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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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心也听得激动,“完全可以!”她现在嘴拙得只会说这一句话了!
叶知恬说得口干,叶知心看出来,跳起来赶忙给她倒了一杯水,送到她手边,叶知恬喝了几口水,润了润喉咙,继续说。
“…………就是这样。”叶知恬说完了自己的计划。
卖衣服的利润是很高的,就像她之前做的那条裙子,买布花的钱,只去了四块五毛钱,但是如果卖的话,至少能卖三十几块,利润就高达二十多,已经相当于一个工人五天的工资了,她花了一天不到就能做好一条裙子,如果要在这方面发展下去的话,她可以将后世流行的很多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甚至更加新潮的衣服款式画下来,再雇佣裁缝来批量产出衣服,当然,品牌意识也很重要,能打出一个品牌效应,那么对以后的发展应该是很有益的,就像她那辈子,她就喜欢一些固定的牌子,虽然不是名牌,但是听见这个牌子,就下意识的觉得他家的东西好,这是买过几次,就产生的印象,有了良好的品牌印象,才会产生固定的人流量。
她对这些也不是很精通,但她决定试着去做,只要能向前迈步,那就是好事不是吗?她也不会光想不做,既然叶知心说好,她会找个时间,再和她爸爸商量一下这个事,无论怎样,她爸爸已经在做生意这一道上做了十几年了,总归比她这个新手要好。
叶知心对她的想法非常赞成,“姐!我上次不是和你说,她们都问我是在哪儿买的吗!我都没告诉她们是你做的,你心灵手巧,做出来的裙子完全看不出来是自家做的,如果你要卖,完全可以的!我喜欢那件蓝碎花,不过那块布,妈妈拿来做裤衩做剩的,一起洗了挂在外面我被笑了,下次能不能换块好看的布?”
“……………………”
晚上,叶知恬又溜到了叶顺的房间里,等到了叶顺,不等他说话,她就眼睛亮亮地将自己对叶知心的话重新说了一遍。
叶顺本来还不在意,听到后面,眼神都变了。
他安静地听完了叶知恬的话,问:“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叶知恬点头,“爸,要不要试着做这一块的?”她眼底烧着两簇火苗,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灼人。
叶顺没有说她小孩子异想天开什么的话,而是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大女儿说的话,这个时代,书信交流是非常发达的,所以墨水也好卖,他这里产出的墨水,经常销往上海深圳等地,但是墨水厂也不止他这一家,不少地方都有,他在质量上把关,所以比一些墨水厂的墨水要好卖一些,但他从来没想过弄一个牌子,或者说,他还没有这个概念,他卖的墨水常常是和钢笔厂家合作,绑定销售,但是墨水也会被钢笔厂家冠以自己的牌子,现在想想,他的墨水质量这么好,应该有自己的名字,而不是默默无闻为钢笔厂家做嫁衣。
叶知恬完全没想到叶顺的思绪已经完全不在她说的计划上了,而是想着怎么给自己的墨水想个名字,弄个什么包装。
叶知恬看他不说话,催了几声,叶顺才回过神来,“所以,你想怎么做?”
叶知恬说:“能不能在县城盘一个铺子下来?”
说起来,他们家有过很富裕的时候,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实业都没有,现在的房子也不贵,完全可以买它个十层八层啊,到了未来,要是没钱了,就卖它个房子,简直美滋滋。
叶知恬想到这里,心里又蠢蠢欲动起来,她忍住了怂恿叶顺买房子的欲、望,“或者,买个铺子也行。”她对叶顺说。
“…………”叶顺沉默了一下,说:“还有两个星期,你就开学了。”
“不会妨碍我去做这件事情。”叶知恬看着爸爸的脸,眼神坚定地说。
第9章 no.9漂亮的她
叶顺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孔,心情有些复杂,这些日子,大女儿的改变实在明显,懂事了很多,从前的她,无忧无虑,从不会过问这些事情,现在这样的改变,是因为他吗?
