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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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羽林将军
刘嫂子方才提过,她隔壁住着的,就是那位长寿坊唯一的大人物,在羽林军中供职的,听说还不是普通侍卫,算是个小将军。至于具体是哪一等级的军衔,平头百姓哪能说得清楚?
想来就是他了。
既然弄明白了对方的身份,不是不明不白出现的陌生人,清薇自然也就镇定下来,福身施礼道,“这位将军,小女今日才搬来此处,往后还要请将军多多照拂。”
“你认得我?”男人沉默的看了她片刻,才将手中坛子小心放下,开口问。
清薇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但今日来帮忙的嫂子们都言,这长寿坊多赖将军看顾,才能如此安定。”
高帽子谁会不喜欢?反正只是不要钱的好听话,清薇并不吝啬。
老实说,之前听说是羽林军中的将领,她本以为会是个有家有口的中年人。毕竟能入选羽林卫的平民子弟很少,能被擢拔提升者多半都是靠熬资历。现在见是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心里自然也有些忐忑。
所以,多说些好话,将对方架在道德制高点上,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自身安全。毕竟被人看成大英雄和保护神,自然会不由自主的往这个方向靠,不会轻易做出不符合这种“人设”的行为。
比如调戏民女什么的。
清薇很高兴的发现,站在墙上俯视着她的这个男人,也未脱离这个范畴。听闻清薇的话,他似乎有些赧然,忍不住抬手在颈后抓了抓,“姑娘谬赞,都是近邻,互相帮衬罢了。”
顿了顿,又说,“在下姓赵,赵瑾之。”
清薇笑了,“这可真是凑巧了,我也姓赵。”虽然这个姓,自入宫之后便再未用过。其实清薇也不是她本来的名字,是已故陈妃娘娘赐的名。不过清薇觉得比自己从前那个好听,倒更喜欢这个。
赵瑾之面上也露出几分意外,接着就放松了许多。在这时人的眼中,天下同姓之人,若细细推敲起族谱来,往上数几代,说不准都是一家。如此一来,原本因为单身男女对话所带来的拘束和不自在,就消散了许多。
“原来是赵姑娘。”赵瑾之道,“不知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清薇垂眸道,“不瞒赵将军,小女子家中已是无人了。”
“那你怎么孤身一人到京城来?”赵瑾之有些吃惊。毕竟要住在京城,开门七件事,足以拖垮一户人家。就是他这个单身汉,羽林卫俸禄虽不低,但每个月所费颇多,其实也是没什么结余的。若不是自己还有些手段,恐怕连家底都攒不起来。他尚且如此,何况清薇一个姑娘家?
所以如果清薇一个人,自然是住在小地方更好,搬到这里来,却是令人不解。
清薇道,“非是从别处搬来。我自幼便进了宫,今年蒙陛下恩典,方才出宫。只是在宫里时已经托人打听过,我家里已是一个人都没了。既然家中已经无人,回去也没意思,索性就留在京城度日。”
毕竟从小住在当地,和忽然搬回去是完全不一样的。小地方的民风保守,一个单身的姑娘想要住的安稳并不容易,尤其是周围没人帮衬的时候。倒还不如留在这里。
但赵瑾之听了这番话,第一个念头竟不是这些,而是吃惊的看着清薇,“你今年有二十五岁了?”
清薇:“……”
她有些哭笑不得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我瞧着这般不像么?”
“不像。”赵瑾之老实的回答。
羽林卫负责戍卫宫廷,他自然也是见过一些宫女的。但是在他的印象中,那些宫女看上去都灰扑扑的十分老气,怎么看也没办法跟清薇联系在一起。
清薇听了他的这番解释,顿时哭笑不得。只得解释了一番宫女职责不同,服饰和装扮也不同的道理。羽林卫能看到的宫女,多半都是做粗使活计的,自然穿着和打扮都力求不起眼才好,可贵人们身边伺候的,若也都灰头土脸,岂不跌了脸面?
不过身为女子,有人称赞自己年轻,到底还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清薇心里给这个赵将军贴上了个鲁直的标签,对他倒生出了几分好感。至少不像是个会仗势欺人的。自己住在他隔壁,想来能省去许多麻烦。
这倒是无形中免去了清薇最大的隐患。毕竟她不怕那些人白天来骚扰,就怕夜里有人偷摸进自己院子里,若是闹大了,她就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但有赵瑾之在,就不必担忧了。
一番对话之后,二人都不再这般拘谨,清薇见赵瑾之换了两次手,知道他站在梯子上想必十分辛苦,便主动道,“我今日搬来,行囊还未收拾,就先告辞了。”
赵瑾之松了一口气,“你且去忙。”顿了顿,又道,“咱们既是同宗同姓,自然该互相帮衬,赵姑娘若往后有什么要使力气的粗活,只管唤我便是。”
清薇含笑应了,但却没想过真的叫他帮忙。
邻里一场,对方愿意照拂自己,这是情分。这样的情分岂可挥霍在平日里这些无足紧要的小事上?
