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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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然希望金兰殊这个“聪明人”是真的犯傻发癫了一回,而不是权衡之下做出了“看起来比较诚心”的决策。
金兰殊注意到宋风时的脸色仍是阴云密布的,便又问:“你尚有什么不满足?”
这话真是叫人气得一佛出世。
宋风时只恨手头上没有一块砖头,不然就实在要往金兰殊脑门上招呼了。
金兰殊见宋风时眼睛冒火似的,又语气屈曲说道:“我又说错话了?”
“不,你没有说错话。”宋风时冷笑,“你只是说太多真心话了。”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嘴巴张嘴了又阖上,阖上了又张开,似一条在水里学着吐泡泡的傻金鱼。
宋风时失去了耐心,转身就要回到计程车上。
金兰殊见他又要走了,忙拉住他:“别……别……”金兰殊情急得额头上冒着密密的汗珠,好像放在室温下的冰冻饮料一样:“我……我喜欢……我是喜欢你的……”
金兰殊这话说得颤抖,仿佛是讲一个心虚的谎话一般。
宋风时心中也是烟雾袅绕的,自己也拿不准这话是真的假的,便拨开了金兰殊的手,说道:“你也不用勉强自己说违心的话。”
金兰殊实在料不到宋风时是这样的反应。
宋风时又淡淡说:“其实我真心喜欢你、爱你。所以我希望你对我也是一样的心情。就算你给我金山银山,如果你不是真心爱我的话,我也不想要。”
这明明是告白的言语,听着却又是告别的言语。
金兰殊的心似被锥了一样,胸口一疼,半天说不出来。
见金兰殊竟无话可说,宋风时便再次回到计程车里,摇下车窗,对金兰殊说:“这次你不必追了,追不上的。”说着,宋风时咬牙摇上了车窗,计程车便疾驰而去了。
宋风时确实住进了x酒店。但他没有给金兰殊发信息暗示自己住在此处。
他甚至一鼓作气地将自己的社交账户上的恋爱状态改为“等待爱情”。
然而,第二天,社交状态可以一键修改,但工作状态却不能。
他给金兰殊发了一条信息:“希望我们能够公私分明,如果不能的话,我会主动辞职,不会让你难堪。”
过了几分钟,金兰殊回复:“你是铁了心要分手了,对吗?”
宋风时看着“分手”两个字,只觉双眼刺痛,可仍然僵硬着回复:“是的。”
金兰殊回复:“如果你真的决定了,那我不会勉强。”
这句话出现在屏幕上时,简直像刀子一样锥心。
宋风时深呼吸了好几个轮回,才终于从溺水般的窒息感中挣脱。
这一天之内,宋风时已经讲了不下一次的“分手”,却都毫无实感。直到金兰殊回了这句话,宋风时才终于明白:真的完了。
翌日,宋风时回到了办公室,看到了的金兰殊是比以往更高傲的。
如果说,昨天他见识了一个狼狈、愚蠢又无力的金兰殊,那么今天这个,就是那个他最熟悉又陌生的金兰殊了。非常高傲,又美丽,对人爱答不理,叫人高攀不起。
宋风时拿着方案书到了金兰殊的办公室。
金兰殊接过来,圈了几个地方,便丢回去:“希望你用用脑子。”
宋风时一愣。
在工作以来,宋风时从未受过金兰殊这样的脸色。
宋风时心想:他是小心眼么?
可当宋风时在总裁办公室附近徘徊几圈,却发现,金兰殊并没有小心眼。
无论是谁,只要给的方案不让人满意,金兰殊都是这个态度的。
“你有脑子还不用?是准备保持完整捐给慈善机构吧?”这是金兰殊对曹大头说的。
“这个方案是不是你喝醉了写的?”这是金兰殊对赵妮可说的——因为赵妮可是女生,所以金兰殊说得还比较客气呢。
总之,金兰殊一贯对方案要求严格,从来对下属讲话刻薄。
现在,既然宋风时要求“公私分明”,那金兰殊也对他“一视同仁”。
办公室里的大家也感觉到了二人空气间的冰冷,但是也没有人胆敢询问。
到了会议的时候,宋风时竟然不敢像以往那样畅所欲言了。看着大家七嘴八舌地争论着首先开哪个门店,他也不敢发表议论。
曹大头说:“还用说吗?当然去巴黎!巴黎是时尚之都!”