叶顺心里想了很多,脸上的表情松缓了很多,“行,我去县城盘个铺子。”买的话,要几万,他还没有那么多钱。
叶知恬兴奋得大叫,“谢谢爸爸!!!”她忍不住上前狠狠地抱住了他在原地跳了几下,“啊啊!开心!”她说完,不等爸爸反应,转身风一样地跑出了门。
叶顺睁着眼睛呆了一会儿,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这个大女儿。
*
要做服装生意,目的不可能单单放在农村或者镇上,县城才是第一个战场,相对于巴岭镇,县城才是真正具备了购买能力的地方,镇上卖衣服的店铺少得可怜,反倒布料更好卖一些。
其实买来布料,大多人都是没有缝纫机的,有余钱的,会到裁缝那里做,做裁缝的也赚钱,人工费就有十块,便宜的,也要七八块,如果请裁缝的话,成本会提高很多,而且镇上的裁缝也并不多,这是一门手艺活,并不是人人都会,这就犯难了,而且缝纫机只有一台也不方便,要做大,肯定要购入更多的缝纫机,不过现在还不急,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叶知恬晚上失眠了,想了一晚上怎么去做这件事情,有些焦虑,也有兴奋,万事开头难,只要开头过了,接下来的就不会太难。
第二天爬起来,已经是快中午了,爸爸很早就出门了,妈妈要做事,大家也自觉起床吃早饭,所以她从来都不叫起床,叶知恬一起就起得很晚。
叶知恬从井里打了水,井水冰冷,她双手捧了水,往自己脸上扑去,精神瞬间清醒了很多。
她洗漱完,去吃了稀粥,将碗洗了,就回房在本子上画样图。
一旦有了目标,整个人都有了奋斗的方向,她想赚很多很多的钱,用自己的脑子,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努力。
不做菟丝花也不是嘴上说说的,她会过得比上辈子更好,绝对会更好!
下午的时候,叶顺回来了,他一回来,就叫了叶知恬的名字,叶知恬冲了出去,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爸,不等他说话,就问:“怎么样?租到铺子了吗?”
“你先准备好,跟我过去看看。”叶顺说。
“好!!”叶知恬兴奋地跳了起来,眼睛看到爸爸无奈的笑脸,不好意思地背过了手指,她真是越活越过去了。
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是叶顺的专属,自行车是那种标准的大28自行车,是家里已经十多年的固定资产,已经很老旧了,个子不高会很难骑,叶知恬还记得她骑着它,后面载着叶知心,结果两个人齐齐摔跤的场景,这种自行车,摔下来实在是太疼了。
叶知恬侧坐到了车后座,扶住了坐垫,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往镇上过去。
坐到了巴岭,叶顺将自行车放到了朋友那儿,他从朋友家里出来,看见叶知恬四处张望,疑惑地问:“你看什么?”
叶知恬摇摇头,说:“没看什么。”
叶顺也没在意,带着她就去做客车。
不远处的一处巷子里,一伙小伙子站的站,坐的坐,抽烟喝酒聊天,万龙望着周崇明的脸笑,问:“哥,你这额头一块青的,怎么搞的?”
周崇明抽烟抽的厉害,有些时候一天能抽个一包,他看着不像有钱人家,但买东西却从来不手软,抽烟都是抽红塔山,一包就要十块钱,让所有人眼热,在大家都抽一块几毛钱烟的时候,他抽十块的,花钱厉害,却吝啬的很,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缺点,这么贵的烟,谁舍得给别人呢?除了有钱,打架也厉害,凶猛得跟山里的野兽一样,所以在镇上的混子里,还挺受推崇。
他听到万龙的话,也没回答,他面无表情,俊气的脸部线条锐利得像把刀子。
“被女的打的吧?”有人不怀好意地猜测。
周围的人发出了哄笑声,周崇明脸色不变,只是掀起了眼皮,问:“你们这些人,谁有个女仔?”
“女仔?”万龙笑了起来,“哥你忘了,我有啊。”
周崇明抬腿踢了他后腰一脚,“你有,那是你女仔?那是你女儿吧。”他说着,脸上倒浮现了些许的笑意。
万龙委屈道:“那也是我女仔,花了两百块钱买来的,我妈可说了要给我做媳妇的,等个五年就行了,五年我也才21岁,怎么能是女儿?”
