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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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她刚放松没多久,就被自家傻闺女一个问题问得差点气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叶舒华小心翼翼的试探她娘,“那……如果我想早点结婚呢?”
王翠芬是很精明的女人,脑洞也开得大,叶舒华之前着急名声坏了不好嫁人时,她就有点起疑了。但王同志多疑的同时还有护短的习惯,尤其是最疼爱的一双小儿女,小儿子常年在城里见不着,身边的小闺女就成了心头宝,王翠芬经常觉得小闺女太傻太单纯,但心里最信任的也是她,尤其是生病以后,小闺女黏她比三岁小孩黏妈妈还厉害,她不信这么乖的孩子会无缘无故恨嫁起来。
一定是有人引诱了她!
王翠芬对这个结论深信不疑,毕竟自家小闺女越长越水灵,比城里来的知青都更漂亮。有几个知青刚下来的时候,还勾得整个大队的小伙子神魂颠倒、忙完就去帮城里知青干活呢,她家小妹又漂亮又大方,比那些鼻孔看人的女知青要招人喜欢多了,这才去食堂几天,队里那些小伙子没事就来她们跟前打转。
想到这里,王翠芬开始觉得身边人人都有嫌疑了,那些整天来食堂晃的小伙子嫌疑最大;但是没有动静的后生也不代表就没嫌疑,毕竟老话说不叫的狗才咬人;还有知青点那些后生,虽然跟队上的人来往不多,但城里的小伙子长得确实更俊俏,大多还是文化人,干干净净、斯斯文文,不懂事的小姑娘最容易瞧上这样的后生了。
——就是他们其中的哪一个,趁她不注意勾引了她家小妹!
现在是新社会,未婚男女私自勾搭也不用浸猪笼,但女孩子名声坏了依然要被戳脊梁骨,王翠芬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她顶着叶舒华期待的目光,冷酷无情的警告道:“敢不听我跟你爹的话,那就打断腿!”
叶舒华被她咬牙切齿的声音吓得浑身激灵,封建家长一言不合就打断腿,好可怕啊嘤嘤嘤。
不是叶舒华怂,而是她清楚这个时候的家长就是有绝对的权威,记忆最深的就是叶小妹有位可怜的堂哥,当年相中了个姑娘,但因为女孩家孤儿寡母太晦气,配不上他大队长亲侄子的高贵身份,被堂哥的父母否决了,最后堂哥扛了半年还是妥协,娶了公社另一位大队的外甥女,据说是门当户对,现在闺女都三岁了。
叶小妹自己的亲哥婚事倒没有这么坎坷,他们俩都很省事,从来不跟女生打情骂俏,到了年纪就让父母张罗着相亲,然后水到渠成定亲结婚。叶舒华私底下估摸着,亲哥同志如果遇上和堂哥一样的事,那也得妥协,毕竟堂哥的父亲还只是“队长亲哥”,就有这样的权威了,他们的父亲可是队长本队,谁能不听他的话?
因此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叶舒华信了一大半,哪怕事发后老娘舍不得下手,队长父亲也肯定舍得把她打瘸,她还是不要以身试险了。
想要英年早婚的伟大梦想就此被打破,叶舒华这些天心情都很低落,连帅哥都不欣赏了,无论是队里的年轻后生,还是斯文俊朗的男知青们来打饭,她都板着张后妈脸、面无表情的为人民服务。
心情不好的叶舒华当然不知道自己因为这个反而逃过了一劫。
王翠芬同志自打怀疑宝贝闺女被臭小子哄骗后,食堂开工时她就像装了x射光,对每一位未婚的后生都进行了身份甄别,结果显而易见,他们家小妹连看都不愿意多看这些人一眼,肯定都不是他们。
他们小妹能接触的后生全都在这儿了,既然没一个让她特殊对待的,那就说明她之前可能是想多了。
王翠芬又慢慢放下了心。
而之所以说叶舒华逃过一劫,是因为没有这些变故之前,她还是有心情欣赏帅哥的,那样的目光落在紧张过头的王翠芬同志眼里,说不定分分钟给她脑补出一位男朋友来——那就麻烦大了。
不过叶舒华对此一无所知,当然也就无从欣喜了。
一眨眼就到了开放食堂的最后一天,叶舒华心无旁骛的送走最后一位知青,正想捏了捏胳膊放松放松,就听见后头的大妈在感慨:“食堂不开了,这些知青又可以在家吃点好的了。”
立刻有人笑着接话:“可不是,咱们大队的知青听说不少干部子女,以前在家里肯定也都是宝贝疙瘩呢!”
比起前些天,叶舒华今天的心情已经好了很多,毕竟食堂解散了,她又可以回家吃干饭,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感到有些安慰的叶舒华听到大妈们的八卦,便有了些兴趣,刚凑过去听,就听到她娘也贡献了一个料,“是不是干部子女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有几个知青家里确实看重,经常寄些票啊钱啊过来,甚至还有直接寄肉罐头的,这年头还舍得弄肉罐头,你们说这家底得多厚啊?”
叶舒华听到这里不由瞪大了眼睛,八卦兮兮的问:“娘,谁这么有福气,还能吃到肉罐头啊?”
