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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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王香芹和大伯娘她们听着声音不对,从猪舍跑过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宁氏站在高高的院坝上,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温氏,嘴巴噼里啪啦不停的动着,嗓门更是震天响,大有不喷死温氏誓不罢休的气势。
一旁的朱母只觉得脑壳疼,见王香芹过来,忙招手唤她:“赶紧劝劝,劝一劝,大不了不答应,至于这么吵翻天吗?”
王香芹很想提醒朱母,吵架那是一对一有来有往的,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哪里是吵架啊,分明就是单方面的碾压。
其实,也是自打分家以后,大家伙儿才发现宁氏早先真的是很收敛的。以往,宁氏对温氏是真的不错,敬她是家中的长嫂,哪怕挨了骂也是一脸的怂样儿。可自打分家以后,宁氏是彻底的不把温氏放在眼里了。说实话,这不敬公婆是大罪,不敬嫂子却只会被人指点一二,假如是已经分了家各过各的嫂子,那就更无所谓了,村子里以往也没少发生过妯娌彻底撕破脸闹翻天的事儿。
眼下随着聚拢的人越来越多,温氏的脸色难看极了,而被她放在脚边的女儿更是仰着头闭着眼嚎啕大哭。
王香芹赶紧上去拉宁氏:“怎么回事儿?这次又是因为什么?”
真不是她拉偏架,实在是因为宁氏这个人属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挑事的人肯定是温氏,不过就目前来看,吃亏的也必然是温氏。
“其实也没啥,就是她舍不得花钱请人帮忙,非要娘过去帮她干活伺候她。”宁氏转了转眼珠子,很快就换上了笑脸,对待财神奶奶还是应该恭敬的,再就是她这话也不单是说给王香芹听的,最重要的是让凑上来看热闹的人也听到。
没错,婆婆照顾儿媳照顾孙子孙女是应该的,可这话绝对不能由儿媳自个儿提出来。说白了,婆婆自愿那是她心疼儿孙,她要是不愿意……
那你就受着!!
子不言父之过,莫说仅仅是不帮忙了,就算真的做错了,那也不是当儿女的能随意谈论的话题。
听宁氏这么一说,刚凑过来还没弄明白情况的众人都纷纷看向温氏,眼里充满了鄙夷。
说白了,不慈又不是罪,不孝才是滔天大罪。
没一会儿工夫,朱大郎就被热心人找了过来,冷着脸命令温氏抱上女儿立刻回家,自个儿则噗通一下给朱母跪下磕了好几个响头。
都这样了,朱母肯定不能再计较下去,忙摆手让他走,一副心灰意冷不想再多事的模样。
等人群散了,朱母才叹着气唤俩儿媳进屋,她没法说宁氏不对,哪怕宁氏确实怀有私心,那也是在给她抱不平。她只能尽可能耐着性子劝道:“你就不能安生点儿?怀着身子呢,真当自己还是十七八岁?悠着点吧,你这还不满三个月呢!”
“稳着呢,怕啥。”宁氏一脸的不以为然,转个身又去糟蹋六郎了。
可怜的六郎好不容易才借此机会歇了一口气,结果才过去了一会儿工夫,就又迎来了大魔王。愁得他忍不住伸手挠头,却没发现他四嫂满脸同情的望向了他的头顶。
王香芹是真的心疼六郎,她穿越之前,零零后都开始秃头了。万万没想到,穿越到了古代以后,还能亲眼目睹个十八岁少年郎秃头。当然,眼下肯定没那么严重,不过再怎么下去,怕是这孩子迟早要凉。
头顶冰凉凉……
正替六郎忧心着呢,王香芹就听朱母叹着气道:“都说当婆婆的要一碗水端平,可真要端平了,只怕还是有人要不高兴。”
王香芹知晓她说的是温氏,却完全没办法感同身受,只劝道:“这有啥办法呢?有些人是占不到便宜就当吃亏的,要让她满意了,其他人又该有意见了。”
话是这么说的,不过朱母不得不承认,温氏的情况的确蛮尴尬的,谁让老朱家五个儿媳妇里头,只温氏一人是外村的呢?像田氏做月子,就是她娘家人来的,可要是换成温氏那却不可能了。道理很简单,温母也是当人儿媳妇的,丢下婆婆和家里人不管,跑去隔了好几个村子的女婿家留宿,那可能吗?不像田氏,她娘是白日里来帮忙,天一黑就回去的。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温氏的委屈,朱母能理解,可就像王香芹说的那样,惯不得。
“三郎媳妇就坐着月子,我没去她那头帮忙,就不可能去别处。”朱母顿了顿,又高声唤回了宁氏,提醒她,“回头你生了我也不会去照顾你的,记得提前找好人。还有,回头跟五郎媳妇也提一嘴,免得说我偏心。”
宁氏兴冲冲的跑过来,还以为朱母要跟她说啥好事儿,结果就这破事儿,当下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想找个贴心的,再没有比亲娘更贴心的了。要找个干活麻利能吃苦还不多嘴的,请族里哪个缺钱的婶子就成了。我傻了才会让娘你来照顾我,不满意还不让说也就算了,动辄就要挨骂,我图啥?”