“巴黎竞争激烈,而且人生地不熟的。”瑞克摇头。
“对啊,我们这个是国风品牌,当然是先在东亚文化区站稳脚跟。我建议先去东南亚开店。成本也低。”
“那可不一定,做品牌不去巴黎开店吗?巴黎对时尚的包容力其实很强。”
“我觉得要去消费力比较强的地方开店,毕竟我们品牌的定价不低。”
“那你就是觉得应该去巴黎?”
“不是的,和我们有文化认同感的发达地区不是有很多吗?日本啊新加坡都可以考虑。”
“你知道日本的市场多么排外吗?”
大家激烈地讨论着,金兰殊一如既往地沉默。
而宋风时却一反常态地没有发表意见。
倒是金兰殊提了一句:“小宋,你的意见呢?”
这句话,语气很淡,就像是因为他一直没有发言,所以才问的一样。
宋风时干咳两声,说:“我觉得可以考虑迪拜。迪拜的市场包容力很强,而且消费水平也高。再说了,那儿游客消费为主,我们也可以收集销售数据,看看各个国家消费者的偏好,为我们以后做各国的品牌推广策略奠定数据基础。”
金兰殊点头,说:“这个可以。那么项目就交给你了。”
宋风时一怔,没想到上午还骂自己不动脑子的老板下午就对他委以重任。
可是,当他回过神来想,这儿每个员工不都是过着这样的日子吗?
会议上的每一个总监都经常是上午因为一个工作纰漏被金兰殊骂了一通,下午就因为kpi而被加工资。
金兰殊确实像宋风时要求的那样,做到了“公私分明”。倒是宋风时,自认为心中有所偏颇,患得患失了。
“这样可不行啊。”宋风时觉得自己亟需调整心态,把自己放回到普通员工的位置上。实话说,如果老板不是金兰殊的话,宋风时肯定不会因为被骂了一句就如临大敌,话都不敢说了。
“是我自己公私不分了。”宋风时一边自省,一边在公司加班,算作补偿。
金兰殊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分明看到了宋风时仍在加班,但也没说什么,径自离开了。宋风时则自顾自地修改方案,争取下次去总裁办“面圣”的时候不会被骂。
宋风时工作到了十点,准备离开的时候,看到屏幕上一闪,出现了一条信息:“刘易斯:我刚刚经过你公司楼下,看到还亮着灯,是你还在工作吧?”
宋风时有些惊讶,回复:“你怎么知道是我?”
刘易斯回复:“因为失恋的人比较爱加班。”
宋风时非常惊讶,刘易斯怎么知道我失恋?
可是,宋风时转念一想,自己把社交圈上的状态改成了“等待爱情”,可能是这个给了刘易斯想法吧。
刘易斯确实是因为这个状态的变化而知道宋风时恢复单身了的。他想着,之前知道宋风时有对象,自然不会横插一脚。现在宋风时是单身汉了,他再去追求也是无可厚非的。因此,他今天恰好路过“云想”,怀着碰运气的心态,把车子停在了楼下,发了这条短信。
无独有偶的是,金兰殊看到宋风时加班,也蹲在楼下等着。等着等着,金兰殊没看到宋风时,却看到了刘易斯,立即气成河豚。
五分钟之后,刘易斯就遭到了工坊保安的驱逐。
“我在等朋友。”刘易斯尝试解释。
保安是奉命而来的,只得强硬地说:“这儿没朋友!你走!”
“他是我朋友。”宋风时刚从电梯里下来,就看到这一幕,连忙走来解释。
保安也不好说什么:“嗯,行了,那你们快走吧。”
金兰殊在柱子后看着,气得咬牙切齿:玛德,为什么我的“欲擒故纵”都没效果?说好的装酷能让对方欲罢不能呢?
