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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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莉丝惊呆了:“这……这怎么可能?天国的贵族肯定已经选好了储君,只等着举行仪式登基了。他们是不会拥戴一个圣女成为仙王的,再说了,我的实力远远不够,我也没有能力控制那些贵族。”
宁涛说道:“那就不好意思了,谁要是不服你,不听你的命令,我就杀了谁。为了解救天国里的仙奴,我就是再当一回恶人又如何?”
“不!我不答应,我不要做仙王,我也做不了天国的仙王。”丹妮莉丝拒绝了。
宁涛淡淡地道:“如果你不当天国的仙王,那我就只能另外扶持一个上去,让他下令释放全国的仙奴。同样,如果有人不答应,或者要捣乱,我就杀了谁。”
“你是个恶魔!人渣!”丹妮莉丝的情绪又失控了。
宁涛不以为意:“我不明白,做女王有什么不好的?”
“你怎么不去死啊!啊啊!”丹妮莉丝发疯似的扑向了宁涛。
关节上下锁。
咬、扭打、翻滚。
扭打、翻滚、咬。
翻滚、咬、扭打。
隔壁。
虫二掐指一算,喜笑颜开:“朕就知道,哈哈,一丝、两丝、三丝……”
两炷香后。
“我们走吧。”丹妮莉丝说,她又平静了。
宁涛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你看什么看?不是要去圣城吗?走吧。”丹妮莉丝催促道。
宁涛爬了起来:“不是,你的情绪……”
丹妮莉丝瞪着宁涛:“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冷静有点不习惯,要不要再打一架?”
宁涛跟着就摇了摇头:“走。”
言简意赅。
第1224章 希米亚圣城
天国圣城。
仙界若有十分美,九分在希米亚圣城。
凡仙地几乎就是一片蛮荒之地,大山戈壁,戈壁大山,而且大多数地方都寸草不生。少有几块平原水草丰茂适合耕种,却又因为捕仙者的存在无人敢去。
天国却不同,因为没有捕仙者骚扰,天人安居乐业,又因为有史前文明的科技与修真相结合的传承,所以是最发达的文明。天国幅员辽阔,土地肥沃,建造了一座座繁荣的城市。
整个天国,最繁荣的就是希米亚圣城。
悬浮在天空的天空神殿便是希米亚圣城的标志性建筑,天气好的时候,几百里之外都能望见。雄伟壮观的神殿主体,还有一阶一阶登天的楼梯,甚至是神庙尖塔之上的智慧女神的徽记都为人所津津乐道,有许许多多的宗教故事。
除了天空神殿,还有至高天神的天神殿,那座神殿虽然坐落在地上,但占据了几乎整个圣城的十分之一的面积,比王宫更大,更雄伟,气势磅礴,被誉为是仙界第一神殿。
此刻,一支军队正往至高天神殿新进。这支军队人数上千,披金色仙甲,戴白色鹰嘴头盔,清一色的三米身高,一个个高大魁伟,俊美无瑕,宛如精灵国的仪仗队。
这支军队是天国王宫的禁卫军团,白头鹰军团,守卫王宫的军事力量。他们也被誉为是天国最后一道屏障,这次菲利普斯出征并没有将禁卫军团带上。毕竟,神圣军团出征,希米亚圣城也需要守卫。
这个禁卫军团的仙长名叫佩奥,是一个天人仙人。据说,天国若再出天仙,那一定是佩奥。
行进的白头鹰军团中有一辆金色的飞天马车,那马车由八匹飞天马拉着。这辆金色的马车是菲利普斯的銮驾,用极品金色仙金打造,大盖伞,金车轮,尊贵不凡,整个仙界就此一辆。
它有一个名字,升龙车。
升龙,是说龙头向上,一飞冲天。
神山就在天上,菲利普斯给他的銮驾取这样一个名字,他的用意已经不言而喻了,他有成神的志气。
可是,他已经在虫二的肚子里化成了屎。
而且,虫二永远不会将他拉出来。
这才是最可怕的。
升龙车在上千白头鹰禁卫的护送下缓缓向天空神殿驶去,女神大街上的新人纷纷跪了下去。在天国有见升龙车如见仙王的法令,除了以利萨巴都得下跪。
“奇怪啊,不是说仙王在凡仙地陨落了吗?”
“是啊,全军覆灭,太可怕了。”
“我邻居家的儿子这次也出征了,再也回不来了。”
“那不日仙王怎么那么厉害?他竟然杀了我们那么多子弟,甚至连我们的仙王也被他杀了,我诅咒他下地狱。”
“还用说吗?我们仙王正大光明,肯定是那不日仙王使了奸计打败了我们仙王。”
“对对对,一定是这样的。”
“那么扯哪里去了?我的意思是,我们仙王已经陨落了,怎么代表仙王的升龙车出来了?”
