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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漂亮炮灰再婚了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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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零之漂亮炮灰再婚了》
    作者:容榕
    一句话简介:军嫂养萌娃,带领渔民致富
    第1章 奋斗第一天
    尘土飞扬的坑坑洼洼泥石路上,有不少穿着中山装的工人骑着二八大杠的自行车,从这条路上飞驰而过,扬起一阵尘土,在阳光底下飘散。
    其中不乏穿着各色“幸子衫”的小姑娘们,套着一条条宽脚的喇叭裤,扎着两条又粗又亮的大黑辨,笑盈盈地同旁边的人儿谈笑着走过了这家国营饭店。
    不远处正有施工队在挖泥坑,使得路上不仅尘土飞扬,还吵杂声不断,就连饭店里人们的交谈声都逐渐大声了。
    远处郁郁葱葱的大榕树和村落相互错落交织,有不少烟囱冒出了农家小菜的烟火气息来。
    常锦礼有些茫然地注视着路上的景象,目光从迷蒙到逐渐清晰,落在街道对面一家王家照相馆上,橱窗上还立着用红色油漆写着“出租西服”的牌子。
    她眨了眨眼睛,回过头来再看了一眼店内的模样。
    饭店的墙壁都有些斑驳了,发黄了一大片,有的裂缝看得出来是用水泥填补的。小饭馆的墙上贴着一张张“抓革命、促生产”、“时间就是金钱”的标语,还有一张醒目的大海报,海报上是各式菜肴的价格。
    瘦猪肉3元2角1斤、排骨2元1角1斤、鲩鱼1元1角1斤……店里摆着十几张桌椅,几乎都是木制的,倒是看得出手工一流。
    店里人很多,大娘穿着一身脏兮兮的工作服,发白的头发随着她吼着人,要求大家好好排队时,晃得一亮一亮的。
    大家围着桌椅一桌又一桌的坐着,有中山装打扮坐着的,也有穿着西服上衣,下身套一条短裤,踩着一双布鞋排队的,更有穿着吊带工装蹲在门口的。
    而粮票兑换的窗口一长串人在排着队,窗口处和桌上一阵苍蝇乱飞。
    常锦礼伸出双手,再次确认过有些粗糙的手掌,深吸了一口气后,目光又回到放在她面前的三碟小菜上。
    番茄炒鸡蛋、油渣炒白菜还有一道白灼生菜。她低垂的目光中有些难堪的沉默,因为这三个菜都不是她爱吃的,然而见鬼的是脑海里,还浮现出这桌菜是她没用粮票,特意花了高价菜的钱,用五毛钱买的。
    街道外施工团队的广播时不时播上一句,“时间就是生命”的口号,响得在饭店里的人都听得见,她看着门口匆匆走来一人。
    西装革履,梳得油光发亮的背背头,和一双打着鞋油的皮鞋。来人四处张望了一下后,目光在触及到自己的时候,朝着她的方向径直来到跟前坐下。
    来人一张国字脸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双眼不大不小,高挺的鼻梁上有颗小痣,肤色有些发黄。
    常锦礼盯着他的样子,尤其鼻子上那颗小痣,神经唰的一下有些麻了,“锦礼,你怎么把妈一个人留在家里,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伤了腰,需要人照顾。”