第九十一章
金兰殊开着汽车,跟在刘易斯的车屁股后面。
这一回,他总算体味到了宋风时开车跟踪他的心理了。
可惜,金兰殊和宋风时不一样。
宋风时的车子是黑色的商务风汽车,在街上不显眼。金兰殊的那辆百万豪车开在刘易斯背后,刘易斯要这都留意不了,那真的是眼睛有病了。
刘易斯皱了皱眉,忽然一打方向盘,故意急转弯,兜入一条狭窄的单行道。
后面的车子没来得及跟,便错过了。
跟丢了目标的金兰殊捶着方向盘骂脏话。
而刘易斯则安心地继续驾驶着。
宋风时感到有些不安,只说:“算了,你载我回家……”可说到“家”字的时候,他觉得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家”。
在这个城市,他长期以来独居。现在,属于他的小居室租借给了同样孤身打拼的宋媚钗。他也曾经把和金兰殊一起住的屋子当成“家”。
但一旦分手,那个“家”也不是自己的了,是金兰殊母子的家了,和他已经没有关系。
他现在住在酒店里,像无根的浮萍。
“你刚刚说什么?”刘易斯侧过耳朵,“我没听清楚。”
宋风时有些庆幸刘易斯没听清楚,不然,他要是说了“回家”却又说不出“家在何方”,那就真的尴尬了。
宋风时笑笑,说:“我问你,为什么有空带我去酒吧喝酒?”
刘易斯说:“我推测你的心情不会好,就带你去酒吧放松。”
宋风时却道:“我心情怎么就不好了?就因为变成单身了吗?”
“不,不是。”刘易斯笑着摇摇头,“我是觉得你加班到这么晚,心情不会很好。”
宋风时倒是无言以对了。
“其实也还好……”宋风时一手托着下巴,“比起来,我还宁愿早点回去洗洗睡。”
刘易斯却笑道:“放松一些吧!明天是周末呢。工作是做不完的,人生却是有限的。”
金兰殊注意到宋风时的脸色仍是阴云密布的,便又问:“你尚有什么不满足?”
这话真是叫人气得一佛出世。
宋风时只恨手头上没有一块砖头,不然就实在要往金兰殊脑门上招呼了。
金兰殊见宋风时眼睛冒火似的,又语气屈曲说道:“我又说错话了?”
“不,你没有说错话。”宋风时冷笑,“你只是说太多真心话了。”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嘴巴张嘴了又阖上,阖上了又张开,似一条在水里学着吐泡泡的傻金鱼。
宋风时失去了耐心,转身就要回到计程车上。
金兰殊见他又要走了,忙拉住他:“别……别……”金兰殊情急得额头上冒着密密的汗珠,好像放在室温下的冰冻饮料一样:“我……我喜欢……我是喜欢你的……”
金兰殊这话说得颤抖,仿佛是讲一个心虚的谎话一般。
宋风时心中也是烟雾袅绕的,自己也拿不准这话是真的假的,便拨开了金兰殊的手,说道:“你也不用勉强自己说违心的话。”
金兰殊实在料不到宋风时是这样的反应。
宋风时又淡淡说:“其实我真心喜欢你、爱你。所以我希望你对我也是一样的心情。就算你给我金山银山,如果你不是真心爱我的话,我也不想要。”
这明明是告白的言语,听着却又是告别的言语。
金兰殊的心似被锥了一样,胸口一疼,半天说不出来。
见金兰殊竟无话可说,宋风时便再次回到计程车里,摇下车窗,对金兰殊说:“这次你不必追了,追不上的。”说着,宋风时咬牙摇上了车窗,计程车便疾驰而去了。
宋风时确实住进了x酒店。但他没有给金兰殊发信息暗示自己住在此处。
他甚至一鼓作气地将自己的社交账户上的恋爱状态改为“等待爱情”。
然而,第二天,社交状态可以一键修改,但工作状态却不能。
他给金兰殊发了一条信息:“希望我们能够公私分明,如果不能的话,我会主动辞职,不会让你难堪。”
过了几分钟,金兰殊回复:“你是铁了心要分手了,对吗?”
