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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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敬文看着她玲珑有致的身侧,和嫩的能掐出水的小脸蛋,更加心痒了,他暗里和霍笙暗示过好几次,偏偏霍笙给他送礼,就是不肯和他睡上一觉,他自然最后把名额给了识趣的李长美。
    没想到因为名额的事情,霍笙竟给他捅出这么大的篓子,公社支书没少训他,他和公社支书是亲戚,自然帮着他,这名额给了李长美。
    但前几日,公社支书说上面的意思让李长美这次的名额就算了,等下次,他一想也好,李长美长的虽然不如霍笙,但也是十六七岁的漂亮知青,这一年里少不得可以温存,而霍笙在他手底下,早晚都得和他服软。
    在生产队上,谁得罪了队长都没有好日过,队长就好比是土皇帝一般,霍笙这是明显遭殃了。
    镰刀又快又锋利,原书中的霍笙没干过几次农活,现在的霍笙更是没干过,她做的很慢,割了一早了,大伙都把自己的名下的活干完了,只有霍笙还扎在麦子堆里割麦子。
    她一头都是汗,脸上红通通的,太阳越来越大,日头毒,霍笙索性丢了镰刀,坐在麦子堆里歇一会,喘口气。
    “霍笙!”已经干完活的叶红霞走了过了,她的活不重,一早就干完了,她就回了一趟知青宿舍给霍笙带了一壶水。
    “你这要干到什么时候!”叶红霞一看,霍笙忙到现在,名下的五分麦子割了一半都不到在,照这个速度天黑都干不完。
    叶红霞说完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抡起镰刀帮霍笙干活,她干活比慢吞吞的霍笙快多了,没一会,割的麦子都快赶上霍笙割了一早上的量了。
    “……霍笙,”叶红霞把镰刀插进麦子堆里,凑到霍笙耳边道:“知道我刚刚过来的时候,看到谁了吗?我看到李长美了,她和孙队长在一起——你之前说他俩作风不正,乱搞关系怕是真的。”
    霍笙拧紧水壶里的盖子没说话。
    叶红霞心里有事,这次返城名额落在她头上,她还是高兴的,激动的昨晚翻来覆去没睡好,不过刚刚瞅着李长美和孙队长之间的不对劲,她觉得落在她头上的名额估计保不住了。
    “这次能回城就回,回不了就等下次。”霍笙说完抓起镰刀继续割麦子,按理说,找原书的剧情,她搅合之后李长美去找了公社支书,得了名额。
    现在,她不搅合了,名额成了叶红霞的,不知道公社支书怎么想的,这会怕是李长美已经动了去找公社支书做交易的念头,这名额最后是谁的,天知道。
    霍笙说的云淡风轻的,叶红霞猛的想明白了,名额该是谁的就是谁的,管它后面会不会变,她先收拾东西,要是真变了,就像霍笙说的,等下次。
    作者有话要说: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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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010
    割了一整天的麦子,霍笙回知青宿舍的时候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她感觉这样的劳动强度已经超过了她现在身体的负荷范围了。
    叶红霞回去的早,霍笙把在之前的公社买的两条瘦肉给她让她帮忙弄成肉丝面,这样霍笙干完活就能吃个现成的,也就不用再去食堂去吃干巴巴的红薯和没油的野菜了。
    她干了一天的活,手都抬不起来,身上汗津津的也懒得先去洗漱收拾,她是真的饿了,蹲在宿舍后面的灶堆里,呼噜噜的就开始吃面条,面条劲道,口齿留香,好吃的霍笙舌头都要吞下去了。
    “你慢点,锅灶上还有呢,”叶红霞舀了一勺炖烂的肉浇到霍笙的碗里:“这小身板,还挺能吃的。”一碗面转眼就没了。
    “人是铁,饭是刚,不多吃点,明天没力气干活。”看情况,她接下去要干的活不见得会比今天的轻松。
    之后队上出工,霍笙被分到的活不是割麦子就是挖地,还有一次跟着队上的男同志们去挑水,她身量单薄,扁担落在她肩膀上,摇摇晃晃,没走几步水撒的到处都是。
