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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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了,一切都变了,变得越来越好了。
到了夜晚,整个京城的街道都亮起红色的灯笼,橘黄色的光照亮每一条街道,大雪已经被扫到了两边,露出湿漉漉的青石板路,夜里的凉意依旧驱不散人们的热情。
云卿和御凤檀走在路中,与寻常人一般,观赏着左右的景物,到处都是欢乐的曲声,笑声,小孩子相互追逐着,手里提着各式各样可爱趣致的彩灯,喜乐之气蔓延在每一个角落。
安雪莹手里也提了一个桃子灯,左右看着周围的一切,云卿瞧见她,嘴角弯起,“雪莹,你也出来赏灯,这灯做的很别致。”
如今云卿已经嫁人,为人妇和未婚闺秀还是有区别的,今次她本来也没打算出来,所以并未和安雪莹约好。
安雪莹指了一边人群中的一袭纤长身影,细声道:“还有梅小姐与我一起,她的灯被跑过的小孩子撞灭了,去让店家重新点燃。”说罢,朝着御凤檀道:“雪莹见过世子。”
“不用客气。”云卿摆手,忽而朝着她身后看了一眼,轻声道:“你哥哥没出来吗?”
安雪莹眉头轻轻蹙起,手中的灯也因坠了一坠,眸中有些轻忧,“他的伤一好,陛下就让他去了宫里,如今在养心殿做夜值。”
“夜值?”云卿心头微微一疑,安初阳的伤刚好,本来御医说要让他多休息一阵,他觉得自己无碍,便回宫中复职,可是明帝不是不知道他的身体状况,为何要特意让他做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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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安雪莹点头,柔美的面容在橘色的灯光下显得活泼了几许,“嗯,陛下说,哥哥忠心,不畏生死,如今到哪都要哥哥侍奉在身边。”
明帝自在围场被刺杀后,对个人安危方面更加加强,安初阳若是因此被赏识,倒也是件好事。跟在陛下的身边,虽然说是伴君如伴虎,但若是真想仕途顺畅,作为天子身边的近臣,自然比其他人机会要好的多。
虽然这样想着,云卿心里有一股不太和谐的声音,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但又说不出这件事哪里不好了,安初阳本就是宫中的禁卫军统领,在御前行走才是更好的。
那边梅妤已经点了灯,提着一盏轻巧的竹子灯来,望见二人行了礼,“世子和世子妃感情如传言一般好。”
云卿看了一眼御凤檀,抿唇笑道:“不过是与普通夫妻一般,只不过身份有些不同罢了。”
梅妤望着御凤檀照在云卿身旁,替她拦了周围人的撞击,悠悠的叹了口气,若是她以后的夫君有世子这般体贴也就好了。不奢望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至少相伴到老不相离。她微微一叹后,也没有太多牵挂,便呼了云卿与她们两人一起去赏灯。
云卿答应和御凤檀一起游玩的,要是和两人一起去,御凤檀个大男人跟在后头也没多大的意思,到时候安雪莹和梅妤要估计御凤檀的感受,反而弄了没趣,便让两人自去游玩。
安雪莹和梅妤也是通透之人,并不勉强,提了灯混在其他小姐之中,欢悦的走了。
而云卿与御凤檀两人并肩赏灯,不时说上两句俏皮话,其乐融融,两人欣赏着风景的同时,也成了人家眼中的风景。
“你看,这走马灯做的很别致呢!”云卿指着其中一盏灯,让御凤檀看,余光却瞟见右方大街上行来的一行人,他们如同一首乐曲里插进来的不和谐因素,一路上大笑不停,动作霸道,毫不讲理,将灯会喜庆气氛搅乱,惹得众人纷纷望去。
那是五个身着异族服装的人,头顶上有着各色的孔雀羽毛,棕色的肌肤透着磨砂般的质感,异色的瞳孔闪着狂躁又极端的光芒,当看到云卿的时候,幽绿色的目光闪过一道异光,朝着她和御凤檀走来。
但凡他们走过的地方,人群都自动让开,便连那些本来看到御凤檀,恋恋不舍跟着走了半条街的少女们,也只能停下脚步,隔得远远的望过来。一时本来还算好的出行,变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让人着实有些不快。
“瑾王世子,世子妃,好巧好巧,有缘千里来相会,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们!”博俊王用他那不太标准的大雍语跟两人打着招呼。
御凤檀轻笑了一声,“博俊王这句话用的可不对,我可以和你有缘,世子妃可和你没缘。”他拉着云卿的手,不动声色的将她带到自己的身边,默默地向博俊王宣示自己的占有。
博俊王的视线落在御凤檀揽着云卿的手上,面色丝毫不变,“哈哈,世子果然是对世子妃倾心不已,就连我跟世子妃说句话,你都怕我将她拐跑了吗?”
御凤檀看他那一张泛着油光的棕色老脸,嗤笑道:“博俊王是那一箭还没射够,还想让我再补两箭吗?”