宋风时看着“分手”两个字,只觉双眼刺痛,可仍然僵硬着回复:“是的。”
金兰殊回复:“如果你真的决定了,那我不会勉强。”
这句话出现在屏幕上时,简直像刀子一样锥心。
宋风时深呼吸了好几个轮回,才终于从溺水般的窒息感中挣脱。
这一天之内,宋风时已经讲了不下一次的“分手”,却都毫无实感。直到金兰殊回了这句话,宋风时才终于明白:真的完了。
翌日,宋风时回到了办公室,看到了的金兰殊是比以往更高傲的。
如果说,昨天他见识了一个狼狈、愚蠢又无力的金兰殊,那么今天这个,就是那个他最熟悉又陌生的金兰殊了。非常高傲,又美丽,对人爱答不理,叫人高攀不起。
宋风时拿着方案书到了金兰殊的办公室。
金兰殊接过来,圈了几个地方,便丢回去:“希望你用用脑子。”
宋风时一愣。
在工作以来,宋风时从未受过金兰殊这样的脸色。
宋风时心想:他是小心眼么?
可当宋风时在总裁办公室附近徘徊几圈,却发现,金兰殊并没有小心眼。
无论是谁,只要给的方案不让人满意,金兰殊都是这个态度的。
“你有脑子还不用?是准备保持完整捐给慈善机构吧?”这是金兰殊对曹大头说的。
“这个方案是不是你喝醉了写的?”这是金兰殊对赵妮可说的——因为赵妮可是女生,所以金兰殊说得还比较客气呢。
总之,金兰殊一贯对方案要求严格,从来对下属讲话刻薄。
现在,既然宋风时要求“公私分明”,那金兰殊也对他“一视同仁”。
办公室里的大家也感觉到了二人空气间的冰冷,但是也没有人胆敢询问。
到了会议的时候,宋风时竟然不敢像以往那样畅所欲言了。看着大家七嘴八舌地争论着首先开哪个门店,他也不敢发表议论。
曹大头说:“还用说吗?当然去巴黎!巴黎是时尚之都!”
“巴黎竞争激烈,而且人生地不熟的。”瑞克摇头。
“对啊,我们这个是国风品牌,当然是先在东亚文化区站稳脚跟。我建议先去东南亚开店。成本也低。”
“那可不一定,做品牌不去巴黎开店吗?巴黎对时尚的包容力其实很强。”
“我觉得要去消费力比较强的地方开店,毕竟我们品牌的定价不低。”
“那你就是觉得应该去巴黎?”
“不是的,和我们有文化认同感的发达地区不是有很多吗?日本啊新加坡都可以考虑。”
“你知道日本的市场多么排外吗?”
大家激烈地讨论着,金兰殊一如既往地沉默。
而宋风时却一反常态地没有发表意见。
倒是金兰殊提了一句:“小宋,你的意见呢?”
这句话,语气很淡,就像是因为他一直没有发言,所以才问的一样。
宋风时干咳两声,说:“我觉得可以考虑迪拜。迪拜的市场包容力很强,而且消费水平也高。再说了,那儿游客消费为主,我们也可以收集销售数据,看看各个国家消费者的偏好,为我们以后做各国的品牌推广策略奠定数据基础。”
金兰殊点头,说:“这个可以。那么项目就交给你了。”
宋风时一怔,没想到上午还骂自己不动脑子的老板下午就对他委以重任。
可是,当他回过神来想,这儿每个员工不都是过着这样的日子吗?
