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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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的祈祷似乎已经结束,信徒们整齐划一地站起身来。仍是那为首的中年男人转了个身,语气仍旧激昂饱满,却也带着一成不变地虚假:“圣子收到了你们的祈愿,圣子将要赐下福祉!上一次大战中受伤的教徒上前,把重伤的教徒抬到最前——”
洛九江已经快要奔到雷云中心,听到这样一句话时,不知为何,心脏突然重重地一跳。
神识敏感地敲打着他的神经,他心中布满了不祥的预感,仿佛某种自己还尚未明白过来的猜想已经在潜意识里得到了验证。
——他的预感是对的。
几个眼看垂死的麻衣人被从角落里搬动出来,整整齐齐地摆到了阴半死的脚下。他们原本都气息奄奄,然而在看到阴半死的那一刻,每个人都睁开眼皮,双眼发亮。
而那亮度里所包含的,绝对不是善意。
这回中年修士没有亲自动手,他打了个颜色,就有身侧的一个麻袍教众主动代劳。那人先是捧着一柄小刀冲着阴半死拜了一拜,就端着一个朴素的木漆碗凑近阴半死,然后——
周围的每个人都寂静下来,刀刃入肉的微小声音也因此变得清晰。
如同着魔一般,当一大块血肉被从阴半死瘦弱的身躯挖下时,每个人都双眼赤红,呼吸加重,脖子像是呆头鹅一样不自觉的前探。他们眼里有渴望,有毁灭欲,这形象令这些教众什么畜生都像,就是不大像人。
原本呼吸微弱的伤者,每一个此时都回光返照般精神百倍。
那只木碗倾倒下来,被捣成碎肉的鲜红肉糜均匀地塞到了每个重伤员的嘴里,他们交着阴半死的血肉,严重的伤势肉眼可见的愈合,他们的目光恋恋不舍地黏在阴半死还在流血的伤口上,眼中是极致疯狂的求生欲望。
洛九江从不知道,人在将死前夕握住救命稻草时的眼神,可以这样赤裸而恶毒。
阴半死的伤口仍在流血,他表情却仿佛对此无动于衷,只是向着那些伤者垂下眼皮。洛九江曾有过被他森然一眼,吓得把送出去的花都重新拔回来的经历,他也见过阴峰主是如何掀起半面刘海环视一圈,就换得四面喧嚣的山峰如水静寂。
但那时恐吓威慑的眼神若是跟此时相比,简直如同清风拂面一样愉快自然。
洛九江毫不怀疑,此时此刻的阴半死,只要能有一个机会要这些人的命,哪怕是同归于尽,他也会欣然点头的。
“圣子!圣子!”麻衣教众们已经在高声欢呼。
“盛宴!盛宴!”他们的口吻笃定,不是在恳求,而是在叙述某个即将开始的事实。
中年男人唇角的笑容大大地咧开,他面前气氛激沸,而他此时掌握着整场祭祀的全部节奏。此刻教众虽然呼喊的乃是圣子,然而圣子实际为他所有,而所有事情的通过与否,也全都要他点头。
顶着一双双渴望又迫不及待的眼睛,中年修士终于把手落下,宣告着一场盛宴的开始。
……刹那间,阴半死顿时被无数刀剑加身。
“圣子!圣子!”被高吊的少年眨眼之间就已血肉模糊。而人群欢喜若狂,兴高采烈,因为吞咽连音节也发不清楚。他们围着阴半死载歌载舞,此时此刻,每个人嘴巴上的血还尚未擦干净。
电光火石之间,一句语气冰冷的宣言闪过洛九江脑海。
“——将死之人,难看,不治,滚出去。”
第143章 云开雾释
阴半死终于被完全困囿于过去的记忆里。
他仍记着日后十数年的经历,然而那些不咸不淡的回忆如同一台戏文或是一本画册, 其中种种流水般在他心头划过, 没能让他多出一点波动和回忆。
如果忍耐下去, 一年,两年, 三年,他终究会得救,正派人士几年后将把这个充满了畜生的教派连根拔起。
