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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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呜~”
    那只白猫趴在床头,懵懂的眼睛看了会儿卷耳,头凑过去轻轻蹭了蹭她。
    一瞬,或是许久。
    奚鹤卿终于忍不住,伸手连人带猫圈进怀里。
    心跳声缓慢喧天,他眼里悲苦,面上得愿笑意却压也压不住。
    奚鹤卿缓缓顺着她背脊,喃喃出声,“幼时你常说,每长一岁,便会有不同的欢喜。”
    “卷卷,马上就是除夕了。”
    “你可不可以,做我新岁的欢喜呢。”
    安静片刻,他额头轻轻抵着她的,尾音忽而哽咽,“我求求你。”
    求求你了,好不好。
    自卷耳昏迷以来,奚鹤卿脸色一日比一日阴沉,也一日比一日憔悴。
    新帝登基,朝都人人都以为二位司主必会尔虞我诈的继续夺权。
    可令人意外的是,奚鹤卿竟然整日留在司府,谢绝所有恭贺与唾骂。
    外面的人不知为何,可司府上下却清楚。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然世事沉浮,恐大梦一场。
    冬初冬末,除夕而至。
    沈素薇醒了。
    风贤几乎喜极而泣,沈相也老泪纵横,背着人偷偷抹了许久的眼泪。
    消息传到司府时,奚鹤卿正在给床上的人换下衣袍。闻言只是让鸣金备了礼送去,其他再未说什么。
    奚鹤卿着人裁了许多朝都时兴的衣裙,他在一堆衣服里翻了翻,挑了一套赤色长袄给卷耳换上,温和道:“今日便穿这件吧。”
    他脸上笑着,可那笑像是安在面皮上的纱,只扯动着唇,却感染不至眼底。
    卷耳闭目软软靠在他怀里,孱弱又温和的模样像个娃娃,奚鹤卿又给她披上雪白狐裘,就这样抱着人出了门。
    长空明月高悬如圆盘,月光如清辉般悠扬散落在广袤城池上,像是撒了一把莹润珠光。
    衍朝许多风俗都与蓬莱不同,唯有这月光缠柔,千百年来见证几多王侯将相,红颜枯骨,于长空之端窥这人世缕缕悲欢,却顾自熠熠生光。
    司府最高的阁楼上,摇椅里躺着两个人。
    奚鹤卿扶着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胸前,用广袖为她挡去澈澈凉风。
    他抱着卷耳,双手扣着她的颈她的腰,舍不得松开半点。
    女孩面色苍白,而男人枯水般的眼眸里,星点散落着温柔。
    这一幕在外人看来,很有些诡异。
    神魂潺动里,奚鹤卿絮絮出声。
    “我少时常听闻,蓬莱的兰江里有鲛人,她们模样妍丽,是这世上最漂亮的姑娘。”
    他声音散在风里,绵绵缠缠,都是化不开的情意。
    “可父亲带我去朝明殿那次,我看到了你。”“我想,那鲛人再美,定也比不上眼前的姑娘。”
    奚鹤卿偏头,轻轻在她头顶蹭了蹭,哑着声说,“是你先招我的。”
    “不是我。”
    “你不能就这样扔我一个人。”
    静了片刻,奚鹤卿声音幽幽,“我知你爱咕噜那只猫,你睡着,府里没人照料它,你若再不醒,它就要活活饿死了。”
    “你还喜爱兰壶那丫头吧?她时常为你哭,眼睛快瞎了。”
    “水一的的工钱已经许久没付了。”奚鹤卿像是威胁,“我是不会替你收烂摊子的。”
    夜色里,朝都家户中传来贺岁的声音,可独独没有他期盼的那一缕。
    “对了,还有一件事要与你说。”
    “我好像,有些喜欢你。”
    奚鹤卿眼里有些湿,风里留下细微的哽咽,他话里撑着的凉意淡下来,化成一团揉不开的思绪。
    他没刻意压低声音,声调便柔和清澈到了极致。
    “你若醒来,可会怪我这样的心思?”
    可能容忍我,以残败之躯,却恋慕你,这样肮脏的心思。
    我不期望你能给我相等的感情,可我只求你能睁开眼睛。
    看我一眼。
    新年伊始,八岁的傀儡皇帝自叹德行不足以治理国家,三次强调能者上位。
    放眼满朝,这能者,指的自然是风贤。
    二月初,风贤百般退却后,无奈登基为帝。
    新帝改国号‘卫’,颁新政,废二司制,并令沈相辅国,立沈家长女素薇为中宫皇后。
    自此,衍朝彻底覆灭。
    二月末,奚鹤卿向新帝请辞,远赴蓬莱。
    二月末的蓬莱,正是好时节。
    “主上说这偃月楼唯一的要求就是舒适,舒适你懂不懂呀。”兰壶揪着鸣金的耳朵,嚷嚷着说,“你看看你拿着的这些摆件,不是金就是银,真是跟你的名字一样,俗气死了!”
