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三章 林若黛VS飞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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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升起时,林若然就醒了,转头看到旁边的潘伟,喜悦的笑了。
突的,她皱起眉,凑到潘伟面前,耸着鼻子闻了闻:“酒味!”
其实,潘伟在林若然醒来前一秒中,才睡下去,他可不想她醒来后,看到自已的男人,盘腿坐在床上打坐。
那画面好美,有路和尚的感觉。
微微睁眼,笑的阳光灿烂,对林若然打招呼:“老婆,早安!”
“你昨晚上喝酒了?”林若然皱眉,“我记得昨晚上你没喝酒?难不成你趁我睡着后,跑出去喝酒了?”
潘伟笑笑:“嗯,昨晚上出去了一趟。”
林若然一怔,起床:“我还以为你会说你没出去呢,你身上的酒味可真重,这得是喝了多少酒?”
“一斤左右吧?”其实昨晚上,他还真的只喝了一斤多,其他的都进了飞凌的肚子里。
林若然刷牙看向镜中的自已,摸摸脸:“老公,我觉得我皮肤好了很多,你有没有觉得?”
潘伟自她身后抱住她,在她脸上亲了一口:“你一直都很漂亮。”
“不,我觉得我皮肤又白了,而且还光滑了很多。”林若然凑到镜子前,细细的打量着,“如剥了壳的鸡蛋。”
“确定不是茶叶蛋!”潘伟轻喃出声,林若然的手就到了他耳朵上,佯怒,“你说什么?再说一句。”
潘伟躲闪间,林若然扯到他的衣服,露出他肩膀上的伤疤,眼一怔,松掉他的衣服,抚摸着他肩膀上的伤疤,轻喃出声:“对不起,那时候。”
“说什么呢,这又不关你的事。”潘伟摸摸肩上的伤疤,“再说,男人有伤疤,不是更帅?”
林若然微低头,踮起脚尖,在他伤疤上亲了一口。
这个伤疤是潘伟还是傻子时,自已去洗澡,被热水给烫的,然后就留下了这道疤。
那时候的潘伟,在林家虽然有个身份,却得不到林家人的疼爱,更排斥他。
暖暖的唇,落在伤疤上,令潘伟心暖暖的,轻拍拍林若然的后背,安慰她:“都过去了。”
“嗯,那我先刷牙。”林若然把潘伟推出去,看着镜中的自已,心中百感交集。
曾经的潘伟有多无能,现在的潘伟就有多厉害。曾经她不是没有怀疑过,这么厉害的潘伟,是不是别人假扮的?
可是看到他肩膀上的伤疤,她才放心,眼前这个潘伟就是那个傻子潘伟。
更何况,他和小茜宝验了亲子鉴定,就更加认定,此潘伟就是原潘伟。
若是有人想要假冒潘伟,总不可能连血液都一模一样吧?
可是,林若然又怎么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夺舍,有一种借尸还魂?
哎,不想了。
“啊!”
正在刷牙的潘伟,听到楼下传来一声尖叫,就这样咬着牙刷冲出去,刚才那道声音,正是林若然的。
大门口躺着一个人,此人正呈大字形,可怜兮兮的对开门的林若然说:“嫂子,大哥好残忍,直接把我一个人,丢在酒店里,他自已回家来。”
头色头发,雪白的皮扶,大红色汉服,脚踩一双靴子,活生生一个古代人。
此人正是飞凌。
他说他今天会穿他的衣服,就真的穿了他的衣服来。
林若然远离他,惊恐的指着他喝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门口,马上离开。”
二楼的潘伟见着此幕,猛拍额头,他怎么就相信他说的话,会好好的待在酒店里的鬼话?
此时,顶着鸡窝头,穿着短袖短裤睡衣的林若黛,自房间里冲出来,抓起旁边的扫把就朝飞凌砸去,恶狠狠的:“臭要饭的,臭流氓,居然敢跑到本小姐家里来,看我打不死你。”
飞凌一抬头,首先看到的不是林若黛,而是正下楼的潘伟,自然不敢同林若黛动手,朝大厅里窜去,抱住潘伟大腿就开嚎:“大哥啊,我找了你一千八百年,好不容易才找着你,你怎么可以就这样打发我,连家都不让我回?我活了几千年,就只有你一个亲人了,你可不能不要我啊?”