那个教主在高台上用自己的神魂燃起了青黑色的火焰, 直到最后一缕魂魄毁灭之前, 阁台间还回荡着他夸张的狂笑。令人不忿的是, 这个疯子到死都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
阴半死被人从重重禁锢的房间中释放出来时,正好路过了那个掌祭的中年修士的头颅。他脚步略停顿了一下, 就用尽他浑身的力气, 飞起一脚把那颗脑袋骨碌踢了几丈远。
这个崇尚“自然”的教派, 连教众们都穿着麻袍踩着草鞋, 一个平日作用就是保持新鲜,随时待宰的圣子当然也没有多好的待遇。至少阴半死被从房间里放出来时, 正道还以为他只是个普通的, 被烫伤过脸的孩子。
他们计划着把所有受到伤害的凡人们都送回人间, 再给他们添一点银两, 尽量让他们不因为修真界的事受到太大影响, 还能回去好好地过日子。阴半死本来都已经混进了那支凡人队伍里,然而就在临门一脚的时刻,他被一个留下来当舌头的教众认了出来。
认出阴半死实在太容易了, 他长得那么具有标志性,生命力又顽强不息,浑身血肉如同水流发源一样用之不竭,满教派里都很难找到一个没受过他“恩惠”的修士。
临踩上去往人间传送阵的前一刻,阴半死被拽着胳膊请了出来。
这些正道人士的手劲儿不弱,好像也没有因为他们是名门正派而放轻一点。阴半死听见自己的胳膊连着传出咔啦两声,是他的肩膀先脱臼,后来再自动愈合回去发出的声响。
总之,正派人士们花了一点时间,才弄清楚这个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少年“圣子”本人也是个受害者,而非什么满怀心机的阴谋人物。但鉴于阴半死本人的特殊经历和特殊功用,他们拿着阴半死却感觉烫手。
稚童抱金过市就会面对这种尴尬局面,何况阴半死本人比金子有价值多了。
最后还是佛宗的静慈禅师把阴半死接手过去。他试图用佛法感化阴半死,对着阴半死一刻不停地连念了足足十八天的澄心经。
传言里这位修炼闭口禅多年的静慈大师佛法高深,上次开口念经还是在五十年前,那次他不但令一场大战消弭无形,而且由于当时正当夏季,于是战场里的所有蚊子从此都长出金色的翅膀,改去吃素再不沾血荤。
他的经文甚至能改变蚊子的颜色和生存习惯,却没能撼动阴半死。
静慈大师盘坐在阴半死面前,双手在胸前合十,眼皮松垮地耷拉下来,但在他松弛的眼皮之下,两道目光却尽含悲悯。他是这样和蔼可亲的人,善意的气息几乎从这位大师的每个毛孔中都透出来。曾经有人见到他的第一面就扑到他脚下嚎啕大哭,然而少年阴半死只回以一个鬼气森森的对视。
“所以,你们要把我卖得市价几何?”
静慈缓缓道:“小檀越……”
“要再跟我讲舍身饲虎和割肉喂鹰吗?”阴半死冰冷、警惕又充满讽刺地质问道:“买主从人到禽兽,我以后要掉价这么多?”
静慈大师本就不是善于争佛法,打机锋的那种和尚,被阴半死连噎两次,终于哑然无声。
多年后之后,阴半死只用一句话就能连消带打地让相声班子出身的洛九江晕头转向,可见是功力不减当初。幼年时期的那段混合着血和泥的经历,最终在他心里最终发酵出了乌糟一团的成品,鬼才知道那是些什么东西。
静慈大师终究宣告对阴半死无能为力,但他拒绝了诸人要把阴半死压入九层佛塔净化镇压的提议,转而把他托付给了公仪竹。
阴半死仍记得那一天,他抱臂站在角落里,无声地等待着关于他的审判结果。他的眼神不动声色地从在场的每个人脸上划过,确保自己记住了每一张脸——正如同从前的祭祀里他也记住了每个教众的脸一样。
没人看出阴半死的这点心思,甚至多年后他自己回想起来,都忘了自己这么做的意义,不过他至少能确定,自己当初记住人脸的目的绝不怀有丝毫善意。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灰烬里只能刨出残骸,漆黑一片的深海里游荡的也全是歪瓜裂枣的异形,丑到一看就觉得伤眼。君不见千万年过去,出淤泥而不染的标杆还是只有莲花一种。当初的阴半死没有伤人,纯粹由于他没有这份地位和能力,而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东西。