反正大魏国民风开放、商贸盛行,这天子脚下的京城更是风气最盛之处,举凡能够想得到的物事,就能找到卖它的人。沿着门前巷子走出去,到了街上,随处可见出来卖力气的年轻男子,花上一点铜子请人并不麻烦。
不过,想到这个“钱”字,清薇将自己剩下的家底取出来又清数了一遍。
大件就是两根金钗,两只银簪并一盒子各色宝石。原本还有一盒珍珠,但珠子不易保存,放久了便会发黄,到那时便不值钱了,因此清薇买这院子时,便将之兑了银子。除却买房和今日置办各色物品的花费,剩下的就是清薇手中能动用的现银:十两的银锭两个,碎银子七八两,三吊铜子。
一盒子宝石,是清薇保命的东西,清点结束之后,她便找来工具,将床底的一块地砖撬开,挖出巴掌大小的空隙,郑重的将密封了的铁盒子放进去,重新盖上地砖,又在上面放了几只箱子作为伪装。除非是要命的大事,否则这些东西,她都不打算动用。
两根金钗是应急的东西,若有个病痛或是意外,才会拿出去兑银子,暂时也用不到。
余下的便是她现在可以动用的钱了,加起来不到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看起来很多,寻常小康之家,一年也不过这些抛费。但那是在别处,住在京城里,早上睁开眼睛,连洗脸水都要花钱去买——不过这个清薇不必担心,她院子里就有一口井,就算水不能喝,平日里使用应是足够了。然而吃穿住行,别的哪一样能省去?
所以虽然还有一点积蓄,但这天夜里,躺在床上时,清薇便开始思量自己要做什么营生了。
她是从进宫时就想着出来了,这十五年的时间,自然不是白费的。之前跟刘嫂子说的话自然都不作数,针黹女红厨艺乃至种花的技艺,她都是学过的。那时候想不到那么长远的事,只知道出了宫,总得有一门养活自己的手艺。因此一有学习的机会,清薇几乎都会认真投入的去学。
她也不是一进宫就有机会侍奉贵人们的。先是在掖庭宫中学了整整两年的规矩,清薇如今所会的这些手艺,多半都是这时打下的基础,但也不过是会了罢了,做出来的东西都是入不得眼的。
然后,清薇遇到了一个对她的人生影响深远的人,那边是先帝的陈妃。
陈妃娘娘是先帝潜邸旧人,温柔和顺,姿容性情都不出众,无子无女,在宫中便如隐形人一般,直至治文三十年,清薇被分到她宫中之后,适逢先帝五十整寿,大封后宫,她才从嫔晋了妃。
圣寿那日,头一次得到机会在陈妃面前露脸的清薇向她献了一瓶茶花,陈妃瞧着喜欢,就选了一枝簪在鬓边。寿宴上先帝见了,便夸了两句。就是这两句称赞,让当时的陈嫔搭上了大封的顺风车,晋了妃位。
因了这事,陈妃对清薇十分看重,说她是个有福气的孩子,便将人带在了身边。
这之后整整五年的时间,清薇一直跟在陈妃身边。宫中都说陈妃没有任何出众之处,但唯有清薇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有多厉害。她现在所有的一切——眼界、学识、气度、城府甚至行止仪容,包括她所有能够拿得出手,曾让周太后和皇帝虞景频频夸赞的各项技能,女红厨艺、辨识茶叶药材甚至精研佛经,全部都是陈妃教给她的。
所以周太后和虞景从不知道,在清薇心中,她的主子从始至终只有一个人。
她视陈妃如师长、如父母、如主人。陈妃薨逝后,她遵照陈妃的意思来到当时还是太子妃的周氏身边,尽心尽力的辅佐这母子二人,但在她内心深处,那深宫之中已再无值得留恋的东西。
甚至最初究竟为什么惦记着要出宫,清薇都忘了。她只记得陈妃说,“你是宫女,你能出去。”
多年后清薇已经懂得,那个温柔如水的女子在自己身上寄托了怎样的厚望。
第5章 家常滋味
在清薇学习到的所有技艺之中,毫无疑问,刺绣是最费工夫、但也最容易挣钱的手艺。何况她学的还不是一般的刺绣手艺,而是早已失传的璇玑纹。
