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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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不会被孙浩察觉。
“他估计是想给孙浩来个釜底抽薪,结果反倒把自己搭了进去。”
“孙浩这个人,在嘉市驻扎了半辈子,俨然已经混成了地头蛇。他肯定忍受不了自己被人这么摆一道,董逍这人,有勇无谋。有能力,却未必就聪明。可惜了……”
这样的人,原本最好驾驭的。
有勇无谋吗?
“董四爷?”
聚源饭店的包厢里,狂放不羁的男人一手大剌剌地搭着椅子边缘,一手搂着美人。
他身后还一左一右各站着一个保镖,时刻保持着警惕。
而对面,坐着的另一个人,看身板,挺壮实的,也生得浓眉大眼,可惜就是皮肤太黑。
他穿着一身黑色短袍,手摇纸扇,看起来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孙老板约在下吃饭,董某真是受宠若惊。不敢当孙老板这么称呼,叫我董四就好。”
就见对面的董四爷笑了一下,眼角露出一道狰狞的疤来,生生改变了他的气势。
“我也是好奇,古玩街出现了个奇宝阁,据说专门做中间商?”
“别人想要什么奇珍异宝,奇宝阁都能为之寻来?”
“也不是都能,我们是有条件限制的。”
“如果我说,我想要一件青铜器呢?”
“孙老板手上还能少得了宝贝吗?”
青铜器这种物件,我去哪里寻?
“呵……我手上的宝贝当然多。但就是想要董四爷手里的呢?”
“听说,董四爷有一手好本事,过你手的东西,从来不假,所以奇宝阁做的鉴定,就没有打了眼的。不知道我有没有幸,见识一下四爷的本事?”
孙浩一边说,一边伸手漫不经心地在女人胸脯上揉捏,毫不顾忌还有外人在场。
女人穿着一件低胸短裙,面色惨白,也不知道是脂粉太厚,还是被孙浩下流得动作给吓到了。
见董四爷的目光落在女人身上,他眼里闪过一道精光。
“董四爷莫不是看上了我养的家雀?”
“你恐怕不知道,我这家雀,曾经也是只小野猫呢。这还是我从一个不自量力的蠢货手里抢过来的。一个连女人都输出去的男人,你说,他是不是很没用?”
董四爷放在桌下的手猛地收紧,随即,就是混不在意地一笑。
“既然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这样的男人自是不要也罢。孙老板厉害,这位小姐能留在你身边,是她的福分。”
“只怕我这小雀儿,若是听见她朝思暮想的男人也如你这般说,该伤心死了吧?”
说着,他又重重地捏了一把手中的软肉。
女人发出一声痛呼,眼泪一滚就出来了。
【173】孙浩试探,赢了(五更)
“看看,说她伤心,还真伤心了。”孙浩一阵大笑,又像是低声在哄女人,“哭什么,董四爷又不是你的逍哥哥。即便——”
他故意看着董四爷,一字一顿道:
“他们都姓董!”
他说完,就立马抬眼看董四爷反应。
“你说是吧?四爷?”
孙浩目光一瞬也不移开,董逍却没有被他看得半分不自在,也没有被拆穿了身份的慌张。
反而笑着道:“哦?那个没出息的男人也姓董吗?看来,我这个姓挺普通的啊。我还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呢!”
董逍漫不经心地捏着一个酒杯,手上的劲道加大,直接把酒杯捏出了裂纹。
孙浩的所有目光都集中在他脸上,所以也没注意到。
“是啊,都姓董,那小子和你确实不能比。只是,他对古玩,也颇有几分心得。这倒是巧了。”
是啊,太巧了。
女人含着泪的眼也楚楚可怜地看着董逍,企图从他的脸上看出端倪。
不,不可能的。
两个人这么巧合都姓董,都会鉴宝,可为什么长得不像呢?