光是念出肉罐头这三个字,她都忍不住流口水了,真是羡慕这位被上天眷顾的幸运鹅。
王翠芬在是笑着看了叶舒华一眼,有点卖关子的嫌疑,倒是周围的大妈们七嘴八舌的说:“还能有谁啊?咱们大队最让人羡慕的不就是小宋同志吗!”
“何止肉罐头啊,小宋家里去年冬天还给他寄了一件崭新的军大衣——嚯,可把咱们这些后生馋死了,排着队找他借军大衣过瘾呢!”
“也是小宋大方、看得起咱们乡下人,跟别的知青都不一样,不但军大衣舍得借出来,有时候还给孩子发糖,多大方的后生啊。”
哪怕是对知青没好感的王翠芬,这时也跟着附和一句:“小宋确实跟其他知青不一样,回城的机会都说让就让,我们孩他爹私底下都为他可惜,说本来小宋最有希望回城,公社的领导都喜欢他。”
大妈们你一句我一句的爆料,俨然把这位小宋同志塑造成了七十年代的活雷锋,但叶舒华听完只有一个评价——人傻钱多。
她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是不是特别粗长嘿嘿嘿?码了4700+,相当于补了半章断更哦,争取这两天把另外半章补起来~
继续晒土豪啦——
感谢小伙伴,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六章
叶舒华对传说中的这位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是在听到“肉罐头”三个字的时候。
原因很简单,叶家在队长父亲的带领下勤劳致富,成为双岗大队人人称羡的“大户人家”,可这样的大户人家私底下还在为了几个鸡蛋上演宫心计,而这位知青同志不声不响的,竟然啃着家里寄来的肉罐头——这是什么神仙家庭啊,真恨不得分分钟嫁了嫁了。
而且据她娘和大妈们的说法,小宋同志不但有各种肉罐头啊,手里还有票有钱,妥妥的高富帅啊,又是给熊孩子们吃糖,又是给别人借军大衣,活脱脱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呸,是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总结成一句话,这位同志简直是为叶舒华量身定做的粮票。
最开始叶舒华没有想到要打知青的主意,是因为她还有节操,更愿意采纳王翠芬同志的意见,通过嫁个有钱人来实现衣食无忧奔小康的伟大梦想。
这里说的有钱人当然不包括知青,不用王翠芬圈重点,叶舒华自己都知道,跟知青结婚恐怕不是享福而是遭罪,因为他们根本不稳定。
现在已经是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后期,两年前,中央对知青的政策已经不像过去那么严格,就有无数知青通过找关系、病退或调动等各种理由回城了。而这些回城的知青们,有些是在农村待了七八年之久的老知青,他们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看不到回家希望中彻底死心认命,有些知青和知青结合过日子,也有很多是跟当地人结婚,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
这些早已有了家庭和儿女的知青,因为政策的原因,特意办了离婚,孤身一人回城,叶舒华不知道他们私下是如何对家人承诺的,但是他们公社十几个生产大队,每个大队都陆陆续续有知青成功回城,没有一个回乡探望过这边的家人。
早的据说有回去了四五年之久,别说回来探亲,就是这边按地址寄过去的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队里的三姑六婆都说这种一看就不可能回来了。
叶舒华对这个时代的特色了解不多,家里也没长辈给她讲古。但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叶舒华结合现在的情况推测一下,再过几年,国家恢复高考,知青大规模回城,还有几个能在乡下坐得住的?恐怕十个知青里有一个肯为了家庭留在农村的,都算是奇迹了。
而那些回去了的知青,重新当上了城里人,可能念了大学,也可以自己找到正式的工作,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个门当户对,或者是事业上能帮助自己的对象,人生重新翻篇,谁还会想老家的糟糠之妻/夫呢?
反正换成叶舒华自己,如果不幸穿成已经嫁给当地人的知青,有朝一日通过自己的努力回了城,她是一定肯定不会再回这个鬼地方了,因为现在的农村和她上辈子去过的到处是别墅、随处可见豪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不是一回事,上辈子她还挺愿意和小伙伴跑乡下独家写生,住着别墅体验小清新式的农家生活,想想还不错。现在的农村根本不是生活,而是活受罪。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叶舒华还是希望能够一劳永逸的,找一个长期饭票保她下辈子衣食无忧,而不是几年后,成为众多被知青抛弃的小可怜之一。
所以她压根就没考虑过知青。
但是她娘那句“至少过个一年半载”实在让人透心凉,单纯为了结婚的话叶舒华当然不怕等,问题是嘴巴等不了,现在已经馋到听见“肉罐头”就自动分泌唾液的地步,叶舒华真怕再这样下去,她会有一天看到身上的肉都想啃一啃的地步。
古人都说了,“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叶舒华现在都馋到很快就要见什么就眼冒绿光的地步,道德底线只能跟着下降,暂时找不到有钱人,那就先给自己弄个短期的骗吃骗喝过渡一阵子。
比如这位人傻钱多的小宋同志,他既然对半点不沾亲带故的队员都这么乐善好施、出手大方,那么对待自己人肯定也是一样的阔绰。
关于怎么成为小宋同志的自己人?这可难不倒叶舒华,她已经有计划了——先谈个恋爱。
大妈们说的小宋同志就是宋清徽,叶舒华已经见过的,看形象气质当她的男朋友绝对够格,而且看在他手里那些肉罐头的份上,叶舒华不介意倒追,只要能过上有吃肉有票花的日子。
搞定小宋同志后,他们只谈地下恋,小心一点、有肉罐头都在外面吃独食,她娘他们肯定发现不了她的奸/情,这样的话腿也能保住,皆大欢喜。
至于小宋同志会不会接受她的追求,叶舒华同样胸有成竹,她长得这么好看,又主动要求地下恋,他上哪儿找比她还更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宋清徽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会拒绝,毕竟他还年轻,如今比他年长几岁的许多知青都还不急着成家,据说是看到了回城的希望,都等着回城后找门当户对的结婚,宋清徽多半和他们一样,既然不急着结婚,何不来场地下恋调剂调剂无聊的生活呢?