这种纹样最初是一位名为璇玑的女子所创。这位蕙质兰心的女子究竟是何身份,如今已不可考。坊间虽流传着种种说法,但应该都不足采信。唯一能够肯定的是,璇玑姑娘存世的作品并不多,只有十几幅。
因为这种作品耗费心神和精力,往往一两年才能得一幅,而虽然没有明确的说法,但璇玑早逝时不到三十岁,应该是可以肯定的。刺绣要学好并不容易,假设她十五岁便成名,三十岁逝世,中间也不过十五年而已。
因其稀少与难得,所以璇玑纹的价值非常高,是许多达官贵人趋之若鹜的藏品。
而璇玑纹之所以被人看重称誉,是因为它采用独特的手法,能在细纱上绣样而不让纱走形,且绣出来的图案灵动逼人、栩栩如生,又不会影响细纱的轻薄柔软之特性。而且绣成之后,双面皆可看出不同纹样,巧夺天工,令人赞叹。除此之外,每一幅璇玑纹的作品之中,都藏着一个独一无二的暗纹。
截至目前,已经证实是璇玑纹的六幅作品都是已经破解了暗纹的。剩下那些无法破解的,自然也就只能存疑。
这样贵重的璇玑纹,就连皇室也只藏有两幅正品,许多人挥洒千金只愿求一见而不可得。清薇可能是这世上见过璇玑纹最多的人了,因为在陈妃的宫殿之中,藏有不知多少件这样的绝世珍品。不过她临终之前,已吩咐清薇将自己所有作品尽数付之一炬。那样的盛况,想来永不会再有了。
也正是因为数量过于稀少,市面上根本不可能有流通,所以清薇是不可能用这门手艺来挣钱的。如同那一匣子宝石一样,这些都是她压箱底,用来保命的东西,不到千钧一发万不得已,绝不会动用。
毕竟现在的她,小心低调才是正确的选择。若不懂得藏拙,树大招风,说不准顷刻间祸患就会降临。
不过寻常的女红绣品,也难不住她。时下商业之风盛行,本来就有许多不便出门抛头露面的闺阁女子在家中纺织刺绣为生,市面上自然也有不少收这些东西的商家,不愁卖不出去。清薇手艺好以此养活自己绝无问题。
但她并非一般闺阁女子,更不可能真的每天都关在家里埋头做针线。她若是这样的人,当初也就不会一心想着出宫,该努力锻炼自己的技艺,去尚衣局下的绣坊才是。那里有全天下手艺最好的绣娘,经手的每一件作品都精益求精,两三年才能做出一件衣裳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而若宫中能出个会璇玑纹的绣娘,她自然能名传天下,得到无数赞誉、名利滚滚而来。
但清薇不喜欢。
她是受不得束缚的性子,这些技艺她都学了,也十分用心,但像许多绣娘一样痴迷,乐在其中,她自问是做不到的。对她而言,技艺就是技艺,是她赖以傍身的手段,却不能左右她。
她连皇宫都闯出来了,又怎么可能再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所以偶尔做一两件绣活补贴一下可以,但还是要有别的营生才好。至于具体做什么,还得这几日上街去瞧过了才知道。
一晚上睡得并不安宁,清薇久违的梦到了陈妃。梦里应该是春日,陈妃坐在永宁宫西殿的耳房内,倚在靠窗的软榻上,低着头做针线。她做针线的时候全神贯注,几乎注意不到周围的环境变化,而屋里又只有清薇一个人。于是清薇便像之前的很多次一样,光明正大的偷看她。
陈妃娘娘真好看哪!那时她的心理只有这一个念头。
很奇怪,陈妃容貌并不绝美,身段也只算普通,但清薇就是无端的觉得,她才是这天底下最美的女子。那时她年纪还小,对将来的思考并不确切,只隐约的在心里埋下一个念想。
——她想要成为像陈妃那样的人。
醒来时清薇满心惆怅,翻身看到这与永宁宫截然不同的屋子,鼻尖一酸,眼泪便毫无预兆的落了下来。
但不等她稍微酝酿情绪,就听见了拍门的声音,伴随着刘嫂子的大嗓门儿,“清薇姑娘可起身了?”
