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夫的自我修养[重生]_12
推荐阅读:小说大纲里的女主觉醒后(NPH)、檀宫情事(1v1 现代 gl 纯百)、【海贼王】金苹果、今天也想和死去的哥哥谈恋爱、吃掉妳、不要清醒、指月、《台风镜》(校园H)、穿书之我给男主当小三、纵逢尔尔(高干骨科 np)、
“我有个提议。”宋元睿斟酌了一会儿,开口道,“不如——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陆笙一怔,但直觉告诉他有听下去的必要。“详细说说?”
“现在有第三伙人盯着你那房子,所以我可不放心就这样把它接手,万一花园别墅区动工之后那个道士跑过来搞什么掘地三尺之类的事情,就麻烦了。”宋元睿分析道,“我想,我们俩暂时谁都不要独占那所房子。我以市场价将古宅买下来,但是房子的所有权的一半归你所有,你可以继续在里面居住。”
“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内,把陆家的事情料理清楚,还你的前主人真相大白。”
“这三个月内,我本人也会居住在古宅里。一方面是为了监工,因为这个‘都市花园’项目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生意,我必须确保这里的施工进程万无一失。另一方面,你一个人势单力薄,我们两个可以联手,把那个打古宅主意的恶道士给抓住。”
宋元睿一口气说完之后就静默下来,等待着陆笙给出他的决定。
陆笙看着眼前的男孩。乍一听对方给出和他同住古宅的建议有些不可思议,但细细想来,这也确实是个不错的解决方案。那个神秘道士法力高强,单凭陆笙自己一个人还真是不好对付,而宋家有钱有势,如果有他们帮忙,查清真相说不定会真的容易一些。
但是……让这个家伙住进陆家的房子?还要……和他同居?!
怎么想都有点……像是在引狼入室吧?
而且从表情和语气来看,他对于这件事情似乎还挺……期待?
陆笙暗自琢磨了半天,心里还是有些犹豫不决。他忍不住补充道:“结盟那条我没意见。不过你确定真的要住在古宅里吗?那房子久年失修,而且阴暗潮湿,可不比小少爷你住的豪宅。”
宋元睿哈哈一笑:“怎么,那房子你陆笙住得了,我就住不了?你以为富二代都是只会拼爹的草包吗?”说着便掰着指头细数起来,“我刚满十八岁就做成了第一笔小生意,赚了好几万块钱;现在呢,又主管着一个几十亿的大项目。你以为我都是躺在家里等着钱从天上掉下来的吗?‘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那块新动工的地皮旁边正好有你们那个老房子可供落脚,也算是老天助我了!”
小少爷对自己的赫赫战绩如数家珍,脸上的得意之色都快要溢出来了。
陆笙有些无奈地看着对方。这小少爷虽然能说会道,论实干的能力也着实有两把刷子,但悠着点比较好吧,可别把牛皮吹破啦!
“再说了……”
宋元睿扬起嘴角,露出一个自以为很邪魅、实际上却很欠揍的笑容,慢慢地靠近陆笙,直到他的鼻子都快碰到陆笙的眼睫毛。后者往后一缩,表情……有点方。
“再说了,我这房子可不是给你白住的!你拿不出钱来交房租,就好好地用你的身……体力来补偿我!”小少爷说话理直气壮。
“你不是陆家古宅的鬼怪管家吗?对房子应该也很熟悉了。这样正好,你就来当我的管家,作为交换,我本人负责你的衣食住行和挖宝打怪的开销。而你嘛——就请好好地服侍我,成为本人的专职管家!”
第10章 协议同居
“这个建议怎么样?”
小少爷自认为,他的条件对陆笙来说一定十分优厚——让这个老古董幽灵继续做古宅的管家,还免费供他吃住,心里笃定地等着他答应。不想,陆笙却完全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小少爷有些气恼:“喂,你这什么反应啊?”