总结来说,他们这叫各取所需,叶舒华单方面认为他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新计划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怎么不着痕迹的勾搭小宋同志,就成了最让叶舒华头痛的问题,因为她错过了好机会。
食堂解散了,叶舒华如愿以偿回家吃白食,吃白食的人没人权啊,每天在家洗衣做饭带娃扫地,叶小姐活生生混成了叶保姆,而指使她干活的还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王翠芬同志!
王翠芬作为整个叶家最宠叶舒华的人,林红梅都在私底下抱怨婆婆快把小姑子宠成三岁小孩了,她这么要求叶舒华当然不是虐待,而是王翠芬之前在食堂就发现,本来做事还含糊的小闺女,自从生了半个月的病又养了半个月身子以后,好像就有点养废了——
切菜切得乱七八糟;洗碗洗得笨手笨脚;在食堂还轮不到她掌勺,暂时看不出厨艺退步了多少,但是就她那慢慢吞吞、千辛万苦点着柴火的样子,王翠芬已经不抱希望,这个小闺女基本是半个废人了。
王翠芬是又宠孩子又不失理智的母亲,她是真心希望叶舒华嫁人后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欢欢喜喜出嫁、没几天因为不会任何家务被婆家赶回娘家,那就必须开始七十年代版的“新娘教程”了。
刚好秋收季已经过去,地里还有活干但已经不用像行军打仗一样拼命,王翠芬还有余力给叶舒华布置任务,并每天回家检查她的“功课情况”。
于是叶舒华名义上在家吃白食,却依然每天把自己累成死狗,她之前去食堂还有工分拿有口粮分,累也算累得有意义,而现在就完全是义务劳动,不只她娘挑刺,两个嫂子还在旁边看似鼓励,实则煽风点火说一些“我娘家十岁的小妹都能炒几个好菜了,小妹还是要努力啊”之类的话。
当然林红梅和宋秀秀暗戳戳的刀子戳不到叶舒华,上辈子的叶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她能够勉强完成她娘每天布置的任务,实际上是撑起这个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拉撒,简直就是奇迹好吗,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牛逼坏了。
可惜干家务在她眼里实在不算必备技能,因为她迟早是要嫁进城的女人,按现在的社会风气,没人专门为了结婚买新房,基本上是一大家子住一起,婆家有婆婆有奶奶等能干的女人,她可能都没有发挥的空间。再过一二十年,可以分家了,正好去请保姆,这些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根本用不着她费心。
王翠芬同志是她母亲,母亲大人吩咐的任务不能不做,做的不好叶舒华不自卑,做得好也没什么可高兴的,她的态度说白了就是在应付任务,嫂子们的挖苦纯属耳旁风,比起为她们的话不高兴,叶舒华更担心她再这样“一门不出二门不迈”下去,看好的饭票可能都被别人顺走了。
叶舒华一边在家累成狗,一边危机感满满,突然有一天傍晚,王翠芬同志对她说:“小妹,趁着天还没黑,帮我去知青点请小宋过来吃饭。”
这突如其来的吩咐,把正好对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正在寻找机会行动的叶舒华吓的一激灵,一瞬间还以为她娘火眼金睛,已经看破了她的意图,下意识的问了句:“什么?”
王翠芬大概把她这话当不乐意,放软了声音哄道:“这可是你爹吩咐的,要请小宋来家里吃饭感谢他,你板着脸小心你爹不高兴。”
叶舒华现在已经很讨队长父亲的欢心,证据就是上周叶队长去公社开会,居然给她揣回了两颗糖,队长父亲轻描淡写,说是供销社的朋友太热情一定要给他,可叶舒华有叶小妹的记忆,从小队长父亲也没给她带过糖啊,当然从叶大哥到叶三哥的待遇通通都一样。
所以叶舒华有信心,她现在绝对是队长父亲最贴心的小棉袄了,吃不到肉,能吃颗糖也不错,从那天起,她又对讨好队长父亲这件事重燃了热情,争取让队长父亲下次去公社开会给她多带两颗糖,这样她就可以吃四天了\(≧▽≦)/
而现在王翠芬同志说小宋是叶队长的贵客,叶舒华就算没有小心思,也必须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热情备至,何况她对小宋同志还有着不可描述的打算,这就叫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心想事成啊!
