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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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的速度在喝声中明显慢了下来,它似乎有些茫然,却固执的、一步步继续前进着!
狼人们面面相窥不知所措;娜美星的叛逃者,那个三星强者却忽然明白了过来,她激动不已的捂着樱唇,吐出的话语也打着颤:“那是……有生命的……有生命的刀!”
有生命的刀?
有血脉的武器?
那是每个天神、无上天神,甚至是王神、主神都梦寐以求的血脉天兵啊!
所有的狼人都懵了,“呯呯呯……”响声此起彼伏,他们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
就在同时,那不停震荡的灭绝之刃忽然没有声音了。苏永好奇的转过头去,发现那把巨大的兵器竟在不停后退!
血刀每向前一分,它就要退后三分!
它会怕?可以比美超神器的灭绝之刃也会怕?苏永感觉自己最为自负的脑袋都不够用了。
灭绝之刃忽然亡命逃窜!血刀也骤然加速!
灭绝之刃仅仅逃离了十多公里,就被血刀追上!
一击……碎成漫天烟花!
怎会?神器怎会比超神器还要坚硬?凝目空中的苏永忽然发现血刀有些异样——那紫色的刀身上,似乎闪烁着乌金色的星点?
苏永不禁敲了敲脑袋。婆罗沙!婆罗沙怎会跑血刀上了?
他慌忙打开身上的百宝囊,发现所有的婆罗沙都消失了。
“难道它还会偷吃不成?”苏永看了四面的池水一眼,若有所思。“恩?不用修炼,自己进化?”
娜美星叛逃者满面泪水,她又哭又笑,出神的看着空中,比脸色还苍白的嘴唇喃喃低语着:“血脉天兵……真是血脉天兵!没想到我居然能碰见血脉天兵!天啊……还以为抢到星辰之眼就够了,可笑啊,可笑!哈哈哈!”
她疯掉了。作为仙女星系娜美星的最高武者——三星骑士,竟在看了一眼血脉刀之后,就疯掉了。
苏永犹在不解。他环视着满地的对手躯体,又看了看难辨哭笑的妖女,感觉自己置身梦中。
地上灭绝之刃的碎片还在燃烧着,空中的血刀却在变大。这一次,不是挥舞的刀光变大,也不是刀身颜色变深,而是它自身的体积在涨大。它在飞速成长!
随着血刀的变大,苏永有种心脉相连的快感。但他抬头看了一下空中那把已经长达六百多米的巨刀,只能无语。
血刀达到一千六百三十米长度的时候停止了生长,它刀尖向下树立在空中片刻,然后稳稳插落湖心岛!
湖心岛被刀光轻易劈开两半,就如豆腐一般!天池之水汹涌而来!
无数的气泡、神器翻滚而来,血刀却如巨鲸吸水,来者不拒!那圆润的刀尖如同永远吃不饱的大嘴不停晃动着,那高立云空中的龙头刀柄却在吞吐着烟雾。
孕育了无数超神器的池水,甚至是一些散落的神器、超神器,都无可避免的被血刀吞噬!
天池水面飞快的下降着,大片陆地徐徐上升!
苏永呆立在破开的半边湖心岛上,有些失神。
“究竟是我带你来,还是你牵引着我?”苏永望着犹在鲸吞的血刀苦笑。此时湖心岛已经上升成为一座高山,而且是天都峰顶的第一高峰。
苏永就站在峰顶上,看着比峰顶更高的刀身,看着四下里漆黑的天都群星。天都亿万颗星体众星拱神般围绕着他,也拱卫着血刀。
天都第一峰仅仅存在了不到两个时辰!
随着天池湖水干枯,天都峰激烈摇晃起来!半晌之后,从峰顶开始,直致整个天都星系——轰然倒塌!
亿万颗漆黑星体散落如雨,苏永看见白色的千万阶就如同丝线一般飘起、断裂,然后不知散落何方!
所幸的是,苏菲、狼孩,还有娜美星的骑兵队伍,就在自己不远处的漂浮星体上,而这些星体并没有发生爆炸。
苏永心念一动,巨大的血刀自发的跟随他的思维,轻而易举的破开一切阻碍,把他们连同立足的星体一同拨拉了过来,组成了一片联合大陆。
“快看前方!”狼孩忽然惊呼。
前方正有数百颗巨大行星迎面而来,他们根本无处可躲!
此时血刀猛然飞起,横向扫出!