朱母斜眼看她,随即深呼吸一口气,抬高声量道:“知道要挨骂还不赶紧去干活!!记得,后天留出时间来,我跟你一道儿去刘神仙家!!你敢给我出岔子,看我咋收拾你!!”
瞬间,宁氏抱头鼠窜,怂成球。
及至朱母转身走人,宁氏这才拍着胸口,心惊胆战的道:“太吓人了,也就温氏那个死抠门才敢让娘来伺候她坐月子。你说这月子期间,一天被娘吼上这么十七八顿的,我还不得把奶给吓回去了?对了,四弟妹!后天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算命去啊!”
王香芹:……
我帮你把娘叫回来怎么样?
→_→
第096章
看着宁氏, 王香芹恍惚间仿佛看到了上辈子的大学室友, 那姑娘用一个词儿就可以形容了:
追星少女。
宁氏近段时间的表现跟那姑娘简直一模一样!尤其是安利自家爱豆的时候!!
王香芹只觉得累觉不爱,这要真的只是个普通的爱豆, 她也就无所谓了。偏生,刘神仙的威力太大了, 总觉得再这么下去, 自己迟早要凉。
……
两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一大清早,宁氏就提着一篮子的粽子来到了朱家老屋,指着颜色各异的绑线一一介绍着口味。秀水村这一带, 粽子的口味挺单调的, 多数人家吃的都是豆沙粽, 极少数会包肉粽。偏宁氏愣是把这玩意儿搞出花儿来了, 什么红枣粽、赤豆粽、冬菇粽、咸肉粽等等。
原本宁氏还想趁机多夸自己几句的,没曾想, 朱母急着要去跟刘神仙商量改命的事情, 愣是把她给拖走了:“让你多给刘神仙准备些粽子,你拿这里来干啥?”
“准备了啊!在马车上呢!”宁氏连声喊冤, 尤其在看到朱母一脸不信任的表情时,更是顾不得再显摆自己, 忙急急的将朱母领到了牛车前, “这不是在吗?我包了可多了……”
王香芹探头看向院坝,正好看到朱母一把将宁氏扯到牛车上, 催着她赶紧走人。
好容易这俩人走了, 王香芹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她方才老担心了,就怕宁氏又旧话重提,鼓动她一起出门。幸好,又捱过去了一回,就是不知道这趟顺利不顺利,宁氏那肯定是高兴的,只怕朱母又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万万没想到,等她们下午归来时,两人的神情是截然相反的。
一个难掩喜悦,一个生无可恋。
要命的是,前者是朱母,后者才是宁氏。
“娘,二嫂她……”王香芹真的闹不明白了,在她看来,宁氏给刘神仙送年礼节礼,不就跟她上辈子追星少女给爱豆送应援物是一个性质吗?那就算累了点儿,也应该是高兴的。咋会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呢?
朱母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没事儿,不要紧的,就是刘神仙让她最近一段时间悠着点儿,说她那买卖可能会不顺。”
王香芹心头一紧,就宁氏那财迷属性,老朱家所有人都是很清楚的。假如说,刘神仙都这么警告了,那也就难怪宁氏是这么一副颓废样儿了:“那……”
“没啥的,只是不顺罢了。”朱母随口敷衍了一句,紧接着就转身去唤六郎了。
今个儿,宁氏虽然跑了,可六郎却并不能歇着,因为前一天宁氏是上午下午连轴转的让他记录。于是,他这一天就忙着修改整理了,都到这会儿了,还没开始誊抄。
幸好,宁氏因为心里太难受了,牛车在经过朱家老屋院坝时,只将朱母放下,她自个儿就晃晃悠悠的回家去了,总算饶了六郎一命。可惜,六郎并没有感到丝毫庆幸,听到朱母唤他,也只是耷拉着脑袋毫无精气神的走出来:“咋了?刘神仙他咋说呢?答应帮着改命了?”
