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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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紧紧抓着哥哥的衣襟难过。
到最后,连叶纤红也发现不对了,好奇地走到他面前。
“怎么啦?毛毛,为什么不高兴?”叶纤红蹲下身子,抓住他的手问道:“等一下肉就煮熟了,你不是最喜欢吃吗?”
妈妈这时候已在厨房动手了,最先要处理的是猪血,放进锅里可以煮一大盆,倒时再给三叔和奶奶家分一些。
然后是洗猪肠,得把里子翻过来,加盐在滚烫的锅里不停摩擦,洗去表面那层粘膜和臭味,才可以做成菜。
再后面是猪肚。
农村有个说法,野猪肚对治疗胃病有特效,到时得先留着,如果谁在这方面的病,会来买。
“姐,为什么这么多肉,都给别人了?”毛毛委屈地说道:“这是小白咬死的,是你家的肉——”
“哎哟,原来你为这个难过啊?”叶纤红忍不住笑了。“这么多肉,又吃不完,分一点大家也应该的啊!”
没想到毛毛小小年纪,就这么护食,长大了还得了?
“吃不完可以卖钱的啊!这野猪肉可贵了——”毛毛还是觉得送给人家不甘心。
这下子,连胡向阳都笑了起来。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还真的直率啊!
“毛毛,这是农村的规矩,自己得了好处,要分一些给别人,否则别人就会不高兴,以后不跟你好了。”郑兴旺耐心地解释道。
作为哥哥,当然清楚弟弟的性格,他用弟弟听得懂的话,再说说了一遍。
“哦。”见哥哥也这样说,他才算解开了郁闷。
做好杀猪菜,午饭也熟了,叶纤红一家五口,加上三叔一家四口,坐在一起吃饭。
大家走动多了,关系也越来越亲密,三叔三婶现在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请吃饭会拼命推辞。
野猪肉肉质好,只是腥味重,放了很多调料和花椒,才算真正入味。
大家都吃得非常瘾,大块肉蘸一蘸叶纤红自制的鲜酱油,特别美味。
下面放了自制的泡白菜、泡萝卜和粉丝,大汤大肉的,喝一碗整个人都热乎了。
郑建国开了一瓶黄酒,和三叔一起喝了点。
胡向阳等一下要开车送东西,所以不能喝酒。
安安和旺旺胃口最好,捞了很多大骨头来啃,上面留的瘦肉很多,咬得非常过瘾。
一直吃得肚子滚圆了,几个才下了桌。
叶纤红吃得不多,倒是喝了不少汤和粉丝。
用空间菜做的泡菜,加野猪肉和骨头,真的特别鲜美,她也很久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原先想着分更多的肉去公司食堂,到后来叶纤红都舍不得了。
决定拿块肉去算了,到时从家里的大棚里,带些青椒、大蒜去炒加锅肉,带再几瓶好酒给乔昌智、谢建奇、梁中华等人下酒,肯定很喜欢。
到时再从空间抓些虾蟹给他们,算是少给野猪肉的补偿。
吃了午饭,大家一起收拾桌子,把东西拿进厨房。
三叔一家人拿了东西,千恩万谢地走了。
“小红,这是什么东西?”叶知书这才发现厨房一张桌子底下,还有一只猎物,拿起来惊讶地叫道。
“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叶纤红回答道。“是杀野猪前,小白抓到的,可能是獾。”
“哦。”叶知书应了声,准备洗好碗筷后剥皮切肉。嘴里高兴地嚷道:“有小白在,家里不愁没肉吃了。”
“也就下雪这几天吧!天气好了,就不容易抓到了。”叶纤红泼妈妈冷水。
“那也够了。”叶知书没在意。“单这些,就可以吃到过年了。”
郑建国吃了饭,去了一趟大棚,照女儿的要求,弄了一篮新鲜蔬菜,放进汽车后备箱里,又放了一块肉,这才盖上箱子。
送货的任务交给了胡向阳。
叶纤红自己则去了一趟外婆家,除了一条十多斤的猪前腿,还有一大碗猪血。
到于外公家,只能待天气好一些,再做打算了。
反正现在天气冷,猪肉稍微处理一下,就可以多放些日子了。
