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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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一个女人都觉得三从四德是错误的,更多的人是像她那几个皇姐一样,对三从四德是完全信服的,所以哪怕心里不乐意夫君纳妾,哪怕有着公主之尊,也让自个儿的夫君纳了妾,睡了通房,有了庶子。
在女人自己都觉得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谈何改变。
长乐虽然刚刚说的坚定,但对自己并不是很有信心,毕竟掌权的都是男子,而像她爹一样不要求妻女三从四德的男子太少了,所以有很多办法都是行不通的。
这事儿还是得问问她爹,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在官衙上班的方之平,并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和大女儿都决定了要跟他好好聊聊,也不知道他女儿在他的教育下,已经有了想要改变女子地位的想法。
当初教导长乐的时候,想着不能让她被女训束缚住,毕竟将来要顶门立户,一味的接受传统教育,以后容易吃亏,但是没有想到长乐会有这样的想法和勇气。
“嗯嗯,我明天就找长乐好好聊聊。”方之平应道,“她还是小孩子,考虑不了那么全面,想一出是一出,跟她说清楚就好了,别太担心了。”
虽然欣喜于女儿的勇气和担当,但这真不是人为能够改变的事情,除非社会发展能一下子跨到一两千年之后,否则的男女地位是很难有所改变的。
第142章
女儿的教育问题是大事儿, 方之平不由怀疑自己是不是之前用力过猛了,他虽然没有跟长乐宣扬过男女平等的思想, 但是打心眼儿里没觉得女生就比男生差,所以男生能做到的事情,他觉得自己的女儿也能做到,也没少这样鼓励她。
现在想想,他当初就应该少说一些这一类的话,他虽然很敬佩那些为了理想和信仰奋不顾身的人,但是却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也如此,比起敢于和世俗斗争的英雄,他更希望自己的女儿只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 一生都平安顺遂。
“是不是娘让你过来的?”长乐一副‘早就知道’的样子, 看她娘那天的神情就知道肯定是放心不下她, 她早就预料到爹会来找她谈话了。
方之平轻咳了两声,“我听你娘说了你的想法, 有勇气想要改变现状是很好的,爹也为你觉得骄傲,但是很多事情不是有勇气就能做成的,它需要循序渐进,就像你觉得社会对女子不公平这件事儿一样,它并非是哪个人可以改变的……”
方之平结合当年学过的思修和历史,洋洋洒洒的说了大半个时辰。
“总之,一个人是不能够改变历史发展的进程的。”
长乐点头,昨天从娘那边回来以后, 她自己就好好想过了,就像爹说的那样,几千年的规矩不可能因为哪一个人被打破,但是,“我知道爹你说的有道理,我再怎么努力都不能够改变如今的现状,但我还是想做一点什么,哪怕只是些微的改变,哪怕可能帮不了几个人,但我还是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方之平愣了愣,忽然觉得他两辈子活了这么多年,其实还真不如长乐想得透彻,他知道这个他前世没有听说过的王朝里面有很多东西是不对的,很多东西都是要被历史摒弃的,他也知道不好,也知道不公平,但是从来没有想过改变,因为他知道自己改变不了。
但是从来没有像长乐这样想过,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哪怕只是些微的改变,但是也会有受益的人。
“你说的对,这一点爹应该向你学习,咱们是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儿。”方之平郑重道,人活着不能只顾着自己,虽然他没有大无畏献身的勇气和精神,但是也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一些人。
“真的,爹你太好了!”长乐兴奋的抱住她爹的胳膊,一方面是很高兴她爹能够理解支持她,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如果她爹也愿意加入的话,肯定会事半功倍。
两个人都是说干就干的性子,当下就开始商量能做什么,这方面就是方之平来引导了,最需要帮助也最容易被帮助的其实是底层的女子,可以办一些适合女子做工的作坊,比如纺织、比如做衣服,而且安排女子负责招工,作坊里面的工人也全部都是女子,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让更多的人容易接受。
当然家境不错的女子肯定不会进作坊做女工,但是家境贫穷的女子却可以去,至少比她们呆在家里种地要挣的多,也要轻松的多。
当然建这些作坊就不以盈利为目的了,能够做到收支平衡维持下去就可以,可能连前期的投入都收不回来。
方之平只是提供个主意,具体怎么操作还得长乐来办,毕竟他是抽不出多少时间来的,而且也有意锻炼长乐的处事能力。