朱母笑眯眯的道:“刘神仙可是真神仙,哪儿能改命呢?他说啊,你不是啥光棍命,就是谁嫁给你都没好日子过!”
六郎:…………
都这么说了,你怎么还笑得出来呢?
不单六郎被这话震住了,连还在纠结宁氏事业为何会不顺的王香芹都惊了:“这是刘神仙的原话?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不会说话……”
“那不重要,反正六郎他不是光棍命就好了,别的也没啥要紧的。”
哦,明白了。只要能娶到媳妇生了孩子,过得好不好无所谓的。
真·亲娘。
六郎已经不想说什么了,在听了这话后,一脸木然的回屋继续修文去了,以他对他二嫂的了解来看,哪怕颓废也是不过夜的,明个儿一早必来找他麻烦。与其活儿没干完挨骂,好不容易抓紧时间早点做完早点歇下,也好有精气神迎来新的暴风雨。
然而这一次,六郎高估了宁氏。
宁氏怕啊!!
她这辈子都没有跟今个儿那么害怕过。
朱母说的简单,作为从头到尾都在场的人,再没有比宁氏更清楚刘神仙那番话的杀伤力了。其实,她今个儿本来是没打算给自己算命的,毕竟家里啥啥都有,连肚子里孩子的性别都知道了,还有啥好问的?说白了,她这回是单纯的陪客,朱母才是最重要的。
谁能想到呢?朱母杂七杂八的问了一大堆,刘神仙只答说朱六郎不是光棍命,再问详细就不说了,也不知道接下来究竟该怎么办,反正就一句话,虽然谁嫁给他都过不好,可眼下问的是姻缘啊,又不是事业。
等朱母那边告一段落,刘神仙目露古怪的看了宁氏好几眼,看得她心里直发毛,最后还是在临别前,刘神仙终于憋不住了,提点了她两句。
大概就是最近要小心点儿,最近生意方面会有些不顺。
等宁氏回过神来想多问几句时,刘神仙又不肯说了。
宁氏一颗心提到半天高,就连回来的路上都是完全依靠本能在赶车。万幸的是,她这两年间经常赶着牛车出门,技术很是不错,起码没把朱母带到沟里去,稳稳当当的归了家。
朱母满脑子都是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不过有刘神仙那句“不是光棍命”,她心里倒是安稳得很。而宁氏则是正好相反,她对于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是有一套完整详细的计划书,只需要按部就班的往下做就成了,偏因为刘神仙这番话,弄得她心里只打鼓,甚至开始犹豫起来。
依着计划,她接下来是要去镇上开铺子的。
计划里是开个小饭馆,招牌菜是贡猪焖肉,再依着这个菜,搭配一些下饭的可口吃食。同时,厨子也不止她一个,她主要是负责做焖肉的,她娘则帮着做其他拿手菜。跑堂的暂定她弟宁波,还有她二叔家的堂妹则在后厨帮忙打杂,至于他爹和他哥嫂到时候也会过去,反正秀水村离镇上还是挺近的,早出晚归就可以了。
焖肉这道菜是王香芹教她的,她自己又进行了几番改良,那味道太好了,简直就是人间绝味。
所以,她的买卖为啥会不顺?
内心忐忑不安的宁氏,次日天还没亮就跑去找王香芹了,结果在路过六郎那屋时,惊醒了六郎。
六郎听着屋外那熟悉的脚步声,吓得一个鲤鱼打挺就蹦了起来,随后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裳套好鞋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了房门:“起了起了,我昨个儿有好好修文,就是来不及誊抄完……二嫂?二嫂!”
宁氏已经冲到了东屋那头,举起手来,噼里啪啦的捶门:“四弟妹啊,四弟妹你出来帮我拿个主意啊,我这想了一晚上心里都不踏实,你帮我琢磨琢磨,这里头到底哪里不合适了?”
