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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卷二 江湖谣传 五十八节 董总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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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业务很大程度就是做关系,戈民辉当然知道一点,所以他的生活圈子很有质量,交往的也是对事业有发展的人物。
    从这点来说,沈阳和他还是有些相似,只不过关系也和食物链差不多,老虎交的朋友,绝对不会是绵羊,只有绵羊变成了狼之后,才有可能上升到和老虎一样的档次,沈阳算是绵羊,戈民辉呢,当然已经上升了一个档次。
    只不过他还是对董总的约会很是期待,因为他知道,这对他生活再提高一个档次,是很有帮助,当然,他如果走到父亲的生活圈子,倚仗父亲的关系,完全可以饶过董总的这个人,舒舒服服的在家当大少爷那是更好,可是戈民辉认为自己有才,也想向别人证明自己有才,依靠父母,不算什么本事,所以他要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子。
    只不过他忽略了一点,他上学,留学的资金都是取之父母,只不过这就算国家经济统计一样,很多灰色收入不算收入,所以父母给的钱,很多时候,也不算钱。
    听到董总茶会请了自己,戈民辉觉得董总有眼光,董总叫做董耀,铭天集团的副总裁,一个相当有实力的人物,戈民辉和他搭上关系,是因为大伯父的原因,十年前,戈民辉的大伯父,曾经是个某个军区当权派的人物,董耀以前是他的手下,只不过十年后,董耀已经如日中天,身为铭天的副总裁,戈民辉的大伯父,却已经赋闲在家,不要说外边,就是在家里也不能当权的。
    不过董耀对于戈民辉的大伯父却是很为敬重,过年过节的总是会登门造访,戈民辉一次无意的机会碰到董耀,看到他平和的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也是对待平常人一样的对待他,后来走的时候,听到父亲说,才知道此人不凡。
    他和董耀没有什么深交,却也不认为叶枫会和董耀有什么交情。
    等待的日子特别难熬,幸福的日子总是和水一样流过,戈民辉的日子就和水胶一样,不算幸福,可是也不算太过难熬,周五的时候,他已经想了一整天,今天去董总家到底带些什么?
    他本来想打电话给大伯父,问问董总的喜好,只不过大伯父老了,话却没有老,反倒年轻的澎湃汹涌,如果他说要送礼的话,大伯父多半会说什么,廉政清明,两袖清风,腐败要不得话灌过来,他今天心情不错,犯不着无端的被破坏。
    想了半天,觉得还是投其所好的好,于是忘记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打车的道理,回家里拿了点茶叶,极品普洱茶,高档货,轻飘飘的,价格差不多赶的上黄金,只不过家里的也是别人送的,送的是别人的钱,所以不值钱,如果是戈民辉自己买,都有些舍不得买这么贵重的茶叶。
    拿着轻飘飘的茶叶,戈民辉足不点地的来到董总住的小区,碰上了叶枫。
    都说不是冤家不碰头,戈民辉觉得叶枫就是自己的冤家,如果不是方竹筠,他或许会把叶枫当作是对手,可是因为有了方竹筠,他只把叶枫当作一个走狗屎运的小人物而已,他还不配是自己的对手,戈民辉一直这么想。
    “叶总,早呀。”戈民辉笑着打量了叶枫一眼,目光越了过去,好像他已经是一览无遗,没有什么好看的,只不过目光落在他头顶的时候,嘴角浮出一丝古怪的笑意,让叶枫琢磨不透其中的深意。
    “不早了,我是赶来吃晚饭的。”叶枫今天还是老样子,不过却是双手空空。
    二人上了电梯,叶枫看了戈民辉手中的茶叶一眼,缓缓问道:“戈总,带的茶叶?”
