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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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活一回,那些曾经难以启齿的话似乎都变得容易开口了,是了,跟生死比起来还有什么是放不下的了?
    陶恂险些松手把大哥大摔了,张了张嘴,语无伦次。
    “不是、那个、我不知道!我马上把人辞了、沈、沈琛,你别生气!”
    沈琛点了一下头,平淡道:“嗯,我不生气——早上想吃皮蛋瘦肉粥,你了?”
    他的表情太过平淡了,反而让陶恂有一种山雨欲来的恐惧感:“沈琛,我错了,你别生气成吗?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去买,你胳膊有伤等我回来送你,你等一会儿就一会儿。”
    沈琛无语的看着陶恂慌张的像是火烧屁股一般的背影,哭笑不得。想了想,伸手去摸自己的书包,黑色的双肩包还是旧款,尼龙的面料摸起来很舒服,里面装了一沓课本,有些已经被翻起了毛边。
    还真是怀念。
    刚这样想着门就被撞开了,陶恂跑的太快一头磕在了门框上,踉跄了一下又站直了有点偏栗色的短发因为汗水服帖的垂在精致白皙的侧脸上,望过来的小眼神还带着有点惶恐。
    沈琛忍不住咪了咪眼睛,眼前这个青涩柔软的少年真的是那个胡作非为惹是生非蠢事干尽的陶家三少?
    至少他现在没有一点风流纨绔的味道啊,前世他虽然对自己一直言听计从,但背着他的混账事绝对没少干。身边美少年男玩伴不计其数,几乎是看上哪个就下手直接往床上骗,玩厌了就扔,风评简直不能更差。
    呃,自己好像也没好太多,虽然一直因为洁癖洁身自好,但正常男人谁没碰过女人?他还结了一次婚来着,商业联姻,他对那个姑娘还有点好感,他还记得自己结婚那天陶恂喝的酩酊大醉,然后,把自己的伴郎拉上了床?
    ……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沈琛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你,要走啊。”陶恂干巴巴的问了一句,“要不要先吃一点儿?我把周围三家店的皮蛋瘦肉粥都买了一份,你尝尝?”
    “好。”沈琛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盒子打开,他洁癖严重,向来都是自备餐具。
    陶恂忙不迭把粥端出来盛好,伺候老太爷一样等不烫了才双手奉上。
    沈琛嘴角又抽搐了一下,看着面前整整三大碗皮蛋瘦肉粥,叹气:“你就没买点别的?”
    “你还想吃什么?”陶恂立刻站起来,“我再去买。”
    “我记得你不爱吃这些清淡的。”谁不知道陶小少爷无辣不欢无肉不坐,“算了,这三碗我也吃不完,你将就着帮我分一半吧。”顿了顿,觉得还是别为难人家,“如果不想吃就算了。”
    “我想吃!”陶恂回答的斩钉截铁,一把拉开椅子坐下,端过最烫的那一碗就往嘴里大口扒拉,虽然什么味儿都没吃出来,但速度极快的解决完一碗。
    陶小少爷这得是有多饿啊?沈琛把另一碗往陶恂那边推了推,“别着急,还有。”
    “不用了,你吃,我怕你吃不饱。”陶恂连连摆手,他其实并不喜欢吃这个。
    沈琛兴味索然的用勺子在白瓷碗里搅了搅,“没什么胃口,你要是想吃我这碗也可以给你。”
    被幸福击中的陶小少爷觉得全世界似乎都在开花儿。
    “我吃!我吃!”
    狼吞虎咽生怕慢一步就被人抢了似的。
    吃饱喝足后在酒店门口拦了一辆车,陶恂任劳任怨的拎着两大个书包愣是没让沈琛拿一点儿东西。
    这年头已经有耳机了,只是还不太好看,沈琛把录音带调好了往自己耳朵里塞了一只,听着有点儿不大清楚但是对付听听也还行。他把音量调大了一点儿凑过去往陶恂耳朵里塞了另一只。
    “再过两个月就高考了,还请假过来看我,不怕阿姨揍你?”
