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如梦如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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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整,在浅水湾海滩道海风大厦楼下,汤姆几人正在楼前的空地上忙得不可开交。这次的消费可是大大出乎他们的意外,不过谁叫他们几个是“死党”呢,在“有难同当”的大旗下,每个人均大大地出了笔血。
本来他们打算为了节约成本,仅仅想用玫瑰花瓣做成一个心形的,可是由于夜晚的能视度太低,还有那该死的海风一直吹着,似乎一点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因此不得已买了大量的玫瑰。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实在是比较夸张,再说他们口袋里也没有那么多钱用来消耗,但两三百朵的数目是有的。中间夹杂着玫瑰花瓣,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但要命的是,一向呆头呆脑的弗林斯竟然要在一百个蜡烛(这是我的意思,一百个蜡烛代表着白头到老)上分别刻上英文和中文的两种字体“我爱你”,这耗费了大家大部分的精力。他本来是还想把德文也刻上去的,无奈众人用血红的眼睛看着他,他这才惺惺地作罢。
除了这些外,他们还要随时注意周围的环境,担心别人打电话报警说他们想烧房子而招来警察的干扰。
我躲在路口的车子上,用手机和他们一直联系着,统筹指挥着整个行动。当然一旦有警察来这里也方便用电话通知他们,让他们好提早闪人。不过如果连警察都惊动了,当然就顾不上那个痴情种子弗林斯了。看来爱情的魔力还真不小啊,连弗林斯这样一个榆木脑袋居然都为此深深入迷。
本来我大可没有必要为他们的事操这么大的心,原因只因为一个:由于找不到好的练歌的地方,我只好安排他们在他们那肮脏的住所内独自练习了一下。我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他们的“老师”,陪着他们一起练习。结果让我很吃惊,他们的四个人的声音结合起来,简直完美得让人不敢置信,太奇妙了!他们之间的默契,就像是磨练了许久的组合一样,仅仅是一两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之间的意思。更让我开心的是,他们四个加上我刚好是五个人,凑合起来就是一个理想中的组合的人数。
想一想情况是多么地美妙,我开始幻想以后组合成立以后的情形:我当然是雷打不动的主唱,邓肯不用说,是和声及负责说唱部分的最佳人选,爆发的部分留给汤姆,让人感到好笑的是弗林斯和托马森这两个典型的“猛男”型角色,他们的声线竟然十分轻柔。我们五个人如果成立一个男孩组合的话,那什么bsb、n’sync、ws都得靠边站,一边凉快去吧。
为了成功的目标,我当然要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们。这个时候一点点的努力,加上自己的诚意,一定会感动他们的,我想他们也不愿意浪费他们的才华吧。
就在我陷入自己的设想中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喂,发生了什么事?”别真的有人打电话告他们骚扰啊。
“张,你能来一下吗,我们这里出了紧急情况。”电话那边是弗林斯,他的声音显得很焦急。
“出了什么事了?难道是警察来了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去了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而且搞不好狗仔队还会闻风而至。什么事他们都会捕风促影的,如果这样的话,那第二天的娱乐版头条可就有得看了。
“张,我们几个把歌词忘了。你能过来带我们唱吗?”耳边传来弗林斯扭捏的声音。
我差点从驾驶座上摔到车外面去。不会吧,你们几个是怎么搞的?刚来的时候不是什么都准备就绪了吗?就连歌词你们都说倒背如流了,可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你们竟然说忘记了歌词。
哎,多半是太紧张的缘故吧。还以为你们勇气有多大呢,看来最后还得需要我出马才能搞定啊,不过我可不会献声唱的,只能略微指点你们一下。还好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只希望他们不要唱兴奋了,如果扰民那可就不太好了。
我下车向他们那里走了过去,因为车子停在路口,所以我步行需要花掉五六分钟。这时我听到背后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转过头一看,原来是两个女孩子。
就在这时,其中一个长发女孩和我四目对望,我的心“砰”的一声发出巨响,多美丽的一双眼睛啊,灵活,明亮,光彩夺目,象两颗星星一样闪耀动人。而这一切不是全部,要命的是一种强烈的熟悉感从我心头升起,整个人被一种突如其来的震撼惊呆了,神识中甚至夹杂着一丝淡淡地忧伤,我整个人一下子愣在那里,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