陆笙面不改色,“这个提议对你没什么好处。而我,就算可以继续住在古宅里,也不是很想给陆家后人以外的人当管家。”
“行行,真是个不知变通的老古董!”宋元睿翻了个白眼,赌气道,“本人也不是很稀罕要你这个民国古董来当管家。只不过呢——你的宝贝房子总得有人来维护保养吧,你就在守护你的老屋子的时候,顺便打理一下我的生活,并不会耗费你的太多精力,你还是该干啥干啥。”
陆笙的反应令他不甚满意——哼,你以为我稀罕你这鬼怪来当我的管家吗?只是那次强拆事件过后,自己周围人差不多都知道了陆家古宅“闹鬼”的情况,平日里常跟着自己的保姆、保镖等大多都不太愿意跟他入住那栋“恐怖鬼屋”。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就地取材”,捡一只现成的管家来侍奉自己比较好!
而且陆笙这家伙既有人类的外形,脸蛋身材也还蛮符合自己审美,又会一些法力,倘若将他收入麾下,说不准以后还能为自己所用呢!为了给老房子开出合适的价码,小少爷还决定忍痛卖掉自己刚入手不久的名表和豪车,用来补贴那买房的几百万差价,算是下了血本了!而这个本儿,是一定要从管家的身上捞回来的!
商人就是商人——哈!哈!哈!
小少爷打着如意算盘,心里的小恶魔叉腰狂笑,尾巴快要翘上天了。
陆笙倒也不是完全排斥宋元睿的这个意见,但他深知凡事都是有代价的。细细权衡一下利弊,似乎也不算吃亏。况且让宋元睿住到自己的地盘中来——谁监视谁还不一定呢。
“那就这样吧。”他终是答应了。
宋元睿眼睛一亮,兴奋道:“那就这么定了!医院那边说你的状况已经好转得差不多了,估计三天就能出院。到时候我的人会来这里接你过去。”
“那陆家古宅这几天……”
“这个你放心好了,现在古宅是咱们俩共同的财产,我当然会派人好好看管的。那个道士虽然很有本事,但也仅仅是针对鬼怪吧?在活人面前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又不是刀枪不入的活神仙。我已经让人帮忙调查他了,你就安心待着吧!”
在宋元睿的世界里,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就只有同伴和对手两种角色。现下既然已经决定结盟,他便很快地转变了身份,以一种盟友的角度来为陆笙考虑事情。
说罢,他起身,准备离开。
“请等一等。”陆笙叫住他,“可否问问,你为何今早会出现在陆家古宅?是巧合,还是跟踪了唐雨晴?”
“你还是对我有疑虑啊。”宋元睿一笑,“说来两种都算吧。今天早上我刚好就想着过来看看,结果还真看出名堂来了。你就留一副空壳在病床上,死气沉沉的,我还以为你昨晚练什么邪功把自己搞没命了呢。幸亏我没有立马慌神,在你身下面找到了贴着的符纸,猜到你是死遁了。不然的话,我还以为你真的挂了。”
他耸耸肩,“看破你这一出‘金蝉脱壳’之后,我就让所有的小弟去查监控啦。后来有人报告说看到一个女孩在医院门口举着一把黑色的油纸伞,我觉得跟那次去你屋子拆迁的情况挺像的,就派人跟上啦,没想到她还真的带你到古宅里去了。”
陆笙轻轻一笑。这个宋元睿,果真有两把刷子,心思比同龄人要缜密得多。尽管对方的某些做派他并看不惯,但这个人在他心里的印象算是扳回了几成。
“好了。我现在有些累,想休息一下。麻烦你的人在我出院那天来接我吧。”陆笙不久就感觉到了疲惫,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这个身体感觉到了疲惫。
“那我就不打扰了。”宋元睿说着也站起身来,拍拍衣服上的褶皱。临走前,他却又转过身来,问道,“不过……请问你有手机吗?”
“不好意思,我没有手机。”
手机是现代人手一部的移动通讯设备。只是陆笙这样的“老古董”比较落伍,这两辈子都还没有拥有过自己的手机。之前跟原身主人联系,也都是通过宅子里的电话机。
在原身主人出车祸之后,医院里的人员翻出他的手机通讯录用来找到跟自己联系的方式,但手机本身已经被破坏得不能使用了,何况陆笙本来也不怎么玩得转那些现代通讯工具。
“那样的话,你平时怎么跟人联系啊?”
