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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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今天实在太卡,差一点就要请假了,但还是挤牙膏似的挤出了一章,大家凑合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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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满满一页地雷,今天这么渣感觉都有点对不起你们了,争取明天重新做人吧_(:3j∠)_
晚安,么么哒
☆、第九十三章
叶小妹其实也没有很在意这些细节, 女朋也好, 未婚妻也好,爱人也罢,在她看来只是个称呼而已, 把“爱人”换成“老公”“老婆”就很好理解了, 上辈子好多人刚谈恋爱就管彼此叫老公老婆,她跟宋大哥交往快有小一年, 现在才改口已经慢热的了。
宋清徽要是落落大方、当着她的面也这么称呼,叶小妹绝对眼皮都不抬一下就应了。
问题是他这个闷骚!在她面前装得安之若素、波澜不惊, 好像他们结不结婚都对她没什么影响似的, 背着她却四处跟人宣扬他们已经是小两口, 还没领证就管她叫“爱人”了。别扭到这个地步, 叶小妹怎么可能放过他?
唯一一个“电灯泡”的中年男人也暂时离开了, 狭小的空间里就剩他们两个人, 宋清徽被叶小妹一顿突如其来的虎扑,并没有被吓到不知所措,反而伸手轻轻扶住了她的腰,免得她动作太大自己滚下床。
不过宋清徽也想不到他小小的贴心之举, 却被惯会得寸进尺的叶小妹理解成了邀请, 她现在不单是扑进他怀里,还不客气的坐到了他腿上,搂着他的脖子得意洋洋。
这就有点刺激了,无论是以前偷着私会,还是在王翠芬的默许下踏进叶小妹的闺房, 他们都没有这样搂成一团过,宋清徽又红了一脸,当然还在努力保持镇定,一边下意识的扶着叶小妹的腰,一边轻声却不失严厉的训斥道:“小妹,快点下去,公共场合成何体统!”
叶小妹要是会这么配合,那就不叫叶小妹了,她对宋清徽的呵斥恍若未闻,继续搂着他的脖子笑眯眯的问:“宋大哥,你还没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才睡了一觉就被结婚了?”
宋大哥被叶小妹捏住了命运的后脖颈,一时间哑口无言。
其实就算叶小妹不问,宋清徽都对自己说出去的话感到心虚,叶小妹现在还一副跃跃欲试看好戏的架势,他当然只会更加的羞愧和尴尬了,也就顾不上让叶小妹赶紧从他身上下来了。
因为宋清徽做人的原则,就是在要求别人之前,自己要做到问心无愧。他这会儿立身不正,哪里好意思再义正言辞的让叶小妹做着做那。沉默了几秒,才赶紧组织语言解释道:“小妹,虽然我们还没结婚,但是就咱们两个人出远门,对外说已婚比较好,若是据实相告,就怕旁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咱们。”
主要是他们上车那会儿的举止,放在未婚夫妻身上确实太过亲密了一点,宋清徽作为男人当然不怕名声受损,这世道对男人总是宽容一些,就担心叶小妹要承受旁人的非议。虽然这丫头多半不会在意陌生人的看法,宋清徽却不想看她遭受任何一丁点误解。
叶小妹不由眨了眨眼睛,宋大哥的理由听起来十分的大公无私,却不是她想听的,所以她还有话说,可惜没来得及开口,自认为把事情解释清楚了的宋清徽重新有了底气般的道:“小妹听话,下去自己坐好,我们也该吃饭了。”
只是干粮而已,又吃不到香喷喷的盒饭,叶小妹今天对吃饭这项活动一点都不期待,屁股都没挪动一下。
宋清徽抿了抿唇,并不对她的反应感到意外,反而像是狼外婆一样循循善诱:“小妹,如果你听话,晚上我就给你买车上的饭吃。”
“真的吗?那我想吃红烧鱼!”
“只要车上有的都行。”
叶小妹听得当场咽起了口水,她仿佛已经闻到了红烧鱼的香味。
不过荡漾了几秒,她又想起王翠芬同志的黑脸,纠结的问:“那我娘准备的干粮怎么办?”
宋清徽虽然家境优越,却也没有浪费粮食的习惯,再说这些干粮也是未来丈母娘的一片心意,所以他很坚定的表示,“你吃火车上的饭,干粮我慢慢吃。”
宋大哥简直是牺牲自己照亮了她啊,叶小妹顿时感动到不行,不但搂紧了宋大哥的脖子,连脑袋都整个埋进了他怀里,发出真心实意的喟叹:“宋大哥怎么可以这么好!”
本意就是想让她乖乖从自己身上滚下去的宋清徽发现适得其反,只好无奈的唤道:“小妹——”
刚唤了她的名字,就听到他怀里的叶小妹这样说,“不过我怎么好意思自己吃香喝辣,看着宋大哥啃干粮呢?”