    听着对面男人的埋怨,她内心干笑一声,面对脑海里多出的记忆,有些无奈又不得不接受。现在她身处在1982年的鹏城,时值盛夏,她穿进了一本男频经商文里。
    五分钟前她还坐在空客337机型的头等舱内,背靠在柔软的乘务靠垫上,正看着这文。
    眼前这人叫李卫军,鼻梁上那颗小痣就是他的标志。
    小说里曾反复描写过他那颗小痣,被描述成迷人的小特征,而这本小说的男主则是他的儿子。
    书中男主李仁义的养母常锦礼,是的,这个女人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名字,却是个十足的恋爱脑,一心为爱隐忍却得不到承认,当年她死缠烂打求回来的有名无实的婚姻,最终换来的是爱情和友情上的双双背叛。
    男主的爷爷是香港人,当年常家对他有恩,于是这个恩情的偿还便变成了李卫军的责任。
    而原主付出了一切,却成了拆散有情人的恶人。明明是李卫军贪图原主烈士家属补贴,享受着原主对李家的付出,却又标榜自己是个大善人,遵守承诺“娶”了原主。
    当年结婚,他们甚至结婚证都没有拿,为了能够呆在他身边,原主卑微到没有了一点自尊。而婚礼只是请了两家人的亲戚吃了一顿饭,就算是匆匆成事。
    一朝穿书,来到书中世界82年,这时的男主李仁义才九岁不到。这顿饭本是原主想着男主他爹李卫军刚从香港回来,特意外出排了一上午的队,点的都是他爱吃的菜,占着这桌子苦苦等他,想着来慰劳他。
    常锦礼看着对面李卫军隐忍的不耐烦,看了一桌都是他爱吃的菜,想到原主为了这个渣男委曲求全到这个地步,她缓缓摸了摸她顺滑的辫子后,微微一笑,并没有理会他对自己说的话语,“我换个菜,难得你回来,加个荤。”
    她转头看了一眼高价菜的窗口没有人排队,揣着兜里的一块钱就起身走了过去。
    去到窗口,她点了半斤鲩鱼和一个白灼菜心后,又将桌上的菜快手快脚的拿回到窗口,好说歹说以半价换了钱回来。
    李卫军本以为她将菜撤走,是当真要换荤菜上来。谁知上桌一瞧,竟是他最讨厌吃的鲩鱼!心里有些不爽,她什么意思?
    常锦礼见他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了,这才噙着笑拿起筷子开吃。李卫军的呼吸又是一滞,平时别说她会点自己不爱吃的菜了,就算是吃饭,也是先等自己动了筷子后,才去吃的。
    他以为常锦礼忘记了,微微有些不悦,“不吃鲩鱼。”
    常锦礼点点头,又夹起一块最丰腴的鱼腩,吃得唇齿生香。
    这年代的菜品做法虽不见得精致,但是味道却委实不错。
    他顺了顺呼吸后,寻思着约莫是自己的娘在家里给她难堪了,这气儿还没消。
    “锦礼,我生意上的事情很忙的,好不容易挪出时间陪你吃上一顿饭,你还发什么脾气?家里头心思还得多放放,我听妈说经常喊你都不应人,还有儿子,虽然不是你亲生的,可也不能让人说你是恶毒养母不是?”
    常锦礼手上的动作没停,吃得那叫一个欢快,她是21世纪成功的服装设计师,是业界维纳斯奖项的唯一女性获奖者,更是创心上市集团的特聘顾问。
    她能一步步登顶事业巅峰,早就看过无数人的嘴脸,迎合的、虚伪的数不尽数。李卫军语气里的那点心思,她会听不出来?