因为有雪,车子开得很慢。
半路上,叶纤红停了车,打开后备箱,从空间抓了几只河蟹,又抓了几斤河虾,装在一只大塑料袋里。
到了外婆家,外婆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见外孙女来了,非常高兴。
叶纤红把东西拿出来,拎进屋里。
“小红,离过年还早,你怎么这么早送年货了?”外婆惊讶地说道。
“这不是年货,是给你现在吃的。”叶纤红解释了一下猪腿的来历,又引起外婆的一番唏嘘。
“唉,你又送来这么多好东西,老是吃你家的东西,外婆都不好意思了。”外婆客气地说道。
“说什么呢?”叶纤红抱住外婆的胳膊,撒娇道。“外孙女孝敬外婆,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知道,外婆现在就在享你的福了。”外婆拍着叶纤红的肩,心满意足地笑道。
第四十五章松狮犬的烦恼
下午继续下起了大雪,一直到了晚上,雪才停了。
苏思诗打来电话,问叶纤红产品广告的事。
“宣传语我已想好了,就叫做:恋一张床,爱一个家。”叶纤红回答道。“至于广告,等天气好一点再拍,我已跟马丽莲约好,让她做代言人了。”
这句广语是水星家纺的宣传用语,叶纤红能力有限,想不出更好的创意,只好借用它们的了。
其实用不用这句话,她也犹豫了好久。
最后还是觉得既然重生了,现在她拥有的很多东西,本来就是前世别人的智慧,没必要在一句广告词上矫情。
“那就好。”见叶纤红已计划好了,苏思诗放心了。
下雪天,小红居然回老家了,她以为小红孩子气发作,忘了工作呢?
叶纤红挂了电话,看着外面白茫茫的天地,突然有种想去雪地里试试踏雪无痕的冲动。
总算理智还在,没有做出这种荒谬的事。
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了,雪开始融化。
天气却变得更加冷。
农村很多人来到院子里,找个背风的地方晒太阳。
叶知书把猪大肠和猪心、猪肚卤起来,等几天后入了味,切片给老公下酒。
到于猪腰和猪肝,则加大蒜炒来吃。
猪肺洗干净,加萝卜红烧,既美味又补肺。
安安和胡向阳比较痛苦,因为假期结束了。
叶纤红吃了午饭,让爸爸再去酿酒师傅那里,买了一百五十斤米酒。
爸爸很快回来了,同来的还有酿酒师傅。酒分为三坛,装在一辆板车里,两人小心推着过来。
装进汽车后座,旁边用干稻草塞住,防止酒坛颠簸打碎。
叶纤红见事情办妥,开车回虞城了。
至于野猪肉,只带了一块,准备烧了请诗诗姐尝尝。
地上有车子开过的地方,雪融得快,车子轮胎碾过,发出在沙地里行驶时,才能听到的沙沙声。
出了村子,她把酒收进空间。
到了虞城,她去了一趟商场,买了五十斤白糖。
又到上次买过的店里,要了三十只五斤装的玻璃罐,一同收进空间里。
到了家里,给屋子通了一下风,不过并没有气味。
屋里的绿植,似乎能自动调节里面的空气,就算密闭环境,空气依然新鲜。
整理好家里,于是又出门,在美容会所和瑜伽馆走了一圈,又来到潮牌工作室。
朱亚婷此时在楼下的店里,看到叶纤红,兴奋地扑过来。
“小红,听说你下雪天回家,杀死了一头野猪?”她的脸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
抓只野兔什么的,倒是听过,但是抓只野猪,这太刺激了吧?
“小点声——”见其它促销员也竖起耳朵在听,叶纤红白了她一眼。
“我们去楼上说。”朱亚婷见自己和小红聊天,会影响大家的工作,拖着她往楼上走。
进了一边的办公室,她才再次开口问起来。
叶纤红也没瞒她,大致把经过说了一遍,反正是松狮犬的功劳,大家都知道自己养了一条大狗,让她们去羡慕小白了。
“我也好想养一家这样的狗?”朱亚婷听叶纤红一说,顿时把注意力转移到小白身了。“对了,小白不是母的吗?什么时候生小狗了?记得送一只给我。”
“行,没问题。”叶纤红答应道。
狗一胎一般有三四只,现在还没有人向自己订,既然她开口,自然是先到先得。
只不过松狮犬因为非常少见,怎么给它配种,也是个难题。
总不能随便给它找条土狗吧!