叶舒华心里其实正美呢,恨不得立刻把小宋同志绑到家里来。
可那样的话,她娘绝对分分钟把她看穿啊。
为了自己的腿着想,叶舒华决定在王翠芬同志面前用上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这也是她娘刚才的误解给她的灵感——与其让她娘看出她的小心思后,联合队长父亲对她进行男女混合双打,还不如就让王同志认为她抗拒小宋同志到底,至少王同志并没有为她的态度生气,心情还挺不错的在哄着她。
说干就干,叶舒华继续撅着嘴抱怨道:“爹可是大队长,有什么需要感谢一个小知青的。”
王翠芬果然眉开眼笑,她知道小宋那几个知青都挺招队里的姑娘喜欢,不少姑娘为了他们争风吃醋,名声都快要不好了,她们父母都急着把不省心的闺女嫁出去呢。
还是她家姑娘听话又懂事,知青长得再斯文又怎样?不是良人,她家小妹都不多看一眼。王翠芬一边自豪,一边耐心解释道,“小宋可不是别的小知青,他能干着呢,前两天队里拖拉机出了点毛病,你爹急着正要去公社找师傅来看,刚好碰到小宋,小宋说他可以先试试,跟着你爹过去一看,不到半个小时,拖拉机果然修好了,不但没耽误队里的活,还节省了请师傅要备的好酒好菜,你说咱们要不要请他?”
叶舒华一边担心这家伙听起来有点理工男的特点,会不会撩不动;一边迟疑道:“那是该感谢,可请宋知青来家里吃饭,不得吃咱们家的口粮吗?”
“小丫头片子,比我这个当家的还操更多心吗?”王翠芬哭笑不得的戳了戳她的额头,“快点去请小宋,要不然人家都要在家准备晚饭了。”
正在院子里给宝宝洗衣服的林红梅早见叶舒华磨磨蹭蹭了,趁机提议道:“小妹不愿意去的话,不然来帮我洗衣服?我去帮你请小宋,正好带大宝出去转转。”
叶舒华只是欲擒故纵,又不是真不愿意,见林红梅想横插一脚当然不乐意了,果断抬腿跨出门槛,笑眯眯的感谢道,“就不麻烦大嫂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林红梅这会儿已经站起身了,正在擦手准备抱起摇篮里的小胖子,刚好摇篮是放在屋檐下的,叶舒华比她快一步抱起小家伙:“大宝想出去逛,我也可以抱他去啊。”
小胖子一到香香软软的小姑怀里,立刻乐得手舞足蹈,比他亲妈抱他高兴多了,叶舒华承认她是故意膈应林红梅的,抱着欢喜不已的小胖子故意道:“大嫂你看,大宝也很高兴跟我出去玩呢。”
林红梅现在可笑不出来,她都快气炸了,小姑子之前还不情不愿,一听她说想去就立马就要走,这不是故意跟她抬杠吗?
这时候婆婆还在偏心,交代小姑子“抱着小宝你走路就慢一点,别摔着孩子”,接着又转头吩咐她“先把衣服洗了,进来帮我打下手”。
抢收工作彻底结束后,王翠芬不但有时间调/教女儿,也有精力收拾心大的儿媳妇。宋秀秀还好些,出头的不是她,加上她怀着五六个月的孕,为了孩子王翠芬也不会太过折腾她,炮/火便主要集中在林红梅身上。
当然那个是宋秀秀一厢情愿的分析,王翠芬其实有一套理论,只要老大家的不起幺蛾子,底下那些个小的就掀不起风浪,所以她要想办法把老大媳妇那蠢蠢欲动想冒出来的头摁下去,摁到她以后都不敢有冒头的心思。
被强行摁头的林红梅于是结婚近两年后,第一次体会到“婆婆的关爱”是如何的沉重,比她娘说得那些折腾多了,防不胜防,她根本毫无抵抗之力啊!
要是叶舒华知道她大嫂内心的悲愤,就会告诉她,她娘那种普通级别的婆婆,当然不能跟他们王同志比,王同志可是队长媳妇,在“婆婆”中怎么也是boss级别的吧,杀伤力杠杠的!
正是因为林红梅没有自知之明,所以被婆婆收拾得服服帖帖,听到吩咐就条件反射的露出了笑容:“好的,娘。”
叶舒华这会儿已经走出院子了,刚好碰到收工回来的叶大哥和叶二哥,他们的工分比别人高,所以做的事也人家多,经常大部分队员都收工回家了,他们还要去仓库搬东西。
当然叶队长收工比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更晚些,毕竟能者多劳嘛。
“大哥,二哥,回来了啊。”叶舒华抱着小胖子打着招呼。
叶大哥和叶二哥见她出门也停下来了脚步,前些天家里的女人上演宫心计,不只叶舒华后知后觉,这哥俩同样一无所知,用王翠芬的话来说,他们哥俩既没学到她的精明,又没继承到孩他爹的智商,心眼实到不行,见谁都是好人。
叶舒华小心翼翼的试探她娘,“那……如果我想早点结婚呢?”