“打电话。或者实在不行就借别人的用一下……”
“那可不行。”宋元睿即刻打断道,“身为现代人怎么可以没有自己的手机呢?你要是没钱或者不会买手机的话,我给你一个。”
说着,他居然真的打开自己的手提包,从里面拿出了一部黑色外壳的手机。
“这是……”
陆笙接过那部手机,有些疑惑。
陆笙一怔,但直觉告诉他有听下去的必要。“详细说说?”
“现在有第三伙人盯着你那房子,所以我可不放心就这样把它接手,万一花园别墅区动工之后那个道士跑过来搞什么掘地三尺之类的事情,就麻烦了。”宋元睿分析道,“我想,我们俩暂时谁都不要独占那所房子。我以市场价将古宅买下来,但是房子的所有权的一半归你所有,你可以继续在里面居住。”
“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内,把陆家的事情料理清楚,还你的前主人真相大白。”
“这三个月内,我本人也会居住在古宅里。一方面是为了监工,因为这个‘都市花园’项目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生意,我必须确保这里的施工进程万无一失。另一方面,你一个人势单力薄,我们两个可以联手,把那个打古宅主意的恶道士给抓住。”
宋元睿一口气说完之后就静默下来,等待着陆笙给出他的决定。
陆笙看着眼前的男孩。乍一听对方给出和他同住古宅的建议有些不可思议,但细细想来,这也确实是个不错的解决方案。那个神秘道士法力高强,单凭陆笙自己一个人还真是不好对付,而宋家有钱有势,如果有他们帮忙,查清真相说不定会真的容易一些。
但是……让这个家伙住进陆家的房子?还要……和他同居?!
怎么想都有点……像是在引狼入室吧?
而且从表情和语气来看,他对于这件事情似乎还挺……期待?
陆笙暗自琢磨了半天,心里还是有些犹豫不决。他忍不住补充道:“结盟那条我没意见。不过你确定真的要住在古宅里吗?那房子久年失修,而且阴暗潮湿,可不比小少爷你住的豪宅。”
宋元睿哈哈一笑:“怎么,那房子你陆笙住得了,我就住不了?你以为富二代都是只会拼爹的草包吗?”说着便掰着指头细数起来,“我刚满十八岁就做成了第一笔小生意,赚了好几万块钱;现在呢,又主管着一个几十亿的大项目。你以为我都是躺在家里等着钱从天上掉下来的吗?‘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那块新动工的地皮旁边正好有你们那个老房子可供落脚,也算是老天助我了!”
小少爷对自己的赫赫战绩如数家珍,脸上的得意之色都快要溢出来了。
陆笙有些无奈地看着对方。这小少爷虽然能说会道,论实干的能力也着实有两把刷子,但悠着点比较好吧,可别把牛皮吹破啦!
“再说了……”
宋元睿扬起嘴角,露出一个自以为很邪魅、实际上却很欠揍的笑容,慢慢地靠近陆笙,直到他的鼻子都快碰到陆笙的眼睫毛。后者往后一缩,表情……有点方。
“再说了,我这房子可不是给你白住的!你拿不出钱来交房租,就好好地用你的身……体力来补偿我!”小少爷说话理直气壮。
“你不是陆家古宅的鬼怪管家吗?对房子应该也很熟悉了。这样正好,你就来当我的管家,作为交换,我本人负责你的衣食住行和挖宝打怪的开销。而你嘛——就请好好地服侍我,成为本人的专职管家!”
第10章 协议同居
“这个建议怎么样?”
小少爷自认为,他的条件对陆笙来说一定十分优厚——让这个老古董幽灵继续做古宅的管家,还免费供他吃住,心里笃定地等着他答应。不想,陆笙却完全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小少爷有些气恼:“喂,你这什么反应啊?”
陆笙面不改色,“这个提议对你没什么好处。而我,就算可以继续住在古宅里,也不是很想给陆家后人以外的人当管家。”
“行行,真是个不知变通的老古董!”宋元睿翻了个白眼,赌气道,“本人也不是很稀罕要你这个民国古董来当管家。只不过呢——你的宝贝房子总得有人来维护保养吧,你就在守护你的老屋子的时候,顺便打理一下我的生活,并不会耗费你的太多精力,你还是该干啥干啥。”
陆笙的反应令他不甚满意——哼,你以为我稀罕你这鬼怪来当我的管家吗?只是那次强拆事件过后,自己周围人差不多都知道了陆家古宅“闹鬼”的情况,平日里常跟着自己的保姆、保镖等大多都不太愿意跟他入住那栋“恐怖鬼屋”。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就地取材”,捡一只现成的管家来侍奉自己比较好!
