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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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他无地自容的是,他这边安抚周雨萌,还算她工伤,酒店却直接辞退了她,这等于狠狠打了他一巴掌。
他刚才打电话给孟副总,希望他出面找总经理,没想到孟副总有气无力地说,他现在自身难保。
孟副总自身难保,那自己不是死定了?周志杰想到有人暗示自己,说酒店在外面聘请客房部经理,难道自己也要被辞退?
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啊!
仅仅是想讨好孟副总,没想到造成这么大的后果。
可惜没有机会了。
如果世上有后悔药,他肯定会吃下去。
然后在叶纤红跟周雨萌闹矛盾时,秉公处理。在那位老人家来酒店时,会告诉他,自己一定不会让正直的人吃亏,向酒店上报叶纤红助人为乐的事迹,并给予奖励。
叶纤红去桃园商场买奶粉的时候,居然在斜对面的电梯上,看到胡向阳正在跟一个女孩子往楼上而去。
女孩子年纪跟胡向阳差不多,最大的特征是一张白里透红的鹅蛋脸,眼睛又黑又大,留着披肩发,这样望过去,有几分王祖贤的味道。
脖子上用浅粉色的丝巾打了个蝴蝶结,身上却穿了一条浅紫色的碎花连衣短裙,大腿半条露在外面,显得腿特别长,说话时身子喜欢扭来扭去,看起来非常明艳性感。
两人离得很近,偏偏胡向阳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又让人猜不透两人的关系?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女孩子家境不错,看她时尚的穿着打扮,说不定还是京城来的,难道两人是青梅竹马的情侣?
叶纤红偷偷望了几眼,怕被他们发现,就回过头,开始在一楼的自选柜里,挑选最便宜的奶粉。
最后选了一袋一千克的奶粉,又买了一只奶瓶,叶纤红准备回去了。
走出商场,怏怏往回走的时候,忽然记起,今天已是周末了,弟弟放学后,应该要过来。
想到马上又可以见到弟弟了,叶纤红刚刚低落下去的情绪马上愉悦起来,于是拐进旁边的农贸市场,准备买些鸡鸭鱼肉,做给弟弟吃。
买了十只鸡中翅,上次看弟弟非常喜欢吃可乐鸡翅,那就再做一次,全部给他吃。
又买了一斤瘦肉,叶纤红打算剁成肉饼蒸蛋吃。
还买了一斤花蛤,这种贝壳非常鲜美,价格又便宜,她前世经常做来吃,她有点想念葱油花蛤的味道了。
最后买了一条鲳鱼,这种海鱼除了中间的脊椎,几乎没有刺,红烧了最好吃。
四样荤菜差不多了,叶纤红又买了几只番茄,准备炒鸡蛋吃。
上次从家里回来,妈妈给了她不少土鸡蛋,要她带回来补身体。她一个人在家时,懒得做菜,还没吃过呢!
又买了两根新鲜的黄瓜,打算拍来做凉菜。再买了些上海青,等一下加了蒜蓉炒,就差不多了。
一路上想着弟弟,叶纤红直到回家,都心情愉悦。
去空间找到小狗,那只一脸愁容的小松狮犬,一看到她,就迈着小短腿跑过来,呜呜叫着在她腿边不停地打转,只是那张仰着的狗脸,怎么看都感觉更愁苦了。
“在空间不好玩啊?”叶纤红抱起它,在它的鼻子上轻轻刮了刮,小狗大概痒了,伸出舌头来舔,叶纤红换了个地方继续刮,小狗的舌头又往那边伸过来。
可惜它的动作总是慢一拍,叶纤红觉得他笨笨的样子,可爱极了。
“这里可是妈妈的空间,你一定要习惯哦?”叶纤红抱着它,在空间四周走了走,最后站在那株已超过一米长的神奇小树面前:“它是空间的另一个主人,你要和它好好相处——”
话刚说完,就见小狗剧烈扭动着身子,头往前凑,想扑到小树树身上。
“干嘛?”叶纤红上前一步,笑道:“你想跟它打招呼?”
下一刻,叶纤红就见小狗猛地张开小嘴,往最近的树叶咬去,似乎把它当成了美味佳肴。
树叶当然咬不到,叶纤红作为空间主人,也接触不到那株树的实体。
“不能吃的。”叶纤红连忙去安扶小狗,却见它卷起舌头,在树叶表面舔了舔,一付满足的样子。
不会吧,这条狗都要成精了?居然知道树叶表面有灵气存在?叶纤红连忙抱离狗狗。
那些灵气可是宝贝,她还等着像上次一样,树叶表面液化出灵水,给妈妈养身体呢,怎么可能让狗狗破坏?