王翠芬是很精明的女人,脑洞也开得大,叶舒华之前着急名声坏了不好嫁人时,她就有点起疑了。但王同志多疑的同时还有护短的习惯,尤其是最疼爱的一双小儿女,小儿子常年在城里见不着,身边的小闺女就成了心头宝,王翠芬经常觉得小闺女太傻太单纯,但心里最信任的也是她,尤其是生病以后,小闺女黏她比三岁小孩黏妈妈还厉害,她不信这么乖的孩子会无缘无故恨嫁起来。
一定是有人引诱了她!
王翠芬对这个结论深信不疑,毕竟自家小闺女越长越水灵,比城里来的知青都更漂亮。有几个知青刚下来的时候,还勾得整个大队的小伙子神魂颠倒、忙完就去帮城里知青干活呢,她家小妹又漂亮又大方,比那些鼻孔看人的女知青要招人喜欢多了,这才去食堂几天,队里那些小伙子没事就来她们跟前打转。
想到这里,王翠芬开始觉得身边人人都有嫌疑了,那些整天来食堂晃的小伙子嫌疑最大;但是没有动静的后生也不代表就没嫌疑,毕竟老话说不叫的狗才咬人;还有知青点那些后生,虽然跟队上的人来往不多,但城里的小伙子长得确实更俊俏,大多还是文化人,干干净净、斯斯文文,不懂事的小姑娘最容易瞧上这样的后生了。
——就是他们其中的哪一个,趁她不注意勾引了她家小妹!
现在是新社会,未婚男女私自勾搭也不用浸猪笼,但女孩子名声坏了依然要被戳脊梁骨,王翠芬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她顶着叶舒华期待的目光,冷酷无情的警告道:“敢不听我跟你爹的话,那就打断腿!”
叶舒华被她咬牙切齿的声音吓得浑身激灵,封建家长一言不合就打断腿,好可怕啊嘤嘤嘤。
不是叶舒华怂,而是她清楚这个时候的家长就是有绝对的权威,记忆最深的就是叶小妹有位可怜的堂哥,当年相中了个姑娘,但因为女孩家孤儿寡母太晦气,配不上他大队长亲侄子的高贵身份,被堂哥的父母否决了,最后堂哥扛了半年还是妥协,娶了公社另一位大队的外甥女,据说是门当户对,现在闺女都三岁了。
叶小妹自己的亲哥婚事倒没有这么坎坷,他们俩都很省事,从来不跟女生打情骂俏,到了年纪就让父母张罗着相亲,然后水到渠成定亲结婚。叶舒华私底下估摸着,亲哥同志如果遇上和堂哥一样的事,那也得妥协,毕竟堂哥的父亲还只是“队长亲哥”,就有这样的权威了,他们的父亲可是队长本队,谁能不听他的话?
因此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叶舒华信了一大半,哪怕事发后老娘舍不得下手,队长父亲也肯定舍得把她打瘸,她还是不要以身试险了。
想要英年早婚的伟大梦想就此被打破,叶舒华这些天心情都很低落,连帅哥都不欣赏了,无论是队里的年轻后生,还是斯文俊朗的男知青们来打饭,她都板着张后妈脸、面无表情的为人民服务。
心情不好的叶舒华当然不知道自己因为这个反而逃过了一劫。
王翠芬同志自打怀疑宝贝闺女被臭小子哄骗后,食堂开工时她就像装了x射光,对每一位未婚的后生都进行了身份甄别,结果显而易见,他们家小妹连看都不愿意多看这些人一眼,肯定都不是他们。
他们小妹能接触的后生全都在这儿了,既然没一个让她特殊对待的,那就说明她之前可能是想多了。
王翠芬又慢慢放下了心。
而之所以说叶舒华逃过一劫,是因为没有这些变故之前,她还是有心情欣赏帅哥的,那样的目光落在紧张过头的王翠芬同志眼里,说不定分分钟给她脑补出一位男朋友来——那就麻烦大了。
不过叶舒华对此一无所知,当然也就无从欣喜了。
一眨眼就到了开放食堂的最后一天,叶舒华心无旁骛的送走最后一位知青,正想捏了捏胳膊放松放松,就听见后头的大妈在感慨:“食堂不开了,这些知青又可以在家吃点好的了。”
立刻有人笑着接话:“可不是,咱们大队的知青听说不少干部子女,以前在家里肯定也都是宝贝疙瘩呢!”
比起前些天,叶舒华今天的心情已经好了很多,毕竟食堂解散了,她又可以回家吃干饭,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感到有些安慰的叶舒华听到大妈们的八卦,便有了些兴趣,刚凑过去听,就听到她娘也贡献了一个料,“是不是干部子女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有几个知青家里确实看重,经常寄些票啊钱啊过来,甚至还有直接寄肉罐头的,这年头还舍得弄肉罐头,你们说这家底得多厚啊?”
叶舒华听到这里不由瞪大了眼睛,八卦兮兮的问:“娘,谁这么有福气,还能吃到肉罐头啊?”
