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军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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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丞相亲自监考。
    这就跟教导主任亲自监督学生有什么区别?
    老师监考学生,发现作弊者,那顶多就是批评教育没收你试卷。
    但如果是教导主任发现你作弊?
    老师那些所谓的惩罚都是轻的!
    严重一点的话,甚至能够当场开除你的学籍,直接列入学校的黑名单。
    但在这春试当中,情形可能还要比那更严重一些。
    如果真的被卢丞相发现作弊。
    只是将你从春试中除名,那还算的上是幸事。
    真要是运气不好,碰到他老人家心情不好,甚至还要饱尝皮肉之苦。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当卢丞相步入考场后,整个考场的气氛瞬间凝重了起来。
    就像等待宰杀的鱼,提前入了蒸笼一般。
    坐立不安的同时,也在担心卢丞相会不会突然给他们来上一刀。
    考生们那个苦啊!
    虽说让卢丞相批改试卷是一桩幸事,但让他来监考,绝大多数的人宁可直接放弃这场考试!
    “等等......若是卢丞相来监考,那岂不是考题.......”
    众人赶忙回瞪了他一眼。
    咒骂这个家伙的乌鸦嘴,倘若真是卢丞相出考题,他们哪里还有机会高中前甲?
    还今年春试比往届录取人数更多?怕不是直接被卢丞相一刀全部给刷了下来!
    果不其然,在那考生说完那句话后,卢丞相便轻抹一把他那细长的胡须。
    “本次春试的考题,由我卢某来出题。”
    “各位考生不需要担心,将来你们其中一些人,也有可能在朝为官,届时我们便算是同僚,卢某也没有故意为难你们的意思。”
    闻言,众人算是松了口气,想不到卢丞相也如此近人情。
    只是,下一刻他们听到卢丞相说出考题时,当即忍不住就想在心中唾骂对方无耻。
    “这次春日的考题:请各位考生亲自书写一封奏折!要求根据大儒的薄弱面,做出能够改变这种现状的策略!”
    “可以是民生,可以是军事,甚至是朝政!种类不限,只要是能够对我大儒有益的策略统统封为一等卷!”
    “怎么样?简单吧?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哦~”
    见卢丞相脸上露出那副欠揍的脸,在场的考生真想狠狠的夸一夸对方:您真特娘的是个小机灵鬼啊?
    原本的复试,顶多就是一些较难的赏析题罢了,再难一些,顶多也就是考察学生的一些当朝策略。
    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改,以及提出具备隐患的漏洞等。
    好家伙,这一次呢?
    直接让他们重新拟定策略!甚至很有可能直接成为整个大儒的法律!
    这不是开玩笑吗?
    在场的人哪有一个在朝为官过?直接就让他们触碰未来的领域,这与难为他们有何异?
    见考生们迟迟不肯下笔,卢丞相也是脸色颇为不悦。
    “怎么?各位对我出的考题不甚满意?既然如此,不愿意参与此次考试的,便出去吧。至于今年的秋试,同样也别参加了!”
    “回去好好深造!知难而退,还想在朝为官?回去种地吧!乡巴佬!!!”
    卢丞相的语言十分刻薄,既有激将的意味,同样也想看一看今年春试的考生,到底有几人骨气不错。
    好在,虽然心中气愤,但多数人也都安分的坐下来,开始思考考题。
    大概半个小时后,也都陆陆续续进入状态,开始书写内容。
    这其中,同样也包括王磊。
    “写一条谋略吗?”
    王磊有些犹豫。
    为什么犹豫?
    并不是因为不会写......而是可以考证的律法实在是太多了,他压根不知道该选哪一条?!
    该死。
    有时候选择太多也是一种痛苦啊!
    蓦地,王磊突然想起之前王彦海的事情,那家伙似乎不信自己有当读书人的潜质。
    甚至还三番两次挤兑自己!
    一想到这个家伙,王磊就来气。
    他不是从军在边疆吗?
    索性王磊干脆就直接写一条军事条例,让那个家伙心服口服。
    你不是不信我能考取功名在朝为官吗?
    那我偏要证明给你看!甚至还写能用在你身上的律法!让你小子惊掉大牙。
    “军队,军队......写什么呢?”
    哪怕决定好了方向,其实可写的内容也实在是太多了。
    最后,王磊想到前世改变秦国军事力量的一个核心条例。
    军爵律!
    正是这个律法,使得整个秦国军队战斗力大幅度提升,并成为当时世界顶尖级别的战斗队伍。
    甚至可以这么说。
    后来秦国之所以能够统一六国,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便是这军爵律。
    题意已定,王磊便大笔一挥,开始书写。
    “其一,从军当以劳论及赐,未拜而死,有罪法耐其后;及法耐者,皆不得受其爵及赐......”
    军爵律,其实经过后世的完善,分支已经达到了近百条。
    但自从商鞅变法变法之后,这一律法就一直在被秦国所使用。
    哪怕其后商鞅被五马分尸,作为其拟定的法律,也依旧被秦国延续。
    由此可见,此律法对整个国家的军事力量体系影响到底有多么深刻!
    乃至于后世。
    其实也经常能够见到军爵律的身影。
    至于这军爵律的核心,其实也不过两条罢了。
    其一:从军有功应授爵和赏赐的,如还没有拜爵本人已死,而其后嗣有罪依法从应耐迁的;以及本人依法应耐迁的,都不能得到爵和赏赐。如已经拜爵,但还没有得到赏赐,本人已死及依法应耐迁的,仍给予赏赐。
    简单来言,就是家有从军的人,如果在战场上得到了爵位或者其他的牛羊地的赏赐。如果立功本人战死!那么其后辈只要不是什么大恶大非之人,都能够继承其父在战场上所立下的功劳!
    这是极其疯狂的,也是整个施行军爵律的军队,最令人振奋的一条律法。
    战场上从来都不缺人死,上了战场,也几乎与迈入鬼门关无异。
    虽说传统中,服从军役能够得到一些军饷。
    可倘若人战死了,这些钱也便化为一捧黄土,充公了。
    家里若有妻儿,没有劳动力,起初还能够靠着男人的军饷过活。
    但若是男人死了,那这个家庭也将遭受无妄之灾!
    可自从这条律法颁布以后。
    这样的担忧则完全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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