清薇连忙拭了泪,下床穿了衣裳,略作整理之后,才出去开门。
“嫂子来得真早,我正要出去买些过早的吃食,只是才刚搬来,也不知究竟哪一家好。”清薇开了门,先不让人进来,笑着取了一串钱递给她,“就劳烦嫂子帮忙去挑几样吧。选你们素日里吃着觉得好的便是。”
一串钱是一百文,买早点无论如何用不了这许多,余下的钱清薇没说,但刘嫂子知道就是给自己的辛苦费,因此含笑接了,“昨儿我就通知了大家伙儿,听说清薇姑娘请席,都答应了,说是提早来帮忙准备。我想着姑娘这边也许有事,就提前来了。”
“正要劳烦嫂子,待会儿领着我看看这里的菜市。”清薇道。
等刘嫂子答应着去了,她才转回来打水洗脸。洗完脸一抬头,就又在墙头上看到了赵瑾之。他手里还是拿着个坛子,小心在墙上放下,见清薇看他,便解释道,“是一味药,须得这样晒过才能用。”
清薇点头,并不问究竟是什么,将盆中的水泼了,向赵瑾之道,“赵将军,昨日我搬来,多得附近的几位嫂子过来帮忙。因想着总要暖灶,便合计请几位嫂子过来热闹一番。赵将军自然是不适合跟我们这些女流坐在一处,若不嫌弃,我就留些饭菜,晚上送过去。”
羽林卫轮值时,中途是没有休息时间的。清薇虽不知道他们怎样吃饭,但他只能晚上回来,却是可以肯定的。
赵瑾之道,“赵姑娘这称呼我可担待不起,我算什么将军?让人听了笑话。你若不嫌弃,就称一声赵大哥。”
“赵大哥。”清薇从善如流的改了称呼。
又寒暄了两句,赵瑾之要出门,便各自走开了。刘嫂子很快带回了早点,也带来了其他几位妇人,众人聚在一处用了点心,清薇挑了两样合胃口的,问清是在哪里买的。往后如无意外,这些恐怕就是她的早饭了。
吃完之后,趁着时辰还早,众人簇拥着清薇去菜市看过,采买了各种蔬菜和鱼肉,回来之后便开始动手。
虽然跟赵瑾之说的是给他留下饭菜,但清薇后来想想又觉得不妥,因此先取了一点肉和菜进屋收好,预备晚上做了新鲜的送去。剩下的便都下了锅,最后做出来满满当当的一桌子菜。这里头还有个小插曲,做菜的时候清薇才发现自己这里诸般炊具几乎都没有,于是现在这桌上放着的锅碗瓢盆,几乎都是各家借来的。
吃完之后,清薇索性就让她们连碗带剩菜一起打包带回去了。
这顿饭因为做得隆重,等吃完时已近黄昏。送走了其他人,清薇转头看见重新被收拾齐整的院子,不由微微一笑。心想这些妇人别的不知道,但勤劳这一点却是很值得赞赏的。
清薇锁了门,在长寿坊中转了一圈。因着这两日的动静,不少人家都知道赵将军家隔壁搬来了个刚刚出宫的娘子。不少人见了她,都会上前询问招呼,清薇体会着这平凡简单的市井生活,只觉得别有滋味。
转了一圈回来,她便将之前留下的食材取出。先洗了米上锅蒸好,然后才开始择菜,清洗,切好备用。
等到饭上了气,清薇便开始做菜。
她做菜不是在大灶上,而是点了炉子,放上小锅,然后将洗净切块的五花肉放进去干煸,直到煸出了油,再依次加入红糖、料酒、老抽和腐乳,最后下葱姜和大料,加水焖煮。
这红烧肉味道重,清薇在宫里只做过一次,因为陈妃说,嫔妃们要侍奉陛下,必须保持身体洁净,这种口味重的东西,是不能用的。况且煮得满宫都是想起,也太惹眼了些。
但陈妃秘制的方子的确很好,等清薇炒好了另外两个菜,又煮好汤时,整个长寿坊上空便都飘荡着这红烧肉的香味了。
……
羽林卫中,像赵瑾之这样的单身汉并不少。能够选上羽林卫的,在这京城中多少都有些关系。只是这些被塞进来的子弟大都没什么前途,不被家人重视,跟家中的关系自然也不会有多好。
时人的习惯,每日只吃两餐,其他时候多是买些点心糕饼充饥。第一餐在辰时,第二餐在申时。偏羽林卫酉时下值,回去时早过了饭点。这些子弟们既然和家人关系不好,自然也没人费心等他们,有些更是回去了连剩饭都没有一口。
刘嫂子方才提过,她隔壁住着的,就是那位长寿坊唯一的大人物,在羽林军中供职的,听说还不是普通侍卫,算是个小将军。至于具体是哪一等级的军衔,平头百姓哪能说得清楚?