光是念出肉罐头这三个字,她都忍不住流口水了,真是羡慕这位被上天眷顾的幸运鹅。
王翠芬在是笑着看了叶舒华一眼,有点卖关子的嫌疑,倒是周围的大妈们七嘴八舌的说:“还能有谁啊?咱们大队最让人羡慕的不就是小宋同志吗!”
“何止肉罐头啊,小宋家里去年冬天还给他寄了一件崭新的军大衣——嚯,可把咱们这些后生馋死了,排着队找他借军大衣过瘾呢!”
“也是小宋大方、看得起咱们乡下人,跟别的知青都不一样,不但军大衣舍得借出来,有时候还给孩子发糖,多大方的后生啊。”
哪怕是对知青没好感的王翠芬,这时也跟着附和一句:“小宋确实跟其他知青不一样,回城的机会都说让就让,我们孩他爹私底下都为他可惜,说本来小宋最有希望回城,公社的领导都喜欢他。”
大妈们你一句我一句的爆料,俨然把这位小宋同志塑造成了七十年代的活雷锋,但叶舒华听完只有一个评价——人傻钱多。
她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是不是特别粗长嘿嘿嘿?码了4700+,相当于补了半章断更哦,争取这两天把另外半章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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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舒华对传说中的这位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是在听到“肉罐头”三个字的时候。
原因很简单,叶家在队长父亲的带领下勤劳致富,成为双岗大队人人称羡的“大户人家”,可这样的大户人家私底下还在为了几个鸡蛋上演宫心计,而这位知青同志不声不响的,竟然啃着家里寄来的肉罐头——这是什么神仙家庭啊,真恨不得分分钟嫁了嫁了。
而且据她娘和大妈们的说法,小宋同志不但有各种肉罐头啊,手里还有票有钱,妥妥的高富帅啊,又是给熊孩子们吃糖,又是给别人借军大衣,活脱脱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呸,是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总结成一句话,这位同志简直是为叶舒华量身定做的粮票。
最开始叶舒华没有想到要打知青的主意,是因为她还有节操,更愿意采纳王翠芬同志的意见,通过嫁个有钱人来实现衣食无忧奔小康的伟大梦想。
这里说的有钱人当然不包括知青,不用王翠芬圈重点,叶舒华自己都知道,跟知青结婚恐怕不是享福而是遭罪,因为他们根本不稳定。
现在已经是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后期,两年前,中央对知青的政策已经不像过去那么严格,就有无数知青通过找关系、病退或调动等各种理由回城了。而这些回城的知青们,有些是在农村待了七八年之久的老知青,他们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看不到回家希望中彻底死心认命,有些知青和知青结合过日子,也有很多是跟当地人结婚,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
这些早已有了家庭和儿女的知青,因为政策的原因,特意办了离婚,孤身一人回城,叶舒华不知道他们私下是如何对家人承诺的,但是他们公社十几个生产大队,每个大队都陆陆续续有知青成功回城,没有一个回乡探望过这边的家人。
早的据说有回去了四五年之久,别说回来探亲,就是这边按地址寄过去的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队里的三姑六婆都说这种一看就不可能回来了。
叶舒华对这个时代的特色了解不多,家里也没长辈给她讲古。但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叶舒华结合现在的情况推测一下,再过几年,国家恢复高考,知青大规模回城,还有几个能在乡下坐得住的?恐怕十个知青里有一个肯为了家庭留在农村的,都算是奇迹了。
而那些回去了的知青,重新当上了城里人,可能念了大学,也可以自己找到正式的工作,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个门当户对,或者是事业上能帮助自己的对象,人生重新翻篇,谁还会想老家的糟糠之妻/夫呢?
反正换成叶舒华自己,如果不幸穿成已经嫁给当地人的知青,有朝一日通过自己的努力回了城,她是一定肯定不会再回这个鬼地方了,因为现在的农村和她上辈子去过的到处是别墅、随处可见豪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不是一回事,上辈子她还挺愿意和小伙伴跑乡下独家写生,住着别墅体验小清新式的农家生活,想想还不错。现在的农村根本不是生活,而是活受罪。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叶舒华还是希望能够一劳永逸的,找一个长期饭票保她下辈子衣食无忧,而不是几年后,成为众多被知青抛弃的小可怜之一。
所以她压根就没考虑过知青。
但是她娘那句“至少过个一年半载”实在让人透心凉,单纯为了结婚的话叶舒华当然不怕等,问题是嘴巴等不了,现在已经馋到听见“肉罐头”就自动分泌唾液的地步,叶舒华真怕再这样下去,她会有一天看到身上的肉都想啃一啃的地步。
古人都说了,“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叶舒华现在都馋到很快就要见什么就眼冒绿光的地步,道德底线只能跟着下降,暂时找不到有钱人,那就先给自己弄个短期的骗吃骗喝过渡一阵子。
比如这位人傻钱多的小宋同志,他既然对半点不沾亲带故的队员都这么乐善好施、出手大方,那么对待自己人肯定也是一样的阔绰。
关于怎么成为小宋同志的自己人?这可难不倒叶舒华,她已经有计划了——先谈个恋爱。
大妈们说的小宋同志就是宋清徽,叶舒华已经见过的,看形象气质当她的男朋友绝对够格,而且看在他手里那些肉罐头的份上,叶舒华不介意倒追,只要能过上有吃肉有票花的日子。
搞定小宋同志后,他们只谈地下恋,小心一点、有肉罐头都在外面吃独食,她娘他们肯定发现不了她的奸/情,这样的话腿也能保住,皆大欢喜。
至于小宋同志会不会接受她的追求,叶舒华同样胸有成竹,她长得这么好看,又主动要求地下恋,他上哪儿找比她还更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宋清徽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会拒绝,毕竟他还年轻,如今比他年长几岁的许多知青都还不急着成家,据说是看到了回城的希望,都等着回城后找门当户对的结婚,宋清徽多半和他们一样,既然不急着结婚,何不来场地下恋调剂调剂无聊的生活呢?