王香芹:……
朱四郎:……
以及一墙之隔的朱父朱母:……
哪怕早就知道宁氏是个财迷性子,可感觉每一次她都能刷新纪录。不就是一句买卖会不顺吗?以刘神仙那毒舌程度,真要是破产了,他能说的那么客气?再就是,他就一定是对的?
这些个问题,宁氏昨个儿夜里全都想过了。
她生平头一次希望刘神仙错了,那心态真的跟当年的温氏如出一撤,妯娌俩首次达成共识。可惜,宁氏到底不是温氏,她做不出诋毁刘神仙的事情来,反而越否认心里越是不安稳。
等王香芹穿好衣裳出来后,看到的就是一个心态炸了的宁氏。
“实在要是不行,我回头先把铺子开起来?四弟妹啊,你会供给我猪肉的,对不对?我让二郎留在家里杀猪剁肉,我先去镇上。对了,还有出书那个事儿,怕是要交给你了,我要赶紧把买卖做起来,这事儿可耽误不得。”
宁氏快哭了,有什么比事业不顺更让她揪心的吗?太可怕了。
王香芹也快哭了:“二嫂,你早先不是说要慢慢来,慢工出细活吗?怎么又改主意了?我猪舍里的猪倒是能勉强供应上,可眼下……这大夏天的,吃焖肉?”
焖肉的原身是东坡肉,虽说没规定到底是什么季节吃的,可想也知道,像这种浓油酱赤的菜,肯定不适合酷暑时节。依着原本的计划,是王香芹这边先将育肥猪养着,等秋收结束后,再开杀。到时候,肉质肥美,酱汁浓郁,一口下去整个人都通体舒畅,再配上高汤,那日子,赛神仙。
可同样的菜单放在了三伏天……
你自个儿感受一下!
经过深思熟虑,宁氏最后还是决定坚持自己的意见:“先开业!趁着大家伙还没把贡猪的事情给忘了,咱们赶紧开业,能卖多少就卖多少。这要是不趁着能捞钱的时候赶紧捞钱,回头你会后悔的!”
行吧。
王香芹妥协了,反正对她而言,差别也不是很大,因此她只表示要计算清楚她这边的供应量。至于别的一切都是宁氏的事情了,她是不管的。
直到俩人商量妥当了,天空才露出了一点鱼肚白。
等王香芹和大伯娘她们听着声音不对,从猪舍跑过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宁氏站在高高的院坝上,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温氏,嘴巴噼里啪啦不停的动着,嗓门更是震天响,大有不喷死温氏誓不罢休的气势。
一旁的朱母只觉得脑壳疼,见王香芹过来,忙招手唤她:“赶紧劝劝,劝一劝,大不了不答应,至于这么吵翻天吗?”
王香芹很想提醒朱母,吵架那是一对一有来有往的,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哪里是吵架啊,分明就是单方面的碾压。
其实,也是自打分家以后,大家伙儿才发现宁氏早先真的是很收敛的。以往,宁氏对温氏是真的不错,敬她是家中的长嫂,哪怕挨了骂也是一脸的怂样儿。可自打分家以后,宁氏是彻底的不把温氏放在眼里了。说实话,这不敬公婆是大罪,不敬嫂子却只会被人指点一二,假如是已经分了家各过各的嫂子,那就更无所谓了,村子里以往也没少发生过妯娌彻底撕破脸闹翻天的事儿。
眼下随着聚拢的人越来越多,温氏的脸色难看极了,而被她放在脚边的女儿更是仰着头闭着眼嚎啕大哭。
王香芹赶紧上去拉宁氏:“怎么回事儿?这次又是因为什么?”
真不是她拉偏架,实在是因为宁氏这个人属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挑事的人肯定是温氏,不过就目前来看,吃亏的也必然是温氏。
“其实也没啥,就是她舍不得花钱请人帮忙,非要娘过去帮她干活伺候她。”宁氏转了转眼珠子,很快就换上了笑脸,对待财神奶奶还是应该恭敬的,再就是她这话也不单是说给王香芹听的,最重要的是让凑上来看热闹的人也听到。
没错,婆婆照顾儿媳照顾孙子孙女是应该的,可这话绝对不能由儿媳自个儿提出来。说白了,婆婆自愿那是她心疼儿孙,她要是不愿意……
那你就受着!!
