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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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还没有下,风干冷干冷的。
这里一马平川,没有山的阻挡,狂风肆虐,彻骨生寒。
夜风之下,似乎一切的生物都敛去了生机,直到第二天早晨的太阳升起。
但是就是在这样的寒风肆虐之下,漆黑的苍穹之下,却有一条长龙般的队伍,正在夜色中飞快地前进。
有了内奸做向导,李鱼的军队行进起来,简直比起白日也不遑多让。
远远的,出现了一个部落,漆黑的夜色中,那里只有隐隐的几处灯火。
这是一个大部落!
草原牧人的生活其实很艰苦,再加上天气寒冷,一到了晚上,他们很早就会睡下,也不需要耗费脂油来点灯,所以就算部落中一般的富人家庭,晚上家中也是一片黑暗。只有大贵族家才会彻夜点着酥油灯。
而这里竟有七八处灯火,足见这个部落之大。
这是永丹的二弟叶桑的部落。
浓眉大眼,身材魁梧的叶桑,身上裹着厚厚地吐蕃长袍,盘腿坐在粗毛的毡毯上,正在蹙眉思索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虽然有了整事大相董脱的支持,但是两族因为争地盘,一向有宿怨。因此这种勾结,其实很不得人心。叶桑也明白这一点,但是他眼下必须得借助外力。真以为他肯臣服于董脱?
等他统一了永丹部,羽翼丰满,元气恢复,他一定会摆脱董脱。可是这种打算,是万万不能说出去的,既便是对他那些不满的部下,天知道其中有没有谁是董脱的内奸。
除了内部人心不稳,他还担心大哥的两个儿子,他们已经去了都城,虽说整事大相董脱已经答应,由他来处理。可万一这两个侄子中的一个,真能得到小整事的官职,虽说这草原上是以实力说话,可名不正言不顺,终究是个麻烦。
还有大夫人……
他总觉得大嫂似乎还有倚仗,却不明白她的依仗从何而来。不然的话,我与二嫂结盟?想到二嫂,叶桑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那女人自有一个部落,实力也算不弱,而且才三十出头,论长相,也还过得去,不如我把她娶了,有了她的势力,当能压大嫂一头……
叶桑抚着胡须,阴沉沉地想着,唇边渐渐露出一丝阴险的笑容。
忽然,夜色中似有什么隐隐的震动声传来,叶桑坐在厚厚的粗毡毯上,身上又穿了厚厚的皮袍,感觉不是很明显。
不过,在他身旁有一个小小的泥砌的灶台,架锅里的水正烧得咕咚咚的,一旁灶台沿上放着个喝茶的大碗,碗中的水此时也在荡漾着,叶桑的目光不由得定在了那碗中的水上,目光渐显锐利。
此时,毡包的厚厚的帘子突然一把被人掀开,一股干冷的寒风裹着一个粗壮魁梧的汉子卷了进来:“老爷老爷,大事不好,东北方向不到十里地外,有大批人马正在挺进,约摸至少三千人!”
叶桑一下子跳了起来,大吼道:“快!全军迎敌!”
不用判断了,这深更半夜的,大批人马赶到,必然是敌非友。
正常情形下,绝然没有这么多的人马夜行,就算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真的有,也必须得派轻骑在前方沿途打点,敢这么行军的,绝对是敌人。纵然不是,杀了也白杀,那是对方犯了草原上生存的规矩。
“是!”
