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1章杨逍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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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小新。
李南方看到了贺兰小新,心中惊讶:“妖女,你不是在红豆监狱蹲大牢吗?怎么会来这儿了?”
贺兰小新嘴里唔唔乱说着什么,两条藕臂缠住了李南方的脖子,半张的红唇压了下来。
那种让人着迷的薄荷麝香味道,更加的强烈。
来自贺兰小新的腋下。
李南方忽然明白了。
这种淡淡的异香,应该是贺兰小新的体香。
华夏满清时代,曾经有位香香公主,让某位风流君王着迷不已,她身上就带有自然体香。
其实,这种自然体香,就是狐臭的变种——
狐臭,所有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那是因为人的腋窝皮肤下,都有根汗腺。
当汗腺分泌臭味时,那就是狐臭。
可并不是所有人的汗腺,全部都是分泌臭味,就像也有纯白的老虎,某些基因被改变了,于是就会散出一股子好闻的异香。
“贺兰小新,什么时候有自然体香了?”
李南方心里想到这个问题时,当然看不到他的眼睛已经开始变红,脸色也已经狰狞。
“不对,她不像是贺兰小新——她是谁?”
当缠在他身上的女人,低声的叫着,状若疯狂的开始给他脱衣服时,李南方蓦然察觉出了不对劲。
只是不等他搞清楚这种不对劲来自那儿,心中的烈火,就像被浇了汽油那样,砰地一声腾起很高,把这丝理智瞬间焚毁。
黑了也极度兴奋起来,上下翻腾,龙吟声不绝于耳,促使李南方爆发出了他强大的男人本能,哪儿再管怀里的女人是不是贺兰小新,当前又在哪儿,只想把她推倒,策马奔腾。
门外。
穿着一身侍者工服的杨逍,从门缝里向里看去。
一双眸子里全是兴奋的邪恶。
他等房间里那一幕,已经等很久了。
在青山中心医院时,他就希望能看到李南方与闵柔,给他“表演”人类是怎么繁衍后代的全过程。
只是计划不如变化,呆萌的闵柔提前赶赴澳门,结果到现在都下落不明,他的心愿当然无法完成了。
这让杨逍相当不爽。
不过,幸亏除了闵柔之外,全世界还有大把大把的女人,足够他来利用了。
谁也不知道,在大卫哥的城堡内时,杨逍就想施展手段,让李南方和格拉芙,或者哪个侍女给他表演下——可怜的孩子,现在还不知道用手机,就能看到岛国爱情动作巨星的精彩表演。
一心,要让李南方给他现场表演。
依着杨逍在中医上的造诣,要想配出一种能让人在瞬间失去理智,浑身只充斥原始渴望的药物,无论是口服的,还是气体的,那都简单到不需解释的。
不过在城堡时,他没有找到最好的机会。
现在,当李南方傻比那样找乐子成功后,杨逍也终于找到了机会。
用吹管,把他精心配制到比“我爱一根柴”还要霸道一百倍的轻烟,从门缝里徐徐吹进去后,百毒不侵却对春、药无法抗拒的李南方,与女汉姆立马就中招了。
李南方失去理智时,从女汉姆晚礼服上嗅到的淫羊藿味道,只是杨逍亲手配置的春、药中的一种。
还是变种的。
与世隔绝的烈焰谷内,所有草药的药效,都要比外界草药要强许多。
看到女汉姆像大白蛇那样,缠住李南方索要后,杨逍就瞪大眼睛,眨都不带眨的,看着房间内那对男女的,每一个动作。
当女汉姆发出一声略带凄厉的惨叫后,杨逍就有些意兴阑珊了:“原来,人类繁衍后代的行为,与野马,小狗一个样,都是这样没品。可我呢?以后,是不是也要让男人——”
喃喃说到这儿后,杨逍忽然心烦了。
他发现,就算他变成最正常的女人,居然不想任何男人,趴在她身上,做这么没品的动作。
或许,有个男人能勉强让他不那么排斥。
就是李南方。
毕竟,杨逍觉得,他和李南方已经是熟人了——
而且,在白天时,貌似也很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感觉。
只是,李南方是个必须要死的人。
脑袋被人剁下来的男人,还能像现在这样,把女人的两条大长腿扛在肩膀上,像疯子那样,试图把她给贯穿吗?