想来就是他了。
既然弄明白了对方的身份,不是不明不白出现的陌生人,清薇自然也就镇定下来,福身施礼道,“这位将军,小女今日才搬来此处,往后还要请将军多多照拂。”
“你认得我?”男人沉默的看了她片刻,才将手中坛子小心放下,开口问。
清薇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但今日来帮忙的嫂子们都言,这长寿坊多赖将军看顾,才能如此安定。”
高帽子谁会不喜欢?反正只是不要钱的好听话,清薇并不吝啬。
老实说,之前听说是羽林军中的将领,她本以为会是个有家有口的中年人。毕竟能入选羽林卫的平民子弟很少,能被擢拔提升者多半都是靠熬资历。现在见是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心里自然也有些忐忑。
所以,多说些好话,将对方架在道德制高点上,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自身安全。毕竟被人看成大英雄和保护神,自然会不由自主的往这个方向靠,不会轻易做出不符合这种“人设”的行为。
比如调戏民女什么的。
清薇很高兴的发现,站在墙上俯视着她的这个男人,也未脱离这个范畴。听闻清薇的话,他似乎有些赧然,忍不住抬手在颈后抓了抓,“姑娘谬赞,都是近邻,互相帮衬罢了。”
顿了顿,又说,“在下姓赵,赵瑾之。”
清薇笑了,“这可真是凑巧了,我也姓赵。”虽然这个姓,自入宫之后便再未用过。其实清薇也不是她本来的名字,是已故陈妃娘娘赐的名。不过清薇觉得比自己从前那个好听,倒更喜欢这个。
赵瑾之面上也露出几分意外,接着就放松了许多。在这时人的眼中,天下同姓之人,若细细推敲起族谱来,往上数几代,说不准都是一家。如此一来,原本因为单身男女对话所带来的拘束和不自在,就消散了许多。
“原来是赵姑娘。”赵瑾之道,“不知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清薇垂眸道,“不瞒赵将军,小女子家中已是无人了。”
“那你怎么孤身一人到京城来?”赵瑾之有些吃惊。毕竟要住在京城,开门七件事,足以拖垮一户人家。就是他这个单身汉,羽林卫俸禄虽不低,但每个月所费颇多,其实也是没什么结余的。若不是自己还有些手段,恐怕连家底都攒不起来。他尚且如此,何况清薇一个姑娘家?
所以如果清薇一个人,自然是住在小地方更好,搬到这里来,却是令人不解。
清薇道,“非是从别处搬来。我自幼便进了宫,今年蒙陛下恩典,方才出宫。只是在宫里时已经托人打听过,我家里已是一个人都没了。既然家中已经无人,回去也没意思,索性就留在京城度日。”
毕竟从小住在当地,和忽然搬回去是完全不一样的。小地方的民风保守,一个单身的姑娘想要住的安稳并不容易,尤其是周围没人帮衬的时候。倒还不如留在这里。
但赵瑾之听了这番话,第一个念头竟不是这些,而是吃惊的看着清薇,“你今年有二十五岁了?”
清薇:“……”
她有些哭笑不得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我瞧着这般不像么?”
“不像。”赵瑾之老实的回答。
羽林卫负责戍卫宫廷,他自然也是见过一些宫女的。但是在他的印象中,那些宫女看上去都灰扑扑的十分老气,怎么看也没办法跟清薇联系在一起。
清薇听了他的这番解释,顿时哭笑不得。只得解释了一番宫女职责不同,服饰和装扮也不同的道理。羽林卫能看到的宫女,多半都是做粗使活计的,自然穿着和打扮都力求不起眼才好,可贵人们身边伺候的,若也都灰头土脸,岂不跌了脸面?
不过身为女子,有人称赞自己年轻,到底还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清薇心里给这个赵将军贴上了个鲁直的标签,对他倒生出了几分好感。至少不像是个会仗势欺人的。自己住在他隔壁,想来能省去许多麻烦。
这倒是无形中免去了清薇最大的隐患。毕竟她不怕那些人白天来骚扰,就怕夜里有人偷摸进自己院子里,若是闹大了,她就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但有赵瑾之在,就不必担忧了。
一番对话之后,二人都不再这般拘谨,清薇见赵瑾之换了两次手,知道他站在梯子上想必十分辛苦,便主动道,“我今日搬来,行囊还未收拾,就先告辞了。”
赵瑾之松了一口气,“你且去忙。”顿了顿,又道,“咱们既是同宗同姓,自然该互相帮衬,赵姑娘若往后有什么要使力气的粗活,只管唤我便是。”
清薇含笑应了,但却没想过真的叫他帮忙。
邻里一场,对方愿意照拂自己,这是情分。这样的情分岂可挥霍在平日里这些无足紧要的小事上?
