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一身双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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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井口出去是不可能了,除非他将自己的身体碎得和李益一样!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他很快就找到了另一个出口,从井底钻了出去!
钻出井口之后,本来第一件事就应该去找李脂,但是,在踏出一步之后,他就停住了,自己不但没有救下李益,一身的法器丢了不说,还被僵尸抓伤了!
去见李脂,哪里有脸啊!
在井口的豪情壮语,此时就像是一个个的耳光,回抽在他的脸上!
他冲着李脂所在的方向说了一句“脂妹,我对不起你,我没脸见你!”便抹着眼泪大踏步地离去 了!
离开了就真能一身轻松吗?当然不可能,此后的几十年岁月,他一直在愧疚和病痛中踱过,他也曾动过因为太过思念,想回去寻找李脂的念头,但是,看着自己发臭的伤口,他立即就否定了这个念头!
此后,因为越来越自卑,封闭,他将所有的想法都压了下来!
一直到几十年后的今天!
也许白老头知道自己来日无多,鼓起勇气去了一次前水村,见到李脂婆婆的现状之后怒不可遏,决定为他们被毁掉的人生讨一个说法,也许是他窝囊了一辈子,积蓄的怒火需要找一个发泄的地方!
于是,他便设计了这一连串的事情,让自己变得更强,然后进到了三十多年前让他受尽屈辱的枯井,与僵尸王决一死战!他虽然没有能够最终杀死僵尸王,但是在皮老头的接力之下,这个目标最终完成了!
这其中有一半是我的想象,因为白老头一开始就对我有所隐瞒!不对,不仅是对我和方圆,他连皮宏德也隐瞒了几十年,他只说自己是打抱不平,从来都没有提自己与李脂有一段情!
而李脂,因为心中那虚无飘缈的希望,一直等了她足足三十多年,那块半月形的待嫁牌,在门上挂了足足三十多年,到今天,终于等来结果了,却是弟弟和白高明的尸体。
她的弟弟李益,在掉入枯井的瞬间就已经死了,而白光明,却是前几天才死的,他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完成了对李脂婆婆的承诺,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李脂婆婆将李益的尸骨摆好了,冲我挥了挥手说道:“小伙子,女娃娃,过来帮我个忙吧!”
我们随着李脂婆婆进到后院,李脂婆婆取下钥匙,将杂物间的门打开!挥手赶着扬起的灰尘道:“其实,我也做过两手准备的,你们来看,我准备了两具棺材,一具小棺,一具大棺,小棺是我弟弟的,量着他衣服的尺寸做的,大棺比普通人的棺材要大一些,知道为什么吗?这叫双人棺,光明如果已经死了,先葬入棺,等到我死了,将尸体摆进去就好了……”
李脂婆婆让我们抬小棺材,她苍老的手,却在抚摸着大棺的棺盖,半晌悠悠地冒出一句“棺材有点大,太空了!”听到李脂婆婆的话,我突然感觉十分忧伤!
白老头变成了紫毛僵尸了,按照这边的习俗,僵尸的尸体必须火化,火化后的灰都不能入棺下葬,要放在太阳底下曝晒七七四十九天,事实上不用七七四十九天,最多七天的时候,骨灰就被风吹散了……
白光明不能入土为安,因此,李脂婆婆才会感慨这么大的棺材,好空啊!
我和方圆将小棺材抬到了堂屋,李脂婆婆在棺材里铺了九块锦帕,然后将李益小小的尸骨往里捡,一边捡一边问我们:“你们知道井中僵尸的来历吗?”
我想了想说道:“是回水湾村的那位被灭九族的状元吗?”
“你怎么知道?”李脂婆婆颇为惊异。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一路听来的传说再加上我自己的推理判断,得出这个结论并不难,其中最重要的是僵尸王身上已经缝合的伤口,像是千刀万剐之后缝合起来的!
