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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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墙脚挖到自己身边来了,这哪行?如果精兵强将都被他挖走了,以后还能拿什么教训他们?
权毅当初不太相信李弘亲卫队的战力,但自从有一次,李弘让他率领千人,自己率领亲卫队,两人在沙漠深处,进行了一次模拟的遭遇战后,权毅是彻底的服气了。
所以就以扮作强盗危险太大为由,强行挖走了当初那个亲卫队队正。
要不然李弘也不会看见尉屠耆后,动了收为己有的心思。
尉屠耆也着实是一块璞玉,稍加雕琢,以后定能够成大器。
可别忘了,李弘九转十世,曾经就跟着战神白起驰骋沙场过。
当年秦国与赵国的战略决战:长平之战,自己就曾经跟随着白起,与同白起一起坑杀赵国兵士四十余万。
但最后自己的结局也同白起一样,在当时的杜邮亭,也叫孝里亭,同白起一同被赐死。
而他当时的身份则是白起身边的大将:秦国名将客卿:司马错之次孙。史学家司马迁之六世祖:司马靳。
“最后一次,大都护,末将手底下的兵什么料,您也知道的,最近一直被无法无天抢风头,您要是再不管,末将就……”权毅蹲在门口,跟要饭的似的。
“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这话我跟你说过八百遍了,你的人再要是输给无法无天,你就等着被我罢免吧。”
李弘话音刚落,然后眼前就出现一道残影,权毅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把心思再放回中原地区,李弘拄着下巴沉思了好久,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但不论如何,他还是打定主意,先给白纯去旨,让她从钱庄里开始慢慢查,看看是不是能够查出点儿什么来。
第二日清早,权毅在门口刚刚集结好自己队伍,正准备开拔前往沙漠深处,进行他们的第二职业盗贼时,身后传来了马蹄声。
李弘率领着亲卫队二百人,急匆匆的赶了过来,看着权毅惊愕的眼神,李弘虎目扫过,淡淡说道:“我一同跟你们去,舒展舒展筋骨。”
“是,大都护。”权毅脸上呈现兴奋的神色。
城门口处,一个小脑袋从城门里探了出来,观察了好一会儿,确定了马背上那人是李弘后,便从门口蹦了出来。
“你这是去哪里?”安小河仰头看着前方的大军缓缓离去,对唤做粮票的战马马背上的人问道。
“打劫去。”李弘看着笑颜如画的安小河,装作盗贼的模样儿说道。
“带上我呗。”安小河期望地说道。
“不行,这一次又不是一两天就能回来,你跟小雪还有夏至她们玩儿吧。”李弘对于安小河很心动,特别是那高挑的身材,美丽的脸颊。
但是不知为何,面对安小河时,脑海里总会不自觉的跳出白纯的影子。
虽然她俩气质完全不同:白纯就像那天山上的雪莲般,淡然到甚至淡漠,淡漠到甚至不食人间烟火。
而安小河则就像是跌落到凡间的精灵,处处透露着一股灵动跟轻盈,就像那花瓣儿飞散着,给人愉悦。
一个九天玄女般要乘风而去,一个凡间精灵般刚入红尘俗世,两种截然不同的美态。
撅着小嘴的安小河,仿佛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
望着远远离去的背影,手放在红唇边高喊道:“记得给我带个礼物回来。”
李弘烦不胜烦的挥挥手,在安小河看来,这是知道了的意思。
其实,李弘的意思是:该哪凉快儿哪待着去。
芒种、花孟在李弘马头前方不远处两侧护驾,身边一左一右则是半梅跟寻兰。
两女同样穿着盗贼的衣服,里面也是加了皮革似的铠甲,在沙漠中,这样的装束,适合高速冲杀。
两女笑着回头向安小河招手,示意她赶紧回去吧。
待她们两人刚刚转过头看向前方,就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听马蹄的声音,不像是多匹战马的蹄声,而是单骑的蹄声极速而来。
“爷,不会是安小河非要跟着来吧?”半梅狐疑的问道。