小狗委屈地扭着身子,小眼睛继续望向那株小树,似乎不甘心离开。
“乖,我们回家。”叶纤红不敢让这个鬼灵精继续呆在空间了,抱着它回到屋里,把它放到旧衣服做成的临时窝里,问道:“肚子饿不饿?喜不喜欢喝牛奶?”
也不顾它的反应,叶纤红摇摇热水瓶,开水还有,就打开奶粉袋,给它冲奶粉。
小狗从空间出来,一直呜咆不停叫着,直到叶纤红把奶瓶塞进它嘴里,才安静下来。
喂它喝饱牛奶,叶纤红抱它放在厨房视线也能看到的地方,开始准备晚饭。
……
第七十八章郑兴安的爱好
陈溪乡中初二某教室。
“郑兴安,《篮球飞人》你看完了没有?”放学的铃声终于响起,大家哄的一声站起来,匆匆把书放进书包,准备回家,坐在位置末尾的一个高个男生,忽然朝着郑兴安嚷道。
“还没呢!”郑兴安边收拾东西,边朝后回应。“徐志豪,再借我看一天,行吗?星期一保证还你——”
那本书就放在郑兴安的手边,中午其实就已看完,可是望着封面上那个红发男孩子,他还想再看一遍。
“好吧——”徐志豪虽然有些舍不得,可是两人最近关系不错,他还是同意了。
郑兴安是个细心的人,相信把书带回家,也不会弄坏,如果换了个人,他还真的不放心。
三天前,徐志豪在上海工作的舅舅回家,给他带来了一套漫画书做为礼物。
徐志豪一看到书的封面,就马上被书迷住了。
这时候国内除了一些儿童卡通书,市场上很少见到漫画书,特别是虞城这种小地方,更是想买也买不到。
只有上海这种沿海开放大城市,才能在书店买到国外最新的动漫,特别是文化产业最发达的日本漫画书。
《篮球飞人》作为最具人气的漫画故事,在杂志上连载后,风靡日本,港台新加坡很快引进了单行本,国内也在隔了一年后,引进出版。
每个中二少年都做过英雄梦,但是和平年代,想成为英雄并不容易。
而《篮球飞人》这本漫画,讲的是几个喜爱篮球的学生,为了学校的荣誉,努力拼搏,最后成为学校英雄的故事。
徐志豪本身成绩比较差,个子却很高,又爱好打篮球,所以特别喜欢书中的樱木花道和流川枫,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像他们一样,成为篮球明星,被所有人喜欢和追捧。
至于赤木晴子,这样的美女同学,哪个男生不喜欢?
男孩子爱显摆,有了这套宝贝漫画书后,第二天他就带着第一册来到学校,故意在中午休息的时候,拿出来看,很快被同学们围住了。
大家跟他一样,也被书里的人物迷住了,短短几天时间,书就在班级里传了个遍。
只看一册自然不过瘾,他不得不每天都带一册新的过来,满足同学们。
有了这套书,原本因为成绩差,被同学冷落的他,也成了最受欢迎的人,每个男生都主动跟他搭话,让徐志豪在班级出了一回风头
“谢谢。”见徐志豪居然同意了,郑兴安惊喜地道谢。
将书放进书包里,背到肩上,跟同桌张建盛一起走出教室。
“马上就上初三了,你要认真学习,别看这种闲书了。”张建盛刚才当着徐志豪的面,不方便说,现在只有两人了,他皱着眉头劝道。
他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成绩一直在全班数一数二,是每个老师都喜欢的标准好学生。
平时除了学习,他几乎没有在其它地方分散精力,所以希望郑兴安也同他一样,把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最好路上歌也不要听,专听英语磁带就行。
徐志豪带来的漫画书,全班男生里,估计也只有他翻了翻,就不看了。
“知道了。”郑兴安知道他是为自己好,把身子靠过去,肩膀在张建盛身上蹭了蹭,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会认真学习的,争取跟你考上同一所高中。”
在郑兴安心里,张建盛是他最铁的哥们,所以不管他说什么,都会笑着应下来。
至于能不能做到,那就难说了。
有些话他没跟张建盛讲,以前因为见识少,看到同学有喜欢打篮球的,有喜欢唱歌的,他却不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在看到这本《篮球飞人》的漫画书后,他突然明白了。
他真正喜欢的是画漫画,喜欢这种以画讲故事的形式,他想成为一个漫画家。
读小学的时候,他的美术成绩就特别好,老师还夸他画什么像什么。
上初中后,他在课余画过不少人像,主要是照着海报,用铅笔或圆珠笔画林志颖、郭富城等几个偶像明星,身边的同学都觉得像,祝郁就是因为这个,才主动跟他交朋友。
可是时间长了,大家觉得也没什么了不起,于是没人再提这个话题。
所以他对画画的兴趣,慢慢淡了下来。
直到翻开漫画书,看到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刺激得他热血上涌,重新有了强烈的欲望,想画这样的画。
这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真正想画的,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像,而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物和故事。
这两天放学后,他找来白纸和铅笔,尝试着把脑中想像的英雄人物画出来。
可是试了很多次,都失败了,他能画出一个人的脸,却画不出人物的性格和气势,更画不出表现人物所需的穿着和动作。
这让他非常沮丧。
看来画漫画,并没有那么容易,还有很多基本的东西需要学。
可是去哪里学呢?