子不言父之过,莫说仅仅是不帮忙了,就算真的做错了,那也不是当儿女的能随意谈论的话题。
听宁氏这么一说,刚凑过来还没弄明白情况的众人都纷纷看向温氏,眼里充满了鄙夷。
说白了,不慈又不是罪,不孝才是滔天大罪。
没一会儿工夫,朱大郎就被热心人找了过来,冷着脸命令温氏抱上女儿立刻回家,自个儿则噗通一下给朱母跪下磕了好几个响头。
都这样了,朱母肯定不能再计较下去,忙摆手让他走,一副心灰意冷不想再多事的模样。
等人群散了,朱母才叹着气唤俩儿媳进屋,她没法说宁氏不对,哪怕宁氏确实怀有私心,那也是在给她抱不平。她只能尽可能耐着性子劝道:“你就不能安生点儿?怀着身子呢,真当自己还是十七八岁?悠着点吧,你这还不满三个月呢!”
“稳着呢,怕啥。”宁氏一脸的不以为然,转个身又去糟蹋六郎了。
可怜的六郎好不容易才借此机会歇了一口气,结果才过去了一会儿工夫,就又迎来了大魔王。愁得他忍不住伸手挠头,却没发现他四嫂满脸同情的望向了他的头顶。
王香芹是真的心疼六郎,她穿越之前,零零后都开始秃头了。万万没想到,穿越到了古代以后,还能亲眼目睹个十八岁少年郎秃头。当然,眼下肯定没那么严重,不过再怎么下去,怕是这孩子迟早要凉。
头顶冰凉凉……
正替六郎忧心着呢,王香芹就听朱母叹着气道:“都说当婆婆的要一碗水端平,可真要端平了,只怕还是有人要不高兴。”
王香芹知晓她说的是温氏,却完全没办法感同身受,只劝道:“这有啥办法呢?有些人是占不到便宜就当吃亏的,要让她满意了,其他人又该有意见了。”
话是这么说的,不过朱母不得不承认,温氏的情况的确蛮尴尬的,谁让老朱家五个儿媳妇里头,只温氏一人是外村的呢?像田氏做月子,就是她娘家人来的,可要是换成温氏那却不可能了。道理很简单,温母也是当人儿媳妇的,丢下婆婆和家里人不管,跑去隔了好几个村子的女婿家留宿,那可能吗?不像田氏,她娘是白日里来帮忙,天一黑就回去的。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温氏的委屈,朱母能理解,可就像王香芹说的那样,惯不得。
“三郎媳妇就坐着月子,我没去她那头帮忙,就不可能去别处。”朱母顿了顿,又高声唤回了宁氏,提醒她,“回头你生了我也不会去照顾你的,记得提前找好人。还有,回头跟五郎媳妇也提一嘴,免得说我偏心。”
宁氏兴冲冲的跑过来,还以为朱母要跟她说啥好事儿,结果就这破事儿,当下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想找个贴心的,再没有比亲娘更贴心的了。要找个干活麻利能吃苦还不多嘴的,请族里哪个缺钱的婶子就成了。我傻了才会让娘你来照顾我,不满意还不让说也就算了,动辄就要挨骂,我图啥?”
朱母斜眼看她,随即深呼吸一口气,抬高声量道:“知道要挨骂还不赶紧去干活!!记得,后天留出时间来,我跟你一道儿去刘神仙家!!你敢给我出岔子,看我咋收拾你!!”
瞬间,宁氏抱头鼠窜,怂成球。
及至朱母转身走人,宁氏这才拍着胸口,心惊胆战的道:“太吓人了,也就温氏那个死抠门才敢让娘来伺候她坐月子。你说这月子期间,一天被娘吼上这么十七八顿的,我还不得把奶给吓回去了?对了,四弟妹!后天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算命去啊!”
王香芹:……
我帮你把娘叫回来怎么样?
→_→
第096章
看着宁氏, 王香芹恍惚间仿佛看到了上辈子的大学室友, 那姑娘用一个词儿就可以形容了:
追星少女。
宁氏近段时间的表现跟那姑娘简直一模一样!尤其是安利自家爱豆的时候!!