    “当然,”戈民辉极力想要表达出一种淡淡的,不着声色的轻蔑,“董总请过来喝茶,总要带来点茶叶的。”
    “哦,原来是这样,”叶枫叹息一口气,“好在董总没有请我来吃饭,不然我要把自己家里的铁锅搬过来才行。”
    戈民辉觉得和他说话,简直是给自己找罪受,闭上了嘴,脸色有如去公墓一样。
    “戈总,我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叶枫还是不识趣的主动搭讪。
    戈民辉看了他一眼,还没有说话,叶枫已经说了起来,“这个喝茶呢,其实和吃草有一些区别。”
    “你说什么?”戈民辉觉得有点跟不上叶枫的跳跃思维。
    “吃草呢,当然越多越好,”叶枫看着电梯门打开,并不着急出去,“这个喝茶呢,当然不用就着盐吃,所以你不用准备那么多的。”
    戈民辉还没有想明白,叶枫已经微笑的走了出去,留下戈民辉如同愤怒的公牛,喘着粗气,望着自己手中的茶叶,只是想如果能化作断肠草,塞到叶枫肚子中,那是这辈子最快乐的事。
    叶枫走出电梯,径直到了董耀告诉的门牌号前,隔着防盗门敲了敲,房门打开的不慢,一张俏丽的脸孔现了出来,看着叶枫有些疑惑,“你找谁?”
    “请问董耀董先生在这里住吗?”叶枫对付女孩子,并不如他对付男人的手段多,实际上,他对于女人,很多情况都是敬而远之,他有的时候总是怀疑,为什么自己总是能碰到女人,想了很久终于明白,这世上除了男人,就是女人,正确的来讲,只要他碰到人,就有一半的几率会是女人。
    “你找我爸?”女孩子下意识向叶枫手上望过去,看到他两手空空,反倒笑了一下,扭头望了去,“爸,有人找。”
    叶枫又发现了个怪问题,为什么老总总是有女儿,仔细想了想,可能老总也有儿子吧,就像戈民辉这种,不过养出这种儿子的,多半不会找自己上门喝茶,如此一想,觉得自己推理能力很强,实在是个天才。
    戈民辉当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然肯定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来的,只不过看到董总有个靓丽的女儿,不由的伸手整了下头型。
    董耀笑着走了出来,打开房门,“叶枫,来就来,带,哦,你小子什么都没有带呀。”
    他本来是想说,来就来,带什么东西,这句话一般都是主人对客人的客套,却又期待点的话,只不过今天叶枫比较特殊,除了个领带,好像没有都没带,看到了戈民辉跟在了后面,有些意外,“我正寻思呢,该来的怎么没都来。”
    叶枫已经走进了房间,笑着说道:“该来的已经来了,不该来的也来了。”
    戈民辉觉得这小子句句有着深意,句句含混不清,听着徒乱人意,索性当他放屁,把茶叶递给了董耀,“董总,一点心意,不成敬意。”
    “来就来,带什么东西呢。”董耀笑着把茶叶接了过来,得以把客套话说的完整,只不过随意放到了客厅的桌子上,又让戈民辉觉得有些不爽。
    “爸,这是谁呀?又是来送礼的吧?”女孩子问着父亲,只是望着叶枫。
    叶枫以为自己今天没有洗脸,或者吃饭残留了饭粒,忍不住摸了一下,女孩子‘噗哧’笑了一下,有着说不出的天真,突然问了一句,“你就是叶枫吧?”
    叶枫倒是楞了一下,只是笑,“我脑门子没有刻上这两个字,你怎么知道?”
    他望了一眼戈民辉,多少有些得意,觉得自己和董耀交情不错,最少女孩子看到两个男的进来,没有说自己是戈民辉。
    “我爸说的。”女孩子又是笑了一下,容光焕发,就算戈民辉看了都有些发呆,忍不住对着董耀说道:“董总,没有想到你有这么个乖巧的女儿。”
    “她乖巧?”董耀大笑了起来,“那你是大错特错,我现在最头痛的就是我这个女儿!”
