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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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雅琴拿小碗给每个人都盛了一碗汤:“小绵绵快尝尝,你萱萱姐做的汤,一般人可做不出来。”
姜绵绵看看碗里浓郁喷香的排骨汤,又看看对面座位上面色冷淡的大厨姐姐,小声说:“那,绵绵喝啦?”
“快喝吧,这个姐姐就是不爱说话,跟你哥一个样,其实人特别好。”萧雅琴摸摸她的小脑袋,招呼大家吃饭,“都坐着干啥,快吃啊,几个月没见面生分了吗?一会儿我都给你们吃完了,你们可别喊饿。”
陆明澈和孟萱没说话,不过都拿起了筷子,开始吃饭。
小绵绵在自己的座位上,悄眯用小勺子舀了一勺汤,尝了尝,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大片花朵,噼里啪啦地竞相绽放。
这个漂亮姐姐,她把其貌不扬的二师兄,升华成了人间难得的美味!呜呜呜,怎么会有这么好喝的汤……
事实证明,大家只是在开动之前矜持了一下,一旦动了筷子,谁也抵挡不了。
姜绵绵单是用红烧肉汤拌饭,就吃了一大碗饭,成功把软萌的小脸吃成了大花猫;而她旁边的陆明澈,吃得斯斯文文,好像和平时没什么不同,要不是他多盛了一次饭,大家还真信了他对食物无欲无求。
第29章 运转2
姜绵绵吃饱喝足, 打了个饱嗝,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砸砸小嘴:“这个肉肉, 有一点点甜,比霍子琛家里的还好吃。”她指的是那盘红烧肉。
萧雅琴笑道:“姨姨没骗你吧,剩下的咱们晚上继续吃。”
“好。”
姜绵绵对大厨姐姐露出一个可爱的笑脸, 虽然姐姐像冰山上的雪莲花一样,自带与人隔绝的高冷光环,但她做的菜里, 却有一种温暖幸福的感觉。
所以她相信琴姨说的,姐姐是个很好的人。
傍晚, 暮色降至, 林文华和秦瀚墨一起收工回来了。
姜绵绵看着这个新回来的叔叔, 担心地问:“叔叔,你是生病了吗?生病要好好休息才行。”
秦瀚墨是和孟萱一起出去跟组、一起回来的, 今天跟着林文华拍了一天戏,已经听他说了无数次家里的小团子, 对她的福气和天才耳熟能详。他当下对小团子笑了笑,说:“叔叔没有生病。”
姜绵绵看他的笑容也很苍白虚弱,对他的话暂时存疑。想想大反派当时伤得不轻, 可状态好像都比这个叔叔好。
“绵绵,这个叔叔就是身体比较虚,没生病。”萧雅琴走过来, 从林文华手里接过顺路买的面条,交给孟萱煮。
孟萱说一天做两回菜太累了,早上就让他们下午带面条回来,晚上大家吃面条。
“面条, 好吃吗?”姜绵绵还没有吃过面条。
“当然好吃啊,只要是你萱萱姐做的,就没有不好吃的。”萧雅琴肯定地说。
很快,一大锅面条就煮好了,大家对造福他们的大厨都有一种格外的好感,除了下厨只能是孟萱来之外,别的端菜端饭、刷锅洗碗大家都抢着做。当天吃什么,也由她说了算。
当然,孟萱的厨艺也从来没让大家失望过,今天这碗简简单单的阳春面,就好吃得让人差点把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中午没吃完的牛柳和红烧肉也放在桌上,绵绵觉得面条就着肉肉吃也好吃,单独吃面也好吃,因为用小勺子不方便,甚至拿起筷子,用她那不太标准的姿势吸溜吸溜吃得飞起。
好吃哭了!简直恨不得自己能有两个胃!
孟萱对自己的厨艺很了解,只要吃过她做的饭,就没有不夸赞的,但这小团子也太夸张了,对着面条汤一副要落泪的表情。
如果是大人她绝对懒得多嘴,但这小团子嫩嫩的小圆脸蛋没法让人硬起心肠。于是孟萱高冷地问了一句:“没吃饱?”