****
“你觉得我能做点什么?”靖嘉托腮认真的问道,这也是她之前想做但是没有胆量去做的事情,在不会站到世俗对立面的前提下,她当然也愿意为世间女子做些事情。
方之平就知道妻子会这么问,他们其实都是同一类人,向往着过自己安逸的小日子,不想找事、惹事,但都有一颗向善、向美的心。
“我是这么想的,如今女子读书,多读的都是女训、女则这一类的书,里面的东西不能说都不好,但多少都对女子的行为和想法有所束缚,还不如读四书五经呢,起码可以明理,多少读出些东西来的话,也不至于把自己窝在后院那一块小天地里。”
靖嘉点头,女训、女则里头的确有很多东西不太好,虽然被很多人认同,但很少能有几个人做到,毕竟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而不是只会贤良淑德的木头人,一味的读这些书,的确会让人自误。
方之平接着往下讲,“既然这次太子妃的初选由你和皇后来负责,那不如你们就商量一下,多一个‘才识’的考验,不考女训、女则,而是考一些四书五经里比较浅显的内容,当然也可以考诗文、词曲,总之是考察她们的知识面吧,有过这么一次,以后朝臣们就会注重女子在这方面的教育,而上行下效,民间对女训、女则的推崇程度也会往下降。”
他们不可能直接批判女训、女则里面的内容,毕竟那会触犯很多人的利益,让人喊打喊杀也不一定,所以只能委婉着来,哪怕有些微的效果,也算没有白忙活,这样就够了。
“皇嫂那边肯定没问题,不过这事要跟皇兄说,只有皇兄同意了才能实行。”太子妃初选这事儿虽然皇兄是让她和皇后一起来负责,但实际上皇后并不怎么插手,基本上都由她来主导,所以若是她提出要增加一个考验的话,皇后那边肯定不会拦着,就是不知道皇兄会不会同意,毕竟选的可是未来的一国之母。
“那就试试,如果皇上不答应的话就算了。”虽然以他对建业帝的了解,对方十有八九不会在意这种小事,但若真的不答应的话,也没必要强求,毕竟他们的初衷虽然是帮助别人,但前提首先是不能伤害到自己人。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就算皇兄不乐意,也不会为了这点事儿怪她的。
建业帝的确没怎么把靖嘉的这个提议当回事儿,不就是多出来一个考验吗,太子妃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所以多一个关于才识的考验也无所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多了这么个考验,还是因为真的只是凑巧,众多参选太子妃的世家小姐里头,建业帝最终定下来的儿媳妇人选是柳宗元的嫡长孙女——柳琇莹。
祖父是内阁的次辅,这家世的确不错,但也不是没有比她家世更好的,相貌也可以,算得上是清秀佳人一枚,但也有比她更好的,各方面的表现也大都处于中庸,唯一出彩的地方就是在‘才识’那一项了,参选的小姐们大都不怎么熟悉四书五经,唯独这位,就差倒背如流了。
若这是需要参加科举考试的学子也就罢了,但一个闺阁小姐,能把四书五经学成这样真的是很罕见了,众人也只能赞一句家学渊源,毕竟人家的祖父柳宗元可是当了多年的翰林学士。
不过经此一事,给女儿、孙女请夫子,正儿八经的学四书五经的人家徒然多了起来,皇家选太子妃的标准里头就有这么一项,他们家的孩子也不能差了不是。
当然请夫子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有不少人家有心无力,方之平和长乐瞅准这个机会,干脆就建了一间女子书院,靖嘉来担任院长,不过在里面任课的都不是什么大家,甚至连进士都不是,主要以落第的举子为主,也有一部分秀才,多是科举无望,家境也不是很富裕的人,方之平偶尔也会过去教几节课,不止受到学生们的欢迎,连授课的夫子也很欢迎他的到来。
时间眨眼就过,离长乐的及笄礼还有几个月,方之平都还没来得及催婚呢,长乐就扔下一个大雷——她有意中人了。
第143章
“是哪家的后生?到咱们府上来过吗?你们怎么认识的?”靖嘉一连串的问道, 虽然早就打算好了让女儿说她自己喜欢的人做赘婿,但前提是这个人的人品和条件得让她和景文看过眼才行。
方之平拍了拍靖嘉的手, 示意她稍安勿躁,这才转过头来语气温和的问道“跟我和你娘仔细说说,我们替你参考参考。”
心里头都快火上房了,但面上还得稳住,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有逆反心理的时候,特别又是谈恋爱这种事儿,做父母的不能不管,但也不能管得狠了。
长乐不太自在的轻咳了两声,也知道自己做的不太对, 虽然爹娘更多的是把她当成男孩养, 也给了她相当多的自由, 但婚姻大事一般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这猛不丁突然要领回来一个意中人, 搁别人家里可能都被打断腿了,所以哪怕知道爹娘开明,她说这事儿之前也做好了要被训斥的准备。
“是礼部左侍郎的第三子——白寒晖,比我大一岁,我们认识有一年多了,刚刚才确定了关系,他很愿意入赘到咱们府里来。”长乐尽可能简单的把事情说明白,其实也谈不上特别喜欢,起码她和白寒晖之间的感情, 可能都比不上爹娘的一半,但早晚她都是要成婚的,而且还是招赘婿,与其选择一个她不认识的人,还不如选择有几分好感的白寒晖呢。