总之,鬼气森森的阴半死最后等到了一个男人,一个他从没见过,在贫瘠的人生经历里也无法想象的,分外好看的青衫男人。
这个疯子教派里一切从简,静慈大师身为得道高僧,又一向视华袍如粪土。这直接导致了阴半死与公仪竹四目相对时,他身上仍然套着那件沾着发黑发臭血迹,皱成一团又裂了口子的积灰麻袍。
肮脏丑陋又矮小的阴半死,与俊美挺拔且整洁的公仪先生面对面站着,那对比堪称惨烈,给周围的人带来不小的冲击。在场诸人几乎有一半都不自觉地闭了闭眼。
这个被称为公仪先生的男人脸上仿佛天生自带一层华光,俊美到让人不能直视。阴半死缓缓地放下自己抄在胸前的胳膊,有些局促地把手背到身后。他低下头,发觉自己的草鞋破了一个大洞,左脚的大拇趾从洞里顶了出来,露出积着灰垢的指甲。
“……”
公仪竹几百年来一直都长得这么好看,对外界关于他容貌的反应早就不盈于心。他先是和静慈大师寒暄几句,确定了阴半死就是那个要他接手的小孩,便弯下腰问了问阴半死的年龄。
阴半死的声音有点发颤,但还是够公仪竹听清。
“这问题不难。”公仪竹轻轻松松地说:“这孩子正是个念书的好年纪,我可以领他进书院里当个学生。”
一句话敲定了阴半死的去处,公仪竹复低头跟阴半死说:“跟我走吧,平时就念念书,考考试,不用管从前这些事,以后也不用再当人形大补药。天天有肉吃,有果子酒喝,年纪够了还可以找个漂亮道侣——比做和尚强多了。”
静慈大师:“……”
阴半死凝视着公仪竹,他看着这个漂亮男人,很快便意识到这是静慈大师能为他找到的最好去处。他缓缓地点了点头。
阴半死郎心似铁,静慈花了十八天也没说动他一个点头,而公仪竹只用十八弹指就做到了。
他随公仪竹去了书院,很快便凭着药王鼎里的传承记忆在药峰获得了一席之地。他第一年初至的时候还只是个悬珠弟子,第二年就做了药峰峰主。
公仪竹没有骗他,书院是个好地方,宁静得仿佛一方世外桃源。在这里的学子除了好好修炼,学习比试以外的事都不必再想。
书院学子也多数清正弘爱,哪怕对着阴半死那张满是疤痕的丑脸,人前背后都能毫无微词。他们先是叫阴半死师弟,等了解了他在药道一脉上的深厚功底后,又尊称他为学兄。第二年阴半死成了众望所归的峰主,从此满院上下再提及他,不是叫他阴师兄,就是称他为云深峰主。
这等日子何其美好,比起他过往曾经经历的那些,那就岂止不坏,简直如登仙境。
然而江山信美,终非吾土*1——
麻衣教当然不是阴半死的归属,可青龙书院就是吗?
青龙学子入院以来,都要过品行一关,常年养浩然之气,心胸博大,行事宽宏,为人仁爱,三千世界内也是清名赫赫,少数的几个德行不足之辈,显眼稀少得像是上等白米饭里的石头子。
而阴半死却是个少年时期落在正派手里,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日后可能报复与否,都要先把人脸记个全的家伙。
成了峰主后他掌一峰事务,几次命令下去,就发现了自己和满药峰弟子思维上的南辕北辙之处。
这差别不是出在对药道的了解,只出在好心和坏心。
原本做弟子时,阴半死还能自我欺骗几句,然而等做了峰主之后,虽然还没有师弟师妹怀疑,可他对着自己已经再遮掩不住。
他就像是一棵空心的参天大树,别人看他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岂知他不止一张脸比老树皮还难看些许,就连骨子里都被蛀空朽烂,心思里只包着一汪泥水一样的污浊漆黑。每逢阴天下雨,风吹草动,他树荫底下的小花小草未必有动静,他却总要先提心吊胆自我怀疑一番,警惕得像是害了牙疼。