那侍卫答应一声,转身就……一头仆倒在地。
叶桑目芒一缩,就地一个翻滚,扑到榻边,伸手就去抓床头的佩刀。
“喀~嘣~”
一枝机括发出的弩箭,穿透了他的皮袍,从后心准确地扎进了他的心脏。
袍外只露矢尾,血自袍下流淌,外边不见半点血迹。
叶桑惊愕地张大了眼睛,缓缓躺倒在地,待他躺下,才有殷红的血,顺着箭尾缓缓凝聚,如同血泪,于焉落下。
于此同时,几处还亮着灯的帐幕,就像夜色中的萤火虫,无比拉风、无比引人注目地迎来了几个死神。
李鱼可是拥有现代意识的人,如何不明白特种兵做战的好处。他手下三教九流,集各种犯罪份子之大成,其中即便是鸡鸣狗盗之辈,能在残酷的训练中活下来,也是矫而不群者。
铁无环在这些人中单独搜罗了其中具备特殊才能的一大批人,专门训练,直属李鱼。李鱼这是采用了“东篱下”常剑南和座下四梁八柱的作法,拥有了一支完全隶属于他个人的武装。
这些人潜入、刺杀的手段高明,正是在战争中将自已一方的损失减小到最小的利刃,今日是他们的首战,看起来颇见成效。
如果将来被敌人们知道了李家军作战的这一特点,大肆加强保卫的情况下,他们的刺杀作用才可能变小,但那时他们完全可以刺杀次要目标、主要军官为目的,还可以放火、破坏、滞敌、扰乱敌人军心……
李鱼从一开始就是把他们当特种兵练的,在这一点上,可与常剑南等人所养的死卫不同。
这些特种兵杀完了人,就用帐中取暖的炉火引燃了帐篷,刹那功夫,一枝枝巨大的“火把”就燃烧了起来,简直比飞机起降的指示灯还要耀眼。
群龙无首,一盘散沙!
当数里地外蹄声如雷鸣的时候,熟睡的牧民们才从睡梦中醒来,奔袭的骑兵已经不必掩饰行藏了,但他们也没有点燃火把,因为先行潜入的特种兵正用火箭袭击一顶顶毡帐,一顶顶点燃的毡帐变成了一盏盏巨大的灯笼。
于是,一骑骑从夜色中冲出的战马,就像从地狱里破空而来的魔神,直接趟了进来,一口口雪亮的马刀凶悍地挥舞着。
但是,杀戮与收割并没有持续太久,当率先反抗的一些部落中人被迅速解决之后,同一句吐蕃语就由骑着马在毡帐群中不停游走的骑兵们呼喊了出来:“弃械不杀!弃械不杀!弃械不杀!”
在陇右,最宝贵的不是土地,而是人口。本就地广人稀,要那么多地却没有人,拿来当花园赏风景么?但凡有点远见的,都不会滥杀!永丹部落侵掠基县时,也常常掳掠人口。
听到这句呼喊后,许多人扔下了兵器。他们知道,一旦被俘,就会成为其他部落的农奴,但是……明明反抗也是死,做农奴总比丢了命好,所以一番权衡之下,还是选择投降为宜。
当他们发现带队前来的居然是他们的族群头领永丹时,就更放了心。背叛大老爷是叶桑老爷的决定,他们身为族人,没有反抗的余地。既然是永丹大老爷回来了,或许他们依旧可以在永丹老爷座下为民,这就更叫人放心了。
于是,一捆捆的刀枪弓矢都被收走了,连菜刀都没留下一把。但这些,永丹族人并不在意,现在形势未稳,永丹老爷肯定要这么做。永丹也没有发现,因为他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讲话,安抚了人心之后,就被十分热衷帮他平定部落的李鱼喊着继续去趟下一个部落了。
所以,当天亮之后,整整一个大部落手无寸铁,也无马匹的男女老幼,在只有不到两百人但是武装到了牙齿的骑兵部队的押护下,赶着他们的牛羊,推着满载青稞的小车,被迫踏上前往折梅城的道路时,永丹老爷依旧一无所知。
……
大帐中,横笛、扬琴、铜铃、羯鼓等伴奏,两个年轻、俏皮的吐蕃女子甩着长袖,用轻快婀娜的舞姿踢踏出变化多端的节奏,表达着或狂野或热烈或哀怨或缠绵的意间。
整事大相董脱,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的人。
这里一马平川,没有山的阻挡,狂风肆虐,彻骨生寒。
夜风之下,似乎一切的生物都敛去了生机,直到第二天早晨的太阳升起。
但是就是在这样的寒风肆虐之下,漆黑的苍穹之下,却有一条长龙般的队伍,正在夜色中飞快地前进。
有了内奸做向导,李鱼的军队行进起来,简直比起白日也不遑多让。
远远的,出现了一个部落,漆黑的夜色中,那里只有隐隐的几处灯火。
这是一个大部落!