绚烂的烈芒照亮了宇宙,那些巨大行星被齐齐切开两半,分开两边如同微尘般飘荡而去,给他们让开了辉煌难言的星光大道。
众人置身的大陆从容的悠然而过……
……
亿万颗散落的天都星体,有很多涌入了银河,把苏永曾经路过的白水星系完全淹没!
圣地。
大阿哥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他深深的鞠躬:“银河的主宰,我的主神大人啊,天都峰倒塌了!”
主神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天都倒,天刀成!竟然是无坚不摧、无人能敌的天器……传说中的至高武具!宇宙间真有此等物事?”
传说天刀横扫,连主神都得退避!天刀过处,一切都断,规则亦断!
“天都峰崩塌下来的星体已经淹没了白水星系,白水军团死伤惨重……”
主神规则哈哈一笑:“这又如何?天器既成,白水星系本就经不起他一刀!”
“当初不该放走他的!主神大人当时为何不杀他?”
“杀了他,这个宇宙就没意思了。”主神微笑着,随即又低声自语道:“这个宇宙确实没意思!”
大阿哥重新看到了希望,“原来主神大人早有应对啊!我就说嘛,主神大人您一出马,肯定能随时杀了他!”他深深磕头,“还请主神大人出手!”
主神一叹:“天刀横扫,主神退避!苏永现在已经与天刀连成一体,我怎对付得了?”
连银河的主宰——主神规则都对付不了?大阿哥呆了,“他要杀过来了,怎么办?”
主神狠狠一巴掌,打得大阿哥满口鲜血连带着牙齿都飞了出去。
“笨,赶紧逃啊!逃到无上宇宙去,我就不信他能追得了!”
全书完,由于工作及出版问题延误了很久才更新,希望大家谅解,因为咸湿也是要吃饭的。敬请各位期待本人下一本小说,延续精彩!【结局篇的出版文集跟网络是不同的,明天开始咸湿将会把出版文集陆续放在番外里,各位有时间不妨去看看】
番外
关于楼兰与一把刀
#.序章
完婚之后的第二天,娘子决定去楼兰。
一年以前,我们在临安认识的时候她就曾对我说:“我想去看看另外一个楼兰。”因为楼兰是一座城的名字,也是她的名字。
她走的那天下雨,家里的昙花正开。雨水中明媚的艳。
当时我问她:“既然决定去流浪,为何不等回来再完婚?”
“一个人想在外面开开心心的流浪,就先要有个家,能够回得去。所以,”她把油纸伞递给我:“你要留在这里,不可中途追来。”
而她便独自走向西。。
回去家中,我在暗处擦亮一盏油灯,守着昙花微启。窗外听见雨声,眼前这寂寥花火,灵犀之间像是缘起
缘灭。
卯时。
天明。油尽。灯衰。雨歇。
昙花恰逢夜雨,你守了几个时辰,就抵过一季。
待到鸡鸣时分,花事无疾而终。
花儿最美的时分,不在姹紫嫣红的荼蘼。只待行将凋萎的清晨,恰逢一滴露水
超度。
楼兰
***********************************
第1节#.
二百二十七天之后,家里忽然来了一个戴蓑笠的男人。他个子很高,面相削瘦惨白;他说话的时候目光并不看你,声音也低沉。
我不喜欢听他的声音;但很专注。
因为他带了娘子的一句话来——
“找不到楼兰,便不再回来。”
我本想温一壶酒给他,但他带完这句便从窗口跃出。刹那之间消失在夜色中。
我追出来,希望能追上他探问。不过转眼之间,漆黑天幕下只剩萤火虫冷冷地飞,列成阵型。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男人的绰号叫夜飞蝠,是天下间轻功最高的游侠。
我的名字叫林秀树。我是一名工匠。
三年前我铸过一对修罗刀,并把它赠给一个江湖上的朋友。而后有过一些传闻。在兵器谱上便也写下我的名。
而我,亦不再铸剑。
其实你也可以闲下来虚度,只要你有所成。
那年大暑的晚上,我第一次见到夜飞蝠。
他走后,我温过一壶酒自饮。喝到全身湿汗的时候,我突然决定铸一柄剑。
不再将它赠给任何人。因为剑名楼兰。
取一个名不是命理辞书推推算算那样简单;每个名字都会有一个理由,亦注定某处隐忧。
爱一个人也不是风花雪月卿卿我我那样简单;每一对情人都会有一个传说,同样交缠许多煎熬。
而铸一柄剑更不是生铁黄铜敲敲打打那么简单;即便你不用它杀人,也必须嵌入一记剑魂。
我知道,这柄剑的魂即是我的魂。如此,我才会有一个理由可以去找她。
便开始一路向西。
向西——
所以在每天最好的时辰,根本看不见太阳。
狼人们面面相窥不知所措;娜美星的叛逃者,那个三星强者却忽然明白了过来,她激动不已的捂着樱唇,吐出的话语也打着颤:“那是……有生命的……有生命的刀!”
