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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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时间快接近正午,整个李园才像是醒过来一样,所有的下人都开始忙碌起来。被吵醒的林仙儿睡眼朦胧的摸向旁边的被子,却没有感受到该有的温度,她受惊的睁开眼。
    正午的阳光真好,透过纱窗正好照射在坐在桌子旁李寻欢的身上,好像给他镀了一层金光,林仙儿不由地看痴了。
    “寻欢~”她羞涩的将自己埋在被子里,不敢抬眼看自己的良人。
    还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李寻欢听到林仙儿的呼唤,拿起桌上的茶壶灌了几口昨夜的凉茶,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既然他注定与表妹有缘无分,他万万不能再伤害另一位女子了。
    “仙儿,身子可还好?”
    作者有话要说:  “面对一片恭喜的声音,李寻欢只觉得世人都不懂他,他是如此的孤独寂寞冷,他是如此的伤心难过,为什么他们却要恭喜他?”
    石头君表示,写着一段话的石头一定是脑抽了,琼瑶奶奶上身了
    还有石头现在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认为娶了林仙儿,只要不碰她,就不会对她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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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章 啊,又中一刀4
    当沈蝶坐在餐厅用不知道该叫早饭还是午饭的餐点时, 看到的就是李寻欢小心翼翼地扶着走路姿势怪异且一脸娇羞的林仙儿进来的样子。
    “表哥, 表嫂, 恭喜你们,祝你们早生贵子。”沈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对着李寻欢和林仙儿行了一礼。
    李寻欢看着面带微笑祝福他们沈蝶, 心痛的无以复加,但是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而林仙儿则羞得满脸通红, 她在万花楼那种地方见过的东西多了, 但是这种被人看的事情她还是第一次经历, “谢谢表妹。”
    龙啸云也从自己居住的小院来到了餐厅, 看着相携而立的李寻欢和林仙儿, 还有相对而立的沈蝶,他大笑着上前用力的拍了拍李寻欢的肩, “寻欢,恭喜你呀,终于抱得美人归。义兄也没有什么别的礼物好送的, 就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面对龙啸云的恭喜, 李寻欢笑得有些勉强, 林仙儿则好奇的看着李寻欢这个所谓的义兄。她曾经听寻欢提起过, 他这个义兄心怡他的表妹。如今单单从外表看来, 他这个义兄是不如他的,但是也许人家有内在美呢。
    吃饭的时候,龙啸云为了表现自己对沈蝶的上心, 不停地给她夹菜,而且越挫越勇。
    “诗音,这个东坡肉做的不错,你尝尝。”龙啸云热情地夹了一块色泽红亮的东坡肉,他这是在以己度人,以为自己喜欢吃,就认为别人也会喜欢吃。
    虽然说,沈蝶偶尔也挺喜欢吃这些油腻的东西,但是现在可是她与敌方对战的时候,怎么可能为了区区的一块肉,而抛弃自己的立场呢, “谢谢龙大哥,只不过一大早的我不想吃的这么油腻。”
    李寻欢和林仙儿抬头看了看日到中天的太阳,默默地继续吃饭。
    “哈哈,一大早确实不应该吃的这么油腻,都怪我思虑不周。”龙啸云尴尬地笑了笑,继续再接再厉,“诗音这道凉拌木耳不错,清脆爽口你尝尝。”
    “谢谢龙大哥,只不过诗音昨天晚上吃的有些杂乱,今天早上有些肠胃不适,这木耳虽好,但还是有些寒凉了。”
    “诗音……”
    “谢谢龙大哥……”
    看着一来一往的沈蝶和龙啸云,不想看到他们这么秀恩爱(大雾)的李寻欢指着桌子上的红豆藜麦粥,“表妹不是最喜欢喝这个的么,正好养胃,龙大哥帮诗音盛一碗吧。”
    “诗音,原来你喜欢这个,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记住你所有的喜好的。”龙啸云殷勤地盛了一碗粥放到沈蝶的跟前。
    “龙大哥说笑了,都说女人是最善变的,昨天可能还喜欢一样东西喜欢的要死要活,今天再看到也许就没那么喜欢了,甚至可以说是厌恶至极。这红豆藜麦粥是娘亲还在的时候,经常让下人做而已,也说不上有多喜欢,只是习惯了。”沈蝶话中有话的说道,“表嫂也是女人,应该知道我所说非假吧?”