周崇明嗤笑了一声,目光在其他人的脸孔转了一圈,啧了一声,没再问了。
“哥你想要女仔了?”万龙问,还没等周崇明说话,他继续道:“往巴岭走一段路不是有个元乔高中吗?那儿的姑娘美得很,一个个走出来,都跟花一样儿,你要是想,到里面随便找一个都行,拉出来都备有面子。”
周崇明咬着烟,听着万龙的话,脑子里却浮现出那女孩的脸,那细致漂亮的脸孔,明丽得就像迎春花,看着漂亮柔弱,但胆子不小,明明知道他是什么人,还凑上来,他嗓子痒了起来,他抽掉了嘴里的烟,手指一弹,将烟弹到了地上,正要踩灭,被万龙眼疾手快大家捡走,“还有半根呢,别浪费哈哈哈哈!”
周崇明笑了一声,将腿收了回来。
说起来,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她的名字,下次如果遇上,问问好了。
*
那边叶知恬和叶爸爸将铺子看了过去,最后选择了位置更好的一个。
这个时候灵岩县还没有后来的发达,只是一个普通的县城而已,街道不是那么平整,有些破败,屋子倒比镇上的好了很多,大多都是平房,店铺不如后世的贵,但价格放在这个时候也不便宜,一个月也要六十块钱,是一个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还是讲价后的价钱,原来是要八十五块钱。
叶爸爸签了一年的合同,这就租下了这个铺子,送走房东后,叶知恬兴奋地在这还算宽阔的铺子里乱走,想来上家店做的是餐厅生意,前头还干净,后头就要脏一些了,不过房东可能粉刷了一下,看着也还好。
叶顺进了后面,也挺满意的,“这里挺好的,你还需要什么,跟我说。”
“嗯嗯!这几天先装修一下,弄得敞亮漂亮一些,然后再开门!”叶知恬提高了音量说。
“嗯。”叶顺答应了。
父女俩看好了铺子,将门关了,一起坐车回到了巴岭镇,再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家里人对他们一起回来有些诧异,叶兰问:“你们去哪儿了?”
叶顺说:“去了县城一趟。”
叶知心往他身后看,“有没有带吃的?”
叶知恬从背后拿了一个袋子,“就知道你嘴馋,给你买了糖。”
“可是我现在不想吃糖,我想吃酥条。”叶知心嘀咕。
“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叶知恬无言,她将糖袋子塞到了叶知心怀里,“吃吧你。”
晚上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大哥问起他们去县城的事,这种事情,叶知恬当然不会隐瞒,在饭桌上说了出来。
大哥听完,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大声说:“这个好啊!我有个同学,在办服装厂,你想做衣服,可以画了样式往他厂子里送,他有钱,大批的机器,可不比你一个人做要好?”
叶知恬心脏仿佛停跳了一下,瞬间狂喜起来,她怎么没想到,现在的衣服,虽然说不上都是机器,但批量生产的速度也是很快的,比她一个人或者请裁缝,不是好了很多吗!
“哥!你有他联系地址吗?”
“有的,你等我联系他。”大哥说着,忽然想起了什么,又说:“既然你要做捞子的牌子,那得让大家知道嘛,要去上海或者深圳摆个摊子什么的吗?我上海有同学,可以帮忙。”
叶知恬兴奋得感觉头发丝都要飘起来了,“太好了!太好了!哥!”她跳起来,冲过去给了她大哥一个大大的拥抱。
“咳!”叶顺重重地咳了一声,“女孩子,像什么样子,坐回来!”
叶知恬唇角都要咧到耳朵根上了,她松开大哥,坐回自己的位置,声音响亮道:“知道了!”
叶知心捂着嘴唇在旁边笑,叶知恬也笑得停不下来,吃着饭也笑出声来。
叶顺夫妻俩看着这样的大女儿,对视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
都这么大了,还跟个小孩一样。
第10章 no.10你不怕我?