    鸣金哄着她,脸上笑得像朵花,“是是是,我这就换这就换?”
    鸣金自觉自己跟正常男人比,终归是矮了一截,是以自从兰壶跟了他,鸣金对她的话基本照单全收。
    一旁的明银看着这装饰清丽的殿宇不禁嘀咕,“这么久了,夫人也还没醒来,你说她还会醒么?”
    “呸呸呸。”鸣铜过去抽鸣银的脑袋,发出“啪——”的一声。
    “你是不是疯了?你这话要是被主上听到,非扒了你的皮子给咕噜做衣裳!”
    谁也不能在奚鹤卿面前提半点这些的。
    兰壶听了这话虽然是难过,但她也有同样的忧虑。
    这么久卷耳都未醒,也不知道还能不能......
    兰壶抬头看着这座小楼,托着腮沉沉叹了口气。
    这偃月楼的每一处都是奚鹤卿细细雕琢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是他的心血。
    可若仔细看,边边角角,全是卷耳的喜好。
    蓬莱一处小楼内,奚鹤卿正温柔地给身旁的人挽发。
    她昏迷了太久,脸瘦成了巴掌大小,奚鹤卿虽然每日吩咐人准备许多滋养补品喂给她喝,可到底有些杯水车薪。
    从前缎子一样的长发也有些枯,奚鹤卿的眸光有一瞬的放空,又重新聚焦在她苍白的脸上。
    “卷卷,偃月楼快建好了,等你醒了我们便搬进去。”
    “不知你会不会喜欢。”
    “城南的芍药都开了,上巳节也快到了。”
    “你的水果铺子,我留给了水一兄弟两个,也不知你醒来会不会怪我自作主张。”他神色温柔,想到这又笑了笑,“知你爱吃果子,我便存了许多,如今冬日里也可让你尝个够的。”
    “可这果子不能多吃,我知你惯来不喜那套不食不时的规矩,你答应我,只尝个新鲜便好,嗯?”
    鸦黑发间只带了两只碧玉簪,奚鹤卿看了一会儿她的睡颜,情不自禁地凑近。
    在触到她唇瓣的前一刻,奚鹤卿停下。
    哪怕她睡着,他依旧不敢冒犯。
    那个很温柔的吻落在她的脸颊上,温柔缱绻,带着十二万分的珍惜与爱恋。
    奚鹤卿闭眼,感受着胸腔内撕扯的疼。
    蓬莱的天暖的早,偃月楼建成后,卷耳依旧没醒。
    奚鹤卿像是不在意,挑了个日子,便带着卷耳住了进去。
    近几个月来,从年末的大雪,除夕的烟火,一直到二月的春风,卷耳虽未清醒,可这些,她都实实在在体会过。
    只因为奚鹤卿几乎走到哪儿都要抱着她。
    鸣金几人最近常能看到的场景,便是奚鹤卿抱着卷耳,卷耳身上趴着只猫。
    蓬莱易国为郡,如今是卫朝的辖郡,当地百姓也算安居乐业,如今国仇已报,当年蓬莱的旧部所剩无几,心结解开,也就各种散去了。
    为了防止奚鹤卿哪一天脑子一闪又想夺权,风贤并未给奚鹤卿兵权,他们二人虽是合作过,但到底连朋友也算不上。
    可奚鹤卿倒是不在意,他手里握着这些年产业的盈余,过的也算自在。
    “主上,这黑甲瞧着是快要建成了?”
    鸣金两眼放光的盯着眼前的大船。
    那船身高大如楼,首尾高昂,船桅高悬,仿佛夹杂着巨浪里的咸腥味,只瞧一眼,便让人想象出航行在海上的波澜壮阔之感。
    若仔细看,便能看出上面更多的精致来,鸣金听闻,这船曾是蓬莱的战船。船高三层,每一层都有其用途。
    甲板一层上面摆着许多珍贵花草,甚至奚鹤卿命人在上面装了许多小的亭台楼阁,若不注意下面蔚蓝海水,仿佛是搬了一座宅院上去。
    二层是供下人居住的地方,此外也做储备粮食之用,里面甚至还有许多备用的小船与马车。最上一层便是奚鹤卿与卷耳安排的住所。
    此外,因着海上缺饮用的水,最底下一层便储备了许多冷泉水,存量足矣维持巨船在海上航行半年之久。
    奚鹤卿目光落在船身上,嘴角难得挂了笑。
    她曾说过,等一切了了,想去看看这四方天地。
    船走水路,马车走陆路。
    这世间无论她想去哪,不顾风雨,他都会带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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