    “表妹说的是,我前几日还非常喜欢的一支簪子,今天早上看到的时候也觉得有些不满意。”林仙儿笑着应和道,看来这个表妹并不是像她想象中的那样无用。不过,如果她真的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的话,她可以非常确定她对李寻欢已经没有半点意思了。
    不过,她一向不喜欢不安全因素在身边。看那龙啸云几乎要黏在她身上的眼睛,她决定还是再加一把火。
    “寻欢,你看我戴这支簪子漂不漂亮?”林仙儿一脸娇羞地秀恩爱道。
    “漂亮,仙儿是天下第一美女戴什么都漂亮。”看着对面只隔着一人距离的沈蝶和龙啸云,做戏做惯了的李寻欢条件反射性地说道。
    “讨厌,表妹你可不要介意。”像是才意识到这里有个云英未嫁的姑娘一样,林仙儿又急又羞的说道,“对了表妹,你和龙公子的婚事什么时候办?”
    林仙儿此话一出,整个餐厅的气氛为之一滞。李寻欢手脚僵硬的将手里夹着的菜放到自己的碗里,龙啸云则略带激动和期待地看着沈蝶,至于林仙儿则是一副自己说错话的样子,有些不知所措。
    这里面唯一不受影响的也就只有沈蝶了,只见她泰然自若的给自己夹了一筷子凉拌三丝,“表嫂说笑了,我和龙大哥只是点头之交而已,何来婚事一说。对了表哥,我还记得我父母临终之前将林家的家产交给了舅舅,现如今你已经成亲,我继续住在这里也有诸多不便,劳烦你将林家的家产给我,我也好搬出去。”
    “诗音,你!”李寻欢万万没想到,沈蝶竟然会要搬出去。在今天他醒来的时候,他就想清楚了,他会对林仙儿负责,至于他的表妹,他会衷心的祝福他们,然后将李园当做贺礼送上。
    “诗音?”龙啸云觉得这一切太怪了,在他的想法里,沈蝶得知李寻欢移情别恋之后会万念俱灰,而他则会适时地出现,陪伴她鼓励她,之后的一切自然水到渠成。但是她却像是中了邪一样,不但不见一丝伤心难过,更别提什么万念俱灰了,反而大张旗鼓的操办起李寻欢和林仙儿的婚事。
    “表哥,这李园终归姓李,以后在这院子里住的会有你,有表嫂,有你们的孩子,但是绝对不会有我。我不想让人指摘些什么,更不想让爹娘不安心,所以我想搬出去。”其实她早就想离开李园了,既然任务是女人也顶半边天,不摆脱寄人篱下的身份,她又怎么能撑起半边天呢,“至于林家的家产,我相信表哥一定会如数奉还。”
    听到沈蝶说出这话,李寻欢也不好再继续拦着,如果他继续拦下去的话,恐怕会变成他要贪污林家的家产了。
    龙啸云看到李寻欢还给沈蝶林家家产的名录之后,更是坚定了要娶到沈蝶的决心。原先他以为她只是寄居在林家的孤女,没想到她竟然还有林家不菲的家产。
    林仙儿看着李寻欢将一大串钥匙交给沈蝶,虽说有些心疼,但是总算是除去了一个威胁。她知道自己的夫君不爱这个从小定亲的表妹,但是俗话说得好,得不到的永远是明月光和朱砂痣,得到了的就变成了白米粒和蚊子血。她,第一美女林仙儿可不想变成白米粒或者蚊子血。
    效率极高的沈蝶带着李寻欢交给她的林家家产,和从林家带来的桃儿包袱款款的离开了。
