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娶了白富美走上人生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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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傍晚,中东的天气依旧热的要命,林旭背着萨乌玛走了一圈,没几里地,身上已经冒出丝丝细汗,“真佩服你们这些人,竟然在这种鬼地方住那么久。”
萨乌玛说道:“我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生活,早就习惯了。你呢刚到圣拜没几天,不适应也正常。等你以后在这里多呆上一段时间,慢慢就习惯。”
林旭发现萨乌玛的眼睛透着狡黠,似乎在打什么鬼主意,“听你的意思,是打算让我在这里常住了?不打算被我拐去夏国?”
萨乌玛算是想明白了,跟着林旭去夏国,似乎也不错。可是呢,夏国的话,有林旭的女朋友,到了那里很可能会起什么变故。
从林旭刚才的反应看,他很不舍得和女朋友分手,那么就把他留在圣拜,用金钱,用权利,用名望,用一切来腐蚀他,不怕他还忘不掉那什么女朋友。“是啊,我想通了。夏国我又不熟悉,语言也不通,我去夏国的话,很成问题的。不如让你留在圣拜给我当驸马,让你陪着我,住在我的宫殿里。林旭,我有宫殿哦,我有很多财富,等你做了我的驸马,就都是你的了。
你呢,就留在圣拜这里。用你们夏国的话说,你是走了大运,娶了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哟。”
林旭捏了捏萨乌玛的鼻子,“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呢,我可没打算留在圣拜。我们夏国还有句话,叫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既然打算跟我,就得来夏国陪我才行。想我做倒插门女婿,不大可能的。”
“你要知道,我很漂亮的,我又是公主,很多男人想得到我,想做我的驸马。娶了我,你是赚了大便宜了,天大的便宜,林旭你就答应嘛。等以后我们结婚了,我一年给你生一个宝宝。财富随你支配,要是你愿意呀,我的宫殿里那些婢女们,你可以随便宠幸,只是要避孕,不许给她们孩子。
林旭,亲爱的林旭,娶了我,财富地位权势名望和女人都取之不尽,这么好的事情你要是错过了,再上哪儿找呀。你就答应嘛,答应我,留在圣拜嘛。”
林旭说道:“留不留在圣拜的事情嘛,以后再说,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更重要的事情?萨乌玛胸口起伏越来越剧烈,“林旭,你好坏啦,这种地方怎么可以呢。”
林旭坏坏道:“这种事情,不在这种地方,还要找什么地方?”
林旭边说着,边把萨乌玛放到了地上。
萨乌玛眼神娇媚极了,一想到之后要发生的事情就难耐,终于,该发生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了,“你待会温柔点哦。”
“温柔,那可不行,这种事情,必须粗暴才行,不然没收获。”
“粗暴才有收获?”萨乌玛不知道说什么好,眼睛闭上,下巴微微昂起,红唇嘟着,等待着林旭。
左等右等,萨乌玛没等到林旭吻过来,睁开眼睛一看,林旭拿了一根木棍,正在挖泥巴,好像是挖一个洞,“林旭你在干嘛呀?”
“当然是找吃的了,这种植物的根有点像是地瓜,烤着吃味道还不错的。”林旭说着,促狭道:“不然你以为我打算做什么?”
“我以为你要和我生孩子呢。”萨乌玛话出口,脸红了,从地上蹦了起来,“都怪你啦,认识你没几天,我都没羞没臊的了。我不管啦,你得要负责,你得做我的驸马才行。”
林旭笑语着:“知道啦,你的驸马我是坐定了,不过现在,我们还是先找点吃的,待会好填饱肚子。”
林旭带着萨乌玛找食物,挖了一些块茎,摘了不少野菜。
萨乌玛看着林旭变戏法似得,没多久时间弄了一大堆东西,“我好崇拜你哦,林旭你太厉害了,跟着你,到哪里也不会饿到。只是,人家想吃肉,你别老弄一些野菜嘛。”
林旭把野菜收拢了下,找了两根藤条绑起来便于携带,这才停手不摘野菜,“老在野外生存,光吃肉可不行,必须吃一点野菜。这些东西呢,一些可以烤,一些加上调料做汤,味道很不错的。至于肉嘛,我们走了一圈,还没看到有野兽。咦,这里有洞,兔子洞。”
找到个兔子洞,林旭知道今晚上有口福了,不用只吃素,“来,你守着这个洞口,我去找找其他的洞。”
萨乌玛问道:“找到兔子洞,抓里面的就好,干嘛去找别的洞呀?”