阴半死平生只呆过三个地方,麻衣教虽然口口声声称他为圣子,但手上操持的全是屠夫的活儿。书院弟子倒是言行如一,敬他如师兄峰主,可是阴半死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配不上。至于人间这地方,他只在没有记忆时在那儿过了几年,和他的距离实在太远了。
不过远也有远的好。
至少阴半死还能隔三差五地跳一跳崔嵬峰,假装自己就是个凡间的散修,不好不坏,灰不溜秋,自作多情地把这片连他姓甚名谁也不知道的土地宣称成自己的归宿。
只在心里悄悄地宣布,也不用跟谁说出来。
就一直这么将就着,直到修为快要逼近金丹。
他早猜到自己心魔浓重,结金丹时怕是要有此劫,故而拿洛九江做了回筏子。
覃昕控诉洛九江调戏于他,阴半死听着又何尝不知道其中必有蹊跷?他只是借此顺水推舟罢了——洛九江能让掌中花半开半合,纯净的简直是个举世难寻的好人。即使两人只有几句话的交情,但对方的可信程度却是板上钉钉。
阴半死把比斗地点定在了崔嵬峰,想着这一场打过之后可以拉洛九江下去借机聊聊。他本没想以此胁迫洛九江,只打算让比斗结果平局了事,然而从他一套针法下去,逼得洛九江把丹田里蜃珠吐下崔嵬时,阴半死心里恍然荡过一句不妙。
此后的事态果然急转直下,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蜃珠遗失倒不打紧,他虽然自谦蜃珠够买一千个他,但实际上若真把他割肉熬油剔骨头,攒个百十来斤总能赔得起。然而那蜃珠竟然落到一个完全无辜的凡人女孩身体里,有某一刻,阴半死看着那个凡人女孩,就像是看到了幼年时期的自己。
……这一条命,他是赔不起了。
是他枉尽心机,是他咎由自取,他本该明白,从他被掳入麻衣教的那一刻起,就昭示着他将永远最钉在最孤独的高台之上,脚下铺满自己的森白骨骸和鲜红血肉,心里亦翻涌着随时随刻预备择人而噬的乌黑和恶臭。
洛九江的怒气宛如雷霆,炽热的言语又像火焰。然而他内心早已冰封千里,雷霆劈开了雪壳,火焰又融化了浮冰,只有海面下更为巨大的冰山亘古不化,甚至还随着这一场自作自受的戏码变得更为坚实。
当洛九江把那个可以避免他早年厄运的小女孩抱到他面前时,阴半死确实听到了自己心底传来的破冰声音。然而糟糕的是,虽然他心中的某一部分确实如他预料那般缓缓复苏过来,但也好像有另一部分永远的死去了。
他感到释然,相信自己如果遇到的人是洛九江,那过往的一切都会改写;他也同时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默默枯干,因为他心知肚明,无论是洛九江诚挚的许诺和友谊,还是这个将被他带上药峰的孩子,都将是重新加在他心魔之上的枷锁,无时无刻不提醒他逞着一己之私意味着什么。
真正的书院学子是不会像他一样,意图破个心魔都难以启齿,背后弄些算计反倒蠢至作茧自缚的。事情没有变得最糟糕是因为洛九江,而情况变坏则全是因为他阴半死。
有时阴半死审视自己,真是觉得自己不上不下地尴尬。要他因为内心的冷淡防备和恶意念头就一头扎进魔道那边,他觉得不屑;而若让他在书院里做个众望所归的药峰峰主,他又觉得无所适从。每每揽镜自照,他都得承认一遍自己毫无长处,唯有一点自知之明可以聊以慰藉。
他是一个自惭形秽的四不像。
雷声隆隆在他周身作响,脚下的教徒们还在虔诚地吞吃他的血肉,阴半死闭上眼睛,没注意到这些“教徒”膝下也泛起了金雷颜色。他几乎是完全地沉浸入某种空灵而玄妙的境界之中,仿佛有个阴冷嘶哑的声音在他耳边悄悄地问:“共死可乎?”