博俊王脸色一变,额头青筋迸得跳了几跳,怒极反笑,“是吧,哈哈,哈哈,世子真是会开玩笑……”他像是尴尬的说完这句后,突然又话语一变,朝着云卿道:“这算什么!世子妃,你瞧你跟着世子,见到哪个王爷,皇帝的还要对他们行礼,若是你嫁给我,我的王后五个月前死了,你就做我的王后,到时候谁见了你,都要下跪,后宫里的妃嫔都给你管,比作这个什么劳什子的世子妃要好多了!”
云卿斜睨着他,白色的狐裘斗篷裹着她精致的小脸,微微一笑,“可是落日国和大雍两国的国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啊,纵使我国的一个王爷,封地也丝毫不比落日国国土要小,更何况,我对和一堆女人争风吃醋的事情完全不感兴趣,只要能守着夫君一个人,莫说现在是锦衣玉食,就算是寒意素餐,我也是心甘情愿的。博俊王就莫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两国之间的邦交了,难道你没发现,你又惹了群怒了吗?”
博俊王果然往旁边望去,街上不少人都对他投以了愤怒的眼神,很多人根据他刚才说的话,猜出了他的身份,在金殿里大放厥词也就罢了,竟然还在大街上不知羞耻!
在他粗狂的气质衬托下,愈发觉得御凤檀和云卿是一对白玉璧人,抚安伯府每年都做善事,在百姓中早有盛名,而御凤檀击退西戎,更是威望甚高,在民间都是出神仙似的人物,有人已经蠢蠢欲动,想将手中的花灯抛过来砸那粗鲁无礼的落日国人身上。
不知道身边的文官拉着博俊王说了几句什么,博俊王的眸子里阴晴不定,最后再看云卿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摆手朝着旁边的一处酒楼道:“是,是,原是我不懂大雍国的规矩,只想着一切按照落日国的来,得罪了瑾王世子和世子妃两人,刚才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想要试一试两位的感情,果真是情比金坚,不同凡响啊!为了表达歉意,那就请两位上去吃顿饭,也好给两位赔罪谢过!”
虽然动作还不怎么标准,可是陡然之间从那个霸道狂妄的姿态换成眼前这彬彬有礼的样子,还是让人觉得诡异非常,御凤檀更是眯了一双魅眸,颇为有趣的望着眼前一手向前伸,做出“请”这个姿势的博俊王,看了几晌后,点头道:“好啊,既然博俊王要赔罪,那我自然是欣然前往,不过要赔的可不单单是我们两人。”
“还有谁人,只要世子说要请的,我定然做到,这也是我的一番诚心!”博俊王当即拍着胸膛,证明自己的决心。
云卿看他砸的砰砰响,暗暗咂舌,这砸的也太用力了,小心把胸腔砸出个内出血来,不过,御凤檀这么痛快的答应和讨厌的博俊王吃饭,肯定不是那么简单,他这人性子绝不是那种大方宽阔的,一旦小气起来,能让人心头滴血。
御凤檀举手朝着四周一摆,流水似的白色宽袍映着他嘴角一抹朱红更为俊俏,“各位可都听到了,博俊王为他出言不逊,触犯我大雍道德界限,做出赔罪之举,我等大雍百姓心胸开阔,自然不会让博俊王带着心结回国的,是不是?”
旁边的百姓听出御凤檀的意思,自然大声应是。
“那好,就让我们一起到沁园酒楼好好的用餐,来表达我们大雍人的热情和知书达理,懂礼识教吧。”御凤檀的声音本就十分好听,微扬的音色配合着火热的气氛,有一种天乐悠扬的美感,再加上白吃白喝的福利,顿时得到了百姓的热烈欢呼。
博俊王的脸色也一点点的变黑,他忽然意识到眼前的男子,是千万得罪不得的,一旦得罪了他,就要做好被随时恶整的准备。他为了表示诚意,指的是东大街最为华丽最为宏大的酒楼,这里面有着大雍最好的美食,店里的摆设,一应都是上等的红木做成,精致的地毯,华丽的瓷器,还有美丽的琴师弹奏优美的琴曲,只要进去过的人,无不说好,可是相对的,它的消费也非常高,每个人进去便是五十两银子的起价,也就是说,即便你进去后,什么也不干,单单喝杯茶,也要五十两银子,而其他的消费,可想而知了。
寻常百姓哪里有这个机会花好几年的家用进去享受,今日得了这个机会,哪里不赶紧进去的。
御凤檀望着那蜂拥而入的人群,朝着脸色已经黑如子夜的博俊王十分有风度的伸出右手,翩翩有礼道:“大雍百姓肯定感激博俊王你的,现在进去用膳,正好可以看到等下的舞狮会,时辰真准呢。”
博俊王此时哪里说的出话来,手指紧紧的攥紧,若不是打不赢御凤檀,估计他都想掐死眼前的这个白衣妖孽了。
御凤檀丝毫没有察觉他那杀人的视线,悠哉的咦了一声,两道修眉不解的皱起,一手横放胸前,一手撑着下巴,“看博俊王面色发黑,眼睛发红,鼻翼张合,粗气直冒,莫非你说落日国富有是假的,就连请几个百姓吃顿饭都吃不起,心疼成这样?”他颇为惆怅的叹了一口气,“既然这样,那就算了,这点钱我还是有的,今日就算我请好了,不要让你为难,我还是和夫人去赏灯吧……”
说罢,拉着云卿转身就要走。
“世子,世子,别走啊,我哪里是这个意思!”博俊王见他要走,赶紧大喊,那模样真正是憋屈的紧,想要笑又痛心的不得了,想来他也知道这沁园酒楼是什么档次的,但是主角走了,他这饭不是白请了,“世子,我是被大雍人民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一时激动的说不出话,哪里是心疼这些金银宝石,来来,我们进去好好的把酒言欢!”