果然是公主,这种常识都不清楚,林旭说道:“兔子的话,一般不会只挖一个洞,它的窝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洞口。我们找到一个,周遭一定还有别的洞口。”
林旭在周遭找了一圈,又发现了四个隐蔽洞口,分部在周遭三四十米方圆内。
看样子,这个野兔窟不小,挖洞抓兔子不现实,林旭选了最简单的方法,找了些干草,再找些新鲜的植物放在干草上,分几堆,把四个洞口全部堵上,然后点火。
干草被引燃后,灼烧新鲜植物,会发出浓烟,一部分升腾而起,另一部分进了兔子洞里面。
一共五个洞口,只有萨乌玛守着的洞口没火,很快有一只野兔窜了出来。
萨乌玛瞧见野兔想抓,手还没伸过去,兔子就跳出了一米多远,这时候一块石头飞到,击中了野兔脑袋,把它打落到地上。
林旭一个石头砸中野兔,人已经来到萨乌玛身边,等着里面兔子出来一个抓一个,一连抓了四只大野兔才罢手。
萨乌玛觉得这种事儿太有意思了,也想抓,可惜一次次都是失败,最终抓到了只小的,巴掌大小,“林旭你看,我成功了,我也抓到了耶。”
林旭打趣道:“真是好大一只猎物来着。”
“才不管呢,反正我抓到了。”萨乌玛抓着兔耳朵,瞧着小兔子,“你可是我徒手抓的第一只兔子,算你好运,我心情好,就放了你。”
放生兔子,萨乌玛的心情更好,蹦跶到了林旭背上,“真的好好玩。林旭,和你在一起真的好开心,简简单单一件事情,我却觉得很幸福。”
“我的公主小媳妇,你还真好伺候,抓只兔子都高兴成这样。”
“以前没玩过嘛,有趣,当然觉得开心。林旭你都不知道,我以前被管的多严,身边总是有人盯着,多少双眼睛看着我,稍稍做一点事情都有人说。就算是伸了懒腰打个哈气,也会有人说我没礼貌,丢了公主的面子,不许我那么做。
我们干脆就在这里住下吧,我很简单的哦,只要你能填饱我的肚子就行了。”萨乌玛嗲嗲说着:“我们呢,白天就玩游戏,打猎,晚上就在一起生孩子,一直无忧无虑,一定会很幸福。”
做野人的话,三两天或许会开心,三两个月的话,鬼才愿意呢,林旭说道:“行,今晚上,我们就做野人。吃的到手,我们回迁区。”
这一趟算是收获满满,林旭找了根腾把兔子都拴起来,一手提着野兔和野菜,一手抱着萨乌玛的美腿,原路返回山洞。
太阳已经落山了,天空繁星点点,萨乌玛在林旭背上,唱起了圣拜的的歌谣:“荒芜的旷野,闪耀的繁星下,勇敢的战士和公主顶着狂风在穿行,他们按星月的指引,走向幸福的终点……”
萨乌玛的声音非常甜美,心情又好,歌声动听极了,林旭放慢了点脚步。
一曲唱完了,萨乌玛香了林旭一下,紧接着唱起另外一首,但马上停了,从林旭的背上跳下去,跑向不远处的树丛,“不许偷看,不许偷听哦。”
林旭微微一笑,再漂亮的女人,也是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林旭把东西方向,走到不远处,掏出家伙方便了下。
小便完,林旭意外的发现了一样东西,地上竟然有个烟头,捡起烟头看了下,这个烟头很新,丢下来最多只有三个小时,现在还能闻到淡淡的烟味。
林旭很想让自己相信,这个烟头只是一个猎人偶然路过的时候留下的,可是本能告诉他,绝对没有那么巧的事情,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也许,有人潜伏在周遭,正在盯着自己一行。
想到这个可能,林旭知道今晚上没办法在这里过夜了。
萨乌玛方便完,来到林旭身边,投进他怀里,“咦,林旭你怎么了,面色有点古怪哟。”
“我的公主,我们可能有麻烦了,跟我来。”林旭单手抱起萨乌玛,一手提着食物,快步跑回了山洞。
周亮已经捡了一大堆的干草木柴,点燃了篝火,就等着林旭打猎回来,现在瞧见林旭和萨乌玛带着不少猎物回来,乐了不行,“哥么,公主你们总算回来了,我都把东西准备好了,咱今晚上还吃烧烤大餐。呀,野兔,好东西啊。”
林旭快语说道:“今晚上烧烤是吃定了,不过不能在这里。立即收拾东西,跟我来。”
萨乌玛说道:“我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生活,早就习惯了。你呢刚到圣拜没几天,不适应也正常。等你以后在这里多呆上一段时间,慢慢就习惯。”
林旭发现萨乌玛的眼睛透着狡黠,似乎在打什么鬼主意,“听你的意思,是打算让我在这里常住了?不打算被我拐去夏国?”