白寒晖这个人,方之平和靖嘉都没什么印象,但她爹礼部左侍郎白黎轩的名气大呀,且不说对方在礼部左侍郎的位置上一坐就是十几年,不少人吐槽白黎轩怕是要在礼部呆到致仕途,对方最有名的还是那些悼念亡妻的诗文。
虽然白黎轩的亡妻在世的时候,人家一样纳妾生子,亡妻去了以后,人家出了孝期也立马娶了座师的女儿,但因着那些被不断传颂的诗文,白黎轩可是京城有名的‘好男人’,几乎人人都觉得他深情。
但方之平和靖嘉不这么觉得呀,人死了以后写几首诗,这算哪门子深情,所以一听是白黎轩的儿子,两个人心里就泛起了疙瘩,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白黎轩在亡妻身上赚名声,保不齐白黎轩的儿子也会这样,做父母的当然不想女儿和这样的人成婚。
瞧爹娘一脸僵硬的样子,长乐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她爹娘肯定是看不上白黎轩的那一套,时不时摆出对亡妻深情不悔的模样,但这情深也只是表面功夫。
不过白寒辉跟他爹是不一样的,深知他愿意入赘都是因为厌恶他爹。
“白寒晖他娘亲是白黎轩的第二任妻子,外祖父则是白黎轩的座师,也就是五年前被舅舅免官的吏部右侍郎刘大人,本来白黎轩就比较疼爱亡妻留下的两个孩子,白寒晖也就是比庶子的待遇好点,等到刘大人被免官以后,他娘亲没过多久也去世了,白寒晖就彻底成了小可怜,过得连府里的庶子都不如,所以他对白府也没什么感情,很乐意入赘到咱们府里。”长乐解释道。
这世间乐意入赘的男子的确是少之又少,爹娘挖空心思找的那些,就算是有把握让人家入赘,但是可能也心不甘情不愿吧,与其这样,还不如白寒辉呢,起码他是真的一点都不愿意再跟白府有任何牵扯。
方之平和靖嘉面面相觑,好大一盆狗血,戏文里的人都演不了这么精彩,以前只知道白黎轩‘情深不悔’了,还真不晓得他府里居然还藏着这么多事儿呢。
“你找时间让他过来见见我们吧,不要声张。”方之平无奈道,瞧长乐的样子就知道对白黎轩应该是很满意的,他虽然不想棒打鸳鸯,但这心里实在是放不下,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不排除人家一样有可能长成一个健康积极的人,但有更大的可能是成为一个感情淡漠的人,甚至有可能会心理不太健康。
他可以容忍长乐招的女婿没钱没权没势,但不能够容忍对方有可能会给长乐带来伤害。
方之平此时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既憋屈又无奈,还不能对始作俑者发火。
靖嘉同样犯愁,她更希望女儿找一个性子比较软、比较单纯的人做赘婿,而不是像白黎轩这样,在复杂的环境下长大,性子也有些强硬,不然也不会有想要跟自己父亲毫无瓜葛的想法。
“明天我就让他过来,你们别那么紧张,要是实在觉得不行的话,我也不是非他不可。”长乐安抚道,瞧把她爹娘给愁的,她对白黎轩真没有到非他不可的程度,跟一个有几分好感、条件比较合适的成婚人选相比,当然是父母对她更重要了。
方之平还是觉得有点牙疼,自家水灵灵的小白菜还没长成熟呢,就想着自个儿往家招一头猪了,关键这头猪是好是坏还说不定,想想这小子他爹,方之平的牙就更疼了。
不过孩子既然想把人领回来给他们瞧,就肯定是上心了,甭管怎么样,先见面瞧一瞧,真是个好孩子的话,那肯定是好,如果不是的话,只要问题不大,还有掰回来的可能性,那就再看看,他就不信他一个太子太傅、兵部尚书,还教不好一个半大的孩子。
第144章
“伯父, 伯母好。”一见面,白寒晖就恭恭敬敬的行礼打招呼, 动作有些僵硬,很明显非常紧张。
“坐吧。”方之平很是随意的道,自从长乐那天跟他们说了这个人以后,他也私下派人去查过白寒晖了,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白黎轩的第三子,在白府的确不受重视,但人还是比较争气的,一开始完全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读书刻苦, 行事也很乖巧, 对他娘亲也很孝顺, 十岁那年就考中了童生,然后紧跟着外祖父就被免了官, 没多久娘亲也去了,之后就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怎么去学堂读书了不说,而且从乖学生变成了小霸王,没少在白府里闹腾,白黎轩又从来不惯着这个儿子,所以被罚、被关、被打几乎是白寒晖这几年的常事。
半大的孩子有这种遭遇的确是让人心疼,但同样也让方之平担心,毕竟他不是找儿子, 而是找女婿。
不过能看得出来,白寒晖对这事儿挺重视的,肉眼可见的紧张。
“我听说你之前读书不错,十岁的时候就考中了童生,后来怎么就不读了?”方之平问道,就算是招了父亲的厌弃,但白府还不至于连一个孩子读书的费用都要计较吧,一个十岁就能考中童生的人,不说是不是真的喜欢读书,但这份天赋绝对是万里挑一。
白寒晖抿了抿唇,脑子这会儿有点发热,很难冷静下来,他是真的想入赘到方家,不只是因为对长乐的喜欢,也是为了他自己。
白寒晖没想着在方伯父和方伯母面前撒谎,一来他没这个本事,二来他也不想撒谎,他是真心诚意的想跟他们成为一家人。