王香芹只觉得累觉不爱,这要真的只是个普通的爱豆, 她也就无所谓了。偏生,刘神仙的威力太大了, 总觉得再这么下去, 自己迟早要凉。
……
两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一大清早,宁氏就提着一篮子的粽子来到了朱家老屋,指着颜色各异的绑线一一介绍着口味。秀水村这一带, 粽子的口味挺单调的, 多数人家吃的都是豆沙粽, 极少数会包肉粽。偏宁氏愣是把这玩意儿搞出花儿来了, 什么红枣粽、赤豆粽、冬菇粽、咸肉粽等等。
原本宁氏还想趁机多夸自己几句的,没曾想, 朱母急着要去跟刘神仙商量改命的事情, 愣是把她给拖走了:“让你多给刘神仙准备些粽子,你拿这里来干啥?”
“准备了啊!在马车上呢!”宁氏连声喊冤, 尤其在看到朱母一脸不信任的表情时,更是顾不得再显摆自己, 忙急急的将朱母领到了牛车前, “这不是在吗?我包了可多了……”
王香芹探头看向院坝,正好看到朱母一把将宁氏扯到牛车上, 催着她赶紧走人。
好容易这俩人走了, 王香芹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她方才老担心了,就怕宁氏又旧话重提,鼓动她一起出门。幸好,又捱过去了一回,就是不知道这趟顺利不顺利,宁氏那肯定是高兴的,只怕朱母又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万万没想到,等她们下午归来时,两人的神情是截然相反的。
一个难掩喜悦,一个生无可恋。
要命的是,前者是朱母,后者才是宁氏。
“娘,二嫂她……”王香芹真的闹不明白了,在她看来,宁氏给刘神仙送年礼节礼,不就跟她上辈子追星少女给爱豆送应援物是一个性质吗?那就算累了点儿,也应该是高兴的。咋会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呢?
朱母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没事儿,不要紧的,就是刘神仙让她最近一段时间悠着点儿,说她那买卖可能会不顺。”
王香芹心头一紧,就宁氏那财迷属性,老朱家所有人都是很清楚的。假如说,刘神仙都这么警告了,那也就难怪宁氏是这么一副颓废样儿了:“那……”
“没啥的,只是不顺罢了。”朱母随口敷衍了一句,紧接着就转身去唤六郎了。
今个儿,宁氏虽然跑了,可六郎却并不能歇着,因为前一天宁氏是上午下午连轴转的让他记录。于是,他这一天就忙着修改整理了,都到这会儿了,还没开始誊抄。
幸好,宁氏因为心里太难受了,牛车在经过朱家老屋院坝时,只将朱母放下,她自个儿就晃晃悠悠的回家去了,总算饶了六郎一命。可惜,六郎并没有感到丝毫庆幸,听到朱母唤他,也只是耷拉着脑袋毫无精气神的走出来:“咋了?刘神仙他咋说呢?答应帮着改命了?”
朱母笑眯眯的道:“刘神仙可是真神仙,哪儿能改命呢?他说啊,你不是啥光棍命,就是谁嫁给你都没好日子过!”
六郎:…………
都这么说了,你怎么还笑得出来呢?
不单六郎被这话震住了,连还在纠结宁氏事业为何会不顺的王香芹都惊了:“这是刘神仙的原话?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不会说话……”
“那不重要,反正六郎他不是光棍命就好了,别的也没啥要紧的。”
哦,明白了。只要能娶到媳妇生了孩子,过得好不好无所谓的。
真·亲娘。
六郎已经不想说什么了,在听了这话后,一脸木然的回屋继续修文去了,以他对他二嫂的了解来看,哪怕颓废也是不过夜的,明个儿一早必来找他麻烦。与其活儿没干完挨骂,好不容易抓紧时间早点做完早点歇下,也好有精气神迎来新的暴风雨。
然而这一次,六郎高估了宁氏。
宁氏怕啊!!