一起死吗?阴半死扯了扯唇角,他听出了那是他自己的声音。
也许他早就该下这样的决心,只是可惜当初麻衣教里没能给他这样的条件。纵三千界之大,其实也不过能分成三种地点。魔教让他一想就感觉作呕,正道倒不令人恶心,只是让他时常觉得无地自容;至于人间,只是个他一厢情愿的寄托,心里很清楚再回不去了。
然而死亡却那样合适,不会让他感觉到自己格格不入,也再不用令阴半死不知所措,这是个永久的归宿,对阴半死来说再适宜不过。
“可。”阴半死在心中想道:一起下地狱吧。
他隐约明白自己眼前所见所感不过是幻觉幻影,但这些丑恶的记忆和满腔防备又不堪的念头,也值得拿一个阴半死陪葬。
洛九江已经快要奔到雷云中心,听到这样一句话时,不知为何,心脏突然重重地一跳。
神识敏感地敲打着他的神经,他心中布满了不祥的预感,仿佛某种自己还尚未明白过来的猜想已经在潜意识里得到了验证。
——他的预感是对的。
几个眼看垂死的麻衣人被从角落里搬动出来,整整齐齐地摆到了阴半死的脚下。他们原本都气息奄奄,然而在看到阴半死的那一刻,每个人都睁开眼皮,双眼发亮。
而那亮度里所包含的,绝对不是善意。
这回中年修士没有亲自动手,他打了个颜色,就有身侧的一个麻袍教众主动代劳。那人先是捧着一柄小刀冲着阴半死拜了一拜,就端着一个朴素的木漆碗凑近阴半死,然后——
周围的每个人都寂静下来,刀刃入肉的微小声音也因此变得清晰。
如同着魔一般,当一大块血肉被从阴半死瘦弱的身躯挖下时,每个人都双眼赤红,呼吸加重,脖子像是呆头鹅一样不自觉的前探。他们眼里有渴望,有毁灭欲,这形象令这些教众什么畜生都像,就是不大像人。
原本呼吸微弱的伤者,每一个此时都回光返照般精神百倍。
那只木碗倾倒下来,被捣成碎肉的鲜红肉糜均匀地塞到了每个重伤员的嘴里,他们交着阴半死的血肉,严重的伤势肉眼可见的愈合,他们的目光恋恋不舍地黏在阴半死还在流血的伤口上,眼中是极致疯狂的求生欲望。
洛九江从不知道,人在将死前夕握住救命稻草时的眼神,可以这样赤裸而恶毒。
阴半死的伤口仍在流血,他表情却仿佛对此无动于衷,只是向着那些伤者垂下眼皮。洛九江曾有过被他森然一眼,吓得把送出去的花都重新拔回来的经历,他也见过阴峰主是如何掀起半面刘海环视一圈,就换得四面喧嚣的山峰如水静寂。
但那时恐吓威慑的眼神若是跟此时相比,简直如同清风拂面一样愉快自然。
洛九江毫不怀疑,此时此刻的阴半死,只要能有一个机会要这些人的命,哪怕是同归于尽,他也会欣然点头的。
“圣子!圣子!”麻衣教众们已经在高声欢呼。
“盛宴!盛宴!”他们的口吻笃定,不是在恳求,而是在叙述某个即将开始的事实。
中年男人唇角的笑容大大地咧开,他面前气氛激沸,而他此时掌握着整场祭祀的全部节奏。此刻教众虽然呼喊的乃是圣子,然而圣子实际为他所有,而所有事情的通过与否,也全都要他点头。
顶着一双双渴望又迫不及待的眼睛,中年修士终于把手落下,宣告着一场盛宴的开始。
……刹那间,阴半死顿时被无数刀剑加身。
“圣子!圣子!”被高吊的少年眨眼之间就已血肉模糊。而人群欢喜若狂,兴高采烈,因为吞咽连音节也发不清楚。他们围着阴半死载歌载舞,此时此刻,每个人嘴巴上的血还尚未擦干净。
电光火石之间,一句语气冰冷的宣言闪过洛九江脑海。
“——将死之人,难看,不治,滚出去。”
第143章 云开雾释
阴半死终于被完全困囿于过去的记忆里。
他仍记着日后十数年的经历,然而那些不咸不淡的回忆如同一台戏文或是一本画册, 其中种种流水般在他心头划过, 没能让他多出一点波动和回忆。
如果忍耐下去, 一年,两年, 三年,他终究会得救,正派人士几年后将把这个充满了畜生的教派连根拔起。
那个教主在高台上用自己的神魂燃起了青黑色的火焰, 直到最后一缕魂魄毁灭之前, 阁台间还回荡着他夸张的狂笑。令人不忿的是, 这个疯子到死都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