明显,不科学啊——
心里胡思乱想着的杨逍,看到房间里那对男女,在激烈搏杀中,无论转换什么样的姿势,都只是为了一个动作外,更觉没意思了。
回头看了眼,没人注意这边。
杨逍又拿出了那根吸管,稍稍拧转了下,又叼在嘴上,向里吹气。
刚才她吹的,是能让人乱的春、药。
现在吹的,则是解药。
如果只能下毒,却不能解,那算什么中医圣手?
而且,杨逍对药品把握的精准度,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她在吹春、药时,能根据李南方的独特体质,来决定吹多少,就能让他失去理智,彻头彻尾的变成牲口。
同样,她在吹解药时,也是根据李南方的特殊体质,来决定他在“忙活”多久后就能放松,还不用伤身体。
唯有确保李南方的身体状态,始终处在最健康的状态下,他身体里的黑龙,才能顺利的茁壮成长。
既然已经接近了李南方,那么杨逍就不会允许他在黑龙长大之前,身体受到任何的伤害。
至于那个被干到嗷嗷叫的女汉姆——她是死,还是活,和杨逍有关系吗?
“没意思,真的没意思。”
最后看了眼已经迫使女汉姆跪趴在地上,一手采着她头发,让她不得不抬起头来,一手却在大力拍着她丰臀,在她后面策马奔驰的李南方,杨逍不屑的笑了下,关上了房门。
游轮上的客房隔音效果,简直不是一般的好。
里面有两个男女在疯狂,外面的人就算把耳朵贴在门上,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杨逍在关上房门的一刹那,看到床前的地板上,有一把黑色的手枪。
他也没很在意。
因为他刚才亲眼看到,一个黄胡子男人,双手捂着下巴逃了出来。
看那人穿着,应该是个保镖。
保镖,哪有不佩枪的?
那把手枪,应该就是黄胡子留下的。
“各位亲爱的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
菲爵爷的声音,通过高清晰的音箱,从楼梯口那边传来。
慈善募捐晚会的酒会,暂时告一段落。
接下来,就是今晚的重头戏了,各位应邀前来的善人们,将会在菲爵爷的鼓动下,向需要帮助的英格兰人民,献出他们最大的爱心。
以掏出真金白银的方式。
谁拿钱多,谁拿钱少,这可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游轮上的使者们,也想去看看。
于是,二楼这边的侍者们,都去了上面,只留下了杨逍。
杨逍不去,一来是他对帮助外国穷人的活动不感兴趣,二来则是他要为李南方“护法”。
当前失去理智,回归最原始状态的李南方,也是最脆弱的时候。
如果,那个被他打跑的黄胡子,这时候再来复仇——杨逍会饮恨终生的。
有优美动听的歌声,从上面传来,这是菲爵爷特意请来,给各位善人们助兴的超级明星。
演唱曲目,是《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我心永恒》。
真不知道菲爵爷是怎么想的,居然在他的游轮上,唱这首能让船沉的经典。
杨逍倒是很喜欢这首歌,听了片刻就入神了,双手抱着膝盖,坐在了地上。
琴棋书画,同样是历代轩辕王必须的功课之一。
所以他能通过委婉凄商的曲子,能听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就在他听的最入神时,有急匆匆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
杨逍眉头皱了下,微微侧脸看去。
果然是那个黄胡子来了,后面还跟着两个侍者。
三个人边下楼梯,边四下里张望。
神色明显的有些紧张,这是要做坏事的前奏。
黄胡子要做什么坏事?