    虽说陶小少爷是商业世家家底雄厚但老一辈都希望儿孙考个好学校,就算没什么大用也总可以光耀门楣。
    “没、没事儿。”两个人隔的有点太近了,陶恂呼吸有点不稳。
    “我摔折了胳膊写不了字,也不大想去学校里了,你有时间我就给你补补课,争取考个好分数,哄阿姨开心也好去自己想去的城市也好,最不济也可以给自己为来的履历镀层金,不用给人说成依靠家里混吃等死的二代。”
    “嗯。”陶恂悄悄吸了口气,有点沈琛身上的味道,柠檬味的洗发水,特别好闻,他愣了一会儿,才勉强反应过来,不可置信:“你,要给我补课?”
    ——跟做梦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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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顷:“别怕,以后我赚钱养家!”
    顿了顿,红了脸:“养你。”
    陆铭泽:“……?!”
    第3章
    陶恂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虽说这两天馅饼掉的实在太多了,但这样天天近距离相处的机会绝对是大礼包,幸福的简直让人想晕。
    “是,听着点,高考会考。”沈琛摆弄了一下大哥大,觉得有点嫌弃。太重了,拿着简直像捧了块砖。
    幸亏他记性好,到现在都还记得高考试题,这大概是他重生以来最大的福利了,他现在完全可以凭一己之力将自己和陶恂送进国内外任何一座顶尖学府,等高考完了给陶恂挑一个正经大学自己就该功成身退了。
    还有半年,针对训练下来不是没有可能。
    正路走上了下一步就该把人掰直,自己再在他跟前晃就不是个事儿了。
    自己对于陶恂来说就是祸根灾源,得避着点儿,最好能隔个十万八千里别再把人往不归路上带了,那是真的不归,会要命的那种。
    大院里住的都是军区里有点儿背景的,陶家虽说是商贾大家可也是因为大儿子在军区里有了作为才勉强够格住进去的,但陶家重心毕竟不在从政上所以并不经常在这里住,也就是陶恂想着离沈琛近点儿天天往这边跑。
    沈辉早就参军了,沈丛比沈琛还要小一岁,现在正上高二,这时候也已经去了学校,家里只有刘思丽。
    刘思丽是典型的大家闺秀,笑容温和对沈琛在外人面前尚可看的下去,挑不出什么错处。
    沈琛略略点了一下头,没怎么应声,转头带陶恂上了楼。
    上一世他出了事刘思丽是最先落井下石的,他实在给不了什么好脸色。
    沈琛是私生子,这大概是所有人公认的事情,哪怕因为他母亲病逝后被接回沈家,刘思丽含恨认了他说是亲儿子,但在外人眼里也就是达官贵人搞外遇留下的产物。
    他这些年少不了听见些尖酸刻薄的话——亲生母亲就是个不三不四的玩意儿,谁知道这个小的又是什么东西。
    他有点想抽根烟,可惜手里没有。
    ——私生子?
    他听了一辈子这个字眼,从第一次就觉得讽刺,但哪怕上辈子最后都没能摆脱——如果他都只能算私生子,那大概也没什么婚生子了。
    大学毕业后他再没拿家里一分钱,他自以为已经足够退让,可刘思丽还是不满足,那他也无可奈何。
    那时候觉得想不通的事现在想起来就如同突破迷雾,一清二楚。
    他曾经以为当年的事刘思丽也是受害者,只是为他那个外表儒雅温和的父亲所骗,如今想来又哪里是那样简单?