“对啊,谁坐在升龙车里?”
“升龙车去天空神殿,天空神殿是举行重大仪式的地方,难道要举行葬礼了?”
“举行葬礼就要穿白,这些白头鹰战士披金甲,肯定不是举行葬礼。”
“不是葬礼,升龙车出来了……难道是要举行登基仪式?”
“不会这么草率吧?这样重大的事情应该昭告天下才对。”
“对啊,我都没有听说过近期有登基仪式,更何况我们仙王无后,如果是登基仪式,那升龙车里坐的会是谁?”
“不知道啊,不要议论了,你们说的话很危险啊。”
下跪的人群中,一些天人在偷偷议论。
其实,类似这样的议论到处都是,且风一般的在希米亚圣城的大街小巷之中传播。
这的确是很奇怪的事情。
菲利普斯无后,天国也没有立王储。菲利普斯战死,谁来做天国的仙王这几日一直是天国举国上下热议的事情,可一直没有确定的说法。所以,升龙车突然出现在大街上,由白头鹰军团护送着往天空神殿驶去,也难怪圣城的天人百姓有登基仪式的猜测。
白头鹰军团护送着升龙车来到了天空神殿下的广场上。
广场上已经聚集了起码十万圣城民众,有衣着华丽的贵族,有衣着普通的天人民众,还有一些脚踏飞剑占据有利位置的天人散修。广场上的天人都是问讯赶来看热闹的,那个关于是不是登基仪式,以及谁将成为天国仙王的议论在广场上更为热烈。
白头鹰禁卫开道,广场上的天人纷纷退让,升龙车继续前进,穿过广场,最后在登天梯前停了下来。
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到了升龙车的门帘上。
谁会从升龙车里走出来?
万众瞩目!
广场旁边的一幢船楼里,一扇窗户打开了一条缝隙。一个仙奴举着一支航海用的千里目眺望着升龙车。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道号花间子的刘军。
那日宁涛将他从奥维山普的手里救下之后,他便主动请缨来希米亚圣城为宁涛收集情报。
可是,这段时间以来,他并没有什么收获。
直到今天。
天国新王登基!
这可是重大情报啊!
刘军的心里已经在打腹稿怎么书写送往地藏城的情报了……
“阿军,你在看什么呀?”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并不标准的仙民语,但语调却娇娇滴滴,带着一股子撩人的味道。
刘军收回了千里目,转身过去。
他其实知道是谁在叫他,但他必须去应付一下。
房间里来了一个天人贵妇,衣着华丽,有着一张精致漂亮的脸蛋。美中不足的是她并不高,也就一米八九的样子,虽然也是前凸后翘很有料,但在天人的世界里,这样的身高算是一个矮子。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矮子,刘军与她站在一起也要矮一截。
这个天然女子叫伊万娜,她的父亲是一个商人,在圣城之中经营粮食和布匹,生意做得很大,家产颇丰。用地球上的标准来衡量,那就是亿万富翁了。也只有他这种有钱人,才能在天空神殿广场旁边的黄金地段买下豪宅。
伊万娜的父亲名叫唐德森。
伊万娜成了唐德森的一块心病,空有亿万家产却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女婿。
在天人的世界里,即便是穷人也过得很滋润,即便是不用劳作也可以过得衣食无忧,而且民间也没有攀比之风,谁还会为了钱去娶一个矮子女人?更何况,商人在天人的世界里地位并不高。掌控天国的是那些贵族和仙人仙武,那些人才算是精英阶层。
于是,刘军来了,填补了空缺。
第一次是下药加强迫。
第二次就是心甘情愿了。
伊万娜寂寞啊,正是空虚的时候,油嘴滑舌功夫还好的花间子闯入了她的世界。哪怕明知道不太可能有结果,可她依然爱得死去活来。对外,刘军是她的仙奴。没外人的时候,她就是刘军的天奴。
所以,刘军才能在她的闺房里,拿着价值不菲的千里目侦查。
刘军其实不想她来,可人家都来了,他只能接待。
刘军面带笑容的向伊万娜走去:“我的甜心,你不是说去洗澡吗?”
伊万娜的脸上满是甜美的笑容:“我的心里全都是你,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和你在一起,所以就洗的特别快,不信你闻闻。”她抬起了一只胳膊,将美玉雕琢一般的玉手递到了刘军的鼻孔前,“我撒了玫瑰香水,香不香?”
她就是不抬手,刘军也能闻到她身上的玫瑰花香,不过他还是很温柔的嗅了嗅。
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伊万娜钻进了他的怀里,闭上了眼睛,羞怯的等待着什么。
刘军踮起了脚……
短暂的温存之后,刘军说道:“我的甜心,外面在举行登基大典,外面在窗户边看看好不好?”
伊万娜说道:“我不想看什么登基大典,我就想看你。”
刘军含情脉脉地道:“那我在窗户前看登基大典,你在旁边看我好不好?”
