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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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房间就那么丁点大, 是单人房,站着三人未免拥挤,特别是半人马还是四只蹄子, 占地面积特别大。
巴顿没有说话,理所当然占据了一半的床铺, 他还特意给元菱留了一半。
巨狼靠在床头悠闲地舔毛,完全没把另一只雄性放在眼里。
毕竟房钱还是他出的。
哲罗姆看了一圈,没找到可以下脚的地方,有些不安地刨着蹄子。
元菱注意到他雪白皮毛上残留着的血迹:“不知阁下的伤如何了?”
哲罗姆一听,下意识抬头挺胸:“已经都痊愈了,小姐的药效果太好,我一点事也没有!”
连城里昂贵的魔药都不及她的药效一半,不愧是神国来的天使小姐!
元菱望着灰扑扑的白马,指了指角落一个小房间:“客栈内有净室,不如借此机会稍作处理?”
哲罗姆也意识到自己身上半个多月的污渍混着血气味难闻,有些伤口的血痂已经结块,毛皮也斑斑驳驳。如此不雅形态,在女士面前着实不妥帖,他不好意思地低头。
所有族群的男士在追求心意的女性前,都会清理干净身体,保持着装体面整齐,他只顾着逃离马戏团,实在是太大意了……
旅店里有一间单独的卫生间,没有茅厕,里头的地板铺着石头,角落里放着两个打满了的水桶,大约是供给客人洗刷用的。
哲罗姆挤进狭小的房间,弯曲四肢跪躺在地上。他用毛刷子沾了水,开始仔细地清理上半身。
血水和污渍顺着水流流到地上,再汇聚到石板地的一侧往地下淌去。
哲罗姆把头发捋到身前,那头长发在水流冲洗下显露出原本的白金色,连睫毛都是透明的,带了点让人不忍亵渎的纯净。
因为构造原因,他们需要大量的散热和排汗,所以半人马们的马身从来不穿衣服,顶多在天冷时披一件罩布。
但他们又是出了名的绅士,有属于人的羞涩和尊严感,不愿意衣衫不整出现在女性面前。幸好下半身有毛发遮挡,不至于太过羞耻。
哲罗姆望着自己硕大的马屁/股烦恼。
因为身体太长,他自己根本清理不到马身的后半部分,长长的尾巴甩了甩,颇为无力。这样私密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主动和别人求助呢?
因为羞于启齿,哲罗姆手里刷刷刷的动作停下,独自闷在卫生间里发呆。
过了会,门忽然被人敲响。
他骤然回神,有些慌乱地抱住胸口:“怎、怎么了?”
元菱的声音从门外透过来:“哲罗姆阁下,忽然没有声音了,我有些担心你。”
他低下头,湿哒哒的长发垂在肩头,水滴顺着雪白的发梢落下。
“我没事,小姐您放心,我一会就出去。”
他企图用镇定的语气掩饰自己慌乱的内心,但元菱已经开门进来了。
哲罗姆骤然一见她,马尾巴下意识翘起来,他背过身去:“小姐,您您……”
“我来帮你。”
元菱捋了捋袖子:“左思右想,觉得你自己动手颇为困难。况且哪有让伤员自己处理伤口的道理,万一崩开就不好了。”
而且看巴顿那个样,如果叫他来帮忙,估计一会卫生间里就只剩下一具吃剩的骨架。
不就是刷马吗?她以前也刷过自家养的灵宠。
于是元菱满怀信心拿起了刷子,她根本没把对方当成男人。
半人马的下半身躯干和普通马匹一模一样,健壮有力的长腿形状完美,蹄子上也钉着蹄铁。毛皮油光水滑,刷子沾水刷过去会留下淡淡的痕迹,又漂亮又健美。
元菱的动作很认真轻柔,遇到没长好的伤口还会刻意避开。
哲罗姆努力保持呼吸平稳,但在她温柔的对待下还是忍不住脸红了。
过去一直都是族人们互相清理身体,他何曾有机会让一位陌生的人类小姐如此亲近。
他此刻如坐针毡,哲罗姆缩了缩蹄子,羞涩地别过头。
那里……忽然很想被摸摸那里……
元菱用完两桶水,从储物袋里拿出一个小陶罐。她这里还存了一些艾达他们生产的本地草药,止血疗伤的效果也不错。
纤细的手指沾着药膏涂在伤口上,感觉底下的肌肉微微痉挛,似乎在忍受疼痛。
元菱低下头轻轻吹了吹。
她眼里从未有过嫌弃,即便是他更脏更丑的时候也是如此。
哲罗姆胸中激动:“小姐,我愿意让您骑,愿意陪您去任何地方,不管何时何地只要您需要我!”