    他这个人,就是吃尽了好处却站在高处用充满了优越感的眼光看待原主。
    就连吃顿饭,都说成是为了陪她常锦礼,这是他百忙抽出时间来,对她的恩赐。她还使小性子来浪费他的时间,是她不懂事。
    还暗戳戳指责她不够关心他的妈,不够关心他的崽,自己却成日在外和原主的好闺蜜何德美厮混。
    他这种丧父式教育,却来指责她没扮演好养母的角色。
    原主虽不爱男主李仁义,但是也是个合格的养母。反观李卫军标榜着不爱原主,却贪图原主的津贴,口头上说着为了她的名声着想,是她非要嫁他为妻,是她一哭二闹三上吊过,自己是大善人,才娶的她。
    婚后这么多年,享受着原主对家庭的付出,却懊悔没能给她的好闺蜜何德美一个名分。
    而原主,爱得卑微还不说,直到死去,都不知道书中的男主李仁义,是自己的闺蜜和丈夫的私生子。而李卫军当年更是以习俗为由,没和她领结婚证。婆婆李桂花更是告诉她,她自己也没和李卫军的父亲领证,还不是过了这么多年。
    书中的剧情,是以李仁义为男主视觉写的,他崇拜生母何德美的女强人性格,认为母亲非当下女性家奴思想,不甘屈于家庭主妇,即便怀孕也不求父亲来娶。
    他同样享受着常锦礼为家庭的付出,却推崇母亲的独立,站在自认为的思想高度看不起常锦礼这类甘愿为家庭牺牲的女性,对这类女性由衷的感觉到可怜。
    书中的何德美与李卫军好上之后,却归结为是情难自禁,为了不让女主伤心,以为她好为由,从头到尾将她瞒着。
    更是在原主面前表示,她和李卫军只是蓝颜知己。
    书中写得有多美好,现实就有多讽刺。常锦礼在看的时候,就已经看穿这一家人真实的恶心面孔。明明吃尽了红利,却带着优越感去看待别人。
    她冷眼看着对面虚伪至极的李卫军,先是笑了笑,“我的时间也很宝贵,见你一面也很浪费我的时间的。况且李仁义要什么我给什么,我算不上亏待他吧?至于你母亲,下床拿吃的,那叫一个利落,要干活了,就说腰疼,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你真当我傻?”
    李卫军脸色一下蹭的红了,他睁圆了一双眼睛,似乎有些不敢置信,那个为爱卑微,对他从不质疑的女人今天会一而再,再而三怼他。
    他在家里,尤其在常锦礼面前可谓是顺风顺水,不曾吃过瘪,今天兜头来了一次,心里脾气也上来了。
    “妻以夫为纲,母以子为贵。你好好考虑一下,你刚才说的话对不对。”李卫军脸色由红转黑,通常他摆出脸色来给常锦礼看,她不多会就会软下来,哄回自己了。
    谁知常锦礼蹙了一下眉头,“你怕是有什么大病?我不管什么为纲为贵的,他是你儿子,她是你妈,你倒是摸着良心说说,你付出过多少心力去赡养过他们。”说着似乎觉得还不够,又补了一句,“做男人的,得有担当一些。”
    常锦礼这话一出,就是明摆着说李卫军不是个男人,没有责任担当。
    李卫军被气得双拳紧握,一双眼睛狠狠地盯着常锦礼,他们这头争论的声音不大,但是也不算小。如果不是外头这广播声洪亮,他们这般动静,早就遭人看了。
    李卫军喘了几口粗气后,伸出食指指了指她,“我没担当?我真没担当,我就不会娶你常锦礼!”
    “你娶我为了什么,你心里很清楚,李卫军。”
    “我为的什么?不过是顾及你的名声,以及你苦苦等我这么多年,浪费了青春!我虽不爱你,但是我愿意对你负责!”李卫军似乎开始有些气急败坏了,伸出手指挟了下汗涔涔的额头。
    常锦礼简直要给对面的李卫军鼓掌了,多伟大的为了她好?娶了她,空有丈夫妻子的名分,法律上却没有义务不说,原主还得服侍他们一家老少。
    他对原主是当真好得很,还委屈了他,不得不娶了自己。
    常锦礼微微张开双唇,似乎就要说出点什么,就又听李卫军说起,“况且,在生活上我何时亏待过你了。至少,在李家我从未亏待过你!”
    李卫军生意困难时就开口问她要钱周转,她双亲是烈士家属,国家曾经给过补偿金慰问金。他什么时候愿意为原主花过一分钱了?
    这么多年来,也就是将李仁义抱养回来那一年,他从香港给她带了一瓶麦乳精回来,说的像是给了她不少钱一样。
    常锦礼顺着话头倒是笑了,“这个家我花的钱,都是我父母用命留给我的,还有是我自个儿挣来的,和你李卫军没毛钱干系。你的钱都花在何德美身上了吧?”