    “李叔,你让几个下人跟着诗音,看看她们去什么地方落脚。毕竟她们两人是女子,总归是有些不安全。”李寻欢痴痴地望着沈蝶离去的方向,一个人站了许久,直到太阳西下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急匆匆地交代李叔。
    李忠看着早已经不见人影的长道,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的少爷呀,要追你不早说,这人都没影了,让人上哪追去。要说起来,这表小姐真可怜,没想到这嫂子才进门就被赶出了李园,虽说身怀巨额财产,但是就好像身怀巨宝的婴儿,毫无自保之力呀。
    此时毫无自保之力的人,正和桃儿一人捧着一只烤鸡吃的正香,旁边的火堆上还烤着一只滋滋冒油的小野猪。从李园出来之后,沈蝶原本是想先找个客栈落脚的,但是察觉到有人跟踪之后,她就打算不做休整,直接赶路。
    将人跟丢了的龙啸云,不得不返回了李园。在他看来,沈蝶无论走多远,必定会给李园消息,只要他守着李园,那就肯定会有她的消息。
    “小姐,你的武功竟然这么厉害,我还以为你会的都是……”吃的满嘴流油的桃儿一脸满足地说道,紧接着意识到自己像是说错了什么话的她紧急消音。
    “怎么,以为你家小姐我会的都是花拳绣腿?其实,我之前只是没有用到的机会而已。”说着说着,沈蝶的声音突然低了下来,一脸失落的样子。
    桃儿见此赶忙说道,“哇塞,没想到小姐竟然这么厉害,我都准备好要保护小姐了,现在看来我要靠小姐保护了。”说着她从腰间掏出了做女红用的小剪刀。
    -_-|||
    不管如何,总算是将忠心耿耿的小侍女给糊弄过去了,说谎说惯了的沈蝶完全没有欺负小孩子的负罪感。
    主仆二人又干掉了半只烤猪之后,将剩下的半只烤猪放置在一旁,席地而眠。迷蒙之间,沈蝶感觉有什么人在偷看自己,但是等她睁开眼查看的时候,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以为自己虚惊一场的她看了一眼旁边睡得正酣的桃儿,又进入了梦乡。
    在沈蝶没注意的地方,一个精瘦精瘦的小男孩藏在一颗大树后面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匕首。他是被香味吸引过来的,他从来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味道,看着妆容精致的两位女子,他心里暗想着要是他的娘亲也这样打扮,肯定比她们漂亮一百倍。
    第103章 啊,又中一刀5
    小孩一直等到两人睡熟, 才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 偷偷地切走了小半块烤猪肉。看着在自己手里虽然已经放凉, 但是还是散发着香味的烤肉咽了口口水,娘吃到这么好吃的食物一定会很高兴的!