离开学还有两个星期,时间已经不多了,叶知恬抓紧了时间,画了几个图样,衣服裤子都有,那边铺子的装修她也得去看着,叶顺是不可能天天有空陪着她的,所以让二哥和三哥去帮她的忙。
这个时候,装修也装得不精,粉刷个墙,就已经很漂亮了,衣架倒是好买,直接去卖家具店铺里订做,大概几天就能拿到手,总之装修有她哥哥们看着,她花费的精神不会太多,剩下的,她去县城的市集里挑了花色好看质地较好的布。
等有了基础之后,她再设计花样,然后去布厂订做,这样也会有特色一些,而不是用着已经做好了的花布。
相较于衣服,裤子稍微好做一些,上次的露天电影,播放的第一部电影,庐山恋的女主人公穿衣就很好看,那时候播出来也带起了这几年穿阔腿裤的风潮,她也喜欢穿阔腿裤,她个子高,小腿又细又细,穿上去露出一截脚腕,看着就是好看的,这种裤子藏肉显瘦,配衬衫配短袖都会很好看。
打版对于她来说,会很麻烦,她不是版型师,靠得也就只有她的手巧了,她熬了几天夜才做完。
画出一个版型,就能套用很多款式,叶知恬觉得如果就自己做,怕真的要累死,现在请裁缝帮她,她都没开始赚钱,也请不起,她画完了图样,拿了其中的两样交给了大哥,让他写信给他的同学。
到了第四天,大哥同学终于来信了,大哥拿来信,晚饭前读给大家听,他同学的意思是说,她画的样式很新颖,应该会很好卖,如果要做的话,她最好过去跟他好好谈一谈。
叶知恬压抑着兴奋的心情,自然是求之不得,她尖叫着让她大哥带她过去,叶鸣良答应了,就这么约好了第二天出发。
叶知恬一晚上都没怎么睡着,爬起来一看时间,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她爬起来打开灯,将图纸打开看了又看,喜滋滋地收好,放进挎包里,躺回床上,硬逼自己睡着。
她没睡几个小时,就醒了过来,她急匆匆地刷好牙,洗完脸,就去将大哥叶鸣良叫醒了。
“这也太早了吧。”叶鸣良起了床,揉了一把脸说。
“赶紧的,快!”叶知恬精神很振奋,一夜没怎么睡觉的她,脸色看起来有些难看,眼睛下面也黑了一圈,但眼睛却格外亮,像燃烧着一团火焰,光是看着都烧人。
叶鸣良感受到她的兴奋,叹了一口气也没说什么,就起身去洗漱了。
两个人也没吃早饭,就匆匆地上路了,家里唯一一辆自行车已经被爸爸叶顺骑走了,叶鸣良借了村书记的自行车,带着妹妹上了路。
等骑到镇上,叶鸣良饿不住,要去买包子,叶知恬守在自行车旁边等他。
这么早,虽然有想法,但她还没觉得能在这个时候看见周崇明,所以在看见她的时候,她很惊讶。
叶知恬说得口干,叶知心看出来,跳起来赶忙给她倒了一杯水,送到她手边,叶知恬喝了几口水,润了润喉咙,继续说。
“…………就是这样。”叶知恬说完了自己的计划。
卖衣服的利润是很高的,就像她之前做的那条裙子,买布花的钱,只去了四块五毛钱,但是如果卖的话,至少能卖三十几块,利润就高达二十多,已经相当于一个工人五天的工资了,她花了一天不到就能做好一条裙子,如果要在这方面发展下去的话,她可以将后世流行的很多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甚至更加新潮的衣服款式画下来,再雇佣裁缝来批量产出衣服,当然,品牌意识也很重要,能打出一个品牌效应,那么对以后的发展应该是很有益的,就像她那辈子,她就喜欢一些固定的牌子,虽然不是名牌,但是听见这个牌子,就下意识的觉得他家的东西好,这是买过几次,就产生的印象,有了良好的品牌印象,才会产生固定的人流量。
她对这些也不是很精通,但她决定试着去做,只要能向前迈步,那就是好事不是吗?她也不会光想不做,既然叶知心说好,她会找个时间,再和她爸爸商量一下这个事,无论怎样,她爸爸已经在做生意这一道上做了十几年了,总归比她这个新手要好。
叶知心对她的想法非常赞成,“姐!我上次不是和你说,她们都问我是在哪儿买的吗!我都没告诉她们是你做的,你心灵手巧,做出来的裙子完全看不出来是自家做的,如果你要卖,完全可以的!我喜欢那件蓝碎花,不过那块布,妈妈拿来做裤衩做剩的,一起洗了挂在外面我被笑了,下次能不能换块好看的布?”
