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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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桐把后世美团等速递的理念说给赵诗音听,赵诗音倒是一下子就听有了,不过她疑惑地道:
“这是小生意吧?一次快递费才赚多少钱?”
“可是不仅限于京城啊,还可以推广到全国,而且最重要的是,还能解决一部份就业人口。”叶秋桐道。
也是,光是快递员,一个点至少要招收二、三十人,别看数字不起眼,放到全国就惊人了。
“你每单赚一块钱吧,我感觉都不够养快递员了。”赵诗音道。
“我们又不开工资,只是提供一个送快递的信息,那一块钱只是抽成好吗?纯赚的。快递员的工资需要他们自己靠派件的数量来赚取。”
而且,叶秋桐心里,最主要还是打造一支成熟的快递队伍,未来还要发展网络物流呢,现在只是着手布局练手罢了,不赚钱能维持就行。
嗯,是的,叶秋桐已经打算进入互联网产业了。1994年正当时,现在的386电脑还未普及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很快了,随着上网资费的下降,电脑技术的日新月益,在南方,在北方,有两个姓马的小伙子都开始投身这个产业。
叶秋桐也不指望能从人家手里抢了这个产业,但是分一杯羹总可以吧?毕竟互联网这么大,市场资源这么广阔。
还有,董利伟的汽车物流产业也可以摊开了,到时候两强相加,就能抢占先机。
叶秋桐这个规划也不好提前和赵诗音说,毕竟赵诗音不知道,接下来要面临的是互联网的时代,她只能就昨天的案例拿出来和赵诗音分析了。
还好,赵诗音也没继续追问,反正她也觉得,叶秋桐爱折腾就折腾呗,关键是如果叶秋桐这块真做起来,她以后在京城要买东西也方便多了,有人直接送货上门多好。毕竟,她也是京城有房子的人了。
叶秋桐也不出门,直接打电话让丁晓生过来谈。
京城这块,她还是比较仰仗丁晓生,而且几年了解下来,丁晓生也是有信用的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坚守着一个打工皇帝的底线,叶秋桐对他愈发信任有加。
也有人曾经问过丁晓生,为什么他现在把别人的生意做得那么好,自己不出来创业,那赚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岂不快哉?
丁晓生喝了口酒,叹道:“我就喜欢在别人的公司时做,实在烦了要操心所有事的生活。”
“可是以你现在的职位,也要操心所有的事啊。”人家又提醒。
“是要操心所有的事。可是你想,你操心家里的事,和操心别人家里的事,感觉能一样吗?”
丁晓生的话,让对方哑口无言。
也是,操心家里的事,心就得老悬着,操心别人家里的事,随时可以全身而退。倒也不是不负责任,但是毕竟心灵上有一个自由的空间。
丁晓生昨天晚上知道老板来京城后,今天本来也要过来“请安”的,接到叶秋桐的电话,自然屁颠屁颠就过来了。
叶秋桐把自己的构思告诉他,要他把快递点统一服装,统一配备了摩托车,统一店里的装修风格,然后做快递,要打造成京城第一品牌。
丁晓生抓了抓头,他倒是没想到叶总会因为送烤鸭麻烦,就要开始做这门生意。
不过,人家有钱任性,想做就做呗!
正文 第一千三百零四章不后悔
“没问题,我让京城里的发小来做这事。他们都是地头蛇,做这样的门店让他们来操办最合适不过了。”
丁晓生痛快地答应了。
叶总好象又在做慈善了,明明这是门不赚钱的生意。但是直觉让丁晓生不敢掉以轻心,多少次了,他看好的地被叶总否决,他不看好的地,叶总拍板拿下后,不久地价就奇迹般地飙升。
因为这些地不久之后就被证明有发展的潜力,要嘛是什么附中,要嘛是地铁开发到这……
叶秋桐每次办着好象亏钱的事,但是到现在一直都是赚钱的。包括投资那个俞老师的教育机构,当初谁看好这个啊?他丁晓生作为京城百晓生都不看好,没想到人家俞老师现在也赚钱了,而且叶总还往里面继续砸了六个亿。
丁晓生算是摸清了叶总的套路,叶总说要砸钱的时候,至少都是以七位数计的,他就不用替她心疼了。
他是替她心疼京城有十几套宅子养蚊子没人住,还是替她心疼新恒每年交几千万的税……
算了,他虽然四十多的人了,要向叶总学习的地方还多了,不过是仗着个地头蛇熟门熟路罢了,要不然丁晓生觉得自己也不可能拣了那么大的便宜。
对,还要感谢于云龙这小伙子的引荐,要不是于云龙,他现在还做点闲碎的小生意,和三流小明星小模特厮混呢!