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这很奇怪的。
“那确实有点巧。不过,我若是他,若是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那也没脸活下去了。”
“是啊,没脸活下去,改头换面倒是可以。”
“我听说,那什么高丽国,整容技术发达,说不定那董逍没脸见人,又换了一副面容回来报仇呢?”
“四爷觉得,有没有这种可能?”
“他的仇人是孙老板吗?”董逍反问。
董逍锐利的目光落在孙浩身上,竟让他有种被人扼住了咽喉的感觉。
“是我又如何?”
“那如果我是他,就会懂得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以卵击石,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既然已经输了,那不妨远走他乡,永不回头。这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说着,董逍还若无其事地夹了一筷子菜吃进嘴里。
只是,摆在他面前的几盘菜,他一口没动,反而是孙浩面前的,似乎令他更有食欲。
“怎么?四爷面前的菜不合胃口?”
“猪肘子油腻,红烧肉太软烂……我几乎不怎么吃猪肉,孙老板可能不知道,我老家在北方,我们那里的习俗,不吃猪肉。”
“不吃猪肉?”
孙浩有一瞬间的愕然。
到底是把习惯都改了,还是他真的认错了人?
“哈哈,其实这些年在外面闯荡惯了,也不是没吃过。只是能忌口的时候就忌着,但有时候嘴馋了,也会忍不住尝尝。”
“我们那里的人基本上已经汉化了,还能维持原来的饮食习惯的,基本上都是老一辈的。而且,我曾经上街乞讨,那个时候,能有吃的就不错了,管它是猪肉还是什么。”
“就连老鼠肉,饿狠了,我也吃过!”
说着,他比了个手势:“这么大一只的老鼠,大约有一斤重,我和七八个人抢,最后抢赢了。那滋味儿……”
孙浩被他说得浑身一个机灵,太他妈恶心了!
这人真不是董逍吗?
“那你以前的日子还是挺不容易的。既然老弟不吃,那我就让人撤下去,换你喜欢的来?”
“誒,不用那么麻烦。”董逍摆摆手,“孙老板面前的菜色就很不错。”
孙浩面色一僵,是说他面前的菜不错,还是说他自己就喜欢吃别人碗里的饭呢?
“哈哈,我最近血压高,医生老是让吃素,少吃肥肉。这不,我特意点了鱼肉和素菜。”
“应该的。”
“我就知道,老弟是个好说话的人。来人,把四爷面前的菜撤下去,换了素的来。”
“各民族的饮食习惯不同嘛,我们应该尊重。”
“就是不知道老弟是哪个少数民族?”
“小民族,不提也罢。”
董逍摆摆手,张口就转移了话题。
“说起来,是董某初来乍到,早就应该上门拜访的。这一顿饭,要请也该我请,待会儿孙老哥可别跟我抢着买单。”
既然他都叫自己老弟了,董逍也从善如流改了称呼。
“你买什么单呢,说起来,以前那个穷小子,连欠我的钱都还不起,还欠了卖身契。若不是他拿了女人抵债,我到现在都不会放过他。”
他的话音刚落,女人原本夹菜的手就抖了一下,她原本是要给孙浩喂菜的,滚烫的菜一下子跌落到孙浩的裤裆上。
孙浩噌地一下站起来,抡起手就是一巴掌,把女人打得半边脸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嘴角还见了血。
“贱货!这么点事都做不好,你是不是还想着那个穷小子?你可别忘了,是他把你送给我的!”
董逍垂在桌下的手死死握成了拳,他怎么可能把小艾送人?
明明是他抓走了小艾,拿小艾逼迫自己就范!
手心都掐出了淤血来,正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董逍眉头一松,走出去接电话的同时,还和孙老板说了一声抱歉。
直到看见董四爷的背影完全消失,孙浩才伸手抚上小艾的脸。
“疼吗?”
小艾半边脸肿得老高,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不疼。”
早就习惯了,怎么会疼。
“认出来了吗?他是不是?”