片刻后他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脸忽然涨得通红,“不,不是什么奇怪的意思,您别误会!”
元菱:我应该误会成什么?
哲罗姆呼吸凌乱,两只手握拳,眼睛不知道往哪里看:“就是、就是普通的……但如果您您有意愿的话,我也可以我……”
他想要推销自己,但不确定元菱是不是喜欢非人形态的种族雄性。
但是,万一呢?
他想变成她的小马驹……如果运气好天使小姐真的看得上他,他愿意去吃魔药变成人,即使这样半人马族会变得很弱。
他愿意放弃自由奔跑的四肢,只为化为和你一样的双腿。
哲罗姆甚至连以后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他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元菱轻轻拍了拍他的胳膊不大高兴的模样:“别乱动,你后腿上的伤还在流血。”
“近期不要沾水知道吗?伤口化脓以后会更疼,你不是很怕疼吗。”
明明语气是责备,她用那双水光潋滟的眸子看着他时,哲罗姆却完全不感到难受。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大陆明明女性那么稀少,大批的雄性却还趋之若鹜,疯了一样追求她们,愿意为她们粉身碎骨。
因为哪怕生气,她都是那么让人心旷神怡。
洗完澡,哲罗姆站在房间的窗边,元菱用御风诀帮他吹干。
高大漂亮的白马洗刷一新,显露出原本优良的种族天赋,雪白长发披在肩上宛如锦缎,上半身修长结实,是比精灵还要接近神兵的存在。
巴顿蹲在床上眯着眼睛,整个狼写满了:不高兴。
他看到哲罗姆的马尾巴被元菱编成麻花辫,在身后一甩一甩很是得意。
帮吹毛?这待遇他都没有。
而且这蠢马一看就不怎么聪明的样子。
*
马戏团鸡飞狗跳了一夜,到第二天早上所有人都一副惨遭□□的模样。他们只找回来一些狮子和老虎,别的动物早就跑没影了,昨天还在高兴门票卖出去不少,今天就血本无归。
火圈马戏团当然把这件事闹到了鞑靼城守城军这里,严正要求他们承担自己的损失。
布兰登被烦了一夜没睡,气得直摔酒瓶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手下人低着头:“大人,马戏团财力雄厚,他们的营地是设置有魔法阵的。魔法阵的规则是动物与佣工们无法主动离开,这是千真万确的呀。”
这世界上从来不存在能破坏魔法规则的事物。只有高级的魔法覆盖低级的魔法。
布兰登眼珠子一转:“那就是魔法师!是魔法师搞的破坏!”
手下吓了一跳:“怎么可能!诺比利斯大人好端端的在内城待着呢,让他听见这话可就不好了。难道……鞑靼城来了一位陌生的大魔法师?”
布兰登也意识到自己的猜测不准确,他不耐烦地摆摆手:“士兵并没有汇报。”
“别管了,既然这事有魔法师参与,我们不可能帮马戏团抓人,过几天就把他们赶走吧。”
“是的大人。”
布兰登刚想睡一会,门外又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他气得直冒烟:“又是谁!”
一名手下压低声音:“大人,那两个哥布林来消息了!”
布兰登一下子站起来:“还不快滚进来!”
一群人在房间里窸窸窣窣议论,手下人恭敬回禀:“大人,哥布林用传讯魔法发回来了一副涂鸦,我们怎么也看不懂,他们说那个精灵部族非常奇怪,肯定有秘密。”
肥胖的男人将那个简化了不知道多少倍的符文正过来倒过去地观察了好几遍也看不出端倪,“这是什么鬼画符!”
