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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番商的黄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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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下一间商铺,自家商品就好卖了许多,不知能赚多少银子。
    早些时候,他们打良乡商铺的主意,可商铺的东家都不傻,不愿卖。
    谢玉回京城倒卖丝绸,看了邸报,大呼庆幸,得亏这一趟回了京城,带上银子就去良乡。
    可到了良乡,他傻眼了。
    哪里有什么商铺,分明就是一个草棚子,连门墙都没有,一眼就望到头。
    这不就是光卖地皮和草棚吗?
    “兄台也是来买商铺的?”
    “是啊,怎么连个门墙都没有。”
    “租金还贵的吓人,不是忽悠人银子吗?”
    赶来的士绅大失所望。
    士绅有田有地,比四处游荡的商人还要有银子,却反倒不如这些游荡的商人果断,听说开卖,这些商人眼睛都不眨一下,开始交银子。
    谢玉就是其中之一,挤在人群中排队。
    他以前是四处飘荡的流民,一家老小都躲在江上的一艘破船中,拿着妻子的嫁妆做小买卖,运气好,赚了点小钱。
    眼下在良乡有了牙行,生意越做越大。
    摆地摊对士绅来说丢脸,对他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良乡买了商铺,就能将江南的生丝和布匹运过来,再从这里采购紧缺的货物回江南,两头倒卖,跑商!
    日后良乡定会汇聚更多的商人,甚至比广东的港口还厉害,此举定然能赚银子。
    “敢问官爷,这草棚里门铺怎么卖?”
    “二百两银子租一年,那个……我不是官爷,只是帮着良乡卖铺子的。”王不岁笑道。
    一百亩的地,被王不岁分成了四百间。
    每间二百两银子,一年总共八千两银子。
    “先交钱,后入驻。”
    对于士绅来说,二百两银子也只是让他们肉痛一下,到不了伤筋动骨的地步。
    但二百两银子买一块破地,实在太侮辱智商了。
    谢玉身上倒是带着二百两银子,一听这么贵,有些犹豫:“无墙无门,到了夜里怎么办,运到塌房?”
    “夜里自会有人看守,还有衙门的官差。”
    谢玉一听,痛痛快快交了银子。
    过了一日,王不岁就将一百亩的草棚卖出去大半。
    和良乡衙门的差役对账时,张贤震惊不已,十日就弄到六千两:“严大人是活财神啊。”
    良乡原是京城的一处穷乡僻壤,平平无奇,甚至连平平无奇也称不上。
    一块破地盖上草棚,竟能变得如此值钱,让他有种财神爷住在这里的感觉。
    草棚出租后,许多商人连夜上货物,争取第二天早上,可以开门做生意。
    张贤来到草棚:“怎么那么多番商?”
    “京城的士绅将良乡的货物带到港口,吸引了许多的弗朗机人和大食人,他们便跟着来到了良乡。”王不岁道。
    番商们喜欢生丝、瓷器、茶业,还有良乡出的新玩意儿。
    自然而然把他们招来了。
    一个大食人的摊位上,摆着十二个金灿灿的货物,挂上出八十两一个。
    极高的价格,引来不少商人围观。
    “这是什么?”
    “这是黄金果,用你们汉人的话来说,能作药引,放到丹炉里,可以炼制出延年益寿的金丹,八十两一个,你要不要?”菲尔杜西用一口不太标准的京腔道。
    谢玉眼中一亮,正一道的道士有的是银子,若是卖到道观里,给他们炼丹……
    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一眼就看出来这东西值银子。
    长得极为像金玉,就算忽悠,也能从道士手里忽悠一笔银子来。
    想全部买下来,但交了一年的铺租,银子不够了。
    “能不能少点,我全要了。”
    菲尔杜西心中大喜,他来大明一趟,商品货物都卖完了,只好摆出他带来的一些粮食,没想到,真有人买。
    “八十两银子一个,少一个,不行。”菲尔杜西说着一口生涩的京腔,还伸出手晃了晃“不行”。
    谢玉掏出三百二十两银子,买了四个。
    菲尔杜西给他打包,夜里商人少,到了明天一早,这几个黄金果一定能全部卖出去。
    他把牌子上的价格撕掉,重新写上价格,一百两一个。
    清晨,天边露出一抹红晕。
    严成锦在院中跑了几圈,前院和后院栽满了树木,许多是名贵的植物,府上的空气极好。
    “这鞋子为何与昨日的不一样?”
    千金怯生道:“少爷穿的那双旧鞋,底子磨破了,奴给少爷换了一双。”
    严成锦这才放下心来。
    何能准备轿子,昨日草棚商铺出租,今日少爷定然会去良乡一趟,不说他也知道。
    严成锦坐上轿子,去良乡瞧瞧草棚卖得如何。
    还未入秋,今日竟凉爽起来,呆在轿子里有些冷,他连忙把冰鉴的开口封上。
    空调一关,温度正好。
    到了良乡,严成锦稍微撩开一点轿子,草棚的摊位昨日才卖出去,今日竟全部摆上了货物,一望过去,十分壮观。
    在草棚的边缘一列地摊。
    一个头戴着圆环头巾的番人,地上摆着一个大地毯,显然是波斯一带的商人。
    吸引了许多番商前来,这到不奇怪,良乡或许会像沿海的港口,成为番商们的聚集地。
    严成锦看到他摆放的货物时,差点没跳起来。
    就如同打游戏逛地图时,路边偶遇一个野生神器。
    玉米?
    我擦……
    竟有番商将玉米带到了大明!
    史料记载,玉米比红薯更早进入大明,只是作为四大主粮之一,玉米早期是用于供给大户人家的水果。
    不懂玉米的烹饪之法,以为它像果子一样,要熟透了才能采摘。
    熟透了的老玉米又硬又硌牙,还没办法消化,一粒粒进去,便一粒粒出来。
    所以传入了极长的时间,没有多少人愿意种植。
    许多农户家中的田地有限,种了玉米,就没办法种水稻和小麦。
    相比之下,玉米远不如水稻更有用,所以极难推广。
    “没想到商人带动货物流通能力如此之强,良乡有许多稀奇的玩意儿,这些番商定然是闻风而来。”
    一看挂出来的价格,严成锦就知道,这人不是什么好鸟。
    黄金果,一百两银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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