有生命的刀?
有血脉的武器?
那是每个天神、无上天神,甚至是王神、主神都梦寐以求的血脉天兵啊!
所有的狼人都懵了,“呯呯呯……”响声此起彼伏,他们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
就在同时,那不停震荡的灭绝之刃忽然没有声音了。苏永好奇的转过头去,发现那把巨大的兵器竟在不停后退!
血刀每向前一分,它就要退后三分!
它会怕?可以比美超神器的灭绝之刃也会怕?苏永感觉自己最为自负的脑袋都不够用了。
灭绝之刃忽然亡命逃窜!血刀也骤然加速!
灭绝之刃仅仅逃离了十多公里,就被血刀追上!
一击……碎成漫天烟花!
怎会?神器怎会比超神器还要坚硬?凝目空中的苏永忽然发现血刀有些异样——那紫色的刀身上,似乎闪烁着乌金色的星点?
苏永不禁敲了敲脑袋。婆罗沙!婆罗沙怎会跑血刀上了?
他慌忙打开身上的百宝囊,发现所有的婆罗沙都消失了。
“难道它还会偷吃不成?”苏永看了四面的池水一眼,若有所思。“恩?不用修炼,自己进化?”
娜美星叛逃者满面泪水,她又哭又笑,出神的看着空中,比脸色还苍白的嘴唇喃喃低语着:“血脉天兵……真是血脉天兵!没想到我居然能碰见血脉天兵!天啊……还以为抢到星辰之眼就够了,可笑啊,可笑!哈哈哈!”
她疯掉了。作为仙女星系娜美星的最高武者——三星骑士,竟在看了一眼血脉刀之后,就疯掉了。
苏永犹在不解。他环视着满地的对手躯体,又看了看难辨哭笑的妖女,感觉自己置身梦中。
地上灭绝之刃的碎片还在燃烧着,空中的血刀却在变大。这一次,不是挥舞的刀光变大,也不是刀身颜色变深,而是它自身的体积在涨大。它在飞速成长!
随着血刀的变大,苏永有种心脉相连的快感。但他抬头看了一下空中那把已经长达六百多米的巨刀,只能无语。
血刀达到一千六百三十米长度的时候停止了生长,它刀尖向下树立在空中片刻,然后稳稳插落湖心岛!
湖心岛被刀光轻易劈开两半,就如豆腐一般!天池之水汹涌而来!
无数的气泡、神器翻滚而来,血刀却如巨鲸吸水,来者不拒!那圆润的刀尖如同永远吃不饱的大嘴不停晃动着,那高立云空中的龙头刀柄却在吞吐着烟雾。
孕育了无数超神器的池水,甚至是一些散落的神器、超神器,都无可避免的被血刀吞噬!
天池水面飞快的下降着,大片陆地徐徐上升!
苏永呆立在破开的半边湖心岛上,有些失神。
“究竟是我带你来,还是你牵引着我?”苏永望着犹在鲸吞的血刀苦笑。此时湖心岛已经上升成为一座高山,而且是天都峰顶的第一高峰。
苏永就站在峰顶上,看着比峰顶更高的刀身,看着四下里漆黑的天都群星。天都亿万颗星体众星拱神般围绕着他,也拱卫着血刀。
天都第一峰仅仅存在了不到两个时辰!
随着天池湖水干枯,天都峰激烈摇晃起来!半晌之后,从峰顶开始,直致整个天都星系——轰然倒塌!
亿万颗漆黑星体散落如雨,苏永看见白色的千万阶就如同丝线一般飘起、断裂,然后不知散落何方!
所幸的是,苏菲、狼孩,还有娜美星的骑兵队伍,就在自己不远处的漂浮星体上,而这些星体并没有发生爆炸。
苏永心念一动,巨大的血刀自发的跟随他的思维,轻而易举的破开一切阻碍,把他们连同立足的星体一同拨拉了过来,组成了一片联合大陆。
“快看前方!”狼孩忽然惊呼。
前方正有数百颗巨大行星迎面而来,他们根本无处可躲!
此时血刀猛然飞起,横向扫出!
绚烂的烈芒照亮了宇宙,那些巨大行星被齐齐切开两半,分开两边如同微尘般飘荡而去,给他们让开了辉煌难言的星光大道。
众人置身的大陆从容的悠然而过……
……
亿万颗散落的天都星体,有很多涌入了银河,把苏永曾经路过的白水星系完全淹没!