    虽然娘很漂亮, 自从摔倒头之后对他比以前更加的好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理能力却下降了。不过没关系,他还是比较喜欢现在的娘亲, 虽然她经常将肉给烤焦, 但是与之前那个只会让他练功的娘比起来, 他更加喜欢这个会给他唱歌的娘。
    看着宝贝似的捧着一块烤肉匆匆离去的小孩, 沈蝶那点为数不多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她将驱逐蛇虫鼠蚁的药粉在桃儿身边又撒了一圈, 悄悄地跟在了小孩后面。
    虽然夜已经深了,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小孩在林间的行动, 只见他灵活地在树林间腾挪着,沈蝶则灵活的紧随其后。
    山洞里白飞飞,不应该叫做白菲菲, 正母爱泛滥的给小阿飞缝制着外衣。将最后一针给缝好,看着手里虽然说不上精致, 但是穿起来绝对舒服的衣服, 她满意的笑了。
    白菲菲, 性别女, 爱好男,大龄剩女一枚。在穿越之前她是梦想着在米兰时装周上有自己一席之地的设计师,在穿越之后她是母爱泛滥的白飞飞, 励志要做出最好看的衣服给她的便宜儿子穿。
    做完衣服的白菲菲看了一下今天晚上的月亮,默默地为自己点了个赞,从刚刚穿过来时没有电子产品就不能活的现代人,她已经成功的进化出看太阳和月亮的位置来估摸时辰的能力了。至于她为什么不担心小阿飞,完全是因为原来的白飞飞教儿子的时候,将小孩给教的太彪悍了。
    在她连续熬了一个月的夜,看到的都是平安无事归来的阿飞时,她决定还是早早洗洗睡吧。与其担心一个可以独自待会一匹狼来的五六岁小孩,她还是担心担心自己这个大龄儿童吧。
    所以当沈蝶跟着小孩来到山洞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名穿着白衣服的女子正在唱歌,“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叹天黑得太早…… ”
    听到这首歌的沈蝶笑了笑,真是好还念啊,看来这次这位应该是同道中人了。不过,她难得碰上这么豪放的同道中人呀。
    “娘,我回来了,这是烤猪肉可好吃了。”小孩,也就是阿飞见到白菲菲的时候小跑着扑了过去,不过他并没有扑进她的怀里,而是在距她一步远的时候停下了,献宝似的将手中用干净叶子包的烤肉给她看。
    “阿飞,娘不是说过,最晚回来的时间不能超过子时么,你看看现在都什么时辰了!”白菲菲气愤地指着明月高悬的夜空。
    “娘,这确实还是子时,只不过是子时的最后一刻而已。”阿飞无辜地说道,他之前连续三天不回家的时候,娘从来不会说什么的。只不过,相比与不会说他的娘,他更加喜欢这个给他立下一大堆规矩的娘。
    白菲菲:怎么办,貌似又在便宜儿子面前犯蠢了,哭唧唧——
    沈蝶:貌似碰见了一对活宝,不过那个小男孩叫阿飞,不会是她想象的那样吧。
    一分神,沈蝶就悲催的踩到了一根树枝(ps: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出现树枝,因为是在小树林!)。清脆的声音惊到了正在热闹对话的两人,阿飞和白菲菲同时转过头,看向发出声音的方向。
    “谁,出来!”虽然年纪还小,声音也非常稚嫩,但是其中的威势却不容小觑。
    白菲菲也一脸紧张的望向洞口,手里还拿着一把剑虚张声势。天知道,她虽然继承了原身的内力,但是她一点也不会用呀!
    “小孩,偷了我的烤肉还这么理直气壮的可不好呀!”既然已经暴露了,沈蝶也就不再隐藏自己,她大大方方的从遮挡着她的巨石后面走了出来。
    肉?
    完了,第一次做小偷就被人找上门,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阿飞虽然羞得满脸通红,但依旧嘴硬道,“什么偷了你的烤肉,这肉是我在林子里捡的。”
    听到便宜儿子的话,白菲菲只想捂脸,她这个蠢儿子呀,怎么就这么蠢呢?还说是在林子里捡的,难道好好的一头猪会将自己穿在树枝上,还会在自己的身下生一堆火,不停地往自己身上抹料,将自己烤熟么?