叶小妹仰起头,兴奋的说:“要不买了饭我们一起吃?就算吃不饱还可以啃干粮充饥,是不是很棒棒?”
竟然能想出这么机智的办法,叶小妹觉得自己果然是个天才。
宋清徽下意识低头和她对视,竟然有几分感动,认识叶小妹这么久,从来都是她凑到他跟前骗吃骗喝,从来没有想到嘴巴这么馋的叶小妹也会舍得和他分享好吃的,一颗心被她搅得又软又甜,只能无声的点头,嘴上还是坚持原则的道:“那你先下来,该吃饭了。”
晚饭就可以吃香喷喷的盒饭了,叶小妹倍感期待,也就配合的从宋大哥大腿上下来,然后乖宝宝状的坐在床上等宋大哥给她找干粮。
当然她只是一时偃旗息鼓而已,并不代表“爱人”这个梗就过去了。吃完饭,叶小妹毫无预兆的又把它拉出来说,“宋大哥,既然我们结婚了,那我是不是也该给你想个昵称?‘爱人’我不太喜欢,听起来一点都不洋气。”
正在喝水的宋大哥直接被她吓得呛住了,一阵疯狂咳嗽,等他缓和下来,叶小妹已经把“爱称”都想好了,笑眯眯的看着他:“我叫你老公好不好?”
宋清徽本来就被呛得面红耳赤,这两个字更是让他血涌上头,耳朵都烧红了,顾不上打听叶小妹到底是从哪听来的这个说法,忙不迭摇头:“不行不行,没有人这么叫的。”
他也是少年的时候听伙伴们一脸神秘的说起,香港那边很会玩,妻子管丈夫不叫孩他爸,也不叫名字,上来就喊老公的,丈夫管妻子也叫老婆。
直到现在,宋清徽都还记得,玩伴说起香港那边与众不同的称呼时挤眉弄眼、表情暧昧,听的人则连连点头、恍然大悟,所以老公老婆这样称呼,在他印象中就成了很羞耻很私密,根本不能在大庭广众说出来的字眼。
叶小妹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一连莫名的问:“你们城里人也不这么叫?”
宋清徽斩钉截铁:“完全没有!”
好吧。叶小妹很淡定的点头,她也不是非要赶这个时髦,竟然宋大哥不能接受这个爱称,那就再想一个呗,叶小妹歪了歪脑袋,又笑眯眯的喊道:“达令~”
宋清徽:!!!
他连“老公”这两个字都听不得,“达令”的羞耻度就更加爆表了,宋清徽手忙脚乱想要阻止叶小妹乱喊人,没想到对面王叔吃完饭回来了,刚好听见叶小妹的声音,十分赞赏的笑道:“你叫小叶是吧?听小宋说你平时喜欢练字画画,没想到连英语也精通?真是个不错的孩子。”
叶小妹还是很有逼数的,她上辈子就是个学渣,虽然飞国外购物嗨皮是家常便饭,但也用不着英语多好,只要会简单的日常对话就行了,所以面对陌生大叔的赞赏,她很谦虚的摆手;“并没有精通啦。”
王叔更加欣赏的说:“学校不教英文,你能懂外语已经很难得了,怎么不算是精通?”
叶小妹再有自知之明,也架不住对方的花式吹捧,这位大叔衣着体面、谈吐不俗,说出口的话自然令人信服,叶小妹很快就露出了自得的笑容,和大叔顺着英文话题聊了起来。
宋清徽也渐渐恢复淡定,加入了他们的聊天,再也想不起来他还没有告诫叶小妹不准口无遮拦喊他亲爱的。
没有严厉告诫,叶小妹就当宋大哥接受这个昵称了,接下来的几十个小时里,只要他有逼她学习的迹象,叶小妹就眨着眼睛一脸甜蜜的说“达令,我们再聊会儿天吧”“达令,要不你讲给我听啊”,然后宋大哥就在她一声声“亲爱的”中迷失了自我,再也不敢让叶小妹看书练字了。
一直到火车抵达北京站,叶小妹愣是连一页书都没看过。
叶小妹对自己的战况充满了成就感,眼看着火车就要到站停靠了,更是雄心壮志,觉得凭她的聪明才智,征服大北京也不在话下。只是聪明绝顶的叶小妹还没来得及大展宏图,就被宋大哥拎住了后脖颈,“小妹,车站下车上车的人太多,你乖乖在我身后,拉着我的衣服,不许跟丢了。你要是不听话,回家我就告诉叶叔叶婶他们。”
“拉着你的衣服?”叶小妹直接拒绝道,“我又不是小学生,这样也太没面子了吧!”