手下人小声建议:“大人,或许可以去找一位魔法学徒看看。”
布兰登一拍脑袋:对呀,普通人看不出来的,魔法师肯定行。
昆伯勒大陆人民信仰神明、崇敬魔法,但不是所有有魔法天赋的人都可以成为大魔法师,大部分人顶多在成年后可以释放一两个小魔法,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但这就已经是非常受尊敬的存在了。
他们被叫做魔法学徒,但更多人尊称他们为魔法师,一般在神院供职。
布兰登请来的魔法学徒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他高傲地瞥了眼桌上放着的符文。
“这是哪来的东西?像是文字,但我从未见过,长得可真奇怪!”
男人毫不掩饰对符文的嫌弃,但又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一部分能量波动,似乎有驱除黑暗的效果,但是等级太低了,想用这个对抗夜魔就是做梦!”
手下人连连赔笑恭维着:“是我们在荒野废弃的神庙发现的,可能是某位陨落神明的信仰遗迹,这样的东西肯定不能和大人的魔法相提并论。”
男人的面色明显好看几分:“那是当然!别什么东西都拿来和我比。”
“咳,不过你这张字倒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处,我替你加工一下,或许可以……”
两人的脑袋凑在一起,开始研究什么坏事。
在这魔法学徒看不见的地方,城市中心的地标建筑——神院,忽然发生了奇怪的现象。
现在是例行祷告的时间,所有的神仆和神官都穿着洁白的长袍跪在地上虔心祈祷。
在昆伯勒大陆的每一座大型城市都拥有神院,有的是供奉丰收女神,有的是供奉光明女神,无一例外都是光明系阵营的神明。
神官和神仆则多是由实力不强的魔法师担任,他们并不孕育孩子,而是将毕生奉献给至高神。
主神官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头,他正领着仆从们念唱诵诗,忽然察觉到哪里不对。
原本好好安放在高阁中的众多水晶球忽然发出强烈的闪光,将这小小的阁楼照得如同白昼。
“啊,这是怎么了!”
“我的光明神啊!”
神仆们惊吓不已,之前就算是夜魔大军侵袭,水晶球也从未有过异动。
“别慌!”主神官训斥着座下的神仆们,“或许是出现了什么神迹,你们都安静点!”
所有人匍匐在地,畏惧地望着整整一面墙的水晶球发出明亮的闪光。
巴顿没有说话,理所当然占据了一半的床铺, 他还特意给元菱留了一半。
巨狼靠在床头悠闲地舔毛,完全没把另一只雄性放在眼里。
毕竟房钱还是他出的。
哲罗姆看了一圈,没找到可以下脚的地方,有些不安地刨着蹄子。
元菱注意到他雪白皮毛上残留着的血迹:“不知阁下的伤如何了?”
哲罗姆一听,下意识抬头挺胸:“已经都痊愈了,小姐的药效果太好,我一点事也没有!”
连城里昂贵的魔药都不及她的药效一半,不愧是神国来的天使小姐!
元菱望着灰扑扑的白马,指了指角落一个小房间:“客栈内有净室,不如借此机会稍作处理?”
哲罗姆也意识到自己身上半个多月的污渍混着血气味难闻,有些伤口的血痂已经结块,毛皮也斑斑驳驳。如此不雅形态,在女士面前着实不妥帖,他不好意思地低头。
所有族群的男士在追求心意的女性前,都会清理干净身体,保持着装体面整齐,他只顾着逃离马戏团,实在是太大意了……
旅店里有一间单独的卫生间,没有茅厕,里头的地板铺着石头,角落里放着两个打满了的水桶,大约是供给客人洗刷用的。
哲罗姆挤进狭小的房间,弯曲四肢跪躺在地上。他用毛刷子沾了水,开始仔细地清理上半身。
血水和污渍顺着水流流到地上,再汇聚到石板地的一侧往地下淌去。
哲罗姆把头发捋到身前,那头长发在水流冲洗下显露出原本的白金色,连睫毛都是透明的,带了点让人不忍亵渎的纯净。
因为构造原因,他们需要大量的散热和排汗,所以半人马们的马身从来不穿衣服,顶多在天冷时披一件罩布。
但他们又是出了名的绅士,有属于人的羞涩和尊严感,不愿意衣衫不整出现在女性面前。幸好下半身有毛发遮挡,不至于太过羞耻。
哲罗姆望着自己硕大的马屁/股烦恼。
因为身体太长,他自己根本清理不到马身的后半部分,长长的尾巴甩了甩,颇为无力。这样私密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主动和别人求助呢?