“我娘其实身体一直不太好,隔三差五的就要请郎中,但其实她没嫁给白黎轩之前身体没这么弱,给他看病的郎中也说了,我娘亲这是郁结于心才会时常生病,谁让她嫁给了京城有名的痴情人呢,时常在府里悼念就不说了,家宴的时候都会把旁边的位置空出来,让我娘跟他隔一个空的座椅,那个位置是给他的原配夫人留的,以前外祖父没有被罢官的时候,白黎轩好歹还会稍微给我娘留下点正妻的体面,但自从外祖父被罢官以后,就连这点儿体面也没了,我娘有时候十几天都见不到他一面,最后病逝的时候,强撑了大半个时辰,想要等他过来瞧瞧,但是也没能把他请过来。”说起往事,白寒晖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既然不想着好好待他娘,当年为什么要把他娘娶回来。
“我以前读书就是想给我娘争口气,想让她开心,她走了以后,我也就不想读书了。”书读得再好有什么用,他娘已经走了,让他娘伤心的人却活的好好的,甚至连外祖父和舅舅都没有想过要给他娘讨回公道,只觉得他娘是福浅命薄。
靖嘉这些年最是见不得这个,忙出声安慰道,”你这么孝顺,就算你爹对你娘不好,但她活着的时候肯定也因为有了你而开心。”
“嗯。”白寒晖点头,白黎轩是他的父亲,所以哪怕心里恨极,他也对付不了对方,这些年再怎么胡闹,对白黎轩而言可能都只是生几次气而已,伤不了人家什么,与其接着相看两相厌,还不如干脆入赘到旁人家,改了姓氏,从此就跟白家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做了赘婿以后,不仅仅自己要随妻姓,孩子要随妻姓,也没有走仕途的机会了,甚至出门与人交往,都要比旁人低一头,你才十五岁,好好想想再做决定吧。”
汉书里头曾说,家富子壮则出分,家穷子壮则出赘,也就是说,只有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贫家子,才会去跟人家当赘婿。
哪怕妻主是郡主,但依然是很没有面子的事儿,少不了要被人背地里说闲话,若是看得开的人,可能不痛不痒的也就过去了,就像他一样,‘惧妻’的名头背了十几年了,但是却一点不往心里去,但要是看不开的人,恐怕要做出伤人伤己的事儿来了。
“您说的这些,我都清楚,我自己都不想姓白,也不想让我的孩子姓白,至于走仕途,我都五年没摸过书了,还走什么仕途,而且说句不怕您笑话的话,比起做官,我更喜欢做生意。”都说商人市侩,但起码人家活得真实,不会为了自己的名声去糟践人。
方之平继续牙疼,底下的年轻人,的确是实诚,可以说是太实诚了,这话是应该在女朋友她爹面前讲吗。
不过实诚也有实诚的好处,方之平倒是对这孩子有了几分的好感,长乐会选择他,肯定是有他的过人之处,毕竟谁养的闺女谁知道,那眼光也不是一般的挑。
“长乐是我跟她娘的掌上明珠,不可能你说几句话,就把她的后半辈子交给你,这样吧,我跟你布置几个任务,能完成的话,再过来找我,这期间,你不能和长乐有任何逾礼的行为。”方之平认真道,这性子有点偏激,得慢慢磨,等磨的差不多了,再看看这小子会不会改主意。
白寒晖过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也没含糊,爽快的应下来了,对方如果对他没什么考验,随随便便就应了他做长乐的赘婿,那才奇怪了呢。
他虽然年龄不大,但也知道比起白黎轩那样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深情’,但实际上身边从没少了红袖添香的女子,方伯父这样,一心一意守着一个人过的,才算是真正的深情,那些惧内的名声,不过是一些人的嫉妒罢了。
从长乐身上就能看出来,她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养大的,性子很要强也很活泼,在某些方面真的就和男孩子一样,很能够独当一面,刚刚认识那会儿,他甚至都想如果娘的性子跟长乐一样,那不管白黎轩做的有多过分,他娘应该也不会郁结于心,甚至病死。
但是等到慢慢了解了,他就知道当初的想法只是妄想,长乐这般的女子真的不是普通人家可以养出来的,既有贵气也有侠气,会像小女生一样软软糯糯的撒娇,但也有男儿一般的坚强,最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是她的自信,如同太阳一样发着光。
方之平在文坛并没有多大的名声,尽管是状元出身,但他在那之后却没写多少文章,也没作过多少诗,以至于很多人都忘了这位的才识也是不错的。
如果说写文章作诗是疏于练习的话,那骑马射箭打拳这些武人常做的事情,方之平却是几十年了也没落下。
所以考验未来女婿,方之平文武两方面都没放过,指导人家读什么书、写什么文章不说,还亲自带着人家去郊外打猎,在府里踢蹴鞠,硬生生从自己的闲余时间里挪出来将近一半儿去考验未来女婿。
哪怕无心声张,这么大的阵势该知道的人也都知道了,不过众人都以为方之平这是要收徒,毕竟白寒晖在读书上还是很有天赋的,就算近这五年来名声不咋地,甚至连学堂都不去了,但他才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和机会。
谁也没有往招赘婿上想,毕竟还是很少见的,方之平和靖嘉长公主虽然没有儿子,但是也可以从族中过继,总比招赘婿要强。
一直到建业帝下圣旨,让白寒晖入赘给长乐郡主,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且不说白黎轩有多气急败坏,自己的儿子去当人家的上门女婿,就算谁都知道他对这个儿子不怎么在意,但就跟一巴掌打在脸上一样,丢人呐,只不过皇上下了圣旨,他就是不愿意也不敢抗旨不遵,那个逆子从小到大就知道给他找麻烦。