“……………………”
晚上,叶知恬又溜到了叶顺的房间里,等到了叶顺,不等他说话,她就眼睛亮亮地将自己对叶知心的话重新说了一遍。
叶顺本来还不在意,听到后面,眼神都变了。
他安静地听完了叶知恬的话,问:“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叶知恬点头,“爸,要不要试着做这一块的?”她眼底烧着两簇火苗,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灼人。
叶顺没有说她小孩子异想天开什么的话,而是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大女儿说的话,这个时代,书信交流是非常发达的,所以墨水也好卖,他这里产出的墨水,经常销往上海深圳等地,但是墨水厂也不止他这一家,不少地方都有,他在质量上把关,所以比一些墨水厂的墨水要好卖一些,但他从来没想过弄一个牌子,或者说,他还没有这个概念,他卖的墨水常常是和钢笔厂家合作,绑定销售,但是墨水也会被钢笔厂家冠以自己的牌子,现在想想,他的墨水质量这么好,应该有自己的名字,而不是默默无闻为钢笔厂家做嫁衣。
叶知恬完全没想到叶顺的思绪已经完全不在她说的计划上了,而是想着怎么给自己的墨水想个名字,弄个什么包装。
叶知恬看他不说话,催了几声,叶顺才回过神来,“所以,你想怎么做?”
叶知恬说:“能不能在县城盘一个铺子下来?”
说起来,他们家有过很富裕的时候,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实业都没有,现在的房子也不贵,完全可以买它个十层八层啊,到了未来,要是没钱了,就卖它个房子,简直美滋滋。
叶知恬想到这里,心里又蠢蠢欲动起来,她忍住了怂恿叶顺买房子的欲、望,“或者,买个铺子也行。”她对叶顺说。
“…………”叶顺沉默了一下,说:“还有两个星期,你就开学了。”
“不会妨碍我去做这件事情。”叶知恬看着爸爸的脸,眼神坚定地说。
第9章 no.9漂亮的她
叶顺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孔,心情有些复杂,这些日子,大女儿的改变实在明显,懂事了很多,从前的她,无忧无虑,从不会过问这些事情,现在这样的改变,是因为他吗?
叶顺心里想了很多,脸上的表情松缓了很多,“行,我去县城盘个铺子。”买的话,要几万,他还没有那么多钱。
叶知恬兴奋得大叫,“谢谢爸爸!!!”她忍不住上前狠狠地抱住了他在原地跳了几下,“啊啊!开心!”她说完,不等爸爸反应,转身风一样地跑出了门。
叶顺睁着眼睛呆了一会儿,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这个大女儿。
*
要做服装生意,目的不可能单单放在农村或者镇上,县城才是第一个战场,相对于巴岭镇,县城才是真正具备了购买能力的地方,镇上卖衣服的店铺少得可怜,反倒布料更好卖一些。
其实买来布料,大多人都是没有缝纫机的,有余钱的,会到裁缝那里做,做裁缝的也赚钱,人工费就有十块,便宜的,也要七八块,如果请裁缝的话,成本会提高很多,而且镇上的裁缝也并不多,这是一门手艺活,并不是人人都会,这就犯难了,而且缝纫机只有一台也不方便,要做大,肯定要购入更多的缝纫机,不过现在还不急,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叶知恬晚上失眠了,想了一晚上怎么去做这件事情,有些焦虑,也有兴奋,万事开头难,只要开头过了,接下来的就不会太难。
第二天爬起来,已经是快中午了,爸爸很早就出门了,妈妈要做事,大家也自觉起床吃早饭,所以她从来都不叫起床,叶知恬一起就起得很晚。
叶知恬从井里打了水,井水冰冷,她双手捧了水,往自己脸上扑去,精神瞬间清醒了很多。
她洗漱完,去吃了稀粥,将碗洗了,就回房在本子上画样图。
一旦有了目标,整个人都有了奋斗的方向,她想赚很多很多的钱,用自己的脑子,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努力。
不做菟丝花也不是嘴上说说的,她会过得比上辈子更好,绝对会更好!
下午的时候,叶顺回来了,他一回来,就叫了叶知恬的名字,叶知恬冲了出去,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爸,不等他说话,就问:“怎么样?租到铺子了吗?”
“你先准备好,跟我过去看看。”叶顺说。
“好!!”叶知恬兴奋地跳了起来,眼睛看到爸爸无奈的笑脸,不好意思地背过了手指,她真是越活越过去了。
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是叶顺的专属,自行车是那种标准的大28自行车,是家里已经十多年的固定资产,已经很老旧了,个子不高会很难骑,叶知恬还记得她骑着它,后面载着叶知心,结果两个人齐齐摔跤的场景,这种自行车,摔下来实在是太疼了。
叶知恬侧坐到了车后座,扶住了坐垫,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往镇上过去。
坐到了巴岭,叶顺将自行车放到了朋友那儿,他从朋友家里出来,看见叶知恬四处张望,疑惑地问:“你看什么?”