萨乌玛算是想明白了,跟着林旭去夏国,似乎也不错。可是呢,夏国的话,有林旭的女朋友,到了那里很可能会起什么变故。
从林旭刚才的反应看,他很不舍得和女朋友分手,那么就把他留在圣拜,用金钱,用权利,用名望,用一切来腐蚀他,不怕他还忘不掉那什么女朋友。“是啊,我想通了。夏国我又不熟悉,语言也不通,我去夏国的话,很成问题的。不如让你留在圣拜给我当驸马,让你陪着我,住在我的宫殿里。林旭,我有宫殿哦,我有很多财富,等你做了我的驸马,就都是你的了。
你呢,就留在圣拜这里。用你们夏国的话说,你是走了大运,娶了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哟。”
林旭捏了捏萨乌玛的鼻子,“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呢,我可没打算留在圣拜。我们夏国还有句话,叫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既然打算跟我,就得来夏国陪我才行。想我做倒插门女婿,不大可能的。”
“你要知道,我很漂亮的,我又是公主,很多男人想得到我,想做我的驸马。娶了我,你是赚了大便宜了,天大的便宜,林旭你就答应嘛。等以后我们结婚了,我一年给你生一个宝宝。财富随你支配,要是你愿意呀,我的宫殿里那些婢女们,你可以随便宠幸,只是要避孕,不许给她们孩子。
林旭,亲爱的林旭,娶了我,财富地位权势名望和女人都取之不尽,这么好的事情你要是错过了,再上哪儿找呀。你就答应嘛,答应我,留在圣拜嘛。”
林旭说道:“留不留在圣拜的事情嘛,以后再说,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更重要的事情?萨乌玛胸口起伏越来越剧烈,“林旭,你好坏啦,这种地方怎么可以呢。”
林旭坏坏道:“这种事情,不在这种地方,还要找什么地方?”
林旭边说着,边把萨乌玛放到了地上。
萨乌玛眼神娇媚极了,一想到之后要发生的事情就难耐,终于,该发生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了,“你待会温柔点哦。”
“温柔,那可不行,这种事情,必须粗暴才行,不然没收获。”
“粗暴才有收获?”萨乌玛不知道说什么好,眼睛闭上,下巴微微昂起,红唇嘟着,等待着林旭。
左等右等,萨乌玛没等到林旭吻过来,睁开眼睛一看,林旭拿了一根木棍,正在挖泥巴,好像是挖一个洞,“林旭你在干嘛呀?”
“当然是找吃的了,这种植物的根有点像是地瓜,烤着吃味道还不错的。”林旭说着,促狭道:“不然你以为我打算做什么?”
“我以为你要和我生孩子呢。”萨乌玛话出口,脸红了,从地上蹦了起来,“都怪你啦,认识你没几天,我都没羞没臊的了。我不管啦,你得要负责,你得做我的驸马才行。”
林旭笑语着:“知道啦,你的驸马我是坐定了,不过现在,我们还是先找点吃的,待会好填饱肚子。”
林旭带着萨乌玛找食物,挖了一些块茎,摘了不少野菜。
萨乌玛看着林旭变戏法似得,没多久时间弄了一大堆东西,“我好崇拜你哦,林旭你太厉害了,跟着你,到哪里也不会饿到。只是,人家想吃肉,你别老弄一些野菜嘛。”
林旭把野菜收拢了下,找了两根藤条绑起来便于携带,这才停手不摘野菜,“老在野外生存,光吃肉可不行,必须吃一点野菜。这些东西呢,一些可以烤,一些加上调料做汤,味道很不错的。至于肉嘛,我们走了一圈,还没看到有野兽。咦,这里有洞,兔子洞。”
找到个兔子洞,林旭知道今晚上有口福了,不用只吃素,“来,你守着这个洞口,我去找找其他的洞。”
萨乌玛问道:“找到兔子洞,抓里面的就好,干嘛去找别的洞呀?”