宋大哥淡淡的问:“那你是希望我找跟绳子把你的手跟我绑一起?”
有对比才好选择,叶小妹飞快来到宋大哥身后,乖乖用双手揪着宋大哥的衣角,甚至捏着嗓子道:“爹地,我们走吧!”
当小学生总比当犯人强。
宋清徽看着她耍宝,最后只是无奈的摇头笑笑,什么都没说。
背起沉重的行李,拖着身后这条沉重的“尾巴”,宋清徽随着人潮一起下了车。
由于叶小妹故意使坏,拽着他的衣摆往后拖,像是要把他衣服拽下来的架势,反而让宋清徽省了很多事,感受着那份沉甸甸的力道就知道叶小妹很听话的跟在他后头,不再需要他时不时的回头看叶小妹有没有走丢。
宋清徽可以很放心的拖着小尾巴往外走。这里是他的家乡,哪怕离开了整整三年,也依然是他最熟悉的地方,宋清徽觉得他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家。
叶小妹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跟在宋大哥身后,很快就出了站台。
人群中,一个年轻挺拔的便衣男子远远的冲他们挥手:“小徽。”
宋清徽也很惊喜的回道:“清钰哥,你怎么来了?部队不忙吗?”
对方大步流星朝他们走过来,“小奶奶不放心,让我来车站接你们。”
在车上的两天两夜,叶小妹插科打诨各种不愿看书,宋清徽无可奈何,只好给她大概介绍了一下家庭成员。宋大哥有两个姑姑一个大伯,到他们这一辈的兄弟姐妹更不少,不过这么多孙子外孙,宋爷爷最喜欢的却是他大哥的孙子宋清钰。
叶小妹听宋大哥说,大爷爷早年和宋爷爷一起参战,为国捐躯,大爷爷的儿子大堂伯也体弱多病,在堂哥十几岁的时候便撒手人寰,为了照顾大房的唯一子嗣,铁面无私了一辈子的宋爷爷唯一一次破例,把执意从父命参军的侄孙放在了身边,所以这位堂哥是宋大哥所有同辈兄弟中唯一能够留在北京的,就连宋大哥的亲哥如今都远在福建当海军。
叶小妹之前只是当八卦来听,发现居然是这位颇有故事的大哥来车站接他们,才好奇的探出头看了他一眼,然后一脸期待的凑到宋大哥耳边问:“那我们是去宋奶奶那吗?”
她记得宋大哥还说过堂哥的父亲身体不好,基本上是在宋爷爷宋奶奶身边长大,想来宋堂哥跟宋爷爷和宋奶奶很是亲密,今天来接他们,多半也是直接带他们去宋奶奶那儿?
能够去对她热情大方、还没见面就给她送那么多好东西的宋奶奶那边住,叶小妹可高兴了。
她咬耳朵的动作很小心,连宋清徽都觉得有哪里不对,也可能是已经习惯了她时不时的亲密、缺乏了应有的警惕性,他含笑点头,想要说什么,却不想宋堂哥眼睛太尖,一眼就瞧见了,还在几步之外便笑着打趣道:“这是弟妹吧,你们俩在那说什么悄悄话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是短小君,期待明天状态能好点吧
不过往好的方面想,今天至少比昨天更得早字数还多_(:3j∠)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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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以上小可爱们,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九十四章
宋清钰一句轻飘飘的“弟妹”, 把本来没觉得不对的宋清徽,又弄得好一阵尴尬, 连忙站直了身子, 不着痕迹和叶小妹拉开了距离,面上还是很大方的介绍道:“清钰哥,这是我对象叶舒华,你叫她小叶或小妹都行, 小妹, 这是清钰堂哥。”
比起宋清徽不着痕迹的羞涩,叶小妹就是显得大方随性多了, 她压根就没有害羞认生的自觉,宋清徽还没给他们互相介绍的时候, 叶小妹就站在他身后毫不掩饰的打量着这位宋堂哥。
从宋大哥和宋堂哥两个例子中不难发现, 宋家的基因应该很不错,兄弟俩都是肩宽腰窄大长腿的帅哥,不过和宋大哥温润如玉的风格不同, 宋堂哥腰杆挺得像柱子一样直,可以说把身材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叶小妹和宋大哥亲亲抱抱过那么多回, 当然早就“摸”清了他的底, 知道宋大哥看着清瘦文弱,身材其实也很好的,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多么优质的小鲜肉一枚!但是宋堂哥的好身材一眼便能看出来,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 叶小妹都能感受到来来往往的女同胞有意无意投向宋堂哥的眼神,连身为男主的宋大哥都没得到这样的待遇!