这样的烦恼当然不能跟老师同学讲,讲了他们不但不会理解,说不定还会嘲笑他,笑他不自量力,居然想成为漫画家。
今天他向徐志豪借了漫画书,就是想带回家给姐姐看。
在他的心里,姐姐几乎无所不能,即使不知道漫画家是一个怎么样职业,也一定能给自己一些好的建议。
跟张建盛分开后,郑兴安走到国道边的一个路口,等待从南边去虞城的过路车。
到了虞城后,他一路走着来到姐姐家的门口,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看来姐姐知道自己要来,准备了很多好吃的。
郑兴安激动地敲了敲门,门开了。
在门打开的刹那,那股香味更浓了,好像是他上次吃过的可乐鸡翅味。
“姐,你在烧可乐鸡翅吗?”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郑兴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肚子也感觉特别饿。“好香啊!”
姐姐身上还系着围裙,应该正在厨房忙着。
“是啊。”看到弟弟,叶纤红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她很想搂住他揉揉他的头发,又想着手上身上还有油,总算忍住了,只是招呼道:“快进来。”
他刚才打电话给孟副总,希望他出面找总经理,没想到孟副总有气无力地说,他现在自身难保。
孟副总自身难保,那自己不是死定了?周志杰想到有人暗示自己,说酒店在外面聘请客房部经理,难道自己也要被辞退?
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啊!
仅仅是想讨好孟副总,没想到造成这么大的后果。
可惜没有机会了。
如果世上有后悔药,他肯定会吃下去。
然后在叶纤红跟周雨萌闹矛盾时,秉公处理。在那位老人家来酒店时,会告诉他,自己一定不会让正直的人吃亏,向酒店上报叶纤红助人为乐的事迹,并给予奖励。
叶纤红去桃园商场买奶粉的时候,居然在斜对面的电梯上,看到胡向阳正在跟一个女孩子往楼上而去。
女孩子年纪跟胡向阳差不多,最大的特征是一张白里透红的鹅蛋脸,眼睛又黑又大,留着披肩发,这样望过去,有几分王祖贤的味道。
脖子上用浅粉色的丝巾打了个蝴蝶结,身上却穿了一条浅紫色的碎花连衣短裙,大腿半条露在外面,显得腿特别长,说话时身子喜欢扭来扭去,看起来非常明艳性感。
两人离得很近,偏偏胡向阳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又让人猜不透两人的关系?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女孩子家境不错,看她时尚的穿着打扮,说不定还是京城来的,难道两人是青梅竹马的情侣?
叶纤红偷偷望了几眼,怕被他们发现,就回过头,开始在一楼的自选柜里,挑选最便宜的奶粉。
最后选了一袋一千克的奶粉,又买了一只奶瓶,叶纤红准备回去了。
走出商场,怏怏往回走的时候,忽然记起,今天已是周末了,弟弟放学后,应该要过来。
想到马上又可以见到弟弟了,叶纤红刚刚低落下去的情绪马上愉悦起来,于是拐进旁边的农贸市场,准备买些鸡鸭鱼肉,做给弟弟吃。
买了十只鸡中翅,上次看弟弟非常喜欢吃可乐鸡翅,那就再做一次,全部给他吃。
又买了一斤瘦肉,叶纤红打算剁成肉饼蒸蛋吃。
还买了一斤花蛤,这种贝壳非常鲜美,价格又便宜,她前世经常做来吃,她有点想念葱油花蛤的味道了。
最后买了一条鲳鱼,这种海鱼除了中间的脊椎,几乎没有刺,红烧了最好吃。
四样荤菜差不多了,叶纤红又买了几只番茄,准备炒鸡蛋吃。
上次从家里回来,妈妈给了她不少土鸡蛋,要她带回来补身体。她一个人在家时,懒得做菜,还没吃过呢!
