是比原始版本更有吸引力。
“好的,这一点我会让编剧再进行修改的。”
“那就行了,咱们明天见。”
说完,王子霄就风风火火的将莫行之拉走了,好像身后有什么怪兽在追。
卫士锦在后边跟着,心里感叹:之前觉得他们俩相爱甚笃的自己一定是脑子进了屎……或进屎的也有可能是识人不清的莫行之。
卖队友卖的如此兴高采烈,真是让人不由想感慨一句世态炎凉啊。
耳朵里还得听着王子霄的“神逻辑”。
“反串什么的多有意思啊!你看我拍完了《千里不留行》,不还要拍《梨生花》吗?有我陪着你怕什么?”
“再说这广告片明显就三个角色,你是想演勇者跟我做情敌吗?那公主得美成什么样才能让咱俩反目成仇啊!”
“恶龙当然也能囚禁王子,可你不觉得囚禁王子听起来很怪吗?”
“让公主男扮女装,话题度肯定要飞起来,咱们既然拿了人家那么多代言费,就得忠人之事,好好为人家的宣传效果负责。”
“再说你长的这么好看,扮演公主才不浪费啊!我倒是想演公主呢,人家也看不上啊!”
“行了行了别扭捏了,咱们做演员的,就得有为艺术献身的觉悟。你看xxx,还有xxx,这都是封了神的大咖,人家也都反串过,那些作品在今天都是经典,粉丝们也都很喜欢。”
卫士锦听着听着,就开始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啊!
站在经纪人的角度,他考虑的更多还是利益方面的东西。
的确,莫行之反串公主,广告投放后,话题度肯定爆炸,这绝对有利于两位小主子的人气增长。
男扮女装,效果上可以分成两种,九天玄雷和万众惊艳。卫士锦看了看莫行之,嗯,就凭他这逆天的颜值,肯定是后者啊!
所以口碑上,持肯定态度的也会比持否定态度的多。
这么两边一权衡,卫士锦的立场就开始偏移了。
不过他很识趣,没有开口,因为他很清楚,但凡莫行之有一点松动,凭王子霄的口才,就一定能让他就范。而如果莫行之坚决不肯,那加不加他也没什么意义了。
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睡了一大觉,第二天果然收到了“莫行之同意反串”的好消息。
他就知道!
没有人能抵得住凶残起来的王子霄……
那边,魔力女巫连夜请来了一位知名的广告片导演,他们选择的拍摄场地就在不远处,星辉大裂谷的地形太适合拍摄“恶龙囚禁公主”的戏码了,因为此处别的不多,各种山洞、石壁应有尽有,都不用费心布置,挑个人迹罕至的地段就成了。
王子霄和莫行之正在分别化妆。
因为恶龙调给了王子霄出演,他现在的造型,大概就是“我头上有犄角我身后有尾巴”了。
广告片的大致剧情依然十分简单。
说的是恶龙将公主囚禁在山洞里,然后总有勇者前赴后继的来挑战恶龙,要将美丽的公主救出去。恶龙武力值强大,可他还是一不留神受了某个勇者的算计,翅膀重伤,连龙型都维持不了,只能以人的形态守护公主。他依然武力强大,就是翅膀没了不能飞,让恶龙施展不开手脚——这时候,就要靠我们外挂一样牛逼的飞天鞋了!
最后的结局就是,恶龙与勇者战斗完毕,从天上掉下来,一副要死的样子。这时候,原本美丽娇弱的公主,却裙裾飞扬的奔过来,一把将恶龙接住!
一个真正的“公主抱”,恶龙睁大眼睛,公主邪魅一笑。
over。
特么狗血的简直头皮发麻。
说起来,昨天王子霄为了说服莫行之从了他,口水差点耗干,还签订了若干条不平等条约……结果第二天拿到新修改的剧本,种种滋味当即涌上心头,这种占小便宜吃大亏的痛楚到底是什么回事?
导演来时还给莫行之带了一句编剧的感谢,说谢谢莫行之给他的灵感,如果最初版的剧本能打六分,现在改完之后,妥妥十分啦!总之不能更好!
呵呵。
王子霄顶了一身特效妆,头发也接长了,眼睛戴着美瞳,头顶有两根恶魔角,耳朵尖尖竖起,身上穿的是皮革和金属拼接而成的衣服,看起来格外有种邪恶狂野的味道。
另外一边,化妆师和他的助理正在为莫行之拉紧束身衣。
男人长得再好看,五官轮廓也会比女人更硬朗。给莫行之化妆的那位手艺非常好,折腾了两个多小时,镜子里的莫行之就彻底变了姓。但神奇的是,他五官上的特点还都完整保存着,所以只要认识莫行之的人,看一眼这位大美女,就能反应过来“哦,这是莫行之。”,也就是说他的辨识度还在,但穿上女装后,任谁也不会违心的给个□□。
美艳华贵,绝色倾城。
——公主当然得漂亮啦,不然恶龙为什么会抢她?不然勇者们为什么前赴后继的来救她?
而莫行之化妆后的样子,远超人们对“公主”这个词的期待。
要说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公主怎么比恶龙还高一截儿似的?
怎么可能不高一截儿!王子霄拼命吃拼命锻炼,到现在也没追上莫行之的身高。何况他女装下还配了双高跟鞋呢!
没办法,为了让画面看起来更加和谐,导演不得不指挥着让人在王子霄鞋里拼命垫增高垫,莫行之那边则打赤脚,长长的裙摆将他的脚遮住一部分,探出来的脚趾和前脚掌竟也显得纤细小巧莹白,充满一种脆弱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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