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过气偶像 第1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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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到了他身后一名圣骑士手中的头颅。
一双已经失去光泽的紫眼。
就在不久前,她还看见这双眼中流出的眼泪。
让全身止不住颤抖的悲怮湮没了她。她从紧闭的牙齿缝中品尝到鲜血的铁锈味,她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到痛快还是悲伤,只有一点,她分外清楚。
“我以生生世世的轮回起誓,弗仑瑞克·尼贝尔,不论你身处何时、何地,是何身份——我会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你。”
在她短暂的人生里,只有六年的阳光,此后都是无止尽的绝望和黑暗。
她曾经痛恨这条生命,即使痛恨,她还是遵循野兽的本能,顽强地活着。活着没什么意义,但是她不想背叛为了活下去而奋力挣扎的自己。
如果只有变成野兽才能在这个残酷的世间活着,那就变成野兽。
她抛弃姓名,抛弃善良,在黑暗中奔跑,用利爪撕碎一切可能威胁她的事物。
直到她遇到虞泽。
他一直在给她好的反馈,无论她怎么蛮横,他都用实际行动包容了她。
从选择折返回六手六脚的强大恶灵面前时,她就开始改变了。
她以为自己这辈子只能当个恶人,忽然发觉,自己还能当个不好不坏的,凡人。
她和她的家族,和世间大部分人一样,只是一个混沌的,非善非恶的凡人。她口口声声说着“愚蠢的人类”,只是因为人类先抛弃了她,她追随孤独,不是因为喜欢孤独,只是因为害怕再被抛弃。
“怎么了?”虞泽察觉出她情绪的变化,轻轻拍着她的背。
“你知道太喜欢一个人会怎么样吗?”她闷闷地说:“我觉得胸口快要爆炸了。”
“需要去医院吗?”虞泽说。
“……榆木脑袋。”
“不是说你,我是说我。”
“……你怎么了?”唐娜急忙抬起头来,看着被她压在身下的黑发青年。
他的乌黑头发洒在雪白的被子上,像是水墨画上的一笔风景,不远处就是一个嫩黄色的花冠。
唐娜一抬头就撞进他黝黑深邃的眼眸里,他深深地看着她,右手拉过她的手放到他的胸口,轻声说:“……我会比你先炸的。”
千米之外的另一栋别墅里,闫震正在一边对着镜子刷牙一边打小算盘。
有钱男人谁不在外找个刺激?有钱女人不也一样?有钱就要变坏,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他觉得自己是竞争不过虞泽的,只希望柏蒂娜在想找点“刺激”的时候,能够想起他,给他一个拥有山屁股的机会,也希望虞泽能看在他大方懂事只求山屁股的份上,和他友好相处。
梦想不一定成真,但梦想还是要有的。
反正先拿上山屁股的号码牌,轮不轮得到自己就看天意了。
闫震越想越开心,不由哼起歌来。
他漱完口后,刚打开浴室门,一阵阴风吹过他的后脖颈,他猛地打了个哆嗦。
“这里的夜风也太凉了。”他摸着起了鸡皮疙瘩的后脖颈,走到卧室床边,拉上了半敞的玻璃窗。
他看了眼墙上的时钟,现在的时间是11:47。
连着三个夜晚,差不多每到这个时候都会刮起一阵凉风。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闫震觉得这风越来越凉了,瘆得慌。
他决定从今晚起,以后都关着窗睡觉了。
山屁股还没到手,感冒了让人插队他还不得哭死?