御凤檀狭眸在转身的一瞬间带着一种比狐狸还要狡诈的光芒,转身过后,又是一副纯良的模样,认真道:“原是如此,那好,我就喜欢博俊王如此爽快,走,我们好好的喝上两杯!”
此时的沁园酒楼已经坐满了人,博俊王进去之后,便看到里面的小二走过来,带着他们朝着三楼的贵宾包厢走去。
“来,将你们这最好的酒,最好的菜,都上上来,快点!”博俊王金刀大马的坐下,挥手喊道,小二知道他就是今晚的冤大头,看他帽子上闪亮的大宝石也知道是个有钱的主,一溜的就要往外跑。
博俊王似又想起了什么,出言阻止了他的脚步,“慢着!”转头问御凤檀,“你们是客,你们先点。”
云卿看他这番举动,嘴角微微一勾,当惯了主人的博俊王,本来是随自己的心意来的,可是想着要给御凤檀面子,又喊住了小二,看来这顿饭还有其他的内容。
御凤檀摇摇手,“这里的菜都味美,不用再挑了,少放点辣椒就好了。”
博俊王这才一笑,“世子不吃辣椒的吗?日后出来的时候,我定然会记住的。”
御凤檀哈哈一笑,“是夫人不吃辣椒,这个有我记住就可以了,博俊王不需要操心。”
博俊王先是一怔,转而一笑,“看来世子对世子妃是真的很关心啊!这样的男人我们落日国的确难找,现在看起来,世子妃选择世子的确是正确的,在我们落日国可没男人有这么细心管女人吃什么,穿什么。世子如此,倒是值得学习!”
对于他一时一个说法,一会变一个强调,云卿是已经不奇怪了,这个博俊王丝毫没有大雍皇帝一言九鼎的气势,真是想说什么说什么,前一刻跟后一刻的话说起来完全是互相矛盾,他自己还说的乐呵的很。
博俊王说完端起酒杯,站起来道:“世子,见识过你的箭术,还有你的聪明,你的勇敢,都令我深深的佩服,那日输在你的箭下,让我更是心服口服,恨不得能跟你这样的英勇的好儿郎早点认识,来,为了日后的我们的友好来往,我们干杯!”
云卿暗暗的皱眉,落日国和瑾王府就是一关之隔,两者之间的关系再友好也是表面的,实则是相互防范,这博俊王在酒楼里和御凤檀把酒言欢,眼下这意思,是准备和御凤檀结交成好友,以后还要经常来往。两人之间关系走的这么近,若是让明帝知道,心底定然又是疑云重重。
她本以为御凤檀会拒绝,免得给瑾王府招惹不必要的猜忌,谁曾想到,御凤檀竟然也端起酒杯,一脸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模样,豪爽道:“好,好,我就喜欢你这种输得起,又大方的人,来,喝!”
这是同意做朋友了吗?博俊王一喜,面色愈发的欢悦,一口干掉手中的酒,觉得不过瘾,直接将旁边荷叶小碗拿过来,倒上一碗,“说的好,酒逢知己千杯少,来,今天喝个不醉不归!”
他们两人你一杯,我一碗,云卿瞧着御凤檀的样子,无声的吃着菜,直到外面的人都渐渐散了,御凤檀玉白的面容上带着酒醉的艳红,摆手道:“喝得过瘾,过瘾啊!博俊王,素闻你们落日国的人,喝最烈的酒,吃大块的肉,果然是爽啊,下次,下次咱们还来!”
博俊王醉眼薰然,端着空酒壶,呵呵笑着,“当然,不喝酒的男人,在落日国就不算真男人!世子你这般豪爽的,就是去了落日国,也有女人会爱慕你的!”
“哈哈,是吧!”御凤檀一个踉跄似乎没站稳,云卿连忙起身扶着他,对着博俊王道:“时辰不早,明日世子还要早朝,我们就先行一步了。”
博俊王自己也喝了不少酒,撑着桌子,被酒精侵蚀的大脑说话也慢了半拍,“去,去吧,明日再来,再来!”
易劲苍早就叫马车到沁园酒楼门前,此时已经到半夜,街上人渐渐稀少,只余那一盏盏的灯笼静谧的飘在树头。
易劲苍帮云卿扶了御凤檀进马车,自己就坐在了马夫的旁边。云卿进去看到靠在软垫上睡着的男人,几缕青丝从鬓旁落在他的颊边,随着呼吸慢慢的上下,长如黑羽的睫毛覆盖了那双漂亮的眼眸,整个人是那么的无害纯澈。
然而,云卿推了推他,“起来,别装了。”
男人继续熟睡,呼吸绵长,睡在软绵绵的垫子上,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难道真醉了?