叶知恬摇摇头,说:“没看什么。”
叶顺也没在意,带着她就去做客车。
不远处的一处巷子里,一伙小伙子站的站,坐的坐,抽烟喝酒聊天,万龙望着周崇明的脸笑,问:“哥,你这额头一块青的,怎么搞的?”
周崇明抽烟抽的厉害,有些时候一天能抽个一包,他看着不像有钱人家,但买东西却从来不手软,抽烟都是抽红塔山,一包就要十块钱,让所有人眼热,在大家都抽一块几毛钱烟的时候,他抽十块的,花钱厉害,却吝啬的很,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缺点,这么贵的烟,谁舍得给别人呢?除了有钱,打架也厉害,凶猛得跟山里的野兽一样,所以在镇上的混子里,还挺受推崇。
他听到万龙的话,也没回答,他面无表情,俊气的脸部线条锐利得像把刀子。
“被女的打的吧?”有人不怀好意地猜测。
周围的人发出了哄笑声,周崇明脸色不变,只是掀起了眼皮,问:“你们这些人,谁有个女仔?”
“女仔?”万龙笑了起来,“哥你忘了,我有啊。”
周崇明抬腿踢了他后腰一脚,“你有,那是你女仔?那是你女儿吧。”他说着,脸上倒浮现了些许的笑意。
万龙委屈道:“那也是我女仔,花了两百块钱买来的,我妈可说了要给我做媳妇的,等个五年就行了,五年我也才21岁,怎么能是女儿?”
周崇明嗤笑了一声,目光在其他人的脸孔转了一圈,啧了一声,没再问了。
“哥你想要女仔了?”万龙问,还没等周崇明说话,他继续道:“往巴岭走一段路不是有个元乔高中吗?那儿的姑娘美得很,一个个走出来,都跟花一样儿,你要是想,到里面随便找一个都行,拉出来都备有面子。”
周崇明咬着烟,听着万龙的话,脑子里却浮现出那女孩的脸,那细致漂亮的脸孔,明丽得就像迎春花,看着漂亮柔弱,但胆子不小,明明知道他是什么人,还凑上来,他嗓子痒了起来,他抽掉了嘴里的烟,手指一弹,将烟弹到了地上,正要踩灭,被万龙眼疾手快大家捡走,“还有半根呢,别浪费哈哈哈哈!”
周崇明笑了一声,将腿收了回来。
说起来,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她的名字,下次如果遇上,问问好了。
*
那边叶知恬和叶爸爸将铺子看了过去,最后选择了位置更好的一个。
这个时候灵岩县还没有后来的发达,只是一个普通的县城而已,街道不是那么平整,有些破败,屋子倒比镇上的好了很多,大多都是平房,店铺不如后世的贵,但价格放在这个时候也不便宜,一个月也要六十块钱,是一个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还是讲价后的价钱,原来是要八十五块钱。
叶爸爸签了一年的合同,这就租下了这个铺子,送走房东后,叶知恬兴奋地在这还算宽阔的铺子里乱走,想来上家店做的是餐厅生意,前头还干净,后头就要脏一些了,不过房东可能粉刷了一下,看着也还好。
叶顺进了后面,也挺满意的,“这里挺好的,你还需要什么,跟我说。”
“嗯嗯!这几天先装修一下,弄得敞亮漂亮一些,然后再开门!”叶知恬提高了音量说。
“嗯。”叶顺答应了。
父女俩看好了铺子,将门关了,一起坐车回到了巴岭镇,再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家里人对他们一起回来有些诧异,叶兰问:“你们去哪儿了?”
叶顺说:“去了县城一趟。”
叶知心往他身后看,“有没有带吃的?”
叶知恬从背后拿了一个袋子,“就知道你嘴馋,给你买了糖。”
“可是我现在不想吃糖,我想吃酥条。”叶知心嘀咕。
“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叶知恬无言,她将糖袋子塞到了叶知心怀里,“吃吧你。”
晚上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大哥问起他们去县城的事,这种事情,叶知恬当然不会隐瞒,在饭桌上说了出来。
大哥听完,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大声说:“这个好啊!我有个同学,在办服装厂,你想做衣服,可以画了样式往他厂子里送,他有钱,大批的机器,可不比你一个人做要好?”