在女人自己都觉得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谈何改变。
长乐虽然刚刚说的坚定,但对自己并不是很有信心,毕竟掌权的都是男子,而像她爹一样不要求妻女三从四德的男子太少了,所以有很多办法都是行不通的。
这事儿还是得问问她爹,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在官衙上班的方之平,并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和大女儿都决定了要跟他好好聊聊,也不知道他女儿在他的教育下,已经有了想要改变女子地位的想法。
当初教导长乐的时候,想着不能让她被女训束缚住,毕竟将来要顶门立户,一味的接受传统教育,以后容易吃亏,但是没有想到长乐会有这样的想法和勇气。
“嗯嗯,我明天就找长乐好好聊聊。”方之平应道,“她还是小孩子,考虑不了那么全面,想一出是一出,跟她说清楚就好了,别太担心了。”
虽然欣喜于女儿的勇气和担当,但这真不是人为能够改变的事情,除非社会发展能一下子跨到一两千年之后,否则的男女地位是很难有所改变的。
第142章
女儿的教育问题是大事儿, 方之平不由怀疑自己是不是之前用力过猛了,他虽然没有跟长乐宣扬过男女平等的思想, 但是打心眼儿里没觉得女生就比男生差,所以男生能做到的事情,他觉得自己的女儿也能做到,也没少这样鼓励她。
现在想想,他当初就应该少说一些这一类的话,他虽然很敬佩那些为了理想和信仰奋不顾身的人,但是却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也如此,比起敢于和世俗斗争的英雄,他更希望自己的女儿只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 一生都平安顺遂。
“是不是娘让你过来的?”长乐一副‘早就知道’的样子, 看她娘那天的神情就知道肯定是放心不下她, 她早就预料到爹会来找她谈话了。
方之平轻咳了两声,“我听你娘说了你的想法, 有勇气想要改变现状是很好的,爹也为你觉得骄傲,但是很多事情不是有勇气就能做成的,它需要循序渐进,就像你觉得社会对女子不公平这件事儿一样,它并非是哪个人可以改变的……”
方之平结合当年学过的思修和历史,洋洋洒洒的说了大半个时辰。
“总之,一个人是不能够改变历史发展的进程的。”
长乐点头,昨天从娘那边回来以后, 她自己就好好想过了,就像爹说的那样,几千年的规矩不可能因为哪一个人被打破,但是,“我知道爹你说的有道理,我再怎么努力都不能够改变如今的现状,但我还是想做一点什么,哪怕只是些微的改变,哪怕可能帮不了几个人,但我还是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方之平愣了愣,忽然觉得他两辈子活了这么多年,其实还真不如长乐想得透彻,他知道这个他前世没有听说过的王朝里面有很多东西是不对的,很多东西都是要被历史摒弃的,他也知道不好,也知道不公平,但是从来没有想过改变,因为他知道自己改变不了。
但是从来没有像长乐这样想过,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哪怕只是些微的改变,但是也会有受益的人。
“你说的对,这一点爹应该向你学习,咱们是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儿。”方之平郑重道,人活着不能只顾着自己,虽然他没有大无畏献身的勇气和精神,但是也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一些人。
“真的,爹你太好了!”长乐兴奋的抱住她爹的胳膊,一方面是很高兴她爹能够理解支持她,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如果她爹也愿意加入的话,肯定会事半功倍。
两个人都是说干就干的性子,当下就开始商量能做什么,这方面就是方之平来引导了,最需要帮助也最容易被帮助的其实是底层的女子,可以办一些适合女子做工的作坊,比如纺织、比如做衣服,而且安排女子负责招工,作坊里面的工人也全部都是女子,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让更多的人容易接受。
当然家境不错的女子肯定不会进作坊做女工,但是家境贫穷的女子却可以去,至少比她们呆在家里种地要挣的多,也要轻松的多。
当然建这些作坊就不以盈利为目的了,能够做到收支平衡维持下去就可以,可能连前期的投入都收不回来。
方之平只是提供个主意,具体怎么操作还得长乐来办,毕竟他是抽不出多少时间来的,而且也有意锻炼长乐的处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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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能做点什么?”靖嘉托腮认真的问道,这也是她之前想做但是没有胆量去做的事情,在不会站到世俗对立面的前提下,她当然也愿意为世间女子做些事情。
方之平就知道妻子会这么问,他们其实都是同一类人,向往着过自己安逸的小日子,不想找事、惹事,但都有一颗向善、向美的心。