或许在当下,器宇轩昂的大帅哥确实要比温润内敛型更受欢迎,但护短的叶小妹还是想撑着说一句,宋大哥和宋堂哥各有千秋,宋堂哥在人群中很是光彩夺目,但她还觉得宋大哥闷骚别扭起来更带感呢——这么想的时候,叶小妹完全忘记当她还在绞尽脑汁追求宋大哥的时候,都快恨死他这闷骚腹黑的个性了!
主要是叶小妹那会儿吃不饱穿不暖,日子过得苦哈哈,当然也就没那个闲情逸致去感受宋大哥那副有趣的灵魂了,她当时满脑子只想着怎么早点把人骗到手。如今成功把宋大哥骗过来了,一夜之间脱贫致富奔小康,她倒也没有得到手就不珍惜的坏毛病,反而能够慢慢欣赏宋大哥这份与众不同的个性。
仔细想想,宋大哥闷骚起来真的挺带感,因为他总是恨不得在自己脸上贴上正人君子四个大字,却每次被她搞得面红耳赤、手足无措,然后半推半就,让她为所欲为,叶小妹对此简直充满了成就感!以至于她现在看到让这么多女同胞眼前一亮的宋堂哥,不急着跟她们一样欣赏男神,反而先帮宋大哥“打抱不平”起来了。
当然叶小妹为宋大哥“打抱不平”,也只是针对那些没眼光的女同胞,还不至于迁怒到宋堂哥身上,听着宋大哥介绍,她落落大方的上前打招呼:“堂哥好。”
叶小妹这一笑可以说是顾盼生辉,火车上没休息好、加上几天不能洗漱导致有些灰头土脸的邋遢形象,都挡不住她脸上的光彩,宋清钰眼睛瞬间就亮了。
宋清钰当然不是突然瞧上了堂弟的对象。
他们虽然是隔房的兄弟,在宋清钰心里,小爷爷相当于他亲爷爷,宋清徽哥几个就是他的亲兄弟!他是因为此前听小奶奶介绍过这个弟妹的情况,感觉难以理解。
宋奶奶因为对叶小妹印象不错,跟宋清钰介绍的时候尽量往好了说,可是叶小妹的条件摆在这里,硬件条件是没办法粉饰的。农村姑娘,初中文凭,除了一个哥哥在工厂当实习工,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地里刨食的。宋清钰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在兄弟中可以说最是精明有数的清徽,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了,非要找个这样的对象,还火急火燎的要立刻带回来给父母长辈瞧瞧、好抓紧结婚——他可是记得二婶以前提过,清徽去了乡下,最好是女知青都别招惹,清清白白的回来,家里好给他张罗婚事。
女知青怎么着也比小村姑强八百倍吧?
震惊加好奇,宋清钰决定一探究竟,他攒的假期多,请天假过来接几年没回的堂弟和第一次上门的弟妹,理由还是很正当的,领导爽快的批了条子,宋奶奶也求之不得,吃完午饭没多久就急着赶他来火车站等人了。
宋奶奶不但催宋清钰催得紧,她老人家甚至还想亲自来接。火车站鱼龙混杂,宋清钰可不敢带宋奶奶一起,好说歹说把老太太哄住了,他自己也不敢再耽误,哪怕知道堂弟的车还有好几个小时才到,他也还是拎上钥匙匆匆出来了。
宋清钰是军人,眼神自然比普通人好使,宋清徽还没发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含笑打量阔别了几年的堂弟。
叶小妹觉得宋大哥优雅出尘,哪怕在乡下种地,小脸依然白净的可以去当小白脸了,比起其他稍微一晒就黑成碳的知青,简直是得天独厚。不过在宋清钰看来,堂弟还是黑了瘦了,当然也长得结实了,记得他离家时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现在已经有几分成熟男人模样了,也难怪他会想着这么早结婚。
既然注意到了宋清徽,宋清钰当然也顺便观察了一下他身后的未来弟妹。
叶小妹在宋大哥的耳提面命之下,不得不小心翼翼,像个小媳妇似的亦趋亦步跟在身后,竟然还像个小朋友似的拉着清徽的衣服,这个动作看得宋清钰一阵好笑,他又不知道这其实是宋清徽主动要求的,所以在他看来,未来弟妹应该是个听话又不失娇气的小姑娘,远远瞧着身段模样也都不错,如果不是从小奶奶那里听说了对方的情况,他都不不相信这姑娘是农村土生土长的,看着就不像小村姑。
再后来,宋清钰看到他们俩悄悄咬耳朵,就觉得更加能理解堂弟的心态了,清徽还是有点眼光的,瞧中的姑娘长得不错,他们在一个村,估计也是朝夕相处,看对眼了,赶时髦谈个对象也是有可能的,要不然他们的姿态也不会这么亲密。清徽平时看着稳重,可到底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哪还能考虑未来那么多,遇到喜欢的姑娘可不就得结婚嘛。
不过他理解或不理解都没什么意义,小爷爷小奶奶,还有二叔二婶全同意了,人也都带回来了,结婚是势在必行。他就是个跑腿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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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妹其实也没有很在意这些细节, 女朋也好, 未婚妻也好,爱人也罢,在她看来只是个称呼而已, 把“爱人”换成“老公”“老婆”就很好理解了, 上辈子好多人刚谈恋爱就管彼此叫老公老婆,她跟宋大哥交往快有小一年, 现在才改口已经慢热的了。
宋清徽要是落落大方、当着她的面也这么称呼,叶小妹绝对眼皮都不抬一下就应了。
问题是他这个闷骚!在她面前装得安之若素、波澜不惊, 好像他们结不结婚都对她没什么影响似的, 背着她却四处跟人宣扬他们已经是小两口, 还没领证就管她叫“爱人”了。别扭到这个地步, 叶小妹怎么可能放过他?
