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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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五章生父得病
    “放心,我怎么会有事。”叶纤红笑了笑,回答道。
    看到高敏才时,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尽管长得像妈妈,可以某些方面,跟高敏才这个堂哥,还是有相似的地方。
    比如个子都比较高,嘴形也非常像,嘴角天然微微上翘,这些应该遗传自高家。
    “没事就好。”胡向阳搂住她的腰,“别做菜了,反正就我们两人,随便吃一点就行。”
    高敏才找上门,对小红的心情肯定会有影响,万一她精神不集中,烫到手里就不好了。
    “好吧。”叶纤红此时确实没心情做菜了,于是把做好的几个菜端出来,剩下的材料放进冰箱,准备明天再做。
    胡向阳拿了碗筷去盛饭,安安这几天在上晚班,晚饭没法回家吃。
    叶纤红原本让他不用在意上班时间,一日三餐回家吃,可是他更喜欢跟同学在一起吃快餐,叶纤红只好随他。
    男孩子进了青春期,不再像以前那样,天天跟着她这个姐姐。
    更多的时候,喜欢跟同学在一起,跟他们才有共同话题。
    “听说高敏才的小叔病了。”扒了几口饭,胡向阳突然记起这个消息,随口说道。
    他知道小红不愿意承认高爱国这个父亲,所以他没有直接提这个人,却也不好直接叫他的名字,毕竟他是自己的长辈,所以只好这样称呼他。
    前几天跟小姑夫张玉澍通电话时,他提到这件事,似乎病得还不轻。
    因为不清楚小红的态度,所以一直犹豫要不要对她说,今天高敏才过来,他觉得这个时机不错,就顺便提了提。
    “什么病?重不重?”叶纤红停了筷子,皱了皱眉,又装作不在意地问道。
    听到这样的消息,内心其实很矛盾,一方面并不愿意他得病,毕竟是自己的生身父亲。
    另一方面又提醒自己不用管他,毕竟他连有自己这个女儿的事,也一无所知。
    “据说病得不轻。”胡向阳含糊地回答。“不过应该问题不大,毕竟高家在京城也有些路子,找些专家肯定很容易。”
    全国最有名的医生,大多在京城,所以治好的可能性非常大,倒不用替他担心。
    如果那边也治不好,那只能说他的命只有这么长。
    “哦。”叶纤红应了声,觉得这话有理,于是抛在一边,不再关注。
    自己虽然能替他治病,不过抱着不想跟高家有瓜葛的心态,她最后还是选择无视。
    这天下午,她正在公司跟乔昌智谈搬厂结束后的情况,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居然是香港打来的。
    “小红姐,谢谢你送给我的歌。”打电话的居然是白翌宸,他的语气非常兴奋。“我参加新秀歌唱大赛,得了第三名,马上过来向你报喜——”
    这次比赛,高手众多,他能获得这样的成绩,跟选歌的关系太大了。
    如果像其它歌手一样,翻唱一首前辈的歌,以他的唱功,能不能进前十都难说?
    “那是好事,你终于能达成心愿了。”叶纤红倒是不想居功。“现在有大的唱片公司向你伸出橄榄枝了吧!”
    这时香江流行歌坛的四大天王,大多属于宝丽金唱片公司,如果他能加入这样的大公司,相对来说更有保障。
    “嗯。”白翌宸激动地应道。“已经有人联系我了,准备听你的建议,挑一家正规的公司签约。”
    如果说以前他非常天真,以为凭自己的唱功和颜值,签约唱片公司就能大红大紫的话。
    这段时间跟各种身份的比赛选手交流,听了太多的黑幕和阴谋,他才知道当初没有盲目进入小公司,是多么幸运。
    世上没有后悔药,人生只要选择错一次,一辈子就毁了。
    有多少有颜值有才华的前辈,因为拒绝了公司老板的无理要求,遭到冷藏,甚至封杀,错过了一生中最好的年华。
    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当个歌手,在大公司里慢慢熬,只要唱功提升了,总有出头之日。
    “那就好。”叶纤红虽然对他的性格有点吃不消,不过总归是温俊和章诗萍的表弟,见他总算走对了路子,也为他高兴。
    正要挂电话,白翌宸又叫住了她。
    “小红姐,以后我进了公司,你再帮我写歌,公司就会替我出钱了。”他笑着嚷道。
    以前不知道一首好歌的价值,他可以无所谓。
    现在跟同行接触多了,也知道了一些行情,自己白白得了一首歌,他就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决定进公司后,把她介绍给公司,卖歌卖给公司的歌手,也算是帮她找了条卖歌的渠道。
    “臭小子,进了公司还想占我的便宜。”叶纤红一听,笑骂道。“我又不缺这点钱,你少替我找麻烦。”
    挂了电话后,心情却不错。
    时间过得很快,暑假很快过完了,安安要进入春晖中学读高中了。
    听说他准备住校,只能周末回家住一天,叶纤红突然有种弟弟已经长大了,就要离家的感觉。
    也开始明白,前世的闺蜜在儿子女儿长大时的心情。
    每个当父母的,孩子刚出生时,盼望着他们快快长大。
    等他们读高中读大学,跟父母越来越远,见一面也没那么容易,又难过孩子长得太快了。
    弟弟上学后,叶纤红每天除了去公司了解情况,隔三岔五去找诗诗姐,跟她商量建农家乐的事。
    这天晚上,突然接到大表哥的电话。
    “小红,我闯祸了。”他一接通电话,直接说道。
    “啊?”叶纤红吓了一跳。“是跟人打架了,把人打伤打残了,还是开车把人撞了?”
