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2章办事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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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夜拨出注射器,看着洛娜晃了几晃,扑通一声,连人带包都摔到了地上。他把注射器随手一丢,拍了拍手蹲下来道:“想不到吧,小丫头,我还有这一手。”
“虽然成总参没说要你的命,可也说了等她回来,再处置你。我领了她的命令,总不能就这样把你放走了。本来呢,也不是不能用武力把你留下,可能省点力气,咱们还是省点吧。”
宋夜伸手要去把洛娜抱起来,打算扛回去,并且这次要把她给丢进监狱里,等成广君回来处置。不料手刚碰到洛娜,忽然发现女孩的体温高得吓人。他才知有异,洛娜忽然张开了眼睛。女孩的双眼里,有火星飘零,她突然伸手在宋夜胸口上一按,后者立刻惨叫了起来。蓦然一股带着冰寒气息的能量炸开,把洛娜的手震离胸口,宋夜立刻抽身后腿,脸色无比难看。
他看往胸口处,那里的衣服早就给烧出一个窟窿来。胸口的皮肤已经焦黑一片,血肉组织都已经炭化。这还是他及时震开了洛娜,再迟几秒,怕是连心脏也给烧焦了。洛娜刚才那一手不见烈焰,没有火光,全然没有任何先兆,可手掌释放出来的高热,温度却高得惊人。
宋夜苦笑道:“你居然还有这种手段?”
“成广君没告诉你吧,不过也不怪她,她又怎么会知道我的烈焰之触,可以在瞬间产生一千三百度的高温。不过这个能力也有缺陷,无法立刻释放,并且需要接近对手才能发挥作用。”洛娜站了起来,抖动了下手脚,道:“至于你的麻醉剂,早在进入我体内的时候,就被我的能量湮灭了。好玩吗,宋夜,这种你骗我,我骗你的游戏我最擅长了。”
宋夜叹道:“你是怎么识穿的,我打来接班,可就一直让自己表现得像个干部。”
“没错,你藏得很深,并且演得挺好。乍一看,你就是个b级的干部,不过你自己也说了,成广君很谨慎。像她那样心细如发的女人,怎么会随便丢个干部来看管我,如果她还在龙巢的话,那还说得过去。可连她也去俄罗斯了,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干部就能看得住我?”洛娜抬起手,手掌上缓缓出现一棵橘黄色的火球:“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不是吗?”
宋夜挠头道:“伤脑筋啊,果然能入施将军的法眼,大小姐不会是简单的人。我觉得,成总参都有些小看你了。”
“现在说那么多干嘛,要么你给我滚,要么咱俩打一场。”洛娜举起手,手上的火球已经膨胀得如同一颗蓝球大小,其中火焰翻滚呼啸,释放出道道惊人的热浪。
宋夜退后两步道:“还是算了,虽然成总参考虑到你拥有操控火焰和高温的能力,所以让我这个能够驱使寒冰的神秘种来盯着你。不过我现在受了重伤,打下去结果也是一样的。你走吧,反正有这个伤,成总参回来我也好交待。我想,我该不会倒霉到给她丢给将军吃吧?”