唯一一个“电灯泡”的中年男人也暂时离开了, 狭小的空间里就剩他们两个人, 宋清徽被叶小妹一顿突如其来的虎扑,并没有被吓到不知所措,反而伸手轻轻扶住了她的腰,免得她动作太大自己滚下床。
不过宋清徽也想不到他小小的贴心之举, 却被惯会得寸进尺的叶小妹理解成了邀请, 她现在不单是扑进他怀里,还不客气的坐到了他腿上,搂着他的脖子得意洋洋。
这就有点刺激了,无论是以前偷着私会,还是在王翠芬的默许下踏进叶小妹的闺房, 他们都没有这样搂成一团过,宋清徽又红了一脸,当然还在努力保持镇定,一边下意识的扶着叶小妹的腰,一边轻声却不失严厉的训斥道:“小妹,快点下去,公共场合成何体统!”
叶小妹要是会这么配合,那就不叫叶小妹了,她对宋清徽的呵斥恍若未闻,继续搂着他的脖子笑眯眯的问:“宋大哥,你还没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才睡了一觉就被结婚了?”
宋大哥被叶小妹捏住了命运的后脖颈,一时间哑口无言。
其实就算叶小妹不问,宋清徽都对自己说出去的话感到心虚,叶小妹现在还一副跃跃欲试看好戏的架势,他当然只会更加的羞愧和尴尬了,也就顾不上让叶小妹赶紧从他身上下来了。
因为宋清徽做人的原则,就是在要求别人之前,自己要做到问心无愧。他这会儿立身不正,哪里好意思再义正言辞的让叶小妹做着做那。沉默了几秒,才赶紧组织语言解释道:“小妹,虽然我们还没结婚,但是就咱们两个人出远门,对外说已婚比较好,若是据实相告,就怕旁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咱们。”
主要是他们上车那会儿的举止,放在未婚夫妻身上确实太过亲密了一点,宋清徽作为男人当然不怕名声受损,这世道对男人总是宽容一些,就担心叶小妹要承受旁人的非议。虽然这丫头多半不会在意陌生人的看法,宋清徽却不想看她遭受任何一丁点误解。
叶小妹不由眨了眨眼睛,宋大哥的理由听起来十分的大公无私,却不是她想听的,所以她还有话说,可惜没来得及开口,自认为把事情解释清楚了的宋清徽重新有了底气般的道:“小妹听话,下去自己坐好,我们也该吃饭了。”
只是干粮而已,又吃不到香喷喷的盒饭,叶小妹今天对吃饭这项活动一点都不期待,屁股都没挪动一下。
宋清徽抿了抿唇,并不对她的反应感到意外,反而像是狼外婆一样循循善诱:“小妹,如果你听话,晚上我就给你买车上的饭吃。”
“真的吗?那我想吃红烧鱼!”
“只要车上有的都行。”
叶小妹听得当场咽起了口水,她仿佛已经闻到了红烧鱼的香味。
不过荡漾了几秒,她又想起王翠芬同志的黑脸,纠结的问:“那我娘准备的干粮怎么办?”
宋清徽虽然家境优越,却也没有浪费粮食的习惯,再说这些干粮也是未来丈母娘的一片心意,所以他很坚定的表示,“你吃火车上的饭,干粮我慢慢吃。”
宋大哥简直是牺牲自己照亮了她啊,叶小妹顿时感动到不行,不但搂紧了宋大哥的脖子,连脑袋都整个埋进了他怀里,发出真心实意的喟叹:“宋大哥怎么可以这么好!”
本意就是想让她乖乖从自己身上滚下去的宋清徽发现适得其反,只好无奈的唤道:“小妹——”
刚唤了她的名字,就听到他怀里的叶小妹这样说,“不过我怎么好意思自己吃香喝辣,看着宋大哥啃干粮呢?”