    男同志们看不过眼会帮上一把,让霍笙别用扁担了挑水了,女同志肩膀没力,用扁担还不如直接用手拎着一个桶打水,少拎点,能省点力,可饶是如此,几天下来,也把霍笙累的够呛的。
    叶红霞让他买点东西去孙队长处说道说道,霍笙可不敢去,原书霍笙才到河沟村的时候,为了干些轻松的活给孙敬文送了不少的东西,但渐渐的孙敬文,除了东西,还想占霍笙便宜。
    现在霍笙揭了他和李长美的事,孙敬文心里憋着一口气,故意才为难她,不让她好过,她再去找孙敬文,怕不是这个人面兽心的大队长会提其他的要求,到时候羊入虎口才更危险。
    叶红霞的返城名额没变,一直到来接返城知青的车子停在了知青宿舍后,叶红霞才感觉到自己的是真的可以返城了,抱着霍笙就哭了起来,她来河沟村好几年了,一度以为会扎根在这里,没想到阴差阳错还有回去的一天。
    宿舍里的知青都来送这位老大姐,只有李长美没来,叶红霞也不在意,要是李长美来了,阴阳怪气的看着她掉眼泪,她想想都难受。
    “霍笙,我走了,你找个机会上公社支书那里,带些东西去说说。”霍笙和其他知青道完别,最后拉着霍笙说了几句,让霍笙感觉想法子,再呆在三队,情况不会好。
    “恩,我知道,我等闲下来就上公社去找支书。”村里农活繁,一年四季不是忙种就是忙收,她根本抽不开一点时间到县上的公社去。
    两人又说了一会话,车上的驾驶员看时候不早了,按着喇叭开始催人上车,还要到另外几个队上去接其他返城的知青,再耽搁,就晚了。
    叶红霞眼眶红了,笑着和霍笙说:“我走了。”她背着大背包朝霍笙招了招手,离开了这个他耗了大半青春的地方。
    汽车启动了,载着返城的知青回到他们梦寐以求的城里,到了城里,在村里下乡插队经验会成为知青们履历上浓重的一笔。
    叶红霞走后,霍笙少了个说话的人,不过她性格比以前好了许多,队上的女知青也帮衬着她一些,相处的倒是也不错。
    一连几天繁重的农活终于可以喘口气了,队长发话了,再干两天就是休息日,给大伙放松放松,于是,在最后的这两天里社员们干活时的激情比平常高了不少。
    霍笙扎在麦子堆里割麦子,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到她纤细的身影,她现在干活水平提高了很多,镰刀和铲子也使的利索,尽管还是干的慢,但比开始的那几天好多了。
    她寻思着等休息日的时候要马上去公社找支书,拎两条烟去走走门路,呆在三队上,干活累且不说,更重要的是孙敬文时不时就来转悠,嘴里说是视察工作、检验社员们的工作质量,可笑眯眯的视线总停留在她身上徘徊,让霍笙恶心。
    霍笙现在更是不敢一个人落单,但她手里的活比其他人的重,经常是别人一早上都已经散了,她最后一个走,孙敬文的婆娘好几次都逮住霍笙还农具的时候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骂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完全没有做成任何的贡献,总之还有噼里啪啦的一大堆。
    起初霍笙是听不懂她说的方言的,后来大概她骂的太难听,有个男知青就忍不住替霍笙说了几句,霍笙才明白这个地道的农家媳妇骂人真是除了脏字就找不到别的了。
    这天,霍笙到黄昏时才把手里的活干完,她拿起镰刀和铲子脚步飞快的去仓库把农具还了,不凑巧,她去的时候,守仓库的不是孙敬文的婆娘,而是孙敬文。
    霍笙脚下一顿,幸好现在不算晚,看了周围还有不少人在,虽然离这边不近,但也不远,她走上前去,把戴在手上的手套还了,又把农具放到仓库里,然后在登记册子归还的框框上打勾。
    她捏着笔,看到孙敬文伸出手来,飞快的把笔搁了,“孙队长,农具我还了,先走了。”
    “等等,霍知青,你跑什么。”孙敬文翻着手里的册子,看了看霍笙刚刚打勾的地方,认真负责道:“打完勾还得登记名字,不然谁知道是不是你自己还的,办事得按规章来,你们知青都是读书人,更是要按规章办事。”
    霍笙不得已转回身,拿起笔一气呵成的在登记册上潦草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孙敬文看着她捏着笔的手指,十指纤纤,指尖透着淡淡的粉,拿镰刀铲子割麦子可惜了,于是像个淳朴的农民和善的问:“这几天,干活累吗?想不想换个不那么辛苦的活?”