绵绵一阵摇头:“姐姐,我吃饱了,就是,就是绵绵的肚子没有哥哥那么大,没办法把汤都喝完……”好可惜哦。
她只在一开始喝了一口汤,也超级、超级好喝的!
孟萱:“……”好吧,省得再下一次厨了。
萧雅琴倒是问起了别的:“小萱,听瀚墨说,你有对象啦?”
高冷傲气的孟萱,在说起这种事情时,竟然没忍住羞涩地低了一下头,但很快又骄傲地抬起来,淡淡地“嗯”了一声。
“听说是从鹿镇跟你们一起去跟组的演员,现在一起回来了?什么时候方便咱们大家伙儿一起吃个饭?”
萧雅琴把孟萱和陆明澈当做自己的弟弟妹妹看,说实话,孟萱突然恋爱,她有些担心对方人品怎么样,想借吃饭接触看看。
孟萱没有拒绝,大家对她的好她能感受到:“我问问他什么时候有空,到时候一起去饭店吃吧。他叫黄石,是这边的群演领队,你们什么时候能碰上也不一定。”
萧雅琴微不可见地蹙了蹙眉,鹿镇的不少领队和群演生活作风都有些混乱,人尽皆知的奇葩事情也有不少,这个身份让她更为忧虑。
但孟萱是第一次恋爱,看她的样子是真心喜欢对方,萧雅琴自然希望他们能好好的,没打击她,只说:“那行,我挺好奇是什么人能有这种福气,被咱们小萱喜欢。”
萧雅琴私心觉得,以孟萱的样貌气质,怎么也得配个小澈这样的才行,如果找个一般的,真的太可惜了。
孟萱点点头,突然说:“秦瀚墨,你别光说我的事啊,你自己的身体不好怎么不说?刚回来就去拍戏,你不要命了?”
“瀚墨怎么了?不就是底子虚吗?”大家忙问。
孟萱却不再说话了,只是百无聊赖地把玩着自己的大红指甲。大家只好又看向秦瀚墨本人。
秦瀚墨没有孟萱、陆明澈那种被一堆人看着也不动如山的本事,温和又苍白地笑了笑:“没什么事,就是当时天气热,中了几回暑,没有大事的。”
“哎呦,那现在这天气也不凉快呀,拍室外的戏你怎么受得了?”八月底的鹿镇,依然是暑气未消,“别不把中暑当回事儿,这个啊,最伤元气。瀚墨,你明天就别再出工了,这几个月跟组也赚了不少吧,不差这么一天两天的。”
“这个组的片酬不高,剩下的钱买相机还差一点儿,我想再攒攒。”秦瀚墨说。
萧雅琴大手一挥:“反正你都攒了那么久了,不差这点工夫,调理调理身体再说吧。再不济,等晚上温度低一点,还去摆你那个摊儿也成。”
秦瀚墨接受了大家的关心,微笑着点头:“嗯,那我就在家休息几天。”
第二天,便只有林文华一个人还照旧去剧组。
萧雅琴过两天就要去参加鹿镇区的决赛,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拿着一本从图书馆借的老旧歌本儿选歌。
她选来选去,总觉得这些歌都不太符合她的心意。
大家发现她的困扰,纷纷过来给她出主意。
秦瀚墨说:“这些歌都太老了,现在都没什么人唱,要不试试现在流行一点的歌曲?”
萧雅琴尴尬:“主要是,我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流行的歌……平时也不怎么听歌,就只会这些小时候常听的歌。”
“找流行歌倒是不难,主要是得选适合你的。”秦瀚墨说,“要不,姐你唱一首,我听听你适合什么样的?”
萧雅琴就唱了歌本上的第一首歌。
秦瀚墨听了,沉思了一会儿,正当萧雅琴怀疑自己是不是唱得太烂的时候,他终于说:“你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谁?你初恋?你妈?”