叶小妹仰起头,兴奋的说:“要不买了饭我们一起吃?就算吃不饱还可以啃干粮充饥,是不是很棒棒?”
竟然能想出这么机智的办法,叶小妹觉得自己果然是个天才。
宋清徽下意识低头和她对视,竟然有几分感动,认识叶小妹这么久,从来都是她凑到他跟前骗吃骗喝,从来没有想到嘴巴这么馋的叶小妹也会舍得和他分享好吃的,一颗心被她搅得又软又甜,只能无声的点头,嘴上还是坚持原则的道:“那你先下来,该吃饭了。”
晚饭就可以吃香喷喷的盒饭了,叶小妹倍感期待,也就配合的从宋大哥大腿上下来,然后乖宝宝状的坐在床上等宋大哥给她找干粮。
当然她只是一时偃旗息鼓而已,并不代表“爱人”这个梗就过去了。吃完饭,叶小妹毫无预兆的又把它拉出来说,“宋大哥,既然我们结婚了,那我是不是也该给你想个昵称?‘爱人’我不太喜欢,听起来一点都不洋气。”
正在喝水的宋大哥直接被她吓得呛住了,一阵疯狂咳嗽,等他缓和下来,叶小妹已经把“爱称”都想好了,笑眯眯的看着他:“我叫你老公好不好?”
宋清徽本来就被呛得面红耳赤,这两个字更是让他血涌上头,耳朵都烧红了,顾不上打听叶小妹到底是从哪听来的这个说法,忙不迭摇头:“不行不行,没有人这么叫的。”
他也是少年的时候听伙伴们一脸神秘的说起,香港那边很会玩,妻子管丈夫不叫孩他爸,也不叫名字,上来就喊老公的,丈夫管妻子也叫老婆。
直到现在,宋清徽都还记得,玩伴说起香港那边与众不同的称呼时挤眉弄眼、表情暧昧,听的人则连连点头、恍然大悟,所以老公老婆这样称呼,在他印象中就成了很羞耻很私密,根本不能在大庭广众说出来的字眼。
叶小妹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一连莫名的问:“你们城里人也不这么叫?”
宋清徽斩钉截铁:“完全没有!”
好吧。叶小妹很淡定的点头,她也不是非要赶这个时髦,竟然宋大哥不能接受这个爱称,那就再想一个呗,叶小妹歪了歪脑袋,又笑眯眯的喊道:“达令~”
宋清徽:!!!
他连“老公”这两个字都听不得,“达令”的羞耻度就更加爆表了,宋清徽手忙脚乱想要阻止叶小妹乱喊人,没想到对面王叔吃完饭回来了,刚好听见叶小妹的声音,十分赞赏的笑道:“你叫小叶是吧?听小宋说你平时喜欢练字画画,没想到连英语也精通?真是个不错的孩子。”
叶小妹还是很有逼数的,她上辈子就是个学渣,虽然飞国外购物嗨皮是家常便饭,但也用不着英语多好,只要会简单的日常对话就行了,所以面对陌生大叔的赞赏,她很谦虚的摆手;“并没有精通啦。”
王叔更加欣赏的说:“学校不教英文,你能懂外语已经很难得了,怎么不算是精通?”
叶小妹再有自知之明,也架不住对方的花式吹捧,这位大叔衣着体面、谈吐不俗,说出口的话自然令人信服,叶小妹很快就露出了自得的笑容,和大叔顺着英文话题聊了起来。
宋清徽也渐渐恢复淡定,加入了他们的聊天,再也想不起来他还没有告诫叶小妹不准口无遮拦喊他亲爱的。
没有严厉告诫,叶小妹就当宋大哥接受这个昵称了,接下来的几十个小时里,只要他有逼她学习的迹象,叶小妹就眨着眼睛一脸甜蜜的说“达令,我们再聊会儿天吧”“达令,要不你讲给我听啊”,然后宋大哥就在她一声声“亲爱的”中迷失了自我,再也不敢让叶小妹看书练字了。
一直到火车抵达北京站,叶小妹愣是连一页书都没看过。
叶小妹对自己的战况充满了成就感,眼看着火车就要到站停靠了,更是雄心壮志,觉得凭她的聪明才智,征服大北京也不在话下。只是聪明绝顶的叶小妹还没来得及大展宏图,就被宋大哥拎住了后脖颈,“小妹,车站下车上车的人太多,你乖乖在我身后,拉着我的衣服,不许跟丢了。你要是不听话,回家我就告诉叶叔叶婶他们。”
“拉着你的衣服?”叶小妹直接拒绝道,“我又不是小学生,这样也太没面子了吧!”
宋大哥淡淡的问:“那你是希望我找跟绳子把你的手跟我绑一起?”