“我是这么想的,如今女子读书,多读的都是女训、女则这一类的书,里面的东西不能说都不好,但多少都对女子的行为和想法有所束缚,还不如读四书五经呢,起码可以明理,多少读出些东西来的话,也不至于把自己窝在后院那一块小天地里。”
靖嘉点头,女训、女则里头的确有很多东西不太好,虽然被很多人认同,但很少能有几个人做到,毕竟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而不是只会贤良淑德的木头人,一味的读这些书,的确会让人自误。
方之平接着往下讲,“既然这次太子妃的初选由你和皇后来负责,那不如你们就商量一下,多一个‘才识’的考验,不考女训、女则,而是考一些四书五经里比较浅显的内容,当然也可以考诗文、词曲,总之是考察她们的知识面吧,有过这么一次,以后朝臣们就会注重女子在这方面的教育,而上行下效,民间对女训、女则的推崇程度也会往下降。”
他们不可能直接批判女训、女则里面的内容,毕竟那会触犯很多人的利益,让人喊打喊杀也不一定,所以只能委婉着来,哪怕有些微的效果,也算没有白忙活,这样就够了。
“皇嫂那边肯定没问题,不过这事要跟皇兄说,只有皇兄同意了才能实行。”太子妃初选这事儿虽然皇兄是让她和皇后一起来负责,但实际上皇后并不怎么插手,基本上都由她来主导,所以若是她提出要增加一个考验的话,皇后那边肯定不会拦着,就是不知道皇兄会不会同意,毕竟选的可是未来的一国之母。
“那就试试,如果皇上不答应的话就算了。”虽然以他对建业帝的了解,对方十有八九不会在意这种小事,但若真的不答应的话,也没必要强求,毕竟他们的初衷虽然是帮助别人,但前提首先是不能伤害到自己人。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就算皇兄不乐意,也不会为了这点事儿怪她的。
建业帝的确没怎么把靖嘉的这个提议当回事儿,不就是多出来一个考验吗,太子妃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所以多一个关于才识的考验也无所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多了这么个考验,还是因为真的只是凑巧,众多参选太子妃的世家小姐里头,建业帝最终定下来的儿媳妇人选是柳宗元的嫡长孙女——柳琇莹。
祖父是内阁的次辅,这家世的确不错,但也不是没有比她家世更好的,相貌也可以,算得上是清秀佳人一枚,但也有比她更好的,各方面的表现也大都处于中庸,唯一出彩的地方就是在‘才识’那一项了,参选的小姐们大都不怎么熟悉四书五经,唯独这位,就差倒背如流了。
若这是需要参加科举考试的学子也就罢了,但一个闺阁小姐,能把四书五经学成这样真的是很罕见了,众人也只能赞一句家学渊源,毕竟人家的祖父柳宗元可是当了多年的翰林学士。
不过经此一事,给女儿、孙女请夫子,正儿八经的学四书五经的人家徒然多了起来,皇家选太子妃的标准里头就有这么一项,他们家的孩子也不能差了不是。
当然请夫子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有不少人家有心无力,方之平和长乐瞅准这个机会,干脆就建了一间女子书院,靖嘉来担任院长,不过在里面任课的都不是什么大家,甚至连进士都不是,主要以落第的举子为主,也有一部分秀才,多是科举无望,家境也不是很富裕的人,方之平偶尔也会过去教几节课,不止受到学生们的欢迎,连授课的夫子也很欢迎他的到来。
时间眨眼就过,离长乐的及笄礼还有几个月,方之平都还没来得及催婚呢,长乐就扔下一个大雷——她有意中人了。
第143章
“是哪家的后生?到咱们府上来过吗?你们怎么认识的?”靖嘉一连串的问道, 虽然早就打算好了让女儿说她自己喜欢的人做赘婿,但前提是这个人的人品和条件得让她和景文看过眼才行。
方之平拍了拍靖嘉的手, 示意她稍安勿躁,这才转过头来语气温和的问道“跟我和你娘仔细说说,我们替你参考参考。”
心里头都快火上房了,但面上还得稳住,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有逆反心理的时候,特别又是谈恋爱这种事儿,做父母的不能不管,但也不能管得狠了。
长乐不太自在的轻咳了两声,也知道自己做的不太对, 虽然爹娘更多的是把她当成男孩养, 也给了她相当多的自由, 但婚姻大事一般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这猛不丁突然要领回来一个意中人, 搁别人家里可能都被打断腿了,所以哪怕知道爹娘开明,她说这事儿之前也做好了要被训斥的准备。
“是礼部左侍郎的第三子——白寒晖,比我大一岁,我们认识有一年多了,刚刚才确定了关系,他很愿意入赘到咱们府里来。”长乐尽可能简单的把事情说明白,其实也谈不上特别喜欢,起码她和白寒晖之间的感情, 可能都比不上爹娘的一半,但早晚她都是要成婚的,而且还是招赘婿,与其选择一个她不认识的人,还不如选择有几分好感的白寒晖呢。
白寒晖这个人,方之平和靖嘉都没什么印象,但她爹礼部左侍郎白黎轩的名气大呀,且不说对方在礼部左侍郎的位置上一坐就是十几年,不少人吐槽白黎轩怕是要在礼部呆到致仕途,对方最有名的还是那些悼念亡妻的诗文。
虽然白黎轩的亡妻在世的时候,人家一样纳妾生子,亡妻去了以后,人家出了孝期也立马娶了座师的女儿,但因着那些被不断传颂的诗文,白黎轩可是京城有名的‘好男人’,几乎人人都觉得他深情。