    “不辛苦,劳动最光荣!”霍笙头也不抬的喊了句口号。
    孙敬文脸上的笑减少了几分:“哦……你是知识青年,是该多劳动给队上的社员做榜样。”
    回去的时候,霍笙脚底跟踩了风火轮似的,一路都不待停的,直到拐到了一条道上,才转身看孙敬文模糊的声音还在仓库的位置,霍笙松了口气。
    再这样下去她神经都要衰弱了,明天再干一天就能休息,她得立马去找公社支书,孙敬文现在是一点也不避讳了。
    劳动了一天,霍笙身上都是汗,后背被汗浸湿了,她捏着衣裳口气,透透风,黄昏时的河沟村安安静静,一股凉风刮过,凉爽了不少,也消散了干了一天活的疲乏。
    前面是一片绿茵茵的玉米地,过了这片玉米地,再往前走个十几分钟就能到知青宿舍里。
    玉米地里长势喜人,郁郁葱葱,一些都打了穗,霍笙才走进玉米地,前面的道上就传来几声唰唰的脚步声和在说话的声音,她小心翼翼的捡起路边的一个石头,轻手轻脚往前走了几步。
    在霍笙前方的玉米道上,站着两个人在说话。
    “你看我哪不好?你瞧不上我,我们家要的彩礼也不高,不要你三十斤肉票,只要你娶,我就嫁,我一定好好伺候你,当你媳妇。”这是个女人的声音,声音听着年纪应该不大,普通话不标准,但还是蹩脚的说着。
    河沟村里除了插队的知青们说普通话,一般村里人方言重的都是不怎么说普通话的,说出来四不像,反倒惹人笑话,这个口音一听就是河沟村的,说着普通话,难不成是像哪个男知青表白呢。
    男知青们大多长得俊秀,受到村里姑娘的追捧倒是也不奇怪。
    “我是真喜欢你,想和你处对象,以后我和你说话,你别不理我。”女人又说话了,听声音像个胆大的。
    这是哪对小情侣上这来表白约会?真会挑地方,玉米地,多么隐秘的地方。
    “我有对象,你是知道的。”另一个人说话了,声音懒洋洋的带着笑意,霍笙听着这个男人的声音怪耳熟的,好像在哪听过似的。
    “反正我喜欢你。”女人撒娇的声音伴随着玉米地被压倒的声音,唰唰作响,枝干翠绿的玉米干中霍笙隐约看到一个女的大着胆子把男的一把拽进了玉米地。
    霍笙手里抓着石块,脑补了一场七十年代小情侣钻玉米地的二三事。
    随后玉米地里悉悉的响了好一会,都不知道压倒了多少玉米杆,霍笙犹豫了一会,打算往回走另一条道,但又想从另一条道路绕远了,现在已经差不多傍晚,再绕路天都黑了,她一个女的,不安全。
    那两个人一时不活估计也出不来,就算出来也不一定和自己撞上,霍笙放轻脚步,从玉米边上的小道处打算悄无声息的离开,不扰别人的闲事。
    结果快要走出玉米地的时候,旁边的几株玉米杆动了,紧接着一道身影没有任何征兆“唰”的钻出了玉米地冲到道上,险些把霍笙撞倒。
    霍笙一连退了两步,抬起头和钻出玉米地的人四目相对。
    两人视线中都是不加掩饰的惊愕,惊愕之后,眼中分明都写着:怎么又是他/她?