有对比才好选择,叶小妹飞快来到宋大哥身后,乖乖用双手揪着宋大哥的衣角,甚至捏着嗓子道:“爹地,我们走吧!”
当小学生总比当犯人强。
宋清徽看着她耍宝,最后只是无奈的摇头笑笑,什么都没说。
背起沉重的行李,拖着身后这条沉重的“尾巴”,宋清徽随着人潮一起下了车。
由于叶小妹故意使坏,拽着他的衣摆往后拖,像是要把他衣服拽下来的架势,反而让宋清徽省了很多事,感受着那份沉甸甸的力道就知道叶小妹很听话的跟在他后头,不再需要他时不时的回头看叶小妹有没有走丢。
宋清徽可以很放心的拖着小尾巴往外走。这里是他的家乡,哪怕离开了整整三年,也依然是他最熟悉的地方,宋清徽觉得他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家。
叶小妹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跟在宋大哥身后,很快就出了站台。
人群中,一个年轻挺拔的便衣男子远远的冲他们挥手:“小徽。”
宋清徽也很惊喜的回道:“清钰哥,你怎么来了?部队不忙吗?”
对方大步流星朝他们走过来,“小奶奶不放心,让我来车站接你们。”
在车上的两天两夜,叶小妹插科打诨各种不愿看书,宋清徽无可奈何,只好给她大概介绍了一下家庭成员。宋大哥有两个姑姑一个大伯,到他们这一辈的兄弟姐妹更不少,不过这么多孙子外孙,宋爷爷最喜欢的却是他大哥的孙子宋清钰。
叶小妹听宋大哥说,大爷爷早年和宋爷爷一起参战,为国捐躯,大爷爷的儿子大堂伯也体弱多病,在堂哥十几岁的时候便撒手人寰,为了照顾大房的唯一子嗣,铁面无私了一辈子的宋爷爷唯一一次破例,把执意从父命参军的侄孙放在了身边,所以这位堂哥是宋大哥所有同辈兄弟中唯一能够留在北京的,就连宋大哥的亲哥如今都远在福建当海军。
叶小妹之前只是当八卦来听,发现居然是这位颇有故事的大哥来车站接他们,才好奇的探出头看了他一眼,然后一脸期待的凑到宋大哥耳边问:“那我们是去宋奶奶那吗?”
她记得宋大哥还说过堂哥的父亲身体不好,基本上是在宋爷爷宋奶奶身边长大,想来宋堂哥跟宋爷爷和宋奶奶很是亲密,今天来接他们,多半也是直接带他们去宋奶奶那儿?
能够去对她热情大方、还没见面就给她送那么多好东西的宋奶奶那边住,叶小妹可高兴了。
她咬耳朵的动作很小心,连宋清徽都觉得有哪里不对,也可能是已经习惯了她时不时的亲密、缺乏了应有的警惕性,他含笑点头,想要说什么,却不想宋堂哥眼睛太尖,一眼就瞧见了,还在几步之外便笑着打趣道:“这是弟妹吧,你们俩在那说什么悄悄话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是短小君,期待明天状态能好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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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
☆、第九十四章
宋清钰一句轻飘飘的“弟妹”, 把本来没觉得不对的宋清徽,又弄得好一阵尴尬, 连忙站直了身子, 不着痕迹和叶小妹拉开了距离,面上还是很大方的介绍道:“清钰哥,这是我对象叶舒华,你叫她小叶或小妹都行, 小妹, 这是清钰堂哥。”
比起宋清徽不着痕迹的羞涩,叶小妹就是显得大方随性多了, 她压根就没有害羞认生的自觉,宋清徽还没给他们互相介绍的时候, 叶小妹就站在他身后毫不掩饰的打量着这位宋堂哥。
从宋大哥和宋堂哥两个例子中不难发现, 宋家的基因应该很不错,兄弟俩都是肩宽腰窄大长腿的帅哥,不过和宋大哥温润如玉的风格不同, 宋堂哥腰杆挺得像柱子一样直,可以说把身材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叶小妹和宋大哥亲亲抱抱过那么多回, 当然早就“摸”清了他的底, 知道宋大哥看着清瘦文弱,身材其实也很好的,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多么优质的小鲜肉一枚!但是宋堂哥的好身材一眼便能看出来,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 叶小妹都能感受到来来往往的女同胞有意无意投向宋堂哥的眼神,连身为男主的宋大哥都没得到这样的待遇!
或许在当下,器宇轩昂的大帅哥确实要比温润内敛型更受欢迎,但护短的叶小妹还是想撑着说一句,宋大哥和宋堂哥各有千秋,宋堂哥在人群中很是光彩夺目,但她还觉得宋大哥闷骚别扭起来更带感呢——这么想的时候,叶小妹完全忘记当她还在绞尽脑汁追求宋大哥的时候,都快恨死他这闷骚腹黑的个性了!