李弘无奈的摇摇头:“不会是他的,是那头色狼。”
不回头,听马蹄声,李弘已经猜到了,出城时,没找到那头色狼,如今恐怕是被夏至告知后,追出来了。
“爷,还真是白起啊。”半梅兴奋地说道。
寻兰也是回头看去,顿时整个俏脸上写满了惊讶,小嘴张的老大,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幕。
“白起什么时候学会骑马的?”寻兰喃喃的问道,也不知道她问的对象是谁。
而她目光所及之处,只见一头狼正端坐在一匹马背上,浑身油光发亮的黑色狼毛,因为屁股底下的马飞驰的原因,狼毛随着风的吹动往后掠去,整个狼都显得很威风、霸气。
白起前爪直立,后腿弯曲,一屁股坐在放着马鞍的马背上,一脸严肃,双眼凝视前方,迎着风正匆匆的往李弘这个方向赶。
白起屁股下的马,像是已经习惯了给一头狼当坐骑,正卖力平稳的飞奔着,与背上的狼配合默契,给人一种狼马合一的感觉。
李弘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也懒得看它,当初有一次就是怕它累,所以找了一匹胆大的马,让它坐在上面歇脚。
没想到从那以后,这家伙喜欢上了这种出行方式,只要一出城,这匹马肯定会被它从马厩,自己咬开缰绳牵出来,然后自己跃上马背坐好,就等着出发了。
沿着孔雀河一路往西,这里距离南边前往于阗的官道并不远,也并不是沙漠的深处,不过是沿着沙漠边缘前行罢了。
孔雀河歪歪扭扭,在如今植被已经不太多的情况下,从高高的沙丘上俯视,仿佛一条玉带环绕在沙海边缘,匆匆而下。
强悍的大自然打造出了强悍的生命力,但在面对人类的过度砍伐、破坏时,还是显现出了它脆弱、不堪一击的另一面。
惊蛰、猎豹的情报也适时的送入了孔雀河沿岸,吐蕃的货商并没有进驻楼兰城,而是选择了同样在孔雀河附近扎营。
手里拿着地形图,孔雀河岸边的一处林荫地带,整整两千多人正在这里休整。
白起早已经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它适合自己给自己找野味儿。
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给它的主人李弘,稍带点儿野味儿回来。
但别以为它会有此孝心,不过是它想让李弘帮着它烧烤一下,吃熟肉对白起来讲,倒像是人类吃生肉一样,偶尔新鲜下。
“大都护,末将看了下地形图,到达于阗之前动手最为稳妥,但也最容易暴露咱们,这样会在禄东赞那里落下口舌的。”权毅认真的分析道。
“他们大概是一千三百来人,加上玉门关会和后的人,总人数应该在两千三四百人,这是相当于七八个商队的人数了。”
李弘拿着情报分析着,这一次吐蕃显然是想用庞大的人数,来确保货物能够完好无损的,或者是以较小的损失,来换回大部分货物送往吐蕃境内。
“大都护,末将觉得吐蕃这次如此兴师动众,是不是阴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您看他们这次,明显谨慎了很多,在玉门关都没有停留,稍作休整就跑出来了。而到了楼兰,都不进城,这是为何?”权毅看了看李弘手里的情报,这次吐蕃的商队行事风格,与以前大相径庭。
“这还不简单,一是货物中肯定有玉门关没有查验出来的。二来嘛,说不准这次是禄东赞自己亲手策划的。看看他们选择的休整地方就知道了,看似选择的都是我们好下手的地方,但每一处地点,也都是让我们最可能暴露,也最适合他们反击的地形。攻守兼备啊……”
李弘看着一路上的休整地点,研究着每一处的地形,这驼队谨慎的很,每一处地点,都是精心挑选的。
每一处地点,都像是故意给自己留出了诱饵,让自己误以为很容易吃下去,但吃到嘴里的话,很可能就上了老家伙的当了,会让老家伙把自己一网打尽。
“那怎么办?总不能这么一路跟着下去吧?过了于阗,想要再吃,就不得不打一场硬仗了。”权毅琢磨再三,说道。
“那就打一场硬仗,在于阗之前吃掉他,由于人数太多,风险比过了于阗再吃还要大。命令所有人,休整半炷香后启程,连夜赶路。”李弘看着地形图,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第201章 葱岭