叶知恬心脏仿佛停跳了一下,瞬间狂喜起来,她怎么没想到,现在的衣服,虽然说不上都是机器,但批量生产的速度也是很快的,比她一个人或者请裁缝,不是好了很多吗!
“哥!你有他联系地址吗?”
“有的,你等我联系他。”大哥说着,忽然想起了什么,又说:“既然你要做捞子的牌子,那得让大家知道嘛,要去上海或者深圳摆个摊子什么的吗?我上海有同学,可以帮忙。”
叶知恬兴奋得感觉头发丝都要飘起来了,“太好了!太好了!哥!”她跳起来,冲过去给了她大哥一个大大的拥抱。
“咳!”叶顺重重地咳了一声,“女孩子,像什么样子,坐回来!”
叶知恬唇角都要咧到耳朵根上了,她松开大哥,坐回自己的位置,声音响亮道:“知道了!”
叶知心捂着嘴唇在旁边笑,叶知恬也笑得停不下来,吃着饭也笑出声来。
叶顺夫妻俩看着这样的大女儿,对视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
都这么大了,还跟个小孩一样。
第10章 no.10你不怕我?
离开学还有两个星期,时间已经不多了,叶知恬抓紧了时间,画了几个图样,衣服裤子都有,那边铺子的装修她也得去看着,叶顺是不可能天天有空陪着她的,所以让二哥和三哥去帮她的忙。
这个时候,装修也装得不精,粉刷个墙,就已经很漂亮了,衣架倒是好买,直接去卖家具店铺里订做,大概几天就能拿到手,总之装修有她哥哥们看着,她花费的精神不会太多,剩下的,她去县城的市集里挑了花色好看质地较好的布。
等有了基础之后,她再设计花样,然后去布厂订做,这样也会有特色一些,而不是用着已经做好了的花布。
相较于衣服,裤子稍微好做一些,上次的露天电影,播放的第一部电影,庐山恋的女主人公穿衣就很好看,那时候播出来也带起了这几年穿阔腿裤的风潮,她也喜欢穿阔腿裤,她个子高,小腿又细又细,穿上去露出一截脚腕,看着就是好看的,这种裤子藏肉显瘦,配衬衫配短袖都会很好看。
打版对于她来说,会很麻烦,她不是版型师,靠得也就只有她的手巧了,她熬了几天夜才做完。
画出一个版型,就能套用很多款式,叶知恬觉得如果就自己做,怕真的要累死,现在请裁缝帮她,她都没开始赚钱,也请不起,她画完了图样,拿了其中的两样交给了大哥,让他写信给他的同学。
到了第四天,大哥同学终于来信了,大哥拿来信,晚饭前读给大家听,他同学的意思是说,她画的样式很新颖,应该会很好卖,如果要做的话,她最好过去跟他好好谈一谈。
叶知恬压抑着兴奋的心情,自然是求之不得,她尖叫着让她大哥带她过去,叶鸣良答应了,就这么约好了第二天出发。
叶知恬一晚上都没怎么睡着,爬起来一看时间,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她爬起来打开灯,将图纸打开看了又看,喜滋滋地收好,放进挎包里,躺回床上,硬逼自己睡着。
她没睡几个小时,就醒了过来,她急匆匆地刷好牙,洗完脸,就去将大哥叶鸣良叫醒了。
“这也太早了吧。”叶鸣良起了床,揉了一把脸说。
“赶紧的,快!”叶知恬精神很振奋,一夜没怎么睡觉的她,脸色看起来有些难看,眼睛下面也黑了一圈,但眼睛却格外亮,像燃烧着一团火焰,光是看着都烧人。
叶鸣良感受到她的兴奋,叹了一口气也没说什么,就起身去洗漱了。
两个人也没吃早饭,就匆匆地上路了,家里唯一一辆自行车已经被爸爸叶顺骑走了,叶鸣良借了村书记的自行车,带着妹妹上了路。
等骑到镇上,叶鸣良饿不住,要去买包子,叶知恬守在自行车旁边等他。
这么早,虽然有想法,但她还没觉得能在这个时候看见周崇明,所以在看见她的时候,她很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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