潘伟捏了捏眉心,很是无语,看向怔愣的林若黛:“咱妈说,扫把拿在手里,就得打下去。”
林若黛啊了一声,反应过来后,手中扫把就朝飞凌打去:“我打死你个臭不要脸的,还活了几千年,你咋不是老妖怪,还有脸来我家骗人,看我不打死你。”
飞凌松开潘伟的大腿,动作迅速的往沙发上窜去。
于是,林家一大早,就开启了奔跑大赛,鸡飞狗跳的,闹的一家人都起来了。
林若然问潘伟是怎么回事,后者说:“我看他疯癫的可怜,想到我那个时候的情形,就说收养他。不过,我是把他放在酒店里的,想着找个机会把这事和你们说了,才把他带回来。哪曾想,他自已就跑来了。”
泪点低的林妈,听了直抹眼泪,伸手摸摸飞凌的脑袋:“可怜的孩子,那就在家住着吧,反正也不差你那一口。”
“好啊好啊,妈,我最喜欢你了。”飞凌立即卖萌。
“叫阿姨!”潘伟瞪他。
飞凌立马巴着林妈的手臂摇晃着:“不要,你都能叫妈,为什么我不能叫妈?”
潘伟捏眉心:“别卖萌,我叫她妈,那是因为我娶了她女儿。”
飞凌的双眼瞬间就定在了小茜宝身上,下一秒被潘伟拍飞,后者恶狠狠的瞪着他:“敢打我女儿主意,杀了你。”
自地上爬起来的飞凌,哭喊着抱着林妈的手臂:“妈,大哥好凶,我也要娶你女儿,我也要叫你妈。”
林妈被这样子的飞凌,给整懵了,脱口而出:“好啊,我还有一个女儿。”
飞凌得意的朝潘伟挑眉:“大哥,我现在能住下来了吧?”
“鬼!”一道喝声自二楼传来,整理好自已的林若黛,气势汹汹的朝飞凌奔去,“就你也想娶我,看我不打残你,过来!”
飞凌死搂着林妈的手臂不松手,猛摇头:“不去,你打我!”
林若黛气的咬牙:“你一个死娘炮,没事卖什么萌,给我过来。”
“不要。”飞凌连连摇头,“反正妈答应了让我娶你,以后你就是我的女人,你得听我的话,你得要三从四德,你得……”
“我勒了个叉叉去!”林若黛磨牙,“看我不打得你满地找牙!”
“你牙没有我牙整齐白亮,别磨了,不好看。”飞凌不怕死的,嗞着自已整齐的八颗小白牙,挑畔着林若黛。
林若黛气疯了,伸手就要去拧飞凌耳朵,手才刚伸过来,就被林妈拍打手背:“做什么你个死丫头,凶巴巴的,能有人娶你,你就该偷笑了。还嫌弃?人家长的这般好看,不嫌弃你,你就该烧高香了,知足吧你?”
“呀!”林若黛看着被打红的手背,冲着飞凌吼,“死娘炮,别让我逮着你。”
“母夜叉!”飞凌怼了一句。
林若黛真疯了。
吃早饭时,反常的林若黛一言不发的进厨房,把早点端上桌,众人都诧异的望向她,不明白她这是怎么了。
一碗稀饭吃完的飞凌,笑眯眯的和林妈说:“妈,咱们以后早上能不能吃肉。”
“美得吧你,一大早就吃肉,你交伙食费了吗?”林若黛怼他。
“我的钱都给了大哥。”飞凌的矛头指向潘伟。
吃着稀饭的潘伟,眼观鼻,鼻观心:“没有。”
林若黛死盯着飞凌,磨牙:“没交伙食费还想吃肉,腿都给你打断。”
飞凌怕怕的问林妈:“妈,是不是交了伙食费,就能吃肉?”
林妈正想摇头,林若黛扬起了拳头:“你刚才没看到,是我进厨房端的饭菜吗?自然是我说的算,交钱要交到我手里来。”
众人这才明白,林若黛刚才进厨房的意义,感情是在这里等着。
飞凌想了想,点头:“好,等着!”
他转过身,背对着大家,自嘴里吐出一颗夜明珠在手心,转过身,笑嘻嘻的望向众人:“这是千年南海夜明珠,抵我的伙食费,以后顿顿要吃肉,天天要吃肉。”
散发着微黄色光芒的夜明珠,有婴儿拳头般大小,让林家人都震惊的瞪大眼,心中惊涛骇浪。
“这是夜明珠!千年的?”林若俊双眼都看直了。
林妈林爸是真的没要想到,飞凌居然拿了这么一个宝贝出来。
小茜宝扯着潘伟的衣服,悄声说道:“爸爸,爸爸,我也想要那个夜明珠,你买个给我好吗?”
“好!”女儿想要的东西,天上的月亮也得给摘下来。
林若然心中震惊不小,不知潘伟是自哪里,认识这些奇异高人,但眼里对夜明珠的喜爱,表露无疑。
“千年南海夜明珠!”林若黛双眼放光,自飞凌手里抢过夜明珠,惊喜的万丈光芒,“行,以后天天吃肉。”
然后接下来,林家人就看到飞凌,如饿死鬼投胎般,把他们林家人,一家人的早点全吃了,还说没吃饱。
突的,她皱起眉,凑到潘伟面前,耸着鼻子闻了闻:“酒味!”