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继续往西,就是著名的丝绸之路。
沙漠南北两端各有一条路,都是沿着沙漠的边缘前行,两条路往东汇合后,自然是楼兰城。
而往西方向,一条路经过疏勒城,然后到达沙陀城。
而另一条路则是经过于阗,然后再过一个小城皮山,顺着昆仑山脉继续蜿蜒往西,同样是到达沙陀城。
而沙陀城,已经算是进入了帕米尔高原的高海拔地域,再往前则就是,如今还被大唐牢牢控制的波斯都督府。
从沙陀城顺着喷赤河一路南下,就可以进入吐蕃地域,而沙陀城,自然是就是吐蕃下一个必经之地。
帕米尔高原,也就是葱岭一带,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平坦高原面,而是由几组山脉跟山脉之间宽阔的地带,形成了看似平坦、水草丰沃的谷地跟盆地组成。
高原大致上可以被分为八大部分,被当地人称之为“帕”,每一帕也都有着其游牧族控制。
因为水草丰沃不均,这里经常会有游牧族进行小规模的战争,主要就是为了争夺肥沃的土地,用来供养族人。
部落群体规模并不是很大,大到万人,小到千人。
大唐长安城,离这里已经远大万里之遥,而石头城、黄土夯筑的小城,随处可见。
对这里的控制自然是乏力至极,因为吐蕃的强大与干预,大唐很难在这里形成有效的控制。
而让李弘更为震惊的是,这里在他上一世的19世纪70年代,依然还是属于中国。
而再往正西,就是被如今的白衣大食占领的吐火罗,如今在李弘坐镇西域后,变成了白衣大食跟大唐之间的战略缓冲地带。
看似还附属于白衣大食,但在其国内,已经有人开始渐渐偏向了大唐。
李弘率领着的两千人马,早已经习惯了高原上的生活,所以高原反应在所有人中,只有半梅跟寻兰有些轻度不适。
但令李弘没有想到的是,最不适合这里的竟然是白起那头色狼,此刻舌头拉的老长,竟然还没有缓过神来。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不能怪白起,这头色狼从第二日开始就厌倦了沙漠,自从经过昆仑山脉,两侧有沙漠变戈壁,再到变成绿洲。
这头狼就疯了,看见了绿油油的水草后,就开始从马背上跳下来,在草原上狂奔,所以此刻想不难受都难。
选择了一处北风、平坦的地方,远离游牧族、靠近昆仑山脉脚下的一处地方,一汪小湖泊便出现在了眼前。
仔细查探,会发现这周围有不少人曾经驻留、扎营的痕迹。
已经化成灰烬残留的火堆,帐篷扎营时所需的石块,还有那牛羊粪便,都证明了这里确实是一个适合扎营的地方。
“爷,咱们是不是跑的太远了?是不是应该让无法无天援兵一些?”山鹰在空中翱翔、野兔在草丛中偷偷打量着这些外来客,不想却掉进了狼嘴中。
“来不及了,等从于阗派兵过来,吐蕃的商队也就快要到达了。”李弘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这里简直太美了,一切都是那么的纯净。
“商队再快,也会比咱们慢上四五天,如此一来,时间应该足够吧?”花孟检查完李弘的帐篷是否牢固后,同意权毅的意见,附和道。
这里太空旷了,空旷的让人心里发虚,仿佛是感觉进入了一个空灵的世界一样。
大唐的太子殿下只身来此,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这不是在这里的所有人,能够担待的起的责任。
“沙陀城是唯一的大城,只要越过沙漠,这里只有商队行进,人迹罕至,如果无法无天派人来,只会被谨慎的吐蕃人,从这路上的蹄印上发现端倪,所以与其找援兵,不如利用这几天的时间,把这里的地形弄熟悉,如此比援兵更为可靠。”
李弘接过寻兰抱怨中递过来的水,只听见寻兰嘴里小声嘟囔道:“烧了好久了,看着水已经开了,但是为什么感觉好像没有开,都不烫手。”
一脸的闷闷不乐、明亮的眼睛闪现着泪花儿,因为没有把水烧开,此时竟然觉得自己太没用了,连烧个水都烧不好。
李弘呵呵笑了下,一把拉住寻兰的手,拉着坐在自己旁边,拍了拍寻兰的脸颊,说道:“这不怪你,是这里的地域问题……”
