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反派逆袭成攻_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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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云:“…………”
这魔性的魅力!
不愧是专门带着男人下地狱的女人,才十三四岁,魅力就大到这种程度,以后怎么得了啊。不过,林仙儿随便忽悠几句,就上当,这少年不是为爱愿意奉献一切的傻子,就是个双。不管那种情况,脑子肯怕都不大灵光。
龙啸云面色复杂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以后别再领人回来,除非那人是你未来的夫君。”
林仙儿的脸庞娇艳如花,透着迷人的粉色,咬唇道:“你怎么这么死心眼,非李寻欢一人不可呢?你看他今年二十三岁,再过几年就成老男人了。再看看我给你介绍的人,哪个不比他新嫩可口,年轻有活力?你干什么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
“……”
龙啸云不得不提醒她:“我比李寻欢大五岁,我才是你口中的老男人。”
“你又不是下面的那个,计较年龄做什么?”在林仙儿的认知中,处在下位的基本上都是少年,年轻漂亮是最基本的硬性要求,上位的就算是皱纹满脸的老头子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所以,在她看来,李寻欢有点老了。
龙啸云:“……”
他觉得这种话题有必要中止,再继续下去太危险了。
与龙啸云得到的消息不同,李寻欢没有去关外,而是去了大漠。
毒日当空,黄沙漫天,一人一骆驼行走在热浪袭人的大沙漠上。
闷热的空气,喘息都成了一件困难的事,从保定一路走来,仿佛从天堂堕入到烈火煎熬的地狱。李寻欢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到,林诗音的爱是那样的热烈,一个女人若肯为喜欢的人吃这样的苦头,这般情深似海令人向往的感情,没有男人不会为之动容。
李寻欢笑了笑,有苦涩,有解脱。
他已决定将少年时期的那份爱彻底埋葬于心底。
这次来大漠,本就是为了彻底做个了断。
从此以后,林诗音只是他的表妹,而不是爱人。
半个月之后,李寻欢暗中帮助沙漠强匪龙卷风的军师“复仇使者”解决了危机,“复仇使者”正是林诗音的情人,和龙卷风喝完庆祝宴,李寻欢便离开了大漠,他没有去见林诗音。
“少爷。”说话的大汉满面虬髭,看着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的青年,终于忍不住道:“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林姑娘吗?为什么又不见她?”
李寻欢淡淡道:“见与不见已经不重要。”
为什么不重要?起码问清楚她为什么背叛你啊!虬髭大汉虽然心有疑问,但没有多口一问,少爷这样说自有他的道理,他管那么多做什么。
“现在我们回去吗?”
夕阳染红的大沙漠,天与地仿佛混为一体,沙漠中气候多变,再过不久,温度就会慢慢下降,半夜就能冻死人,如果要走,最好赶在天黑前离开这个鬼地方。
李寻欢没有离开这里,他带着是朋友也是仆人的铁传甲在大沙漠上流浪了半年,而后又去了苦寒之地的关外。又是半年,才动身去往江南,不过半个月,又像北方出发,途中走走停停,耗时了大半年。
等再次回到保定,他才发现内心迫切地想见到那个人。
回到李园,管家老泪纵横,看着李寻欢直道瘦了瘦了。然后,带来一个让他如遭雷击的消息。
——兴云庄在大办订婚宴!
李寻欢身形一晃,顿时感到头重脚轻,冷彻寒骨。怔然片刻,哑声道:“谁的订婚宴?”
管家道:“林姑娘的订婚宴,这是前日送来的请帖。”
李寻欢心中溢出淡淡苦涩,接过帖子打开一看,怔住了。
第16章 反派一号的恋爱日常 十六
半年前。
李寻欢走后,龙啸云依旧按部就班,雷打不动得保持着良好的生活作息,该遛狗时就遛狗,该游玩就游玩,失恋似乎没有给他造成一点心理阴影。
然而,林仙儿却不怎么想。
为什么呢?
因为龙啸云就像是留守儿童,呸,是留守丈夫那样,管理经营着自家生意,顺带照顾李寻欢家里的生意,安安分分不花心,兢兢业业感动人,这让林仙儿想到了独自一人在寒窑中苦度18年的王宝钏,等来了丈夫,等来了小三,享受了十八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挂掉……好好一个人,十八年的苦都受了,短短十八天莫名其妙死了,要说其中没点什么阴谋诡计,林仙儿她还真不相信。
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内心蠢蠢欲动,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 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
龙啸云:“……”
系统:“……”阿飞跟林仙儿相遇比较戏剧性。林仙儿“我请你喝酒。”
这魔性的魅力!