    ——不过是狼狈为奸罢了。
    少年的房间只是简单的黑白,有着不同于同龄人的冷清,黑窗帘白沙发,一盏灯塔样式的台灯放在了桌面上,房间简洁的过分几乎不像久居的家。
    “自己坐,我下楼去给你沏茶——哦,你喜欢汽水吧?家里没有我出去买,你先看会儿书。”
    “不、不用了。”陶恂第一次进沈琛房间,难免有些坐立难安,“就喝茶吧,什么都行。”
    “也行。”沈琛笑了下 ,无端觉得这么青涩的陶恂还挺可爱的,所以,为了能让这人好好的这么走下去,自己就该走远点。
    接下来的两个月陶恂自己一直生活在云端之上 ,沈琛对他甚至算得上温和了,一直万古不变的冰山脸偶尔也会露出一点笑,没那么敏感也不再拒人于千里之外。
    他跟着沈琛进行了两个月的魔鬼训练,被心上人抓着即便是刷题那也是舒心的。不过这倒是把他家老爷子老爹老妈都感动坏了,以为陶小少爷终于改过自新回头是岸了,还特地去庙里拜了好些天的菩萨。
    高考是个万里无云的晴天,沈琛和陶恂不是一个考场。陶恂考完后去接沈琛,远远看见气质冷清的少年站在汹涌的人流中静静看着他,眸光深静,但其中淡淡的温柔却能让人甘心沉溺。
    陶恂莫名想到了岁月静好四个字。
    沈琛给陶恂做的都是针对性训练。俩人都不出意外的发挥超常,高挂榜顶前十的分数足以让他们迈进任何心仪的顶尖学府。
    陶恂的志愿是沈琛给他填的,少年捻着笔一笔一划的填上a市的顶尖大学,侧脸的轮廓仿佛镀着一层柔光,然后在自己的志愿里填上了一模一样的字。
    ——那真是陶恂这辈子见过最好的景象了。
    好的不像是真的,但那时候的他确是真的以为一切都会这样一帆风顺下去。
    直到大学开学,新生吵吵嚷嚷的入学,他站在报名处将录取名单一字一字的看了整整三遍。
    ——没有沈琛。
    但沈琛不可能落榜。
    沈琛的高考分数甚至高于自己,仿佛有什么不好的预感在心底里叫嚣着不安。他扔下行李就跑,爸妈的焦急呼喊他已经听不见了,突然就发现不对劲了,例如沈琛这两个月来不同寻常的温和,例如高考过后沈琛刻意的疏远,例如他已经整整三天没有看见沈琛了。
    ”阿琛填了b国知名大学金融专业,昨天已经坐飞机过去了,怎么,阿琛没有告诉你?”刘思丽脸上带了点笑,沈琛能自己识趣远走他乡她笑的真心实意。
    他走了,没告诉自己。
    陶恂茫然的站在沈家门前,半响,慢慢摸出了手机,拨下号码,电话那头是漫长的忙音,没有尽头,没有那个心心念念的人。
    十八岁的陶恂在沈家门前放声大哭。
    他将他捧在了云端上再瞬间摔入了地狱。
    沈琛!沈琛!沈琛!
    与此同时,沈琛走在异国他乡的陌生长街上,初秋的梧桐叶打着旋儿安然飘落,惊起一丝波澜不惊的微风。
    这里已是大洋彼岸,相隔万水千山 。他曾打点好一切让陶恂过来逍遥自在的过完他下半辈子,但那个蠢货不愿意,把生的机会留给了他,到头来两个人都没能活。
    “这儿挺好的,陶恂那时候怎么就不愿意来了?”
    他慢慢的走着,异国他乡已经有些冷了,他裹紧风衣,有些漫无目的的想,等哪一天陶恂放下了倒是可以请他来这边看看,这里的葡萄酒不错,陶恂应该会喜欢。
    最好的是,这里的酒,不伤胃。
    第4章
    后来的四年沈琛过的很忙碌,国外的课程倒并不怎么紧张,他没多拿家里的钱,而是一有时间就出去打工,大二那年他筹了一笔启动资金开始创业。
    这辈子在国外他一没资金二没势力,创业吃的苦比上辈子加起来都多,但好在他有两辈子的经验对未来的预判精准,不过两年就已经将公司经营上市,it产业专攻软件开发,手下几个子公司在国内发展不错,公司初具规模时他也大学毕业了。
    异乡总不比故土,况且他也确实对国内市场感兴趣,于是决定带资回国。
    他想,已经四年了,大学生活精彩纷呈,只要自己不在陶恂眼前晃他就该在正经大学里规规矩矩的把人生过好了,也该放下了。
    自己也是该回去了 ,故乡毕竟是故乡,或许人总还是有留恋故土的因素的。
    接机的是子公司在国内内部人员 ,京都的天空雾霾有点严重,机场改建了不少,唯一不变的大概是无论离开还是回来都没亲近的人在身边。
    ——不过习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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