古时候最狠的刑罚就是剐了!用鱼网将人紧紧地绑起来,捆好了之后,皮肉就会从渔网之中鼓起来,这时候,行刑之人拿一把小刀,一块一块地切肉!一直切上一千刀。人要是中途死了拉倒,要是还没有死,就在脖子上补一刀!僵尸王脖子上没有好伤,因为在剐的中途就死了。这也正常,一个文弱书生,能撑得了多久呢。
无论犯了多大的罪,只要不是叛国谋反,一般在行刑之后是允许收尸的,天才少年的九族都被灭了,收尸的就不知道是谁了,那人为天才少年收尸之后,还将刽子手割下的一千块皮肉都鏠了上去,也算是有耐心了!
不过因为他缝尸用的是黑线,缝好之后,就像是僵尸王身上爬满好黑蚂蚁一样,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一眼估计就得被吓晕过去!尸体缝好之后,那人千里迢迢地将他运回家乡,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总之,天才少年在深深怨念的影响之下,最终变成了僵尸王!
我将自己的猜测简略了说了一遍道:“……如果他是回水湾村的天才少年,他是怎么变成僵尸王的呢,又是怎么被锁在枯井之下的呢?”
“僵尸王,你说他是僵尸王?”李脂婆婆问我。
“是啊!”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是不能放开了说的了,我说道:“李脂婆婆,你可能不知道,僵尸王十分厉害,怎么形容呢,和人比起来,就像是羊群中的老虎,我们赶尸人与普通人不一样,可在僵尸王这只老虎的眼中也顶多算是一只野狗而已,我跟你说实话,如果不是我白师叔舍身成仁,将自己变成紫僵,估计还伤不了僵尸王呢!”
“哦!”李脂婆婆连连点头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李脂婆婆告诉我们,回水湾村是周姓大族,那位天才少年叫做周连元,不过他并不是天生的天才少年,他之所以读书那么厉害,是因为他有一个叔叔本事高强,为他炼魂了,一身双魂,比普通人自然厉害得多,这才会连中三元,一直到金峦殿前,但是,正是因为天才少年周连元炼有双魂,身上阴气沉重,处于半生半死之间,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很多大字写不全!什么叫大字?天是大字,帝是大字,龙是大字,等等等等,他在写这些大字的时候,因为天道的影响,是写不全的!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他很快就找到了另一个出口,从井底钻了出去!
钻出井口之后,本来第一件事就应该去找李脂,但是,在踏出一步之后,他就停住了,自己不但没有救下李益,一身的法器丢了不说,还被僵尸抓伤了!
去见李脂,哪里有脸啊!
在井口的豪情壮语,此时就像是一个个的耳光,回抽在他的脸上!
他冲着李脂所在的方向说了一句“脂妹,我对不起你,我没脸见你!”便抹着眼泪大踏步地离去 了!
离开了就真能一身轻松吗?当然不可能,此后的几十年岁月,他一直在愧疚和病痛中踱过,他也曾动过因为太过思念,想回去寻找李脂的念头,但是,看着自己发臭的伤口,他立即就否定了这个念头!
此后,因为越来越自卑,封闭,他将所有的想法都压了下来!
一直到几十年后的今天!
也许白老头知道自己来日无多,鼓起勇气去了一次前水村,见到李脂婆婆的现状之后怒不可遏,决定为他们被毁掉的人生讨一个说法,也许是他窝囊了一辈子,积蓄的怒火需要找一个发泄的地方!
于是,他便设计了这一连串的事情,让自己变得更强,然后进到了三十多年前让他受尽屈辱的枯井,与僵尸王决一死战!他虽然没有能够最终杀死僵尸王,但是在皮老头的接力之下,这个目标最终完成了!
这其中有一半是我的想象,因为白老头一开始就对我有所隐瞒!不对,不仅是对我和方圆,他连皮宏德也隐瞒了几十年,他只说自己是打抱不平,从来都没有提自己与李脂有一段情!
而李脂,因为心中那虚无飘缈的希望,一直等了她足足三十多年,那块半月形的待嫁牌,在门上挂了足足三十多年,到今天,终于等来结果了,却是弟弟和白高明的尸体。
她的弟弟李益,在掉入枯井的瞬间就已经死了,而白光明,却是前几天才死的,他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完成了对李脂婆婆的承诺,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李脂婆婆将李益的尸骨摆好了,冲我挥了挥手说道:“小伙子,女娃娃,过来帮我个忙吧!”