总结来说,他们这叫各取所需,叶舒华单方面认为他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新计划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怎么不着痕迹的勾搭小宋同志,就成了最让叶舒华头痛的问题,因为她错过了好机会。
食堂解散了,叶舒华如愿以偿回家吃白食,吃白食的人没人权啊,每天在家洗衣做饭带娃扫地,叶小姐活生生混成了叶保姆,而指使她干活的还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王翠芬同志!
王翠芬作为整个叶家最宠叶舒华的人,林红梅都在私底下抱怨婆婆快把小姑子宠成三岁小孩了,她这么要求叶舒华当然不是虐待,而是王翠芬之前在食堂就发现,本来做事还含糊的小闺女,自从生了半个月的病又养了半个月身子以后,好像就有点养废了——
切菜切得乱七八糟;洗碗洗得笨手笨脚;在食堂还轮不到她掌勺,暂时看不出厨艺退步了多少,但是就她那慢慢吞吞、千辛万苦点着柴火的样子,王翠芬已经不抱希望,这个小闺女基本是半个废人了。
王翠芬是又宠孩子又不失理智的母亲,她是真心希望叶舒华嫁人后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欢欢喜喜出嫁、没几天因为不会任何家务被婆家赶回娘家,那就必须开始七十年代版的“新娘教程”了。
刚好秋收季已经过去,地里还有活干但已经不用像行军打仗一样拼命,王翠芬还有余力给叶舒华布置任务,并每天回家检查她的“功课情况”。
于是叶舒华名义上在家吃白食,却依然每天把自己累成死狗,她之前去食堂还有工分拿有口粮分,累也算累得有意义,而现在就完全是义务劳动,不只她娘挑刺,两个嫂子还在旁边看似鼓励,实则煽风点火说一些“我娘家十岁的小妹都能炒几个好菜了,小妹还是要努力啊”之类的话。
当然林红梅和宋秀秀暗戳戳的刀子戳不到叶舒华,上辈子的叶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她能够勉强完成她娘每天布置的任务,实际上是撑起这个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拉撒,简直就是奇迹好吗,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牛逼坏了。
可惜干家务在她眼里实在不算必备技能,因为她迟早是要嫁进城的女人,按现在的社会风气,没人专门为了结婚买新房,基本上是一大家子住一起,婆家有婆婆有奶奶等能干的女人,她可能都没有发挥的空间。再过一二十年,可以分家了,正好去请保姆,这些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根本用不着她费心。
王翠芬同志是她母亲,母亲大人吩咐的任务不能不做,做的不好叶舒华不自卑,做得好也没什么可高兴的,她的态度说白了就是在应付任务,嫂子们的挖苦纯属耳旁风,比起为她们的话不高兴,叶舒华更担心她再这样“一门不出二门不迈”下去,看好的饭票可能都被别人顺走了。
叶舒华一边在家累成狗,一边危机感满满,突然有一天傍晚,王翠芬同志对她说:“小妹,趁着天还没黑,帮我去知青点请小宋过来吃饭。”
这突如其来的吩咐,把正好对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正在寻找机会行动的叶舒华吓的一激灵,一瞬间还以为她娘火眼金睛,已经看破了她的意图,下意识的问了句:“什么?”
王翠芬大概把她这话当不乐意,放软了声音哄道:“这可是你爹吩咐的,要请小宋来家里吃饭感谢他,你板着脸小心你爹不高兴。”
叶舒华现在已经很讨队长父亲的欢心,证据就是上周叶队长去公社开会,居然给她揣回了两颗糖,队长父亲轻描淡写,说是供销社的朋友太热情一定要给他,可叶舒华有叶小妹的记忆,从小队长父亲也没给她带过糖啊,当然从叶大哥到叶三哥的待遇通通都一样。
所以叶舒华有信心,她现在绝对是队长父亲最贴心的小棉袄了,吃不到肉,能吃颗糖也不错,从那天起,她又对讨好队长父亲这件事重燃了热情,争取让队长父亲下次去公社开会给她多带两颗糖,这样她就可以吃四天了\(≧▽≦)/
而现在王翠芬同志说小宋是叶队长的贵客,叶舒华就算没有小心思,也必须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热情备至,何况她对小宋同志还有着不可描述的打算,这就叫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心想事成啊!