“当然不是。”秦瀚墨失笑,“是着名女歌唱家,沈茵茵。”
沈茵茵在上个世纪就红遍大江南北,还曾全球巡回演唱,后来嫁给了华国着名的大将军,是无数人艳羡的对象。她的名字一说出来,只要在华国,就没有人不知道。
萧雅琴再自信也不敢和沈茵茵比,虚声道:“为什么想起她?”
“就是突然想到了。你们都是美声唱法,那些流行唱法可能也不太适合你,要不试试唱沈茵茵的歌?”
她的歌,萧雅琴自然是会的:“倒是也可以……但是,没有伴奏带啊,组委会说决赛要自己提供伴奏。”
歌本上的歌,都有配套的伴奏。而沈茵茵的歌,能买到她演唱的磁带、光盘,可是不知道去哪儿弄伴奏。
“这确实是个问题……”秦瀚墨也犯难了。
姜绵绵想了想,问:“伴奏,就是乐器吗?”
“是啊。”
“那让哥哥伴奏吧,哥哥吹陶笛给姨姨伴奏!”小绵绵积极提议。
“诶?小澈还会陶笛啊?”大家都不知道这回事。
陆明澈没想故意瞒着大家,只是之前以为自己不会再吹陶笛,他又不是张扬的性子,自然没有说。
现在小家伙说了就说了,他应道:“嗯,但是沈茵茵的歌,不适合陶笛伴奏。”
“对,要钢琴伴奏。当年她自己演出,就有好几首是她自己弹钢琴的,还有一些是她丈夫为她钢琴伴奏。”秦瀚墨说。
“这,现在这一时半会儿的上哪儿找会弹钢琴的人去啊?”萧雅琴甚至觉得,鹿镇这小地方,压根没有会弹钢琴的人。
“我会。”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正是陆明澈和刚刚从楼上下来的孟萱。
他们都没料到对方会开口,对视了一眼,又纷纷转过头,“不过很多年没弹过了。”
恰巧,又是同时说的。
两个不怎么说话的人,难得说两句话还跟人撞了,表情是如出一辙的清冷无波。
萧雅琴偷笑:“我最近真是运气来了,这下好了,不用担心伴奏的问题了。你们俩谁来帮姐伴奏?”
“她。”
“他。”
孟萱和陆明澈不约而同地说。
萧雅琴:“……”
“要不,你们干脆一起?”萧雅琴很快想到了解决方案,“我们到时候就去排练个半天,然后比赛当天一个晚上,用不了太多时间。但如果你们到时候谁临时有事,也能剩一个给姐继续伴奏。”
孟萱和陆明澈既然说了自己会钢琴,就是想帮萧雅琴,没有拒绝这个提议。
最后他们定下了一首比赛当天要唱的曲目,决定下午就去琴行租一下午的钢琴排练磨合。
大家简单地吃了个中饭,一起向琴行出发。
秦瀚墨要跟着去,被大家一致拒绝了,外面正是太阳最毒的时候,让他留在家里睡睡午觉,休息休息,无聊就看看小绵绵的图画书……
姜绵绵戴着她的小太阳帽,往琴姨怀里一趴,兴致勃勃地出门。
孟萱走在萧雅琴的左边,绵绵侧着头,正好可以近距离看到她的脸。萱萱姐涂了大红色的口红,指甲也是大红色的,美丽异常,让小团子十分羡慕。
爱美的小团子从琴姨怀里凑过去一点点,小声夸赞道:“姐姐,你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像蝴蝶的翅膀一样哦。”
“……”
“姐姐,你的口红和指甲都好漂亮啊。”
“……”
“那个,能不能,能不能也给绵绵涂一点点呀?绵绵可以给姐姐表演舞剑哦!”
孟萱低下头,对上了一张笑得蠢兮兮的萌团子脸,肌肤嫩得像半熟的蛋清,小嘴唇是还未成熟的樱桃,两只小肉手像招财猫一样捧在胸前。
“好。”
小绵绵等到姐姐同意的回答,开心极了,没忍住扑过去,在漂亮姐姐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姜绵绵看看碗里浓郁喷香的排骨汤,又看看对面座位上面色冷淡的大厨姐姐,小声说:“那,绵绵喝啦?”