圣地。
大阿哥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他深深的鞠躬:“银河的主宰,我的主神大人啊,天都峰倒塌了!”
主神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天都倒,天刀成!竟然是无坚不摧、无人能敌的天器……传说中的至高武具!宇宙间真有此等物事?”
传说天刀横扫,连主神都得退避!天刀过处,一切都断,规则亦断!
“天都峰崩塌下来的星体已经淹没了白水星系,白水军团死伤惨重……”
主神规则哈哈一笑:“这又如何?天器既成,白水星系本就经不起他一刀!”
“当初不该放走他的!主神大人当时为何不杀他?”
“杀了他,这个宇宙就没意思了。”主神微笑着,随即又低声自语道:“这个宇宙确实没意思!”
大阿哥重新看到了希望,“原来主神大人早有应对啊!我就说嘛,主神大人您一出马,肯定能随时杀了他!”他深深磕头,“还请主神大人出手!”
主神一叹:“天刀横扫,主神退避!苏永现在已经与天刀连成一体,我怎对付得了?”
连银河的主宰——主神规则都对付不了?大阿哥呆了,“他要杀过来了,怎么办?”
主神狠狠一巴掌,打得大阿哥满口鲜血连带着牙齿都飞了出去。
“笨,赶紧逃啊!逃到无上宇宙去,我就不信他能追得了!”
全书完,由于工作及出版问题延误了很久才更新,希望大家谅解,因为咸湿也是要吃饭的。敬请各位期待本人下一本小说,延续精彩!【结局篇的出版文集跟网络是不同的,明天开始咸湿将会把出版文集陆续放在番外里,各位有时间不妨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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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楼兰与一把刀
#.序章
完婚之后的第二天,娘子决定去楼兰。
一年以前,我们在临安认识的时候她就曾对我说:“我想去看看另外一个楼兰。”因为楼兰是一座城的名字,也是她的名字。
她走的那天下雨,家里的昙花正开。雨水中明媚的艳。
当时我问她:“既然决定去流浪,为何不等回来再完婚?”
“一个人想在外面开开心心的流浪,就先要有个家,能够回得去。所以,”她把油纸伞递给我:“你要留在这里,不可中途追来。”
而她便独自走向西。。
回去家中,我在暗处擦亮一盏油灯,守着昙花微启。窗外听见雨声,眼前这寂寥花火,灵犀之间像是缘起
缘灭。
卯时。
天明。油尽。灯衰。雨歇。
昙花恰逢夜雨,你守了几个时辰,就抵过一季。
待到鸡鸣时分,花事无疾而终。
花儿最美的时分,不在姹紫嫣红的荼蘼。只待行将凋萎的清晨,恰逢一滴露水
超度。
楼兰
***********************************
第1节#.
二百二十七天之后,家里忽然来了一个戴蓑笠的男人。他个子很高,面相削瘦惨白;他说话的时候目光并不看你,声音也低沉。
我不喜欢听他的声音;但很专注。
因为他带了娘子的一句话来——
“找不到楼兰,便不再回来。”
我本想温一壶酒给他,但他带完这句便从窗口跃出。刹那之间消失在夜色中。
我追出来,希望能追上他探问。不过转眼之间,漆黑天幕下只剩萤火虫冷冷地飞,列成阵型。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男人的绰号叫夜飞蝠,是天下间轻功最高的游侠。
我的名字叫林秀树。我是一名工匠。
三年前我铸过一对修罗刀,并把它赠给一个江湖上的朋友。而后有过一些传闻。在兵器谱上便也写下我的名。
而我,亦不再铸剑。
其实你也可以闲下来虚度,只要你有所成。
那年大暑的晚上,我第一次见到夜飞蝠。
他走后,我温过一壶酒自饮。喝到全身湿汗的时候,我突然决定铸一柄剑。
不再将它赠给任何人。因为剑名楼兰。
取一个名不是命理辞书推推算算那样简单;每个名字都会有一个理由,亦注定某处隐忧。
爱一个人也不是风花雪月卿卿我我那样简单;每一对情人都会有一个传说,同样交缠许多煎熬。
而铸一柄剑更不是生铁黄铜敲敲打打那么简单;即便你不用它杀人,也必须嵌入一记剑魂。
我知道,这柄剑的魂即是我的魂。如此,我才会有一个理由可以去找她。
便开始一路向西。
向西——
所以在每天最好的时辰,根本看不见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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