果然是公主,这种常识都不清楚,林旭说道:“兔子的话,一般不会只挖一个洞,它的窝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洞口。我们找到一个,周遭一定还有别的洞口。”
林旭在周遭找了一圈,又发现了四个隐蔽洞口,分部在周遭三四十米方圆内。
看样子,这个野兔窟不小,挖洞抓兔子不现实,林旭选了最简单的方法,找了些干草,再找些新鲜的植物放在干草上,分几堆,把四个洞口全部堵上,然后点火。
干草被引燃后,灼烧新鲜植物,会发出浓烟,一部分升腾而起,另一部分进了兔子洞里面。
一共五个洞口,只有萨乌玛守着的洞口没火,很快有一只野兔窜了出来。
萨乌玛瞧见野兔想抓,手还没伸过去,兔子就跳出了一米多远,这时候一块石头飞到,击中了野兔脑袋,把它打落到地上。
林旭一个石头砸中野兔,人已经来到萨乌玛身边,等着里面兔子出来一个抓一个,一连抓了四只大野兔才罢手。
萨乌玛觉得这种事儿太有意思了,也想抓,可惜一次次都是失败,最终抓到了只小的,巴掌大小,“林旭你看,我成功了,我也抓到了耶。”
林旭打趣道:“真是好大一只猎物来着。”
“才不管呢,反正我抓到了。”萨乌玛抓着兔耳朵,瞧着小兔子,“你可是我徒手抓的第一只兔子,算你好运,我心情好,就放了你。”
放生兔子,萨乌玛的心情更好,蹦跶到了林旭背上,“真的好好玩。林旭,和你在一起真的好开心,简简单单一件事情,我却觉得很幸福。”
“我的公主小媳妇,你还真好伺候,抓只兔子都高兴成这样。”
“以前没玩过嘛,有趣,当然觉得开心。林旭你都不知道,我以前被管的多严,身边总是有人盯着,多少双眼睛看着我,稍稍做一点事情都有人说。就算是伸了懒腰打个哈气,也会有人说我没礼貌,丢了公主的面子,不许我那么做。
我们干脆就在这里住下吧,我很简单的哦,只要你能填饱我的肚子就行了。”萨乌玛嗲嗲说着:“我们呢,白天就玩游戏,打猎,晚上就在一起生孩子,一直无忧无虑,一定会很幸福。”
做野人的话,三两天或许会开心,三两个月的话,鬼才愿意呢,林旭说道:“行,今晚上,我们就做野人。吃的到手,我们回迁区。”
这一趟算是收获满满,林旭找了根腾把兔子都拴起来,一手提着野兔和野菜,一手抱着萨乌玛的美腿,原路返回山洞。
太阳已经落山了,天空繁星点点,萨乌玛在林旭背上,唱起了圣拜的的歌谣:“荒芜的旷野,闪耀的繁星下,勇敢的战士和公主顶着狂风在穿行,他们按星月的指引,走向幸福的终点……”
萨乌玛的声音非常甜美,心情又好,歌声动听极了,林旭放慢了点脚步。
一曲唱完了,萨乌玛香了林旭一下,紧接着唱起另外一首,但马上停了,从林旭的背上跳下去,跑向不远处的树丛,“不许偷看,不许偷听哦。”
林旭微微一笑,再漂亮的女人,也是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林旭把东西方向,走到不远处,掏出家伙方便了下。
小便完,林旭意外的发现了一样东西,地上竟然有个烟头,捡起烟头看了下,这个烟头很新,丢下来最多只有三个小时,现在还能闻到淡淡的烟味。
林旭很想让自己相信,这个烟头只是一个猎人偶然路过的时候留下的,可是本能告诉他,绝对没有那么巧的事情,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也许,有人潜伏在周遭,正在盯着自己一行。
想到这个可能,林旭知道今晚上没办法在这里过夜了。
萨乌玛方便完,来到林旭身边,投进他怀里,“咦,林旭你怎么了,面色有点古怪哟。”
“我的公主,我们可能有麻烦了,跟我来。”林旭单手抱起萨乌玛,一手提着食物,快步跑回了山洞。
周亮已经捡了一大堆的干草木柴,点燃了篝火,就等着林旭打猎回来,现在瞧见林旭和萨乌玛带着不少猎物回来,乐了不行,“哥么,公主你们总算回来了,我都把东西准备好了,咱今晚上还吃烧烤大餐。呀,野兔,好东西啊。”
林旭快语说道:“今晚上烧烤是吃定了,不过不能在这里。立即收拾东西,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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