“我……”
董逍很快回来,脚却没踏进包厢。
只对孙浩弯了弯腰,做了个抱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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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估计是想给孙浩来个釜底抽薪,结果反倒把自己搭了进去。”
“孙浩这个人,在嘉市驻扎了半辈子,俨然已经混成了地头蛇。他肯定忍受不了自己被人这么摆一道,董逍这人,有勇无谋。有能力,却未必就聪明。可惜了……”
这样的人,原本最好驾驭的。
有勇无谋吗?
“董四爷?”
聚源饭店的包厢里,狂放不羁的男人一手大剌剌地搭着椅子边缘,一手搂着美人。
他身后还一左一右各站着一个保镖,时刻保持着警惕。
而对面,坐着的另一个人,看身板,挺壮实的,也生得浓眉大眼,可惜就是皮肤太黑。
他穿着一身黑色短袍,手摇纸扇,看起来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孙老板约在下吃饭,董某真是受宠若惊。不敢当孙老板这么称呼,叫我董四就好。”
就见对面的董四爷笑了一下,眼角露出一道狰狞的疤来,生生改变了他的气势。
“我也是好奇,古玩街出现了个奇宝阁,据说专门做中间商?”
“别人想要什么奇珍异宝,奇宝阁都能为之寻来?”
“也不是都能,我们是有条件限制的。”
“如果我说,我想要一件青铜器呢?”
“孙老板手上还能少得了宝贝吗?”
青铜器这种物件,我去哪里寻?
“呵……我手上的宝贝当然多。但就是想要董四爷手里的呢?”
“听说,董四爷有一手好本事,过你手的东西,从来不假,所以奇宝阁做的鉴定,就没有打了眼的。不知道我有没有幸,见识一下四爷的本事?”
孙浩一边说,一边伸手漫不经心地在女人胸脯上揉捏,毫不顾忌还有外人在场。
女人穿着一件低胸短裙,面色惨白,也不知道是脂粉太厚,还是被孙浩下流得动作给吓到了。
见董四爷的目光落在女人身上,他眼里闪过一道精光。
“董四爷莫不是看上了我养的家雀?”
“你恐怕不知道,我这家雀,曾经也是只小野猫呢。这还是我从一个不自量力的蠢货手里抢过来的。一个连女人都输出去的男人,你说,他是不是很没用?”
董四爷放在桌下的手猛地收紧,随即,就是混不在意地一笑。
“既然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这样的男人自是不要也罢。孙老板厉害,这位小姐能留在你身边,是她的福分。”
“只怕我这小雀儿,若是听见她朝思暮想的男人也如你这般说,该伤心死了吧?”
说着,他又重重地捏了一把手中的软肉。
女人发出一声痛呼,眼泪一滚就出来了。
【173】孙浩试探,赢了(五更)
“看看,说她伤心,还真伤心了。”孙浩一阵大笑,又像是低声在哄女人,“哭什么,董四爷又不是你的逍哥哥。即便——”
他故意看着董四爷,一字一顿道:
“他们都姓董!”
他说完,就立马抬眼看董四爷反应。
“你说是吧?四爷?”
孙浩目光一瞬也不移开,董逍却没有被他看得半分不自在,也没有被拆穿了身份的慌张。
反而笑着道:“哦?那个没出息的男人也姓董吗?看来,我这个姓挺普通的啊。我还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呢!”
董逍漫不经心地捏着一个酒杯,手上的劲道加大,直接把酒杯捏出了裂纹。
孙浩的所有目光都集中在他脸上,所以也没注意到。
“是啊,都姓董,那小子和你确实不能比。只是,他对古玩,也颇有几分心得。这倒是巧了。”
是啊,太巧了。
女人含着泪的眼也楚楚可怜地看着董逍,企图从他的脸上看出端倪。
不,不可能的。
两个人这么巧合都姓董,都会鉴宝,可为什么长得不像呢?