云卿靠近一点,打算去扯扯御凤檀的睫毛,看看某人是不是真睡着了,猝不及防整个视野都翻转了一个天地,被一个混合着酒香和檀香气息的怀抱搂住,薄唇沾染了酒香,迅速的钻一进了唇一齿之间,碾一转挤一压,直接将云卿肺部的空气一点点的夺去,快要窒息的时候才收手。
云卿发髻散乱,俏脸熏红,望着压在自己身上,脸上醉意蓬勃,一双邪魅的长眸却闪着比钻石还要璀璨清明的光,微微喘息道:“就知道你没有喝醉。”
御凤檀一手撑着头侧,将自己的重量减轻一半,狭眸半合,“那么多酒,要真喝下去,哪里会不醉的。”
他的发丝落在脸上有点痒,云卿用手指卷了环在指上,“那你没喝吗?”
“我们位置后面不是有盆花么,酒都给它喝了。”御凤檀挑了挑眉,一点也不为自己假喝酒而觉得有何不妥。
云卿看他那绝色魅人的模样,想起今日诓得那博俊王出了一回血,吃吃笑起来,“那博俊王不知道是不是真喝下去,十五坛烈酒进了肚子,可不是好受的。”
御凤檀想起那模样,也莞尔一笑,“既然他要故意假装半路相逢,那我就让他装的更完美一点,客也让他请了,酒也陪他喝了,我多够意思。”
云卿摸着指尖柔滑的墨丝,她也发现了博俊王根本就不是什么巧遇,从进了沁园酒楼,看到小二热情的招待后,便知晓了。若不是早就预订好了位置,小二怎么会看到博俊王,就迎了上去,问都不问,而且今日上元节,大雍人基本都会出来赏灯,要想等到他们一点都不奇怪。
“既然知道他别有所图,你还和他称兄道弟的,难道是嫌日子过的太舒坦了么?”云卿用力拉了拉御凤檀的发丝,表达自己的不满。
御凤檀顺势栽在两道软峰之上,隔着厚厚的锦缎,那细绵弹软的感觉依旧传到肌肤上,他蹭了一蹭,狭眸里带着笑意,“既然人家花了那么多的心思,花了那么的银子想要做成一件事情,咱们不给他表现的机会,岂不是辜负人家的一番好意呢!”他很想知道,这一次,博俊王他想玩出什么花样来。
“你现在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坏。”云卿点了一下他高耸的鼻子,调皮地一笑。她也想知道,这博俊王留在京城,故意弄的这么万众瞩目的,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这也叫坏,还有更坏的呢!”御凤檀那双摄人心魂的眸子,慢慢的抬起,由下自上,朝着云卿睨来,清透的瞳光,眼角的风情在清冷的月色之中宛若突生的妖精,那妖精轻轻的勾起魅惑人心的红唇,露出贝齿,慢慢的张开,然后……隔着衣裳朝着下方一咬。
“啊……”
云卿小小的叫了一声,胸前传来那说痛不痛,说痒不痒的滋味,迅速的如同潮水般袭卷全身。
一只温热的修长玉手盖上了她的眼睛,遮住了她眼前的一切,却让感官更加清晰。一点一滴,扩大了无数倍。
有什么温热的,湿润的感觉隔着布料传来,一点点浸透她的胸前,挑一动那敏锐的两一处。花苞渐渐绽放,开出绝妙的弧度。
花枝一点点的寻着缝隙,探入最美的那一点,找寻人世间最美的风景。
马蹄踏过石板的笃笃声,有着别样的清冷的气息,天越城如同蛰伏的猛兽一般,那一盏盏明媚的灯笼像是无数双眼睛,望着这辆半夜而行的马车,散发着蠢蠢欲动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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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当御凤檀和云卿离开了沁园酒楼的时候,博俊王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摸着额头大声喊道:“快给我吃解酒药!”
那文官看了一眼外头,走过去将门关上,才从衣襟里掏出一个瓷瓶,倒出两颗药丸给他吃下,待了一刻钟之后,看博俊王脸色的酒红褪去,眼神也清明了许多,这才坐到他对面的位置上,“喝不了就不要硬拼,若不是我给你挡了些,你一时醉了说漏什么,咱们的事就完成不了了!”
博俊王一手抚着额头,抄起桌上一杯冷茶大口喝了下去,吧嗒一下嘴后,皱眉道:“我也不想的,你不想想看,落日国的人最好喝酒交友,若是我连酒都不喝的话,怎么显出诚意来!这个瑾王世子和世子妃你以为是好对付的,他们两个都心计狡猾,奸诈深沉的人,若不拼了全力,万一给看出什么好,咱们不就前功尽弃了么,你要知道……”
那文官看他还要说话,冷冷的咳了两声,博俊王似乎察觉到什么,闭了嘴换一个话题,“你确定他会钻到我们的圈套里面来吗?”