就在一墙之隔,裴薇薇的卧室里已经漆黑一片。
躺在床上的是已经入睡的裴薇薇,她的面色在卸妆之后苍白如纸,但是始终带着略有略无一丝愁意的眉头却舒展了,她好像梦到了什么幸福的事,就连睡梦中,嘴角都带着笑容。
不远之处,一条金色的lv手链正在梳妆镜前幽幽流转光华。
第109章
裴薇薇又梦到了他。
就像神明听到她千百万次的祈求一样,终于让她再一次见到她刻骨铭心、死也无法忘怀的那个人。
他们坐在温暖的夕阳下,前方就是蔚蓝的大海,凉爽的海风时不时地朝他们吹来,她的发丝遮住了视野,她却懒得伸手去捉。
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那么珍贵,发丝迷了眼只是不足费心的一件小事,她只想紧紧握着他的手,靠在他身上不动弹。
“……我希望白天永远也不要到来。”裴薇薇闭上眼,哑声说。
一只手揽上她的肩膀,安抚地拍了拍,她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在说:“这是梦,你还有你的现实。”
“我不要没有你的现实……”裴薇薇眼眶一热,有什么从她紧闭的眼皮下流出,她怀着悲怮的心情,颤声说:“我希望这个梦永远不要醒来。”
“……傻薇薇。”他用温热的手指擦去她眼下的泪水。
裴薇薇睁开眼,定定地看着她深爱的男人……严格来说,是少年。
他还是十七岁的模样,而她,已经二十七岁了。
十年了。
她曾经以为,怎么也熬不过的没有他的日子,她熬过了,十年。
“你还和以前一样,一点也没变。”他看着她。
裴薇薇泪眼朦胧,看着那张并不英俊的脸,眼泪失控地越涌越多。
“我变了。”她说。
她变了很多。
一开始,她想死。她想跟着他去死。
割腕两次,跳河一次,都被救了起来,事情最终以父母的以死相逼结束。
她疯了,这个家也疯了,父母在她面前割腕,逼她不再寻死。
她连选择死亡的权利都没有了。
而父母遂愿。
他死了,她自然就和他断绝了往来。除了他悲痛的父母,一切好像都没有发生过,她又变回了从前那个牵线木偶般的乖乖女。
乖乖备考,乖乖生活,她这一生,除了和他“早恋”以外,唯一的叛逆就是毕业后没有进入父母希望的投行,而是接受星探邀约,成为了一名女明星。
十八线的女星活得不比投行白领轻松,她对娱乐圈灯红酒绿的生活也没有兴趣。
让她踏出这一步的只是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薇薇这么漂亮,进娱乐圈一定会大火的。”
她没有火。
“比任何人都漂亮的薇薇”,只存在于他的脑海而已。
从大学毕业以后,家里陆陆续续给她介绍了十几个对象,她无一例外全拒绝了,不知不觉,就到了二十七岁。
在父母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下,她和一个性格温和的相亲对象不冷不热地处着,例行公事一般地应对一月两次的约会。
两家已经约定好婚事就在明年春天。
没有她的什么事,她的意愿不算意愿,父母总觉得她结了婚就会好了,就像她疯狂求死的时候,父母总觉得,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她还能猜到,等结婚以后,父母会觉得,等生了孩子就好了。
在他们看来,她病了,只有听他们的话,和他们安排的人结婚、生子,这个病才会好。
她的一生都被安排好了。她的父母生下她,就以为拥有了她的全部所有权,她的人生,不是她的人生,是她父母延续的人生。
上大学前,恋爱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上大学后,恋爱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它们之间的分界线那么明显,裴薇薇却始终无法看清,中间间隔了什么。
十七岁的爱恋,和二十七岁的爱恋,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
有。
十七岁的爱恋,不看对方有没有车,有没有房,有没有稳定的工作和丰厚的收入,十七岁的爱恋,只看心跳频率。
十七岁的心跳,和二十七岁的心跳,有本质区别吗?
为什么,十七岁的心跳,就那么十恶不赦?
“你这个年纪懂什么喜欢?!”父母说。
也许她是不太懂什么叫喜欢。
因为这辈子,她只喜欢过一个人。她想不到,也猜不出来,喜欢另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两种喜欢,究竟有没有本质区别。
