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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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显明沉吟了下,道:“此事我需要与主公商议。”
    李祯不耐烦地道:“当初苏曼介绍我与‘长夜‘合作,你们助我登上皇位,我则帮杜公夺得主公之位,现在杜公手里应该已经收拢了几个世家,难道这些事还会受崔州文的节制?”
    杜显明道:“现在还不是扳倒崔州文的时候,崔家深不可测,非到必要时刻,最好不要对上崔家人,更何况他崔州文作为‘主公’的一天,便是我们树立给林菁最佳的靶子,殿下不妨想一想,林菁若是要找‘长夜’报仇,首当其冲要找谁?”@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崔州文!”
    “殿下英明,等林菁与崔州文两败俱伤的时候,便是我们拿下‘长夜’之时。”
    这时的东宫正是一片喜气洋洋。
    “昭武卫大捷,待林菁俘虏阿史那沙鲁之后,便可以班师回朝,到时候太子殿下则是如虎添翼,齐王再不能耀武扬威了!”东宫幕僚喜形于色地道。
    余迢垂眸道:“齐王的确会受到打击,却也有可能狗急跳墙。”
    王柬之也道:“虽然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说法,但林菁抗旨未归是一个把柄,而且自太子殿下生辰后,世人都知林菁与太子殿下交好,这很可能成为对方攻讦我们的武器,不得不防。”
    李恒站在窗前,擦拭一把做工精良的横刀,身上有遮不住的杀气,他道:“王尚书,你我之间的交易,是待我登基之后,助你得到‘主公’之位,那么李祯身边,是否也有一位如您一样军师,也有相同的交易呢?”
    王柬之直言不讳地道:“‘主公’很少亲自出面动手,目前在人前行事的都是杜显明,与李祯有交易也只能是他。”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试着挑拨一下主公和杜显明呢?”李恒慢慢地坐了下来,他不动声色,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与其给他们做文章的时间,不如先将水搅浑。”
    余迢抬头道:“正是,太子殿下现在既有继承皇位的正统在身,又有林菁的军功作为倚仗,我们只要低调一些,等林菁回到长安,一切就会尘埃落定。唯一的关键 在于,如果对方将林菁的抗旨不从与先皇驾崩放在一起,我们便会陷入被动的局面。如果这个时候,‘长夜’内部能倾向太子这边或者出现矛盾,都可以帮助解决这 一问题。”
    王柬之叹口气道:“老夫便试上一试吧。”
    崔府再次迎来几位披着斗篷的“贵人”。
    这一次来的人比之前简单得多,只有范阳卢氏、荥阳郑氏、琅琊王氏和京兆杜氏。
    这里面,前面三家是非来不可,京兆杜氏则是因为本就是长安的地头蛇,但凡在长安城做些事,便很难避过杜氏的耳目,那么还不如将其一起拉进来,反而行事便利。
    这五个家族才是“长夜”的核心,很多事其实并不用统治其他家族,他们五人便可以定夺。
    等人都坐下,杜显明先声夺人地道:“这一次绝不能让林菁再兴风作浪,我建议将明月楼召回长安,找到合适的机会,刺杀林菁。”
    荥阳郑氏的代表皱眉道:“明月楼的杀手之前元气大伤,现在还未缓过来,否则哪还用得到阎晓晨,派咱们自己的人去不就得了。”
    长夜作为一个组织,当然有自己的武装力量,除了各家族供养的亲卫队,便是搜罗了许多江湖高手的明月楼,为各大家族完成刺杀任务。
    王柬之无意保护林菁,却也不希望他们现在就刺杀林菁,至少得等到他和太子的交易完成,林菁成为无用的棋子之后。
    王柬之道:“现在边境军民将林菁奉若神明,送上‘战神’的名号,若是她凯旋后被刺杀,恐怕会引来民怨。”
    杜显明笑道:“此言差矣,当年林远靖死的时候,也没见什么民怨,那些愚民再好摆弄不过,给林菁一个‘贪赃枉法,杀人侵田’的罪名,他们就会拿臭鸡蛋丢她,哪还记得之前她做过什么,不过就记得眼前的三两事罢了。”
    崔州文道:“杜公说的有理。”
    他正想发号施令,便见范阳卢氏的代表一脸菜色,看着他们的目光有些不对劲。
    崔州文问道:“你可有什么不妥?”