其实,潘伟在林若然醒来前一秒中,才睡下去,他可不想她醒来后,看到自已的男人,盘腿坐在床上打坐。
那画面好美,有路和尚的感觉。
微微睁眼,笑的阳光灿烂,对林若然打招呼:“老婆,早安!”
“你昨晚上喝酒了?”林若然皱眉,“我记得昨晚上你没喝酒?难不成你趁我睡着后,跑出去喝酒了?”
潘伟笑笑:“嗯,昨晚上出去了一趟。”
林若然一怔,起床:“我还以为你会说你没出去呢,你身上的酒味可真重,这得是喝了多少酒?”
“一斤左右吧?”其实昨晚上,他还真的只喝了一斤多,其他的都进了飞凌的肚子里。
林若然刷牙看向镜中的自已,摸摸脸:“老公,我觉得我皮肤好了很多,你有没有觉得?”
潘伟自她身后抱住她,在她脸上亲了一口:“你一直都很漂亮。”
“不,我觉得我皮肤又白了,而且还光滑了很多。”林若然凑到镜子前,细细的打量着,“如剥了壳的鸡蛋。”
“确定不是茶叶蛋!”潘伟轻喃出声,林若然的手就到了他耳朵上,佯怒,“你说什么?再说一句。”
潘伟躲闪间,林若然扯到他的衣服,露出他肩膀上的伤疤,眼一怔,松掉他的衣服,抚摸着他肩膀上的伤疤,轻喃出声:“对不起,那时候。”
“说什么呢,这又不关你的事。”潘伟摸摸肩上的伤疤,“再说,男人有伤疤,不是更帅?”
林若然微低头,踮起脚尖,在他伤疤上亲了一口。
这个伤疤是潘伟还是傻子时,自已去洗澡,被热水给烫的,然后就留下了这道疤。
那时候的潘伟,在林家虽然有个身份,却得不到林家人的疼爱,更排斥他。
暖暖的唇,落在伤疤上,令潘伟心暖暖的,轻拍拍林若然的后背,安慰她:“都过去了。”
“嗯,那我先刷牙。”林若然把潘伟推出去,看着镜中的自已,心中百感交集。
曾经的潘伟有多无能,现在的潘伟就有多厉害。曾经她不是没有怀疑过,这么厉害的潘伟,是不是别人假扮的?
可是看到他肩膀上的伤疤,她才放心,眼前这个潘伟就是那个傻子潘伟。
更何况,他和小茜宝验了亲子鉴定,就更加认定,此潘伟就是原潘伟。
若是有人想要假冒潘伟,总不可能连血液都一模一样吧?
可是,林若然又怎么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夺舍,有一种借尸还魂?
哎,不想了。
“啊!”
正在刷牙的潘伟,听到楼下传来一声尖叫,就这样咬着牙刷冲出去,刚才那道声音,正是林若然的。
大门口躺着一个人,此人正呈大字形,可怜兮兮的对开门的林若然说:“嫂子,大哥好残忍,直接把我一个人,丢在酒店里,他自已回家来。”
头色头发,雪白的皮扶,大红色汉服,脚踩一双靴子,活生生一个古代人。
此人正是飞凌。
他说他今天会穿他的衣服,就真的穿了他的衣服来。
林若然远离他,惊恐的指着他喝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门口,马上离开。”
二楼的潘伟见着此幕,猛拍额头,他怎么就相信他说的话,会好好的待在酒店里的鬼话?
此时,顶着鸡窝头,穿着短袖短裤睡衣的林若黛,自房间里冲出来,抓起旁边的扫把就朝飞凌砸去,恶狠狠的:“臭要饭的,臭流氓,居然敢跑到本小姐家里来,看我打不死你。”
飞凌一抬头,首先看到的不是林若黛,而是正下楼的潘伟,自然不敢同林若黛动手,朝大厅里窜去,抱住潘伟大腿就开嚎:“大哥啊,我找了你一千八百年,好不容易才找着你,你怎么可以就这样打发我,连家都不让我回?我活了几千年,就只有你一个亲人了,你可不能不要我啊?”