英俊的人很好。
富有的人很好。
风趣的人很好。
沉稳的人很好。
但都不够好。她最喜欢的,最无法忘怀的,还是那个会和她手牵着手,一起走在夕阳的放学路上的,并不英俊,并不富有,并不风趣,也不沉稳,傻乎乎的,把整颗心都掏给她保管的那个少年。
他那么傻。
父母没收了她的手机,每天接送她上学,请老师盯梢,把他们的所有接触渠道都封死,他不愿放弃,每天照样来楼下接她,送她回家,即使被恶言相对,他也不断恳求她的父母给他一个机会。
无论他如何保证不会影响她的学习,不会把她带坏,她的父母都不肯让他们见面。
甚至,他们准备给她转学,搬家带她去一个很远的城市,以彻底摆脱少年。
她被锁在房间里,哭得喘不上气,无能为力地看着暴雨中的他跪在父亲面前,求他不要带走她。
“叔叔,我发誓会对她好的……我真的会一辈子对她好的,你相信我吧……”他的哭声传得很远,字字锥心泣血。
砸在她的心头,砸得血肉模糊。
那天晚上,他在暴雨中一直站到凌晨两点,后来终于回去了,她倒回床上,一直哭到天明。
第二天,她听到他车祸身亡的消息,在回去的路上,浑浑噩噩的他横穿了马路,被一辆大卡车卷入车底。
送到医院时,已经走了。
曾经有一个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对她好。
一双已经失去光泽的紫眼。
就在不久前,她还看见这双眼中流出的眼泪。
让全身止不住颤抖的悲怮湮没了她。她从紧闭的牙齿缝中品尝到鲜血的铁锈味,她不知道自己是该感到痛快还是悲伤,只有一点,她分外清楚。
“我以生生世世的轮回起誓,弗仑瑞克·尼贝尔,不论你身处何时、何地,是何身份——我会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你。”
在她短暂的人生里,只有六年的阳光,此后都是无止尽的绝望和黑暗。
她曾经痛恨这条生命,即使痛恨,她还是遵循野兽的本能,顽强地活着。活着没什么意义,但是她不想背叛为了活下去而奋力挣扎的自己。
如果只有变成野兽才能在这个残酷的世间活着,那就变成野兽。
她抛弃姓名,抛弃善良,在黑暗中奔跑,用利爪撕碎一切可能威胁她的事物。
直到她遇到虞泽。
他一直在给她好的反馈,无论她怎么蛮横,他都用实际行动包容了她。
从选择折返回六手六脚的强大恶灵面前时,她就开始改变了。
她以为自己这辈子只能当个恶人,忽然发觉,自己还能当个不好不坏的,凡人。
她和她的家族,和世间大部分人一样,只是一个混沌的,非善非恶的凡人。她口口声声说着“愚蠢的人类”,只是因为人类先抛弃了她,她追随孤独,不是因为喜欢孤独,只是因为害怕再被抛弃。
“怎么了?”虞泽察觉出她情绪的变化,轻轻拍着她的背。
“你知道太喜欢一个人会怎么样吗?”她闷闷地说:“我觉得胸口快要爆炸了。”
“需要去医院吗?”虞泽说。
“……榆木脑袋。”
“不是说你,我是说我。”
“……你怎么了?”唐娜急忙抬起头来,看着被她压在身下的黑发青年。
他的乌黑头发洒在雪白的被子上,像是水墨画上的一笔风景,不远处就是一个嫩黄色的花冠。
唐娜一抬头就撞进他黝黑深邃的眼眸里,他深深地看着她,右手拉过她的手放到他的胸口,轻声说:“……我会比你先炸的。”
千米之外的另一栋别墅里,闫震正在一边对着镜子刷牙一边打小算盘。
有钱男人谁不在外找个刺激?有钱女人不也一样?有钱就要变坏,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他觉得自己是竞争不过虞泽的,只希望柏蒂娜在想找点“刺激”的时候,能够想起他,给他一个拥有山屁股的机会,也希望虞泽能看在他大方懂事只求山屁股的份上,和他友好相处。
梦想不一定成真,但梦想还是要有的。
反正先拿上山屁股的号码牌,轮不轮得到自己就看天意了。
闫震越想越开心,不由哼起歌来。
他漱完口后,刚打开浴室门,一阵阴风吹过他的后脖颈,他猛地打了个哆嗦。
“这里的夜风也太凉了。”他摸着起了鸡皮疙瘩的后脖颈,走到卧室床边,拉上了半敞的玻璃窗。
他看了眼墙上的时钟,现在的时间是11:47。
连着三个夜晚,差不多每到这个时候都会刮起一阵凉风。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闫震觉得这风越来越凉了,瘆得慌。
他决定从今晚起,以后都关着窗睡觉了。
山屁股还没到手,感冒了让人插队他还不得哭死?