会议上的每一个总监都经常是上午因为一个工作纰漏被金兰殊骂了一通,下午就因为kpi而被加工资。
金兰殊确实像宋风时要求的那样,做到了“公私分明”。倒是宋风时,自认为心中有所偏颇,患得患失了。
“这样可不行啊。”宋风时觉得自己亟需调整心态,把自己放回到普通员工的位置上。实话说,如果老板不是金兰殊的话,宋风时肯定不会因为被骂了一句就如临大敌,话都不敢说了。
“是我自己公私不分了。”宋风时一边自省,一边在公司加班,算作补偿。
金兰殊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分明看到了宋风时仍在加班,但也没说什么,径自离开了。宋风时则自顾自地修改方案,争取下次去总裁办“面圣”的时候不会被骂。
宋风时工作到了十点,准备离开的时候,看到屏幕上一闪,出现了一条信息:“刘易斯:我刚刚经过你公司楼下,看到还亮着灯,是你还在工作吧?”
宋风时有些惊讶,回复:“你怎么知道是我?”
刘易斯回复:“因为失恋的人比较爱加班。”
宋风时非常惊讶,刘易斯怎么知道我失恋?
可是,宋风时转念一想,自己把社交圈上的状态改成了“等待爱情”,可能是这个给了刘易斯想法吧。
刘易斯确实是因为这个状态的变化而知道宋风时恢复单身了的。他想着,之前知道宋风时有对象,自然不会横插一脚。现在宋风时是单身汉了,他再去追求也是无可厚非的。因此,他今天恰好路过“云想”,怀着碰运气的心态,把车子停在了楼下,发了这条短信。
无独有偶的是,金兰殊看到宋风时加班,也蹲在楼下等着。等着等着,金兰殊没看到宋风时,却看到了刘易斯,立即气成河豚。
五分钟之后,刘易斯就遭到了工坊保安的驱逐。
“我在等朋友。”刘易斯尝试解释。
保安是奉命而来的,只得强硬地说:“这儿没朋友!你走!”
“他是我朋友。”宋风时刚从电梯里下来,就看到这一幕,连忙走来解释。
保安也不好说什么:“嗯,行了,那你们快走吧。”
金兰殊在柱子后看着,气得咬牙切齿:玛德,为什么我的“欲擒故纵”都没效果?说好的装酷能让对方欲罢不能呢?
第九十一章
金兰殊开着汽车,跟在刘易斯的车屁股后面。
这一回,他总算体味到了宋风时开车跟踪他的心理了。
可惜,金兰殊和宋风时不一样。
宋风时的车子是黑色的商务风汽车,在街上不显眼。金兰殊的那辆百万豪车开在刘易斯背后,刘易斯要这都留意不了,那真的是眼睛有病了。
刘易斯皱了皱眉,忽然一打方向盘,故意急转弯,兜入一条狭窄的单行道。
后面的车子没来得及跟,便错过了。
跟丢了目标的金兰殊捶着方向盘骂脏话。
而刘易斯则安心地继续驾驶着。
宋风时感到有些不安,只说:“算了,你载我回家……”可说到“家”字的时候,他觉得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家”。
在这个城市,他长期以来独居。现在,属于他的小居室租借给了同样孤身打拼的宋媚钗。他也曾经把和金兰殊一起住的屋子当成“家”。
但一旦分手,那个“家”也不是自己的了,是金兰殊母子的家了,和他已经没有关系。
他现在住在酒店里,像无根的浮萍。
“你刚刚说什么?”刘易斯侧过耳朵,“我没听清楚。”
宋风时有些庆幸刘易斯没听清楚,不然,他要是说了“回家”却又说不出“家在何方”,那就真的尴尬了。
宋风时笑笑,说:“我问你,为什么有空带我去酒吧喝酒?”
刘易斯说:“我推测你的心情不会好,就带你去酒吧放松。”
宋风时却道:“我心情怎么就不好了?就因为变成单身了吗?”
“不,不是。”刘易斯笑着摇摇头,“我是觉得你加班到这么晚,心情不会很好。”
宋风时倒是无言以对了。
“其实也还好……”宋风时一手托着下巴,“比起来,我还宁愿早点回去洗洗睡。”
刘易斯却笑道:“放松一些吧!明天是周末呢。工作是做不完的,人生却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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