杨逍根本不用费脑子,就知道他们是为了李南方来的。
那会儿李南方揍了他,现在他来找回场子了。
“下面一切正常。”
跟在黄胡子后面的一个侍者,拽起衣领,低声说了句。
杨逍是坐在走廊拐角处,算是不被人注意的死角。
他看到别人容易,但别人要想看到他就有些难了。
最起码,在走到五米之外时,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咦,这儿还有个人!”
快步走在最前面的黄胡子,终于看到了杨逍,怵然一惊说着,右手立即伸向了西装内。
这是要掏枪了。
杨逍却看都没看他们,右手从地上银盘内,端起一杯酒,淡淡地说:“滚。现在,我不想杀人。”
再怎么嗜杀的人,在倾听这天籁般的音乐时,也会感慨上天很有好生之德的。
“毙了他!”
刚看到杨逍时,黄胡子还是被吓了一跳的。
但在看到他只是个侍者后,立马就放心了,狞笑着伸手抬枪,对准了——这个杀神!
他的手枪,当然是安装了消音器的。
不过,手枪上安装消音器,与能不能杀人,貌似并没有太大关系。
黄胡子三人对上杨逍后,休说是给手枪安装消音器了,就算安上火箭推射器,他们也只会在地狱内冥思苦想,他们是怎么死的。
还有比被干掉后,却不知道怎么死的,更让人悲催的事吗?
明明已经扣下扳机,子弹明明已经出膛的黄胡子,在咽喉被咔吧一声捏碎后,迅速放大的瞳孔内,就带着浓浓的悲催。
不过,当他在扑倒在地上的那一刻,看到一道黑影,鬼魅般扑向两个侍者后,才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欣慰:“有人陪我一起死,真好。”
前往地狱的道路,肯定很孤独,很漫长,也很黑。
所以,每一个下一秒就死去的人,都希望能有更多人陪伴着,同去。
“每一夜梦里见到你,感觉你我知道你没有远离穿越千里万里,来到我的身边告诉我——”
在心里默默的唱着《我心永恒》,黄胡子的嘴角,慢慢弯起一个永恒的,笑。
李南方看到了贺兰小新,心中惊讶:“妖女,你不是在红豆监狱蹲大牢吗?怎么会来这儿了?”
贺兰小新嘴里唔唔乱说着什么,两条藕臂缠住了李南方的脖子,半张的红唇压了下来。
那种让人着迷的薄荷麝香味道,更加的强烈。
来自贺兰小新的腋下。
李南方忽然明白了。
这种淡淡的异香,应该是贺兰小新的体香。
华夏满清时代,曾经有位香香公主,让某位风流君王着迷不已,她身上就带有自然体香。
其实,这种自然体香,就是狐臭的变种——
狐臭,所有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那是因为人的腋窝皮肤下,都有根汗腺。
当汗腺分泌臭味时,那就是狐臭。
可并不是所有人的汗腺,全部都是分泌臭味,就像也有纯白的老虎,某些基因被改变了,于是就会散出一股子好闻的异香。
“贺兰小新,什么时候有自然体香了?”
李南方心里想到这个问题时,当然看不到他的眼睛已经开始变红,脸色也已经狰狞。
“不对,她不像是贺兰小新——她是谁?”