    董耀笑的很开心,显然就算头痛,他也喜欢这个女儿的,叶枫却是真的很头痛,因为女孩子说了一句话,差点让他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爸说叶枫这个人,别看长的不错,但是最小气,他送你一张纸,都是会心痛的几天睡不着觉,他这个人又是很懒,只要能够坐着,就绝对不会站着。”
    叶枫屁股才沾椅子,就觉得好像坐在针毡上一样。
    “我爸还说,叶枫这个人,不喜欢打扮,人长的虽然不错,可是很多时候,头发上都可以媲美鸟窝的。”女孩子看到叶枫的窘态,眼中都有了笑意。
    叶枫向对面的镜子望过去,竟然发现一根枯草在头上,想起戈民辉看到自己,古怪的笑意,终于有些恍然,这小子显然早已看到,却并没有提醒自己。
    “我爸还说。。。。。。”女孩子又说道。
    “等等,”叶枫慌忙摆摆手,“你爸说过我好话没有?”
    “当然说过。”女孩子认真的点点头。
    叶枫终于舒了口气,“那你说下去吧。”
    女孩子转首望了父亲一眼,看到他也是笑,终于忍不住笑弯了腰,“他说和你在一起,能够有种优越感,觉得这世上,还有比自己更差的,不知道这算不算夸奖你的好话?”
    叶枫愣住,他总以为帅是一种错,他不能一错再错,可是他今天才发现,夸奖其实也是错,他也实在不能再错下去,再错下去,会出人命的,这丫头一张利口,不去当记者和林黛斗口,实在有些屈才。
    可是叶枫看着她的笑,也只是笑,对于林黛那样的女人,他可以不留情面的反唇相讥,不用考虑给她留什么情面,因为他要让她知道,什么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可是对于眼前的这个女孩子,他却要顾及到董耀的看法,再说,董耀这么形容他,虽然有些不堪,怎么说,也是当作一家人吧。
    叶枫如此的自我安慰,却是忘记了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不过戈民辉倒真的有点羡慕起叶枫也小子,也有些诧异,好像董耀和这小子的关系竟然不浅,女孩子和你开玩笑,那是好事情,最起码说明她还看得起你。
    如果知道戈民辉这种想法,叶枫多半会骂一句,这小子有受虐的趋向,“对了,董总,还不知道小丫头什么名字,还有,小丫头最好离我远一些,男人和我在一起,可以衬托出英俊,女孩子离我近了,只会变的丑。”
    女孩子只是笑,“对了,我爸还说。。。。。。。”
    叶枫只想问一句,你总是说你爸说什么,不知道你妈教导你什么经典名言没有,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和男孩子这么亲近,不然很容易上当受骗的,这个董耀,真拿村长不当干部,怎么说,自己和他,还是有过生死之交。
    董耀终于走了上来,拍了丫头肩膀一下,“别说了,你不觉得有点过了吗?”叶枫有些感动,心想董耀真的是生死之交,管教有方,后一句话让叶枫想拍死这个董耀,“尽管你说的都是事实。”
    女孩子又笑了起来,好像见到了叶枫,就是笑不完的样子。
    叶枫只能正襟危坐,对于这种女孩子,他是不敢轻易招惹的,董耀的女儿不是不好看,相反的,比她好看的真不多,她站在那里,明艳的晃人二目,董耀的女儿也很年轻,浑身上下充满了青春气息,有如鲜花一样,和董耀的女儿一比,叶枫好像是个出土文物一样,浑身上下,都是散发着那种泥土的气息,当然,客观的来讲,鲜花也是需要泥土的。
    这种女孩子,喜欢你就会粘着不放,当你是个明星一样,如果不喜欢你,估计会当你是猩猩一样。
    戈民辉却是多少有些艳羡这小子的人缘,尤其是女人缘,方竹筠对他那么痴情,这又来了个花痴。
    当然花痴是相对的,对叶枫好的都是花痴,如果董总的女儿对自己这样的娇笑,戈民辉当然会认为,这女孩子不错,小鸟依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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