主要是叶小妹那会儿吃不饱穿不暖,日子过得苦哈哈,当然也就没那个闲情逸致去感受宋大哥那副有趣的灵魂了,她当时满脑子只想着怎么早点把人骗到手。如今成功把宋大哥骗过来了,一夜之间脱贫致富奔小康,她倒也没有得到手就不珍惜的坏毛病,反而能够慢慢欣赏宋大哥这份与众不同的个性。
仔细想想,宋大哥闷骚起来真的挺带感,因为他总是恨不得在自己脸上贴上正人君子四个大字,却每次被她搞得面红耳赤、手足无措,然后半推半就,让她为所欲为,叶小妹对此简直充满了成就感!以至于她现在看到让这么多女同胞眼前一亮的宋堂哥,不急着跟她们一样欣赏男神,反而先帮宋大哥“打抱不平”起来了。
当然叶小妹为宋大哥“打抱不平”,也只是针对那些没眼光的女同胞,还不至于迁怒到宋堂哥身上,听着宋大哥介绍,她落落大方的上前打招呼:“堂哥好。”
叶小妹这一笑可以说是顾盼生辉,火车上没休息好、加上几天不能洗漱导致有些灰头土脸的邋遢形象,都挡不住她脸上的光彩,宋清钰眼睛瞬间就亮了。
宋清钰当然不是突然瞧上了堂弟的对象。
他们虽然是隔房的兄弟,在宋清钰心里,小爷爷相当于他亲爷爷,宋清徽哥几个就是他的亲兄弟!他是因为此前听小奶奶介绍过这个弟妹的情况,感觉难以理解。
宋奶奶因为对叶小妹印象不错,跟宋清钰介绍的时候尽量往好了说,可是叶小妹的条件摆在这里,硬件条件是没办法粉饰的。农村姑娘,初中文凭,除了一个哥哥在工厂当实习工,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地里刨食的。宋清钰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在兄弟中可以说最是精明有数的清徽,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了,非要找个这样的对象,还火急火燎的要立刻带回来给父母长辈瞧瞧、好抓紧结婚——他可是记得二婶以前提过,清徽去了乡下,最好是女知青都别招惹,清清白白的回来,家里好给他张罗婚事。
女知青怎么着也比小村姑强八百倍吧?
震惊加好奇,宋清钰决定一探究竟,他攒的假期多,请天假过来接几年没回的堂弟和第一次上门的弟妹,理由还是很正当的,领导爽快的批了条子,宋奶奶也求之不得,吃完午饭没多久就急着赶他来火车站等人了。
宋奶奶不但催宋清钰催得紧,她老人家甚至还想亲自来接。火车站鱼龙混杂,宋清钰可不敢带宋奶奶一起,好说歹说把老太太哄住了,他自己也不敢再耽误,哪怕知道堂弟的车还有好几个小时才到,他也还是拎上钥匙匆匆出来了。
宋清钰是军人,眼神自然比普通人好使,宋清徽还没发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含笑打量阔别了几年的堂弟。
叶小妹觉得宋大哥优雅出尘,哪怕在乡下种地,小脸依然白净的可以去当小白脸了,比起其他稍微一晒就黑成碳的知青,简直是得天独厚。不过在宋清钰看来,堂弟还是黑了瘦了,当然也长得结实了,记得他离家时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现在已经有几分成熟男人模样了,也难怪他会想着这么早结婚。
既然注意到了宋清徽,宋清钰当然也顺便观察了一下他身后的未来弟妹。
叶小妹在宋大哥的耳提面命之下,不得不小心翼翼,像个小媳妇似的亦趋亦步跟在身后,竟然还像个小朋友似的拉着清徽的衣服,这个动作看得宋清钰一阵好笑,他又不知道这其实是宋清徽主动要求的,所以在他看来,未来弟妹应该是个听话又不失娇气的小姑娘,远远瞧着身段模样也都不错,如果不是从小奶奶那里听说了对方的情况,他都不不相信这姑娘是农村土生土长的,看着就不像小村姑。
再后来,宋清钰看到他们俩悄悄咬耳朵,就觉得更加能理解堂弟的心态了,清徽还是有点眼光的,瞧中的姑娘长得不错,他们在一个村,估计也是朝夕相处,看对眼了,赶时髦谈个对象也是有可能的,要不然他们的姿态也不会这么亲密。清徽平时看着稳重,可到底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哪还能考虑未来那么多,遇到喜欢的姑娘可不就得结婚嘛。
不过他理解或不理解都没什么意义,小爷爷小奶奶,还有二叔二婶全同意了,人也都带回来了,结婚是势在必行。他就是个跑腿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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