反正大魏国民风开放、商贸盛行,这天子脚下的京城更是风气最盛之处,举凡能够想得到的物事,就能找到卖它的人。沿着门前巷子走出去,到了街上,随处可见出来卖力气的年轻男子,花上一点铜子请人并不麻烦。
不过,想到这个“钱”字,清薇将自己剩下的家底取出来又清数了一遍。
大件就是两根金钗,两只银簪并一盒子各色宝石。原本还有一盒珍珠,但珠子不易保存,放久了便会发黄,到那时便不值钱了,因此清薇买这院子时,便将之兑了银子。除却买房和今日置办各色物品的花费,剩下的就是清薇手中能动用的现银:十两的银锭两个,碎银子七八两,三吊铜子。
一盒子宝石,是清薇保命的东西,清点结束之后,她便找来工具,将床底的一块地砖撬开,挖出巴掌大小的空隙,郑重的将密封了的铁盒子放进去,重新盖上地砖,又在上面放了几只箱子作为伪装。除非是要命的大事,否则这些东西,她都不打算动用。
两根金钗是应急的东西,若有个病痛或是意外,才会拿出去兑银子,暂时也用不到。
余下的便是她现在可以动用的钱了,加起来不到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看起来很多,寻常小康之家,一年也不过这些抛费。但那是在别处,住在京城里,早上睁开眼睛,连洗脸水都要花钱去买——不过这个清薇不必担心,她院子里就有一口井,就算水不能喝,平日里使用应是足够了。然而吃穿住行,别的哪一样能省去?
所以虽然还有一点积蓄,但这天夜里,躺在床上时,清薇便开始思量自己要做什么营生了。
她是从进宫时就想着出来了,这十五年的时间,自然不是白费的。之前跟刘嫂子说的话自然都不作数,针黹女红厨艺乃至种花的技艺,她都是学过的。那时候想不到那么长远的事,只知道出了宫,总得有一门养活自己的手艺。因此一有学习的机会,清薇几乎都会认真投入的去学。
她也不是一进宫就有机会侍奉贵人们的。先是在掖庭宫中学了整整两年的规矩,清薇如今所会的这些手艺,多半都是这时打下的基础,但也不过是会了罢了,做出来的东西都是入不得眼的。
然后,清薇遇到了一个对她的人生影响深远的人,那边是先帝的陈妃。
陈妃娘娘是先帝潜邸旧人,温柔和顺,姿容性情都不出众,无子无女,在宫中便如隐形人一般,直至治文三十年,清薇被分到她宫中之后,适逢先帝五十整寿,大封后宫,她才从嫔晋了妃。
圣寿那日,头一次得到机会在陈妃面前露脸的清薇向她献了一瓶茶花,陈妃瞧着喜欢,就选了一枝簪在鬓边。寿宴上先帝见了,便夸了两句。就是这两句称赞,让当时的陈嫔搭上了大封的顺风车,晋了妃位。
因了这事,陈妃对清薇十分看重,说她是个有福气的孩子,便将人带在了身边。
这之后整整五年的时间,清薇一直跟在陈妃身边。宫中都说陈妃没有任何出众之处,但唯有清薇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有多厉害。她现在所有的一切——眼界、学识、气度、城府甚至行止仪容,包括她所有能够拿得出手,曾让周太后和皇帝虞景频频夸赞的各项技能,女红厨艺、辨识茶叶药材甚至精研佛经,全部都是陈妃教给她的。
所以周太后和虞景从不知道,在清薇心中,她的主子从始至终只有一个人。
她视陈妃如师长、如父母、如主人。陈妃薨逝后,她遵照陈妃的意思来到当时还是太子妃的周氏身边,尽心尽力的辅佐这母子二人,但在她内心深处,那深宫之中已再无值得留恋的东西。
甚至最初究竟为什么惦记着要出宫,清薇都忘了。她只记得陈妃说,“你是宫女,你能出去。”
多年后清薇已经懂得,那个温柔如水的女子在自己身上寄托了怎样的厚望。
第5章 家常滋味
在清薇学习到的所有技艺之中,毫无疑问,刺绣是最费工夫、但也最容易挣钱的手艺。何况她学的还不是一般的刺绣手艺,而是早已失传的璇玑纹。