那文官两只眼睛射出冷冽的光,冷哼一声,“再精明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天罗地网,你只要记清楚,这次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就好了,千万不要坏事。这次事情经过机密的策划,一切都是照着我们想要结果在前进,以我们目前的处境,必须得加把力了。”
“今日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还讹了咱们这么大一笔银子,着实可恨!”博俊王想到那楼下的人声鼎沸,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客人,吃不了还要打包走的百姓,心里都疼的要滴血了。
到了夜晚,整个京城的街道都亮起红色的灯笼,橘黄色的光照亮每一条街道,大雪已经被扫到了两边,露出湿漉漉的青石板路,夜里的凉意依旧驱不散人们的热情。
云卿和御凤檀走在路中,与寻常人一般,观赏着左右的景物,到处都是欢乐的曲声,笑声,小孩子相互追逐着,手里提着各式各样可爱趣致的彩灯,喜乐之气蔓延在每一个角落。
安雪莹手里也提了一个桃子灯,左右看着周围的一切,云卿瞧见她,嘴角弯起,“雪莹,你也出来赏灯,这灯做的很别致。”
如今云卿已经嫁人,为人妇和未婚闺秀还是有区别的,今次她本来也没打算出来,所以并未和安雪莹约好。
安雪莹指了一边人群中的一袭纤长身影,细声道:“还有梅小姐与我一起,她的灯被跑过的小孩子撞灭了,去让店家重新点燃。”说罢,朝着御凤檀道:“雪莹见过世子。”
“不用客气。”云卿摆手,忽而朝着她身后看了一眼,轻声道:“你哥哥没出来吗?”
安雪莹眉头轻轻蹙起,手中的灯也因坠了一坠,眸中有些轻忧,“他的伤一好,陛下就让他去了宫里,如今在养心殿做夜值。”
“夜值?”云卿心头微微一疑,安初阳的伤刚好,本来御医说要让他多休息一阵,他觉得自己无碍,便回宫中复职,可是明帝不是不知道他的身体状况,为何要特意让他做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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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雪莹点头,柔美的面容在橘色的灯光下显得活泼了几许,“嗯,陛下说,哥哥忠心,不畏生死,如今到哪都要哥哥侍奉在身边。”
明帝自在围场被刺杀后,对个人安危方面更加加强,安初阳若是因此被赏识,倒也是件好事。跟在陛下的身边,虽然说是伴君如伴虎,但若是真想仕途顺畅,作为天子身边的近臣,自然比其他人机会要好的多。
虽然这样想着,云卿心里有一股不太和谐的声音,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但又说不出这件事哪里不好了,安初阳本就是宫中的禁卫军统领,在御前行走才是更好的。
那边梅妤已经点了灯,提着一盏轻巧的竹子灯来,望见二人行了礼,“世子和世子妃感情如传言一般好。”
云卿看了一眼御凤檀,抿唇笑道:“不过是与普通夫妻一般,只不过身份有些不同罢了。”
梅妤望着御凤檀照在云卿身旁,替她拦了周围人的撞击,悠悠的叹了口气,若是她以后的夫君有世子这般体贴也就好了。不奢望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至少相伴到老不相离。她微微一叹后,也没有太多牵挂,便呼了云卿与她们两人一起去赏灯。
云卿答应和御凤檀一起游玩的,要是和两人一起去,御凤檀个大男人跟在后头也没多大的意思,到时候安雪莹和梅妤要估计御凤檀的感受,反而弄了没趣,便让两人自去游玩。
安雪莹和梅妤也是通透之人,并不勉强,提了灯混在其他小姐之中,欢悦的走了。
而云卿与御凤檀两人并肩赏灯,不时说上两句俏皮话,其乐融融,两人欣赏着风景的同时,也成了人家眼中的风景。
“你看,这走马灯做的很别致呢!”云卿指着其中一盏灯,让御凤檀看,余光却瞟见右方大街上行来的一行人,他们如同一首乐曲里插进来的不和谐因素,一路上大笑不停,动作霸道,毫不讲理,将灯会喜庆气氛搅乱,惹得众人纷纷望去。
那是五个身着异族服装的人,头顶上有着各色的孔雀羽毛,棕色的肌肤透着磨砂般的质感,异色的瞳孔闪着狂躁又极端的光芒,当看到云卿的时候,幽绿色的目光闪过一道异光,朝着她和御凤檀走来。
但凡他们走过的地方,人群都自动让开,便连那些本来看到御凤檀,恋恋不舍跟着走了半条街的少女们,也只能停下脚步,隔得远远的望过来。一时本来还算好的出行,变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让人着实有些不快。
“瑾王世子,世子妃,好巧好巧,有缘千里来相会,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们!”博俊王用他那不太标准的大雍语跟两人打着招呼。
御凤檀轻笑了一声,“博俊王这句话用的可不对,我可以和你有缘,世子妃可和你没缘。”他拉着云卿的手,不动声色的将她带到自己的身边,默默地向博俊王宣示自己的占有。
博俊王的视线落在御凤檀揽着云卿的手上,面色丝毫不变,“哈哈,世子果然是对世子妃倾心不已,就连我跟世子妃说句话,你都怕我将她拐跑了吗?”
御凤檀看他那一张泛着油光的棕色老脸,嗤笑道:“博俊王是那一箭还没射够,还想让我再补两箭吗?”
博俊王脸色一变,额头青筋迸得跳了几跳,怒极反笑,“是吧,哈哈,哈哈,世子真是会开玩笑……”他像是尴尬的说完这句后,突然又话语一变,朝着云卿道:“这算什么!世子妃,你瞧你跟着世子,见到哪个王爷,皇帝的还要对他们行礼,若是你嫁给我,我的王后五个月前死了,你就做我的王后,到时候谁见了你,都要下跪,后宫里的妃嫔都给你管,比作这个什么劳什子的世子妃要好多了!”