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这很奇怪的。
“那确实有点巧。不过,我若是他,若是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那也没脸活下去了。”
“是啊,没脸活下去,改头换面倒是可以。”
“我听说,那什么高丽国,整容技术发达,说不定那董逍没脸见人,又换了一副面容回来报仇呢?”
“四爷觉得,有没有这种可能?”
“他的仇人是孙老板吗?”董逍反问。
董逍锐利的目光落在孙浩身上,竟让他有种被人扼住了咽喉的感觉。
“是我又如何?”
“那如果我是他,就会懂得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以卵击石,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既然已经输了,那不妨远走他乡,永不回头。这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说着,董逍还若无其事地夹了一筷子菜吃进嘴里。
只是,摆在他面前的几盘菜,他一口没动,反而是孙浩面前的,似乎令他更有食欲。
“怎么?四爷面前的菜不合胃口?”
“猪肘子油腻,红烧肉太软烂……我几乎不怎么吃猪肉,孙老板可能不知道,我老家在北方,我们那里的习俗,不吃猪肉。”
“不吃猪肉?”
孙浩有一瞬间的愕然。
到底是把习惯都改了,还是他真的认错了人?
“哈哈,其实这些年在外面闯荡惯了,也不是没吃过。只是能忌口的时候就忌着,但有时候嘴馋了,也会忍不住尝尝。”
“我们那里的人基本上已经汉化了,还能维持原来的饮食习惯的,基本上都是老一辈的。而且,我曾经上街乞讨,那个时候,能有吃的就不错了,管它是猪肉还是什么。”
“就连老鼠肉,饿狠了,我也吃过!”
说着,他比了个手势:“这么大一只的老鼠,大约有一斤重,我和七八个人抢,最后抢赢了。那滋味儿……”
孙浩被他说得浑身一个机灵,太他妈恶心了!
这人真不是董逍吗?
“那你以前的日子还是挺不容易的。既然老弟不吃,那我就让人撤下去,换你喜欢的来?”
“誒,不用那么麻烦。”董逍摆摆手,“孙老板面前的菜色就很不错。”
孙浩面色一僵,是说他面前的菜不错,还是说他自己就喜欢吃别人碗里的饭呢?
“哈哈,我最近血压高,医生老是让吃素,少吃肥肉。这不,我特意点了鱼肉和素菜。”
“应该的。”
“我就知道,老弟是个好说话的人。来人,把四爷面前的菜撤下去,换了素的来。”
“各民族的饮食习惯不同嘛,我们应该尊重。”
“就是不知道老弟是哪个少数民族?”
“小民族,不提也罢。”
董逍摆摆手,张口就转移了话题。
“说起来,是董某初来乍到,早就应该上门拜访的。这一顿饭,要请也该我请,待会儿孙老哥可别跟我抢着买单。”
既然他都叫自己老弟了,董逍也从善如流改了称呼。
“你买什么单呢,说起来,以前那个穷小子,连欠我的钱都还不起,还欠了卖身契。若不是他拿了女人抵债,我到现在都不会放过他。”
他的话音刚落,女人原本夹菜的手就抖了一下,她原本是要给孙浩喂菜的,滚烫的菜一下子跌落到孙浩的裤裆上。
孙浩噌地一下站起来,抡起手就是一巴掌,把女人打得半边脸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嘴角还见了血。
“贱货!这么点事都做不好,你是不是还想着那个穷小子?你可别忘了,是他把你送给我的!”
董逍垂在桌下的手死死握成了拳,他怎么可能把小艾送人?
明明是他抓走了小艾,拿小艾逼迫自己就范!
手心都掐出了淤血来,正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董逍眉头一松,走出去接电话的同时,还和孙老板说了一声抱歉。
直到看见董四爷的背影完全消失,孙浩才伸手抚上小艾的脸。
“疼吗?”
小艾半边脸肿得老高,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不疼。”
早就习惯了,怎么会疼。
“认出来了吗?他是不是?”
“我……”
董逍很快回来,脚却没踏进包厢。
只对孙浩弯了弯腰,做了个抱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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