又买了两根新鲜的黄瓜,打算拍来做凉菜。再买了些上海青,等一下加了蒜蓉炒,就差不多了。
一路上想着弟弟,叶纤红直到回家,都心情愉悦。
去空间找到小狗,那只一脸愁容的小松狮犬,一看到她,就迈着小短腿跑过来,呜呜叫着在她腿边不停地打转,只是那张仰着的狗脸,怎么看都感觉更愁苦了。
“在空间不好玩啊?”叶纤红抱起它,在它的鼻子上轻轻刮了刮,小狗大概痒了,伸出舌头来舔,叶纤红换了个地方继续刮,小狗的舌头又往那边伸过来。
可惜它的动作总是慢一拍,叶纤红觉得他笨笨的样子,可爱极了。
“这里可是妈妈的空间,你一定要习惯哦?”叶纤红抱着它,在空间四周走了走,最后站在那株已超过一米长的神奇小树面前:“它是空间的另一个主人,你要和它好好相处——”
话刚说完,就见小狗剧烈扭动着身子,头往前凑,想扑到小树树身上。
“干嘛?”叶纤红上前一步,笑道:“你想跟它打招呼?”
下一刻,叶纤红就见小狗猛地张开小嘴,往最近的树叶咬去,似乎把它当成了美味佳肴。
树叶当然咬不到,叶纤红作为空间主人,也接触不到那株树的实体。
“不能吃的。”叶纤红连忙去安扶小狗,却见它卷起舌头,在树叶表面舔了舔,一付满足的样子。
不会吧,这条狗都要成精了?居然知道树叶表面有灵气存在?叶纤红连忙抱离狗狗。
那些灵气可是宝贝,她还等着像上次一样,树叶表面液化出灵水,给妈妈养身体呢,怎么可能让狗狗破坏?
小狗委屈地扭着身子,小眼睛继续望向那株小树,似乎不甘心离开。
“乖,我们回家。”叶纤红不敢让这个鬼灵精继续呆在空间了,抱着它回到屋里,把它放到旧衣服做成的临时窝里,问道:“肚子饿不饿?喜不喜欢喝牛奶?”
也不顾它的反应,叶纤红摇摇热水瓶,开水还有,就打开奶粉袋,给它冲奶粉。
小狗从空间出来,一直呜咆不停叫着,直到叶纤红把奶瓶塞进它嘴里,才安静下来。
喂它喝饱牛奶,叶纤红抱它放在厨房视线也能看到的地方,开始准备晚饭。
……
第七十八章郑兴安的爱好
陈溪乡中初二某教室。
“郑兴安,《篮球飞人》你看完了没有?”放学的铃声终于响起,大家哄的一声站起来,匆匆把书放进书包,准备回家,坐在位置末尾的一个高个男生,忽然朝着郑兴安嚷道。
“还没呢!”郑兴安边收拾东西,边朝后回应。“徐志豪,再借我看一天,行吗?星期一保证还你——”
那本书就放在郑兴安的手边,中午其实就已看完,可是望着封面上那个红发男孩子,他还想再看一遍。
“好吧——”徐志豪虽然有些舍不得,可是两人最近关系不错,他还是同意了。
郑兴安是个细心的人,相信把书带回家,也不会弄坏,如果换了个人,他还真的不放心。
三天前,徐志豪在上海工作的舅舅回家,给他带来了一套漫画书做为礼物。
徐志豪一看到书的封面,就马上被书迷住了。
这时候国内除了一些儿童卡通书,市场上很少见到漫画书,特别是虞城这种小地方,更是想买也买不到。
只有上海这种沿海开放大城市,才能在书店买到国外最新的动漫,特别是文化产业最发达的日本漫画书。
《篮球飞人》作为最具人气的漫画故事,在杂志上连载后,风靡日本,港台新加坡很快引进了单行本,国内也在隔了一年后,引进出版。
每个中二少年都做过英雄梦,但是和平年代,想成为英雄并不容易。
而《篮球飞人》这本漫画,讲的是几个喜爱篮球的学生,为了学校的荣誉,努力拼搏,最后成为学校英雄的故事。
徐志豪本身成绩比较差,个子却很高,又爱好打篮球,所以特别喜欢书中的樱木花道和流川枫,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像他们一样,成为篮球明星,被所有人喜欢和追捧。
至于赤木晴子,这样的美女同学,哪个男生不喜欢?