    “这位姑娘,在下白菲菲,这是在下的犬子阿飞。如果阿飞有什么冒犯之处,还请这位姑娘见谅,至于这烤肉,不如折价卖给我们如何?”看吧,不用武力的时候,她还是有那么一点作用的。像这种场面,她夏天撸串的时候没少碰到过。
    “白菲菲?在下林诗音。”在说出原身名字的时候,沈蝶特地仔细地看着白菲菲的表情。看着她陡然睁大的眼睛,她也确定了自己心里的猜测。
    “林诗音!你是那个那个李寻欢的白月光!不对,难道这是小李飞刀的世界?”白菲菲揪着自己的头发一个人在原地不停地转圈圈,她原本以为这是武林外史,结果现在看来小李飞刀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想想泡面头,她觉得自己的审美受到了冲击。
    “诗音妹子,我和你说,李寻欢就是个渣男你可千万不要把真心错付了。与他相比,虽然龙啸云是个伪君子,但是怎么着也算是个忠犬……”
    看着一把拉过自己手,完全没有将自己当外人的白菲菲,沈蝶按了按抽动的太阳穴。怎么办,这智商放在宫斗剧里,连宮都没进就out了。不过,看着旁边一直将手放在匕首上的阿飞,有个警惕性这么高的便宜儿子,智商低点就低点吧。
    “北京奥运会举行了么?”
    “什么北京奥运会,这都成老黄历了。我告诉你巴西举行的奥运会才好笑呢——”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白菲菲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女子,“老乡呀,老乡呀,你过来的时候是哪一年?!”
    第二天一大早,看着曾经说要带着他找个小镇开个裁缝铺子的娘亲,一脸兴奋的收拾起自家全部的家当,非要跟在昨天晚上那个陌生女人身边要和她一起走。
    路上,桃儿好奇的多看了两眼白菲菲和阿飞,在阿飞气鼓鼓地瞪了她一眼之后,她小心翼翼地从荷包里取出了一块松子糖,递了出去。
    嘴里塞着香甜的松子糖,阿飞觉得跟着她们一起走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隐蔽的地方将自己身上拖沓的女装换成了利落的男装,沈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翩翩公子。而因为没有什么好的材料而将自己打扮的特别淳朴的白菲菲则得到了一身沈蝶之前的衣服,至于阿飞,因为没有这么小的衣服,所以他只好继续穿温暖牌的衣服。
    四人又一次进了城,这一次,他们一一家人的名义买了一辆马车和各种物品,慢悠悠地踏上了前往江南的路。由于白菲菲和她之间都有许多秘密,所以沈蝶就没有再雇人赶马车,而是自己亲自上阵。我们要相信活了上千年的老妖婆,没有什么不会的!
    不过,在阿飞对赶车表现出了极大地兴趣和天赋之后,她愉快的将掌舵的大权交给了他。就算是白菲菲指责她雇佣童工,她也没有改变主意。笑话,她虽然是男装打扮,但是她可从来没有想过让自己变成糙汉子。
    俗话说得好,三个女人可以顶过一千只鸭子,就算是沈蝶说的少,但是架不住自从穿越之后就一个人带着阿飞从关外往关内跑,并且巧妙地避开了所有人烟,没有半分古代常识的白菲菲的存在。
    几天下来,桃儿见到白菲菲就有中小学生见到教导主任似的紧张感。至于阿飞,除了最开始那几天忿忿不平之外,后来听到车厢里那么吵,他也就不再想着进车厢了。毕竟,最先被他娘问怕的人可是他呀!
    这边,沈蝶按照原计划变卖了林家的家产往江南赶。那边,得知找不到她们人的李寻欢又抱着酒壶大醉了几场。而龙啸云他则离开了李园,接受一位镖头的邀请押镖去了。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看着风景如画的江南,沈蝶心情大好,这一路上虽然走的是官道,但是看到的都是灰扑扑的土路,现在终于到了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了,怎么能不让她开心呢。
    无论在中国的哪个朝代,都有□□的人才。而沈蝶手里拿着的身份文牒,却不是假证,而是她从一位小吏那里买的。这年头不是通讯发达的现代,还容易有些什么天灾人祸就失联了的人,而她运气刚刚好的碰到了一家三口的文牒,年龄也勉强可以用。至于桃儿,她的身份问题就更加简单了。
    “阿飞,从今以后你就叫林飞,而我是你的爹林风,这是你的娘,这是玉云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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