“啊……殿下,难道这里有鬼不成?”寻兰连忙警惕的看着四周。
李弘一句话,不单寻兰魔怔了,其他人也是有些慌张的望向宁静的旷野。
权毅当初不太相信李弘亲卫队的战力,但自从有一次,李弘让他率领千人,自己率领亲卫队,两人在沙漠深处,进行了一次模拟的遭遇战后,权毅是彻底的服气了。
所以就以扮作强盗危险太大为由,强行挖走了当初那个亲卫队队正。
要不然李弘也不会看见尉屠耆后,动了收为己有的心思。
尉屠耆也着实是一块璞玉,稍加雕琢,以后定能够成大器。
可别忘了,李弘九转十世,曾经就跟着战神白起驰骋沙场过。
当年秦国与赵国的战略决战:长平之战,自己就曾经跟随着白起,与同白起一起坑杀赵国兵士四十余万。
但最后自己的结局也同白起一样,在当时的杜邮亭,也叫孝里亭,同白起一同被赐死。
而他当时的身份则是白起身边的大将:秦国名将客卿:司马错之次孙。史学家司马迁之六世祖:司马靳。
“最后一次,大都护,末将手底下的兵什么料,您也知道的,最近一直被无法无天抢风头,您要是再不管,末将就……”权毅蹲在门口,跟要饭的似的。
“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这话我跟你说过八百遍了,你的人再要是输给无法无天,你就等着被我罢免吧。”
李弘话音刚落,然后眼前就出现一道残影,权毅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把心思再放回中原地区,李弘拄着下巴沉思了好久,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但不论如何,他还是打定主意,先给白纯去旨,让她从钱庄里开始慢慢查,看看是不是能够查出点儿什么来。
第二日清早,权毅在门口刚刚集结好自己队伍,正准备开拔前往沙漠深处,进行他们的第二职业盗贼时,身后传来了马蹄声。
李弘率领着亲卫队二百人,急匆匆的赶了过来,看着权毅惊愕的眼神,李弘虎目扫过,淡淡说道:“我一同跟你们去,舒展舒展筋骨。”
“是,大都护。”权毅脸上呈现兴奋的神色。
城门口处,一个小脑袋从城门里探了出来,观察了好一会儿,确定了马背上那人是李弘后,便从门口蹦了出来。
“你这是去哪里?”安小河仰头看着前方的大军缓缓离去,对唤做粮票的战马马背上的人问道。
“打劫去。”李弘看着笑颜如画的安小河,装作盗贼的模样儿说道。
“带上我呗。”安小河期望地说道。
“不行,这一次又不是一两天就能回来,你跟小雪还有夏至她们玩儿吧。”李弘对于安小河很心动,特别是那高挑的身材,美丽的脸颊。
但是不知为何,面对安小河时,脑海里总会不自觉的跳出白纯的影子。
虽然她俩气质完全不同:白纯就像那天山上的雪莲般,淡然到甚至淡漠,淡漠到甚至不食人间烟火。
而安小河则就像是跌落到凡间的精灵,处处透露着一股灵动跟轻盈,就像那花瓣儿飞散着,给人愉悦。
一个九天玄女般要乘风而去,一个凡间精灵般刚入红尘俗世,两种截然不同的美态。
撅着小嘴的安小河,仿佛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
望着远远离去的背影,手放在红唇边高喊道:“记得给我带个礼物回来。”
李弘烦不胜烦的挥挥手,在安小河看来,这是知道了的意思。
其实,李弘的意思是:该哪凉快儿哪待着去。
芒种、花孟在李弘马头前方不远处两侧护驾,身边一左一右则是半梅跟寻兰。
两女同样穿着盗贼的衣服,里面也是加了皮革似的铠甲,在沙漠中,这样的装束,适合高速冲杀。
两女笑着回头向安小河招手,示意她赶紧回去吧。
待她们两人刚刚转过头看向前方,就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听马蹄的声音,不像是多匹战马的蹄声,而是单骑的蹄声极速而来。
“爷,不会是安小河非要跟着来吧?”半梅狐疑的问道。
李弘无奈的摇摇头:“不会是他的,是那头色狼。”
不回头,听马蹄声,李弘已经猜到了,出城时,没找到那头色狼,如今恐怕是被夏至告知后,追出来了。
“爷,还真是白起啊。”半梅兴奋地说道。
寻兰也是回头看去,顿时整个俏脸上写满了惊讶,小嘴张的老大,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幕。