叶舒华心里其实正美呢,恨不得立刻把小宋同志绑到家里来。
可那样的话,她娘绝对分分钟把她看穿啊。
为了自己的腿着想,叶舒华决定在王翠芬同志面前用上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这也是她娘刚才的误解给她的灵感——与其让她娘看出她的小心思后,联合队长父亲对她进行男女混合双打,还不如就让王同志认为她抗拒小宋同志到底,至少王同志并没有为她的态度生气,心情还挺不错的在哄着她。
说干就干,叶舒华继续撅着嘴抱怨道:“爹可是大队长,有什么需要感谢一个小知青的。”
王翠芬果然眉开眼笑,她知道小宋那几个知青都挺招队里的姑娘喜欢,不少姑娘为了他们争风吃醋,名声都快要不好了,她们父母都急着把不省心的闺女嫁出去呢。
还是她家姑娘听话又懂事,知青长得再斯文又怎样?不是良人,她家小妹都不多看一眼。王翠芬一边自豪,一边耐心解释道,“小宋可不是别的小知青,他能干着呢,前两天队里拖拉机出了点毛病,你爹急着正要去公社找师傅来看,刚好碰到小宋,小宋说他可以先试试,跟着你爹过去一看,不到半个小时,拖拉机果然修好了,不但没耽误队里的活,还节省了请师傅要备的好酒好菜,你说咱们要不要请他?”
叶舒华一边担心这家伙听起来有点理工男的特点,会不会撩不动;一边迟疑道:“那是该感谢,可请宋知青来家里吃饭,不得吃咱们家的口粮吗?”
“小丫头片子,比我这个当家的还操更多心吗?”王翠芬哭笑不得的戳了戳她的额头,“快点去请小宋,要不然人家都要在家准备晚饭了。”
正在院子里给宝宝洗衣服的林红梅早见叶舒华磨磨蹭蹭了,趁机提议道:“小妹不愿意去的话,不然来帮我洗衣服?我去帮你请小宋,正好带大宝出去转转。”
叶舒华只是欲擒故纵,又不是真不愿意,见林红梅想横插一脚当然不乐意了,果断抬腿跨出门槛,笑眯眯的感谢道,“就不麻烦大嫂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林红梅这会儿已经站起身了,正在擦手准备抱起摇篮里的小胖子,刚好摇篮是放在屋檐下的,叶舒华比她快一步抱起小家伙:“大宝想出去逛,我也可以抱他去啊。”
小胖子一到香香软软的小姑怀里,立刻乐得手舞足蹈,比他亲妈抱他高兴多了,叶舒华承认她是故意膈应林红梅的,抱着欢喜不已的小胖子故意道:“大嫂你看,大宝也很高兴跟我出去玩呢。”
林红梅现在可笑不出来,她都快气炸了,小姑子之前还不情不愿,一听她说想去就立马就要走,这不是故意跟她抬杠吗?
这时候婆婆还在偏心,交代小姑子“抱着小宝你走路就慢一点,别摔着孩子”,接着又转头吩咐她“先把衣服洗了,进来帮我打下手”。
抢收工作彻底结束后,王翠芬不但有时间调/教女儿,也有精力收拾心大的儿媳妇。宋秀秀还好些,出头的不是她,加上她怀着五六个月的孕,为了孩子王翠芬也不会太过折腾她,炮/火便主要集中在林红梅身上。
当然那个是宋秀秀一厢情愿的分析,王翠芬其实有一套理论,只要老大家的不起幺蛾子,底下那些个小的就掀不起风浪,所以她要想办法把老大媳妇那蠢蠢欲动想冒出来的头摁下去,摁到她以后都不敢有冒头的心思。
被强行摁头的林红梅于是结婚近两年后,第一次体会到“婆婆的关爱”是如何的沉重,比她娘说得那些折腾多了,防不胜防,她根本毫无抵抗之力啊!
要是叶舒华知道她大嫂内心的悲愤,就会告诉她,她娘那种普通级别的婆婆,当然不能跟他们王同志比,王同志可是队长媳妇,在“婆婆”中怎么也是boss级别的吧,杀伤力杠杠的!
正是因为林红梅没有自知之明,所以被婆婆收拾得服服帖帖,听到吩咐就条件反射的露出了笑容:“好的,娘。”
叶舒华这会儿已经走出院子了,刚好碰到收工回来的叶大哥和叶二哥,他们的工分比别人高,所以做的事也人家多,经常大部分队员都收工回家了,他们还要去仓库搬东西。
当然叶队长收工比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更晚些,毕竟能者多劳嘛。
“大哥,二哥,回来了啊。”叶舒华抱着小胖子打着招呼。
叶大哥和叶二哥见她出门也停下来了脚步,前些天家里的女人上演宫心计,不只叶舒华后知后觉,这哥俩同样一无所知,用王翠芬的话来说,他们哥俩既没学到她的精明,又没继承到孩他爹的智商,心眼实到不行,见谁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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