伊万娜翘起了小嘴,但还是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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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涛说道:“那就不好意思了,谁要是不服你,不听你的命令,我就杀了谁。为了解救天国里的仙奴,我就是再当一回恶人又如何?”
“不!我不答应,我不要做仙王,我也做不了天国的仙王。”丹妮莉丝拒绝了。
宁涛淡淡地道:“如果你不当天国的仙王,那我就只能另外扶持一个上去,让他下令释放全国的仙奴。同样,如果有人不答应,或者要捣乱,我就杀了谁。”
“你是个恶魔!人渣!”丹妮莉丝的情绪又失控了。
宁涛不以为意:“我不明白,做女王有什么不好的?”
“你怎么不去死啊!啊啊!”丹妮莉丝发疯似的扑向了宁涛。
关节上下锁。
咬、扭打、翻滚。
扭打、翻滚、咬。
翻滚、咬、扭打。
隔壁。
虫二掐指一算,喜笑颜开:“朕就知道,哈哈,一丝、两丝、三丝……”
两炷香后。
“我们走吧。”丹妮莉丝说,她又平静了。
宁涛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你看什么看?不是要去圣城吗?走吧。”丹妮莉丝催促道。
宁涛爬了起来:“不是,你的情绪……”
丹妮莉丝瞪着宁涛:“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冷静有点不习惯,要不要再打一架?”
宁涛跟着就摇了摇头:“走。”
言简意赅。
第1224章 希米亚圣城
天国圣城。
仙界若有十分美,九分在希米亚圣城。
凡仙地几乎就是一片蛮荒之地,大山戈壁,戈壁大山,而且大多数地方都寸草不生。少有几块平原水草丰茂适合耕种,却又因为捕仙者的存在无人敢去。
天国却不同,因为没有捕仙者骚扰,天人安居乐业,又因为有史前文明的科技与修真相结合的传承,所以是最发达的文明。天国幅员辽阔,土地肥沃,建造了一座座繁荣的城市。
整个天国,最繁荣的就是希米亚圣城。
悬浮在天空的天空神殿便是希米亚圣城的标志性建筑,天气好的时候,几百里之外都能望见。雄伟壮观的神殿主体,还有一阶一阶登天的楼梯,甚至是神庙尖塔之上的智慧女神的徽记都为人所津津乐道,有许许多多的宗教故事。
除了天空神殿,还有至高天神的天神殿,那座神殿虽然坐落在地上,但占据了几乎整个圣城的十分之一的面积,比王宫更大,更雄伟,气势磅礴,被誉为是仙界第一神殿。
此刻,一支军队正往至高天神殿新进。这支军队人数上千,披金色仙甲,戴白色鹰嘴头盔,清一色的三米身高,一个个高大魁伟,俊美无瑕,宛如精灵国的仪仗队。
这支军队是天国王宫的禁卫军团,白头鹰军团,守卫王宫的军事力量。他们也被誉为是天国最后一道屏障,这次菲利普斯出征并没有将禁卫军团带上。毕竟,神圣军团出征,希米亚圣城也需要守卫。
这个禁卫军团的仙长名叫佩奥,是一个天人仙人。据说,天国若再出天仙,那一定是佩奥。
行进的白头鹰军团中有一辆金色的飞天马车,那马车由八匹飞天马拉着。这辆金色的马车是菲利普斯的銮驾,用极品金色仙金打造,大盖伞,金车轮,尊贵不凡,整个仙界就此一辆。
它有一个名字,升龙车。
升龙,是说龙头向上,一飞冲天。
神山就在天上,菲利普斯给他的銮驾取这样一个名字,他的用意已经不言而喻了,他有成神的志气。
可是,他已经在虫二的肚子里化成了屎。
而且,虫二永远不会将他拉出来。
这才是最可怕的。
升龙车在上千白头鹰禁卫的护送下缓缓向天空神殿驶去,女神大街上的新人纷纷跪了下去。在天国有见升龙车如见仙王的法令,除了以利萨巴都得下跪。
“奇怪啊,不是说仙王在凡仙地陨落了吗?”
“是啊,全军覆灭,太可怕了。”
“我邻居家的儿子这次也出征了,再也回不来了。”
“那不日仙王怎么那么厉害?他竟然杀了我们那么多子弟,甚至连我们的仙王也被他杀了,我诅咒他下地狱。”
“还用说吗?我们仙王正大光明,肯定是那不日仙王使了奸计打败了我们仙王。”
“对对对,一定是这样的。”
“那么扯哪里去了?我的意思是,我们仙王已经陨落了,怎么代表仙王的升龙车出来了?”
“对啊,谁坐在升龙车里?”
“升龙车去天空神殿,天空神殿是举行重大仪式的地方,难道要举行葬礼了?”