“那随便你好了,不打我就走了。”洛娜果真收起火球,一把将地上的背包拎了起来,转身就走。
宋夜一直站在那里,只等洛娜的身影快消失在视线中,才叫道:“大小姐,可以了吧,这个距离我就算追上去也没用,你可以把我脚下的陷阱给撤了吧。”
这才见洛娜举起手打了个响指,忽然从宋夜脚下升起几道黑烟。如果这时揭开宋夜脚下的地面,会发现下方的土石早已焦化,那是因为洛娜在刚才,就在宋夜的脚下准备了一团高热能量。只是让能量处于稳定状态,没有爆发。一旦宋夜有异动,这团能量会形成一道火柱,哪怕伤不了宋夜,也会叫他手忙脚乱。
宋夜摇摇头,说:“狡猾得像只小狐狸,早知道这样,我宁愿去俄罗斯,也不会接这个活。这下惨了,成总参回来肯定要扒我的皮。”
说归说,他却完全没有一点追上洛娜的意思,掉头离去。
洛娜倒是有些理解,宋夜为何会如此“办事不力”。理由很简单,如今龙巢的将军不是施龙飞了。当然,光是这一点还不足以让宋夜怠工。其中原因,还包括了他没有信心能够无伤地留下自己,再加上现在龙巢战力空虚,如果连他也受到重创,那这个基地就真的危险了。最后,她是生是死,是在基地还是逃走,其实都没多大关系了。
诸多原因加在一起,所以宋夜选择放弃。
在机场附近找到了一辆汽车,洛娜大摇大摆地把油箱加满,然后开着车,乘着夜色离开了龙巢,离开了这座她生活了快三年的魔窟。
河南,开封。
开封是座古城,千年古都,泱泱大城。不过如今,古都成了鬼域,在浓浓夜色下,只有零星的火光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出现,完全无法和以前那座繁华的城市联系到一起。
随着古城的荒废,和其它城市一样,自然渐渐占据了城市。树木、草丛渐渐淹没了街道、大楼。动物也都迁徙到城市里来,以往人类的居住地,现在变成了它们的乐园。
还生活在城市里的人类,只能勉强聚集在一块,才能在这座古城里,和动物共享这块天地。
因此,人类自然地划分出势力和地盘。
在这其中,老鬼的地盘是最大的,所在的位置也是最好的。老鬼当然不是鬼,而是一个人,老鬼只是他的绰号。这个四十出头的男人,曾经当过兵,退伍后在越南和缅甸一带做些买卖。这人见识广,加上心狠手辣,打从开封荒废之后,带着几个跟他混饭吃的弟兄,靠拳头和刀子打出了现在这一片“天下”。
老鬼占据了市中心的一座购物商场,占据了大量的物资,并且以之吸引城市里的幸存者。吸收了幸存者后,他凭借着出色的管理,把这些人治得服服帖帖的,并且经营出现在这番景象。
古城里的人都说,老鬼迟早成为这座城市的主人。老鬼自己本人也这么认为,可他不知道,他的好运快到头了。
“虽然成总参没说要你的命,可也说了等她回来,再处置你。我领了她的命令,总不能就这样把你放走了。本来呢,也不是不能用武力把你留下,可能省点力气,咱们还是省点吧。”
宋夜伸手要去把洛娜抱起来,打算扛回去,并且这次要把她给丢进监狱里,等成广君回来处置。不料手刚碰到洛娜,忽然发现女孩的体温高得吓人。他才知有异,洛娜忽然张开了眼睛。女孩的双眼里,有火星飘零,她突然伸手在宋夜胸口上一按,后者立刻惨叫了起来。蓦然一股带着冰寒气息的能量炸开,把洛娜的手震离胸口,宋夜立刻抽身后腿,脸色无比难看。
他看往胸口处,那里的衣服早就给烧出一个窟窿来。胸口的皮肤已经焦黑一片,血肉组织都已经炭化。这还是他及时震开了洛娜,再迟几秒,怕是连心脏也给烧焦了。洛娜刚才那一手不见烈焰,没有火光,全然没有任何先兆,可手掌释放出来的高热,温度却高得惊人。
宋夜苦笑道:“你居然还有这种手段?”
“成广君没告诉你吧,不过也不怪她,她又怎么会知道我的烈焰之触,可以在瞬间产生一千三百度的高温。不过这个能力也有缺陷,无法立刻释放,并且需要接近对手才能发挥作用。”洛娜站了起来,抖动了下手脚,道:“至于你的麻醉剂,早在进入我体内的时候,就被我的能量湮灭了。好玩吗,宋夜,这种你骗我,我骗你的游戏我最擅长了。”
宋夜叹道:“你是怎么识穿的,我打来接班,可就一直让自己表现得像个干部。”
“没错,你藏得很深,并且演得挺好。乍一看,你就是个b级的干部,不过你自己也说了,成广君很谨慎。像她那样心细如发的女人,怎么会随便丢个干部来看管我,如果她还在龙巢的话,那还说得过去。可连她也去俄罗斯了,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干部就能看得住我?”洛娜抬起手,手掌上缓缓出现一棵橘黄色的火球:“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不是吗?”