    范阳卢氏的代表惨笑道:“今天早晨,我刚好收到一封从江南道传来的密信,走的并非公用的路线,而是卢家在江南的茶坊,信中说明月楼被人放了火,里面的人生死不知。”
    “什么?”
    举座皆惊。
    在剑南道的一条小路上,一名中年男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少年,躺在牛车的草垛上,用草帽半遮着面,嘴里叼着一根青草,优哉游哉地看着天上的云朵。
    少年面容俊秀,只是略有些冷淡,他盯着中年男子问道:“师父,我们现在去哪?”
    “回长安,让你见见你师姐。”
    “你是为了师姐,才烧死那些人的吗?”
    “当然不是,你师父我为人一身正气,这怎么能是报私仇呢,这叫为民除害!”
    “可我听见你问他们的话了,你问他们是不是曾经在开德十二年……唔!”
    “你可真是比你师姐笨多了,甚至比司……算了,记得我教过你的吗?既然是偷听,就得低调,拿出质问是要看场合的,否则被人这么一巴掌灭了口,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懂吗?”
    “可,你不是我的师父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哦,对啊,我流玉华光芳雪散人,又号无敌居士,江湖人称玉面小剑魔,我教出来的徒弟要是这么笨的话,那还真不如一巴掌捂死,免得你以后败坏了鬼谷的名声。”
    “……我觉得你现在就在败坏你师父的名声。”
    “哈哈哈,别这么说嘛,多见外。”
    牛车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慢悠悠地向长安的方向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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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写女主男主见面甜甜甜的,但是一交代长安城又写满了一章。
    只好下一章甜了。
    周末休息,周一更新。
    ps,玉面小剑魔的梗参见第25章 。
    第170章 贪欢
    翻过葱岭, 就到了昭武九姓的聚集地, 林菁带着人在离石国主城不远的绿洲扎营, 命上官广璃带着人去石国“访问”,她自己却换了便装, 骑着马单独进了主城。
    因为在边境上见过太多胡人,真正进了胡人的主城,也没什么不适应。
    石国的主城是夯土城墙,里面有几处繁华的集市中心, 东西分别有两座佛寺,共八条主要街道, 街道两边都是摆满琳琅满目货物的店铺和手工作坊,胡饼和食物的香气一直不断, 在长安十分珍贵的葡萄酒桶就放在街边, 花很少的钱就可以喝到一大碗。
    城中也像长安城一样分布街坊,一共十个,里面的住宅大多都是两到三层的楼房,鳞次栉比地沿街而立, 有趣的是,几乎每幢楼房的墙壁上都有壁画, 门前还有木雕的神像, 这些精美的装饰品处处体现胡人的审美风格,而且还隐晦地展示了主人的社会地位和富裕程度。
    城池的北部则是庞大的宫殿群, 那里便是国主、贵族、大商贾的居住地,在宫殿群的前方, 是巨大的广场,旁边伫立着气势庄严的火神庙,是每逢祭典时,供市民和国主一起祈祷所用之地。
    林菁不紧不慢地穿过广场,在王宫前被侍卫拦了下来。
    火神令从袖口滑出,被她扣在手心里亮给侍卫看,他们立刻神色一凛,行礼之后立刻跑进去通报,她则牵着火炼,坐在宫门旁的大树下纳凉。@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不久之后她听到宫墙里传来了喧哗声,还有马蹄的声音,等她回过神,发现一匹矫健的黑马驮着它的主人从宫门冲了出来,那上方的年轻男人背着阳光,疾驰过来向她伸出一只手。
    林菁下意识地站起来,还没伸出手就被人用手一抄,从肋下将她抱了起来。
    “霍九!”她惊呼。
    霍九将她紧紧扣在胸前,一手扯着缰绳,任由骏马奔驰,将她带出了主城。
    林菁缓过神来,便靠在他怀里笑了。
    想起在长安城的时候,她也是这样从萨宝府里把昭武九姓最美的王子“掳”了出来,想起众人敢怒不敢言的样子,竟觉得那般轻狂的行为也是一种难得的回忆。
    出城门后,霍九放慢了速度,他穿着精美的华服,头上还带着贵重的王冠,可见来得太急,根本没来得及换衣服就跑了出来。
    林菁亲了亲他的下巴,才想起自己没带吃的,也不知道霍九要去哪儿,然后去摸他的腰,发现他也没带。
    在等她来的日子里,霍九本就有点燥,被她这么一摸,几乎要窜出火来,他按住她不老实的手,警告她:“别乱摸。”
    林菁眯了眯眼睛,偏生又去他腰上摸了一把,笑着道:“就喜欢摸呀,难道你藏什么好东西了?”