这种纹样最初是一位名为璇玑的女子所创。这位蕙质兰心的女子究竟是何身份,如今已不可考。坊间虽流传着种种说法,但应该都不足采信。唯一能够肯定的是,璇玑姑娘存世的作品并不多,只有十几幅。
因为这种作品耗费心神和精力,往往一两年才能得一幅,而虽然没有明确的说法,但璇玑早逝时不到三十岁,应该是可以肯定的。刺绣要学好并不容易,假设她十五岁便成名,三十岁逝世,中间也不过十五年而已。
因其稀少与难得,所以璇玑纹的价值非常高,是许多达官贵人趋之若鹜的藏品。
而璇玑纹之所以被人看重称誉,是因为它采用独特的手法,能在细纱上绣样而不让纱走形,且绣出来的图案灵动逼人、栩栩如生,又不会影响细纱的轻薄柔软之特性。而且绣成之后,双面皆可看出不同纹样,巧夺天工,令人赞叹。除此之外,每一幅璇玑纹的作品之中,都藏着一个独一无二的暗纹。
截至目前,已经证实是璇玑纹的六幅作品都是已经破解了暗纹的。剩下那些无法破解的,自然也就只能存疑。
这样贵重的璇玑纹,就连皇室也只藏有两幅正品,许多人挥洒千金只愿求一见而不可得。清薇可能是这世上见过璇玑纹最多的人了,因为在陈妃的宫殿之中,藏有不知多少件这样的绝世珍品。不过她临终之前,已吩咐清薇将自己所有作品尽数付之一炬。那样的盛况,想来永不会再有了。
也正是因为数量过于稀少,市面上根本不可能有流通,所以清薇是不可能用这门手艺来挣钱的。如同那一匣子宝石一样,这些都是她压箱底,用来保命的东西,不到千钧一发万不得已,绝不会动用。
毕竟现在的她,小心低调才是正确的选择。若不懂得藏拙,树大招风,说不准顷刻间祸患就会降临。
不过寻常的女红绣品,也难不住她。时下商业之风盛行,本来就有许多不便出门抛头露面的闺阁女子在家中纺织刺绣为生,市面上自然也有不少收这些东西的商家,不愁卖不出去。清薇手艺好以此养活自己绝无问题。
但她并非一般闺阁女子,更不可能真的每天都关在家里埋头做针线。她若是这样的人,当初也就不会一心想着出宫,该努力锻炼自己的技艺,去尚衣局下的绣坊才是。那里有全天下手艺最好的绣娘,经手的每一件作品都精益求精,两三年才能做出一件衣裳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而若宫中能出个会璇玑纹的绣娘,她自然能名传天下,得到无数赞誉、名利滚滚而来。
但清薇不喜欢。
她是受不得束缚的性子,这些技艺她都学了,也十分用心,但像许多绣娘一样痴迷,乐在其中,她自问是做不到的。对她而言,技艺就是技艺,是她赖以傍身的手段,却不能左右她。
她连皇宫都闯出来了,又怎么可能再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所以偶尔做一两件绣活补贴一下可以,但还是要有别的营生才好。至于具体做什么,还得这几日上街去瞧过了才知道。
一晚上睡得并不安宁,清薇久违的梦到了陈妃。梦里应该是春日,陈妃坐在永宁宫西殿的耳房内,倚在靠窗的软榻上,低着头做针线。她做针线的时候全神贯注,几乎注意不到周围的环境变化,而屋里又只有清薇一个人。于是清薇便像之前的很多次一样,光明正大的偷看她。
陈妃娘娘真好看哪!那时她的心理只有这一个念头。
很奇怪,陈妃容貌并不绝美,身段也只算普通,但清薇就是无端的觉得,她才是这天底下最美的女子。那时她年纪还小,对将来的思考并不确切,只隐约的在心里埋下一个念想。
——她想要成为像陈妃那样的人。
醒来时清薇满心惆怅,翻身看到这与永宁宫截然不同的屋子,鼻尖一酸,眼泪便毫无预兆的落了下来。
但不等她稍微酝酿情绪,就听见了拍门的声音,伴随着刘嫂子的大嗓门儿,“清薇姑娘可起身了?”