男孩子爱显摆,有了这套宝贝漫画书后,第二天他就带着第一册来到学校,故意在中午休息的时候,拿出来看,很快被同学们围住了。
大家跟他一样,也被书里的人物迷住了,短短几天时间,书就在班级里传了个遍。
只看一册自然不过瘾,他不得不每天都带一册新的过来,满足同学们。
有了这套书,原本因为成绩差,被同学冷落的他,也成了最受欢迎的人,每个男生都主动跟他搭话,让徐志豪在班级出了一回风头
“谢谢。”见徐志豪居然同意了,郑兴安惊喜地道谢。
将书放进书包里,背到肩上,跟同桌张建盛一起走出教室。
“马上就上初三了,你要认真学习,别看这种闲书了。”张建盛刚才当着徐志豪的面,不方便说,现在只有两人了,他皱着眉头劝道。
他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成绩一直在全班数一数二,是每个老师都喜欢的标准好学生。
平时除了学习,他几乎没有在其它地方分散精力,所以希望郑兴安也同他一样,把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最好路上歌也不要听,专听英语磁带就行。
徐志豪带来的漫画书,全班男生里,估计也只有他翻了翻,就不看了。
“知道了。”郑兴安知道他是为自己好,把身子靠过去,肩膀在张建盛身上蹭了蹭,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会认真学习的,争取跟你考上同一所高中。”
在郑兴安心里,张建盛是他最铁的哥们,所以不管他说什么,都会笑着应下来。
至于能不能做到,那就难说了。
有些话他没跟张建盛讲,以前因为见识少,看到同学有喜欢打篮球的,有喜欢唱歌的,他却不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在看到这本《篮球飞人》的漫画书后,他突然明白了。
他真正喜欢的是画漫画,喜欢这种以画讲故事的形式,他想成为一个漫画家。
读小学的时候,他的美术成绩就特别好,老师还夸他画什么像什么。
上初中后,他在课余画过不少人像,主要是照着海报,用铅笔或圆珠笔画林志颖、郭富城等几个偶像明星,身边的同学都觉得像,祝郁就是因为这个,才主动跟他交朋友。
可是时间长了,大家觉得也没什么了不起,于是没人再提这个话题。
所以他对画画的兴趣,慢慢淡了下来。
直到翻开漫画书,看到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刺激得他热血上涌,重新有了强烈的欲望,想画这样的画。
这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真正想画的,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像,而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物和故事。
这两天放学后,他找来白纸和铅笔,尝试着把脑中想像的英雄人物画出来。
可是试了很多次,都失败了,他能画出一个人的脸,却画不出人物的性格和气势,更画不出表现人物所需的穿着和动作。
这让他非常沮丧。
看来画漫画,并没有那么容易,还有很多基本的东西需要学。
可是去哪里学呢?
这样的烦恼当然不能跟老师同学讲,讲了他们不但不会理解,说不定还会嘲笑他,笑他不自量力,居然想成为漫画家。
今天他向徐志豪借了漫画书,就是想带回家给姐姐看。
在他的心里,姐姐几乎无所不能,即使不知道漫画家是一个怎么样职业,也一定能给自己一些好的建议。
跟张建盛分开后,郑兴安走到国道边的一个路口,等待从南边去虞城的过路车。
到了虞城后,他一路走着来到姐姐家的门口,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看来姐姐知道自己要来,准备了很多好吃的。
郑兴安激动地敲了敲门,门开了。
在门打开的刹那,那股香味更浓了,好像是他上次吃过的可乐鸡翅味。
“姐,你在烧可乐鸡翅吗?”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郑兴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肚子也感觉特别饿。“好香啊!”
姐姐身上还系着围裙,应该正在厨房忙着。
“是啊。”看到弟弟,叶纤红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她很想搂住他揉揉他的头发,又想着手上身上还有油,总算忍住了,只是招呼道:“快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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