云卿斜睨着他,白色的狐裘斗篷裹着她精致的小脸,微微一笑,“可是落日国和大雍两国的国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啊,纵使我国的一个王爷,封地也丝毫不比落日国国土要小,更何况,我对和一堆女人争风吃醋的事情完全不感兴趣,只要能守着夫君一个人,莫说现在是锦衣玉食,就算是寒意素餐,我也是心甘情愿的。博俊王就莫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两国之间的邦交了,难道你没发现,你又惹了群怒了吗?”
博俊王果然往旁边望去,街上不少人都对他投以了愤怒的眼神,很多人根据他刚才说的话,猜出了他的身份,在金殿里大放厥词也就罢了,竟然还在大街上不知羞耻!
在他粗狂的气质衬托下,愈发觉得御凤檀和云卿是一对白玉璧人,抚安伯府每年都做善事,在百姓中早有盛名,而御凤檀击退西戎,更是威望甚高,在民间都是出神仙似的人物,有人已经蠢蠢欲动,想将手中的花灯抛过来砸那粗鲁无礼的落日国人身上。
不知道身边的文官拉着博俊王说了几句什么,博俊王的眸子里阴晴不定,最后再看云卿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摆手朝着旁边的一处酒楼道:“是,是,原是我不懂大雍国的规矩,只想着一切按照落日国的来,得罪了瑾王世子和世子妃两人,刚才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想要试一试两位的感情,果真是情比金坚,不同凡响啊!为了表达歉意,那就请两位上去吃顿饭,也好给两位赔罪谢过!”
虽然动作还不怎么标准,可是陡然之间从那个霸道狂妄的姿态换成眼前这彬彬有礼的样子,还是让人觉得诡异非常,御凤檀更是眯了一双魅眸,颇为有趣的望着眼前一手向前伸,做出“请”这个姿势的博俊王,看了几晌后,点头道:“好啊,既然博俊王要赔罪,那我自然是欣然前往,不过要赔的可不单单是我们两人。”
“还有谁人,只要世子说要请的,我定然做到,这也是我的一番诚心!”博俊王当即拍着胸膛,证明自己的决心。
云卿看他砸的砰砰响,暗暗咂舌,这砸的也太用力了,小心把胸腔砸出个内出血来,不过,御凤檀这么痛快的答应和讨厌的博俊王吃饭,肯定不是那么简单,他这人性子绝不是那种大方宽阔的,一旦小气起来,能让人心头滴血。
御凤檀举手朝着四周一摆,流水似的白色宽袍映着他嘴角一抹朱红更为俊俏,“各位可都听到了,博俊王为他出言不逊,触犯我大雍道德界限,做出赔罪之举,我等大雍百姓心胸开阔,自然不会让博俊王带着心结回国的,是不是?”
旁边的百姓听出御凤檀的意思,自然大声应是。
“那好,就让我们一起到沁园酒楼好好的用餐,来表达我们大雍人的热情和知书达理,懂礼识教吧。”御凤檀的声音本就十分好听,微扬的音色配合着火热的气氛,有一种天乐悠扬的美感,再加上白吃白喝的福利,顿时得到了百姓的热烈欢呼。
博俊王的脸色也一点点的变黑,他忽然意识到眼前的男子,是千万得罪不得的,一旦得罪了他,就要做好被随时恶整的准备。他为了表示诚意,指的是东大街最为华丽最为宏大的酒楼,这里面有着大雍最好的美食,店里的摆设,一应都是上等的红木做成,精致的地毯,华丽的瓷器,还有美丽的琴师弹奏优美的琴曲,只要进去过的人,无不说好,可是相对的,它的消费也非常高,每个人进去便是五十两银子的起价,也就是说,即便你进去后,什么也不干,单单喝杯茶,也要五十两银子,而其他的消费,可想而知了。
寻常百姓哪里有这个机会花好几年的家用进去享受,今日得了这个机会,哪里不赶紧进去的。
御凤檀望着那蜂拥而入的人群,朝着脸色已经黑如子夜的博俊王十分有风度的伸出右手,翩翩有礼道:“大雍百姓肯定感激博俊王你的,现在进去用膳,正好可以看到等下的舞狮会,时辰真准呢。”
博俊王此时哪里说的出话来,手指紧紧的攥紧,若不是打不赢御凤檀,估计他都想掐死眼前的这个白衣妖孽了。
御凤檀丝毫没有察觉他那杀人的视线,悠哉的咦了一声,两道修眉不解的皱起,一手横放胸前,一手撑着下巴,“看博俊王面色发黑,眼睛发红,鼻翼张合,粗气直冒,莫非你说落日国富有是假的,就连请几个百姓吃顿饭都吃不起,心疼成这样?”他颇为惆怅的叹了一口气,“既然这样,那就算了,这点钱我还是有的,今日就算我请好了,不要让你为难,我还是和夫人去赏灯吧……”
说罢,拉着云卿转身就要走。
“世子,世子,别走啊,我哪里是这个意思!”博俊王见他要走,赶紧大喊,那模样真正是憋屈的紧,想要笑又痛心的不得了,想来他也知道这沁园酒楼是什么档次的,但是主角走了,他这饭不是白请了,“世子,我是被大雍人民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一时激动的说不出话,哪里是心疼这些金银宝石,来来,我们进去好好的把酒言欢!”