因为羞于启齿,哲罗姆手里刷刷刷的动作停下,独自闷在卫生间里发呆。
过了会,门忽然被人敲响。
他骤然回神,有些慌乱地抱住胸口:“怎、怎么了?”
元菱的声音从门外透过来:“哲罗姆阁下,忽然没有声音了,我有些担心你。”
他低下头,湿哒哒的长发垂在肩头,水滴顺着雪白的发梢落下。
“我没事,小姐您放心,我一会就出去。”
他企图用镇定的语气掩饰自己慌乱的内心,但元菱已经开门进来了。
哲罗姆骤然一见她,马尾巴下意识翘起来,他背过身去:“小姐,您您……”
“我来帮你。”
元菱捋了捋袖子:“左思右想,觉得你自己动手颇为困难。况且哪有让伤员自己处理伤口的道理,万一崩开就不好了。”
而且看巴顿那个样,如果叫他来帮忙,估计一会卫生间里就只剩下一具吃剩的骨架。
不就是刷马吗?她以前也刷过自家养的灵宠。
于是元菱满怀信心拿起了刷子,她根本没把对方当成男人。
半人马的下半身躯干和普通马匹一模一样,健壮有力的长腿形状完美,蹄子上也钉着蹄铁。毛皮油光水滑,刷子沾水刷过去会留下淡淡的痕迹,又漂亮又健美。
元菱的动作很认真轻柔,遇到没长好的伤口还会刻意避开。
哲罗姆努力保持呼吸平稳,但在她温柔的对待下还是忍不住脸红了。
过去一直都是族人们互相清理身体,他何曾有机会让一位陌生的人类小姐如此亲近。
他此刻如坐针毡,哲罗姆缩了缩蹄子,羞涩地别过头。
那里……忽然很想被摸摸那里……
元菱用完两桶水,从储物袋里拿出一个小陶罐。她这里还存了一些艾达他们生产的本地草药,止血疗伤的效果也不错。
纤细的手指沾着药膏涂在伤口上,感觉底下的肌肉微微痉挛,似乎在忍受疼痛。
元菱低下头轻轻吹了吹。
她眼里从未有过嫌弃,即便是他更脏更丑的时候也是如此。
哲罗姆胸中激动:“小姐,我愿意让您骑,愿意陪您去任何地方,不管何时何地只要您需要我!”
片刻后他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脸忽然涨得通红,“不,不是什么奇怪的意思,您别误会!”
元菱:我应该误会成什么?
哲罗姆呼吸凌乱,两只手握拳,眼睛不知道往哪里看:“就是、就是普通的……但如果您您有意愿的话,我也可以我……”
他想要推销自己,但不确定元菱是不是喜欢非人形态的种族雄性。
但是,万一呢?
他想变成她的小马驹……如果运气好天使小姐真的看得上他,他愿意去吃魔药变成人,即使这样半人马族会变得很弱。
他愿意放弃自由奔跑的四肢,只为化为和你一样的双腿。
哲罗姆甚至连以后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他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元菱轻轻拍了拍他的胳膊不大高兴的模样:“别乱动,你后腿上的伤还在流血。”
“近期不要沾水知道吗?伤口化脓以后会更疼,你不是很怕疼吗。”
明明语气是责备,她用那双水光潋滟的眸子看着他时,哲罗姆却完全不感到难受。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大陆明明女性那么稀少,大批的雄性却还趋之若鹜,疯了一样追求她们,愿意为她们粉身碎骨。
因为哪怕生气,她都是那么让人心旷神怡。
洗完澡,哲罗姆站在房间的窗边,元菱用御风诀帮他吹干。
高大漂亮的白马洗刷一新,显露出原本优良的种族天赋,雪白长发披在肩上宛如锦缎,上半身修长结实,是比精灵还要接近神兵的存在。
巴顿蹲在床上眯着眼睛,整个狼写满了:不高兴。
他看到哲罗姆的马尾巴被元菱编成麻花辫,在身后一甩一甩很是得意。
帮吹毛?这待遇他都没有。
而且这蠢马一看就不怎么聪明的样子。
*
马戏团鸡飞狗跳了一夜,到第二天早上所有人都一副惨遭□□的模样。他们只找回来一些狮子和老虎,别的动物早就跑没影了,昨天还在高兴门票卖出去不少,今天就血本无归。
火圈马戏团当然把这件事闹到了鞑靼城守城军这里,严正要求他们承担自己的损失。
布兰登被烦了一夜没睡,气得直摔酒瓶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手下人低着头:“大人,马戏团财力雄厚,他们的营地是设置有魔法阵的。魔法阵的规则是动物与佣工们无法主动离开,这是千真万确的呀。”
这世界上从来不存在能破坏魔法规则的事物。只有高级的魔法覆盖低级的魔法。
布兰登眼珠子一转:“那就是魔法师!是魔法师搞的破坏!”