“快喝吧,这个姐姐就是不爱说话,跟你哥一个样,其实人特别好。”萧雅琴摸摸她的小脑袋,招呼大家吃饭,“都坐着干啥,快吃啊,几个月没见面生分了吗?一会儿我都给你们吃完了,你们可别喊饿。”
陆明澈和孟萱没说话,不过都拿起了筷子,开始吃饭。
小绵绵在自己的座位上,悄眯用小勺子舀了一勺汤,尝了尝,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大片花朵,噼里啪啦地竞相绽放。
这个漂亮姐姐,她把其貌不扬的二师兄,升华成了人间难得的美味!呜呜呜,怎么会有这么好喝的汤……
事实证明,大家只是在开动之前矜持了一下,一旦动了筷子,谁也抵挡不了。
姜绵绵单是用红烧肉汤拌饭,就吃了一大碗饭,成功把软萌的小脸吃成了大花猫;而她旁边的陆明澈,吃得斯斯文文,好像和平时没什么不同,要不是他多盛了一次饭,大家还真信了他对食物无欲无求。
第29章 运转2
姜绵绵吃饱喝足, 打了个饱嗝,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砸砸小嘴:“这个肉肉, 有一点点甜,比霍子琛家里的还好吃。”她指的是那盘红烧肉。
萧雅琴笑道:“姨姨没骗你吧,剩下的咱们晚上继续吃。”
“好。”
姜绵绵对大厨姐姐露出一个可爱的笑脸, 虽然姐姐像冰山上的雪莲花一样,自带与人隔绝的高冷光环,但她做的菜里, 却有一种温暖幸福的感觉。
所以她相信琴姨说的,姐姐是个很好的人。
傍晚, 暮色降至, 林文华和秦瀚墨一起收工回来了。
姜绵绵看着这个新回来的叔叔, 担心地问:“叔叔,你是生病了吗?生病要好好休息才行。”
秦瀚墨是和孟萱一起出去跟组、一起回来的, 今天跟着林文华拍了一天戏,已经听他说了无数次家里的小团子, 对她的福气和天才耳熟能详。他当下对小团子笑了笑,说:“叔叔没有生病。”
姜绵绵看他的笑容也很苍白虚弱,对他的话暂时存疑。想想大反派当时伤得不轻, 可状态好像都比这个叔叔好。
“绵绵,这个叔叔就是身体比较虚,没生病。”萧雅琴走过来, 从林文华手里接过顺路买的面条,交给孟萱煮。
孟萱说一天做两回菜太累了,早上就让他们下午带面条回来,晚上大家吃面条。
“面条, 好吃吗?”姜绵绵还没有吃过面条。
“当然好吃啊,只要是你萱萱姐做的,就没有不好吃的。”萧雅琴肯定地说。
很快,一大锅面条就煮好了,大家对造福他们的大厨都有一种格外的好感,除了下厨只能是孟萱来之外,别的端菜端饭、刷锅洗碗大家都抢着做。当天吃什么,也由她说了算。
当然,孟萱的厨艺也从来没让大家失望过,今天这碗简简单单的阳春面,就好吃得让人差点把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中午没吃完的牛柳和红烧肉也放在桌上,绵绵觉得面条就着肉肉吃也好吃,单独吃面也好吃,因为用小勺子不方便,甚至拿起筷子,用她那不太标准的姿势吸溜吸溜吃得飞起。
好吃哭了!简直恨不得自己能有两个胃!
孟萱对自己的厨艺很了解,只要吃过她做的饭,就没有不夸赞的,但这小团子也太夸张了,对着面条汤一副要落泪的表情。
如果是大人她绝对懒得多嘴,但这小团子嫩嫩的小圆脸蛋没法让人硬起心肠。于是孟萱高冷地问了一句:“没吃饱?”