我无法诉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好像是一个久未逢面的朋友,又好像是一位血脉相同的亲人,甚至她就像是我身体的某一部分,那种难言的感觉,让我心里涌起无穷的感触。一种亲切甚至还有些甜蜜的感觉交杂在一起,让人有种想哭出来的感觉。这种强烈的感觉不停地在心海中掀起波浪,而且脑海里似乎有一块块零落的片段迅速的闪过,仿佛是想起了什么,却又那么地模糊不清。
我的思绪如潮,在原地发呆了大约有五分钟我才回过神来。我摸了摸眼角,已经被泪水给打湿了。我使劲敲击了下脑袋,问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心灵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呢?捧住脸庞,深深***了一下脸部,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心中潮涌的纷乱感觉才好了一些。我努力压制住心中种种即陌生又熟悉的念头,举步唯艰地向目的地走去。但我这时仍然心潮澎湃,内心的感动无法控制,
天啊,请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了?
这一切真的是让我无法解释,我连她的样子甚至都没有看清楚,为什么就会有这么大的反映呢?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象她这样一个女孩子,甚至连碰见的比较熟悉的fans我也从脑海里过滤了一 遍,就是没有这个人的印象。可就是要命的是,为什么一见面就会对她产生如此强烈的感觉呢?这种撞击人内心深处的感觉,就连梦瑶和嘉颖都不曾带给我过,难道世界上真的会有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存在吗?我心中暗暗责备自己,我现在拥有的不够多吗?会什么会有如此荒谬的念头滋生?
我内心深处发出了一声叹息,似乎要主动告诉我什么,可是却有被我压制了回去。因为这个时候我的理智已经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的理智告诉我,如果我主动去寻找这个女孩的话,那事情就的发展便会失去控制,也许又是一段无法割舍的感情债会随之而来。我努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冲动,我告诉自己,这只是自己一时的错觉,对方仅仅只是个不认识的陌生女子,不要为了这些产生任何幻觉和冲动。宿世因缘这种神话只有小说和电影中才存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这种事的。短暂地碰面和分离,也许才是处理这件事最正确的方法。
但事实真的会如张祈恩所想的吗?难道上天注定的事情真的可以更改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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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他们打算为了节约成本,仅仅想用玫瑰花瓣做成一个心形的,可是由于夜晚的能视度太低,还有那该死的海风一直吹着,似乎一点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因此不得已买了大量的玫瑰。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实在是比较夸张,再说他们口袋里也没有那么多钱用来消耗,但两三百朵的数目是有的。中间夹杂着玫瑰花瓣,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但要命的是,一向呆头呆脑的弗林斯竟然要在一百个蜡烛(这是我的意思,一百个蜡烛代表着白头到老)上分别刻上英文和中文的两种字体“我爱你”,这耗费了大家大部分的精力。他本来是还想把德文也刻上去的,无奈众人用血红的眼睛看着他,他这才惺惺地作罢。
除了这些外,他们还要随时注意周围的环境,担心别人打电话报警说他们想烧房子而招来警察的干扰。
我躲在路口的车子上,用手机和他们一直联系着,统筹指挥着整个行动。当然一旦有警察来这里也方便用电话通知他们,让他们好提早闪人。不过如果连警察都惊动了,当然就顾不上那个痴情种子弗林斯了。看来爱情的魔力还真不小啊,连弗林斯这样一个榆木脑袋居然都为此深深入迷。
本来我大可没有必要为他们的事操这么大的心,原因只因为一个:由于找不到好的练歌的地方,我只好安排他们在他们那肮脏的住所内独自练习了一下。我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他们的“老师”,陪着他们一起练习。结果让我很吃惊,他们的四个人的声音结合起来,简直完美得让人不敢置信,太奇妙了!他们之间的默契,就像是磨练了许久的组合一样,仅仅是一两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之间的意思。更让我开心的是,他们四个加上我刚好是五个人,凑合起来就是一个理想中的组合的人数。