哪里象现在,随便可以打电话给一线明星,也没人敢不接他的电话。
想到这里,丁晓生便顺便说起于云龙,说现在于家已经把精力都放在他身上,把家族的资源也全部倾斜在他身上,培养他,于云龙自己也很争气,现在进展顺利,不出意外的话,未来于云龙的地位绝不输于他大哥。
叶秋桐听了很欣慰。
当年她和于云龙初相识时,于云龙还只是个毛头小子,做事也很莽撞,对于家族,内心还有一些纠结和放不下的东西。可以说是叶秋桐慢慢开导他,夫妻俩也在他的生活里无意中起了引导作用,才让于云龙快速成熟起来。
丁晓生说的这些,于云龙在和他们的电话联系中也会提及部份,但是细节自然不好在电话里说,经过丁晓生这一补充,便栩栩如生起来。
赵诗音听了一脸感叹地道:“秋桐,原来于云龙这么厉害?看来你的朋友都很不错,你真是抓了一手好牌啊?”
“去,我可从没把人当牌,交朋友不过就是真心换真心罢了。”叶秋桐也真心为于云龙感到高兴,“他现在那么忙,我就不打扰他了,有空再聚吧。”
叶秋桐叹了口气,想起以前和于云龙住在对过的日子,那时候他4手脚勤快,也不会想到自己将来会变成那么重要的人物。
叶秋桐在刚开始的震惊之后,慢慢地放下那份震惊,和他以普通朋友的身份交往起来。如果不是抱着简单交朋友的心,也不容易走进于云龙的内心里。
只是叶秋桐也不会想到,当初那个做事毛手毛脚的年轻人,现在也成长起来了。
而且,以后成长的空间,比丁晓生认为的要大……
丁晓生推荐了他的发小钱卫理,说他从小就在街头混,虽然染得一身江湖习气,但是重要的是为人讲义气,而且街面这一块,他基本上都能摆得平。
叶秋桐听了比较满意,就让丁晓生打电话给钱卫理,让他过来“面试”一番。
钱卫理一个小时后就出现在叶秋桐面前,叶秋桐一看,他果然是风风火火,长得挺精明能干的样子。
一听是给丁晓生的老板做事,钱卫理眼睛都亮了。
“这是小生意吧?一次快递费才赚多少钱?”
“可是不仅限于京城啊,还可以推广到全国,而且最重要的是,还能解决一部份就业人口。”叶秋桐道。
也是,光是快递员,一个点至少要招收二、三十人,别看数字不起眼,放到全国就惊人了。
“你每单赚一块钱吧,我感觉都不够养快递员了。”赵诗音道。
“我们又不开工资,只是提供一个送快递的信息,那一块钱只是抽成好吗?纯赚的。快递员的工资需要他们自己靠派件的数量来赚取。”
而且,叶秋桐心里,最主要还是打造一支成熟的快递队伍,未来还要发展网络物流呢,现在只是着手布局练手罢了,不赚钱能维持就行。
嗯,是的,叶秋桐已经打算进入互联网产业了。1994年正当时,现在的386电脑还未普及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很快了,随着上网资费的下降,电脑技术的日新月益,在南方,在北方,有两个姓马的小伙子都开始投身这个产业。
叶秋桐也不指望能从人家手里抢了这个产业,但是分一杯羹总可以吧?毕竟互联网这么大,市场资源这么广阔。
还有,董利伟的汽车物流产业也可以摊开了,到时候两强相加,就能抢占先机。
叶秋桐这个规划也不好提前和赵诗音说,毕竟赵诗音不知道,接下来要面临的是互联网的时代,她只能就昨天的案例拿出来和赵诗音分析了。
还好,赵诗音也没继续追问,反正她也觉得,叶秋桐爱折腾就折腾呗,关键是如果叶秋桐这块真做起来,她以后在京城要买东西也方便多了,有人直接送货上门多好。毕竟,她也是京城有房子的人了。
叶秋桐也不出门,直接打电话让丁晓生过来谈。
京城这块,她还是比较仰仗丁晓生,而且几年了解下来,丁晓生也是有信用的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坚守着一个打工皇帝的底线,叶秋桐对他愈发信任有加。
也有人曾经问过丁晓生,为什么他现在把别人的生意做得那么好,自己不出来创业,那赚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岂不快哉?