阴半死被人从重重禁锢的房间中释放出来时,正好路过了那个掌祭的中年修士的头颅。他脚步略停顿了一下, 就用尽他浑身的力气, 飞起一脚把那颗脑袋骨碌踢了几丈远。
这个崇尚“自然”的教派, 连教众们都穿着麻袍踩着草鞋, 一个平日作用就是保持新鲜,随时待宰的圣子当然也没有多好的待遇。至少阴半死被从房间里放出来时, 正道还以为他只是个普通的, 被烫伤过脸的孩子。
他们计划着把所有受到伤害的凡人们都送回人间, 再给他们添一点银两, 尽量让他们不因为修真界的事受到太大影响, 还能回去好好地过日子。阴半死本来都已经混进了那支凡人队伍里,然而就在临门一脚的时刻,他被一个留下来当舌头的教众认了出来。
认出阴半死实在太容易了, 他长得那么具有标志性,生命力又顽强不息,浑身血肉如同水流发源一样用之不竭,满教派里都很难找到一个没受过他“恩惠”的修士。
临踩上去往人间传送阵的前一刻,阴半死被拽着胳膊请了出来。
这些正道人士的手劲儿不弱,好像也没有因为他们是名门正派而放轻一点。阴半死听见自己的胳膊连着传出咔啦两声,是他的肩膀先脱臼,后来再自动愈合回去发出的声响。
总之,正派人士们花了一点时间,才弄清楚这个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少年“圣子”本人也是个受害者,而非什么满怀心机的阴谋人物。但鉴于阴半死本人的特殊经历和特殊功用,他们拿着阴半死却感觉烫手。
稚童抱金过市就会面对这种尴尬局面,何况阴半死本人比金子有价值多了。
最后还是佛宗的静慈禅师把阴半死接手过去。他试图用佛法感化阴半死,对着阴半死一刻不停地连念了足足十八天的澄心经。
传言里这位修炼闭口禅多年的静慈大师佛法高深,上次开口念经还是在五十年前,那次他不但令一场大战消弭无形,而且由于当时正当夏季,于是战场里的所有蚊子从此都长出金色的翅膀,改去吃素再不沾血荤。
他的经文甚至能改变蚊子的颜色和生存习惯,却没能撼动阴半死。
静慈大师盘坐在阴半死面前,双手在胸前合十,眼皮松垮地耷拉下来,但在他松弛的眼皮之下,两道目光却尽含悲悯。他是这样和蔼可亲的人,善意的气息几乎从这位大师的每个毛孔中都透出来。曾经有人见到他的第一面就扑到他脚下嚎啕大哭,然而少年阴半死只回以一个鬼气森森的对视。
“所以,你们要把我卖得市价几何?”
静慈缓缓道:“小檀越……”
“要再跟我讲舍身饲虎和割肉喂鹰吗?”阴半死冰冷、警惕又充满讽刺地质问道:“买主从人到禽兽,我以后要掉价这么多?”
静慈大师本就不是善于争佛法,打机锋的那种和尚,被阴半死连噎两次,终于哑然无声。
多年后之后,阴半死只用一句话就能连消带打地让相声班子出身的洛九江晕头转向,可见是功力不减当初。幼年时期的那段混合着血和泥的经历,最终在他心里最终发酵出了乌糟一团的成品,鬼才知道那是些什么东西。
静慈大师终究宣告对阴半死无能为力,但他拒绝了诸人要把阴半死压入九层佛塔净化镇压的提议,转而把他托付给了公仪竹。
阴半死仍记得那一天,他抱臂站在角落里,无声地等待着关于他的审判结果。他的眼神不动声色地从在场的每个人脸上划过,确保自己记住了每一张脸——正如同从前的祭祀里他也记住了每个教众的脸一样。
没人看出阴半死的这点心思,甚至多年后他自己回想起来,都忘了自己这么做的意义,不过他至少能确定,自己当初记住人脸的目的绝不怀有丝毫善意。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灰烬里只能刨出残骸,漆黑一片的深海里游荡的也全是歪瓜裂枣的异形,丑到一看就觉得伤眼。君不见千万年过去,出淤泥而不染的标杆还是只有莲花一种。当初的阴半死没有伤人,纯粹由于他没有这份地位和能力,而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东西。
总之,鬼气森森的阴半死最后等到了一个男人,一个他从没见过,在贫瘠的人生经历里也无法想象的,分外好看的青衫男人。