而且陆笙这家伙既有人类的外形,脸蛋身材也还蛮符合自己审美,又会一些法力,倘若将他收入麾下,说不准以后还能为自己所用呢!为了给老房子开出合适的价码,小少爷还决定忍痛卖掉自己刚入手不久的名表和豪车,用来补贴那买房的几百万差价,算是下了血本了!而这个本儿,是一定要从管家的身上捞回来的!
商人就是商人——哈!哈!哈!
小少爷打着如意算盘,心里的小恶魔叉腰狂笑,尾巴快要翘上天了。
陆笙倒也不是完全排斥宋元睿的这个意见,但他深知凡事都是有代价的。细细权衡一下利弊,似乎也不算吃亏。况且让宋元睿住到自己的地盘中来——谁监视谁还不一定呢。
“那就这样吧。”他终是答应了。
宋元睿眼睛一亮,兴奋道:“那就这么定了!医院那边说你的状况已经好转得差不多了,估计三天就能出院。到时候我的人会来这里接你过去。”
“那陆家古宅这几天……”
“这个你放心好了,现在古宅是咱们俩共同的财产,我当然会派人好好看管的。那个道士虽然很有本事,但也仅仅是针对鬼怪吧?在活人面前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又不是刀枪不入的活神仙。我已经让人帮忙调查他了,你就安心待着吧!”
在宋元睿的世界里,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就只有同伴和对手两种角色。现下既然已经决定结盟,他便很快地转变了身份,以一种盟友的角度来为陆笙考虑事情。
说罢,他起身,准备离开。
“请等一等。”陆笙叫住他,“可否问问,你为何今早会出现在陆家古宅?是巧合,还是跟踪了唐雨晴?”
“你还是对我有疑虑啊。”宋元睿一笑,“说来两种都算吧。今天早上我刚好就想着过来看看,结果还真看出名堂来了。你就留一副空壳在病床上,死气沉沉的,我还以为你昨晚练什么邪功把自己搞没命了呢。幸亏我没有立马慌神,在你身下面找到了贴着的符纸,猜到你是死遁了。不然的话,我还以为你真的挂了。”
他耸耸肩,“看破你这一出‘金蝉脱壳’之后,我就让所有的小弟去查监控啦。后来有人报告说看到一个女孩在医院门口举着一把黑色的油纸伞,我觉得跟那次去你屋子拆迁的情况挺像的,就派人跟上啦,没想到她还真的带你到古宅里去了。”
陆笙轻轻一笑。这个宋元睿,果真有两把刷子,心思比同龄人要缜密得多。尽管对方的某些做派他并看不惯,但这个人在他心里的印象算是扳回了几成。
“好了。我现在有些累,想休息一下。麻烦你的人在我出院那天来接我吧。”陆笙不久就感觉到了疲惫,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这个身体感觉到了疲惫。
“那我就不打扰了。”宋元睿说着也站起身来,拍拍衣服上的褶皱。临走前,他却又转过身来,问道,“不过……请问你有手机吗?”
“不好意思,我没有手机。”
手机是现代人手一部的移动通讯设备。只是陆笙这样的“老古董”比较落伍,这两辈子都还没有拥有过自己的手机。之前跟原身主人联系,也都是通过宅子里的电话机。
在原身主人出车祸之后,医院里的人员翻出他的手机通讯录用来找到跟自己联系的方式,但手机本身已经被破坏得不能使用了,何况陆笙本来也不怎么玩得转那些现代通讯工具。
“那样的话,你平时怎么跟人联系啊?”
“打电话。或者实在不行就借别人的用一下……”
“那可不行。”宋元睿即刻打断道,“身为现代人怎么可以没有自己的手机呢?你要是没钱或者不会买手机的话,我给你一个。”
说着,他居然真的打开自己的手提包,从里面拿出了一部黑色外壳的手机。
“这是……”
陆笙接过那部手机,有些疑惑。
本文网址:https://www.po18.work/book/40863/9045350.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po18.work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