绵绵一阵摇头:“姐姐,我吃饱了,就是,就是绵绵的肚子没有哥哥那么大,没办法把汤都喝完……”好可惜哦。
她只在一开始喝了一口汤,也超级、超级好喝的!
孟萱:“……”好吧,省得再下一次厨了。
萧雅琴倒是问起了别的:“小萱,听瀚墨说,你有对象啦?”
高冷傲气的孟萱,在说起这种事情时,竟然没忍住羞涩地低了一下头,但很快又骄傲地抬起来,淡淡地“嗯”了一声。
“听说是从鹿镇跟你们一起去跟组的演员,现在一起回来了?什么时候方便咱们大家伙儿一起吃个饭?”
萧雅琴把孟萱和陆明澈当做自己的弟弟妹妹看,说实话,孟萱突然恋爱,她有些担心对方人品怎么样,想借吃饭接触看看。
孟萱没有拒绝,大家对她的好她能感受到:“我问问他什么时候有空,到时候一起去饭店吃吧。他叫黄石,是这边的群演领队,你们什么时候能碰上也不一定。”
萧雅琴微不可见地蹙了蹙眉,鹿镇的不少领队和群演生活作风都有些混乱,人尽皆知的奇葩事情也有不少,这个身份让她更为忧虑。
但孟萱是第一次恋爱,看她的样子是真心喜欢对方,萧雅琴自然希望他们能好好的,没打击她,只说:“那行,我挺好奇是什么人能有这种福气,被咱们小萱喜欢。”
萧雅琴私心觉得,以孟萱的样貌气质,怎么也得配个小澈这样的才行,如果找个一般的,真的太可惜了。
孟萱点点头,突然说:“秦瀚墨,你别光说我的事啊,你自己的身体不好怎么不说?刚回来就去拍戏,你不要命了?”
“瀚墨怎么了?不就是底子虚吗?”大家忙问。
孟萱却不再说话了,只是百无聊赖地把玩着自己的大红指甲。大家只好又看向秦瀚墨本人。
秦瀚墨没有孟萱、陆明澈那种被一堆人看着也不动如山的本事,温和又苍白地笑了笑:“没什么事,就是当时天气热,中了几回暑,没有大事的。”
“哎呦,那现在这天气也不凉快呀,拍室外的戏你怎么受得了?”八月底的鹿镇,依然是暑气未消,“别不把中暑当回事儿,这个啊,最伤元气。瀚墨,你明天就别再出工了,这几个月跟组也赚了不少吧,不差这么一天两天的。”
“这个组的片酬不高,剩下的钱买相机还差一点儿,我想再攒攒。”秦瀚墨说。
萧雅琴大手一挥:“反正你都攒了那么久了,不差这点工夫,调理调理身体再说吧。再不济,等晚上温度低一点,还去摆你那个摊儿也成。”
秦瀚墨接受了大家的关心,微笑着点头:“嗯,那我就在家休息几天。”
第二天,便只有林文华一个人还照旧去剧组。
萧雅琴过两天就要去参加鹿镇区的决赛,一个人坐在客厅里,拿着一本从图书馆借的老旧歌本儿选歌。
她选来选去,总觉得这些歌都不太符合她的心意。
大家发现她的困扰,纷纷过来给她出主意。
秦瀚墨说:“这些歌都太老了,现在都没什么人唱,要不试试现在流行一点的歌曲?”
萧雅琴尴尬:“主要是,我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流行的歌……平时也不怎么听歌,就只会这些小时候常听的歌。”
“找流行歌倒是不难,主要是得选适合你的。”秦瀚墨说,“要不,姐你唱一首,我听听你适合什么样的?”
萧雅琴就唱了歌本上的第一首歌。
秦瀚墨听了,沉思了一会儿,正当萧雅琴怀疑自己是不是唱得太烂的时候,他终于说:“你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谁?你初恋?你妈?”