她这辈子都没有跟今个儿那么害怕过。
朱母说的简单,作为从头到尾都在场的人,再没有比宁氏更清楚刘神仙那番话的杀伤力了。其实,她今个儿本来是没打算给自己算命的,毕竟家里啥啥都有,连肚子里孩子的性别都知道了,还有啥好问的?说白了,她这回是单纯的陪客,朱母才是最重要的。
谁能想到呢?朱母杂七杂八的问了一大堆,刘神仙只答说朱六郎不是光棍命,再问详细就不说了,也不知道接下来究竟该怎么办,反正就一句话,虽然谁嫁给他都过不好,可眼下问的是姻缘啊,又不是事业。
等朱母那边告一段落,刘神仙目露古怪的看了宁氏好几眼,看得她心里直发毛,最后还是在临别前,刘神仙终于憋不住了,提点了她两句。
大概就是最近要小心点儿,最近生意方面会有些不顺。
等宁氏回过神来想多问几句时,刘神仙又不肯说了。
宁氏一颗心提到半天高,就连回来的路上都是完全依靠本能在赶车。万幸的是,她这两年间经常赶着牛车出门,技术很是不错,起码没把朱母带到沟里去,稳稳当当的归了家。
朱母满脑子都是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不过有刘神仙那句“不是光棍命”,她心里倒是安稳得很。而宁氏则是正好相反,她对于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是有一套完整详细的计划书,只需要按部就班的往下做就成了,偏因为刘神仙这番话,弄得她心里只打鼓,甚至开始犹豫起来。
依着计划,她接下来是要去镇上开铺子的。
计划里是开个小饭馆,招牌菜是贡猪焖肉,再依着这个菜,搭配一些下饭的可口吃食。同时,厨子也不止她一个,她主要是负责做焖肉的,她娘则帮着做其他拿手菜。跑堂的暂定她弟宁波,还有她二叔家的堂妹则在后厨帮忙打杂,至于他爹和他哥嫂到时候也会过去,反正秀水村离镇上还是挺近的,早出晚归就可以了。
焖肉这道菜是王香芹教她的,她自己又进行了几番改良,那味道太好了,简直就是人间绝味。
所以,她的买卖为啥会不顺?
内心忐忑不安的宁氏,次日天还没亮就跑去找王香芹了,结果在路过六郎那屋时,惊醒了六郎。
六郎听着屋外那熟悉的脚步声,吓得一个鲤鱼打挺就蹦了起来,随后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裳套好鞋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了房门:“起了起了,我昨个儿有好好修文,就是来不及誊抄完……二嫂?二嫂!”
宁氏已经冲到了东屋那头,举起手来,噼里啪啦的捶门:“四弟妹啊,四弟妹你出来帮我拿个主意啊,我这想了一晚上心里都不踏实,你帮我琢磨琢磨,这里头到底哪里不合适了?”
王香芹:……
朱四郎:……
以及一墙之隔的朱父朱母:……
哪怕早就知道宁氏是个财迷性子,可感觉每一次她都能刷新纪录。不就是一句买卖会不顺吗?以刘神仙那毒舌程度,真要是破产了,他能说的那么客气?再就是,他就一定是对的?
这些个问题,宁氏昨个儿夜里全都想过了。
她生平头一次希望刘神仙错了,那心态真的跟当年的温氏如出一撤,妯娌俩首次达成共识。可惜,宁氏到底不是温氏,她做不出诋毁刘神仙的事情来,反而越否认心里越是不安稳。
等王香芹穿好衣裳出来后,看到的就是一个心态炸了的宁氏。
“实在要是不行,我回头先把铺子开起来?四弟妹啊,你会供给我猪肉的,对不对?我让二郎留在家里杀猪剁肉,我先去镇上。对了,还有出书那个事儿,怕是要交给你了,我要赶紧把买卖做起来,这事儿可耽误不得。”
宁氏快哭了,有什么比事业不顺更让她揪心的吗?太可怕了。
王香芹也快哭了:“二嫂,你早先不是说要慢慢来,慢工出细活吗?怎么又改主意了?我猪舍里的猪倒是能勉强供应上,可眼下……这大夏天的,吃焖肉?”
焖肉的原身是东坡肉,虽说没规定到底是什么季节吃的,可想也知道,像这种浓油酱赤的菜,肯定不适合酷暑时节。依着原本的计划,是王香芹这边先将育肥猪养着,等秋收结束后,再开杀。到时候,肉质肥美,酱汁浓郁,一口下去整个人都通体舒畅,再配上高汤,那日子,赛神仙。
可同样的菜单放在了三伏天……
你自个儿感受一下!
经过深思熟虑,宁氏最后还是决定坚持自己的意见:“先开业!趁着大家伙还没把贡猪的事情给忘了,咱们赶紧开业,能卖多少就卖多少。这要是不趁着能捞钱的时候赶紧捞钱,回头你会后悔的!”
行吧。
王香芹妥协了,反正对她而言,差别也不是很大,因此她只表示要计算清楚她这边的供应量。至于别的一切都是宁氏的事情了,她是不管的。
直到俩人商量妥当了,天空才露出了一点鱼肚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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