手下吓了一跳:“怎么可能!诺比利斯大人好端端的在内城待着呢,让他听见这话可就不好了。难道……鞑靼城来了一位陌生的大魔法师?”
布兰登也意识到自己的猜测不准确,他不耐烦地摆摆手:“士兵并没有汇报。”
“别管了,既然这事有魔法师参与,我们不可能帮马戏团抓人,过几天就把他们赶走吧。”
“是的大人。”
布兰登刚想睡一会,门外又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他气得直冒烟:“又是谁!”
一名手下压低声音:“大人,那两个哥布林来消息了!”
布兰登一下子站起来:“还不快滚进来!”
一群人在房间里窸窸窣窣议论,手下人恭敬回禀:“大人,哥布林用传讯魔法发回来了一副涂鸦,我们怎么也看不懂,他们说那个精灵部族非常奇怪,肯定有秘密。”
肥胖的男人将那个简化了不知道多少倍的符文正过来倒过去地观察了好几遍也看不出端倪,“这是什么鬼画符!”
手下人小声建议:“大人,或许可以去找一位魔法学徒看看。”
布兰登一拍脑袋:对呀,普通人看不出来的,魔法师肯定行。
昆伯勒大陆人民信仰神明、崇敬魔法,但不是所有有魔法天赋的人都可以成为大魔法师,大部分人顶多在成年后可以释放一两个小魔法,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但这就已经是非常受尊敬的存在了。
他们被叫做魔法学徒,但更多人尊称他们为魔法师,一般在神院供职。
布兰登请来的魔法学徒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他高傲地瞥了眼桌上放着的符文。
“这是哪来的东西?像是文字,但我从未见过,长得可真奇怪!”
男人毫不掩饰对符文的嫌弃,但又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一部分能量波动,似乎有驱除黑暗的效果,但是等级太低了,想用这个对抗夜魔就是做梦!”
手下人连连赔笑恭维着:“是我们在荒野废弃的神庙发现的,可能是某位陨落神明的信仰遗迹,这样的东西肯定不能和大人的魔法相提并论。”
男人的面色明显好看几分:“那是当然!别什么东西都拿来和我比。”
“咳,不过你这张字倒也不是完全没有用处,我替你加工一下,或许可以……”
两人的脑袋凑在一起,开始研究什么坏事。
在这魔法学徒看不见的地方,城市中心的地标建筑——神院,忽然发生了奇怪的现象。
现在是例行祷告的时间,所有的神仆和神官都穿着洁白的长袍跪在地上虔心祈祷。
在昆伯勒大陆的每一座大型城市都拥有神院,有的是供奉丰收女神,有的是供奉光明女神,无一例外都是光明系阵营的神明。
神官和神仆则多是由实力不强的魔法师担任,他们并不孕育孩子,而是将毕生奉献给至高神。
主神官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头,他正领着仆从们念唱诵诗,忽然察觉到哪里不对。
原本好好安放在高阁中的众多水晶球忽然发出强烈的闪光,将这小小的阁楼照得如同白昼。
“啊,这是怎么了!”
“我的光明神啊!”
神仆们惊吓不已,之前就算是夜魔大军侵袭,水晶球也从未有过异动。
“别慌!”主神官训斥着座下的神仆们,“或许是出现了什么神迹,你们都安静点!”
所有人匍匐在地,畏惧地望着整整一面墙的水晶球发出明亮的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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