“白起什么时候学会骑马的?”寻兰喃喃的问道,也不知道她问的对象是谁。
而她目光所及之处,只见一头狼正端坐在一匹马背上,浑身油光发亮的黑色狼毛,因为屁股底下的马飞驰的原因,狼毛随着风的吹动往后掠去,整个狼都显得很威风、霸气。
白起前爪直立,后腿弯曲,一屁股坐在放着马鞍的马背上,一脸严肃,双眼凝视前方,迎着风正匆匆的往李弘这个方向赶。
白起屁股下的马,像是已经习惯了给一头狼当坐骑,正卖力平稳的飞奔着,与背上的狼配合默契,给人一种狼马合一的感觉。
李弘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也懒得看它,当初有一次就是怕它累,所以找了一匹胆大的马,让它坐在上面歇脚。
没想到从那以后,这家伙喜欢上了这种出行方式,只要一出城,这匹马肯定会被它从马厩,自己咬开缰绳牵出来,然后自己跃上马背坐好,就等着出发了。
沿着孔雀河一路往西,这里距离南边前往于阗的官道并不远,也并不是沙漠的深处,不过是沿着沙漠边缘前行罢了。
孔雀河歪歪扭扭,在如今植被已经不太多的情况下,从高高的沙丘上俯视,仿佛一条玉带环绕在沙海边缘,匆匆而下。
强悍的大自然打造出了强悍的生命力,但在面对人类的过度砍伐、破坏时,还是显现出了它脆弱、不堪一击的另一面。
惊蛰、猎豹的情报也适时的送入了孔雀河沿岸,吐蕃的货商并没有进驻楼兰城,而是选择了同样在孔雀河附近扎营。
手里拿着地形图,孔雀河岸边的一处林荫地带,整整两千多人正在这里休整。
白起早已经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它适合自己给自己找野味儿。
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给它的主人李弘,稍带点儿野味儿回来。
但别以为它会有此孝心,不过是它想让李弘帮着它烧烤一下,吃熟肉对白起来讲,倒像是人类吃生肉一样,偶尔新鲜下。
“大都护,末将看了下地形图,到达于阗之前动手最为稳妥,但也最容易暴露咱们,这样会在禄东赞那里落下口舌的。”权毅认真的分析道。
“他们大概是一千三百来人,加上玉门关会和后的人,总人数应该在两千三四百人,这是相当于七八个商队的人数了。”
李弘拿着情报分析着,这一次吐蕃显然是想用庞大的人数,来确保货物能够完好无损的,或者是以较小的损失,来换回大部分货物送往吐蕃境内。
“大都护,末将觉得吐蕃这次如此兴师动众,是不是阴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您看他们这次,明显谨慎了很多,在玉门关都没有停留,稍作休整就跑出来了。而到了楼兰,都不进城,这是为何?”权毅看了看李弘手里的情报,这次吐蕃的商队行事风格,与以前大相径庭。
“这还不简单,一是货物中肯定有玉门关没有查验出来的。二来嘛,说不准这次是禄东赞自己亲手策划的。看看他们选择的休整地方就知道了,看似选择的都是我们好下手的地方,但每一处地点,也都是让我们最可能暴露,也最适合他们反击的地形。攻守兼备啊……”
李弘看着一路上的休整地点,研究着每一处的地形,这驼队谨慎的很,每一处地点,都是精心挑选的。
每一处地点,都像是故意给自己留出了诱饵,让自己误以为很容易吃下去,但吃到嘴里的话,很可能就上了老家伙的当了,会让老家伙把自己一网打尽。
“那怎么办?总不能这么一路跟着下去吧?过了于阗,想要再吃,就不得不打一场硬仗了。”权毅琢磨再三,说道。
“那就打一场硬仗,在于阗之前吃掉他,由于人数太多,风险比过了于阗再吃还要大。命令所有人,休整半炷香后启程,连夜赶路。”李弘看着地形图,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第201章 葱岭
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继续往西,就是著名的丝绸之路。
沙漠南北两端各有一条路,都是沿着沙漠的边缘前行,两条路往东汇合后,自然是楼兰城。
而往西方向,一条路经过疏勒城,然后到达沙陀城。