想一想情况是多么地美妙,我开始幻想以后组合成立以后的情形:我当然是雷打不动的主唱,邓肯不用说,是和声及负责说唱部分的最佳人选,爆发的部分留给汤姆,让人感到好笑的是弗林斯和托马森这两个典型的“猛男”型角色,他们的声线竟然十分轻柔。我们五个人如果成立一个男孩组合的话,那什么bsb、n’sync、ws都得靠边站,一边凉快去吧。
为了成功的目标,我当然要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们。这个时候一点点的努力,加上自己的诚意,一定会感动他们的,我想他们也不愿意浪费他们的才华吧。
就在我陷入自己的设想中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喂,发生了什么事?”别真的有人打电话告他们骚扰啊。
“张,你能来一下吗,我们这里出了紧急情况。”电话那边是弗林斯,他的声音显得很焦急。
“出了什么事了?难道是警察来了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去了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而且搞不好狗仔队还会闻风而至。什么事他们都会捕风促影的,如果这样的话,那第二天的娱乐版头条可就有得看了。
“张,我们几个把歌词忘了。你能过来带我们唱吗?”耳边传来弗林斯扭捏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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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多半是太紧张的缘故吧。还以为你们勇气有多大呢,看来最后还得需要我出马才能搞定啊,不过我可不会献声唱的,只能略微指点你们一下。还好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只希望他们不要唱兴奋了,如果扰民那可就不太好了。
我下车向他们那里走了过去,因为车子停在路口,所以我步行需要花掉五六分钟。这时我听到背后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转过头一看,原来是两个女孩子。
就在这时,其中一个长发女孩和我四目对望,我的心“砰”的一声发出巨响,多美丽的一双眼睛啊,灵活,明亮,光彩夺目,象两颗星星一样闪耀动人。而这一切不是全部,要命的是一种强烈的熟悉感从我心头升起,整个人被一种突如其来的震撼惊呆了,神识中甚至夹杂着一丝淡淡地忧伤,我整个人一下子愣在那里,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
我无法诉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好像是一个久未逢面的朋友,又好像是一位血脉相同的亲人,甚至她就像是我身体的某一部分,那种难言的感觉,让我心里涌起无穷的感触。一种亲切甚至还有些甜蜜的感觉交杂在一起,让人有种想哭出来的感觉。这种强烈的感觉不停地在心海中掀起波浪,而且脑海里似乎有一块块零落的片段迅速的闪过,仿佛是想起了什么,却又那么地模糊不清。
我的思绪如潮,在原地发呆了大约有五分钟我才回过神来。我摸了摸眼角,已经被泪水给打湿了。我使劲敲击了下脑袋,问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心灵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呢?捧住脸庞,深深***了一下脸部,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心中潮涌的纷乱感觉才好了一些。我努力压制住心中种种即陌生又熟悉的念头,举步唯艰地向目的地走去。但我这时仍然心潮澎湃,内心的感动无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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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内心深处发出了一声叹息,似乎要主动告诉我什么,可是却有被我压制了回去。因为这个时候我的理智已经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的理智告诉我,如果我主动去寻找这个女孩的话,那事情就的发展便会失去控制,也许又是一段无法割舍的感情债会随之而来。我努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冲动,我告诉自己,这只是自己一时的错觉,对方仅仅只是个不认识的陌生女子,不要为了这些产生任何幻觉和冲动。宿世因缘这种神话只有小说和电影中才存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这种事的。短暂地碰面和分离,也许才是处理这件事最正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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