    在农村,所谓闯祸,最怕的就是这几件事。
    有时候喝了点酒,一言不合和人打起来,有时就会控制不住自己,失手把人打坏了。
    还有就是开车把人撞残撞死,这些最可怕。
    即使像过年那样,输了几万块钱,这些虽然麻烦,对她来说,都不算多大的事。
    “不是。”叶祺信见表妹这样问,声音迟疑了一下。“是采玉有了——”
    这件事说出来有点丢人,他其实不想告诉人,可是采玉在帮表妹打工,总不能一声不响就回家吧!
    第九十六章董采玉有了
    “啊?有了?”叶纤红一时没反应过来,下一刻才惊叫一声。“你把董采玉的肚子搞大了——”
    这时候大家搞对象,大多比较守礼,不会有婚前性行为。
    特别是董采玉性格比较保守,应该更难接受这样的事,看来大表哥本身不小啊!居然让他得手了。
    “是啊!”这些话他说不出口,被表妹叫出来,反而自在些了。“她刚才打电话告诉我这件事——”
    两人以前确实守礼,最多牵一下手,两个月前,有一次自己喝醉了酒,她为了照顾自己,晚上留下来没走。
    半夜醒来时,见她穿着衣服躺在身边,夏天只穿着薄江的汗衫,把他的火勾起来了。
    一时控制不住,就搂住了她,用甜言蜜语加赌咒发誓,才说得董采玉心软了,最后得了手。
    有了第一次,就再难控制,于是终于有了今天的麻烦。
    “既然有了,那就马上结婚啊!”叶纤红嚷道。“总不能等她肚子鼓出来了,再办喜酒吧!”
    换成重生前,挺着七八个月的孕肚嫁人,照样没人会说什么。
    现在大家的观念相对传统,如果敢大着肚子嫁人,肯定会被人指指点点。
    “问题是,她妈妈现在还不知道,她也不敢跟她妈说,怕她生气。”叶祺信苦恼地说道。“再说她这几天孕吐很厉害,如果回家养胎的话,也没有人帮你管那边的事了。”
    他清楚女朋友帮表妹管着一大摊事,正常情况下,得早早安排好,才能考虑婚事。
    所以他连家里人也没告诉,最先把求助的电话,打到了这里。
    “身体要紧,工作上的事只能先放一放了。”叶纤红虽然意外,却只能安慰他。“你叫她放宽心,我会安排好的。”
    说完全不在意,肯定是骗人的。
    她原本以为,两个人就算结婚了,也不会这么快有小孩子,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安排替代董采玉的人。
    没想到马上就要找人了,也不知道店里哪几个人有这个能力?
    她会这样说,最主要的原因是外公年纪大了,巴不得能马上抱重孙子,如果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开心。
    只要外公高兴,工作上的一些困难,就算再麻烦,她也得想办法替他们解决。
    挂了表哥的电话,她马上给乔昌智打电话,问董采玉离开后,有没有人适合这个位置。
    “怎么突然问这个?难道董采玉有事要离职?”乔昌智吓了一跳,问道。
    他跟叶纤红一样,一直觉得董采玉那边最稳定,最不需要他们操心。
    “唉——”叶纤红叹了口气,也没有瞒她,把董采玉必须回家养胎的事告诉了他,并表示孩子满月前,应该无法回来上班了。
    她会这样猜测,是舅舅和舅妈都是传统的人,儿媳妇有了孩子,肯定得在家照顾孩子。
    就算想工作,也得等孩子大一点了,再考虑这件事。
    “如果是这样,倒不能临时派个人过去了。”乔昌智想了想,倒说了个人选。“我觉得你的同学蒋雪晴,可以去试试。”
    他会这样安排,是觉得蒋雪晴的性格上跟董采玉有点像,认真负责,又比较安静。
    特别是她进了办公室后,工作非常用心,进步也非常快。
    现在已能独立处理一些简单的工作,做起来非常有条理。
    如果她调去那边,有老板同学这个身份在,应该压得住阵脚,不用担心被人小看或蒙蔽。
    “蒋雪晴?”叶纤红一听,就有点犹豫,“她有这个能力?”
    “可以试试看。”乔昌智倒是信心十足。“当初你刚招聘董采玉的时候,你相信她能管这一块吗?”
    他进公司的时间虽然比董采玉晚,但是却清楚她的情况,也是在小红带了她一段时间,才独立出来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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