御凤檀狭眸在转身的一瞬间带着一种比狐狸还要狡诈的光芒,转身过后,又是一副纯良的模样,认真道:“原是如此,那好,我就喜欢博俊王如此爽快,走,我们好好的喝上两杯!”
此时的沁园酒楼已经坐满了人,博俊王进去之后,便看到里面的小二走过来,带着他们朝着三楼的贵宾包厢走去。
“来,将你们这最好的酒,最好的菜,都上上来,快点!”博俊王金刀大马的坐下,挥手喊道,小二知道他就是今晚的冤大头,看他帽子上闪亮的大宝石也知道是个有钱的主,一溜的就要往外跑。
博俊王似又想起了什么,出言阻止了他的脚步,“慢着!”转头问御凤檀,“你们是客,你们先点。”
云卿看他这番举动,嘴角微微一勾,当惯了主人的博俊王,本来是随自己的心意来的,可是想着要给御凤檀面子,又喊住了小二,看来这顿饭还有其他的内容。
御凤檀摇摇手,“这里的菜都味美,不用再挑了,少放点辣椒就好了。”
博俊王这才一笑,“世子不吃辣椒的吗?日后出来的时候,我定然会记住的。”
御凤檀哈哈一笑,“是夫人不吃辣椒,这个有我记住就可以了,博俊王不需要操心。”
博俊王先是一怔,转而一笑,“看来世子对世子妃是真的很关心啊!这样的男人我们落日国的确难找,现在看起来,世子妃选择世子的确是正确的,在我们落日国可没男人有这么细心管女人吃什么,穿什么。世子如此,倒是值得学习!”
对于他一时一个说法,一会变一个强调,云卿是已经不奇怪了,这个博俊王丝毫没有大雍皇帝一言九鼎的气势,真是想说什么说什么,前一刻跟后一刻的话说起来完全是互相矛盾,他自己还说的乐呵的很。
博俊王说完端起酒杯,站起来道:“世子,见识过你的箭术,还有你的聪明,你的勇敢,都令我深深的佩服,那日输在你的箭下,让我更是心服口服,恨不得能跟你这样的英勇的好儿郎早点认识,来,为了日后的我们的友好来往,我们干杯!”
云卿暗暗的皱眉,落日国和瑾王府就是一关之隔,两者之间的关系再友好也是表面的,实则是相互防范,这博俊王在酒楼里和御凤檀把酒言欢,眼下这意思,是准备和御凤檀结交成好友,以后还要经常来往。两人之间关系走的这么近,若是让明帝知道,心底定然又是疑云重重。
她本以为御凤檀会拒绝,免得给瑾王府招惹不必要的猜忌,谁曾想到,御凤檀竟然也端起酒杯,一脸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模样,豪爽道:“好,好,我就喜欢你这种输得起,又大方的人,来,喝!”
这是同意做朋友了吗?博俊王一喜,面色愈发的欢悦,一口干掉手中的酒,觉得不过瘾,直接将旁边荷叶小碗拿过来,倒上一碗,“说的好,酒逢知己千杯少,来,今天喝个不醉不归!”
他们两人你一杯,我一碗,云卿瞧着御凤檀的样子,无声的吃着菜,直到外面的人都渐渐散了,御凤檀玉白的面容上带着酒醉的艳红,摆手道:“喝得过瘾,过瘾啊!博俊王,素闻你们落日国的人,喝最烈的酒,吃大块的肉,果然是爽啊,下次,下次咱们还来!”
博俊王醉眼薰然,端着空酒壶,呵呵笑着,“当然,不喝酒的男人,在落日国就不算真男人!世子你这般豪爽的,就是去了落日国,也有女人会爱慕你的!”
“哈哈,是吧!”御凤檀一个踉跄似乎没站稳,云卿连忙起身扶着他,对着博俊王道:“时辰不早,明日世子还要早朝,我们就先行一步了。”
博俊王自己也喝了不少酒,撑着桌子,被酒精侵蚀的大脑说话也慢了半拍,“去,去吧,明日再来,再来!”
易劲苍早就叫马车到沁园酒楼门前,此时已经到半夜,街上人渐渐稀少,只余那一盏盏的灯笼静谧的飘在树头。
易劲苍帮云卿扶了御凤檀进马车,自己就坐在了马夫的旁边。云卿进去看到靠在软垫上睡着的男人,几缕青丝从鬓旁落在他的颊边,随着呼吸慢慢的上下,长如黑羽的睫毛覆盖了那双漂亮的眼眸,整个人是那么的无害纯澈。
然而,云卿推了推他,“起来,别装了。”
男人继续熟睡,呼吸绵长,睡在软绵绵的垫子上,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难道真醉了?