当缠在他身上的女人,低声的叫着,状若疯狂的开始给他脱衣服时,李南方蓦然察觉出了不对劲。
只是不等他搞清楚这种不对劲来自那儿,心中的烈火,就像被浇了汽油那样,砰地一声腾起很高,把这丝理智瞬间焚毁。
黑了也极度兴奋起来,上下翻腾,龙吟声不绝于耳,促使李南方爆发出了他强大的男人本能,哪儿再管怀里的女人是不是贺兰小新,当前又在哪儿,只想把她推倒,策马奔腾。
门外。
穿着一身侍者工服的杨逍,从门缝里向里看去。
一双眸子里全是兴奋的邪恶。
他等房间里那一幕,已经等很久了。
在青山中心医院时,他就希望能看到李南方与闵柔,给他“表演”人类是怎么繁衍后代的全过程。
只是计划不如变化,呆萌的闵柔提前赶赴澳门,结果到现在都下落不明,他的心愿当然无法完成了。
这让杨逍相当不爽。
不过,幸亏除了闵柔之外,全世界还有大把大把的女人,足够他来利用了。
谁也不知道,在大卫哥的城堡内时,杨逍就想施展手段,让李南方和格拉芙,或者哪个侍女给他表演下——可怜的孩子,现在还不知道用手机,就能看到岛国爱情动作巨星的精彩表演。
一心,要让李南方给他现场表演。
依着杨逍在中医上的造诣,要想配出一种能让人在瞬间失去理智,浑身只充斥原始渴望的药物,无论是口服的,还是气体的,那都简单到不需解释的。
不过在城堡时,他没有找到最好的机会。
现在,当李南方傻比那样找乐子成功后,杨逍也终于找到了机会。
用吹管,把他精心配制到比“我爱一根柴”还要霸道一百倍的轻烟,从门缝里徐徐吹进去后,百毒不侵却对春、药无法抗拒的李南方,与女汉姆立马就中招了。
李南方失去理智时,从女汉姆晚礼服上嗅到的淫羊藿味道,只是杨逍亲手配置的春、药中的一种。
还是变种的。
与世隔绝的烈焰谷内,所有草药的药效,都要比外界草药要强许多。
看到女汉姆像大白蛇那样,缠住李南方索要后,杨逍就瞪大眼睛,眨都不带眨的,看着房间内那对男女的,每一个动作。
当女汉姆发出一声略带凄厉的惨叫后,杨逍就有些意兴阑珊了:“原来,人类繁衍后代的行为,与野马,小狗一个样,都是这样没品。可我呢?以后,是不是也要让男人——”
喃喃说到这儿后,杨逍忽然心烦了。
他发现,就算他变成最正常的女人,居然不想任何男人,趴在她身上,做这么没品的动作。
或许,有个男人能勉强让他不那么排斥。
就是李南方。
毕竟,杨逍觉得,他和李南方已经是熟人了——
而且,在白天时,貌似也很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感觉。
只是,李南方是个必须要死的人。
脑袋被人剁下来的男人,还能像现在这样,把女人的两条大长腿扛在肩膀上,像疯子那样,试图把她给贯穿吗?
明显,不科学啊——
心里胡思乱想着的杨逍,看到房间里那对男女,在激烈搏杀中,无论转换什么样的姿势,都只是为了一个动作外,更觉没意思了。
回头看了眼,没人注意这边。
杨逍又拿出了那根吸管,稍稍拧转了下,又叼在嘴上,向里吹气。
刚才她吹的,是能让人乱的春、药。
现在吹的,则是解药。
如果只能下毒,却不能解,那算什么中医圣手?
而且,杨逍对药品把握的精准度,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她在吹春、药时,能根据李南方的独特体质,来决定吹多少,就能让他失去理智,彻头彻尾的变成牲口。
同样,她在吹解药时,也是根据李南方的特殊体质,来决定他在“忙活”多久后就能放松,还不用伤身体。
唯有确保李南方的身体状态,始终处在最健康的状态下,他身体里的黑龙,才能顺利的茁壮成长。
既然已经接近了李南方,那么杨逍就不会允许他在黑龙长大之前,身体受到任何的伤害。
至于那个被干到嗷嗷叫的女汉姆——她是死,还是活,和杨逍有关系吗?
“没意思,真的没意思。”
最后看了眼已经迫使女汉姆跪趴在地上,一手采着她头发,让她不得不抬起头来,一手却在大力拍着她丰臀,在她后面策马奔驰的李南方,杨逍不屑的笑了下,关上了房门。
游轮上的客房隔音效果,简直不是一般的好。
里面有两个男女在疯狂,外面的人就算把耳朵贴在门上,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杨逍在关上房门的一刹那,看到床前的地板上,有一把黑色的手枪。
他也没很在意。
因为他刚才亲眼看到,一个黄胡子男人,双手捂着下巴逃了出来。
看那人穿着,应该是个保镖。
保镖,哪有不佩枪的?