但方之平和靖嘉不这么觉得呀,人死了以后写几首诗,这算哪门子深情,所以一听是白黎轩的儿子,两个人心里就泛起了疙瘩,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白黎轩在亡妻身上赚名声,保不齐白黎轩的儿子也会这样,做父母的当然不想女儿和这样的人成婚。
瞧爹娘一脸僵硬的样子,长乐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她爹娘肯定是看不上白黎轩的那一套,时不时摆出对亡妻深情不悔的模样,但这情深也只是表面功夫。
不过白寒辉跟他爹是不一样的,深知他愿意入赘都是因为厌恶他爹。
“白寒晖他娘亲是白黎轩的第二任妻子,外祖父则是白黎轩的座师,也就是五年前被舅舅免官的吏部右侍郎刘大人,本来白黎轩就比较疼爱亡妻留下的两个孩子,白寒晖也就是比庶子的待遇好点,等到刘大人被免官以后,他娘亲没过多久也去世了,白寒晖就彻底成了小可怜,过得连府里的庶子都不如,所以他对白府也没什么感情,很乐意入赘到咱们府里。”长乐解释道。
这世间乐意入赘的男子的确是少之又少,爹娘挖空心思找的那些,就算是有把握让人家入赘,但是可能也心不甘情不愿吧,与其这样,还不如白寒辉呢,起码他是真的一点都不愿意再跟白府有任何牵扯。
方之平和靖嘉面面相觑,好大一盆狗血,戏文里的人都演不了这么精彩,以前只知道白黎轩‘情深不悔’了,还真不晓得他府里居然还藏着这么多事儿呢。
“你找时间让他过来见见我们吧,不要声张。”方之平无奈道,瞧长乐的样子就知道对白黎轩应该是很满意的,他虽然不想棒打鸳鸯,但这心里实在是放不下,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不排除人家一样有可能长成一个健康积极的人,但有更大的可能是成为一个感情淡漠的人,甚至有可能会心理不太健康。
他可以容忍长乐招的女婿没钱没权没势,但不能够容忍对方有可能会给长乐带来伤害。
方之平此时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既憋屈又无奈,还不能对始作俑者发火。
靖嘉同样犯愁,她更希望女儿找一个性子比较软、比较单纯的人做赘婿,而不是像白黎轩这样,在复杂的环境下长大,性子也有些强硬,不然也不会有想要跟自己父亲毫无瓜葛的想法。
“明天我就让他过来,你们别那么紧张,要是实在觉得不行的话,我也不是非他不可。”长乐安抚道,瞧把她爹娘给愁的,她对白黎轩真没有到非他不可的程度,跟一个有几分好感、条件比较合适的成婚人选相比,当然是父母对她更重要了。
方之平还是觉得有点牙疼,自家水灵灵的小白菜还没长成熟呢,就想着自个儿往家招一头猪了,关键这头猪是好是坏还说不定,想想这小子他爹,方之平的牙就更疼了。
不过孩子既然想把人领回来给他们瞧,就肯定是上心了,甭管怎么样,先见面瞧一瞧,真是个好孩子的话,那肯定是好,如果不是的话,只要问题不大,还有掰回来的可能性,那就再看看,他就不信他一个太子太傅、兵部尚书,还教不好一个半大的孩子。
第144章
“伯父, 伯母好。”一见面,白寒晖就恭恭敬敬的行礼打招呼, 动作有些僵硬,很明显非常紧张。
“坐吧。”方之平很是随意的道,自从长乐那天跟他们说了这个人以后,他也私下派人去查过白寒晖了,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白黎轩的第三子,在白府的确不受重视,但人还是比较争气的,一开始完全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读书刻苦, 行事也很乖巧, 对他娘亲也很孝顺, 十岁那年就考中了童生,然后紧跟着外祖父就被免了官, 没多久娘亲也去了,之后就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怎么去学堂读书了不说,而且从乖学生变成了小霸王,没少在白府里闹腾,白黎轩又从来不惯着这个儿子,所以被罚、被关、被打几乎是白寒晖这几年的常事。
半大的孩子有这种遭遇的确是让人心疼,但同样也让方之平担心,毕竟他不是找儿子, 而是找女婿。
不过能看得出来,白寒晖对这事儿挺重视的,肉眼可见的紧张。
“我听说你之前读书不错,十岁的时候就考中了童生,后来怎么就不读了?”方之平问道,就算是招了父亲的厌弃,但白府还不至于连一个孩子读书的费用都要计较吧,一个十岁就能考中童生的人,不说是不是真的喜欢读书,但这份天赋绝对是万里挑一。
白寒晖抿了抿唇,脑子这会儿有点发热,很难冷静下来,他是真的想入赘到方家,不只是因为对长乐的喜欢,也是为了他自己。
白寒晖没想着在方伯父和方伯母面前撒谎,一来他没这个本事,二来他也不想撒谎,他是真心诚意的想跟他们成为一家人。
“我娘其实身体一直不太好,隔三差五的就要请郎中,但其实她没嫁给白黎轩之前身体没这么弱,给他看病的郎中也说了,我娘亲这是郁结于心才会时常生病,谁让她嫁给了京城有名的痴情人呢,时常在府里悼念就不说了,家宴的时候都会把旁边的位置空出来,让我娘跟他隔一个空的座椅,那个位置是给他的原配夫人留的,以前外祖父没有被罢官的时候,白黎轩好歹还会稍微给我娘留下点正妻的体面,但自从外祖父被罢官以后,就连这点儿体面也没了,我娘有时候十几天都见不到他一面,最后病逝的时候,强撑了大半个时辰,想要等他过来瞧瞧,但是也没能把他请过来。”说起往事,白寒晖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既然不想着好好待他娘,当年为什么要把他娘娶回来。
