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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节 - 敛财人生[综] - 综合其它 - PO18文学

第1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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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那聪明人就看出了门道的。
    比如张狼剩这个村长。路的起点在三村,从哪里过,自然是得他这个村长点头的。金老四拿来的东西初看之下,没问题。全都绕过去了,谁也没侵占,这算是最佳的方案了。然后他还找了一村的村长,规划里从三村出去肯定会从一村过,占的也是一村的一片盐碱地。
    那边也答应了,反正那地也种不了庄稼的。
    可这路修成了,等拉饲料的车进镇子不再走老路而是走这一段新路之后,张狼剩就觉得不对了。
    如今张家老二那饭馆都红火死了。眼红的人多了,但老二那人很有乡性,人又厚道,他家兄弟多,老四还有点能力,听说还有个大舅哥在省城,给大领导开过车。那就算是眼红,也没人敢伸手。
    以那饭馆为中心,都快成了市场了。
    有那卖瓜卖菜的,卖包子卖油条的,还有半大的小子不上学,提着水桶给人擦车洗车的,从早到晚,是热热闹闹的。
    这一片宅基地当初是李成金做村长时候,大会上全村通过的。除了金家,还有其他四家。但如今盖起来的,也还只有金家。金家两边的空地,如今都有自发的搭建起来的棚子了,在里面做点小生意,就是光卖白开水,一天都能挣个一毛八分的。
    这才是点石成金呢。随手一划,这就抱着金碗等着发财了。
    英子那边确实是红火,添了金老头,人手都不够用。金老二从地里回来去帮忙,到了吃饭的点,生子也过来帮忙,快上班的时候,随便找点吃的扒拉了就走了。
    那饭馆的收入,其实加起来比林雨桐和四爷的收入都要高。
    英子就说该给林雨桐和四爷这边房租。
    毕竟门面房是他们白用着呢。
    推来让去的,每月租金二十,算是租给老二家了。
    其他四户也不是啥的,很快就意识到门前那片一直都空着的荒地,其实是一块宝地。
    盖房子的时候,他们跟金家盖齐了。金家隔着巷子是门面房,他们是空地。觉得离马路远点也好,要不然进进出出的车辆和机器的轰鸣声得把人给吵死。
    如今一看英子那边赚了,这就急了,找人平地,赶紧盖房吧,哪怕是草棚子呢,一个月都能收几块钱的租金。
    可是结果呢?
    村上不让!
    人家说了,如今政策变了,得做点调整。
    这边就说了:“那金家不是都盖了。”
    人家也说了:“金家申请的宅基证下来了,是被国家认可的。你们也有吗?拿出来看看啊!”
    谁能想到这个呢?
    村里哪个个人单独去申请这玩意?谁知道这事咋申请的?该找哪个衙门,又该交什么费用呢?
    都没人知道。这都是村上给大家凑一块一起给办了然后发下来的。以前不都是这样吗?
    对不对?
    咱不能当初说了,如今才几年就改了。
    这就不讲道理了。
    说话不算数啊。
    张狼剩就说了,当初是社员们答应的,现在依旧是绝大数社员反对的,又不是我为了自己谋私利,是不是?
    然后又是开会。
    毕竟这边也才四家,跟大多数人比起来,就有点势单力孤了。
    张狼剩很会说,也很会忽悠,人家说了:“这以后就是村上的集体财产,咱们集资,盖三层的门面房,有什么要卖的,都能进去短期的租一个摊位。挣的钱呢,到年底的时候,大家分红。”
    一听分红,这事给钱的事啊。
    绝对的好事!这有什么不答应的。必须答应。
    于是,一个村里除了那四家不高兴,其他人都挺高兴的。而且张狼剩手脚很快,很快宅基证都集体办下来了。另外四家想闹也没依据闹了。
    气的在家里能呕死。
    村里集资嘛,说一家收十块钱,年底分红等等的话。
    林雨桐交了,知道一家十块钱,又是大家出劳力,这钱别说盖三成,就是盖八层都够了。
    可是钱呢?
    剩下的钱呢?
    袁改弟现在不光是村里的妇联主任,还是村里的会计出纳。
    奇怪吧!会计和出纳竟然是一个人。
    对了!就是一个人。
    反正钱去哪了,去哪其实都少不了她那一份。
    张狼剩那么能耐的一个人,都没能甩开袁改弟自己一个人拿里面的好处。
    金老二借着两边都在兴建铺面,把原来的平房又情人加盖了两层,跟周围齐平,都是三层。又听了四爷的建议,第二层是大场子,没分成两家的模式,地方够大,将来就是包席面,也承接的下来。第三层全是隔成小隔间,当雅间用的。
    刚盖成,四爷就出面请了卫生税务等方面的人,把该办的手续都给办下来了。绝对不是无证经营。
    两边也都紧挨着盖了两大栋三层的楼。里面是用砖头垒起来的矮墙,半人高,然后上面搭着木板或是水泥板,算是货物架子,一排一排的,很有市场的样子。
    然后一村和二村的人就发现,事情不对了。以前有集市的时候,虽然大多数都集中在东街,但是西街南街多少还有人摆摊子,有人气。
    可如今呢?