这个疯子教派里一切从简,静慈大师身为得道高僧,又一向视华袍如粪土。这直接导致了阴半死与公仪竹四目相对时,他身上仍然套着那件沾着发黑发臭血迹,皱成一团又裂了口子的积灰麻袍。
肮脏丑陋又矮小的阴半死,与俊美挺拔且整洁的公仪先生面对面站着,那对比堪称惨烈,给周围的人带来不小的冲击。在场诸人几乎有一半都不自觉地闭了闭眼。
这个被称为公仪先生的男人脸上仿佛天生自带一层华光,俊美到让人不能直视。阴半死缓缓地放下自己抄在胸前的胳膊,有些局促地把手背到身后。他低下头,发觉自己的草鞋破了一个大洞,左脚的大拇趾从洞里顶了出来,露出积着灰垢的指甲。
“……”
公仪竹几百年来一直都长得这么好看,对外界关于他容貌的反应早就不盈于心。他先是和静慈大师寒暄几句,确定了阴半死就是那个要他接手的小孩,便弯下腰问了问阴半死的年龄。
阴半死的声音有点发颤,但还是够公仪竹听清。
“这问题不难。”公仪竹轻轻松松地说:“这孩子正是个念书的好年纪,我可以领他进书院里当个学生。”
一句话敲定了阴半死的去处,公仪竹复低头跟阴半死说:“跟我走吧,平时就念念书,考考试,不用管从前这些事,以后也不用再当人形大补药。天天有肉吃,有果子酒喝,年纪够了还可以找个漂亮道侣——比做和尚强多了。”
静慈大师:“……”
阴半死凝视着公仪竹,他看着这个漂亮男人,很快便意识到这是静慈大师能为他找到的最好去处。他缓缓地点了点头。
阴半死郎心似铁,静慈花了十八天也没说动他一个点头,而公仪竹只用十八弹指就做到了。
他随公仪竹去了书院,很快便凭着药王鼎里的传承记忆在药峰获得了一席之地。他第一年初至的时候还只是个悬珠弟子,第二年就做了药峰峰主。
公仪竹没有骗他,书院是个好地方,宁静得仿佛一方世外桃源。在这里的学子除了好好修炼,学习比试以外的事都不必再想。
书院学子也多数清正弘爱,哪怕对着阴半死那张满是疤痕的丑脸,人前背后都能毫无微词。他们先是叫阴半死师弟,等了解了他在药道一脉上的深厚功底后,又尊称他为学兄。第二年阴半死成了众望所归的峰主,从此满院上下再提及他,不是叫他阴师兄,就是称他为云深峰主。
这等日子何其美好,比起他过往曾经经历的那些,那就岂止不坏,简直如登仙境。
然而江山信美,终非吾土*1——
麻衣教当然不是阴半死的归属,可青龙书院就是吗?
青龙学子入院以来,都要过品行一关,常年养浩然之气,心胸博大,行事宽宏,为人仁爱,三千世界内也是清名赫赫,少数的几个德行不足之辈,显眼稀少得像是上等白米饭里的石头子。
而阴半死却是个少年时期落在正派手里,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日后可能报复与否,都要先把人脸记个全的家伙。
成了峰主后他掌一峰事务,几次命令下去,就发现了自己和满药峰弟子思维上的南辕北辙之处。
这差别不是出在对药道的了解,只出在好心和坏心。
原本做弟子时,阴半死还能自我欺骗几句,然而等做了峰主之后,虽然还没有师弟师妹怀疑,可他对着自己已经再遮掩不住。
他就像是一棵空心的参天大树,别人看他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岂知他不止一张脸比老树皮还难看些许,就连骨子里都被蛀空朽烂,心思里只包着一汪泥水一样的污浊漆黑。每逢阴天下雨,风吹草动,他树荫底下的小花小草未必有动静,他却总要先提心吊胆自我怀疑一番,警惕得像是害了牙疼。
阴半死平生只呆过三个地方,麻衣教虽然口口声声称他为圣子,但手上操持的全是屠夫的活儿。书院弟子倒是言行如一,敬他如师兄峰主,可是阴半死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配不上。至于人间这地方,他只在没有记忆时在那儿过了几年,和他的距离实在太远了。
不过远也有远的好。
至少阴半死还能隔三差五地跳一跳崔嵬峰,假装自己就是个凡间的散修,不好不坏,灰不溜秋,自作多情地把这片连他姓甚名谁也不知道的土地宣称成自己的归宿。