清薇连忙拭了泪,下床穿了衣裳,略作整理之后,才出去开门。
“嫂子来得真早,我正要出去买些过早的吃食,只是才刚搬来,也不知究竟哪一家好。”清薇开了门,先不让人进来,笑着取了一串钱递给她,“就劳烦嫂子帮忙去挑几样吧。选你们素日里吃着觉得好的便是。”
一串钱是一百文,买早点无论如何用不了这许多,余下的钱清薇没说,但刘嫂子知道就是给自己的辛苦费,因此含笑接了,“昨儿我就通知了大家伙儿,听说清薇姑娘请席,都答应了,说是提早来帮忙准备。我想着姑娘这边也许有事,就提前来了。”
“正要劳烦嫂子,待会儿领着我看看这里的菜市。”清薇道。
等刘嫂子答应着去了,她才转回来打水洗脸。洗完脸一抬头,就又在墙头上看到了赵瑾之。他手里还是拿着个坛子,小心在墙上放下,见清薇看他,便解释道,“是一味药,须得这样晒过才能用。”
清薇点头,并不问究竟是什么,将盆中的水泼了,向赵瑾之道,“赵将军,昨日我搬来,多得附近的几位嫂子过来帮忙。因想着总要暖灶,便合计请几位嫂子过来热闹一番。赵将军自然是不适合跟我们这些女流坐在一处,若不嫌弃,我就留些饭菜,晚上送过去。”
羽林卫轮值时,中途是没有休息时间的。清薇虽不知道他们怎样吃饭,但他只能晚上回来,却是可以肯定的。
赵瑾之道,“赵姑娘这称呼我可担待不起,我算什么将军?让人听了笑话。你若不嫌弃,就称一声赵大哥。”
“赵大哥。”清薇从善如流的改了称呼。
又寒暄了两句,赵瑾之要出门,便各自走开了。刘嫂子很快带回了早点,也带来了其他几位妇人,众人聚在一处用了点心,清薇挑了两样合胃口的,问清是在哪里买的。往后如无意外,这些恐怕就是她的早饭了。
吃完之后,趁着时辰还早,众人簇拥着清薇去菜市看过,采买了各种蔬菜和鱼肉,回来之后便开始动手。
虽然跟赵瑾之说的是给他留下饭菜,但清薇后来想想又觉得不妥,因此先取了一点肉和菜进屋收好,预备晚上做了新鲜的送去。剩下的便都下了锅,最后做出来满满当当的一桌子菜。这里头还有个小插曲,做菜的时候清薇才发现自己这里诸般炊具几乎都没有,于是现在这桌上放着的锅碗瓢盆,几乎都是各家借来的。
吃完之后,清薇索性就让她们连碗带剩菜一起打包带回去了。
这顿饭因为做得隆重,等吃完时已近黄昏。送走了其他人,清薇转头看见重新被收拾齐整的院子,不由微微一笑。心想这些妇人别的不知道,但勤劳这一点却是很值得赞赏的。
清薇锁了门,在长寿坊中转了一圈。因着这两日的动静,不少人家都知道赵将军家隔壁搬来了个刚刚出宫的娘子。不少人见了她,都会上前询问招呼,清薇体会着这平凡简单的市井生活,只觉得别有滋味。
转了一圈回来,她便将之前留下的食材取出。先洗了米上锅蒸好,然后才开始择菜,清洗,切好备用。
等到饭上了气,清薇便开始做菜。
她做菜不是在大灶上,而是点了炉子,放上小锅,然后将洗净切块的五花肉放进去干煸,直到煸出了油,再依次加入红糖、料酒、老抽和腐乳,最后下葱姜和大料,加水焖煮。
这红烧肉味道重,清薇在宫里只做过一次,因为陈妃说,嫔妃们要侍奉陛下,必须保持身体洁净,这种口味重的东西,是不能用的。况且煮得满宫都是想起,也太惹眼了些。
但陈妃秘制的方子的确很好,等清薇炒好了另外两个菜,又煮好汤时,整个长寿坊上空便都飘荡着这红烧肉的香味了。
……
羽林卫中,像赵瑾之这样的单身汉并不少。能够选上羽林卫的,在这京城中多少都有些关系。只是这些被塞进来的子弟大都没什么前途,不被家人重视,跟家中的关系自然也不会有多好。
时人的习惯,每日只吃两餐,其他时候多是买些点心糕饼充饥。第一餐在辰时,第二餐在申时。偏羽林卫酉时下值,回去时早过了饭点。这些子弟们既然和家人关系不好,自然也没人费心等他们,有些更是回去了连剩饭都没有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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