    如今摊子一摆出来,就有几个地痞流氓在街上轰人,把人往大东头轰。
    摆摊位行,一个摊位一天给一毛钱。有些人就不乐意了,这一天还不知道能不住赚下一毛钱呢?在街上摆的时候可是不收钱的。
    人家也说了,一个人一个摊位不划算,可以多找几个人拼凑一个摊位嘛。你看你们蹲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对不对,这里好歹有你们做的地方。隔壁就有饭馆,你们要吃啥,我们去说一声,那边就给送过去了。要喝水,饭馆免费供应热水呢。要上厕所,也容易,出了门下风口的位置,金家专门修了公厕,可干净了。才几分钱,划算的很。
    好像是很有道理的。
    于是这市场就这么给做起来了。卖菜的卖服装的卖布料的,人家还给分到一个固定的区域内来。要是舍得的话,这里天天都对外租呢。也不是非得等赶集的时候。
    好家伙,人进人出,瞧着人气特别旺。
    三村的人很高兴,这肯定年底要分不少钱吧。
    有心眼的人就撇嘴,未必!
    为啥这么想呢?因为金家饭馆的东面,是张狼剩的二儿子在收费。张家饭馆的西边,是张家的三儿子在收费。
    收了多少,是你知道啊还是我知道?
    只有张家那俩儿子知道。
    四爷和林雨桐忙着考了四月份和七月份的考试,忙完了后半年又不会继续考的时候,才发现自家前面都成了闹市了。
    其实硬是要考也是可以的,但是要考虑以后上研究生,考虑到人家导师收不收的问题,就得保证成绩在一定的高度。忙忙张张的,学的半懂半不懂的,这肯定不行。成绩没有说服力。又不是只为了拿文凭的。
    再说了,就算是后半年考完了,要读研究生还是得等到明年后半年,所以就更不用着急了。等着明年四月份和七月份的考试就行了。
    七月正是最热的时候。
    回来梳洗了,晚上清宁就拉着两口子要在外面葡萄架下睡。
    为什么呢?
    因为其余几家没院墙嘛,她见过傍晚的时候,人家在院子里纳凉。
    家家的房间门口,栽着几根不怎么粗的棍子,棍子上端绷着绳子,绳子上棚着从杨树上砍下来的杨树枝,为的是遮挡太阳的光线的,白天屋里的温度不会太高。
    等晚上的时候,给棚子下面的地面上,铺上蛇皮袋子拆开又拼凑着缝在一起的大方形片子,家家都有这东西,是包棉花的用的,当地人管这个东西叫棉花包。
    这玩意铺在地方,上面再铺上褥子,枕头拿出来,晚上就能在下面乘凉睡觉了。
    孩子羡慕这个啊!
    看!这个多好啊!一家子都能在上面睡着,还能看到天上的星星。
    死活要缠着睡外面。
    小老太还是有自己的坚持的,说什么都不在外面住。她一直秉持着闺阁教育,脚不给人看,晚上洗了脚还得穿着睡鞋才睡。在外面睡?坚决不去。
    可自家这地面虽然比别人家的平整,可到底是水泥的。水泥晒了一天,睡到上面跟热炕似的,不会觉得凉爽的。
    当天晚上肯定是睡不成的。
    没办法,四爷第二天专门去县城买了大竹床回来,床不高,比地面高一点,到大人的小腿肚位置。上面铺上凉席,然后还带了蚊帐,竹床的四角都带着空,叫人专门打出来的,有几个竹竿往里一插,上面就能绑蚊帐了。
    这可好了,晚上给清宁乐的,夹在爹妈中间打滚呢。
    小风吹着,看着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等睡着了,夜里静了,还能听到帐子外面的蚊虫叫声不绝。
    过了十点,白天的暑期就消散了。得盖着毛巾被才能睡了。远处是田里的蛙叫蝉鸣,近处是蚊虫低唱,鼻尖充斥着泥土特有的清香。
    还别说,这样的日子远离里勾心斗角,确实是最惬意舒适的。
    四爷伸着左边的胳膊,桐桐枕着。桐桐伸出右边的胳膊,稍微往下一点,闺女枕着。
    林雨桐轻轻的挠了挠四爷的肚子。
    四爷半迷蒙的‘嗯’了一声。
    林雨桐轻笑:“这样也挺好的。”
    四爷抬手拍了拍桐桐的肩膀,什么样的日子你不说挺好的?
    他嘴角含笑,说到底,凡是自己在的日子,她都觉得挺好的。
    孩子住在外面的愿望是满足了,哪怕半夜里下一点过云雨,她跟四爷得起来把小祖宗给连人带床的抬到葡萄架下。别问为什么不直接住在葡萄架子,因为那里躺着看不见星星。
    好吧!孩子的理由就是这么的。
    根本没有道理可讲。
    大了一岁,嘴巴利索了,腿脚利索了,胆子也大了。
    大到哪种程度呢?大到傍晚的时候敢拎着家里的手电筒,趁着她奶奶去厕所的工夫把清平拐走了,然后姐妹俩一人一个手电筒,巴巴的跟在大孩子的后面,摸知了猴去了。
    手电筒这东西,不是家家都有的。这两小的就拿两个,大孩子都爱带着她们。摸知了猴摸知了猴,用的是摸字。就是黑灯瞎火的,在树上草上摸,摸到了就是运气,摸不到就算……就只得继续了。
    孩子们出门摸这个,有手电的也舍不得给用啊。
    刚好有两个小丫头,一人一个手电,老式的手电重的很,两人举着手电只能照到一人高的地方。大孩子就哄嘛,说给我们用一下,摸了有你们的份。
    清平就递过去,清宁赶紧抢了,藏在身后:“说好给几个!”
    “摸十个给你们一个。”大孩子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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