“举行葬礼就要穿白,这些白头鹰战士披金甲,肯定不是举行葬礼。”
“不是葬礼,升龙车出来了……难道是要举行登基仪式?”
“不会这么草率吧?这样重大的事情应该昭告天下才对。”
“对啊,我都没有听说过近期有登基仪式,更何况我们仙王无后,如果是登基仪式,那升龙车里坐的会是谁?”
“不知道啊,不要议论了,你们说的话很危险啊。”
下跪的人群中,一些天人在偷偷议论。
其实,类似这样的议论到处都是,且风一般的在希米亚圣城的大街小巷之中传播。
这的确是很奇怪的事情。
菲利普斯无后,天国也没有立王储。菲利普斯战死,谁来做天国的仙王这几日一直是天国举国上下热议的事情,可一直没有确定的说法。所以,升龙车突然出现在大街上,由白头鹰军团护送着往天空神殿驶去,也难怪圣城的天人百姓有登基仪式的猜测。
白头鹰军团护送着升龙车来到了天空神殿下的广场上。
广场上已经聚集了起码十万圣城民众,有衣着华丽的贵族,有衣着普通的天人民众,还有一些脚踏飞剑占据有利位置的天人散修。广场上的天人都是问讯赶来看热闹的,那个关于是不是登基仪式,以及谁将成为天国仙王的议论在广场上更为热烈。
白头鹰禁卫开道,广场上的天人纷纷退让,升龙车继续前进,穿过广场,最后在登天梯前停了下来。
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到了升龙车的门帘上。
谁会从升龙车里走出来?
万众瞩目!
广场旁边的一幢船楼里,一扇窗户打开了一条缝隙。一个仙奴举着一支航海用的千里目眺望着升龙车。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道号花间子的刘军。
那日宁涛将他从奥维山普的手里救下之后,他便主动请缨来希米亚圣城为宁涛收集情报。
可是,这段时间以来,他并没有什么收获。
直到今天。
天国新王登基!
这可是重大情报啊!
刘军的心里已经在打腹稿怎么书写送往地藏城的情报了……
“阿军,你在看什么呀?”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并不标准的仙民语,但语调却娇娇滴滴,带着一股子撩人的味道。
刘军收回了千里目,转身过去。
他其实知道是谁在叫他,但他必须去应付一下。
房间里来了一个天人贵妇,衣着华丽,有着一张精致漂亮的脸蛋。美中不足的是她并不高,也就一米八九的样子,虽然也是前凸后翘很有料,但在天人的世界里,这样的身高算是一个矮子。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矮子,刘军与她站在一起也要矮一截。
这个天然女子叫伊万娜,她的父亲是一个商人,在圣城之中经营粮食和布匹,生意做得很大,家产颇丰。用地球上的标准来衡量,那就是亿万富翁了。也只有他这种有钱人,才能在天空神殿广场旁边的黄金地段买下豪宅。
伊万娜的父亲名叫唐德森。
伊万娜成了唐德森的一块心病,空有亿万家产却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女婿。
在天人的世界里,即便是穷人也过得很滋润,即便是不用劳作也可以过得衣食无忧,而且民间也没有攀比之风,谁还会为了钱去娶一个矮子女人?更何况,商人在天人的世界里地位并不高。掌控天国的是那些贵族和仙人仙武,那些人才算是精英阶层。
于是,刘军来了,填补了空缺。
第一次是下药加强迫。
第二次就是心甘情愿了。
伊万娜寂寞啊,正是空虚的时候,油嘴滑舌功夫还好的花间子闯入了她的世界。哪怕明知道不太可能有结果,可她依然爱得死去活来。对外,刘军是她的仙奴。没外人的时候,她就是刘军的天奴。
所以,刘军才能在她的闺房里,拿着价值不菲的千里目侦查。
刘军其实不想她来,可人家都来了,他只能接待。
刘军面带笑容的向伊万娜走去:“我的甜心,你不是说去洗澡吗?”
伊万娜的脸上满是甜美的笑容:“我的心里全都是你,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和你在一起,所以就洗的特别快,不信你闻闻。”她抬起了一只胳膊,将美玉雕琢一般的玉手递到了刘军的鼻孔前,“我撒了玫瑰香水,香不香?”
她就是不抬手,刘军也能闻到她身上的玫瑰花香,不过他还是很温柔的嗅了嗅。
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伊万娜钻进了他的怀里,闭上了眼睛,羞怯的等待着什么。
刘军踮起了脚……
短暂的温存之后,刘军说道:“我的甜心,外面在举行登基大典,外面在窗户边看看好不好?”
伊万娜说道:“我不想看什么登基大典,我就想看你。”
刘军含情脉脉地道:“那我在窗户前看登基大典,你在旁边看我好不好?”
伊万娜翘起了小嘴,但还是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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