只在心里悄悄地宣布,也不用跟谁说出来。
就一直这么将就着,直到修为快要逼近金丹。
他早猜到自己心魔浓重,结金丹时怕是要有此劫,故而拿洛九江做了回筏子。
覃昕控诉洛九江调戏于他,阴半死听着又何尝不知道其中必有蹊跷?他只是借此顺水推舟罢了——洛九江能让掌中花半开半合,纯净的简直是个举世难寻的好人。即使两人只有几句话的交情,但对方的可信程度却是板上钉钉。
阴半死把比斗地点定在了崔嵬峰,想着这一场打过之后可以拉洛九江下去借机聊聊。他本没想以此胁迫洛九江,只打算让比斗结果平局了事,然而从他一套针法下去,逼得洛九江把丹田里蜃珠吐下崔嵬时,阴半死心里恍然荡过一句不妙。
此后的事态果然急转直下,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蜃珠遗失倒不打紧,他虽然自谦蜃珠够买一千个他,但实际上若真把他割肉熬油剔骨头,攒个百十来斤总能赔得起。然而那蜃珠竟然落到一个完全无辜的凡人女孩身体里,有某一刻,阴半死看着那个凡人女孩,就像是看到了幼年时期的自己。
……这一条命,他是赔不起了。
是他枉尽心机,是他咎由自取,他本该明白,从他被掳入麻衣教的那一刻起,就昭示着他将永远最钉在最孤独的高台之上,脚下铺满自己的森白骨骸和鲜红血肉,心里亦翻涌着随时随刻预备择人而噬的乌黑和恶臭。
洛九江的怒气宛如雷霆,炽热的言语又像火焰。然而他内心早已冰封千里,雷霆劈开了雪壳,火焰又融化了浮冰,只有海面下更为巨大的冰山亘古不化,甚至还随着这一场自作自受的戏码变得更为坚实。
当洛九江把那个可以避免他早年厄运的小女孩抱到他面前时,阴半死确实听到了自己心底传来的破冰声音。然而糟糕的是,虽然他心中的某一部分确实如他预料那般缓缓复苏过来,但也好像有另一部分永远的死去了。
他感到释然,相信自己如果遇到的人是洛九江,那过往的一切都会改写;他也同时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默默枯干,因为他心知肚明,无论是洛九江诚挚的许诺和友谊,还是这个将被他带上药峰的孩子,都将是重新加在他心魔之上的枷锁,无时无刻不提醒他逞着一己之私意味着什么。
真正的书院学子是不会像他一样,意图破个心魔都难以启齿,背后弄些算计反倒蠢至作茧自缚的。事情没有变得最糟糕是因为洛九江,而情况变坏则全是因为他阴半死。
有时阴半死审视自己,真是觉得自己不上不下地尴尬。要他因为内心的冷淡防备和恶意念头就一头扎进魔道那边,他觉得不屑;而若让他在书院里做个众望所归的药峰峰主,他又觉得无所适从。每每揽镜自照,他都得承认一遍自己毫无长处,唯有一点自知之明可以聊以慰藉。
他是一个自惭形秽的四不像。
雷声隆隆在他周身作响,脚下的教徒们还在虔诚地吞吃他的血肉,阴半死闭上眼睛,没注意到这些“教徒”膝下也泛起了金雷颜色。他几乎是完全地沉浸入某种空灵而玄妙的境界之中,仿佛有个阴冷嘶哑的声音在他耳边悄悄地问:“共死可乎?”
一起死吗?阴半死扯了扯唇角,他听出了那是他自己的声音。
也许他早就该下这样的决心,只是可惜当初麻衣教里没能给他这样的条件。纵三千界之大,其实也不过能分成三种地点。魔教让他一想就感觉作呕,正道倒不令人恶心,只是让他时常觉得无地自容;至于人间,只是个他一厢情愿的寄托,心里很清楚再回不去了。
然而死亡却那样合适,不会让他感觉到自己格格不入,也再不用令阴半死不知所措,这是个永久的归宿,对阴半死来说再适宜不过。
“可。”阴半死在心中想道:一起下地狱吧。
他隐约明白自己眼前所见所感不过是幻觉幻影,但这些丑恶的记忆和满腔防备又不堪的念头,也值得拿一个阴半死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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