草原牧人的生活其实很艰苦,再加上天气寒冷,一到了晚上,他们很早就会睡下,也不需要耗费脂油来点灯,所以就算部落中一般的富人家庭,晚上家中也是一片黑暗。只有大贵族家才会彻夜点着酥油灯。
而这里竟有七八处灯火,足见这个部落之大。
这是永丹的二弟叶桑的部落。
浓眉大眼,身材魁梧的叶桑,身上裹着厚厚地吐蕃长袍,盘腿坐在粗毛的毡毯上,正在蹙眉思索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虽然有了整事大相董脱的支持,但是两族因为争地盘,一向有宿怨。因此这种勾结,其实很不得人心。叶桑也明白这一点,但是他眼下必须得借助外力。真以为他肯臣服于董脱?
等他统一了永丹部,羽翼丰满,元气恢复,他一定会摆脱董脱。可是这种打算,是万万不能说出去的,既便是对他那些不满的部下,天知道其中有没有谁是董脱的内奸。
除了内部人心不稳,他还担心大哥的两个儿子,他们已经去了都城,虽说整事大相董脱已经答应,由他来处理。可万一这两个侄子中的一个,真能得到小整事的官职,虽说这草原上是以实力说话,可名不正言不顺,终究是个麻烦。
还有大夫人……
他总觉得大嫂似乎还有倚仗,却不明白她的依仗从何而来。不然的话,我与二嫂结盟?想到二嫂,叶桑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那女人自有一个部落,实力也算不弱,而且才三十出头,论长相,也还过得去,不如我把她娶了,有了她的势力,当能压大嫂一头……
叶桑抚着胡须,阴沉沉地想着,唇边渐渐露出一丝阴险的笑容。
忽然,夜色中似有什么隐隐的震动声传来,叶桑坐在厚厚的粗毡毯上,身上又穿了厚厚的皮袍,感觉不是很明显。
不过,在他身旁有一个小小的泥砌的灶台,架锅里的水正烧得咕咚咚的,一旁灶台沿上放着个喝茶的大碗,碗中的水此时也在荡漾着,叶桑的目光不由得定在了那碗中的水上,目光渐显锐利。
此时,毡包的厚厚的帘子突然一把被人掀开,一股干冷的寒风裹着一个粗壮魁梧的汉子卷了进来:“老爷老爷,大事不好,东北方向不到十里地外,有大批人马正在挺进,约摸至少三千人!”
叶桑一下子跳了起来,大吼道:“快!全军迎敌!”
不用判断了,这深更半夜的,大批人马赶到,必然是敌非友。
正常情形下,绝然没有这么多的人马夜行,就算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真的有,也必须得派轻骑在前方沿途打点,敢这么行军的,绝对是敌人。纵然不是,杀了也白杀,那是对方犯了草原上生存的规矩。
“是!”