而且以小白的聪明,未必会给一只普通的狗上身。
还真是麻烦啊!叶纤红烦恼地想。
看来等明年春天,得发动朋友圈的力量,给小白找个对象了。
到最后,连叶纤红也发现不对了,好奇地走到他面前。
“怎么啦?毛毛,为什么不高兴?”叶纤红蹲下身子,抓住他的手问道:“等一下肉就煮熟了,你不是最喜欢吃吗?”
妈妈这时候已在厨房动手了,最先要处理的是猪血,放进锅里可以煮一大盆,倒时再给三叔和奶奶家分一些。
然后是洗猪肠,得把里子翻过来,加盐在滚烫的锅里不停摩擦,洗去表面那层粘膜和臭味,才可以做成菜。
再后面是猪肚。
农村有个说法,野猪肚对治疗胃病有特效,到时得先留着,如果谁在这方面的病,会来买。
“姐,为什么这么多肉,都给别人了?”毛毛委屈地说道:“这是小白咬死的,是你家的肉——”
“哎哟,原来你为这个难过啊?”叶纤红忍不住笑了。“这么多肉,又吃不完,分一点大家也应该的啊!”
没想到毛毛小小年纪,就这么护食,长大了还得了?
“吃不完可以卖钱的啊!这野猪肉可贵了——”毛毛还是觉得送给人家不甘心。
这下子,连胡向阳都笑了起来。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还真的直率啊!
“毛毛,这是农村的规矩,自己得了好处,要分一些给别人,否则别人就会不高兴,以后不跟你好了。”郑兴旺耐心地解释道。
作为哥哥,当然清楚弟弟的性格,他用弟弟听得懂的话,再说说了一遍。
“哦。”见哥哥也这样说,他才算解开了郁闷。
做好杀猪菜,午饭也熟了,叶纤红一家五口,加上三叔一家四口,坐在一起吃饭。
大家走动多了,关系也越来越亲密,三叔三婶现在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请吃饭会拼命推辞。
野猪肉肉质好,只是腥味重,放了很多调料和花椒,才算真正入味。
大家都吃得非常瘾,大块肉蘸一蘸叶纤红自制的鲜酱油,特别美味。
下面放了自制的泡白菜、泡萝卜和粉丝,大汤大肉的,喝一碗整个人都热乎了。
郑建国开了一瓶黄酒,和三叔一起喝了点。
胡向阳等一下要开车送东西,所以不能喝酒。
安安和旺旺胃口最好,捞了很多大骨头来啃,上面留的瘦肉很多,咬得非常过瘾。
一直吃得肚子滚圆了,几个才下了桌。
叶纤红吃得不多,倒是喝了不少汤和粉丝。
用空间菜做的泡菜,加野猪肉和骨头,真的特别鲜美,她也很久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原先想着分更多的肉去公司食堂,到后来叶纤红都舍不得了。
决定拿块肉去算了,到时从家里的大棚里,带些青椒、大蒜去炒加锅肉,带再几瓶好酒给乔昌智、谢建奇、梁中华等人下酒,肯定很喜欢。
到时再从空间抓些虾蟹给他们,算是少给野猪肉的补偿。
吃了午饭,大家一起收拾桌子,把东西拿进厨房。
三叔一家人拿了东西,千恩万谢地走了。
“小红,这是什么东西?”叶知书这才发现厨房一张桌子底下,还有一只猎物,拿起来惊讶地叫道。
“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叶纤红回答道。“是杀野猪前,小白抓到的,可能是獾。”
“哦。”叶知书应了声,准备洗好碗筷后剥皮切肉。嘴里高兴地嚷道:“有小白在,家里不愁没肉吃了。”
“也就下雪这几天吧!天气好了,就不容易抓到了。”叶纤红泼妈妈冷水。
“那也够了。”叶知书没在意。“单这些,就可以吃到过年了。”
郑建国吃了饭,去了一趟大棚,照女儿的要求,弄了一篮新鲜蔬菜,放进汽车后备箱里,又放了一块肉,这才盖上箱子。
送货的任务交给了胡向阳。
叶纤红自己则去了一趟外婆家,除了一条十多斤的猪前腿,还有一大碗猪血。
到于外公家,只能待天气好一些,再做打算了。
反正现在天气冷,猪肉稍微处理一下,就可以多放些日子了。
因为有雪,车子开得很慢。
半路上,叶纤红停了车,打开后备箱,从空间抓了几只河蟹,又抓了几斤河虾,装在一只大塑料袋里。
到了外婆家,外婆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见外孙女来了,非常高兴。