而另一条路则是经过于阗,然后再过一个小城皮山,顺着昆仑山脉继续蜿蜒往西,同样是到达沙陀城。
而沙陀城,已经算是进入了帕米尔高原的高海拔地域,再往前则就是,如今还被大唐牢牢控制的波斯都督府。
从沙陀城顺着喷赤河一路南下,就可以进入吐蕃地域,而沙陀城,自然是就是吐蕃下一个必经之地。
帕米尔高原,也就是葱岭一带,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平坦高原面,而是由几组山脉跟山脉之间宽阔的地带,形成了看似平坦、水草丰沃的谷地跟盆地组成。
高原大致上可以被分为八大部分,被当地人称之为“帕”,每一帕也都有着其游牧族控制。
因为水草丰沃不均,这里经常会有游牧族进行小规模的战争,主要就是为了争夺肥沃的土地,用来供养族人。
部落群体规模并不是很大,大到万人,小到千人。
大唐长安城,离这里已经远大万里之遥,而石头城、黄土夯筑的小城,随处可见。
对这里的控制自然是乏力至极,因为吐蕃的强大与干预,大唐很难在这里形成有效的控制。
而让李弘更为震惊的是,这里在他上一世的19世纪70年代,依然还是属于中国。
而再往正西,就是被如今的白衣大食占领的吐火罗,如今在李弘坐镇西域后,变成了白衣大食跟大唐之间的战略缓冲地带。
看似还附属于白衣大食,但在其国内,已经有人开始渐渐偏向了大唐。
李弘率领着的两千人马,早已经习惯了高原上的生活,所以高原反应在所有人中,只有半梅跟寻兰有些轻度不适。
但令李弘没有想到的是,最不适合这里的竟然是白起那头色狼,此刻舌头拉的老长,竟然还没有缓过神来。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不能怪白起,这头色狼从第二日开始就厌倦了沙漠,自从经过昆仑山脉,两侧有沙漠变戈壁,再到变成绿洲。
这头狼就疯了,看见了绿油油的水草后,就开始从马背上跳下来,在草原上狂奔,所以此刻想不难受都难。
选择了一处北风、平坦的地方,远离游牧族、靠近昆仑山脉脚下的一处地方,一汪小湖泊便出现在了眼前。
仔细查探,会发现这周围有不少人曾经驻留、扎营的痕迹。
已经化成灰烬残留的火堆,帐篷扎营时所需的石块,还有那牛羊粪便,都证明了这里确实是一个适合扎营的地方。
“爷,咱们是不是跑的太远了?是不是应该让无法无天援兵一些?”山鹰在空中翱翔、野兔在草丛中偷偷打量着这些外来客,不想却掉进了狼嘴中。
“来不及了,等从于阗派兵过来,吐蕃的商队也就快要到达了。”李弘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这里简直太美了,一切都是那么的纯净。
“商队再快,也会比咱们慢上四五天,如此一来,时间应该足够吧?”花孟检查完李弘的帐篷是否牢固后,同意权毅的意见,附和道。
这里太空旷了,空旷的让人心里发虚,仿佛是感觉进入了一个空灵的世界一样。
大唐的太子殿下只身来此,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这不是在这里的所有人,能够担待的起的责任。
“沙陀城是唯一的大城,只要越过沙漠,这里只有商队行进,人迹罕至,如果无法无天派人来,只会被谨慎的吐蕃人,从这路上的蹄印上发现端倪,所以与其找援兵,不如利用这几天的时间,把这里的地形弄熟悉,如此比援兵更为可靠。”
李弘接过寻兰抱怨中递过来的水,只听见寻兰嘴里小声嘟囔道:“烧了好久了,看着水已经开了,但是为什么感觉好像没有开,都不烫手。”
一脸的闷闷不乐、明亮的眼睛闪现着泪花儿,因为没有把水烧开,此时竟然觉得自己太没用了,连烧个水都烧不好。
李弘呵呵笑了下,一把拉住寻兰的手,拉着坐在自己旁边,拍了拍寻兰的脸颊,说道:“这不怪你,是这里的地域问题……”
“啊……殿下,难道这里有鬼不成?”寻兰连忙警惕的看着四周。
李弘一句话,不单寻兰魔怔了,其他人也是有些慌张的望向宁静的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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