就在一墙之隔,裴薇薇的卧室里已经漆黑一片。
躺在床上的是已经入睡的裴薇薇,她的面色在卸妆之后苍白如纸,但是始终带着略有略无一丝愁意的眉头却舒展了,她好像梦到了什么幸福的事,就连睡梦中,嘴角都带着笑容。
不远之处,一条金色的lv手链正在梳妆镜前幽幽流转光华。
第109章
裴薇薇又梦到了他。
就像神明听到她千百万次的祈求一样,终于让她再一次见到她刻骨铭心、死也无法忘怀的那个人。
他们坐在温暖的夕阳下,前方就是蔚蓝的大海,凉爽的海风时不时地朝他们吹来,她的发丝遮住了视野,她却懒得伸手去捉。
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那么珍贵,发丝迷了眼只是不足费心的一件小事,她只想紧紧握着他的手,靠在他身上不动弹。
“……我希望白天永远也不要到来。”裴薇薇闭上眼,哑声说。
一只手揽上她的肩膀,安抚地拍了拍,她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在说:“这是梦,你还有你的现实。”
“我不要没有你的现实……”裴薇薇眼眶一热,有什么从她紧闭的眼皮下流出,她怀着悲怮的心情,颤声说:“我希望这个梦永远不要醒来。”
“……傻薇薇。”他用温热的手指擦去她眼下的泪水。
裴薇薇睁开眼,定定地看着她深爱的男人……严格来说,是少年。
他还是十七岁的模样,而她,已经二十七岁了。
十年了。
她曾经以为,怎么也熬不过的没有他的日子,她熬过了,十年。
“你还和以前一样,一点也没变。”他看着她。
裴薇薇泪眼朦胧,看着那张并不英俊的脸,眼泪失控地越涌越多。
“我变了。”她说。
她变了很多。
一开始,她想死。她想跟着他去死。
割腕两次,跳河一次,都被救了起来,事情最终以父母的以死相逼结束。
她疯了,这个家也疯了,父母在她面前割腕,逼她不再寻死。
她连选择死亡的权利都没有了。
而父母遂愿。
他死了,她自然就和他断绝了往来。除了他悲痛的父母,一切好像都没有发生过,她又变回了从前那个牵线木偶般的乖乖女。
乖乖备考,乖乖生活,她这一生,除了和他“早恋”以外,唯一的叛逆就是毕业后没有进入父母希望的投行,而是接受星探邀约,成为了一名女明星。
十八线的女星活得不比投行白领轻松,她对娱乐圈灯红酒绿的生活也没有兴趣。
让她踏出这一步的只是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薇薇这么漂亮,进娱乐圈一定会大火的。”
她没有火。
“比任何人都漂亮的薇薇”,只存在于他的脑海而已。
从大学毕业以后,家里陆陆续续给她介绍了十几个对象,她无一例外全拒绝了,不知不觉,就到了二十七岁。
在父母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下,她和一个性格温和的相亲对象不冷不热地处着,例行公事一般地应对一月两次的约会。
两家已经约定好婚事就在明年春天。
没有她的什么事,她的意愿不算意愿,父母总觉得她结了婚就会好了,就像她疯狂求死的时候,父母总觉得,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她还能猜到,等结婚以后,父母会觉得,等生了孩子就好了。
在他们看来,她病了,只有听他们的话,和他们安排的人结婚、生子,这个病才会好。
她的一生都被安排好了。她的父母生下她,就以为拥有了她的全部所有权,她的人生,不是她的人生,是她父母延续的人生。
上大学前,恋爱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上大学后,恋爱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它们之间的分界线那么明显,裴薇薇却始终无法看清,中间间隔了什么。
十七岁的爱恋,和二十七岁的爱恋,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
有。
十七岁的爱恋,不看对方有没有车,有没有房,有没有稳定的工作和丰厚的收入,十七岁的爱恋,只看心跳频率。
十七岁的心跳,和二十七岁的心跳,有本质区别吗?
为什么,十七岁的心跳,就那么十恶不赦?
“你这个年纪懂什么喜欢?!”父母说。
也许她是不太懂什么叫喜欢。
因为这辈子,她只喜欢过一个人。她想不到,也猜不出来,喜欢另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两种喜欢,究竟有没有本质区别。
英俊的人很好。
富有的人很好。
风趣的人很好。
沉稳的人很好。
但都不够好。她最喜欢的,最无法忘怀的,还是那个会和她手牵着手,一起走在夕阳的放学路上的,并不英俊,并不富有,并不风趣,也不沉稳,傻乎乎的,把整颗心都掏给她保管的那个少年。
他那么傻。
父母没收了她的手机,每天接送她上学,请老师盯梢,把他们的所有接触渠道都封死,他不愿放弃,每天照样来楼下接她,送她回家,即使被恶言相对,他也不断恳求她的父母给他一个机会。
无论他如何保证不会影响她的学习,不会把她带坏,她的父母都不肯让他们见面。
甚至,他们准备给她转学,搬家带她去一个很远的城市,以彻底摆脱少年。
她被锁在房间里,哭得喘不上气,无能为力地看着暴雨中的他跪在父亲面前,求他不要带走她。
“叔叔,我发誓会对她好的……我真的会一辈子对她好的,你相信我吧……”他的哭声传得很远,字字锥心泣血。
砸在她的心头,砸得血肉模糊。
那天晚上,他在暴雨中一直站到凌晨两点,后来终于回去了,她倒回床上,一直哭到天明。
第二天,她听到他车祸身亡的消息,在回去的路上,浑浑噩噩的他横穿了马路,被一辆大卡车卷入车底。
送到医院时,已经走了。
曾经有一个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对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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