“我以前读书就是想给我娘争口气,想让她开心,她走了以后,我也就不想读书了。”书读得再好有什么用,他娘已经走了,让他娘伤心的人却活的好好的,甚至连外祖父和舅舅都没有想过要给他娘讨回公道,只觉得他娘是福浅命薄。
靖嘉这些年最是见不得这个,忙出声安慰道,”你这么孝顺,就算你爹对你娘不好,但她活着的时候肯定也因为有了你而开心。”
“嗯。”白寒晖点头,白黎轩是他的父亲,所以哪怕心里恨极,他也对付不了对方,这些年再怎么胡闹,对白黎轩而言可能都只是生几次气而已,伤不了人家什么,与其接着相看两相厌,还不如干脆入赘到旁人家,改了姓氏,从此就跟白家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做了赘婿以后,不仅仅自己要随妻姓,孩子要随妻姓,也没有走仕途的机会了,甚至出门与人交往,都要比旁人低一头,你才十五岁,好好想想再做决定吧。”
汉书里头曾说,家富子壮则出分,家穷子壮则出赘,也就是说,只有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贫家子,才会去跟人家当赘婿。
哪怕妻主是郡主,但依然是很没有面子的事儿,少不了要被人背地里说闲话,若是看得开的人,可能不痛不痒的也就过去了,就像他一样,‘惧妻’的名头背了十几年了,但是却一点不往心里去,但要是看不开的人,恐怕要做出伤人伤己的事儿来了。
“您说的这些,我都清楚,我自己都不想姓白,也不想让我的孩子姓白,至于走仕途,我都五年没摸过书了,还走什么仕途,而且说句不怕您笑话的话,比起做官,我更喜欢做生意。”都说商人市侩,但起码人家活得真实,不会为了自己的名声去糟践人。
方之平继续牙疼,底下的年轻人,的确是实诚,可以说是太实诚了,这话是应该在女朋友她爹面前讲吗。
不过实诚也有实诚的好处,方之平倒是对这孩子有了几分的好感,长乐会选择他,肯定是有他的过人之处,毕竟谁养的闺女谁知道,那眼光也不是一般的挑。
“长乐是我跟她娘的掌上明珠,不可能你说几句话,就把她的后半辈子交给你,这样吧,我跟你布置几个任务,能完成的话,再过来找我,这期间,你不能和长乐有任何逾礼的行为。”方之平认真道,这性子有点偏激,得慢慢磨,等磨的差不多了,再看看这小子会不会改主意。
白寒晖过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也没含糊,爽快的应下来了,对方如果对他没什么考验,随随便便就应了他做长乐的赘婿,那才奇怪了呢。
他虽然年龄不大,但也知道比起白黎轩那样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深情’,但实际上身边从没少了红袖添香的女子,方伯父这样,一心一意守着一个人过的,才算是真正的深情,那些惧内的名声,不过是一些人的嫉妒罢了。
从长乐身上就能看出来,她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养大的,性子很要强也很活泼,在某些方面真的就和男孩子一样,很能够独当一面,刚刚认识那会儿,他甚至都想如果娘的性子跟长乐一样,那不管白黎轩做的有多过分,他娘应该也不会郁结于心,甚至病死。
但是等到慢慢了解了,他就知道当初的想法只是妄想,长乐这般的女子真的不是普通人家可以养出来的,既有贵气也有侠气,会像小女生一样软软糯糯的撒娇,但也有男儿一般的坚强,最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是她的自信,如同太阳一样发着光。
方之平在文坛并没有多大的名声,尽管是状元出身,但他在那之后却没写多少文章,也没作过多少诗,以至于很多人都忘了这位的才识也是不错的。
如果说写文章作诗是疏于练习的话,那骑马射箭打拳这些武人常做的事情,方之平却是几十年了也没落下。
所以考验未来女婿,方之平文武两方面都没放过,指导人家读什么书、写什么文章不说,还亲自带着人家去郊外打猎,在府里踢蹴鞠,硬生生从自己的闲余时间里挪出来将近一半儿去考验未来女婿。
哪怕无心声张,这么大的阵势该知道的人也都知道了,不过众人都以为方之平这是要收徒,毕竟白寒晖在读书上还是很有天赋的,就算近这五年来名声不咋地,甚至连学堂都不去了,但他才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和机会。
谁也没有往招赘婿上想,毕竟还是很少见的,方之平和靖嘉长公主虽然没有儿子,但是也可以从族中过继,总比招赘婿要强。
一直到建业帝下圣旨,让白寒晖入赘给长乐郡主,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且不说白黎轩有多气急败坏,自己的儿子去当人家的上门女婿,就算谁都知道他对这个儿子不怎么在意,但就跟一巴掌打在脸上一样,丢人呐,只不过皇上下了圣旨,他就是不愿意也不敢抗旨不遵,那个逆子从小到大就知道给他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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