“当然不是。”秦瀚墨失笑,“是着名女歌唱家,沈茵茵。”
沈茵茵在上个世纪就红遍大江南北,还曾全球巡回演唱,后来嫁给了华国着名的大将军,是无数人艳羡的对象。她的名字一说出来,只要在华国,就没有人不知道。
萧雅琴再自信也不敢和沈茵茵比,虚声道:“为什么想起她?”
“就是突然想到了。你们都是美声唱法,那些流行唱法可能也不太适合你,要不试试唱沈茵茵的歌?”
她的歌,萧雅琴自然是会的:“倒是也可以……但是,没有伴奏带啊,组委会说决赛要自己提供伴奏。”
歌本上的歌,都有配套的伴奏。而沈茵茵的歌,能买到她演唱的磁带、光盘,可是不知道去哪儿弄伴奏。
“这确实是个问题……”秦瀚墨也犯难了。
姜绵绵想了想,问:“伴奏,就是乐器吗?”
“是啊。”
“那让哥哥伴奏吧,哥哥吹陶笛给姨姨伴奏!”小绵绵积极提议。
“诶?小澈还会陶笛啊?”大家都不知道这回事。
陆明澈没想故意瞒着大家,只是之前以为自己不会再吹陶笛,他又不是张扬的性子,自然没有说。
现在小家伙说了就说了,他应道:“嗯,但是沈茵茵的歌,不适合陶笛伴奏。”
“对,要钢琴伴奏。当年她自己演出,就有好几首是她自己弹钢琴的,还有一些是她丈夫为她钢琴伴奏。”秦瀚墨说。
“这,现在这一时半会儿的上哪儿找会弹钢琴的人去啊?”萧雅琴甚至觉得,鹿镇这小地方,压根没有会弹钢琴的人。
“我会。”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正是陆明澈和刚刚从楼上下来的孟萱。
他们都没料到对方会开口,对视了一眼,又纷纷转过头,“不过很多年没弹过了。”
恰巧,又是同时说的。
两个不怎么说话的人,难得说两句话还跟人撞了,表情是如出一辙的清冷无波。
萧雅琴偷笑:“我最近真是运气来了,这下好了,不用担心伴奏的问题了。你们俩谁来帮姐伴奏?”
“她。”
“他。”
孟萱和陆明澈不约而同地说。
萧雅琴:“……”
“要不,你们干脆一起?”萧雅琴很快想到了解决方案,“我们到时候就去排练个半天,然后比赛当天一个晚上,用不了太多时间。但如果你们到时候谁临时有事,也能剩一个给姐继续伴奏。”
孟萱和陆明澈既然说了自己会钢琴,就是想帮萧雅琴,没有拒绝这个提议。
最后他们定下了一首比赛当天要唱的曲目,决定下午就去琴行租一下午的钢琴排练磨合。
大家简单地吃了个中饭,一起向琴行出发。
秦瀚墨要跟着去,被大家一致拒绝了,外面正是太阳最毒的时候,让他留在家里睡睡午觉,休息休息,无聊就看看小绵绵的图画书……
姜绵绵戴着她的小太阳帽,往琴姨怀里一趴,兴致勃勃地出门。
孟萱走在萧雅琴的左边,绵绵侧着头,正好可以近距离看到她的脸。萱萱姐涂了大红色的口红,指甲也是大红色的,美丽异常,让小团子十分羡慕。
爱美的小团子从琴姨怀里凑过去一点点,小声夸赞道:“姐姐,你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像蝴蝶的翅膀一样哦。”
“……”
“姐姐,你的口红和指甲都好漂亮啊。”
“……”
“那个,能不能,能不能也给绵绵涂一点点呀?绵绵可以给姐姐表演舞剑哦!”
孟萱低下头,对上了一张笑得蠢兮兮的萌团子脸,肌肤嫩得像半熟的蛋清,小嘴唇是还未成熟的樱桃,两只小肉手像招财猫一样捧在胸前。
“好。”
小绵绵等到姐姐同意的回答,开心极了,没忍住扑过去,在漂亮姐姐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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