不愧是专门带着男人下地狱的女人,才十三四岁,魅力就大到这种程度,以后怎么得了啊。不过,林仙儿随便忽悠几句,就上当,这少年不是为爱愿意奉献一切的傻子,就是个双。不管那种情况,脑子肯怕都不大灵光。
龙啸云面色复杂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以后别再领人回来,除非那人是你未来的夫君。”
林仙儿的脸庞娇艳如花,透着迷人的粉色,咬唇道:“你怎么这么死心眼,非李寻欢一人不可呢?你看他今年二十三岁,再过几年就成老男人了。再看看我给你介绍的人,哪个不比他新嫩可口,年轻有活力?你干什么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
“……”
龙啸云不得不提醒她:“我比李寻欢大五岁,我才是你口中的老男人。”
“你又不是下面的那个,计较年龄做什么?”在林仙儿的认知中,处在下位的基本上都是少年,年轻漂亮是最基本的硬性要求,上位的就算是皱纹满脸的老头子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所以,在她看来,李寻欢有点老了。
龙啸云:“……”
他觉得这种话题有必要中止,再继续下去太危险了。
与龙啸云得到的消息不同,李寻欢没有去关外,而是去了大漠。
毒日当空,黄沙漫天,一人一骆驼行走在热浪袭人的大沙漠上。
闷热的空气,喘息都成了一件困难的事,从保定一路走来,仿佛从天堂堕入到烈火煎熬的地狱。李寻欢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到,林诗音的爱是那样的热烈,一个女人若肯为喜欢的人吃这样的苦头,这般情深似海令人向往的感情,没有男人不会为之动容。
李寻欢笑了笑,有苦涩,有解脱。
他已决定将少年时期的那份爱彻底埋葬于心底。
这次来大漠,本就是为了彻底做个了断。
从此以后,林诗音只是他的表妹,而不是爱人。
半个月之后,李寻欢暗中帮助沙漠强匪龙卷风的军师“复仇使者”解决了危机,“复仇使者”正是林诗音的情人,和龙卷风喝完庆祝宴,李寻欢便离开了大漠,他没有去见林诗音。
“少爷。”说话的大汉满面虬髭,看着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的青年,终于忍不住道:“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林姑娘吗?为什么又不见她?”
李寻欢淡淡道:“见与不见已经不重要。”
为什么不重要?起码问清楚她为什么背叛你啊!虬髭大汉虽然心有疑问,但没有多口一问,少爷这样说自有他的道理,他管那么多做什么。
“现在我们回去吗?”
夕阳染红的大沙漠,天与地仿佛混为一体,沙漠中气候多变,再过不久,温度就会慢慢下降,半夜就能冻死人,如果要走,最好赶在天黑前离开这个鬼地方。
李寻欢没有离开这里,他带着是朋友也是仆人的铁传甲在大沙漠上流浪了半年,而后又去了苦寒之地的关外。又是半年,才动身去往江南,不过半个月,又像北方出发,途中走走停停,耗时了大半年。
等再次回到保定,他才发现内心迫切地想见到那个人。
回到李园,管家老泪纵横,看着李寻欢直道瘦了瘦了。然后,带来一个让他如遭雷击的消息。
——兴云庄在大办订婚宴!
李寻欢身形一晃,顿时感到头重脚轻,冷彻寒骨。怔然片刻,哑声道:“谁的订婚宴?”
管家道:“林姑娘的订婚宴,这是前日送来的请帖。”
李寻欢心中溢出淡淡苦涩,接过帖子打开一看,怔住了。
第16章 反派一号的恋爱日常 十六
半年前。
李寻欢走后,龙啸云依旧按部就班,雷打不动得保持着良好的生活作息,该遛狗时就遛狗,该游玩就游玩,失恋似乎没有给他造成一点心理阴影。
然而,林仙儿却不怎么想。
为什么呢?
因为龙啸云就像是留守儿童,呸,是留守丈夫那样,管理经营着自家生意,顺带照顾李寻欢家里的生意,安安分分不花心,兢兢业业感动人,这让林仙儿想到了独自一人在寒窑中苦度18年的王宝钏,等来了丈夫,等来了小三,享受了十八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挂掉……好好一个人,十八年的苦都受了,短短十八天莫名其妙死了,要说其中没点什么阴谋诡计,林仙儿她还真不相信。
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内心蠢蠢欲动,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 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
龙啸云:“……”
系统:“……”阿飞跟林仙儿相遇比较戏剧性。林仙儿“我请你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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