    李卫军闻言惊得一下站了起来,椅凳发出了一阵声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太大,他又缓缓坐下,刻意压低了声音,当真印证了什么叫做贼心虚。“常锦礼,我告诉你,有些话儿可不能胡说!”
    常锦礼充满嘲讽的眼神紧紧盯着对面的人,嗤笑了一声,“得了,你们干的那点龌龊事,我清楚得很,那便宜儿子让她去养,自个儿生的儿子,还带把责任推给别人的?有什么好说的,离婚吧。”
    李卫军吓得夹在腋下的皮包一松,掉在了灰尘满满的地上。他没顾得上去捡,伸出手指巍巍颤颤指向常锦礼,“你……”
    他此刻心慌意乱,被常锦礼直击要害,是不是哪里出了错,让她听到风言风语了?还是上周他从口岸回来的时候,带着何德美被邻里看到了?
    说不准此时常锦礼就是用话头诈他的!他稳了稳思绪,咳了一声后,“我知道你今天心情不好,肯定听到别人乱嚼舌根了,这子虚乌有的事情你也信。而且,你刚说离婚的事情,收回这句话,我就当从没听见过。”
    李卫军笃定她只是难得脾气起来了,一时说的气话。当年为了留住他,她几乎都要跪下求他娶了自己。即使两人从未同房,她都心甘情愿守着这个家将近十年。想到这里,他更是冷哼了一声。
    常锦礼将鲜美的鲩鱼吃尽最后一口,掏出手帕擦了擦嘴后,听着他连争执都说得那般充满了优越感,摇摇头,“嗯,咱们各过各的,反正我也瞧不上你。”
    “你不是不知道,当初是你非要嫁给我的,我对你本无意……你说什么?”
    “以前眼瞎,现在我,瞧不上你。”
    “……”李卫军被气得一口气憋在胸腔,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又听常锦礼慢条斯理地接道,
    “我喜欢的是那种类型的。”随着常锦礼话头刚落,她朝着窗边那人抬了抬下巴。
    李卫军反射性转过头去,只见阳光从玻璃窗前照射进来,打在那人侧面的寸头上,耀出一丝发丝的光泽感来。头上戴着作训帽,一身笔挺的作训服穿在他的身上,比西装革履的自己都要好看太多。
    他五官立体,脸上皮肤白皙,双眉修长又浓郁。下颌线十分清晰,胸前的衬衣纽扣解开了,锁骨若隐若现,配上他喉结分明的脖子,有一股强烈的禁欲风。
    他那双狭长又深邃的眼眸,这时正一瞬不瞬盯着常锦礼瞧着。修长的手指蜷起,在鼻尖下搁着,薄唇微微抿着。同为李卫军的男人,一看之下,都有些吃惊他帅气的模样。
    李卫军转过头来,学着常锦礼嗤笑了一声,“你以为他看得上你?”
    他太了解她了,这么多年来,满心满眼只有自己。多半这次争吵也是为了气他,随手一指,不过是死鸭子嘴硬,在强撑着。
    忽然,一阵声响从窗边那桌传来。
    作者有话说:
    备注:架空,有私设,勿考据
    幸子衫:当年山口百惠的《血色》风靡全国,就连她的发型和服装都一并火了,更有纺织厂趁机跟风生产幸子衫,大赚了一笔,当时穿幸子衫和剪幸子头就是时髦女青年的形象。
    男主皮肤白,天生的。
    第2章 奋斗第二天
    李卫军看着对面的常锦礼脸色微微有些变化,他缓缓转过头去。这时站起来的男人,一身军绿色的军装更显得他气势挺拔,踩着那双作战鞋朝着他们走来。
    常锦礼在吃饭的时候,就注意到来自那方的视线,后来看过去竟发现是名军人。
    军人长年累月暴晒在阳光下,可是他的皮肤却一点都不发黄,脸上菱角分明,下颌线分明的线条配上他有些冷凝的表情,竟全都长在她的审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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