那侍卫答应一声,转身就……一头仆倒在地。
叶桑目芒一缩,就地一个翻滚,扑到榻边,伸手就去抓床头的佩刀。
“喀~嘣~”
一枝机括发出的弩箭,穿透了他的皮袍,从后心准确地扎进了他的心脏。
袍外只露矢尾,血自袍下流淌,外边不见半点血迹。
叶桑惊愕地张大了眼睛,缓缓躺倒在地,待他躺下,才有殷红的血,顺着箭尾缓缓凝聚,如同血泪,于焉落下。
于此同时,几处还亮着灯的帐幕,就像夜色中的萤火虫,无比拉风、无比引人注目地迎来了几个死神。
李鱼可是拥有现代意识的人,如何不明白特种兵做战的好处。他手下三教九流,集各种犯罪份子之大成,其中即便是鸡鸣狗盗之辈,能在残酷的训练中活下来,也是矫而不群者。
铁无环在这些人中单独搜罗了其中具备特殊才能的一大批人,专门训练,直属李鱼。李鱼这是采用了“东篱下”常剑南和座下四梁八柱的作法,拥有了一支完全隶属于他个人的武装。
这些人潜入、刺杀的手段高明,正是在战争中将自已一方的损失减小到最小的利刃,今日是他们的首战,看起来颇见成效。
如果将来被敌人们知道了李家军作战的这一特点,大肆加强保卫的情况下,他们的刺杀作用才可能变小,但那时他们完全可以刺杀次要目标、主要军官为目的,还可以放火、破坏、滞敌、扰乱敌人军心……
李鱼从一开始就是把他们当特种兵练的,在这一点上,可与常剑南等人所养的死卫不同。
这些特种兵杀完了人,就用帐中取暖的炉火引燃了帐篷,刹那功夫,一枝枝巨大的“火把”就燃烧了起来,简直比飞机起降的指示灯还要耀眼。
群龙无首,一盘散沙!
当数里地外蹄声如雷鸣的时候,熟睡的牧民们才从睡梦中醒来,奔袭的骑兵已经不必掩饰行藏了,但他们也没有点燃火把,因为先行潜入的特种兵正用火箭袭击一顶顶毡帐,一顶顶点燃的毡帐变成了一盏盏巨大的灯笼。
于是,一骑骑从夜色中冲出的战马,就像从地狱里破空而来的魔神,直接趟了进来,一口口雪亮的马刀凶悍地挥舞着。
但是,杀戮与收割并没有持续太久,当率先反抗的一些部落中人被迅速解决之后,同一句吐蕃语就由骑着马在毡帐群中不停游走的骑兵们呼喊了出来:“弃械不杀!弃械不杀!弃械不杀!”
在陇右,最宝贵的不是土地,而是人口。本就地广人稀,要那么多地却没有人,拿来当花园赏风景么?但凡有点远见的,都不会滥杀!永丹部落侵掠基县时,也常常掳掠人口。
听到这句呼喊后,许多人扔下了兵器。他们知道,一旦被俘,就会成为其他部落的农奴,但是……明明反抗也是死,做农奴总比丢了命好,所以一番权衡之下,还是选择投降为宜。
当他们发现带队前来的居然是他们的族群头领永丹时,就更放了心。背叛大老爷是叶桑老爷的决定,他们身为族人,没有反抗的余地。既然是永丹大老爷回来了,或许他们依旧可以在永丹老爷座下为民,这就更叫人放心了。
于是,一捆捆的刀枪弓矢都被收走了,连菜刀都没留下一把。但这些,永丹族人并不在意,现在形势未稳,永丹老爷肯定要这么做。永丹也没有发现,因为他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讲话,安抚了人心之后,就被十分热衷帮他平定部落的李鱼喊着继续去趟下一个部落了。
所以,当天亮之后,整整一个大部落手无寸铁,也无马匹的男女老幼,在只有不到两百人但是武装到了牙齿的骑兵部队的押护下,赶着他们的牛羊,推着满载青稞的小车,被迫踏上前往折梅城的道路时,永丹老爷依旧一无所知。
……
大帐中,横笛、扬琴、铜铃、羯鼓等伴奏,两个年轻、俏皮的吐蕃女子甩着长袖,用轻快婀娜的舞姿踢踏出变化多端的节奏,表达着或狂野或热烈或哀怨或缠绵的意间。
整事大相董脱,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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