丁晓生喝了口酒,叹道:“我就喜欢在别人的公司时做,实在烦了要操心所有事的生活。”
“可是以你现在的职位,也要操心所有的事啊。”人家又提醒。
“是要操心所有的事。可是你想,你操心家里的事,和操心别人家里的事,感觉能一样吗?”
丁晓生的话,让对方哑口无言。
也是,操心家里的事,心就得老悬着,操心别人家里的事,随时可以全身而退。倒也不是不负责任,但是毕竟心灵上有一个自由的空间。
丁晓生昨天晚上知道老板来京城后,今天本来也要过来“请安”的,接到叶秋桐的电话,自然屁颠屁颠就过来了。
叶秋桐把自己的构思告诉他,要他把快递点统一服装,统一配备了摩托车,统一店里的装修风格,然后做快递,要打造成京城第一品牌。
丁晓生抓了抓头,他倒是没想到叶总会因为送烤鸭麻烦,就要开始做这门生意。
不过,人家有钱任性,想做就做呗!
正文 第一千三百零四章不后悔
“没问题,我让京城里的发小来做这事。他们都是地头蛇,做这样的门店让他们来操办最合适不过了。”
丁晓生痛快地答应了。
叶总好象又在做慈善了,明明这是门不赚钱的生意。但是直觉让丁晓生不敢掉以轻心,多少次了,他看好的地被叶总否决,他不看好的地,叶总拍板拿下后,不久地价就奇迹般地飙升。
因为这些地不久之后就被证明有发展的潜力,要嘛是什么附中,要嘛是地铁开发到这……
叶秋桐每次办着好象亏钱的事,但是到现在一直都是赚钱的。包括投资那个俞老师的教育机构,当初谁看好这个啊?他丁晓生作为京城百晓生都不看好,没想到人家俞老师现在也赚钱了,而且叶总还往里面继续砸了六个亿。
丁晓生算是摸清了叶总的套路,叶总说要砸钱的时候,至少都是以七位数计的,他就不用替她心疼了。
他是替她心疼京城有十几套宅子养蚊子没人住,还是替她心疼新恒每年交几千万的税……
算了,他虽然四十多的人了,要向叶总学习的地方还多了,不过是仗着个地头蛇熟门熟路罢了,要不然丁晓生觉得自己也不可能拣了那么大的便宜。
对,还要感谢于云龙这小伙子的引荐,要不是于云龙,他现在还做点闲碎的小生意,和三流小明星小模特厮混呢!
哪里象现在,随便可以打电话给一线明星,也没人敢不接他的电话。
想到这里,丁晓生便顺便说起于云龙,说现在于家已经把精力都放在他身上,把家族的资源也全部倾斜在他身上,培养他,于云龙自己也很争气,现在进展顺利,不出意外的话,未来于云龙的地位绝不输于他大哥。
叶秋桐听了很欣慰。
当年她和于云龙初相识时,于云龙还只是个毛头小子,做事也很莽撞,对于家族,内心还有一些纠结和放不下的东西。可以说是叶秋桐慢慢开导他,夫妻俩也在他的生活里无意中起了引导作用,才让于云龙快速成熟起来。
丁晓生说的这些,于云龙在和他们的电话联系中也会提及部份,但是细节自然不好在电话里说,经过丁晓生这一补充,便栩栩如生起来。
赵诗音听了一脸感叹地道:“秋桐,原来于云龙这么厉害?看来你的朋友都很不错,你真是抓了一手好牌啊?”
“去,我可从没把人当牌,交朋友不过就是真心换真心罢了。”叶秋桐也真心为于云龙感到高兴,“他现在那么忙,我就不打扰他了,有空再聚吧。”
叶秋桐叹了口气,想起以前和于云龙住在对过的日子,那时候他4手脚勤快,也不会想到自己将来会变成那么重要的人物。
叶秋桐在刚开始的震惊之后,慢慢地放下那份震惊,和他以普通朋友的身份交往起来。如果不是抱着简单交朋友的心,也不容易走进于云龙的内心里。
只是叶秋桐也不会想到,当初那个做事毛手毛脚的年轻人,现在也成长起来了。
而且,以后成长的空间,比丁晓生认为的要大……
丁晓生推荐了他的发小钱卫理,说他从小就在街头混,虽然染得一身江湖习气,但是重要的是为人讲义气,而且街面这一块,他基本上都能摆得平。
叶秋桐听了比较满意,就让丁晓生打电话给钱卫理,让他过来“面试”一番。
钱卫理一个小时后就出现在叶秋桐面前,叶秋桐一看,他果然是风风火火,长得挺精明能干的样子。
一听是给丁晓生的老板做事,钱卫理眼睛都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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