云卿靠近一点,打算去扯扯御凤檀的睫毛,看看某人是不是真睡着了,猝不及防整个视野都翻转了一个天地,被一个混合着酒香和檀香气息的怀抱搂住,薄唇沾染了酒香,迅速的钻一进了唇一齿之间,碾一转挤一压,直接将云卿肺部的空气一点点的夺去,快要窒息的时候才收手。
云卿发髻散乱,俏脸熏红,望着压在自己身上,脸上醉意蓬勃,一双邪魅的长眸却闪着比钻石还要璀璨清明的光,微微喘息道:“就知道你没有喝醉。”
御凤檀一手撑着头侧,将自己的重量减轻一半,狭眸半合,“那么多酒,要真喝下去,哪里会不醉的。”
他的发丝落在脸上有点痒,云卿用手指卷了环在指上,“那你没喝吗?”
“我们位置后面不是有盆花么,酒都给它喝了。”御凤檀挑了挑眉,一点也不为自己假喝酒而觉得有何不妥。
云卿看他那绝色魅人的模样,想起今日诓得那博俊王出了一回血,吃吃笑起来,“那博俊王不知道是不是真喝下去,十五坛烈酒进了肚子,可不是好受的。”
御凤檀想起那模样,也莞尔一笑,“既然他要故意假装半路相逢,那我就让他装的更完美一点,客也让他请了,酒也陪他喝了,我多够意思。”
云卿摸着指尖柔滑的墨丝,她也发现了博俊王根本就不是什么巧遇,从进了沁园酒楼,看到小二热情的招待后,便知晓了。若不是早就预订好了位置,小二怎么会看到博俊王,就迎了上去,问都不问,而且今日上元节,大雍人基本都会出来赏灯,要想等到他们一点都不奇怪。
“既然知道他别有所图,你还和他称兄道弟的,难道是嫌日子过的太舒坦了么?”云卿用力拉了拉御凤檀的发丝,表达自己的不满。
御凤檀顺势栽在两道软峰之上,隔着厚厚的锦缎,那细绵弹软的感觉依旧传到肌肤上,他蹭了一蹭,狭眸里带着笑意,“既然人家花了那么多的心思,花了那么的银子想要做成一件事情,咱们不给他表现的机会,岂不是辜负人家的一番好意呢!”他很想知道,这一次,博俊王他想玩出什么花样来。
“你现在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坏。”云卿点了一下他高耸的鼻子,调皮地一笑。她也想知道,这博俊王留在京城,故意弄的这么万众瞩目的,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这也叫坏,还有更坏的呢!”御凤檀那双摄人心魂的眸子,慢慢的抬起,由下自上,朝着云卿睨来,清透的瞳光,眼角的风情在清冷的月色之中宛若突生的妖精,那妖精轻轻的勾起魅惑人心的红唇,露出贝齿,慢慢的张开,然后……隔着衣裳朝着下方一咬。
“啊……”
云卿小小的叫了一声,胸前传来那说痛不痛,说痒不痒的滋味,迅速的如同潮水般袭卷全身。
一只温热的修长玉手盖上了她的眼睛,遮住了她眼前的一切,却让感官更加清晰。一点一滴,扩大了无数倍。
有什么温热的,湿润的感觉隔着布料传来,一点点浸透她的胸前,挑一动那敏锐的两一处。花苞渐渐绽放,开出绝妙的弧度。
花枝一点点的寻着缝隙,探入最美的那一点,找寻人世间最美的风景。
马蹄踏过石板的笃笃声,有着别样的清冷的气息,天越城如同蛰伏的猛兽一般,那一盏盏明媚的灯笼像是无数双眼睛,望着这辆半夜而行的马车,散发着蠢蠢欲动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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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当御凤檀和云卿离开了沁园酒楼的时候,博俊王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摸着额头大声喊道:“快给我吃解酒药!”
那文官看了一眼外头,走过去将门关上,才从衣襟里掏出一个瓷瓶,倒出两颗药丸给他吃下,待了一刻钟之后,看博俊王脸色的酒红褪去,眼神也清明了许多,这才坐到他对面的位置上,“喝不了就不要硬拼,若不是我给你挡了些,你一时醉了说漏什么,咱们的事就完成不了了!”
博俊王一手抚着额头,抄起桌上一杯冷茶大口喝了下去,吧嗒一下嘴后,皱眉道:“我也不想的,你不想想看,落日国的人最好喝酒交友,若是我连酒都不喝的话,怎么显出诚意来!这个瑾王世子和世子妃你以为是好对付的,他们两个都心计狡猾,奸诈深沉的人,若不拼了全力,万一给看出什么好,咱们不就前功尽弃了么,你要知道……”
那文官看他还要说话,冷冷的咳了两声,博俊王似乎察觉到什么,闭了嘴换一个话题,“你确定他会钻到我们的圈套里面来吗?”
那文官两只眼睛射出冷冽的光,冷哼一声,“再精明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天罗地网,你只要记清楚,这次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就好了,千万不要坏事。这次事情经过机密的策划,一切都是照着我们想要结果在前进,以我们目前的处境,必须得加把力了。”
“今日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还讹了咱们这么大一笔银子,着实可恨!”博俊王想到那楼下的人声鼎沸,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客人,吃不了还要打包走的百姓,心里都疼的要滴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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