宋夜挠头道:“伤脑筋啊,果然能入施将军的法眼,大小姐不会是简单的人。我觉得,成总参都有些小看你了。”
“现在说那么多干嘛,要么你给我滚,要么咱俩打一场。”洛娜举起手,手上的火球已经膨胀得如同一颗蓝球大小,其中火焰翻滚呼啸,释放出道道惊人的热浪。
宋夜退后两步道:“还是算了,虽然成总参考虑到你拥有操控火焰和高温的能力,所以让我这个能够驱使寒冰的神秘种来盯着你。不过我现在受了重伤,打下去结果也是一样的。你走吧,反正有这个伤,成总参回来我也好交待。我想,我该不会倒霉到给她丢给将军吃吧?”
“那随便你好了,不打我就走了。”洛娜果真收起火球,一把将地上的背包拎了起来,转身就走。
宋夜一直站在那里,只等洛娜的身影快消失在视线中,才叫道:“大小姐,可以了吧,这个距离我就算追上去也没用,你可以把我脚下的陷阱给撤了吧。”
这才见洛娜举起手打了个响指,忽然从宋夜脚下升起几道黑烟。如果这时揭开宋夜脚下的地面,会发现下方的土石早已焦化,那是因为洛娜在刚才,就在宋夜的脚下准备了一团高热能量。只是让能量处于稳定状态,没有爆发。一旦宋夜有异动,这团能量会形成一道火柱,哪怕伤不了宋夜,也会叫他手忙脚乱。
宋夜摇摇头,说:“狡猾得像只小狐狸,早知道这样,我宁愿去俄罗斯,也不会接这个活。这下惨了,成总参回来肯定要扒我的皮。”
说归说,他却完全没有一点追上洛娜的意思,掉头离去。
洛娜倒是有些理解,宋夜为何会如此“办事不力”。理由很简单,如今龙巢的将军不是施龙飞了。当然,光是这一点还不足以让宋夜怠工。其中原因,还包括了他没有信心能够无伤地留下自己,再加上现在龙巢战力空虚,如果连他也受到重创,那这个基地就真的危险了。最后,她是生是死,是在基地还是逃走,其实都没多大关系了。
诸多原因加在一起,所以宋夜选择放弃。
在机场附近找到了一辆汽车,洛娜大摇大摆地把油箱加满,然后开着车,乘着夜色离开了龙巢,离开了这座她生活了快三年的魔窟。
河南,开封。
开封是座古城,千年古都,泱泱大城。不过如今,古都成了鬼域,在浓浓夜色下,只有零星的火光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出现,完全无法和以前那座繁华的城市联系到一起。
随着古城的荒废,和其它城市一样,自然渐渐占据了城市。树木、草丛渐渐淹没了街道、大楼。动物也都迁徙到城市里来,以往人类的居住地,现在变成了它们的乐园。
还生活在城市里的人类,只能勉强聚集在一块,才能在这座古城里,和动物共享这块天地。
因此,人类自然地划分出势力和地盘。
在这其中,老鬼的地盘是最大的,所在的位置也是最好的。老鬼当然不是鬼,而是一个人,老鬼只是他的绰号。这个四十出头的男人,曾经当过兵,退伍后在越南和缅甸一带做些买卖。这人见识广,加上心狠手辣,打从开封荒废之后,带着几个跟他混饭吃的弟兄,靠拳头和刀子打出了现在这一片“天下”。
老鬼占据了市中心的一座购物商场,占据了大量的物资,并且以之吸引城市里的幸存者。吸收了幸存者后,他凭借着出色的管理,把这些人治得服服帖帖的,并且经营出现在这番景象。
古城里的人都说,老鬼迟早成为这座城市的主人。老鬼自己本人也这么认为,可他不知道,他的好运快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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