叶纤红把东西拿出来,拎进屋里。
“小红,离过年还早,你怎么这么早送年货了?”外婆惊讶地说道。
“这不是年货,是给你现在吃的。”叶纤红解释了一下猪腿的来历,又引起外婆的一番唏嘘。
“唉,你又送来这么多好东西,老是吃你家的东西,外婆都不好意思了。”外婆客气地说道。
“说什么呢?”叶纤红抱住外婆的胳膊,撒娇道。“外孙女孝敬外婆,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知道,外婆现在就在享你的福了。”外婆拍着叶纤红的肩,心满意足地笑道。
第四十五章松狮犬的烦恼
下午继续下起了大雪,一直到了晚上,雪才停了。
苏思诗打来电话,问叶纤红产品广告的事。
“宣传语我已想好了,就叫做:恋一张床,爱一个家。”叶纤红回答道。“至于广告,等天气好一点再拍,我已跟马丽莲约好,让她做代言人了。”
这句广语是水星家纺的宣传用语,叶纤红能力有限,想不出更好的创意,只好借用它们的了。
其实用不用这句话,她也犹豫了好久。
最后还是觉得既然重生了,现在她拥有的很多东西,本来就是前世别人的智慧,没必要在一句广告词上矫情。
“那就好。”见叶纤红已计划好了,苏思诗放心了。
下雪天,小红居然回老家了,她以为小红孩子气发作,忘了工作呢?
叶纤红挂了电话,看着外面白茫茫的天地,突然有种想去雪地里试试踏雪无痕的冲动。
总算理智还在,没有做出这种荒谬的事。
第二天早上,太阳出来了,雪开始融化。
天气却变得更加冷。
农村很多人来到院子里,找个背风的地方晒太阳。
叶知书把猪大肠和猪心、猪肚卤起来,等几天后入了味,切片给老公下酒。
到于猪腰和猪肝,则加大蒜炒来吃。
猪肺洗干净,加萝卜红烧,既美味又补肺。
安安和胡向阳比较痛苦,因为假期结束了。
叶纤红吃了午饭,让爸爸再去酿酒师傅那里,买了一百五十斤米酒。
爸爸很快回来了,同来的还有酿酒师傅。酒分为三坛,装在一辆板车里,两人小心推着过来。
装进汽车后座,旁边用干稻草塞住,防止酒坛颠簸打碎。
叶纤红见事情办妥,开车回虞城了。
至于野猪肉,只带了一块,准备烧了请诗诗姐尝尝。
地上有车子开过的地方,雪融得快,车子轮胎碾过,发出在沙地里行驶时,才能听到的沙沙声。
出了村子,她把酒收进空间。
到了虞城,她去了一趟商场,买了五十斤白糖。
又到上次买过的店里,要了三十只五斤装的玻璃罐,一同收进空间里。
到了家里,给屋子通了一下风,不过并没有气味。
屋里的绿植,似乎能自动调节里面的空气,就算密闭环境,空气依然新鲜。
整理好家里,于是又出门,在美容会所和瑜伽馆走了一圈,又来到潮牌工作室。
朱亚婷此时在楼下的店里,看到叶纤红,兴奋地扑过来。
“小红,听说你下雪天回家,杀死了一头野猪?”她的脸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
抓只野兔什么的,倒是听过,但是抓只野猪,这太刺激了吧?
“小点声——”见其它促销员也竖起耳朵在听,叶纤红白了她一眼。
“我们去楼上说。”朱亚婷见自己和小红聊天,会影响大家的工作,拖着她往楼上走。
进了一边的办公室,她才再次开口问起来。
叶纤红也没瞒她,大致把经过说了一遍,反正是松狮犬的功劳,大家都知道自己养了一条大狗,让她们去羡慕小白了。
“我也好想养一家这样的狗?”朱亚婷听叶纤红一说,顿时把注意力转移到小白身了。“对了,小白不是母的吗?什么时候生小狗了?记得送一只给我。”
“行,没问题。”叶纤红答应道。
狗一胎一般有三四只,现在还没有人向自己订,既然她开口,自然是先到先得。
只不过松狮犬因为非常少见,怎么给它配种,也是个难题。
总不能随便给它找条土狗吧!
而且以小白的聪明,未必会给一只普通的狗上身。
还真是麻烦啊!叶纤红烦恼地想。
看来等明年春天,得发动朋友圈的力量,给小白找个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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