那把手枪,应该就是黄胡子留下的。
“各位亲爱的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
菲爵爷的声音,通过高清晰的音箱,从楼梯口那边传来。
慈善募捐晚会的酒会,暂时告一段落。
接下来,就是今晚的重头戏了,各位应邀前来的善人们,将会在菲爵爷的鼓动下,向需要帮助的英格兰人民,献出他们最大的爱心。
以掏出真金白银的方式。
谁拿钱多,谁拿钱少,这可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游轮上的使者们,也想去看看。
于是,二楼这边的侍者们,都去了上面,只留下了杨逍。
杨逍不去,一来是他对帮助外国穷人的活动不感兴趣,二来则是他要为李南方“护法”。
当前失去理智,回归最原始状态的李南方,也是最脆弱的时候。
如果,那个被他打跑的黄胡子,这时候再来复仇——杨逍会饮恨终生的。
有优美动听的歌声,从上面传来,这是菲爵爷特意请来,给各位善人们助兴的超级明星。
演唱曲目,是《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我心永恒》。
真不知道菲爵爷是怎么想的,居然在他的游轮上,唱这首能让船沉的经典。
杨逍倒是很喜欢这首歌,听了片刻就入神了,双手抱着膝盖,坐在了地上。
琴棋书画,同样是历代轩辕王必须的功课之一。
所以他能通过委婉凄商的曲子,能听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就在他听的最入神时,有急匆匆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
杨逍眉头皱了下,微微侧脸看去。
果然是那个黄胡子来了,后面还跟着两个侍者。
三个人边下楼梯,边四下里张望。
神色明显的有些紧张,这是要做坏事的前奏。
黄胡子要做什么坏事?
杨逍根本不用费脑子,就知道他们是为了李南方来的。
那会儿李南方揍了他,现在他来找回场子了。
“下面一切正常。”
跟在黄胡子后面的一个侍者,拽起衣领,低声说了句。
杨逍是坐在走廊拐角处,算是不被人注意的死角。
他看到别人容易,但别人要想看到他就有些难了。
最起码,在走到五米之外时,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咦,这儿还有个人!”
快步走在最前面的黄胡子,终于看到了杨逍,怵然一惊说着,右手立即伸向了西装内。
这是要掏枪了。
杨逍却看都没看他们,右手从地上银盘内,端起一杯酒,淡淡地说:“滚。现在,我不想杀人。”
再怎么嗜杀的人,在倾听这天籁般的音乐时,也会感慨上天很有好生之德的。
“毙了他!”
刚看到杨逍时,黄胡子还是被吓了一跳的。
但在看到他只是个侍者后,立马就放心了,狞笑着伸手抬枪,对准了——这个杀神!
他的手枪,当然是安装了消音器的。
不过,手枪上安装消音器,与能不能杀人,貌似并没有太大关系。
黄胡子三人对上杨逍后,休说是给手枪安装消音器了,就算安上火箭推射器,他们也只会在地狱内冥思苦想,他们是怎么死的。
还有比被干掉后,却不知道怎么死的,更让人悲催的事吗?
明明已经扣下扳机,子弹明明已经出膛的黄胡子,在咽喉被咔吧一声捏碎后,迅速放大的瞳孔内,就带着浓浓的悲催。
不过,当他在扑倒在地上的那一刻,看到一道黑影,鬼魅般扑向两个侍者后,才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欣慰:“有人陪我一起死,真好。”
前往地狱的道路,肯定很孤独,很漫长,也很黑。
所以,每一个下一秒就死去的人,都希望能有更多人陪伴着,同去。
“每一夜梦里见到你,感觉你我知道你没有远离穿越千里万里,来到我的身边告诉我——”
在心里默默的唱着《我心永恒》,黄胡子的嘴角,慢慢弯起一个永恒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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