    他看着林菁,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当真从腰间拿出一样东西,正是曾经那件被林菁拒绝的翡翠金线龙首簪。@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摘了她的幞头,将她随随便便用来挽发髻的木簪子扔掉,换上了他手上的这一根。
    霍九问她:“藏了这个,喜欢吗?”
    “喜欢。”自己喜欢的人,当然送什么都好,林菁继续靠在他胸前,“不过你为什么一定要送我这根簪子,有什么意义吗?”
    霍九想了想道:“它是昭武九国全境里,价值最昂贵的玉器,大概能抵得上一座城池……这应该算是有意义吧?”
    林菁竟无言以对。
    对于一个商人来说,这意义可真是够大了。
    “我们要去哪儿?”她问道。
    “我在石国附近有自己的营地,列咄的王宫经过那场战乱之后,简陋得几乎没法住人,那里不配给你住。”
    林菁对霍九的话表示怀疑,她一路走过来,并不觉得石国遭受了多大的损失,王宫内外也无比整洁。
    以及,林菁友好地提醒他:“我行军时还曾躺在羊盘上睡过。”
    霍九笑着亲了亲她的脸颊道:“可你现在身边有我。”
    只要他在,就会力所能及地给她最好的。
    霍九的营里离主城不远,也占了一处绿洲,但跟其他绿洲有许多零散居民不同,这处绿洲只有霍九的人,并用布帛完全围住,数十精悍的武士持刀护卫,见到霍九回来,皆跪地迎接。
    营地四周都是侍从和仆人的帐篷,正中则是……
    “宫殿?”林菁震惊地道。
    “嗯,直接带了木料和石料过来,勉强可以住一下。”他在她耳边悄声道,“其实,我很不喜欢睡帐篷。”
    林菁回忆了一下,他作为赭衣奴的时候就神出鬼没,她还真没见霍九住过帐篷,而且他身边大多时间都是众多仆从云集,很少有缺人服侍的时候。
    真的是很娇贵的王子殿下啊。
    两人下了马,霍九直接带她进了宫殿,里面的石柱撑起巨大的穹顶,很难想象这些东西是怎么运到这里,又是用了多少工匠,用最快的速度把宫殿建造起来的……
    地面上铺着柔软的长毛地毯,案几上摆满了瓜果和食物,侍卫们不断地将炭炉、陶壶、烛台、胡床、香炉等东西搬进来,两名侍女走到两人面前,柔声道:“已为王后殿下准备好了香汤。”
    林菁:“……王后这称呼是不是早了点?”两人别说成亲了,她还没开始考虑这件事。
    霍九云淡风轻地道:“不用在意,我管不了别的地方,但在我这里,你就是王后殿下,反正我也只会有你一位王后,或者,你想当国主吗?”他认真地想了想,“也不是不行。”
    林菁赶紧摆手,烫手的大昭玉玺还在她这儿,一想到那些朝堂上的勾心斗角,她就觉得心累无比。
    随后,林菁跟着侍女去沐浴,自己懒洋洋地不想动手,由着侍女们服饰她。
    奢靡的生活的确会让人懒惰,行军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直到见了他,心里安定下来,才觉出疲惫来。
    从东突厥到西突厥,数场战役,任凭钢筋铁骨也会想有个喘息的空隙,可她没有,一口气打下来,像是一台滚滚向前的战争机器,一旦开启,只有战争结束才会停歇。
    侍女们往香汤里注入了牛乳和香料,热气熏得她昏昏沉沉,一名侍女轻声问她想喝点什么,林菁想起街边的葡萄酒,吩咐她们多加些冰。
    精致的夜光盏,浮荡着鲜血般的酒液,葡萄的香气冲进鼻腔,伴随着冰块的撞击声,喝一口下去,从里清凉到外,直至皮肤处,又被温热的香汤逼回了体内,锁住了那一点曼妙的体味。
    侍女取来的大约是专供女子的果酒,醇厚的甜度让人着迷,林菁一时间忘了这是酒,饮了一杯又一杯,最后她舒展手臂,靠在池子边上,听到有人轻手轻脚地进来,不知说了什么,那些侍女一个个娇笑着离开了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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