    作者有话要说: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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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011
    冤家路窄。
    两人对视看了半响,霍笙率先先反应过来,移开自己的视线:“赵队长。”霍笙真没想到,被拽进玉米地的人是赵卫东,此时就这么面对面的撞上,饶是脾气淡定的霍笙也懵了一下。
    才钻出玉米地的赵卫东脸上的神色带着笑,流里流气,一看到霍笙脸色唰的变得跟锅底似一样黑,他皱紧了浓黑的眉毛,此时头发上还落着一些钻了玉米地的蜘蛛网,衣裳领子上的一个扣子也没系紧,这样子一看就是才和人胡乱厮混过。
    “我还要赶回知青宿舍,先走了。”霍笙面上表现的淡定,就好像她是刚刚才走过来撞见了赵卫东。
    赵卫东脸上的笑意没了,意味深长的看着她,没说其他多余的话,绷着脸粗着声音吐出两个字:“走吧。”
    霍笙立马如令大赦,转身抬脚一步并两步的走了,临走的时候发觉手里还抓着刚刚捡的石头,手腕一松把石头扔进了玉米地。
    赵卫东的视线投向了霍笙扔掉的那个滚进了玉米地的石头上,漫不经心的抬手把衣裳上的扣子扣好。
    “出门没翻黄历。”
    回了宿舍,霍笙心跳得咚咚咚的,上次是投机倒把,这次是钻玉米地,第一次是原主跳河,她碰上这赵卫东好像就没一件好的事。
    霍笙想着想着忽的乐了,七十年代,赵卫东这胆子也是真够大的,一个大队长倒是什么都敢干。
    累了一天,霍笙拿着搪瓷盆洗了脸,收拾一番。
    没一会,李长美回来了,这段时间她干的活是最轻松的,一早就结束,不过回宿舍的时间却越来越晚了。
    李长美回来之后,先是朝霍笙的位置鄙夷的看了一眼,然后在床边坐了一会,也不知在想什么,最后它在自己的床地的位置翻了翻,从自己的包里翻出一个凤梨罐头,凤梨罐头看着颜色鲜艳分明,勾人味蕾。
    宿舍里的一些人被罐头吸了眼,李长美拿着罐头,又找了双筷子,“咔”的拧开罐头的盖子,给宿舍的人每人都夹了一块黄晶晶的凤梨。
    罐头这种零嘴只有手头宽裕的人才会去供销社处买了解解馋,而且供销社还要供销社有存货才能买到,以前李长美是没有这些东西的,就算有也是舍不得吃拿出来分宿舍的人,可是最近倒是隔三差五都有好东西吃,不说罐头有次还偷偷自己一个人在吃蛋黄饼干,也不知是不是家里突然富裕了。
    凤梨罐头揭开的时候,淡淡的水果甜香在宿舍里扩散开,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宿舍得了一块凤梨的知青都亲亲热热的和李长美说话,拉近关系,就希望下次李长美有好东西能阔绰的分自己一点。
    霍笙和宿舍的另外两个女知青坐在一条长凳上说话,上次霍笙借了一本书给她们,此时都在讨论书里得到名人名言,霍笙坐中间,李长美停止了背脊走过来,先是和霍笙旁边的知青说话,然后笑着用筷子夹了块凤梨递给那两个女知青,独独跳过来霍笙,好像霍笙不存在一样。
    这两个女知青后知后觉,嘴里咬着甜甜的凤梨,却觉得尴尬的很,于是都从长凳上散开了。
    李长美凑到她们身边:“你要看什么书?我有,可以借给你,想看多久看多久,你记得还我就行了。”
    这是在拉拢宿舍的人孤立霍笙,那两个女知青笑着说下次。
    李长美合上罐头盖子,把罐头放到了桌上,用挑衅的目光看着霍笙,她就是要让霍笙难受。
    自从返城名额的事,李长美对霍笙的态度变了许多,也不管到底是不是霍笙做的梗,她现在一门心思看不过霍笙,一有机会就要膈应霍笙。
    之前两人交好时候,她巴着霍笙出身好,家里有钱,爸爸又是做医生的,蹭了霍笙不少的东西,可如今,霍爸爸出事,这情况大大不一样了,登报断绝关系又怎么样?霍笙现在就是个成分不好的知青,将来别说好一点的工作,就是处对象,也不见得能找个好的。李长美越想越觉得自己比霍笙强多了,这次回不了城她就等下一次,她对象愿意等她。
    像这种用吃的东西来笼络宿舍的事情隔三差五就有一回,霍笙觉得李长美这种行为惹人厌的很,但她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她不缺这口吃的,何况,明天再上一天工,她就会去找公社支书,让支书给她重新安排一个生产队插队,免得上工的时候看孙敬文膈应,回了宿舍又有李长美阴阳怪气的。
    “你今天不用上工了,晚上来仓库这里守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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