我们随着李脂婆婆进到后院,李脂婆婆取下钥匙,将杂物间的门打开!挥手赶着扬起的灰尘道:“其实,我也做过两手准备的,你们来看,我准备了两具棺材,一具小棺,一具大棺,小棺是我弟弟的,量着他衣服的尺寸做的,大棺比普通人的棺材要大一些,知道为什么吗?这叫双人棺,光明如果已经死了,先葬入棺,等到我死了,将尸体摆进去就好了……”
李脂婆婆让我们抬小棺材,她苍老的手,却在抚摸着大棺的棺盖,半晌悠悠地冒出一句“棺材有点大,太空了!”听到李脂婆婆的话,我突然感觉十分忧伤!
白老头变成了紫毛僵尸了,按照这边的习俗,僵尸的尸体必须火化,火化后的灰都不能入棺下葬,要放在太阳底下曝晒七七四十九天,事实上不用七七四十九天,最多七天的时候,骨灰就被风吹散了……
白光明不能入土为安,因此,李脂婆婆才会感慨这么大的棺材,好空啊!
我和方圆将小棺材抬到了堂屋,李脂婆婆在棺材里铺了九块锦帕,然后将李益小小的尸骨往里捡,一边捡一边问我们:“你们知道井中僵尸的来历吗?”
我想了想说道:“是回水湾村的那位被灭九族的状元吗?”
“你怎么知道?”李脂婆婆颇为惊异。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一路听来的传说再加上我自己的推理判断,得出这个结论并不难,其中最重要的是僵尸王身上已经缝合的伤口,像是千刀万剐之后缝合起来的!
古时候最狠的刑罚就是剐了!用鱼网将人紧紧地绑起来,捆好了之后,皮肉就会从渔网之中鼓起来,这时候,行刑之人拿一把小刀,一块一块地切肉!一直切上一千刀。人要是中途死了拉倒,要是还没有死,就在脖子上补一刀!僵尸王脖子上没有好伤,因为在剐的中途就死了。这也正常,一个文弱书生,能撑得了多久呢。
无论犯了多大的罪,只要不是叛国谋反,一般在行刑之后是允许收尸的,天才少年的九族都被灭了,收尸的就不知道是谁了,那人为天才少年收尸之后,还将刽子手割下的一千块皮肉都鏠了上去,也算是有耐心了!
不过因为他缝尸用的是黑线,缝好之后,就像是僵尸王身上爬满好黑蚂蚁一样,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一眼估计就得被吓晕过去!尸体缝好之后,那人千里迢迢地将他运回家乡,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总之,天才少年在深深怨念的影响之下,最终变成了僵尸王!
我将自己的猜测简略了说了一遍道:“……如果他是回水湾村的天才少年,他是怎么变成僵尸王的呢,又是怎么被锁在枯井之下的呢?”
“僵尸王,你说他是僵尸王?”李脂婆婆问我。
“是啊!”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是不能放开了说的了,我说道:“李脂婆婆,你可能不知道,僵尸王十分厉害,怎么形容呢,和人比起来,就像是羊群中的老虎,我们赶尸人与普通人不一样,可在僵尸王这只老虎的眼中也顶多算是一只野狗而已,我跟你说实话,如果不是我白师叔舍身成仁,将自己变成紫僵,估计还伤不了僵尸王呢!”
“哦!”李脂婆婆连连点头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李脂婆婆告诉我们,回水湾村是周姓大族,那位天才少年叫做周连元,不过他并不是天生的天才少年,他之所以读书那么厉害,是因为他有一个叔叔本事高强,为他炼魂了,一身双魂,比普通人自然厉害得多,这才会连中三元,一直到金峦殿前,但是,正是因为天才少年周连元炼有双魂,身上阴气沉重,处于半生半死之间,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很多大字写不全!什么叫大字?天是大字,帝是大字,龙是大字,等等等等,他在写这些大字的时候,因为天道的影响,是写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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