潘伟捏了捏眉心,很是无语,看向怔愣的林若黛:“咱妈说,扫把拿在手里,就得打下去。”
林若黛啊了一声,反应过来后,手中扫把就朝飞凌打去:“我打死你个臭不要脸的,还活了几千年,你咋不是老妖怪,还有脸来我家骗人,看我不打死你。”
飞凌松开潘伟的大腿,动作迅速的往沙发上窜去。
于是,林家一大早,就开启了奔跑大赛,鸡飞狗跳的,闹的一家人都起来了。
林若然问潘伟是怎么回事,后者说:“我看他疯癫的可怜,想到我那个时候的情形,就说收养他。不过,我是把他放在酒店里的,想着找个机会把这事和你们说了,才把他带回来。哪曾想,他自已就跑来了。”
泪点低的林妈,听了直抹眼泪,伸手摸摸飞凌的脑袋:“可怜的孩子,那就在家住着吧,反正也不差你那一口。”
“好啊好啊,妈,我最喜欢你了。”飞凌立即卖萌。
“叫阿姨!”潘伟瞪他。
飞凌立马巴着林妈的手臂摇晃着:“不要,你都能叫妈,为什么我不能叫妈?”
潘伟捏眉心:“别卖萌,我叫她妈,那是因为我娶了她女儿。”
飞凌的双眼瞬间就定在了小茜宝身上,下一秒被潘伟拍飞,后者恶狠狠的瞪着他:“敢打我女儿主意,杀了你。”
自地上爬起来的飞凌,哭喊着抱着林妈的手臂:“妈,大哥好凶,我也要娶你女儿,我也要叫你妈。”
林妈被这样子的飞凌,给整懵了,脱口而出:“好啊,我还有一个女儿。”
飞凌得意的朝潘伟挑眉:“大哥,我现在能住下来了吧?”
“鬼!”一道喝声自二楼传来,整理好自已的林若黛,气势汹汹的朝飞凌奔去,“就你也想娶我,看我不打残你,过来!”
飞凌死搂着林妈的手臂不松手,猛摇头:“不去,你打我!”
林若黛气的咬牙:“你一个死娘炮,没事卖什么萌,给我过来。”
“不要。”飞凌连连摇头,“反正妈答应了让我娶你,以后你就是我的女人,你得听我的话,你得要三从四德,你得……”
“我勒了个叉叉去!”林若黛磨牙,“看我不打得你满地找牙!”
“你牙没有我牙整齐白亮,别磨了,不好看。”飞凌不怕死的,嗞着自已整齐的八颗小白牙,挑畔着林若黛。
林若黛气疯了,伸手就要去拧飞凌耳朵,手才刚伸过来,就被林妈拍打手背:“做什么你个死丫头,凶巴巴的,能有人娶你,你就该偷笑了。还嫌弃?人家长的这般好看,不嫌弃你,你就该烧高香了,知足吧你?”
“呀!”林若黛看着被打红的手背,冲着飞凌吼,“死娘炮,别让我逮着你。”
“母夜叉!”飞凌怼了一句。
林若黛真疯了。
吃早饭时,反常的林若黛一言不发的进厨房,把早点端上桌,众人都诧异的望向她,不明白她这是怎么了。
一碗稀饭吃完的飞凌,笑眯眯的和林妈说:“妈,咱们以后早上能不能吃肉。”
“美得吧你,一大早就吃肉,你交伙食费了吗?”林若黛怼他。
“我的钱都给了大哥。”飞凌的矛头指向潘伟。
吃着稀饭的潘伟,眼观鼻,鼻观心:“没有。”
林若黛死盯着飞凌,磨牙:“没交伙食费还想吃肉,腿都给你打断。”
飞凌怕怕的问林妈:“妈,是不是交了伙食费,就能吃肉?”
林妈正想摇头,林若黛扬起了拳头:“你刚才没看到,是我进厨房端的饭菜吗?自然是我说的算,交钱要交到我手里来。”
众人这才明白,林若黛刚才进厨房的意义,感情是在这里等着。
飞凌想了想,点头:“好,等着!”
他转过身,背对着大家,自嘴里吐出一颗夜明珠在手心,转过身,笑嘻嘻的望向众人:“这是千年南海夜明珠,抵我的伙食费,以后顿顿要吃肉,天天要吃肉。”
散发着微黄色光芒的夜明珠,有婴儿拳头般大小,让林家人都震惊的瞪大眼,心中惊涛骇浪。
“这是夜明珠!千年的?”林若俊双眼都看直了。
林妈林爸是真的没要想到,飞凌居然拿了这么一个宝贝出来。
小茜宝扯着潘伟的衣服,悄声说道:“爸爸,爸爸,我也想要那个夜明珠,你买个给我好吗?”
“好!”女儿想要的东西,天上的月亮也得给摘下来。
林若然心中震惊不小,不知潘伟是自哪里,认识这些奇异高人,但眼里对夜明珠的喜爱,表露无疑。
“千年南海夜明珠!”林若黛双眼放光,自飞凌手里抢过夜明珠,惊喜的万丈光芒,“行,以后天天吃肉。”
然后接下来,林家人就看到飞凌,如饿死鬼投胎般,把他们林家人,一家人的早点全吃了,还说没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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